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0元
」 假車牌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桃園 機車 微型電動二輪車掛假車牌竟肇逃!警「新店追到中和」仍被逃脫 駕駛身分待查
新北市新店區21日上午發生警匪追逐戰,警方鷹眼發現1輛轎車行跡詭異,隨即上前攔截盤查,未料駕駛竟拒絕配合甚至駕車加速逃逸,員警立馬在後尾隨追緝,雙方從新店區一路到中和區,但仍被駕駛開上國道逃脫,所幸未波及其他人車,事後警方已調閱監視器擴大追查,查明駕駛身分後將通知到案說明。警方表示,員警騎車執行巡邏勤務時,發現1輛轎車行跡可疑,經調查車牌竟發現該車使用假牌照,警方立即上前攔查,不料駕駛竟拒檢肇逃,雙方一路從新店區追逐到中和區,直到該車開上國道後便消失匿跡, 幸虧追逐過程中未造成傷亡,事後警方已調閱監視器擴大範圍追查駕駛身份,後續將通知他到案說明,詳細逃跑原因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說明,切勿懸掛假車牌上路,否則恐將違反《偽造特種文書罪》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可向駕駛開處3600元以上至1萬800元以下罰鍰,警方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後果恐得不償失。
路邊停車打錯燈最高罰3600元 車燈正確使用方法曝光
開車出門最怕找不到車位,好不容易在路邊找到位置停車卻可能因為打錯車燈挨罰!有民眾在網上求助,不清楚路邊停車到底要打方向燈還是警示燈,因為在路上都看過別人使用。台南警方曾宣導汽車停車正確使用車燈的方法,應先打方向燈,倒車再使用倒車燈,違規恐挨罰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不久前有一名網友在網路論壇mobile01發文,好奇問「大家開車路邊停車時會打什麼燈號?」他各種燈號都看過,有的打警示閃燈,也有打左右方向燈,讓他搞不清楚到底怎樣才是正確的,難免誤會是否有大家共同默契的提示燈號。貼文一出有許多駕駛紛紛分享自己的做法,「不管路邊停車或停車場,小弟都是打駐車雙黃燈,方向燈會讓候車覺得你要靠邊」、「方向燈就好了,沒那麼複雜」、「我是先打右燈靠到最右邊,再按雙黃燈開始停車」;還有人打趣說,「下車走出來用喊的」。事實上,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過去就在官網上宣導,汽車路邊停車時,應該先打方向燈讓後方車輛知道行車動向;停車時有倒車的狀況,也應該使用倒車燈,以告知後方人車注意。另外,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救護車鳴笛按喇叭「貨車擋前方不讓」 畫面曝光眾人怒了:拜託檢舉
又發生阻擋救護車執勤的案件!昨(17)日國道一號高架北上濱江街路段,一輛民間救護車開著警報器,遇到前方貨車阻擋,不論救護車鳴笛、按喇叭,貨車完全不讓,這一幕全被旁邊車輛的行車記錄器拍下,PO上網引起網友議論。昨日一輛民間救護車疑似轉院勤務,開著警示燈跟響警報器,卻遭到前方一輛貨車阻擋,不管救護車按喇趴、鳴笛,貨車完全沒有要讓開,當時只有兩線道,旁邊也有轎車,救護車直到找到空檔後,才從隔壁車道超車。這一幕全被隔壁車輛行車記錄器拍下,駕駛將畫面PO上「爆料公社」表示,「救護車司機鳴笛在鳴笛!也連續廣播了好幾次貨車就是不讓,我實在不懂貨車司機到底是什麼心態?真的不要看了救護車不讓趕時間救命啊!」對此,網友紛紛抨擊貨車駕駛,「台灣人怎麼越來越多這種垃圾人」、「拜託請檢舉那台貨車」、「單看隨風飄搖的帆布就能推斷,貨車司機的素養好不到哪」、「你可以幫忙檢舉...送他一個紅包..以後就會讓了」、「台灣就是罰太輕,所以才會造成這樣的後果。」轄區國道警方表示,目前尚未接獲民眾檢舉,但根據未即時禮讓救護車相關影像,將通知貨車駕駛到案說明。警方提醒用路人,遇到救護車應立即避讓,否則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2項,處3600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
機車新制元旦上路 「沒認證」又不改善抓到直接罰3萬
目前時序已經進入到12月中,這也代表著2024年只剩下最後半個月。而環境部及交通部推動機車改裝排氣管認證制度,屆時將於2025年1月1日正式上路,屆時改造機車排氣管但沒有通過認證、且經檢測不合格的,最高將開罰5400元。如果沒有修改又繼續騎乘,遭到攔查的話可依《噪音管制法》最高處3萬元罰鍰。根據媒體報導指出,交通部修訂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將於2025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屆時改裝排氣管將納入機車定期檢驗的範圍。如車主未安裝通過認證的排氣管,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被處以900至1800元的罰鍰。此外,若排氣管的噪音檢測不合格,還會依《噪音管制法》再罰1800至3600元,並要求限期改善。兩項罰款加總最高可達5400元。而如果車主在遭開罰後又並未依規限期改善、持續使用未認證的改裝排氣管,經環保局攔查後,將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規定,處以3000至3萬元罰鍰。如在夜間時段查獲,罰款金額從6000元起跳。而為協助民眾順利完成認證,環境部呼籲機車族應於12月31日前,至「替換用排氣管噪音檢驗資訊系統」預先登記。各地環保局也提供免費的排氣管噪音檢測服務,民眾只需攜帶機車和行照前往檢驗,最快5分鐘就能完成檢測,確認排氣管是否符合噪音標準。如果車主計劃改裝非原廠排氣管,應購買具有噪音合格認證的產品,或自費委託環境部核可的噪音實驗室進行檢測,並在年底前完成登錄。使用原廠排氣管的騎士則無需進行登錄。
變換車道「方向燈該打多久」?他遭檢舉挨罰3000元 網曝正解:警廣有在宣導
駕駛騎車、開車行駛在馬路上時,若要轉彎或變換車道,都要提前打方向燈,以免釀成意外和遭到開罰。然而,就有一名網友先前指出,自己切換車道時有打方向燈,卻被檢舉「未全程使用方向燈」而挨罰3000元,讓他氣憤道「(方向燈)到底要亮多久?『全程』標準是什麼?」這名網友在網路論壇「mobile01」以「未全程使用方向燈,檢舉魔人新招」為題發文,表示自己日前行駛在國道1號時,遭檢舉「切換車道未全程使用方向燈」,開罰3000元,讓他不禁傻眼道「到底要亮多久?」原PO接著質疑,「車子歪歪的是不是也可以說未切換完成?這罰單的認定『全程』標準是什麼?交通部要不要給個說法,例如要亮10分鐘,不然說你沒有就沒有,請大家多亮幾分鍾吧」。貼文一經曝光後,迅速引起網友熱議,「就全部輪子都進入車道才算完成,很難理解嗎?」、「我30幾年駕車一定打燈,何況大家知道方向盤回正,方向燈桿會跳回,大家多小心了」、「4輪全部過線再撥回,跳掉再撥1次,我每天大約開150公里,也開幾十年了,從沒被開過這種罰單」、「不是亮幾分鐘,顯然你還沒學到教訓。駕照去重考過」。也有人說到,「警廣有在宣導,全程指的是全部輪子尚未跨線前開始閃,直到全部輪子變換車道完成後」、「我都不知道怎麼會有人閃個2、3下就變換車道的」、「亮10分鐘會被檢舉另1條喔」、「一般市區,現在警察標準很低了,只要有打就不會開單,但你在國道耶,國道大家都開破百的、高速行駛,你沒打滿方向燈,當然警方會認定 情節較為嚴重,乖乖吞罰單繳錢吧」。事實上,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規定,汽車駕駛人在左(右)轉彎時,應先顯示車輛前後之左(右)邊方向燈光;變換車道時,應先顯示欲變換車道方向之燈光,並應顯示至完成轉彎或變換車道之行為。而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汽車駕駛人若不依規定使用燈光,將處新台幣1200元至3600元罰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4款則表明,汽車行駛於高、快速公路時,如未依規定顯示方向燈,將處以新台幣3000元至6000元罰鍰。
徵收菸蒂處理費? 環境部調查:8成民眾支持菸商負責
菸又要變貴了?據環境部調查,每年約有360億根廢菸蒂,其中約1/4被隨意棄置,環境部5日公布「環保施政意向調查」,有86%民眾認為菸品製造者及進口商應負菸蒂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且應被徵收處理費用。環管署官員表示,目前西班牙等國已有類似機制,會蒐集更多意見。環保施政意向調查指出,65%民眾知道被丟棄的菸蒂含很多有害化學物質,78%民眾認為亂丟菸蒂嚴重影響市容,民眾認為應以「提高罰鍰金額」、「公共場所增設菸蒂回收裝置」及「推動可分解濾嘴研發及使用」來解決菸蒂亂丟問題。同時也有86%民眾贊成菸品製造者及進口商應負起菸蒂回收清除處理責任,應向其徵收費用,對於徵收費用的用途,有41.9%民眾認為可用於「稽查取締亂丟菸蒂行為」、40.4%則同意可以用在「設置菸蒂收集設施」。環管署副署長劉瑞祥表示,自7月9日至11月20日強化亂丟菸蒂稽查作為,共稽查7380次、裁罰6492次,依法可處1200至6000元,也有部分地方政府提高裁罰下限至3600元,也已在全台設置9000餘個熄菸桶盼減少菸蒂亂丟。劉瑞祥說,如西班牙已公告菸商應善盡回收及處理工作,汙染者應提供處理費用協助解決去化等,針對菸蒂課徵清除處理費會蒐集更多意見。「支持課徵菸蒂處理費」,台灣重新思考環境教育協會執行長黃之揚表示,過去向菸商課徵如菸捐等主要用於菸害防制,難用於廢棄物處理及再利用,加重亂丟菸蒂罰鍰則要更多稽查,否則以現行作為難以找到行為人、遑論裁罰,而課徵處理費也是給菸商及吸菸者責任,至於後續用途可以再規畫。
驚險畫面曝!3貼共乘拖板車買得來速 警揭「這原因」未開罰
彰化縣和美鎮1間速食店前發生一起危險情事,驚見3貼騎工業用拖板車到店購買「得來速」,行為雖然誇張但卻免受罰責,警方表示因速食店內的快速通道不算一般道路,只有行駛至馬路上通行才能依法開罰,最高可處3600元罰鍰。據了解,社會事新聞影音社群平台流傳1則影片,畫面顯示1名男子騎乘工業用拖板車,且前後各載1名男姓友人,3貼前往速食店快速通道購買「得來速」,一旁友人甚至覺得有趣將過程拍成影片紀錄,業者則表示免下車點餐的通道只要能通過感應器的交通工具皆可使用,但3人把危險當有趣的行為,令人不禁為此捏把冷汗。畫面曝光後引發熱議,此危險行舉令民眾直呼「很危險」、「他們是怎麼從一般道路過來」、「電動拖板車不算交通工具」、「3貼好像有點危險」及「肇事要算誰的」,也有部分民眾緩頰稱「單純只是這段並無太大問題」及「就明顯是想要搞笑。」警方表示,和美分局對此回應,由於速食店內通道不算一般道路因而無法開罰,但只要行駛於道路,則會涉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2之1條,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或使用。
33年老字號高檔鐵板燒撐過疫情 無預警宣布熄燈!最後營業日曝
台北老字號鐵板燒餐廳「犇」於信義區的本館已有33年歷史,許多明星、政商人士都喜歡在此聚會,但業者日前突宣布熄燈,最後營業日是2025年2月15日。店家在歇業前,推出為期3個月的「The Last Run 最後的犇跑」活動,讓顧客能在最後這段時間回來記住這份美味。位於台北市信義區的「犇鐵板燒」是台灣高檔鐵板燒名店,於1991年開始營業,主打高檔食材加上用有多個大型包廂,成為政商名流、港台藝人最愛的聚會場所之一,林志玲、周杰倫和林書豪等都是座上賓。挺過新冠疫情後,業者表示為了能給客人更好的消費體驗,決定歇業另尋更舒適的用餐空間。「犇鐵板燒」也透過官方臉書,稱本館將在明年2月15日結束營業,但歡迎大家依舊可以前往「犇極上微風信義館」用餐,讓他們繼續服務每一位饕客。業者感謝大家的理解與支持,「天下無不散之筵席,是結束亦是全新的開始,在不久的將來,犇 鐵板燒將以全新的面貌與您相見!」除此之外,「犇鐵板燒」因應告別老店也推出為期3個月的活動:The Last Run 最後的「犇」跑,公告此菜單費用為一人3600元+10%。據《ETtoday旅遊雲》報導,「犇鐵板燒」總經理顧奇明透露,主要是高端餐飲變化下,越來越多客單近萬元的頂級餐廳出現,「犇鐵板燒」流失不少顧客,且租金持續上漲,最後才決定到期不續租。
駕駛注意!全台新增69處科技執法 最重恐噴3.6萬
為提升交通安全,警方於12月在全台新增69處科技執法路口,針對不停讓行人、闖紅燈、未依標誌標線號誌行駛等多項違規行為進行取締。這次新增的路口分布於新北市39處、台中市27處及南投縣3處,旨在有效遏止交通違規及降低事故發生率。根據交通法規定,不停讓行人將處以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若因此致行人傷亡,罰款將提升至7200元至3萬6000元,且肇事者刑事責任將加重1/2;闖紅燈的罰款依車輛種類不同,機車為1800元至2700元、小型車為2700元至4000元、大型車則為3600元至5400元;針對禁行大貨車、違規停車、未保持路口淨空及行駛人行道等違規行為,罰鍰金額介於600元至1800元不等。新北市警方挑選出16個行政區中39處易發生事故及違規的路口,設置多功能科技執法設備,藉由AI影像分析技術自動辨識違規行為,並於12月1日正式啟用。執法範圍涵蓋闖紅燈、車不禮讓行人、未依號誌行駛等多項違規行為。台中市則將新增27處科技執法路口,累計總數達到68處。這些新增設備主要設置於百大易肇事路口及各分局評估的高風險路口,著重取締高事故風險的違規行為,如闖紅燈、不依標誌行駛、跨越雙白線及車輛不禮讓行人等。南投縣新增的3處科技執法路口位於南投市三和三路與復興路口、國姓鄉中興路與成功街口以及水里鄉中山路一段與八德街口。警方表示,這些設備將專注於取締闖紅燈、超速及車輛不禮讓行人等常見違規。此外,魚池鄉台21線區間測速設備亦同步啟用,以進一步提升道路安全。
民眾荷包注意!微型電動車今未掛牌就開罰 北市上午已取締8件
交通新制注意!30日0時起,微型電動二輪車(俗稱電動自行車,下稱微電車)如未依規定領牌行駛,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1條處以最高新臺幣3600元罰鍰,並將車輛移置保管,如為未經型式審驗合格,並沒入車輛。而30日一早截至上午9時許,北市警局就已取締8件微電違規,北市警也提醒民眾切勿騎乘無牌照微電車,以免受罰。北市交通大隊表示,自11月30日起微電車除應領牌行駛之外,若未懸掛牌照或懸掛他車牌照於道路停車者,亦將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車輛移置保管;另騎乘微電車應滿14歲、應戴安全帽、不得載人;北市開放自行車行駛之人行道、自行車道(河濱自行車道除外),皆禁止微電車行駛;微電車並應遵守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規定行駛。北市警交通大隊統計,113年1至11月29日共取締微電車違規1,631件,其中違規前三大項目分別為「駕駛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398件、「不依規定停放車輛」397件、「違規行駛人行道」291件;因應11月30日全面領牌規定實施,北市警自11月19日起規劃連續4週微電車宣導暨執法專案勤務,各警察分局針對轄內工廠、校園、市場周邊等微電車易出沒熱點,每日加強稽查及宣導,於實施後2週加強微電車未依規定領牌執法,統計實施首日(至上午9時止)共計取締微電車違規8件,包含「未領用牌照行駛」2件(罰鍰3600元)、「未領用牌照車輛於道路停車」1件(罰鍰1200元),「未戴安全帽」1件(罰鍰300元)、「其他動態違規」4件(闖紅燈2件,罰鍰300元;紅燈右轉2件,罰鍰1200元)。交通警察大隊呼籲尚未完成領牌微電車,不得行駛,亦不得停放於道路,並儘速完成領牌作業,以免違規受罰。
微電車「未掛牌投保」今起最高罰3600元、扣車 新法懶人包看這邊
阿公阿嬤、外籍移工、菜籃族常在騎的「微型電動二輪車」(簡稱微電車),從今天(11月30日)起,必須懸掛車牌及投保強制險才可合法上路,違者將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車輛也會移置保管。以下為CTWANT整理得微電車新法的懶人包,資料參考自「交通安全入口網」、「監理服務網」,提醒民眾上路前應再三注意。小心分辨這2種車:過去稱作「電動自行車」的車款,目前已改名叫「微型電動二輪車」,無腳踏板、須掛牌,是以電力為主要動力的二輪車輛,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25公里以下;而「電動輔助自行車」則是有腳踏板、不須掛牌,以人力為主要動力、電力為輔助的二輪車輛。(圖/翻攝自交通安全入口網)騎微電車上路前必須先做到:1. 投保:所有人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未投保者無法辦理登記換照或發照。2. 掛牌:審驗合格應向監理單位登記、領用、懸掛牌照,違規者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其中,審驗合格車輛將移置保管,未審驗合格車輛則沒入。3. 滿14歲:未滿14歲駕駛者,將處駕駛人600元至1200元罰鍰,並禁止駕駛、車輛移置保管。(圖/翻攝自交通安全入口網)以下行為不能做:1. 行駛速率不得超過25km/h,違者罰900元至1800元2. 禁止載人,違者罰300元至600元3. 未讓視障者,罰600元至1200元;未讓行人優先通行,罰300元至1200元。若因不停讓導致視障者受傷或死亡,罰1200元至2400元4. 損毀、汙損或變造牌照導致無法辨認,罰所有人900元至1800元,並重領牌或改正5. 未戴安全帽,罰300元6. 酒(毒)駕罰1200元至2400元;拒檢罰4800元並當場禁止駕駛與移置保管該車輛7. 擅自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罰所有人1800元至5400元,並改回原規格(圖/翻攝自交通安全入口網)(圖/翻攝自交通安全入口網)如何領牌、規費多少錢?辦理「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作業時,車主應準備:1. 國民身分證正本(或軍人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及印章(個人名義);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公文(公司含登記表)或公司、行號主管機關核發之登記證明書及印章(公司行號名義)2. 新領牌照登記書2張3.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保險證(辦理時有效期間30日以上)4. 來歷證明:出廠證明或海關進口與貨物稅完(免)稅證明書5. 統一發票(如有遺失得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準備好以上資料後,可到各監理所站或到點服務場所完成「實車查核(驗車)」,並可申領牌照,微電車牌照規費為450元(號牌1面300元、行照1枚150元)。(圖/翻攝自交通安全入口網)
玩具車開上路要當心 最高可罰3600元
玩具車開上路,當心傷荷包!16日有人在社群平台上傳1段影片,內容為1名女子駕駛玩具車於新北市三重區的街道上行進,警方表示,玩具車開上道路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重可處3600元罰鍰,同時也呼籲民眾,除了法規允許的交通工具外,其餘運輸器具任意上路都可能挨罰,不可不慎。該影片是上周六被上傳到社群影音群組「社會事新聞影音」,內容僅有短短16秒,為1名女子駕駛1輛白色玩具車,在斑馬線上穿越馬路,畫面還仿效電視新聞加上字幕圖卡,標註地點在新北、日期為11月16日,標題則為「玩具車開上路」。後來經查,影片拍攝地點疑似在三重的仁愛街,轄區警方接獲詢問後說明,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2-1條「非屬汽車、動力機械及個人行動器具範圍之動力載具、動力運動休閒器材或其他相類之動力器具,於道路上行駛或使用」,可處行為人1200元至3600元罰鍰。警方檢視影片後指出,雖然女子的行為明確違反道路相關法規,但因影片沒有確切拍攝時間,以及行為人相關人別身分不明確,因此相關違規行為未能舉發。警方強調,除了法定交通工具外,其他個人行動運輸器具,例如電動獨輪車、電動滑板車或電動雙輪車等,都是不允許於道路上行駛的,同時也呼籲用路人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切勿使用該類行動器具行駛於道路或人行道,避免造成自己與他人不必要的危險,同時也違反交通法規,造成荷包失血。
誇張!新北女「坐電動玩具車」過馬路還發文 最高恐罰3600元
電動玩具車一般都只會在公園或遊樂場看到,但新北市三重區日前有民眾目擊1名女子開著玩具車從斑馬線上駛至對街,其友人甚至拍下過程並發布至網路上,據悉4月間也曾發生類似情形,林口區有一名男童開著卡丁車緊跟在騎機車的媽媽後方,把危險行為當作有趣,依法最高可罰3600元罰鍰。 據了解,1名身穿吊帶褲且頭紮髮髻的女子,蹲坐在電動玩具車裡,甚至行駛在仁愛路斑馬線欲橫越到對街,整起過程全被一旁友人從後方拍下,事後還把危險當有趣的行為上傳至網路上,殊不知此舉已經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行為人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或使用,另外因影片拍攝時間及行為人相關人別身份不明確,警方未能依法舉發。 林口區2024年4月22日時也發生類似的危險情事,1名媽媽騎機車行駛在忠孝路與忠孝路616巷時,沒想到男童竟開著兒童卡丁車在後方馬路上馳騁,當時甚至有機車從旁呼嘯而過,男童行為不僅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還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最終警方將依法向媽媽將進行開罰。
微電車上路新規定啟動! 「6大禁忌」別踩雷外籍移工成宣導重點
舊稱電動自行車的「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3年11月30日起正式納入交通管理範疇,新法規明確規定,所有微型電動二輪車未完成掛牌與投保者,不得上路行駛,違規者將面臨罰鍰及車輛移置保管的處分,未滿14歲者不得騎乘、車輛不得私自改裝、行駛時速不得超過25公里等規範,也成為警察宣導重點,尤其針對使用比例最高的外籍移工群體,更加強告知,以免違法受罰。微型電動二輪車因購買方便、使用簡單且無需駕照,成為許多外籍移工日常通勤的重要交通工具,以台中豐原及神岡地區為例,當地外籍移工人數已達1萬餘人,約占總人口4.3%。豐原警方近日特別前往外籍移工集中工作的工廠、出入頻繁的豐原火車站及外籍餐飲店,展開多場宣導,提醒車主於11月30日前完成掛牌手續,否則上路將面臨處罰。根據台中市警察六分局統計,截至2024年10月底,僅西屯區就取締微電車違規案件超過90件,包括酒後駕駛6件、未戴安全帽10件、違規停車75件,顯示許多駕駛人對交通規範認識不足,存在一定安全隱患。因此,警方呼籲,微電車駕駛人應遵守交通規則,以保障自身與他人安全。為了進一步提醒駕駛人,清水警方針對新規劃出六大注意事項:1. 不得擅自改裝車輛:包括增減或改變電子控制裝置及原有規格,違者將處以1800元至5400元罰鍰。2. 佩戴合格安全帽:未戴者將面臨300元罰鍰。3. 禁止載人、時速限制25公里:超速將處900元至1800元罰鍰,載人則處300元以上罰鍰。4. 酒駕、毒駕重罰:酒駕罰2400元,拒測者則罰4800元,車輛當場扣押,並依法移送司法機關。5. 遵守交通號誌與夜間開燈:違者最重可罰1200元。6. 掛牌上路:未完成掛牌者罰1200元至3600元,並移置車輛保管。警方強調,新規上路後將強化執法與宣導並行,期望透過完善的規範及執行,確保微電車使用者的安全,並降低交通事故的發生,微電車駕駛人務必在期限內完成掛牌與保險,才能合法、安全地上路。
三寶駕駛高架逆向卡5車 轉向又鬼切!全場傻眼
有一名台中駕駛12日在高架道路開錯車道逆向差點撞車,還好後方5車煞住,駕駛調頭後,在變換車道時又沒打燈鬼切,讓人直呼「太屌了」、「他要幹什麼」。對此,警方表示,從影像看出駕駛違反2規定,合計最少罰1800元,不過沒接獲有車主報案。有網友在社群發文稱,一輛黑色轎車12日下午行經台中高鐵站旁的高架道路,駕駛逆向行駛,差點撞上一輛cooper,所幸對方煞住,把黑色轎車逼退,而轎車轉向後又鬼切左轉。影片一出,不少人紛紛留言「到底什麼智障」、「有喝,肯定有喝」「又是頭又大的三寶」,也有人笑說,駕駛唯一的優點就是開很慢。對此,警方表示,該車依第45條第1項第1款可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而變換車道沒打燈違反交條例第42條,處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不過沒接獲人報案,受理將傳喚黑車車主到案。
朴志訓睽違4年來台 12/8陪伴粉絲過冬夜
韓國歌手兼演員朴志訓睽違4年來台舉辦見面會,他喊話這場見面會是「與MAY揭開亞洲巡演序幕的第一站」,期望能與大家度過一個愉快的夜晚。他特別感謝一直以來支持他的台灣粉絲,並感性地提到,四年來雖然相隔遙遠,但每次想起上次在台灣的演出回憶都備感溫馨,「我真的非常期待,也迫不及待想要快點見到你們」。朴志訓準備了豐富的驚喜內容,力求讓粉絲感受到自己不斷進步的模樣,「因為是時隔很久的見面,所以我也有準備多樣有趣的內容呈現給大家。」對於未來的發展,朴志訓透露,他的目標是持續挑戰多元領域,並期待用不同作品和角色帶給MAY新鮮感。至於如何在音樂與戲劇之間找到平衡?朴志訓表示自己並不會刻意去尋找平衡點,而是在機會來臨時,盡力去把握每一個機會,「一直以來,我就是這樣全力以赴,這就是我」。對於這次久違的台北見面會,朴志訓承諾會用精心準備的舞台回饋粉絲的支持,希望與台灣的MAY共同度過一個充滿美好回憶的冬夜。「PARK JIHOON WINTER FANMEETING IN TAIPEI《Opening》」將於12月8日在Legacy TERA舉辦票價分為,5600、4800、3600元,全區皆能與朴志訓近距離擊掌互動。
人行道施工88歲嬤被迫繞道走馬路! 揮手驚逃下秒仍遭砂石車輾斃
高雄市新興區於上月26日發生死亡意外。當天下午13時28分許,88歲王姓婦人剛去市場採買正要回家,在行經民生一路時,剛好遇到人行道封路施工,人行道遭擋道,所以她被迫繞道走到馬路上,豈料當時違停路旁的一輛砂石車突起步,王女受到驚嚇後馬上揮手示意,同時小跑步,但卻仍遭輾過,送醫急救後仍傷重不治。對此,警方表示,全案依刑法過失致死罪,將肇事駕駛函送偵辦。此事發生於10月26日下午13時28分許,王婦剛去市場買完菜正要回家,經過民生一路339巷口時,遇到自來水公司的工程,汰換管線於人行道施工,當時人行道被用三角錐圍起,王婦被迫繞道走到馬路上。豈料就在僅離家5分鐘時,違停在慢車道的砂石車突然起步,她見狀後受到驚嚇馬上揮手示意,同時小跑步,但仍遭輾過,雙腿下肢大量出血,送醫搶救宣告傷重不治。經調查,砂石車當時是為載運民宅廢棄物而停靠路邊,砂石車為施工申請核准的工程車,54歲張姓駕駛聲稱因視線死角才沒看到王婦,警詢後依過失致死罪嫌函送偵辦,至於起駛前未使用方向燈,將處新台幣1200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
騎電動自行車注意!交通隊提醒7事項 「30日前未領牌」最高罰3600元
自2022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俗稱電動自行車)已正式納入管理,所有新購車輛需強制掛牌,已購車輛則須在2年內完成掛牌,因此於今年11月30日起,未依規定領牌上路,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最高3600元罰鍰,並將車輛移置保管。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提醒,微電車應儘速於今年11月30日前領牌,否則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最高3600元罰鍰,並將車輛移置保管。此外,北市開放自行車行駛之人行道、自行車道(河濱自行車道除外),皆禁止微電車行駛。交通大隊執法組長黃建盛指出,騎乘微電車須注意7大重點,包含免駕照,年滿14歲才能騎乘,違反者最重處1200元罰緩,車輛移置保管;騎乘需戴合格安全帽,違反者處300元罰鍰;不得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違反者最重處5400元罰鍰;不得載人及限速時速25公里以下,載人者將處300元以上罰鍰,超速者最重處1800元罰鍰。黃建盛說,還須注意應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及夜間行車要開啟燈光。違反者最重處1200元罰鍰;不可酒駕、毒駕,違反者最重處2400元罰鍰,當場禁止駕駛,車輛移置保管;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違反者最重處1500元罰鍰。◎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CTWANT》提醒您: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豪車也難逃法網!「靜桃專案」夜查噪音車 11輛超標車當場被罰
桃園市政府環保局聯合桃園警察分局,6日晚間8點至11點間,於南平路同德國中前設立噪音檢測站,展開「靜桃專案」,針對非法改裝、噪音超標的車輛進行攔查,警方派員在周邊噪音車熱點設點攔查,合計檢查19輛車,發現其中11輛車的噪音超標,當場開單告發,並要求後續複驗。根據桃園分局統計,截至11月初,警方在桃園區各噪音車熱點設點蒐證,並通報環保局進行審查,已移交超過5000件改裝噪音車案件,此外,警政與環保、監理單位合作稽查,在噪音超標的現場舉發將近600件,特別加強深夜10點到清晨6點的查緝力度,力圖遏止改裝噪音車輛夜間擾民,維護市民的安寧生活環境。桃園分局交通組組長林健祥指出,噪音車輛的危害不僅止於居民生活的干擾,還對交通安全構成威脅,超標的引擎聲和排氣管噪音會引發噪音污染,也會影響駕駛人的注意力,增高事故風險;同時,非法改裝會影響車輛操控和安全性能,進一步威脅駕駛者和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靜桃專案」6日晚間的執行過程中,1輛價值近300萬元的賓士C300因噪音檢測達108分貝,超出標準15分貝,當場開罰3600元;另一輛小貨車音量檢測98分貝,超標5分貝,被罰3000元,整晚噪音超標的違規車輛共計11輛,裁罰金額達32100元。桃園市警方也鼓勵市民加入檢舉行列,若發現非法改裝或噪音車輛干擾社區,可上傳影像至交通部公路局的「反映非法改裝車輛」檢舉信箱,或行政院環境部的「噪音車檢舉網站」,協助警方取締,透過民眾與執法部門的合作,讓噪音改裝車無處可逃,共同守護城市的安寧。
機車族注意!停車忘做1動作「秒噴3600」 一票網點頭:被警察勸導過
一名機車族在網路上發文,表示他日前在路邊停車時,沒有打方向燈,後續竟因此收到罰單,讓他相當錯愕。貼文一出立刻引起網友熱議,就有網友解釋,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一名網友在Mobile01論壇上發文,表示他近日收到一張罰單,違規原因是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原PO解釋,因為他當時是騎機車,既不是變換車道也沒有轉彎,所以沒打方向燈「我網路上查詢相關案件查不太到類似這種情況,只查到汽車停停車格需要打方向燈。」對此,原PO感到相當困惑,於是詢問網友「想請問我停在馬路上的機車停車格也要打方向燈嗎?」貼文一出立刻引起網友熱議,許多人紛紛表示「本來就要打方向燈,你在路中間突然煞停,請問是要攔車?逼車?還是買檳榔?還是去旁邊停車格?誰知道啊?」、「要,之前被警察勸導過,當時警察在開單旁邊沒停在格子裡面的機車,警察就叫我方向燈打一下在停進去」、「你打方向燈了,後方的車就知道你要路邊停靠,就能先慢下來留意你的動作」、「原來有人不知道要靠路邊停車需要打方向燈?難怪每天騎車我會遇到前方機車突然停下來!我在想他們都不怕被後車撞嗎?」事實上,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規定,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