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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5分鐘公聽會判7年 徐永明沒拿錢也遭重判
前時代力量主席徐永明遭重判,遭貪汙罪重判7年4個月,他在2019年擔任立委期間,透過友人吳世昌牽線舉辦公司法修法公聽會,藉此幫太流前董座李恒隆奪回SOGO百貨經營權,原本說好要以兩百萬的政治獻金作為交換,但徐永明反悔只幫忙借場地,公聽會上露臉5分鐘就走,李恒隆認為徐永明沒出力沒幫忙,原先說好的兩百萬也沒有交付,但原本商定的行為,依然被一審的法官認定是期約賄賂,而且犯後態度不佳,重判7年。事隔一天,徐永明在臉書發文,文中表示自己會提起上訴,願風雨夜後仍見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