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選舉權
」18公民權如何解套 立委、學者:釋憲放寬複決門檻
上週「十八歲公民權」修憲公民複決最後以564萬張同意票未達門檻而未通過,立法委員鍾佳濱、范雲、賴品妤今(1)日在立法院舉辦「修憲提案何去何從—18歲公民權叩門未過的下一步」公聽會,邀請民間團體代表與來自北中南各大學與高中的學生代表參與,討論未來在法律上還有哪些途徑可以實現十八歲公民權。與會人士建議,除了可以修改《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下修選舉權年齡,另外,對於《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的修憲複決門檻過高,可考慮聲請大法官審查該條文是否違憲。鍾佳濱指出,2005年第七次修憲,取消憲法本文規範的國民大會修憲權,改由增修條文第12條的公民複決程序決定,但本次公民複決的結果顯示,現行修憲門檻讓後續修憲近乎不可能。回顧修憲歷史,當時負責修憲的任務型國代是由一場投票率僅有23%的選舉選出,並在正當性不足的情況下制定出極高的修憲門檻,導致憲法的國民主權原則無法落實,因此,可以討論增修條文第12條是否違憲。鍾佳濱也提出另一種下修選舉年齡的方式,直接由立法院修法降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選舉權與被選舉權年齡規定,至於該條文是否牴觸憲法,則由大法官釋憲判定。范雲表示,憲法應該與時俱進,但修憲門檻過高以致修憲提案無法通過,她以林明昕教授的意見為例,透過釋憲宣告超高的修憲門檻違憲,以解決現行的修憲困境。東吳大學李念祖教授表示,修憲雖是實現十八歲公民權的途徑之一,但他認為只要修改法律就可以修改二十歲以下的選舉權,毋需修憲。李念祖說,《民法》成年年齡已經調降,應該同步修改《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下修選舉權年齡,相信立法院通過18歲選舉權後,應該不會有立委認定修正後的《選罷法》違憲,而聲請釋憲。鍾佳濱指出,本次修憲提案在立法院無反對票通過,若由立法院就增修條文第十二條的修憲門檻聲請釋憲,可能會遇到無法滿足「行使職權」要件的情況;他認為,修憲不是實現十八歲公民權的唯一路徑,也可以透過立法委員的職權下修《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選舉年齡,公民團體可以就此修法方向對各立法委員進行倡議,修憲提案在立法院高票通過,若透過法律提案,相信也能獲得許多立委支持。
籲青年節改訂3月25日 柯建銘:降修憲門檻、廢考監才是正辦
立法院今(25)日通過《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一條之一條文,將選舉權年齡下修到18歲。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有感而發指出,修憲過程備極艱辛,在衝突不斷、爾虞我詐中終於完成,應該把青年節改訂在3月25日以資紀念,而接下來除了爭取民眾讓複決投票過關,更要朝降低修憲門檻以及廢考監努力,才是正辦。「十八歲公民權終於通過了!這是『歷史時刻』也是『憲政時刻』,我很高興在這裡看到國民黨到最後一刻的時候懸崖勒馬,峰迴路轉。」柯建銘在臉書撰文說,他知道今天國民黨團在會議有些「爭辯」,黨團總召曾銘宗硬壓下,雖然最後仍有三人缺席未投票,國民黨也始終未出席修憲委員會,但是至少國民黨參加了修憲行列。柯建銘說,今天是繼17年前修憲後後,修憲踏出歷史的第一步,當表決通過的時候,大家把高興寫在臉上,他希望這不是假象,未來朝野可以理性問政,朝野合作,徹底改變立法院的文化,以對話代替對抗,這才是今天修憲以後最大的意義。 柯建銘也代表民主進步黨提出三個呼籲,第一,修憲必須公民複決,希望朝野四黨共同努力去爭取全國人民支持這個修憲,讓高門檻的公民複決可以通過,這才是最重要的事情。第二,本次修憲仍有未竟之功,我們必須繼續努力,從降低修憲門檻,乃至於接下去廢考監,這才是我們的「正辦」,政治工程必須啟動。第三,離329青年節只有四天而已,希望朝野共同支持,把青年節改為325,紀念18歲公民權入憲,以符合現況的歷史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