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A鑑定
」 DNA 屏東 明揚國際 懷孕 非親生女子懷胎十月生產...DNA鑑定卻說孩子媽媽不是她! 真相是她體內「還有一個人」
有人開過這樣的玩笑:男人不一定知道孩子是不是自己的,只有女人一定能確定孩子是自己的。然而事實上,美國過去曾出現過這樣一起案例,一名年輕媽媽辛苦懷胎生下孩子,卻在申請社會救濟時,被DNA鑑定判定自己的2個親生孩子都與她「基因不相符」,為此還淪為「拐帶兒童」、「詐領福利金」的嫌疑人,最終經歷千辛萬苦,才證明自己的清白。美國華盛頓州一名年輕媽媽莉迪亞‧菲爾柴德(Lydia Fairchild),在她的一段婚姻中與前夫生下2個孩子,但2人離婚後,菲爾柴德一人無法負擔養育2個孩子的費用,而前夫給的贍養費也不夠,因此她在2002年決定向當地政府請領社會福利的育兒補助。由於這項申請並需要證明申請人與撫養孩子的親子關係,她便帶著2個孩子去做了親子鑑定,令人吃驚的是,根據DNA檢測結果,她的2名孩子與她的DNA「並不相符」。對此,菲爾柴德百口莫辯,只能不斷強調2個孩子都是她經過10月懷胎、辛辛苦苦才生下來的,還為此申請了復檢,但是結果依然沒有改變,2個孩子與她在DNA層面並沒有親子關係。更讓狀況雪上加霜的是,複檢報告指出,經過確認她的2個孩子確實與菲爾柴德的前夫有親子關係。一夕之間,菲爾柴德從需要幫助的弱勢媽媽變成了「嫌疑人」,社福人員懷疑她只是代孕,或是拐帶了前夫與其他女子所生的小孩想要詐領福利金,向政府通報後,檢方不僅打算控告她詐騙,同時還要申請取消她對2個孩子的監護權。恰巧的是,當時菲爾柴德正與另一名男性交往,她在麻煩纏身的期間再度懷孕。這次在法官要求下,醫院全程錄影記錄了菲爾柴德的生產過程,並且將新生兒的血液樣本送去化驗。不可思議的是,根據檢測結果,這個在所有人眼前由菲爾柴德生下來的孩子,DNA鑑定後依然與她「沒有親子關係」。好在菲爾柴德的律師艾倫‧汀德爾(Alan Tindell)在翻閱了許多醫學文獻後,找到了一個與她十分相似的案例,波士頓一名叫凱倫‧基根的52歲婦女因為罹患腎臟疾病,需要進行換腎手術,於是與2名已經成年的兒子進行了DNA化驗,以確認哪個孩子比較適合當捐贈人,沒想到2個兒子都與她DNA不符。後來經病理學家判定,基根女士可能是罕見的「嵌合體」(Chimera)案例,意即身上擁有2種不同的DNA特徵。這種現象往往發生於異卵雙胞胎身上,當其中1個胚胎在懷孕過程中死亡,這個胚胎的細胞就有可能被它的「兄弟姊妹」吸收,導致出生的新生兒身上帶有2組不同的DNA。醫學文獻指出,這種案例十分稀少,在醫學史上出現僅100例左右。菲爾柴德的律師認為,她面對的可能就是這樣的情況,於是讓菲爾柴德到醫院進行了更深入的檢測,最後發現她頭髮與皮膚上提取到的DNA樣本,與在她子宮內提取的DNA樣本完全不同,而從她子宮提取的DNA樣本,與孩子身上檢測到的DNA卻是相符的。當證明了菲爾柴德確實屬於「嵌合體」個案後,她總算擺脫了一連串的法律糾紛,與她的孩子生活在一起,也沒有人能夠再質疑她的母親身分。
人夫砸170萬娶妻「1年後懷孕生子」 一驗DNA大崩潰…提告結局出爐
綠光罩頂!中國河南一名男子花了38萬(人民幣,下同)娶妻,約170萬新台幣,結婚1年後老婆懷孕生下兒子,但DNA鑑定卻顯示沒有血緣關係,氣得提告法院求償,法官審理後結果也出爐了。河南許昌市鄢陵縣人民法院公布這起案例,男子在網路認識現任妻子,2人在2022年12月4日結婚,隔年11月20日產下兒子。然而,男子透過DNA鑑定發現兒子非親生無法接受,除了要求離婚,更要妻子歸還聘金和結婚花費共計379869元。法院審理認為,2人結婚是合法的夫妻關係,男子提離婚、女子同意,因此准予雙方離婚。因為兒子不是親生的,男子並非其生物學上的父親,理當由女方撫養,費用也應該由女方負責。雙方雖然已經結婚且共同生活,但共同生活時間少、給付的聘金費用過高,且女方婚內出軌,導致夫妻感情破裂,因此男子給予的聘金208800元和首飾,女子應該返還。綜合案件情況,女子應歸還聘金104400元。男子為其生產的費用10894.9萬也應該歸還。由於女方婚內出軌,應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考量應賠3萬元。法院判決,准予2人離婚,兒子由女方撫養,撫養費自理。女子須於判決書生效日起10內歸還聘金104400元和醫療費10894.9元,以及鑽石戒指、金項鍊、金手鏈、金耳環,並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30000元。
美國女囚獄中「隔空受孕」奇蹟生子 生父竟是他
美國佛羅里達州邁阿密戴德縣的Turner Guilford Knight(TGK)監獄發生一起離奇懷孕案件,一名女囚在服刑期間竟懷孕誕下一女,經DNA檢測確認孩子的生父為另一名「從未有過任何肢體接觸」的男囚。根據外媒報導,女嬰的母親為29歲的戴西(Daisy Link),因二級謀殺罪名入獄服刑,而孩子的父親是同樣因謀殺罪服刑的23歲德帕茲(Joan Depaz)。戴西透露,TGK監獄內的囚犯常透過通風管進行溝通,「只要站上馬桶,敲一下通風管就能與其他囚房的囚犯聊天」。她與德帕茲便是透過這樣的方式認識,隨著時間推移,2人日久生情,德帕茲提出「隔空懷孕」的計劃。德帕茲將精液包裹在保鮮膜中,透過通風管與線繩傳遞給戴西,戴西再用治療陰道感染的給藥器將精液放進體內,他們每天約嘗試5次,最後成功懷孕,順利產下一女。對此,戴西驚喜表示「我不敢相信這真的成功了,我認為一切都是有原因的。她可以成為任何人,我認為她將來一定會有所成就,這真的是個大反轉,每個人都跟我說:『這簡直就像生活電影網(Lifetime Movie Network)的劇情。』」邁阿密生育中心醫學主任費爾南多阿克曼(Fernando Akerman)指出,這種通過非傳統方式懷孕的案例極其罕見,成功率非常低,但確實存在可能性,他表示「成功機率不到5%」。據了解,這名女嬰目前由德帕茲的母親撫養,由於DNA鑑定確認德帕茲為孩子的生父,監獄管理方已將他轉移至其他設施,2人無法再透過通風管聯繫,但仍可以定期與孩子進行視訊通話。
5歲女兒驗DNA非親生…老公懷疑妻出軌 真相大反轉:皆無血緣關係
命運捉弄人!美國一名29歲人妻結婚後生下女兒,老公5年後做鑑定發現,女兒和他沒有血緣關係,因而懷疑她出軌,但她堅稱不可能,懷疑是鑑定出錯。沒想到當她也做了鑑定,驚覺女兒並不是他們2人所生,生活瞬間發生天翻地覆的變化。原PO在《Reddit》討論區提到,她在大學時期認識現任老公,2人穩定交往,從談戀愛到結婚,後來生下一個女兒,以為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怎料等到女兒5歲的時候,老公發現不對勁,因為夫妻倆的眼睛是藍色的,但女兒的眼睛是棕色的,於是做了DNA鑑定,結果證實非親生,之後就會在辦公室待到深夜,刻意和女兒疏遠。原PO察覺到老公冷漠和多疑的態度,於是2人面對面討論,也因此被質疑外遇,她決定親自進行測試,好還自己清白,「我永遠不可能出軌」。離奇的是,當夫妻倆都做了血液檢查,卻顯示女兒和他們都沒有血緣關係,「我不知道事情怎麼發生的,但警察來家裡做口供」,猜測唯一可能是醫院抱錯孩子,「我們正在起訴我生產時的醫院」。原PO遭老公懷疑出軌,但真相更傻眼。(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原PO坦言,整個世界被顛覆了,她只希望老公從沒有做過鑑定,「我一直和女兒同睡一間房,很害怕她會被帶走,不過我也想知道我的親生女兒在哪,她是否安好,我希望她一切平安」。原PO指出,為了避免醜聞擴大,她沒有告訴女兒這件事,「我不想讓認識我們的人,另眼看待她,她是好孩子,值得得到更好的」。對此他們計畫找到女兒的原生家庭,卻也沒有預想找到後會的發展。同時,原PO也暗自許下心願,最好的情況就是買一棟更大的房子,大家住在一塊,雖然不確定有沒有能力負擔,也怕對方家長不會同意,「可能我只是瘋了」。
女兒不像爸媽「DNA檢驗非親生」 竟神似同學媽…真相逆轉:不是出軌
宛如八點檔劇情!越南一名人夫發現,女兒長得和他或妻子都不像,疑心之下進行DNA鑑定,結果發現非親生。原以為是妻子出軌,但實情並非如此,更發現女兒反而與同學媽媽長相神似。據《南華早報》報導,人夫帶著妻子以及年幼的女兒,一家3口在胡志明市生活,隨著女兒漸漸長大,赫然發現女兒的外貌和他們完全不像,不禁令他產生懷疑,決定進行DNA檢測,結果證實女兒並非親生。人夫遭受強烈打擊,和妻子、女兒的關係也變得疏遠,經常喝到爛醉才回家,而且性格越來越孤僻,夫妻倆因而爆發衝突,他告知妻子DNA結果,指責對方不忠,但妻子強烈否認出軌,並帶女兒搬到河內,女兒也因此被迫轉學,沒想到意外找出真相。人夫懷疑妻子出軌,但妻子強烈否認。(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女兒在新學校認識女同學,結果發現雙方有著驚人巧合,在同一間醫院出生,2人很快就變成好朋友。家人們為她們舉辦生日派對,驚覺女兒和同學的媽媽長得超像,討論後同意進行DNA鑑定,結果顯示有血緣關係。進一步追查得知,疑似醫院人員的疏失,導致2人在出生的時候被抱錯,演變成如今荒唐的局面。不過,2個家庭現在會密切聯繫,定期會聚在一起,但2個女孩還不知道真相,家長打算等她們再成熟一點,再將事實說出口。至於是否會針對醫院的行為採取法律行為,目前尚未決定。
51歲光棍男一生未娶「突冒出26歲女兒」 DNA鑑定證實:是親生的
中國四川有一名男子,已經51歲卻還沒結婚,一生從沒去過蘇州,某天卻被告知自己有個26歲女兒,甚至DNA鑑定也證實2人是父女關係,故事發展比八點檔還離奇。據《搜狐》報導,這名男子叫劉明興,活了51年從未娶妻生子,也沒有出過遠門,某天突然接到一通電話,告訴他有個親生女兒在江蘇,本來以為是詐騙,卻聽到「李紅英」這個名字,既熟悉又陌生,原來是初戀女友。看到照片後,心中所有的疑慮都消除,百分之百肯定是自己的女兒。劉明興原以為是詐騙,但看到照片後肯定是自己的女兒。(圖/翻攝自搜狐)事情要回到1993年,26歲的劉明興因為獨眼,沒有女生願意嫁給他,後來經過牽線認識了李紅英,雖然對方根本看不上他,但女方礙於家人的逼迫,只能硬著頭皮接受,2人訂婚並同居,半年後李紅英懷孕,在結婚前夕卻不辭而別,而且家裡的錢和身分證都不見,才驚覺是逃婚。劉明興找了許久,就是沒有李紅英的下落,漸漸地也放棄,就這樣過了20幾年,也沒有打算結婚,如今卻迎來震撼消息。為了驗證於是進行DNA檢驗,結果顯示江蘇的劉雯靜就是自己的女兒。李紅英和劉明興過去因為家人的撮合短暫同居。(圖/翻攝自搜狐)追問之下才知,李紅英當年認識一個朋友,對方辯稱可以帶他去江蘇打工,這樣就不用嫁給劉明興,豈料這名朋友竟是人口販子,將她轉賣到江蘇一個偏遠山區的農村,被一名男子囚禁在小木屋,並生下了女兒劉雯靜。期間李紅英想逃跑,但都沒有成功,直到5年後為男子生下孩子,才允許在村子周邊活動。劉雯靜出生後,就被交給山東的奶媽撫養,但10歲那年遇到全國人口普查,無奈之下只好轉交給姑姑養,結果從此過上惡夢般的日子,姑姑常無緣無故打罵她,直到12歲才被繼父接回家,但依舊遭受虐待。好不容易到了16歲,她終於從母親口中打聽到親生父親的消息,2020年9月在尋人網站發布尋找父親的消息,剛好被李紅英的姪女看到,父女倆才得以團圓。劉明興總算和女兒團圓。(圖/翻攝自搜狐)劉明興聽到劉雯靜的悲慘過去,自責沒保護好女兒,也責怪李紅英太自私,不過現在的李紅英還是看劉明興不順眼,認為是他毀了一切,如果不是當初想要逃離他,自己也不會被人口販子拐賣,26年過得淒涼無比。劉雯靜希望母親留下來一起生活,但李紅英拒絕了,因為捨不得自已的兒子。好在她最後回到父親的懷抱,被街坊鄰居熱情迎接。
雙胞胎失散30年藉網路重逢!姊妹3年後就決裂「寧願不認識」:金錢比親情重要
金錢比親情更重要?大陸河南一名女子,2021年上網看影片時,意外發現另一名女網友和自己長相極為相似,經過DNA鑑定後,更證實她們就是同卵雙胞胎,並在失散30年後重逢。沒想到的是,2人才在一起3年,便因為經商問題決裂,姊姊更直言,如果時間倒轉,「寧願不知道她(妹妹)的存在」。根據陸媒《正觀新聞》報導,雙胞胎姊姊張麗與妹妹程珂珂,從出生起就被分開抱養,各自在不同家庭長大,2人也完全不知道對方的存在。2021年,程珂珂玩抖音時,意外發現張麗與自己長得一模一樣,2人也隨即聯絡彼此碰面,並藉由DNA鑑定確認為同卵雙胞胎;當時,這對姐妹一度認為,兩家人都各多了一個女兒,未來將好好珍惜、彌補彼此錯過的這30年光陰。後來,姐妹倆重逢一事在網路上爆紅,2人也趁機做直播銷售,但成績並不理想,爭執逐漸產生,成了她們決裂的開端。妹妹程珂珂抱怨,姊姊張麗在做直播時常跑回河南,一走就是2、3天,事先也不告知,「每次都找不到人,這不是我喜歡的工作態度」,她也透露,姊姊日常的花費、房租都是她先墊付,雖說要平均分攤,最後卻沒給錢。姊姊張麗也不滿,妹妹常把事憋在心裡,不像她有話直說,有次妹妹和廠商起爭執後,便直接坐飛機走人,導致當場賠了不少錢。放棄直播工作後,姊姊決定回河南老家重新出發,開餐廳維生,妹妹一聽也想加入,但姊姊認為自己是老闆,妹妹只是員工,而妹妹認為自己是餐廳共同合夥人,2人難以達成共識。某次,妹妹要員工加工年貨時,遭姊姊私自改變,妹妹也氣得離開,將對方連絡方式全部刪除,從此分道揚鑣。如今,姊姊坦言,她不會再去找妹妹,因為從這段關係中認識到「金錢比親情更重要」,若再給她一次的機會,她會選擇不知道對方的存在;不過,她也說到,當初相認時的快樂是真的,現在的失望與傷心也是真的。妹妹則直言,2人當初的認識的帳號已經沒有意義,僅僅只是「我找了她(姊姊)」,雖然不後悔相認,但現在要各自向前看,「希望我們的故事到此就畫上句號」。
新生小女嬰住院回來「長相變了」?醫院稱是長大 生父怒驗DNA確定是別人
近日,泰國發生一起離奇的嬰兒掉包事件,一名新生小女嬰因為呼吸問題被送往新生兒加護病房住院,然而當女嬰被交回父親手上時,女嬰生父立刻察覺「女兒五官變了」。雖然醫院告訴他「新生兒的長相每天都在變」,但他堅持要驗DNA,最後證實醫院抱給他的女嬰果然被調換成別人家的孩子!據泰媒《KhaoSod》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泰國中部龍仔厝府(又稱沙目沙空府,Changwat Samut Sakhon)甲吞本縣(Krathum Baen)的一間醫院。2024年8月,男子阿奴查(Anucha)剛出生的小女兒在當月11日因為呼吸急促,被送入新生兒加護病房,接受為期7天的抗生素治療。雖然加護病房禁止拍照,不過溺愛寶貝女兒的阿奴查每天都會偷偷用手機拍下女兒的照片,分享給剛生產完的老婆。也正因為如此,阿奴查在8月17號發現,他的女兒疑似被醫院掉包了!他發現躺在女兒床位上的小女嬰頭髮變短、五官也發生了變化,尤其是他女兒小臉上清晰的眉毛忽然不見了,寶寶身上的衣物跟毛巾也不是他女兒的。阿奴查立刻詢問院方,但是護士告訴他,新生兒就是這樣,他們的長相總是一天一個樣,然後衣物可能是洗澡後換掉了。8月18日,由於孩子完成了抗生素療程,滿心困惑的阿奴查帶著小女嬰回家,但他怎麼看都不覺得這是自己的女兒。為此,他在19日仍然致電醫院,表示懷疑嬰兒不是他的女兒,不過院方仍然表示他帶回家的就是女兒沒錯,還告訴他因為小女嬰接受過抗生素治療,手背上會有針孔留下的瘀青傷痕,這些痕跡其他新生兒是不會有的。20日,煩惱的阿奴查再也忍不住,將他拍下的女兒照片與抱回家的小女嬰照片一起放上當地的新聞社群,求助詢問「大家的孩子真的也會變化這麼大嗎?」,之後在眾多表示「不可能」的網友支持下,帶著小女嬰去做了DNA鑑定,最終發現這名女嬰真的不是他的孩子。「我非常生氣、憤怒又悲傷,我以為我的孩子可能已經遭遇不測。我告訴醫院的副院長,他們必須不惜一切代價找回我的孩子。」阿奴查強硬表示:「我要看到我真正的孩子!」根據該醫院的事後調查,這名小女嬰是一名在相近時間入院接受抗生素治療的緬甸籍女嬰,疑似出自醫院工作人員的作業疏失,將兩名女嬰錯認交換到彼此的家庭,最後造成了這起「重大醫療疏失」。9月16日,龍仔厝府公衛部門的官員與該醫院的院長、副院長兼護理主管共同召開了記者會,當眾坦承疏失,並承諾會對兩家受害家庭進行補償。阿奴查已向該醫院求償20萬泰銖(約新台幣19萬元),並表示會和另一家受害的緬甸家庭共享賠償金。
人妻找代孕生子「2年後驚覺兒非親生」 真相大逆轉…慘遭多重背叛
若發現撫養很久的孩子,和自己沒有血緣關係,肯定會感到震驚又難過。國外一名媽媽因為罹患罕見疾病難以懷孕,因此花錢找代理孕母,終於懷上兒子,但過了2年後,驚覺不是親生的,為此感到傷心欲絕。「我不敢相信生活走到了這一步!」原PO在Reddit論壇透露,她和老公交往近10年、結婚7年,她一直想當媽媽,但自己罹患一種幾乎不可能懷孕的疾病,因此決定找代理孕母,對方是自己信賴的朋友,雖然前2次試管嬰兒都失敗,但第3次總算成功,懷了一個男嬰。原PO解釋,她本來應該要早點注意到危險警訊,但因為除了原本的工作,還兼職2份打工,壓力相當大。有時周末工作結束回家,她發現朋友在家裡閒晃,而老公也在,起初覺得無傷大雅,但後來發現兒子的眼睛是棕色的,她和老公卻是藍色的,決定帶去醫院檢查,結果顯示她與兒子沒有血緣關係。原PO以為是診所出錯,結果竟是老公和代理孕母上床。(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原PO擔心可能是生育診所出錯,植入錯誤的胚胎,因此安排律師諮詢打算提告,並進行DNA鑑定,但結果依舊顯示她不是孩子的媽,不過老公和兒子是父子關係,這讓她感到心碎且憤怒,追問之後才知道,老公曾與代理孕母有過肉體關係,也就是說兒子根本不是她的。原PO頓時感到多重背叛,自己的丈夫、朋友出軌,而她的孩子甚至不是親生的,感到神智不清,選擇離家出走,在旅館住了將近1個禮拜,思考後決定離婚,並與代理孕母好友斷絕關係。雖然老公和朋友坦承錯誤,並不斷道歉,但原PO無法接受她被欺騙,寧願未來找到更值得信賴的伴侶收養孩子,因為「組成家庭的不是血緣」,堅定想離婚的念頭。
陸10歲女童遭性侵!民警2度隱瞞「鑑定不符」做偽證 男子無辜入獄244天
2015年10月,中國甘肅省蘭州一名10歲女童在學校附近遭陌生人性侵。事後指認犯人是常在其家中雜貨舖打麻將的40歲張姓男子,當地派出所因此將張姓男子拘捕。張男被抓後,蘭州警方在偵查過程中曾2度透過DNA鑑定證明張男與案件無關,然而辦案派出所民警卻引誘張男為減刑認罪,並2度刻意隱匿證據,導致張男含冤入獄244天,直到真正犯人落網才洗清冤情。而辦理此案的2名派出所警察則前後賠償張男18.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85萬元),並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與6個月,緩刑1年。綜合陸媒近日報導,2015年10月25日,蘭州10歲女童在就讀小學附近遭陌生男子拉入附近一處玫瑰田中性侵。女童回家後向家人哭訴,家長帶著女童四處尋找犯人,直到4、5天後,女童在家中雜貨舖打麻將的四川張姓男子,指認他就是犯人,女童家人於是在10月31日向蘭州新區西岔派出所報警。西岔派出所值班李姓民警接獲報案,立刻向當班馬姓副所長匯報,並前往女童家雜貨舖,當場以「涉嫌強姦罪」將正在打麻將的40歲男子張開勝逮捕,事後檢方也以「涉嫌強姦罪」對張男提起告訴。40多歲的張開勝是四川省重慶市人,父母早亡,單身未婚,與大哥張開奎相依為命。張開勝案發前正好在受害女童家的村子替人蓋房子,無事時會在女童家的雜貨舖打麻將。張開勝被帶回派出所後,拒絕承認犯案,並稱不明白女童為何會指認他是強姦犯。他陳述自己與女童素不相識,與女童一家也無矛盾,只是偶爾在女童家開的雜貨舖與人打打麻將。派出所馬姓副所長則稱,由於張男是被女童指認,且不認為10歲女童具備說謊的條件與能力,因此了解到張男還是單身未婚,且手機中找到大量黃色影片視訊與圖片,其中包含未成年女童的黃色圖片,辦案人員並分析張男可能存在心理變態。張開勝表示,自己被帶到派出所後,起先否認強姦女童,之後便遭到派出所民警的毆打與威脅,還引誘他認罪,告訴他承認強姦事實並罰款1萬元人民幣就放他走。張開勝招架不住,最後在逼迫下於2015年11月1日承認了強姦女童的犯罪行為。張男認罪當日,當地公安局立刻對他進行立案調查,並採取強制刑事拘留,羈押於蘭州市第一看守所。11月3日,派出所馬姓所長安排涉案李姓民警將女童遭受性侵時的衣物與張男血樣送交市警局鑑定中心鑑定,並在大約一周後得到衣物上精斑與張男血樣DNA不符合的結果。馬姓所長、李姓民警在明知DNA鑑定結果與張男血樣不符的情況下,依然提供書面證明給檢察機關稱:「現場已被破壞,無法採集任何有價值證據,經與報案人了解○○(女童姓名)在被侵犯後已清洗身體時間過長,無法採集有效證據。」隨後,當地公安局再次將此案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2016年1月25日,皋蘭縣檢察院第二次將案件退回辦案單位補充偵查,並要求其再次提供被害女童當時所穿衣服並作DNA鑑定。為此,西岔派出所重新向蘭州市公安局鑑定中心提供了女童、張男的衣物及血樣進行DNA鑑定,再次得到兩者鑑定不一致的結果。2016年2月20日,西岔派出所根據此鑑定報告作了一份《補充偵查報告》遞交給皋蘭縣檢察院。拍出所馬姓所長、李姓民警在明知DNA鑑定結果又不符的情況下,依然在補充偵查報告中稱「關於補充偵查提綱中提及的提取被害人當時所穿衣服作DNA鑑定,我辦案單位提取後交蘭州市公安局鑑定,未發現有精斑等物品殘留,無法做DNA鑑定」,並將此案重新移送起訴。皋蘭縣檢察院依此報告,對張開勝強姦案提起公訴。並在2016年5月30日皋蘭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張開勝當庭自願認罪,就此成為強姦犯。張開勝事後表示,他第一次被提審的時候,有否認過犯案,但在幾個月後第二次提審認罪,是因為已經被關了5個多月,「被關怕了」,認為不認罪會判得更重,「為了少判幾年就承認了。」值得注意的是,張開勝被捕後,始終不知道有此DNA鑑定報告一事,自然也就失去了申訴的機會。巧合的是,2016年6月2日,也是張開勝案庭審後的第3天,另一名余姓男子在500公里外的甘肅張掖市作案被當地警方抓獲,之後透過DNA檢測,被證明是張開勝強姦案的「真兇」,而「1案2凶」的異常狀況也引起當地警方注意,之後透過受害女童指認,確定這名余姓男子才是性侵女童的真正犯人。2016年6月30日,蘭州新區公安局建議撤回對張開勝的起訴,皋蘭縣檢察院在同日對張開勝一案作出不起訴決定。事後張開勝在7月1日被釋放,此時距離他被無故關押,已經過了244天2016年8月11日,皋蘭縣檢察院對張開勝依法進行刑事賠償,賠償金59121.2元,精神撫慰金5000元,兩項共計64121.2元。同時對張開勝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而辦錯案的西岔派出所為了平息輿論,時任西岔派出所所長魏永斌找到張開勝及其哥哥協商,並簽署了賠償補償協議,魏永斌和涉案副所長馬某、民警李某分別以個人名義賠償7萬元、3萬元和2萬元,其條件是張開勝不可以上訪和媒體炒作。雖然派出所擺平了張開勝,但皋蘭縣檢察院認為事態嚴重,向蘭州新區公安局要求追究相關辦案人員的法律責任,承辦此案的馬姓派出所長與李姓民警,也在2018年4月20日被判決犯濫用職權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和拘役6個月,緩刑1年。
世界最稀有鯨魚「200年只看過6次」 海灘見屍體…科學家當珍寶
紐西蘭南島海灘日前出現龐然大物,民眾發現一具形似大型海豚的鯨魚屍體,經過科學家研究鑑定為罕見的鏟齒中喙鯨,令他們驚訝又興奮,因為牠們極為罕見,更從看過活的。根據《英國廣播公司》(British BroadcastingCorporation,BBC)報導,本月稍早有紐西蘭民眾在南島的奧塔戈入海口沙灘,發現一具長約5公尺的鯨魚屍體;目擊民眾形容從未見過如此漂亮纖細的鯨魚,體型像是大海豚,親眼看過才能體會的視覺衝擊。在民眾即刻通報相關管理單位後,紐西蘭保育部和國立博物館的海洋哺乳動物專家鑑定,鯨魚屍體為雄性鏟齒中喙鯨,是相當罕見的物種;保育部的其中一位主管戴維斯(Gabe Davies)稱,鏟齒中喙鯨是現代罕見的大型哺乳動物之一,「從1800年代,全世界只有6個樣本記錄」,人類從沒見過牠活著的樣子。科學家表示鏟齒中喙鯨相當罕見,200年來只看過6次,且人類未曾見過牠活著的樣子。(圖/美聯社)而科學家也將透過鏟齒中喙鯨的屍體展開DNA鑑定,以保正確分類,戴維斯也直言,「以科學和保育角度,這是一項巨大發現」。據悉,尚未有鏟齒中喙鯨為何如此罕見的說法,但有一派看法認為,鏟齒中喙鯨生活在非常深層的水域,死後應該很難被沖上岸,所以牠們才會這麼稀有。
「5億高中生」案天價遺產歸誰? 律師說除生母外還有4人備選
喧騰一時的台中賴姓「5億高中生」墜亡案,台中地院28日作出一審宣判,死者賴生配偶夏朝源為牟取賴生繼承的大量遺產,與賴共同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判處1年6月有期徒刑。原本賴生去世後,夏男可依法繼承法定配偶的遺產,但如今一審判刑出爐,雖尚未定讞,但賴母委任律師許哲維表示,未來遺產的繼承情況可能由此生變。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許哲維表示,目前賴母已對夏男提告民事婚姻無效之訴,賴生與夏男的婚姻是否有效,須視婚姻無效判決結果。今日刑事判決出爐,將有助於後續民事訴訟舉證,而律師團隊目前的預測結果,民事結果會與刑事相符。針對賴生遺產部分,許哲維表示若民事判決兩造婚姻無效的話,夏男便不再是賴生配偶,賴生財產將由生母繼承,不過賴母情況特殊,會有以下幾種情況發生:其一,賴母是陸籍人士嫁來台灣,不過因多年前的案件,導致賴母目前是無國籍身份,情況已17年,若賴母能順利取得本國國籍,賴生的遺產就可全數由賴母繼承。其二,若賴母無法取得本國籍,許哲維指出,台灣目前沒有禁止無國籍人士在台灣繼承財產,也沒有任何前例、判決可參考,本案算是「史上第一案」,不過依照目前情況而言,若賴母為無國籍,也將獲得兒子的全部遺產。第三,若賴母最後被認定是大陸籍,將會受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僅能繼承200萬元的限制。而賴母此時的身份為第二順位繼承人(原第一繼承人為夏男),限額以外的其他遺產約5億元,就會被分配給第三繼承人,也就是賴生法定上的兄弟姊妹、或是親戚如大伯、姑姑等。據了解,賴生的遺產第三繼承人目前有4人,若賴母被認定為大陸籍人士,扣除賴母的部分,第三繼承人們每人可分配到1億多元的遺產。賴母當初來台是嫁給賴家次子(賴生祖父的二兒子),不過在法院判定賴生的生父其實是賴生的祖父後,由於次子已逝,若要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身份證,須外配有「婚生子女」。但依DNA鑑定結果,賴生「並非賴母與賴家次子所生」,因此算是「非婚生子女」,賴母的台灣戶籍也因此被取消。多年來,賴母持續嘗試取得中華民國戶籍,但並不順利。
全國刑事鑑識楷模8人獲選 CIB蘇至誠曾參與桃園角頭遭槍殺案、屏東明揚大火鑑定
內政部警政署近日舉辦113年全國刑事鑑識楷模甄選,從各警察機關薦報的43位候選人中,擇優遴選8名全國刑事鑑識楷模,當選人員有刑事警察局生物科警務正蘇至誠、台中市政府警察局警務員吳季宜、台南市政府警察局警務員鍾佩芳、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警務員顏偉倫、嘉義市政府警察局警務員陳彥霖、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偵查佐陳浚碩、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偵查佐周紹白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偵查佐葉錦峰,將於內政部警政署6月份署務會報公開表揚授獎。 這次當選全國鑑識楷模的刑事警察局警務正蘇至誠,從事DNA鑑定工作資歷已逾16年,去年參與多起社會矚目重大案件鑑定,包括「嘉義市廟會煙火爆炸案」及「桃園市郭姓被害人遭槍擊死亡案」等重大急案,協助偵辦單位快速釐清案情,另連夜趕辦「屏東明揚國際工廠大火罹難者尋親案」,第一時間鑑定出罹難者身分,幫助家屬找回失蹤的親人。 其他當選人員均有大小具體優異事蹟,其中台中市政府警察局警務員吳季宜主辦「張姓被害人遭槍擊案勘察」,彈道重建射擊熱區,據以協助偵破案件並查獲涉案槍枝,獲頒警英獎章,更於中央警察大察偵查科技與鑑識科學研討會發表論文研究成果,獲現場勘察類「傑出研究論文獎」。台南市政府警察局警務員鍾佩芳主辦勘察學甲分局88槍擊案現場,採獲關鍵跡證因而迅速掌握多名涉案犯嫌身分,並透過不同現場遺留彈頭殼跡證,確認涉案槍枝數量,對於案件釐清與偵破功不可沒。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警務員顏偉倫承辦該局「DNA鑑定」、「親緣DNA鑑定」、「管制藥品鑑定」、「彈頭與彈殼比對」、「工具痕跡比對」、「鞋印比對」、「指紋比對」、「槍枝比對」及「掌紋比對」等9項實驗室鑑驗項目ISO17025認證案,歷經3年多的籌備與努力,始順利通過全國認證基金會認可,取得認證證書,並研究台灣地區屍體上常見昆蟲類型、特性及其鑑識實務之應用,研究成果投稿Science Citation Index(SCI)國際期刊「Insects」獲刊錄。嘉義市警察局警務員陳彥霖主辦勘察「嘉義市廟會煙火爆炸案」現場,採證、記錄完整確實,採獲疑似爆裂物等跡證,後續勘察趙姓嫌犯租屋處採獲多項跡證,並與爆炸現場證物有效連結,釐清案情,有效遏止危害擴大。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偵查佐陳浚負責轄內竊盜、毒品、槍砲、詐欺等32案件及毒品分裝工廠等重大案件現場勘察,採獲指紋或DNA跡證提供破案線索,112年詐欺案件採獲指紋跡證比中嫌犯48人,破獲17案。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偵查佐周紹白曾勘察「沃○商旅客房遭縱火案」、「蘇姓被害人遭恐嚇案」、「自撞車禍查獲毒品案」等,採獲重要跡證提供破案線索。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偵查佐葉錦峰,勘察「鋼鐵廠員工殺害同事案」、「李姓嫌犯等人涉殺人案」、「中油天然氣廠電纜線遭竊案」等,均採獲重要跡證,有效釐清案情。刑事局表示,在各類刑案偵辦上,不論是刑案現場勘察採證,或指紋、DNA、槍彈、毒品、文書或測謊等科學鑑定分析,都必需仰賴刑事鑑識人員落實科學辦案精神及發揮敏銳觀察力,抽絲剝繭發掘關鍵跡證、提供破案線索,8位人員傑出工作表現,均足為全國刑事鑑識同仁的表率。
英國倫敦7年爆發3宗棄嬰案 DNA鑑定證實「均是同一父母」
在2024年1月時,英國倫敦漢姆區一名民眾在深夜寒冷的公園中,發現一名遭人遺棄的剛出生女嬰,後該名女嬰被暱稱為艾莎(ELSA)。但後續警方調查後發現,近期倫敦發生3起棄嬰案,包含艾莎在內,均是遭同一父母遺棄,等於3名遭遺棄的棄嬰,彼此還是血緣上的兄弟姊妹。根據《BBC》報導指出,倫敦曾於2017年在普萊斯托地區發現遭遺棄的小嬰兒哈利(Harry)、2019年時也曾於紐漢姆區一處公園發現遭遺棄的嬰兒羅曼(Roman)。而警方在發現艾莎的存在之後,就對其進行DNA檢測,發現艾莎竟然是哈利、羅曼的妹妹。目前倫敦家事法院的法官於3日解除限制,允許媒體報導3人之間的血緣關係,因為法官認為,此舉有助於幫助尋找到目前身分不明的親生父母。報導中也提到,目前哈利與羅曼已經被好心人士收養,目前哈利與羅曼的收養家庭也都知道彼此間的關係,也知道這世上又出現兩位小男孩的妹妹。英格蘭兒童和家庭法院諮詢和支持服務中心 (Cafcass) 雖然是不希望這些被遺棄的小孩之後會互相聯繫,但家事法院則認為,待其成年後,或許可以用某種方式讓這三兄妹保持某種形式的聯繫。
只有2兒子不像自己 他贏了DNA鑑定「輸掉整個家庭」…2天內妻離子散
1場DNA鑑定,毀了12年婚姻與家庭。國外一名男網友在Reddit發表勸世文,透露他懷疑二兒子不是自己親生孩子,強迫家人進行DNA鑑定,儘管結果證實兩人是親父子,老婆卻在測試後的48小時內提出離婚,3個孩子也都拒絕跟他說話。現年37歲的人夫表示,自己對二兒子一直有揮之不去的「他不是我生的」感覺,3個孩子唯獨老二不像他和自家家族成員,尤其讓他心有芥蒂,就算老婆拿出娘家阿公的照片,證明老二長得很像外曾祖父,依然無法澆熄他做親子鑑定的想法。人夫不顧老婆想法及感受,強硬做親子鑑定的結果,雖證實他和老二是親生父子關係,但「這一切很好,我心裡很平靜」的狀態只維持不到48小時。老婆告訴他,被指控不忠非常有「破壞性」,並表示要帶孩子們回娘家一段時間。還沒察覺到事態嚴重的人夫,直問「為什麼」後,得到妻子勃然大怒的怨懟:「我正在認真考慮離婚」、「我永遠不會原諒你讓兒子經歷的一切」、「你總是覺得我偷吃,對待兒子像垃圾一樣。」人夫見妻子不願聽他解釋,並傾訴這些年來的不滿後,開始懷疑自己在家中地位,接著為結果感到心中一陣刺痛。他向老婆坦承,自己曾在2段感情劈腿過,但從未欺騙對方,只是這個真情告白沒有發揮任何作用,妻子依然想離婚,3個孩子也都拒絕跟他說話。
2歲兒父不詳…單親媽拿4男頭髮樣本驗DNA 結果大吃驚
隨著時代的開放,婚前性行為相當普遍,但也要記得做好防護措施,否則不僅會有性傳染病的風險,也可能導致意外發生。國外有一名單親媽媽,為了找到孩子的生父,從4名男子身上採集頭髮樣本,進行DNA鑑定,結果讓人大吃驚。據《docnhanh》報導,這名29歲女子在27歲時生下兒子,但不清楚孩子的父親到底是誰,她的思想開放,而且經濟獨立,所以願意做單親媽媽,但還是想解開這個謎題,於是決定透過DNA鑑定尋找答案。女子將兒子的頭髮樣本送到檢驗中心,1個月後又帶來另外3份頭髮樣本進行鑑定,但檢驗結果顯示,3名男子和孩子均沒有血緣關係,這讓她非常失望,因為這3個人,都是在懷孕前關係親密的人。女子找來和她關係親密的男子做檢測。(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後來,女子在瀏覽社群平台時,看到了前男友的照片,想起2人過去的一段情,因為男方出國留學而分手,她從不懷疑對方會是孩子的生父,因為雙方交往短暫,然而她還是聯絡了,也是2人在分開2年後的初次見面,她表明自己的想法,並得到了同意。第4次的檢驗結果顯示,存在一個有缺陷的基因,有2種可能性,一是孩子沒有血緣關係,另一個是發生基因突變。由於之前3人的DNA和孩子的不匹配,檢驗人員很快就得出結論,但這樣的情況,不得不做更多測試來確認,結果確認男子就是孩子的生父。透過這個案例,專家提醒年輕人,在發生親密行為時,尤其是婚前,一定要採取安全措施,以防止感染或意外懷孕的風險。
無套4射害11歲女童懷孕 男遭判刑上訴辯「她說自己16歲」 法官判決出爐
曾姓男子於2023年暑假期間,透過網路遊戲認識另名11歲女童,並在約女童到其租屋處後發生2次性行為,之後再約女童到旅館、汽旅發生2次關係,其淫行直到女童懷孕才曝光。二審法官日前駁回曾男上訴,維持一審4年8個月判決。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曾男因與女童性行為時均無戴保險套,導致女童懷孕,女童家人發現後報警提告,並在2023年10月安排女童人工引產,由警方留存胚胎採證。DNA鑑定顯示,曾男與胚胎間親子關係機率預估為99%,不能排除其為胚胎親生父親,曾男則對犯行坦承不諱,一審被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犯下4罪,分別處刑4年5月、4年、4年、4年。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8月。曾男不服提出上訴,表示對女童懷孕、女童家長深感悔悟及歉意,辯稱與女童4次性行為均為合意性交,且女童始終宣稱自己年滿16歲,其主觀不知道女童未滿14歲、未預見對方可能未滿14歲,難認觸犯《刑法》第227條第1項之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曾男強調,他對女童曾在聊天室公開表示12歲、將升國小6年級等情事完全無印象,他是為求案件盡速審結,讓女童及其家人回歸正常生活,才在一審做出與事實不符認罪。法官認為,女童案發時為11歲又3、4月,就讀國小6年級,此年齡之外貌一般尚屬稚嫩,應與年滿16歲一般女子之外貌、行為模式及談吐內容等方面,有所不同,能輕易辨認出其年齡上差距。法官亦認定,曾男事後否認性行為,稱不知道女童未滿14歲,屬事後卸責之詞,不足採信。遂依本案事證明確,應依法論罪科刑,駁回曾男上訴,維持一審原判。可上訴。《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老公結紮妻又懷孕 她被控偷吃「怒賭1千萬+房過戶」…DNA結果曝
結紮仍懷孕,差點掀起家庭革命。醫師呂謹亨日前分享一個差點夫妻失和的術後案例,一對夫妻因為男方結紮後女方仍懷孕,雙方大吵一架並差點對賭,若DNA鑑定孩子是老公的,老公就要把房子過戶給老婆、給對方1000萬元。呂謹亨在臉書粉專「泌尿科呂謹亨–大亨醫師」介紹這件罕見案例。一對2個孩子都上小學的中年夫妻完成結紮後,雖驗出極少數殘留精子,但醫師表示「懷孕機率極低」,且會自行排乾淨,夫妻倆就不以為意,怎知女方1年後還是懷孕。老公認為,自己都已經挨刀結紮,不可能生得出小孩,與堅持沒偷吃、不願拿掉小孩的老婆僵持不下,雙方還差點約定小孩出生後要親子鑑定,若不是男方的種,老婆就要簽切結書、淨身出戶、小孩自己養;但如果真是男方的小孩,房子歸老婆名下,老公還要給對方1000萬元。對此感到為難的老公,找上呂謹亨諮詢。呂謹亨解釋,傳統結紮手術有極低機率「精子自己找到出路」,再度接回去案例,且機率只有0.04%,有時也會遇到殘留少數精子情形。呂謹亨表示,有的人結紮後半年、1年,精液還是會驗到幾顆精子,且依較寬標準,這情況受孕機率極低,會被視為結紮成功,但理論上只要有活的精子,就有懷孕的可能,且傳統結紮有17%機率「會發生這樣的情況」。案例中老公最後相信老婆,孩子出生後鑑定也確認是他的小孩。
阿里山公路男墜崖失蹤12天尋獲遺體已腐敗難辨 將解剖進行DNA鑑定
嘉義縣台18線阿里山公路68.8公里處,1名男子在14日墜崖失蹤,經過警方、消防局及救難人員12天的持續搜尋,終於在25日下午找到該男子的遺體,男子當時已經明顯死亡,遺體腐敗嚴重,面部被蟲蝕,無法辨認身份,檢方安排29日進行解剖及DNA鑑定以確認死者身份。事情發生在14日,竹崎分局樂野派出所接獲民眾報案,指阿里山公路68.8公里處有1名男子站在護欄外,行為怪異,不像是在拍攝風景的遊客,警方立即派員前往查看,但到達現場後未發現該男子,只見路旁芒草有被壓過的痕跡,疑似有人從此處墜崖。搜救人員使用繩索將遺體吊掛至路面。(圖/翻攝畫面)經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該男子獨自騎機車至阿里山,將車停在公路旁的停車場後,徒步行走約2公里至案發處,據調查了解男子疑似在此處墜崖,但警消多日搜索均未發現其蹤跡。25日下午,阿里山山地義警和義消組成的搜救隊伍,以徒步方式沿懸崖下切約500至600公尺,於懸崖下方麻竹園內發現遺體,由於地形險峻,救援人員以背負方式將遺體運至繩索端,再利用吊車將遺體吊至地面。據了解,死者疑似是來自雲林縣湖口鄉的53歲洪姓男子,但由於遺體腐敗嚴重,難以立即確認身份,檢方25日已安排29日進行解剖和DNA鑑定,以進一步確認死者身份。警方呼籲,民眾至阿里山等高危地區旅遊時,務必注意安全,並遵守相關規範,以防意外發生,若遇到異常情況,應立即報案,以警消便及時處理。
妻當全家面自爆:孩子爸不是你 人夫養兒10年崩潰…小王竟是「乾爹」
新北市1名何姓夜班保全為了扶養3名子女,平時還兼職外送工作,不料他拉拔近10年的小兒子竟非親生,這才發現妻子出軌同為外送員的林姓男子,么兒不僅稱呼小王為「乾爹」,老婆甚至曾在全家人面前自爆「孩子的爸不是你」,氣得他一狀告上法院。新本地院審理後,判處林男應賠償何男100萬元;可上訴。根據判決書,何男主張,他與張女育有3名子女,相處融洽,惟103年起女方即不願同房,其後甚至離家居住,夫妻間關係趨於冷淡,於110年張女藉故與其爭執中,竟自其言詞表示小兒子可能非其親生,而係她自被告懷胎所生。原告扶養孩子近10年,後女方竟代理林男對原告提起否認親子關係之訴。何男指控,111年8月3日送臺大醫院之DNA鑑定報告結果顯示,該子99.98%係自被告受胎所生,張女並告知原告父母此事,欲迫使其簽屬離婚協議,致其顏面無存,名譽受有重大損害,被告此等之行徑不法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且情節顯然重大,要求林男賠償精神撫慰金100萬元。林男辯稱,原告之配偶張女早因雙方感情不睦,在某次爭吵是否離婚時,遂告知何男關於次子係其與被告所生一事,原告當時氣憤之餘,更揚言既然如此更不會與女方離婚,欲造成其痛苦云云,足以證明原告早於2年前已知被告侵害其配偶權一事,顯已罹於請求權時效甚明,要求法院駁回上訴。小兒子證稱,「大約在我4、5歲大班時,媽媽跟我說原告不是我的親生父親,那是在家裡說的,那時在場有媽媽、我、原告、姊姊、哥哥,他們都有聽到」等語。新北地院審酌,即便何男知道次子非親生,但沒有證據顯示他知悉孩子生父是林男,被告辯稱侵權行為請求權罹於時效云云,洵無足取,應賠償10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