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級管制藥物
」牛奶摻入「4級管制藥物」餵食…害9月嬰中毒癱軟 無照惡保母下場曝
台北市大同區一名毛姓無照保母,為了防止9個月大男嬰哭鬧,竟將第4級管制藥物蘿拉西泮(Lorazepam)與溴西泮(Bromazepam)摻入牛奶中餵食,導致男嬰全身癱軟、陷入昏睡,經醫師抽血檢驗確定「苯重氮基鹽中毒」,士林地院日前依法判處毛姓保母1年徒刑,可上訴。據起訴書指出,毛女去年3月起以每小時250元的酬勞,受託照顧僅9個月大的男嬰,4月4日上午她為了不讓男嬰哭鬧,竟將自己用來治療暴食症、酒精依賴等疾病的第4級管制藥品,以不詳劑量摻入牛奶等食物中餵食嬰兒,母親下午前去毛女住處接男嬰時,發現孩子兩眼無神、全身攤軟叫不醒,緊急送醫治療後才發現,原來男嬰是藥物中毒,家屬隨即向警方報案。毛女到案坦承,自己的確因病領有鎮定安眠藥物,但否認將其摻入男嬰餐食中,不知為何嬰兒會產生中毒現象。士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男嬰才9個月大尚無吞服藥丸的能力,身上也無藥物注射痕跡,認定毛女在經手餐食的過程中摻入藥物。士院審酌,毛女不但未善盡照顧責任,且犯後態度不佳又未達成和解,加上惡行難以被社會容忍,故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處毛姓保母1年徒刑,可上訴。
新北幼兒園餵藥案 律師分析:檢察官偵查比行政作為有助釐清
新北市知名幼兒園餵藥案延燒,綠營緊咬國民黨總統參選人、新北市長侯友宜要負責,並批評行政調查太慢;對此,國政基金會召集人、律師簡榮宗今(12)日表示,此次疑似涉及巴比妥相關列入第3級、第4級管制藥物,檢察官可以查扣相關憑證、紀錄進行比對分析,都比新北市政府的行政作為,更有助於案件進行釐清。簡榮宗說,自己身為3個小孩的父親,當然了解家長們多麼心疼小朋友的身體健康,也極度希望能釐清事發的原因以及檢討如何避免類似事件重演,但該案真的是行政調查可以快速釐清的嗎?簡榮宗解釋,依「行政程序法」第36條規定,行政機關應依職權調查證據,不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而一般常見方式,是通知當事人陳述意見或要求提供文書等。他說,不過若個別調查作為涉及人民居住、行動自由,或財產權、隱私權等侵害,行政機關作為就會受到法律保留原則限制,必須有法律明確規定才能進行,不是想怎麼查就怎麼查。簡榮宗也說,反觀若個案涉有犯罪嫌疑時,檢察官於符合令狀原則後,可以進行搜索、扣押,甚至對行為人實施強制處分。他說,刑事偵查無論是手段或範圍,都比行政調查來得廣泛,而且有效。簡榮宗表示,此次案件疑似涉及的「巴比妥」相關藥物分別列入第3級、第4級管制,所以在藥局管理上,要有流項管控,例如向哪家廠商進貨,要附上認購憑證,同時登錄進貨數量;而接到處方箋後,藥物交付對象及數量等,通通都要記錄在案。簡榮宗強調,檢察官於偵辦本案時,如果要查詢藥品來源,除了訊問相關嫌證人、犯罪嫌疑人,甚至對其強制處分之外,還可以查扣相關憑證、紀錄,甚至電腦、系統進行比對分析。他說,檢察官的這些作為都比新北市政府的能夠做的行政作為,來得更有助於案件進行。侯友宜競選工作室發言人陳柏翰則表示,新北市府5月14日接獲家屬報案,15日就報請檢方偵辦,並啟動「重大兒虐案件司法早期介入機制」,本案為刑事案件,只有檢方才有調查權及強制藥品採檢的權力,目前檢調單位正偵辦中。面對當前各界對案件內容眾說紛紜,他說,其中最主要關鍵是藥品成分為何?藥品到底從何而來?為何從幼童身上驗出「微量」?呼籲檢方應該盡速釐清,對外釋疑。備註:根據《兒少法》第69條規範,本案涉兒童及少年權益,不得揭示「足資識別之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