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萬元
」 統一發票 柯文哲 發票 周杰倫 演唱會寵物繩沒牽好!嚇到路人害其遭車撞死 飼主賠償200萬和解
大陸一對譚姓夫妻日前遛狗時,因為狗狗脫離繩索,驚嚇到一名陳姓路人,導致對方為了閃避狗狗,被轎車撞死。事後譚姓夫妻被告上法院,與受害者家屬進行調解,最終賠償4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00萬元)給受害者家屬。根據《廣州日報》等陸媒綜合報導,大陸一對譚姓夫妻2023年9月某天在路上遛狗時,狗狗意外掙脫牽繩。而一名陳姓路人因為受到狗狗驚嚇,衝到馬路上,意外遭到一輛轎車碰撞身亡。事後,譚姓夫妻被告上法院,不過,譚姓夫妻在開庭時指出,他們在出門時確實有將狗狗繫上牽繩「事故發生前後,狗一直在我們身邊,我們已經盡到足夠的安全注意義務了。」譚姓夫妻更表示「狗沒有對陳姓路人造成危險,他卻快速跨越跑進車道,他的死亡是由自己的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我們覺得自己不該擔責。」而法官在二審期間,徵求雙方同意後,協助雙方進行調解。經過釋法後,譚姓夫妻表示願意主動負起相應賠償責任,最終向受害者家屬賠償人民幣45萬元,法院依法作出了民事調解書予以確認,目前調解書已經生效。
檢控柯文哲以紙條命「橘子」逃亡 律師3點反擊:他怎麼知道何時搜索?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容積弊案、侵占政治獻金弊案,北檢昨(26)日上午起訴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共11人,並在當日晚間召開接押庭,最終於今(27)日凌晨裁定柯文哲3000萬交保。接押庭上,檢方秀出簡報稱柯文哲曾用紙條「晶華→orange出國」,指示貼身帳房「橘子」許芷瑜在搜索前一天出國逃亡,柯文哲的辯護律師陸正義則提出3大疑問反駁,讓旁聽的小草忍不住笑著掌聲。北檢表示,柯文哲收賄後交給許芷瑜保管錢,而檢調也在柯的辦公處查獲撕碎便條紙,上面寫「晶華→orange出國」,許芷瑜才剛在8月27日返台,又急著於8月29日清晨4點10分訂機票飛往日本。檢察官在接押庭中公開簡報,曬出柯文哲碎掉的小紙條「晶華→orange出國」,指出柯文哲雖辯稱是誤將「arrange」(安排)寫成「orange」(橘子),但認為依照他的英文程度不可能拼錯,且事後還將紙條弄碎,顯見有串滅證之虞,建請法院續行羈押。對此,柯文哲辯護律師陸正義提出3大疑問反問檢方:1、難道柯文哲會通靈,他怎麼知道檢方會選在8月30日搜索?2、檢方該如何舉證柯文哲指示許芷瑜逃亡?又要如何認定許芷瑜是共犯?陸正義直言,直到目前都沒看到相關證據,僅是檢方臆測。3、許芷瑜是否回國和柯文哲羈押沒有關聯性,以此認定有串滅證之虞太過草率,若許芷瑜一天不到案,柯文哲何來交保的一天?陸正義也感嘆,柯文哲現在健康狀況不佳,有高血壓、心律不整、睡眠中止症,若繼續羈押恐怕有危及生命的風險,加上柯父年事已高又罹癌,希望法官能予以交保停押,好讓柯文哲能回去陪伴父親。最終,北院在27日凌晨3點15分裁定柯文哲以3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而應曉薇、沈慶京、彭振聲則分別被裁定以1500萬、4000萬元、500萬元交保;李文宗也因先前在政治獻金案已被裁定200萬元交保,這次追加800萬元交保金。至於共犯許芷瑜仍滯留海外未歸,已發布相關通緝令,但檢方並未指出其涉案情節,再加上相關證人都已傳訊,因此相關事實晦暗不明風險已經降低,最終裁定5人交保。
曾喊沒流入口袋!柯文哲侵占6800萬政治獻金 木可公司成小金庫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26日偵結,正式起訴柯文哲等9人,其中柯文哲因四案分別被以貪汙治罪條例收受賄賂、圖利、背信與公益侵占起訴柯文哲,並建議求刑28年6月。而除京華城案,北檢也同步偵辦柯文哲侵占政治獻金案,其利用木可公司做為自己的小金庫,侵占政治獻金等,粗估侵占至少6800萬餘元。柯文哲先前針對疑似侵吞政治獻金案強硬表示,「沒有流入私人口袋」。不過北檢26日偵結指出,柯文哲身為民眾黨黨主席,竟將基隆市長謝國樑家族3人捐贈給民眾黨各200萬元的現金占為己有,而未存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侵占600萬元。針對柯文者以肖像權授權金、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資、投資營利事業等方式,涉嫌侵占政治獻金6234萬餘元。北檢表示,柯文哲為規避政治獻金法所明定支出用途限制,企圖以商業交易行為包裝來侵占其犯行,先是與木可公司簽定肖像權同意書,約定將柯文哲的肖像權獨家授權給木可,再由木可與柯文哲競選辦公室簽定「授權委託作業管理合約書」,由柯文哲的大總管李文宗指示木可公關負責人李文娟以肖像權授權金名義,由政治獻金匯付1500萬元給木可公司,以迂迴手段挪供柯文哲作為私人使用。同時,柯文哲再以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水名義,由政治獻金匯款124萬餘元給木可公司、並以投資邱復生營利事業,由政治獻金匯款100萬元給國際電影公司,以此來侵占政治獻金。北檢也指出,柯文哲與其大總管李文宗、木可公關負責人李文娟明知募款小物的目的為謀求民眾支持,以此捐贈政治獻金,其相關款項應存入政治獻金專戶,但柯文哲卻以木可公司網路商店「木可好店」進行募款,透過第三方支付平台綠界公司將款項匯入木可公司帳戶,合計侵占募款小物募款所得共4100萬餘元。同時再將「KP SHOW募款演唱會」之募款所得與收受採風公司所捐300萬餘元政治獻金匯入木可公司帳戶。北檢還查出,柯文哲明知眾望基金會為辦理台北市社會福利關懷為目的,卻違背基金會之章程規定,將民眾捐給基金會之現金作為13名員工薪資所用,然而這13人實際上卻是協助處理柯文哲總統競選與黨務活動,累積共支付827萬餘元。另外,北檢指出,柯文哲除將政治獻金轉為己用外,還有申報不實之情形,端木正明知柯文哲政治獻金申報內容與收支有諸多疑義,卻在未完成查核的情況下,出具不實查核報告交付給監察院,並在監察院以申報帳目登載未完整之際,要求退回補正時,未取得任何憑證登打「時樂公司」、「尼奧公司」、「木可公司」與「佳聖公司」等9筆不實交易。
柯文哲涉收賄等罪遭起訴!北檢求刑28年半 新聞稿全文曝光
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自9月5日起遭羈押至今。全案今(26日)偵查終結,檢方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柯文哲系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政治獻金被依公益侵佔罪、背信罪、貪污罪起訴,此三罪共計求刑28年6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新聞稿全文: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被告柯O哲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相關案件,於今(26)日偵查終結,茲簡要說明如下:壹、 偵查結果一、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彭O聲、黃O茂、邵O珮、沈O京、應O薇、吳O民、張O澄等9人,均提起公訴。1. 被告柯O哲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同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2. 被告李O宗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3. 被告彭O聲、黃O茂、邵O珮等3人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4. 被告應O薇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罪嫌。5. 被告吳O民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6. 被告沈O京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及同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7. 被告張O澄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二) 被告朱O虎、陳O源2人,均緩起訴處分。1. 被告朱O虎、陳O源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2. 緩起訴條件:(1) 被告朱O虎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330萬元。(2) 被告陳O源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20萬元。(三) 被告陳O坤、王O侃、陳O敏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二、 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等3人,均提起公訴。(二) 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36條第1項公益侵占罪嫌。被告李O娟另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嫌。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均提起公訴。(二) 被告柯O哲、李O宗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42條第1項背信罪嫌。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一) 被告端木O提起公訴。被告端木O所為,係犯刑法第216條、第215條、第220條第2項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準文書罪嫌。(二) 被告李O娟、何O廷、陳O瑄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貳、簡要犯罪事實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 柯O哲等公務員與沈O京共犯圖利部分柯O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臺北市市長重要政見,且親自為京華城案等都市發展論壇致詞,深知都市更新法令,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市更新條例(下稱都更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下稱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於臺北市市長連任期間,為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因沈O京不堪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損失至鉅,欲在本案土地重建賺取更大利益,沈O京持續向柯O哲訴求協助回復京華城容積一事,竟與沈O京於109年2月20日在臺北市政府市長辦公室單獨會面時,各起交付、收受賄賂,及共同圖利之犯意聯絡,並與聽從柯O哲上意之彭O聲、黃O茂、邵O珮,共同基於圖利之犯意聯絡,由柯O哲接連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109年4月15日核決送研議簽呈」、「109年10月27日核決送公展簽呈」、「110年4月21日、110年8月10日便當會之裁示」、「110年11月11日接受議員當面質詢京華城案違法後仍執意推進京華城案」、「111年2月手諭令產發局趕快通過京華城都審案」等方式,一路護航京華城公司,最終使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彭O聲、黃O茂、邵O珮明知上述違背法令之情形,仍罔顧京華城案於北市府都發局、都委會、都審會之行政程序中,眾多基層公務員、都委會委員提出之違法質疑,與柯O哲、沈O京共同圖予京華城公司、鼎越公司高達121億545萬6,748元之不法利益。(二) 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1、21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不服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刪除本案土地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一事,提起之訴願業經內政部於107年7月26日訴願決定駁回,北市府認定並無違失,且107年都市計畫所認定之事實基礎,亦無情事變更等情形,毫無理由及法令依據能作成與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相異之認定,竟於京華城公司對北市府提起行政訴訟繫屬之際,違背職務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都發局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為京華城案開啟都委會研議之程序。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代張O澄、朱O虎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威京集團總部領取款項後,由該7名人頭各自匯款30萬元佯為捐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實為交付210萬元賄賂與柯O哲。李O宗基於與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聯絡,經朱O虎通知賄款210萬元已交付且附上捐款人頭名單,據此向柯O哲報告後,即傳送訊息給朱O虎表達柯O哲感謝之意。2、150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更條例、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仍以前述方式一路護航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11年9月12日傳送感謝訊息給柯O哲,向柯O哲表達111年10月18舉行之京華廣場動土典禮,柯O哲將是其唯一邀請的政治人物,沈O京並交代其秘書自其名下帳戶提領1,600萬元現金。柯O哲出席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後,於111年10月19日至同年11月1日間之某時地,親自收受沈O京交付之現金1,500萬元賄款,嗣以EXCEL檔案「工作簿」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儲存在其所有之行動硬碟中,記錄沈O京交付上開賄款之事實。(三) 應O薇、沈O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1. 沈O京企圖不法永久享有將京華城購物中心建照上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基於對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06年至108年間行賄臺北市議員應O薇及其助理吳O民,應O薇、吳O民基於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之犯意,屢屢為京華城案陳情、施壓北市府公務員,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6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85萬元賄賂。2. 應O薇、吳O民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於109年、110年間,要求北市府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入都委會研議,濫用議員權力介入行政權核心事項,又見都發局及都委會基層公務員認為京華城申請都市更新20%容積獎勵一案之適法性有問題時,竟陸續以拜託彭O聲「放水」幫忙京華城案、帶同沈O京出席都委會研議程序違反程序發言、致電市長室追問簽呈公文進度以排除簽辦過程之障礙、指名特定公務員出席議員協調會、以電話責問都發局公務員、當面責罵都委會公務員、向不配合之公務員大量索取資料,造成基層公務員工作負荷與心理壓力等方式,濫權干涉依法行政之公務員行使職權。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4,5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23萬5,484元賄賂。3. 沈O京於111年1月至10月間,見本案都市計畫通過,進入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之審議程序,為加速北市府核發本案土地建造執照之速度,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付賄賂給應O薇、吳O民2人,其2人續為鼎越公司召開協調會,持續護航鼎越公司依本案都市計畫內容取得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15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55萬元賄賂。4. 綜上,應O薇、吳O民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沈O京交付之賄賂各5,250萬元、363萬5,484元。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 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柯O哲身為民眾黨黨主席,竟將邱O琳轉交「周OO文」、「謝O樑之母親林O麗」、「林O群」捐贈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各200萬元,均予侵占入己,而未存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合計侵占600萬元。(二) 柯O哲、李O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1、柯O哲等以肖像權授權金、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資、投資營利事業等方式,侵占政治獻金1,724萬1,036元(1)柯○哲為作他用而規避政治獻金法所明定支出用途之限制,企圖以商業交易行為包裝其侵占犯行,先與木可公司簽訂肖像權同意書,約定將柯○哲之肖像權獨家授權給木可公司,再由木可公司與柯○哲競選辦公室簽訂「授權委託作業管理合約書」,約定由木可公司將柯○哲之「肖像行使權」授與競選總部。李○宗則指示李○娟以肖像權授權金名義,由政治獻金共匯付1,500萬元予木可公司,以此迂迴手段將政治獻金挪供柯○哲私人使用。(2)柯○哲另以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水名義之方式,由政治獻金匯款共124萬1,036元予木可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3)柯○哲又為投資邱○生之營利事業,由政治獻金匯款100萬元予國際電影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⒉柯○哲等利用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共4,510萬5,754元(1)柯○哲、李○宗、李○娟均明知募款小物之目的係為謀求民眾支持柯○哲競選總統所捐贈之政治獻金,故募得款項應存入柯○哲政治獻金專戶,竟以木可公司網路商店「木可好店」進行募款,並透由柯○哲臉書、IG、民眾黨官方網站等媒體宣傳第三波募款換小物,利用民眾為支持柯○哲而捐款政治獻金以換取募款小物,進而點選「木可好店」網頁,連結至木可公司網站捐贈政治獻金時,透過第三方支付平台綠界公司將所得款項匯入木可公司帳戶。合計以木可公司侵占募款小物募款所得之政治獻金共4,133萬5,588元。(2)柯○哲、李○宗、李○娟明知KP SHOW募款演唱會,係柯○哲從事政治、籌募競選資金之活動,所得應屬政治獻金,竟由木可公司帳戶收受KP SHOW募款演唱會之盈餘77萬166元,將該政治獻金侵占入己。(3)柯○哲、李○宗、李○娟以木可公司收受採風公司所捐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共300萬元,並由李○娟以木可公司開具不實統一發票4張,交付予採風公司而行使之。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柯O哲、李O宗明知眾望基金會章程第6條載明「本基金會以辦理臺北市社會福利(關懷)為目的」,竟違背上開眾望基金會章程規定,將民眾對眾望基金會之捐款挪供柯O哲聘請周O修、戴O文等13位員工,惟實際工作內容皆是處理柯O哲總統選舉相關活動及後續黨務活動,統計於111年12月至113年8月之期間,共支付827萬1,095元,致生損害於眾望基金會。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端木O明知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內容有未達平衡、收支方有諸多疑義,尚未完成查核,竟出具不實之查核報告交付予監察院。且在監察院以申報帳目登載未完整,要求退回補正時,竟在未取得任何憑證下,擅自於支出項目登打「時樂公司」、「尼奧公司」、「木可公司」、「佳聖公司」共9筆不實交易,足生損害於監察院查核政治獻金之正確性。參、犯罪所得與沒收及聲請法院裁准扣押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 (一) 柯O哲等公務員圖利部分 第三人鼎越公司之犯罪所得121億545萬6,748元,係被告柯O哲、彭O聲、沈O京等人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已依刑事訴訟法第133條之1第1項,聲請扣押第三人鼎越公司之財產(本案京華城土地),並獲法院以113年12月25日113年度聲扣更二字第2號裁准扣押在案,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 (二) 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 1、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罪所得1,710萬元(計算式:210萬+1,500萬=1,71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張O澄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罪所得10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三) 應O薇、沈O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 1、應O薇之犯罪所得5,25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應O薇之財產,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113113年度聲扣字第年度聲扣字第9191號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如裁准,執行後扣得如起訴書起訴書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 2、吳O民之犯罪所得363萬5,484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 (一)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 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之犯罪所得600萬元,聲 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二)柯O哲、李O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 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 1、被告柯O哲以肖像權授權金之名義侵占政治獻金450萬元,侵占政治獻金100萬元供己投資邱O生營利事業,犯罪所得合計550萬元(計算式:450萬+100萬=55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第三人木可公司之犯罪所得5,6845,684萬萬6,7906,790元(計算元(計算式:式:1,5001,500萬+萬+124124萬萬1,0361,036++4,5104,510萬萬5,7545,754--450450萬=萬=5,6845,684萬萬6,7906,790)),係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第三人木可公司之財產,經臺灣臺北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地方法院以113113年度聲扣字第年度聲扣字第104104號裁准,執行後扣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存款得存款3,8833,883萬萬7,7127,712元,元,以保全扣押犯罪所得。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 被告柯O哲、李O宗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之犯罪所得827萬1,095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肆、量刑意見一、被告柯O哲:審酌被告柯O哲有違市長就宣誓條例所揭示應恪守國家法令、不收受賄賂等誓詞,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並收受千萬賄賂,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犯後尚於辦公處所遭查獲撕碎便條紙,上載指示共犯出境及木可內帳有無檢查等文字,足徵其諉言矯飾、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5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周OO文等人所捐贈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以木可公司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6年; 4、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二、被告李O宗:審酌被告李O宗於任職臺北捷運公司董事長時,竟與柯O哲共同違背職務,以政治獻金之名收受沈O京之不法賄賂,又以木可公司名義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復積極指示李O娟銷毀木可公司損益表,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0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4月。三、被告沈O京:審酌被告沈O京不法賄賂公務員柯O哲等人、市議員應O薇等人,以收買職務行為之方式圖得百億不法利益,戕害公權力之廉潔公正,犯後尚利用媒體發表已預擬之聲明而為串證,聯絡柯O哲、應O薇刪除彼此間案關訊息,羈押庭訊時甚對法官嗆言不會笨到用支票行賄,均以現金為之等語,足徵其挑釁司法、藐視法律,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8年;2、其所犯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300萬元,褫奪公權3年。四、被告應O薇:審酌被告應O薇收受沈O京不法賄賂高達數千萬元,有違民意代表本應恪盡職責、為選民謀最大福祉之付託,臨訟之際,竟為脫免刑責而欲自機場出境潛逃,足徵其面對司法調查仍不思悔改,惡性重大,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3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洗錢罪嫌,量處有期徒刑3年6月,併科罰金2,000萬元。五、被告彭O聲:審酌被告彭O聲身為臺北市副市長,本應恪守國家法令,竟明知違法而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敗壞官箴。然其犯後能自知己過、坦承犯行,請量處有期徒刑6年。又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請依法減刑後量處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六、被告黃O茂:審酌被告黃O茂為官位攀附柯O哲,違背都市計畫專業,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且經偵查程序,猶未能思過悔改,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7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七、被告邵O珮:審酌被告邵O珮為仕途迎合柯O哲,拋棄依法行政堅持,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然終能坦承己過,偵查程序自始至終坦承犯行,勇敢面對己罪,犯後態度為佳,請量處有期徒刑5年。又因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且符合證人保護法減刑事由,請依法遞減至有期徒刑1年3月,併宣告緩刑2年。八、被告端木O:審酌被告端木O執業會計師達23年,竟虛偽登載且出具不實查核報告,違背會計師專業操守、戕害政治獻金公眾監督機制,推諉犯行,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1年。 九、其餘被告吳O民、李O娟、張O澄等3人,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伍、其他一、 本案偵查過程,發現被告柯O哲、彭O聲涉有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之1第1項財產來源不明罪嫌,另案偵辦。二、 有關政治獻金募款過程,以折扣碼分潤是否涉及不法,另案偵辦。三、 被告柯O哲前遭告發於市長任內之其他案件,持續偵辦中。四、 逃亡境外之被告許O瑜,業經本署於113年10月25日發布通緝,並函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註銷其護照。又本署函請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移民署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協助,期能透過駐外館處之法務、移民及警務秘書等與駐地執法機關合作,循行政遣返模式,儘速將被告許O瑜遣送回國偵辦。另本署同時透過司法互助途徑,請求他國協助遣返被告許O瑜。五、 本案偵辦過程中,疑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情事,本署於113年9月9日主動簽分他案偵辦,並陸續傳喚相關撰稿記者到案說明,及採取適當偵查作為,此部分將持續偵辦。未來如發現有人員涉及不法,必依法嚴予究責。
涉貪案12/31宣判! 林姿妙:司法會還清白
宜蘭縣長林姿妙25日就職6周年,縣府開記者會闡述6年來施政成果,由於宜蘭地方法院31日將宣判林姿妙等官員涉貪案,若林姿妙一審遭判有罪,依《地方制度法》必須停職,由副縣長林茂盛代理。面對下周的判決,林姿妙回應說:「相信司法會還我清白,我正派經營,謝謝大家。」林姿妙昨率縣府團隊以象徵合作的「牽罟」為主題,展現交通建設、民生福祉、環境永續、經濟發展、社會照護、觀光亮點等施政領域的努力與成果。但攸關她能否繼續擔任縣長的官司將在下周二宣判,外界相當關注。2022年1月13日檢廉搜索、約談林姿妙等官員,全案與羅東鎮一塊土地疑似非農地農用,卻免徵上百萬元土地增值稅有關,檢方以林姿妙涉嫌貪瀆重大為由向法院聲請羈押,但法官裁定80萬元交保。當年是選舉年,林姿妙涉貪案使她選情備受衝擊,她登記參選縣長前1周被檢方起訴,林痛批是政治追殺。不過同年底縣市長選舉,林姿妙在6搶1局勢中擊敗主要對手民進黨候選人江聰淵,以11.9萬餘票、50.67%得票率連任。林姿妙涉貪案共15名被告,連同林姿妙在內計有8名縣府官員、2名羅東鎮公所人員,其餘5人為林姿妙女兒林羿伶、林姿妙前助理張桂綾,以及礦業公司負責人和2名地主。全案今年10月23日辯論終結,檢方依收賄罪求處林姿妙20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所涉的特殊洗錢罪求刑2年6月,併科罰金200萬元。宜蘭地院定31日下午判決,如貪汙部分有罪,林姿妙將成為本屆縣市長中,繼新竹市長高虹安後第二位被停職者,雖然宣判日逼近,但林姿妙行程未受影響,昨也以司法會還她清白回應外界。
睡路邊被拍臉叫醒...台中男爆「起床氣」踹死友人 遭判賠家屬250萬
2023年4月,台中市豐原區一名羅姓男子在路邊檳榔攤小睡,認識他7、8年的魏姓友人上前拍打臉頰想叫醒他,沒想到羅男醒後暴怒,不僅對魏男拳腳相向,更將他推倒在地猛踹頭部,導致魏男顱內出血死亡。本案刑事部分,台中地院今年7月判羅男需入獄服刑7年8個月,可上訴;民事部分結果也於近日出爐,判羅男須賠償魏男家屬246萬5132元。據了解,2023年4月4日晚上8時許,羅男在豐原區1間檳榔攤前小睡時,被認識他7、8年的魏姓友人拍臉叫醒,羅男不滿被吵醒,暴怒之下和魏男大吵一架,隨即引發肢體衝突。期間羅男將魏男撂倒在地,使其重心不穩、頭部撞到柏油路,羅男見狀竟狂踹魏男頭部,還將他拉到育才街繼續狠踹頭,造成魏男顱內出血、左顴骨骨折及上頜骨折,送醫搶救2天仍不治。今年7月,台中地院審理此案,將羅男依《傷害致死罪》判7年8個月徒刑。魏男家屬還向法院主張依法請求羅男賠償醫療費5132元、喪葬費6萬元,以及2個兒子各請求200萬元精神撫慰金,共計求償406萬5132元。羅男抗辯稱,當時「是魏男先動手打他」,不知為何對方送醫就過世,不爭執喪葬及醫療費,但慰撫金金額過高,沒有能力賠償,且刑事部分已被判刑7年8個月。中院民事庭指出,慰撫金應考量雙方身分、地位、資力等情,審酌羅男與被害人前無糾紛,僅因一時氣憤,造成魏男生命無端被剝奪,使兒子處天人永隔狀態,心情難以釋懷、傷痛無法磨滅;衡教育程度、經濟地位,再加家屬已各受領90萬補償金等情狀,認應賠兩位兒子各120萬為適當。加醫療及喪葬費,共計246萬5132元,可上訴。
桃園人妻「路過旅館」驚見老公機車 意外抓出小三女同事怒告
桃園一名蔣姓人妻外出時,意外發現曾姓丈夫的機車停在一間旅館前,心生懷疑,而後果真發現丈夫與女同事發生婚外情,甚至在旅館遭逮個正著,憤而提告陸姓女同事,求償200萬元,近期桃園地方法院也對此案作出判決。判決書指出,蔣姓人妻表示,她早在2021年間便懷疑曾姓老公與陸姓女同事有曖昧行為,但當時曾姓老公否認,今年6月夫妻因吵架分居,丈夫搬回父母家。不料陸姓女同事趁機約丈夫碰面,兩人關係曝光。蔣姓人妻敘述,某日晚間她致電丈夫卻被拒接,隨後外出途中意外發現丈夫的機車停在一間旅館前,心生懷疑。她要求旅館人員協助聯繫,結果丈夫與陸姓女同事一起現身。蔣姓人妻也當場質問兩人是否發生性行為,對方均未否認,5天後陸姓女同事又以「家中大門壞了需修理」為由邀請曾姓丈夫到家過夜,並發生關係,讓人妻無法接受,決定對陸姓女同事提告。陸姓女同事辯稱,她與曾姓丈夫僅是普通同事,對方的已婚身份她並不知情,雙方也未發生性行為。然而法院查證兩人曾在旅館共處一室。法官認為,根據常情,一般男女同事若非有親密關係,難以解釋為何會相約在旅館見面,即使當日未發生性行為,仍可認定已侵害人妻的配偶權。此外,法官指出,陸姓女同事本身也有配偶,理應更加謹慎對待與異性的關係,但她的行為顯然有違常理,因此對其辯詞不予採信。最終法院裁定陸姓女同事賠償人妻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找到了!大馬網紅「來台失聯」 彰化警證實一週前當詐團車手遭收押
一名馬來西亞31歲網紅「艾迪胡」(Ady Hu,本名許振文)近日與友人來台灣旅遊後在台失聯,許振文父母心焦如焚,聯繫馬來西亞州議員在18日召開記者會,希望聯繫有關單位協尋兒子。不過晚間傳出,許振文來台後卻因為擔任詐騙集團車手,已在本月11日遭彰化警方當場逮捕收押。彰化縣警局此前也曾公布,2024年1月至11月警方共逮捕1000名詐騙車手,其中僅下半年度有11名外籍車手被查獲,顯示外籍車手的比例逐漸上升。據《南洋商報》、《東方日報》報導,許振文的父母今(18)日在彭亨州副議長兼美律區州議員李政賢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聲稱11日收到兒子許振文的訊息,得知他人正在台灣高雄,還以文字訊息透露打算在此「多住幾個月」隨即失聯。許母梁鳳英指出,兒子日常都以手機語音與她保持聯繫,用文字訊息溝通「並不尋常」,且事後撥打電話給兒子都無人接聽,導致家人心急如焚。另一方面,彰化一名郭姓中年女子,在網路社交平台接觸到某自稱「穩賺不賠」的投資公司,曾向對方2度進行面交支付230萬元,但事後因無法順利提取現金,懷疑遭到投資詐騙,於是向警方通報。員林分局林厝派出所警方與郭女合計設計面交方式,引誘詐團車手現身。12月11日,當詐團車手依照集團指示出現在員林市的咖啡廳準備收取現金時,警方立即進行抓捕,並查扣200萬元現金及相關證物。這名被捕的車手,正是今日傳出失聯消息的許振文。據悉他被捕時還一臉茫然,向警方坦承是來自馬來西亞網紅,在網路上看到廣告,相信其「提供免費食宿與機票」,提供「邊玩邊賺」的機會,藉著免簽證到台灣旅遊,並不知是落入詐騙集團陷阱。警詢後全案依涉詐欺、洗錢及銀行法等罪嫌移送法辦並聲押獲准。今日許振文家人召開記者會,盼能聯繫駐馬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協助尋找兒子下落。警方得知消息後,經查證比對確認其身分後,已通知馬國駐台機關。
曾被騙200萬!彰化婦找工作誤入歧途淪車手 3嫌落網遭法辦
彰化縣員林市16日發生一起詐欺案,1名65歲陳姓女子因誤信網路投資遭詐200餘萬元,不料他急著上網找工作竟淪為取款車手,緊接著她與2名詐團成員黃男及吳男在與被害者面交時遭警方逮獲,後續3人依法被移送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據了解,陳女原先遇上投資詐騙,不慎落入詐團圈套因而向銀行借款,結果慘遭陸續騙走200餘萬元,她因缺錢急忙上網找工作,不料又碰上詐團裝成的投資公司,該業者話術稱「你有事、我也會有事」,這才讓陳女深信投資公司為合法經營,沒想到卻反淪為詐團成員當車手取款。警方表示,員林分局林厝派出所16日在莒光路一帶,眼尖發現1名男子形跡可疑,因而跟監尾隨在後,未料竟意外查獲他與2名詐團成員的身分,分別為面交車手陳女、收水手黃男及監控手吳男,所長蔡文淦立即上前先將壯碩的黃男當場壓制,不料對方竟奮力反抗試圖掙脫,過程中造成蔡文淦腳部擦挫傷。警方說明,幸虧當時有1名女民眾熱心協助壓制,這才順利逮捕黃男及另2名共犯,此外警方還在現場查扣90萬元贓款、手機及工作證等證物,事後陳女、黃男及吳男等3嫌皆依違反《詐欺罪》、《洗錢防制法》及《銀行法》等罪移送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
北市11萬坪史上最大都更案登場 賴正鎰:15年開發總銷高達1.4兆
鄉林集團(5531)董事長賴正鎰今(18)日宣布將啟動台北建城百年以來最大的都更案「中山﹒新松町 新城計畫」,範圍橫跨40多個街廓、共11萬坪土地。賴正鎰高喊要讓大家知道,「民間也能這樣做,不是靠政府」「若能成功,15年後我82歲回頭看,也是人生對台灣的一個貢獻。」「中山﹒新松町 新城計畫」位於新生北路、民權東路、民族東路與松江路之間,範圍橫跨40多個街廓,預計未來含地主分回戶的總銷高達1.4兆元。(圖/林榮芳攝)「中山﹒新松町 新城計畫」位於新生北路、民權東路、民族東路與松江路之間,範圍橫跨40多個街廓、共11萬坪土地,初估都更拆遷戶數逾1.1萬戶,預計含地主戶總銷高達1.4兆元。賴正鎰表示,這是台灣有史以來最大都更案,中山區位於台北市最核心的區域,是最早最古老的建城區域,這裡建築都是60年以上4、5層樓老建築,生活品質不好,發生災害地震會非常危險。他說,過去25年來鄉林深根台北有20多個都更案,原來在吉林路「中山賦」的基地開發近20年,近百個地主,就在今年6月「中山賦」動工銷售後,大家看中鄉林品牌、品質,加速附近老舊公寓所有權人主動來談合作。近半年來已經完成第一階段整合的7個街廓,已整合面積約1.1萬坪,地主所有權人近千人,約600人已簽妥「都市更新合建契約書」。「與鄉林合作除了可以住新房子,價值還能大幅上升,從現在的一坪約50多萬元,未來都更重建後每坪140~150萬元,現在每周都有幾十戶來簽約。」據了解,周邊平均每坪成交單價130~200萬元,其中台北國賓飯店改建案佔地1453坪「國賓皇琚」已站穩 200萬元大關,創中山區最高房價。取名「新松町計畫」,也就是新生北路到松江路一帶,賴正鎰說,受到法規限制,都市計畫純住宅區,平均只能蓋15樓,整個11萬坪會分成6期、15年開發,「未來這一帶將成為台北最高級的住宅區。」會整合這麼快,賴正鎰提到,因為在原本「中山賦」的基地有一小角遲遲無法整合,他很生氣,3年前把它切掉,附近居民看到不願整合就會被切除,所以促成大家積極督更,他稱之為「教訓屋」。他也提到,現在該塊地主反悔請他幫忙,但他不可能為此再次送件重跑2、3年,最後可能考慮以委建方式協助重建。集團副總經理賴廣陽也補充表示,大家積極參與重建合作,除了附近多是郭姓家族地主,整合特快,另一方面也因為今年0403地震後,北市府今年提出額外30%的容積獎勵,目前已經整合6、7個街廓,大多都超越8成都更門檻,朝向11個街廓努力。賴廣陽也提到,未來預計融入美術館、博物館及畫廊等藝文展覽空間,同時計畫引入星巴克、誠品或蔦屋書店、高端診所、麵包店、時尚精品店、超市、藥妝店等高質感生活配套,分布在巷弄裡面。原本8公尺巷弄將轉型為行人徒步區,2、3月有櫻花及黃花風鈴木盛開;3、4月有流蘇花綻放;10月可賞秋楓;11、12月還有無患子樹葉轉黃。「民間也能這樣做,不是只能靠政府!」賴正鎰說,鄉林的經驗和品牌促成這個案子,以前造價每坪12萬元,現在一坪25萬元,鄉林利潤一年不到3%,只賺一點點,都是幫地主打工創造資產價值,當初他也猶豫是否要賺微利,後來覺得人生應該要做一點有意義的事,「15年後也82歲,回台看這案子若能做成功,也是人生對台灣的一個貢獻!」
高速橋營救受困司機!熱心男遭追撞亡 弟憶事發經過:砰一聲哥哥不見了
大陸「90後」小夥王剛近日駕車經過成巴高速綿陽三台縣境內綠豆河大橋時,發現一輛貨車側翻在路上,他立即下車救人,不料卻被車輛從後方追撞喪命。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顯示,救人者不承擔此次事故責任,但因各方就相關賠償事宜未協商一致,家屬無奈起訴貨車司機、車主及相關保險公司索賠相關損失200萬元。《紅星新聞》報導,事情發生在今年8月9日淩晨3點40分左右,當時從成都開車回南部縣老家的王剛,駕車經過成巴高速綿陽三台縣境內綠豆河大橋時,發現一輛貨車側翻在路上。坐在後排的弟弟王強回憶,想到車內有人被困,哥哥決定停車救人,並在事故前方約200米的應急車道上停車,還讓坐在副駕的同伴打電話報警。王強表示,當時側翻貨車駕駛室門朝上,要想救人,只有爬上去才能打開駕駛室。隨後,王剛爬了上去,王強本來也打算一起爬上去,但被哥哥阻止,他便站在地上用手機給哥哥打手電筒照明,「當時哥哥的手正抓著駕駛室的門把手,門還沒有打開,突然嘭的一聲,後面一輛貨車追尾撞了上來。」王強說,等他反應過來時,發現哥哥王剛不見了,他大聲地喊哥哥,但沒有回應。王強隨後拉開車門救出被困貨車的司機父子二人。之後,借助趕到現場的交警的強手電光,大家才發現王剛躺在大橋下的玉米地。遺憾的是,王剛被救時已無生命跡象。交通事故認定書顯示,事發時,25歲的黃某駕駛一輛重型廂式貨車運載百貨沿成巴高速往巴中方向行駛,淩晨3時44分,該車行駛至事發高速橋梁時,先後與側翻於道路的杜某駕駛的輕型倉柵式貨車、中央隔離護欄發生碰撞,致使位於側翻貨車駕駛室側面參與救援的王剛墜於橋下,造成王剛死亡。經查,黃某夜間駕駛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行駛過程中,觀察不力、判斷失誤,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最終,交警部門認定後車司機黃某承擔此次事故主要責任,獲救貨車司機杜某承擔此次事故的次要責任,王剛不承擔此次事故責任。王剛妻子透露,她和丈夫養育有兩個孩子,孩子都還小,大的上一年級,小的還在上幼兒園,自己每天負責照管兩個孩子,丈夫在的時候就是整個家庭的頂梁柱,經濟來源都是靠丈夫,如今丈夫走了,自己和身體不好的公婆除了照管孩子,還要處理丈夫生前沒處理完的一些事情。事發後,王剛救人墜亡的事情在南部縣當地引發關注,不少熱心人士自發前往其老家悼念,送別王剛最後一程。不過,此次事故相關方一直未就相關賠償事宜達成一致。「主要是他們(事故方)覺得(王剛)父母沒滿60歲,贍養費這塊沒達成一致。」無奈之外,王剛家人將涉事車主、司機及相關保險公司起訴到法院,請求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200萬元。12月12日,該案在綿陽市三台縣人民法院開庭,法院未當庭宣判。此前,王剛家人就王剛的行為屬見義勇為向三台縣相關部門申請認定。何女說,她也聯繫了三台縣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對方表示具體情況還要再等等。
馬來西亞網紅變詐騙車手!入境台灣落網 員林咖啡廳200萬詐款曝光
來自馬來西亞的29歲許姓男子,日前以觀光名義入境台灣,卻不料一腳踏入詐騙圈,依照詐騙集團的指示,來到員林市某咖啡廳,與42歲郭姓女子當面交接200萬元,結果被警方當場逮捕,彰化縣警局也公布,1月至11月警方共逮捕1000名詐騙車手,其中下半年度有11名外籍車手被查獲,顯示外籍車手的比例逐漸上升。案件的起因源於郭女在社交平台上,接觸到個自稱穩賺不賠的投資公司,並因而加入了其網路平台,曾2次進行面交,並支付230萬元,在無法順利提取資金後,才開始懷疑自己可能成為詐騙的受害者,並立即向警方報案,員林分局林厝派出所員警得知情況後,與郭女合作,設計假面交的方式,引誘詐騙集團的車手現身。11月11日,當許姓車手按照詐騙集團的指示出現在員林市的咖啡廳準備收取現金時,警方立即進行抓捕,並查扣200萬元現金及相關證物,許男隨後被帶回警方處理,並依《詐欺罪》及《洗錢防制法》移送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經查,許男是1名在馬來西亞有一定知名度的網紅,在網路上看到廣告,聲稱提供免費食宿與機票,並能邊玩邊賺的機會,於是聽信詐騙集團的話,依指示來台擔任車手,結果落入警方的網絡,警方再次呼籲民眾,對於宣稱「穩賺不賠」的投資話術應保持警覺,投資前務必多方查證,避免成為詐騙的受害者。
鋰電池爆炸風險高 電蚊拍等7家電明年實施強檢
家用電器逐漸以連接USB等方式充電,電池也從早期乾電池換成鋰電池,但因容量高,短路自燃危險較大,且錯用產品會故障,因此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今日(12)再公告第二波7項家電產品列為應式檢驗項目,包括電蚊拍、電動刮鬍刀、電毯等,上市前需進行充放電、鋰電池外部短路等測試,合格才能販售,從明年7月起實施,逃檢者最高罰200萬元。由於近年鋰電池商品燃燒事故新聞頻傳,引發民眾安全疑慮,標準局因此陸續把充電式家電類商品納入強制檢驗範圍,2023年首先公告「電風扇」、「真空吸塵器及吸水清潔機」、「電動食品碾磨器」、「電動食品混合器」、「電動榨汁機」、「燙(整)髮機」及「電動按摩器具」等7項商品納入檢驗範圍。時隔近2年,再次強檢第二波。這波新增也是7項,涵蓋「電捕昆蟲器(含捕蚊拍)」、「電毯」、「個人用之電保暖器具」、「電熱褥」、「磨咖啡豆機」、「電動刮鬍刀」、「電剪髮器」等。標準局代局長謝翰璋說明,無線充電商品都會逐步列管,像是很多人脖子上掛的小風扇,早年是用乾電池,現在放鋰電池,壽命變很長,但電流容量很高, 風扇上面99%塑膠,如短路引燃就麻煩,且電池過充或過放,也要注意是否造成危險。因此標準局這兩波針對商品充放電及鋰電池安檢,項目包含把電器商品強制充電168小時、強制放電(電池裝反)、鋰電池的外部短路、落下試驗等測試。 謝表示,一般人不會家電用全功率使用168小時,所以經過測試合格的產品,應不會有短路燃燒危險。第二波7項產品,自2026年7月1日起都需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進入市場。標準局呼籲業者即日可進行檢驗,提早完成取得商品驗證登錄證書者,即可提早標示。未來上路後,發現逃檢者處20萬以上、200萬以下罰鍰。
第二顆大巨蛋蓋在彰化鹿港? 辜仲諒11日「點燃生命之火」給答案
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中華棒協理事長辜仲諒11日晚間就近期台中、彰化多縣市長表態蓋第二顆大巨蛋,是否回老家鹿港蓋大巨蛋?回應說「我們當然有意願參與」,認為這是一樁好事,強調巨蛋對台灣棒球發展很有幫助。第40屆「點燃生命之火」11日舉行點燈記者會,由中信金控董事長顏文隆與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等人進行點燈儀式。顏文隆代表中信銀行首捐200萬元,並由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等人代表接受之外,辜仲諒並與三位曾經受助的孩子現身感謝社會大眾支持。辜仲諒致詞時表示,他擔任棒協理事長,這次中華隊拿下世界冠軍後,許多人跟他說恭禧之後的第二句話,還會說「運氣好」,「這是錯誤觀念,這不是運氣,不是放火花一炮,而是要去看這40年做了什麼,花了15年灌溉很多養份。」辜仲諒並強調,「有夢想就會有自信」,他分享自己從小打棒球,也要求他的小孩、孫子都要打棒球參與團體運動,這是很重要的教育,犧牲自己幫助團隊,都是教課書沒有的,從中學習團隊的相處、合作。因此最近銀行法金開了二代會,關於如何教育企業家二代、三代,辜仲諒認為很容易,「就是讓他們打棒球。」辜仲諒並解釋說,「點燃生命之火」進入40周年,讓他感觸良多。在他二十歲時父親辜濓松點燃這把火,迄今會持續做下去溫暖著許多弱勢家庭,還說自己是「前台的狗熊」,慈善基金會同仁則是「幕後英雄」默默付出,「我很幸運幸福能有這些夥伴的支持,從幾個人到40幾個人一起做了很多事,從台灣夢,愛接棒到信扶專案。」中信金控也拋磚引玉捐贈200萬元,希望各界共襄盛舉。辜仲諒說,過去我們跟日本人學,崇拜洋人的大聯盟,這次中華隊在12強打入4強再到世界第一,打破以前瓶頸,拿下世界冠軍,締造世界紀錄,對年輕選手來說更對台灣棒球有信心。
CPTPP入會遭反對卡關?外交部回應了
「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執委會今年未決議成立台灣入會工作小組,外傳是因新加坡、馬來西亞表態反對,外交部長林佳龍9日透露,星、馬並未反對台灣加入,因台灣與中國的入會案互相糾葛,有部分會員國強烈反對中國加入,反而「有點卡到我們」;他強調,沒有CPTPP會員國反對台灣加入。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昨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外交部主管收支公開及機密部分」,外交部針對「國際會議及交流」工作計畫內「參與國際組織活動」分支計畫的一般事務費,編列6611萬1000元。國民黨立委馬文君質疑,今年聯合國大會期間,僅有9個邦交國為台灣發言,顯示台灣推動參與國際組織活動的企圖心不足。此外,今年CPTPP年會決議不就台灣入會案成立工作小組,未來幾年將有對台相對不友善的國家擔任輪值主席國,外交部應有所因應。林佳龍指出,最近媒體報導新加坡及馬來西亞反對台灣加入CPTPP,與事實有些出入,新加坡對中國與台灣皆抱持支持立場,但強度不見得相同;而馬來西亞則是支持中國成立工作小組,但並未反對台灣加入。林佳龍進一步解釋,有些國家只支持台灣,有些則是反對中國加入,由於兩者會互相糾葛,確實還沒辦法完全取得共識,但「並沒有反對台灣」,其中確實有政治因素。不過他強調,明年澳洲輪值CPTPP主席國,我們對入會「不必太悲觀」,這次CPTPP允許台灣與成員國進行前期諮商,這是重要的進展空間,只要政治問題成熟後,會誠懇跟其他成員國溝通、降低政治考量。最後,外委會就此案凍結200萬元,待外交部向外委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高宇蓁收紅布條慶生爆淚 15歲新人慘被關狗籠「冷到神經麻木」
高宇蓁主演、監製電影《鳳姐》上映後,演員群勤跑20場映前映後,還幸運巧遇李安導演,首周末累積近200萬元台幣票房。飾演小萱的麥語彤拍攝時才15歲,就要挑戰演出被賣到茶室的雛妓,不但有險被強暴的戲,甚至遭關進狗籠,慘絕人寰。如今回想起來,麥語彤笑說自己當時還被潑水,冷到神經麻木,已經忘了被關多久。《鳳姐》上映日12月6日,正好是高宇蓁的生日,她整個周末都投入跑映後活動,台北、台中、高雄跑透透,生日就在陪伴各地觀眾之中度過,讓她覺得別具意義。除了公司員工秘密包場,映後拉起印有「勢如破竹 挺鳳姐」紅色大布條為她慶生,「鳳弟」黃冠智也特地送上寶可夢「鳳王」娃娃,讓高宇蓁再度感動噴淚。前往台中、高雄宣傳時,更在高鐵上巧遇李安導演坐在前座,她開心在社群分享合影直呼:「何其幸運!」黃冠智(左起)送上「鳳王」娃娃為高宇蓁慶生,右為導演邱新達。(圖/后花園影像製作提供)電影除了感人姊弟情,高宇蓁和飾演被拐賣到茶室當雛妓的麥語彤之間的精采對手戲。現年17歲的麥語彤雖已有《民雄鬼屋》、《複身犯》演出經驗,但當時才15歲的她對被強暴的戲仍有衝擊,開拍前有動作指導協助,可是正式拍還是有點嚇到,所以第一次有失誤,「好在導演和表演老師現場給我鼓勵,對戲演員也非常溫暖,每拍完一場都會詢問我狀況,最後才順利完成。」麥語彤(左)在《鳳姐》中和高宇蓁(右)有不少動人的對手戲。(圖/后花園影像製作提供)另一場淒慘的關狗籠戲,觀眾看得於心不忍,麥語彤回想:「當時因為被潑水非常冷,神經感覺都麻木了,因為進出不方便,就一直待在狗籠裡,更感同身受角色『小萱』被虐待的心情。」蔡嘉茵飾演的茶室老闆娘,對麥語彤有不少毒打的肢體戲,她說拍攝打戲時有一直提醒自己,「要瞄準護具,很害怕失誤打到妹妹」。關狗籠的「兇手」郭耀仁則在事後喊冤:「是導演逼我這麼做的!」好在麥語彤當時剛好高中一年級入學,課業較繁忙,拍戲之外的注意力都投入學業,沒留下害怕陰影,她反而覺得有成就感,「感覺自己完成了同齡人沒有機會做到的事。」麥語彤拍《鳳姐》被拐騙賣給茶室,慘遭關狗籠。(圖/后花園影像製作提供)
掃地機器人意外抓妻外遇 綠帽夫暴瘦20公斤!求償200萬結局曝
男子阿國與女子小萱(皆化名)平常跟公婆住一起,周末2人才去小萱家度假,但阿國在小萱出國時到她家,意外發現有陌生男子的牙刷,看了掃地機器人的照片,才知道她搞小王,阿國因此暴瘦20多公斤,他也對小萱和小王提告。判決書指出,2021年12月,阿國跟小萱和公婆一起住在新北市的家,周末2人會回去小萱在桃園的家度假,去年9月起,阿國發現小萱怪怪的,而阿國她出國時,發現屋內有不明男子的牙刷,看了監視器錄影畫面,發現小王開車來,2人還過夜。從家中掃地機器人的照片可見,小萱跟小王不僅親密擁抱,彼此毫不遮掩的在對方面前換衣服,小王更是全裸在屋內走動,當作自己是一家之主,隨意躺沙發。阿國表示,他因此身心受創、家庭破碎、精神遭受莫大之痛苦,原本90公斤的他瘦到70公斤,因小萱擅自離家,跟小王互動親密,他要對2人提告求償200萬元。小萱跟小王辯稱,配偶權為法律上權利,他們只是單純好友關係,小王開車載她回家,順便回家聊天,阿國無法證明過夜事實,而阿國謊稱自己是社區住戶,以遺失鑰匙磁扣名義,申請查看地下室停車場監視器錄影畫面,侵犯隱私權。小萱表示,去年11月已告知阿國不能再進屋,要他退出該掃地機器人連結及房子大門密碼鎖,但他數次未經同意,擅自透過掃地機器人竊錄生活,且刑法通姦罪已經除罪化,不應再於民法保障具有爭議之配偶權,所以他提的不能當證據。法官認為,掃地機器人所拍攝影片角度,範圍受有限,阿國提出的照片、影像都是同一角度,可認這是掃地機器人所拍,而由影片所擷取照片,侵害被攝者之隱私權範圍很低,小萱熟悉屋內掃地機器人的設置,可自由選擇是否移除或關閉功能。法官指出,阿國只拿照片當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訴訟,沒做其他用途,非以強暴、脅迫方式取得,可以當證據,小萱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經常與小王同進出房屋,彼此裸身相見、更衣、擁抱等行為,顯然已逾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忍,判2人要賠償50萬元。可上訴。
9、10月發票中獎清冊大公開 幸運兒只花5元變千萬富翁
每期的統一發票開獎是民眾的小確幸,今年9~10月共開出21張千萬特別獎,以及14張特獎,中獎清冊名單也出爐,有幸運兒只花了5元,繳外送平台費就中了千萬,還有人花19元買文具,同樣中了千萬獎金。今年9~10月統一發票千萬特別獎的中獎號碼為「28630525」,200萬元特獎中獎號碼「90028580」,3組頭獎(獎金20萬元)中獎號碼為「27435934」、「39666605」及「02550031」。領獎期限為今年12月6日至明年3月5日,若逾期無法兌領。從本期的中獎清冊可見,21張千萬特別獎的幸運兒中,有民眾支付foodpanda的5元平台費,就成為千萬富翁;其次則是位於台中的101文具天堂,僅花19元買物品,同樣中了大獎。至於14張200萬特獎中,花費最少的是一卡通的30元電支提領手續費,其次為在台南的全聯花33元買食品,都可以獲得200萬的獎金。賦稅署提醒,中獎人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會員載具需於開獎前完成歸戶),且未列印出電子發票證明聯者,可透過「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設定領獎帳戶兌領全部獎項,並可免繳印花稅。財政部賦稅署說明,民眾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且於開獎前未印出電子發票證明聯者,除可對統一發票號碼獎中獎號碼,亦可對雲端發票專屬獎號碼,有雙重對獎機會,如同時對中統一發票號碼獎號碼及雲端發票專屬獎號碼者,僅能領取1個獎項。
9、10月發票「千萬元特別獎」開出21張! 財政部今下午公布清冊
113年9、10月期統一發票日前已於11月25日開獎,千萬元特別獎獎號為28630525,200萬元特獎號碼為90028580。對此,財政部今(3日)也補充,113年9至10月期統一發票1000萬元特別獎總計開出21張,200萬元開出獎14張,詳細的得獎清冊於今下午公布。財政部指出,113年9、10月期統一發票開出特別獎獎金新台幣1000萬元,中獎號碼為「28630525」,特獎獎金200萬元中獎號碼為「90028580」,頭獎獎金20萬元3組,分別是「27435934」、「39666605」、「02550031」。領獎期間則是自113年12月06日起,至114年03月05日止。此外,113年7至8月期1000萬元特別獎及200萬元特獎中獎發票,財政部也提醒至今仍有各5張及4張未領。未領的千萬大獎發票分別開在桃園大溪區自由聯盟生鮮超市、蝦皮購物、全家台中金南屯店、嘟嘟房嘉義杭州2站、高雄鳳山區鳳林路白巷子。財政部提醒民眾領獎期間,從113年10月06日起,至114年01月06日止。
查扣周杰倫演唱會黃牛票 「這裡還有60張」未再販售原因曝
天王周杰倫12月舉辦的《嘉年華》演唱會引爆黃牛票風波,檢警大動作掃蕩後,被視為「全國最大黃牛」的組織成員劉旻岳涉嫌詐欺等罪,被台北地檢署聲押獲准,劉男持有60張疑似非法程式購得門票被檢察官查扣,由於劉男堅持只是代購,否認犯罪,因此還未能依刑事訴訟法規,進行偵查中變價程序。全台最大「黃牛夫妻」妻子張女複訊後,以20萬元交保並境管。(圖/報系資料照)由於劉旻岳否認販售黃牛票,堅稱是代購,不過檢察官認為劉男涉嫌《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以不正方式取得訂票憑證、《刑法》偽造文書及詐欺等罪嫌,且有共犯未到案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劉男一度情緒失控喊「我不服」,大鬧法庭拒絕法警上銬,而劉男的張姓妻子則以20萬元交保,全案仍持續偵辦中。警方10月間鎖定疑似這個號稱「全國最大黃牛」的駭客集團,嫌犯劉旻岳在網路上預售周杰倫演唱會門票,並向64人收取共200萬元訂金,循線在桃園飯店將劉男與妻子拘提到案。據了解,劉男依客戶指定座位下單後,視場次時段、市場需求,以高價販售牟利,而北檢所稍早也查扣了60張門票。不過這些被查扣門票為何無法重新上架販售,根據《ETtoday新聞雲》引述法界人士說法,士林地檢署稍早偵辦邱姓男子涉嫌販售的黃牛票案,之所以能在案件偵查階段重新販售,關鍵在於邱男坦承且同意變價。至於北檢偵辦的60張黃牛票案,被告劉男因為否認犯行,即使門票已被依刑案犯罪證物查扣,也不能強行變價,不過售票單位可循民事契約精神,直接將問題門票作廢,重新上架販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