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I
」 大同 陸資 金管會大選將至!索羅門群島總理宣布不競選連任
2019年與台灣斷交的南太平洋島國索羅門群島於4月17日舉行國會大選,結果包括現任親中政府在內,無一政黨贏得足以執政席次,因此國會將於5月2日嘗試選出新總理。總理蘇嘉瓦瑞29日宣布,將不再競選新一屆總理。由蘇嘉瓦瑞領導的「我們的黨」贏得了15個席位,比之前的37席減少超過一半,且未達到單獨組建政府所需的半數以上議席。據法新社報導,蘇嘉瓦瑞宣布不會競選連任總理,「我們的黨」將支持外交部長馬內列(Jeremiah Manele)作為總理候選人。索羅門國會將於5月2日嘗試選出新總理,鑑於此次選舉對太平洋地區安全的潛在影響,預計中國、美國和索羅門鄰國澳大利亞都將密切關注選舉結果。外界認為蘇嘉瓦瑞任上與中國走近。2022年,他領導的政府與北京簽署了安全協議,引起美澳等國擔憂。索羅門群島國會實行一院制,國民議會是最高權力機關,由50名議員組成,任期四年。新一屆政府總理將由新當選的國會議員投票選出。4月19日,索羅門群島知名的親台人物、馬萊塔省前省長蘇達尼(Daniel Suidani)確認重新當選省議會議員,有機會再問鼎省長寶座;立場親中的現任馬萊塔省省長芬尼(Martin Fini)則丟掉省議員議席,使得大陸在索羅門群島建立影響力的努力遇到重大障礙。馬萊塔省(Malaita)是索羅門群島人口最多的省。蘇達尼擔任省長時,曾禁止大陸企業進駐,並接受美國提供的援助。蘇達尼一直反對總理蘇嘉瓦瑞政府承認中國並與台灣斷交的決定。2021年7月,蘇達尼曾來台就醫,完成腦部診斷治療。但在去年初,他在馬萊塔省議會發動的不信任案投票中,遭罷免省長職務,接著又被撤銷省議員資格。芬尼接替蘇達尼成為馬萊塔省省長,本月大陸江蘇省才派代表前往馬萊塔省,與芬尼簽署合作諒解備忘錄。大陸駐索羅門群島大使館曾讚揚芬尼的「堅定支持」,承諾為索羅門群島鋪路、建設更便捷的網路。不過,芬尼已經落選省議員,無望連任省長,因此,與大陸簽下的諒解備忘錄能否實現,也得打上個問號。此次大選中,蘇達尼創建的新政黨U4C也推派候選人角逐國會議席。蘇達尼曾表示,他認為索羅門群島應該與台灣復交,因為雙方有相同的民主價值。另外,在馬萊塔省議員選舉中擊敗芬尼的無黨派候選人歐希拉摩亞(Johnson Osiramoa)表示,他將會加入U4C。
查大同違法陸資案「結案了嗎?」金管會:持續監理 兩位法官裁定牽動經營權花落誰家
誰能保證、一再強調大同股權中絕無違法陸資?對照大同公司派高度質疑多達8個海外託管帳戶資金最終實質受益人的身分,觀察金管會最新調查公布結果,確實是在新加坡帳戶5.87%大同股權查得為違法陸資,但這可能是新加坡政府願意給予調查協助,而其他的7個帳戶皆在香港,相對之下,香港證監會恐怕沒有那麼容易配合。大同公司目前靜待台北地院、士林地院的假處分裁判結果,兩位法官的決定,勢必影響10月21日股東臨時會召開與否,也將牽動大同公司經營權未來走向。大同市場派股東欣同、新大同公司,13日晚上就金管會公布查獲陸資透過外資投資大同股票,開罰2,500萬元、停止股東權利並限期6個月出清之況,對主管機關嚴正執法、勿枉勿縱的態度與作為,表示「讚許及支持」,並說「相信經過這一輪的詳細查核,大同股東應該沒有其他違法陸資了!……」記者14日詢問金管會證期局,有關大同違法陸資案是否已結案、不會再調查?金管會官員表示,「任何一案都是持續監理中,不會說因此中斷或結案」,並強調「與香港聯繫是暢通的。會調查出5.87%股權為違法陸資案,是來自多個管道的資料驗證」。至於是否有新加坡政府的協助,則不便說明。據了解,在大同公司向台北、士林地方法院聲請10月21日股東臨時會的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案中,就是主張「金管會需要更多時間與海外相關政府單位溝通、蒐證,以釐清FINI帳戶(海外託管帳戶)的真實面貌」,「認為此時應有作成假處分的必要性與急迫性,暫時禁止市場派召開臨股會之必要,以待金管會全面調查這些不明受益人的海外託管帳戶」。大同董事長兼總經理林郭文艷。(攝影/張文玠)經濟部核准大同市場派股東欣同、新大同於今年10月21日召開股東臨時會,大同公司派已向兩處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由於欣同、新大同是合計其持股而取得股臨會召集權,因此只要台北地院或士林地院這兩處任一法院裁定禁止召開,10月21日大同股臨會即無從召開。士林地院正好於13日開庭,法官從上午11點開庭審理到下午多3點多結束,花了4個多小時。豈知開庭結束後一個多小時,金管會即突然公布查獲大同有5.87%違法陸資,對照大同公司先前向金管會檢舉的可疑帳戶中,確實與其中一個在新加坡「匯豐銀行託管ING亞洲私人銀行」5.87%股權占比相吻合。據了解,大同公司委任律師在法庭中,以「應等金管會調查全部的海外託管帳戶,不應貿然讓有陸資疑慮股東行使股東權,以免造成不可回復的損害」、「確實有禁止讓欣同及新大同於10月21日召開股東會之必要性及急迫性」為主攻論點。金管會抓到的大同5.87%股票違法陸資,數字與大同檢舉可疑帳戶之一的新加坡匯豐銀行託管ING亞洲私人銀行相吻合。(圖/CTWANT繪製)大同公司還進一步主張,「有高達3成以上股權,在目前仍不知實際持股即最終受益人身分時,恐涉及違法陸資,一旦讓來路不明的持股者在10月21日之股東臨時會中投票,若讓違法陸資藉機入主大同公司,其承攬戶政、電網,以及國防等標案,恐造成嚴重國安及資安危機,大同喪失以後承作政府重大標案資格,將會造成大同無法彌補的損害」。此外,大同公司委任律師曾當庭說明,金管會近期調查卜蜂入主日盛金案,不到半年就宣告沒有違法陸資,但對照大同案,金管會卻遲遲沒有下文,要求法院再給金管會一些時間,再次強調應先作成定暫時狀態處分。大同市場派律師則表示,調查中的帳戶是指海外受託帳戶,根本與召開股東臨時會沒有關係,並未正面回應質疑。
大同違法陸資「只是冰山一角」!公司晚間聲明 盼儘速公布隱藏香港7帳戶資金來源
大同公司晚間發表聲明,認為今天金管會發布查得違法陸資的5.87%股權,為新加坡的FINI陸資「只是冰山一角」,感謝金管會持續調查、裁罰之外,還盼望能就隱藏於香港的7個帳戶,儘快公布調查結果。以下為大同公司正式聲明全文。感謝金管會持續查核陸資並宣布裁罰,證實本公司一直強調,深受陸資以FINI帳戶掩飾其真實身分違法投資大同的重大傷害,央請金管會詳查,是正確且迫切的要求。今天發佈的是新加坡的FINI陸資,本公司期盼金管會繼續加緊努力查核,因為隱藏在本公司的非法FINI帳戶,還有7個是在香港的帳戶,尚需金管會續查,以免大同蒙受不可回復的損害。在6月30日股東會,這些隱匿的FINI帳戶與其他國內的一致行動人,已提名10位董事候選人,競逐9席董事,但皆未依企業併購法提出申報,本公司依法主張(認定)其無表決權;主管機關卻認為本公司違法,侵害股東權益。現在其中一帳戶已被證實為陸資,本公司懇請金管會依法行政,清查陸資,也同時要求大同的相關股東須依企併法申報。欣同、新大同以公司法第173條第四項申請召開股臨會,本公司基於1. 先待金管會查明陸資 2. 本公司董事會順利運作中,應無公司法第173條第四項之適用,懇請經濟部勿輕易核准股臨會,但經濟部仍迅速核准。現再次查獲之陸資也只是冰山一角,其他尚待金管會加速擴大調查,在充分調查目前欣同、新大同等與陸資鄭文逸、任國龍具高度牽連關係的市場派股東確認無陸資成分之前,本公司籲請經濟部即停止原行政處分,撤回股臨會之核准。
大同10/21股臨會開不開?士林地院法官問了4小時 雙方律師辯論激烈
大同市場派到底能不能在10月21日順利召開股東臨時會?士林地院法官今(13)日花了4個多小時審理,公司派與市場派雙方就「違法陸資與股臨會有沒有關聯」而展開激烈攻防。未料在下午法官還未做出具體裁判之際,就先傳來金管會查到大同真的還有違法陸資5.87%股權的消息,而這與公司向金管會檢舉四個可疑帳戶中,確實有一筆是吻合的。大同公司派向台北、士林兩地院聲請「停止召開」的假處分,即針對經濟部核准市場派欣同、新大同股東10月21日股東臨時會,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期望順利取得即可要求停止召開。正好今(13)日士林地院開庭,北院則於10月8日開庭。目前法官還未做出裁判結果。今日金管會在下午4點半的例行記者會中,公布查得大同有5.87%違法陸資,對照大同先前向金管會檢舉的四個可疑帳戶中,與其中一個的「匯豐銀行託管ING亞洲私人銀行」5.87%股權占比相吻合。此時傳出「查到違法陸資」重大消息,是否牽動假處分核准結果,備受各界關注。台北地院已於10月8日開庭,審理大同公司對市場派股東欣同召開股東臨時會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一案。今日則是士林地院開庭,審理大同公司對市場派股東新大同召開股東臨時會的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案。據了解,士林地院審理法官從上午11點,詢問大同公司派股東、市場派股東雙方委任律師代表,直到下午3點多結束,歷經4個多小時。據知情人士向CTWANT記者透露說,大同公司派委任律師鎖焦的攻防論點,就是「應等金管會調查,有結果以後再說,讓公司派與市場派股東,公平競爭」。知情人士進一步說:「目前大同有高達3成股權,恐涉及違法陸資,在仍不知實際持股最終受益人身分,且金管會還在調查FINI中(境外託管帳戶)。一旦在調查階段,就這樣讓市場派貿然召開股臨會,讓不明不白持股者在股東臨時會中投票,勢必造成混亂,對公司整體經營也會有所危害」。「大同公司律師在法庭中還強調說,法院應該再給金管會一些時間調查,作成假處分,否則必將造成不可回復之損害」。而市場派委任律師就公司派的主張,在法庭中反駁說,「調查中的帳戶是指海外受託帳戶,根本與召開股東臨時會無關」。據了解,大同公司派律師則趕緊向法官說明,「當然有關,而且非常有關」,「因為新大同若可以開股東會,後面一整串的集團都能行使表決權,到時候根本無力回天,整個違法陸資都會進來」。大同公司派律師並請法官參照最近外資投資案,有的案件是金管會查了大約半年,才宣布沒有違法陸資,「而大同案,金管會一直說還在查,懇請法院應該要給金管會時間,作成定暫時狀態處分」。沒想到,就在開庭結束後半個多小時,金管會就宣布查到大同一筆5.87%違法陸資的股權,開罰2,500萬並限期於6個月內出清持股。
大同超感謝黃國昌揪違法陸資!趙安:開了我二次腦洞找到盲腸
大同公司今天召開「抓到了!大同公司公布違法中資藏鏡人」記者會,以前立委黃國昌指稱的新工投資,其大股東就是幫大陸商人任國龍右手換左手、規避金管會調查的資金提供者:香港聯合集團。大同法務長趙安今天二次感謝前立委黃國昌提點持有大同股份的新工投資(1.28%),「開了我二次腦洞,找到盲腸」,讓大同注意到這個線索,一路追尋到其大股東就是幫大陸地產商任國龍右手換左手、規避金管會調查的藏鏡人與資金提供者:香港聯合集團!大同公司並將於記者會後將今日檢舉資料分送金管會、經濟部及臺北地檢署。趙安現場並説,目前查到的都是公開資訊資料,可以循著金流觀察去年金管會要求限期出清將近90億元,期盼金管會可以協助認定最終受益人就是任國龍,請求經濟部可以進一步回應大同企業工會「先追查中資,再審查臨股會申請」的訴求。趙安表示,2018年底金管會就中資任國龍違法買入大同股票進行第三次調查,追到香港維家置業服務有限公司與雅興投資有限公司持有大同股票,這兩個任國龍的人頭公司為了向金管會撇清中資嫌疑,竟於短短一個月內維家公司的唯一股東林美欣(任國龍右手)已將維家公司股份賣給Danielson Creation Limited(任國龍左手),同時雅興公司的唯一股東DING David(任國龍右手)也將雅興公司股份賣給Homes for now Property Management Limited/(任國龍左手),並以此理由回覆金管會。雖然維家公司與雅興公司做上述抗辯,但是金管會認定最終受益人仍為任國龍,故於2019年1月17日就維家公司、雅興公司等所持有的大同公司股份認定為中資違法投資,命六個月內出清股票。以下為大同公司新聞稿說明。根據大同公司於金管會裁罰後取得之證據資料,協助任國龍完成這個右手換左手,企圖規避金管會調查的藏鏡人與資金提供者,竟是香港上市公司聯合集團旗下的企業。聯合集團旗下的新鴻基財務有限公司在2018年12月20日借款8億元港幣給任國龍左手Danielson Creation Limited,讓任國龍左手買進任國龍右手的維家公司股票,2018年12月24日維家公司再發行公司債予新鴻基財務有限公司,將公司所有資產(包括大同股票)質押給新鴻基財務有限公司。約略同時,聯合集團旗下之天安(中國)集團)直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正景發展有限公司,透過薈聯發展有限公司,在2018年12月7日借款5億元港幣給任國龍左手Homes for now Property Management Limited,讓任國龍左手買進任國龍右手的雅興公司股票,2018年12月12日雅興公司再發行公司債予薈聯發展有限公司,將公司所有資產(包括大同股票)質押給薈聯發展有限公司(正景發展公司於2018年12月7日借款3.5億元港幣給薈聯公司,同日再由薈聯公司借款5億元港幣予Homes for now Property Management Limited)。這樣協助隱匿最終受益人,規避金管會調查的藏鏡人與資金提供者,就是香港聯合集團旗下的新鴻基財務有限公司與正景發展有限公司。近日,前立法委員黃國昌根據香港上市公司財報揭露新工投資有限公司持有大同公司1.28%股份,市場派(中資派)振振有詞說,大同所主張的「假外資真中資」,是有名有姓的香港上市公司。殊不知,這個新工投資背後的大股東,就是2018年年底幫任國龍隱匿資產最終受益人、規避金管會調查的香港聯合集團,而且買進的時間(2019年),又與任國龍賣出大同股票的時間相重疊,世間有這麼多巧合嗎? 這是真賣出還是重施故技借錢代持?香港聯合集團是李明治家族所控制的企業,在香港有多家上市公司,並與中國國務院控制的光大集團有密切往來及合作,新鴻基金融集團即是由聯合集團持股30%,光大證劵持股70%的公司,在香港進行各項重要合作。就公開財報所查得的資訊,2017年11月15日李明治家族的新鴻基有限公司有15.87%股份被質押給光大集團旗下光大新鴻基結構融資,借貸8億港幣,這個期間與任國龍之女任梓菱遭金管會調查違法買入大同股票時間相吻合,截至2019年底仍有9.79%設質,其箇中緣由為何,實耐人尋味。大同並持續質疑違法陸資疑點:(1)任國龍去年被裁罰後於四月開始「出售」,至七月「出清」,前後只有三個月左右時間。 依去年該期間大同股價,賣完18%股權,需要近新台幣90億資金。何人會在此短期間花如此巨額資金買入大同股票?(2)按理,超過10%FINI帳戶買賣,不只是向投審會申報,也應向金管會申請。公司與市場皆未聽聞有何交易與申請,所以合理推論,應是新鴻基集團及天安(中國)集團,與前面操作手法雷同,左手換右手,利用香港金融工具的資金流程,漂白陸資為港資,最終受益人仍是任國龍。(3)台灣及國際均對任何人單獨或與其他人共同取得任一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相當比例時,應進行共同控制之申報或申請,以維持市場交易之公平性與法令尊嚴。各金融機構及其國際分支機構(銀行、基金、證劵等)均應遵守國際反洗錢規定,應備有符合各國規定之相關文件。金管會可憑以追查。(4)違法陸資不但不依規申請,還在被裁罰後,與金管會打行政訴訟! 希望這些資料對金管會有助。維持台灣的法治與金融股市正當秩序,大同願意與相關主管機關配合。(5)公司再度呼籲金管會,比照前三次裁罰作法,維持法律尊嚴與維護台灣的國安,請各金融機構及其國際分支機構,以及各共同控制人提交符合國際規定之相關文件,以利金管會盡速查明並公告,以維護大同公司及合法股東權益。大同公司懇切的呼籲金管會與經濟部,絕對不能坐視大同公司的國防資訊系統維護業務與戶役政系統全民個資維護業務落入中資或其共同控制人手中。大同公司鄭重請求金管會:盡快完成八個FINI帳戶最終受益人查核、認定與公布,且完成時間要在經濟部完成臨股會申請審查之前,讓社會各界公評。總不能讓影響上市公司23.59%的股權,在經濟部審查臨股會前,還是「神龍」見首不見尾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