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
」 監察院 勞動部 離婚少子化影響!綜所稅申報學前扣除額戶數「降至51萬」創新低
近年來台灣生育率連連下滑,而受到少子化影響,綜合所得稅中的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自實施約十年以來,近五年的申報戶數持續下降,根據財政部統計,111年(112年申報)申報戶數已降至51萬戶,創下新低。財政部指出,為減輕國人養育幼兒負擔、鼓勵生育,自101年起綜合所得稅增加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納稅義務人扶養5歲以下子女,每年可列報每名子女2.5萬元扣除額。政策施行後該項扣除額受益戶數年年攀升,從101年之57.4萬戶增至106年達61.6萬戶。然而近年受到少子女化與單身不婚族比例增加影響,申報戶數呈遞減趨勢,109年起已低於60萬戶,占總納稅戶數比重亦降至9%以下,依據本(113)年6月最新公布之綜所稅申報核定統計專冊,111年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申報戶數降至51.0萬戶新低。財政部說明,納稅義務人性別差距逐年拉近,111年女性占3成6,兩性占比落差已縮小至28.6個百分點。整體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方面,實施第1年為187億元,106年升至203億元,為進一步減輕育兒家庭及中低所得者租稅負擔,107年大幅提高幼兒扣除額為每名子女12萬元,致扣除額達935億元,之後隨申報件數而減少,111年降為762億元。財政部表示,觀察近10年納稅義務人之年齡級距占比,育有5歲以下子女者主要集中在30至39歲年齡層,在103年以前該年齡層占比達7成,之後逐年遞減,111年為58.3%,較101年減少12.1個百分點,占比次高之年齡層為40至49歲,隨晚婚趨勢,該級距占比由101年19.0%明顯遞升至111年32.6%,其餘年齡層近5年占比變化不大,20至29歲平均占7.1%,50至59歲1.5%。
全聯倉儲大火釀9死5傷2命危!全聯釐清起火原因「廠商在裝空調」 嗆鼻濃煙隨風襲彰化
全聯超市位於台中大肚區沙田路上的倉儲中心今(19)下午1時24分許發生嚴重火警,最終傷亡數字為9死5傷 2命危,全聯稍早再發最新回應「有關台中大肚倉儲失火,由於此為尚未完工之新廠房,目前未正式啟用,因此並無全聯員工於廠內工作;進一步了解,目前負責施工之廠商正在進行空調搭設作業,至於起火原因,全聯將盡力協助營建廠商配合消防局調查釐清。全聯生鮮工廠傳出火警。(圖/報系資料照)全聯在近傍晚回應進一步消息,此為尚未完工之新廠房,並無全聯員工於廠內工作,根據全聯協理劉鴻徵19日出席集點活動記者會,對外說明「這個是新建的生鮮倉儲,還在營造中所以沒有太多貨物在裡面,消防隊已到現場,由於訊息來得非常突然,有多少人受困目前還在了解中」。目前已知狀況,一名外籍移工墜樓身亡、受困19人全數救出,最終傷亡數字為9死5傷2命危,火災發生當下,負責施工的廠商正在進行空調搭設作業,但起火原因仍不明。業者表示,將盡力協助營建廠商配合消防局調查釐清。台中全聯倉儲火警濃煙密布,環保局提醒彰化地區民眾外出戴口罩。(圖/報系資料照)回顧這起火警,全聯台中倉儲在下午1點多傳出火警,現場一度19人受困,消防人員緊急趕往搶救,順利救出19人。不過經核對、清點人數,發現廠房內仍有5到8人失聯,消防人員立即入內搜救,稍早於3樓樓梯處尋獲兩人均已無呼吸心跳,其中一人還疑似碳化,另外最新消息傳出,現場又在尋獲兩人,但也都沒有呼吸心跳,其中一名女性也疑似碳化,詳細情況尚待進一步確認。由於濃煙受到北風影響,飄向彰化市區至花壇鄉、大村鄉、溪湖鎮附近,天空變成灰濛濛一片,環保局提醒受影響區域民眾,緊閉門窗避免外出,並佩戴口罩維護個人健康。針對全聯倉儲中心部分,消防署表示,發生火災的建築物為新建施工中建築,興建中尚未完工使用;該倉儲中心為地上4層、地下1層建物,總樓地板面積為28757平方公尺;111年6月8日,該倉儲中心取得台中市消防局新建消防安全設備圖說審查核准函;本案為興建中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尚未完工,建築物亦未完工使用,因此屬於勞安事件,已通知勞動部。消防署表示,先前美福和家福倉儲中心發生火災後,本署針對倉儲場所訂定火災預防強化措施;首先,高架儲存倉庫達一定規模時,應設置自動灑水設備:根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17條第1項第6款規定,樓層高度超過10公尺,且樓地板面積在700平方公尺以上之高架儲存倉庫,應設置自動灑水設備。再來,因應倉庫減災需求,掌握國際趨勢執行相關規劃,本署參考美國NFPA及FM Global等國際規範,研擬倉庫自動撒水設備設計指引草案,並於今年5月21日邀集各消防機關、協會、基金會及專家學者研商完竣,已於隔月28日頒布,提供倉儲業者、消防設備人員遵循其規範。
長照服務未周妥涵蓋重度失能者 監察院促衛福部改進
衛福部過去對外宣稱,112年長照服務涵蓋率已達到8成,但經監察委員調查後指出,實況是長照給支付服務集中在輕中度失能者,重度失能者使用占比從3成,逐年下降至2成。另外,針對失智症照護資源布建及家庭照顧者政策評估等面向,也都未盡周妥,對此函請衛福部確實檢討改進。監委王幼玲表示,根據分析長照統計資料發現,各目標群體的長照服務涵蓋率有明顯落差,高者達到近8成,低者卻只達2成左右,且112年超過7成的長照給支付服務使用者為輕中度失能者,重度失能者仍多仰賴家庭及移工,每年使用長照給支付服務占比逐年下降2成,顯然現行以概括的統計值呈現長照服務涵蓋情形,無法充分反映真實狀況。 根據衛福部自109至111年辦理長照2.0服務滿意度調查顯示,整體滿意度均高達9成以上。但監委進一步檢視,發現該部歷次調查對象不僅欠缺「短期使用者」、「結案者」及「符合資格卻未申請服務者」等,也未曾針對不同服務目標群體抽樣調查,加上問卷內容過於簡易及片面,調查方式又是透過電話訪問回溯調查使用狀況,都會造成調查結果難以有效掌握服務使用實況與品質,衛福部卻以滿意度超過9成而認為長照服務品質獲得民眾的肯定與高度滿意。監委指出,根據最新的全國社區失智症流行病學調查結果,長者失智症人口數將逐年攀升,但目前部分縣市失智症診斷比率偏低,相關資源布建也仍有不足。此外,長照政策雖逐步擴增對於家庭照顧者的服務,喘息服務也開辦超過15年,但仍缺乏以家庭照顧者為中心的調查統計,導致實際服務人數有提升,卻難以評估服務效益及涵蓋狀況。台灣即將在114年進入超高齡社會,長照服務也將邁入3.0,基於需求推估、服務品質與涵蓋情形、相關資源盤點與布建均影響政策評核及未來規劃,監委因此呼籲衛福部在著手研擬長照3.0政策之際,允應確實檢討並精進相關調查統計,以確保長照服務對象能夠獲得適切並符合需求的服務。
最新十大癌症排行出爐!「肺癌」連2年蟬聯癌王 新發癌症年增逾8000人
衛生福利部公布最新「111年癌症登記報告」,國人罹癌人數增加,肺癌連續2年為首位,大腸癌則排第2位。由於癌症初期無明顯症狀,容易讓人忽略,政府目前提供5項免費癌症篩檢服務,國民健康署提醒符合條件的國人應積極參加篩檢,及早發現、及早治療。 依據最新衛生福利部111年癌症登記報告,新發生癌症人數為13萬293人,較110年增加8531人,全癌症標準化發生率為每10萬人口323.3人,較110年增加16.8人。111年全癌症發生年齡中位數為64歲,與110年相同,各主要癌症發生年齡中位數,除了肺癌、皮膚癌及子宮體癌提早1歲,其餘與110年相同。部分癌症發生年齡中位數較全癌症年齡中位數(64歲)早的癌別,口腔癌為59歲、子宮體癌為56歲、乳癌為57歲、甲狀腺癌為50歲。十大癌症新發生人數(男女合計)依序為(1)肺癌(2)大腸癌(3)女性乳癌(4)肝癌(5)攝護腺癌(6)口腔癌(含口咽、下咽)(7)甲狀腺癌(8)胃癌(9)皮膚癌(10)子宮體癌,與110年相比,除了(5)攝護腺癌(6)口腔癌(含口咽、下咽)序位互換、(10)子宮體癌與(11)胰臟癌序位互換(110年胰臟癌第10名),其餘排序與110年相同。111年十大癌症排序,男性口腔癌及肝癌各往後1個名次、攝護腺癌前移2個名次,女性胃癌往後1個名次、子宮頸癌前移2個名次,其餘與110年序位相同。 111年男性新發癌症人數為6萬7,299人,年齡標準化癌症發生率為每10萬人口342.3人,較110年增加11.5人,男性標準化發生率順位與110年相比較,原為第5位之攝護腺癌前移2個名次至第3位,口腔癌及肝癌各往後1個名次,其餘序位與110年相同,111年依序為大腸癌、肺癌、攝護腺癌、口腔癌、肝癌、食道癌、胃癌、皮膚癌、白血病、非何杰金氏淋巴瘤。 111年女性新發癌症人數為6萬2994人,年齡標準化癌症發生率每10萬人口311.2人,較110年增加22.8人。女性標準化發生率順位與110年相比較,原為第11位之子宮頸癌前移2個名次,胃癌下降1個名次 (110年胃癌第9名、非何杰金氏淋巴瘤第10名、子宮頸癌第11名),其餘序位與110年相同,111年依序為乳癌、肺癌、大腸癌、甲狀腺癌、子宮體癌、肝癌、卵巢癌、皮膚癌、子宮頸癌、胃癌。 男性及女性十大癌症標準化發生率性別比差異較大的癌症別,男性食道癌與口腔癌(含口咽及下咽)標準化發生率分別為女性的12.5倍與9.9倍,研究指出嚼檳榔造成口腔癌的機率為未嚼者的28倍,吸菸造成口腔癌的機率為未吸菸者的18倍,嚼檳榔者罹患上消化道(口腔、咽、喉、食道)癌症風險,較不嚼檳榔者之風險增加5倍,若檳榔、菸、酒三者皆有使用習慣,罹患上呼吸消化道癌之風險更高達10.5倍。國民健康署提醒民眾,戒除檳榔、菸、酒,可降低發生口腔癌前病變與癌症風險,而定期接受口腔黏膜檢查,可提早發現口腔癌前病變,及時接受切片診斷與治療,有效阻斷癌前病變轉變為癌症。
引薦台中狼教練!老教練也涉性騷轉校任教 議員批:惡魔
台中市某國小近日爆出教練涉性侵小隊員,市議員江和樹17日表示,至少有31名受害者,而當初引薦教練的學校老教練,也對球員伸鹹豬手,事發3個月又去他校任教,批前任校長說謊,「大惡魔竟然可以到其他學校繼續教小朋友。」前任校長表示,老教練是因為吃檳榔、罵髒話等,被家長抗議才走人。江和樹說,其實是老教練對球員伸鹹豬手,除了上下其手還熊抱,110年10月性平小組調查,隔月老教練自己請辭,111年1月又到其他小學當教練。江和樹批,教育局還幫忙講話,稱老教練行為沒不適任,只是摸小球員,「強制性騷擾是公訴罪!」但教育局也沒有繼續查,讓他到他校任職;前任校長也說謊模糊焦點,「大惡魔竟然可以到其他學校繼續教小朋友」,他更懷疑老教練和淫魔教練知道彼此的行為,不過都沒戳破對方,因為互相有把柄。針對性侵的狼教練,江和樹18日也在臉書發文,「此狼師101年就因對未滿14歲男子強制猥褻而被判刑,相關案件至少2案。學校聘用此教練時不知道嗎?聘僱機制無法防堵狼師,孩子們的安全家長能安心嗎?」江和樹表示,「因為這個案件是嚴重的心理傷害,一般的心理輔導或是諮商是不夠的,也請社會局及教育局共同協助學校的輔導室,安排輔導的課程以及指派心理治療的專家提供孩子們專業的心理治療,恢復心理健康。」《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捕魚撈到「274公分下顎骨」賣66萬!一查竟是保育類 2男慘了
今年4月間有民眾在網路社群媒體刊登訊息,打算以66萬元販售保育類鯨魚下顎骨。海委會海巡署台中查緝隊獲報,循線至高雄興達漁港附近一處貨櫃,查獲一級保育類物種大村鯨的下顎骨2支,全案移送地檢署偵辦。台中地檢署偵結,處分陳姓船長、許姓男子緩起訴1年,各須向公庫支付新台幣2萬元及3萬元。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表示,陳姓船長於民國111年9月間,在台中外海進行拖網漁作過程中,撈獲一副鯨魚下顎骨,後續由許男協助在網路社群媒體刊登販售訊息,以新台幣66萬出售鯨魚下顎骨,今年4月遭民眾發現檢舉。海巡署偵防分署台中查緝隊獲報後,會同高雄市政府海洋局及海保署台南保育站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調查,於今年5月28日在高雄市茄萣區興達漁港靠民權路側港區內貨櫃查獲2支鯨魚下顎骨,經量測長度約274公分。海保署事後委託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鑑定,確認查獲物為海委會公告一級保育類物種大村鯨下顎骨。雖然尚未賣出就遭查獲,但陳、許2人販售行為已觸法,經台中地檢署偵結,2人均遭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予以緩起訴1年處分,同時陳男應向公庫支付2萬元、許男應支付3萬元。海保署指出,大村鯨(學名:Balaenoptera omurai)屬鬚鯨科,為中型鯨,上頷背中央有一條明顯縱脊,背鰭為直立鐮刀型,位在身體後三分之二處,胸鰭斜後上方常見有火焰型條紋延伸至下背區,下頷與喉部顏色左右不對稱,左為深色、右為淺色。由於大村鯨在92年才被命名描述,缺乏全球族群數量科學數據,被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UCN)瀕危等級列為DD(數據缺乏)。目前已知分佈點位在印度到太平洋區熱帶至暖溫帶海域,因此過去也被稱為熱帶鬚鯨,在台灣東部、西部有少數擱淺紀錄,花蓮海域曾有數筆賞鯨船目擊紀錄。海保署呼籲,依台灣現行法規,所有鯨豚均屬保育類動物且受野生動物保育法保護,民眾若發現違法情形,可提供照片、影片或相關事證,向地方保育主管機關或撥打海巡署「118」專線檢舉。
詐團勾結地政士!榨乾被害人「騙房抵押」收15%佣金 2年海削3億
刑事警察局詐欺犯罪防制中心「情資研析小組」分析假投資案件,擴大追查發現被害人分別遭假投資、假冒公署等手法詐騙,由詐騙集團成員誘導被害人至假交易所投資,或以監管金融帳戶及現金之名義,要求被害人領取鉅額現金。當被害人已毫無資金且身無分文時,詐騙集團再慫恿將房地產抵押借款,引導至特定融資公司後再向金主借款。警方查出,金主確認屋況核定貸款額度及利息後,由配合之地政士(代書)及金主代理人到地政事務所辦理抵押設定,扣除高額代辦費、仲介費、代書費及利息費用後,由假幣商或面交車手取走剩餘鉅額現金。本案林姓融資公司負責人與詐騙集團分工,明知借款人為詐欺被害人仍配合完成貸款,並收取被害人貸款金額6%-15%不等做為服務費,自111年起迄今被害金額逾3億元,被害人數逾數十人。案經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報請臺中地檢署檢察官謝怡如指揮偵辦,與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第三分局、第六分局、太平分局及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二分局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歷經數波搜索及拘提行動,先於113年5月間於臺中市太平區及后里區查獲陳姓面交車手等10人,再於同(113)年6月至11月間搜索融資公司、地政士事務所及金主代理人,拘提林姓融資公司負責人及蘇姓地政士等人到案。專案小組並查扣現金、手機、電腦、點鈔機、地政士代辦借貸契約、貸款契約書、地籍謄本、融資公司及地政士事務所電磁紀錄等贓證物,經統計不法犯罪所得後,據以聲請扣押裁定房地產及名車獲准,警詢後依刑法詐欺、洗錢防制法、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請臺中地檢署偵辦。警方呼籲,投資要慎選合法立案管道,切勿聽信他人鼓吹而點選來路不明網站進行投資,如有以高報酬、穩賺不賠等話術招募投資,請務必提高警覺;另檢警不會監管任何的人帳戶,更不會要求收取現金或存簿,提醒民眾聽到「身分遭冒用涉及刑案」、「將傳真公文給你」、「法院幫你保管金錢」、「監管帳戶」等關鍵字時,絕對是詐騙!如有疑慮請先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
勞動部又發錢!符合資格青年「每月拿5千」 最高可領4.5萬
勞動部自去年起推出了「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針對15歲至29歲未在學且未就業連續達90日以上的青年,不僅提供找工作期間的就業協助,也會給予尋職津貼與就業獎勵金,符合資格者合計最高可領取4.5萬元。為協助青年強化求職準備,並鼓勵其積極尋職及穩定就業,勞動部112年推動了「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而勞動部網站也說明,針對「15-29歲青年勞工就業狀況調查統計」顯示,約有85%的青年勞工初次就業尋職時間在3個月內。另外,111年青年從事非典型工作人數21.3萬人,並有13.15%想轉職做全時、正式的工作。申請的青年,首先需至「台灣就業通」網站加入會員,並至少完成1項台灣就業通職涯測評專區的「職業心理測驗」,即可於專區申請參加計畫,以及上傳規定之文件,青年參加計畫期間之起算,以完成線上申請參加計畫並上傳規定文件後之次日起90日內。參加計畫期間分為3個階段,第1階段,自參加計畫之日起30日內,進行2次(含)以上求職,且參加就業諮詢或職業輔導服務至少1次,可申請第1次尋職津貼5000元。第2階段,參加計畫30日內未能就業者,自第31日至60日內,進行3次(含)以上求職,並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接受推介就業服務至少1次,可申請第2次尋職津貼5000元。第3階段,參加計畫60日內未能就業者,自第61日至90日內,進行3次(含)以上求職,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接受推介就業服務至少2次,可申請第3次尋職津貼5000元。除此之外,勞動部也提供了最高35000元的就業獎勵。第1階段,若青年在參加計畫60日內就找到按月計酬的全時工作,且連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30日以上,可領取就業獎勵5000元;第2階段,如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以上,則再發給就業獎勵2萬元,滿180日以上,再發給就業獎勵1萬元。第3階段,若參加計畫61日至90日期間內找到按月計酬的全時工作並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或180日,也可分別領取2萬元及1萬元的就業獎勵。簡單來說,每一參加計畫青年合計領取尋職津貼及就業獎勵金,最高可拿4.5萬元。發展署提醒,符合資格者,可在「台灣就業通」網站的「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專區提出申請,而包括報名參加計畫、查詢及申請津貼等相關作業,都在「台灣就業通」網站專區進行線上作業,津貼請領審核通過後,會直接匯入青年指定的金融帳戶。針對青年自行尋職遇有困難無法順利就業,也提供多元的實體及線上就業服務,包括職涯諮詢、協助履歷撰寫、強化面試技巧及推介就業等協助。
教學支援老師權益遭限縮 藍智庫籲教育部檢視體系
教育部日前修正「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提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的定義及簡稱,期待以「老師」取代原「人員」的稱呼,以示最起碼的尊重。但是,國民黨智庫教文體育召集人陳學聖14日表示,該教學支援老師勞動條件卻不盡理想,由於採取兼職聘用的方式,寒暑假期間無法領取薪資,呼籲教育部重新檢討。陳學聖表示,根據「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規定,「教學支援老師」是指具備本土語文、台灣手語、新住民語文、英語文及第二外國語文、藝術、綜合活動及其他學校發展特色或經各主管機關指定科目、領域專長者,以部分時間擔任學校教學支援工作,這些人需經相關程序取得合格證書,再通過公開甄選及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由校長聘任。陳學聖指出,教學支援老師在學生的學習過程中扮演關鍵角色,對於教育部相關政策的推動,也提供重要助力,但目前教學支援老師的勞動條件仍不盡理想,由於採取兼職聘用方式,以鐘點費支給,寒暑假期間無法領取薪資。陳學聖提及,教學支援老師薪資與勞動條件的差異,凸顯教育部的重視程度不足,雖然教育部於111年度調高鐘點費,提供每月2000至8000元的交通津貼,但這些措施並未改善實際勞動條件問題。陳學聖強調,教學支援老師的付出與貢獻值得更多尊重與肯定,呼籲教育部重新檢討相關政策,積極改善教學支援老師的權益保障,提供更友善的工作環境與合理待遇,也讓我國整體教育體系更加健全。
台版柬埔寨案害3命!不法獲利4億 詐團首腦S姊、茶董無期徒刑定讞
震驚全台的「台版柬埔寨」囚禁61人,造成3人死亡、不法獲利4億元。主嫌「S姊」傅榆藺、「茶董」陳樺韋一、二審均遭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其餘27名被告則分別處29年6月到1年2月不等徒刑。其中19人提出上訴,最高法院今(11日)駁回上訴,維持傅榆藺、陳樺韋無期徒刑定讞。判決指出,傅榆藺等人加入以綽號「藍道」(杜承哲)為首所組成之詐欺犯罪集團,在新北市承租旅館房間設立A點據點,接應人頭帳戶提供者(俗稱車主),偕同車主完成網路銀行綁定轉帳帳戶及查驗車主提供之金融帳戶可否使用後,假借領取報酬等由誘騙車主搭乘指派之白牌計程車至B點據點(包括桃園及淡水據點),由負責管理現場之成員(俗稱控員)及幹部分持電擊棒、鋁棒、甩棍等兇器令車主配合,另以毛巾塞口、勒住頸部、上手銬、腳鐐或使用束帶捆綁四肢等方式剝奪車主行動自由,並搜身強取車主之身分證件、金融卡、手機及現金等財物後,將車主拘禁在房間內控管(俗稱強控)。另為便於看管,欺瞞不知情之車主食用摻入第三級毒品氟硝西泮(FM2)之泡麵,使車主陷入昏睡狀態,無力反抗或逃脫。而於車主遭拘禁期間,將車主提供之金融帳戶資料交予境外詐騙機房作為詐欺款項之收款帳戶,再提領、轉匯至第二層帳戶或其他虛擬貨幣帳戶,製造金流斷點,總計詐得新台幣3億9,342萬5,424元。黃女、黃男、林男依序自111年9月26日、同年10月7日、同年10月13日起遭上銬拘禁在桃園據點強控房內,其中黃男屢遭毆打、電擊、凌虐,而強控房內架有多台監視器監控,房外有多名控員及幹部嚴密看管,無法循正常通道離開或對外呼救,浴室窗戶係唯一逃離出口。黃男不堪長期遭拘禁、毆打、電擊、凌虐,在身心受創、極度恐懼下,於同年10月18日冒險攀爬浴室窗戶逃生而自高樓摔落。現場控員發現黃男墜樓後,為免據點遭人發現,僅在群組內通報,未將其送醫,終致被害人因墜樓造成之骨折及器官損傷而死亡。黃女因遭拘禁及電擊,出現腹部鼓脹及大小便失禁,被移置浴室內繼續拘禁。嗣於111年10月27日因肝硬化,腹部腫大數倍,且持續吐血。現場控員回報群組討論後,只對黃女施以急救,未送醫,致被害人終因大量出血及低血溶性休克而死亡。林男遭拘禁、毆打,身體多處出血、瘀傷,又因在浴室跌倒導致小腿受傷,兩側小腿皮膚壞死且發炎細胞浸潤,致不良於行且大小便失禁。嗣於111年10月22日林男右腳腫脹,且流膿、發黑,同年10月25日表示胸悶、呼吸困難,迄於同年10月28日因身體不適,敲打牆壁、捶打地板,不斷喊叫「快受不了」。現場控員回報群組後,接續於3小時內餵食林男共3顆FM2,讓其昏睡,未送醫。林男因患有高血壓、心臟疾病、慢性腎炎、身體多處受傷、腿部傷勢惡化、遭餵食FM2及壓力刺激等原因交乘下,發生胃內壓力性出血、橫紋肌溶解及冠狀動脈嚴重粥狀硬化併有血栓形成,導致心肌梗塞而心因性休克死亡。陳樺韋等人為掩飾上開犯行,將3人屍體分別丟棄在南投縣水里鄉山區邊坡下、桃園市龜山區山坡。最高院認為,關於涂世泓、謝承佑、呂政儀就私行拘禁致人於死,陳樺韋、蔡博臣、涂世泓、鄭育賢、謝承佑、吳秉恩就加重強盜,鄭育賢就非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陳樺韋就遺棄屍體罪刑上訴部分,其等上訴意旨,均係就原審採證、認事之職權行使、原判決已說明及於判決無影響之事項,以自己之說詞或持不同之評價,為事實上之爭辯,俱非適法上訴第三審之理由。關於蔡博臣私行拘禁致人於死、謝承佑非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吳郁群加重詐欺及張家豪加重強盜部分,檢察官及其等於原審明示僅就第一審判決之刑上訴,除關於刑之部分外,第一審判決之其餘部分,並不在原審之審判範圍。其等就論罪事項再為爭執,顯非上訴第三審之適法理由。最高院審酌,原審及第一審之量刑及定應執行刑,並無檢察官及傅榆藺、陳樺韋、蔡博臣、鄭育賢、謝承佑、呂政儀、鄭建宏、吳郁群、郭宏明、鄭文誠、張家豪、劉宏翊、邱柏倫、李佳文、吳政龍、周長鴻、陳義方等人上訴意旨所指量刑、定刑不當,或未依法酌減其刑之情形。此部分上訴意旨,核係就原審得為裁量之職權行使、原判決已斟酌說明及於量刑結果無影響之事項,依憑己意而為指摘,均非適法上訴第三審之理由。檢察官及傅榆藺等19人之上訴均違背法律上之程式,皆應駁回。
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正式生效! 行政院:共創新里程碑
行政院經貿辦10日上午表示「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在113年12月10日正式生效。台美共享自由民主的價值,在全球面臨供應鏈移轉、烏俄戰爭及以巴衝突等對地緣政治有重大挑戰的時刻,本協定之生效展現台美堅若磐石的夥伴關係,在高度變動的全球局勢下,對於台灣鞏固及拓展與重要經貿夥伴的關係,具有策略性指標意義。雙方在111年6月啟動台美21世紀貿易倡議,112年6月1日簽署首批協定後,在台、美國會都獲得一致的肯定及支持。首批協定在7月經由獲美國兩黨無異議審議通過,具有美國國會行政協定的法律位階,讓台美進行經貿交往的法制基礎更加穩固。為確保雙方可確實執行協定,美國國會通過協定的同時制定「美台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執行法」,依據該項法律,台美應就執行協定的國內對應法規進行嚴謹檢視,歷經一年多的確認及準備,美國貿易代表署在本年8月取得總統授權,並向美國國會確認雙方的法規完備,終於在本日迎來協定生效的重大里程碑。過去一年來感謝內政部、外交部、財政部、法務部、經濟部、農業部、衛生福利部、環境部、國家發展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院法規會與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的通力合作,始能有效完成協定生效的相關準備工作。台美首批協定涵蓋5大議題,雙方以高標準承諾,奠定臺美經貿法制基礎:貿易便捷化:簡化一般性通關與進出口貿易流程,降低從事貿易的時間與金錢成本,並提供人道救援緊急通關的因應措施,提升供應鏈效率與韌性。良好法制作業:提高法規訂定透明度及公眾參與,打造高水準的市場法治體制,以帶動更多貿易、資金與技術往來的機會。反貪腐:共同打擊貪腐,市場機制可免受政府貪腐舞弊威脅而更為公正有效率,增強企業營運的信心。服務業國內規章:確保規範服務業者的營運法規應為公平合理及透明,便利我國服務業者赴美申請提供服務的行政許可程序。中小企業:合作提供中小企業更多資源,提升業者進入美國市場的商業機會,也促進少數族群與女性創業家等參與貿易的管道。台美首批協定生效後,雙方將透過建制化合作,在相關機制討論具體執行細節、雙邊關切與分享經驗,包括在貿易便捷化、良好法制作業等議題成立委員會,以及設立中小企業對話聯絡機制等,以確保即時溝通與協調,並藉由不斷強化的機制化運作,促進台美經貿關係並達到雙贏目標。行政院經貿辦在文末也指出,台美將攜手落實並推動更多後續合作,為雙邊及區域經濟繁榮貢獻力量。
以「台大」命名補習班挨告!校方證實雙方和解 令業者限期改名、換招牌
台北市一間補習班多年來以「台大」為名,遭台灣大學控告侵權,111年一審判決勝訴,業者應給付台大623萬賠償金。台大近期證實雙方已達成和解,補習班須於年底更換招牌,不得再出現「台大」中英文字樣。國立台灣大學自民國72年以來陸續註冊多項商標,包含校徽、「臺大」、「台大」、NTU、TAIDA、「國立臺灣大學」等,都已被智慧財產局和法院認證。為了維護商標權,台大近年陸續要求數十家補習班、建設公司、藥局、生技公司等,停止使用相關字樣。其中台北市一間補習班名稱以「台大」命名,被台灣大學控告侵權,經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於111年一審判決台大勝訴,補習班須賠償623萬元,且不能再使用台大字樣。校方表示,雙方已於二審階段達成和解,補習班業者承諾移除商標,且需於年底前全面撤換招牌、網頁等,不能再有「台大」中英文字樣。至於和解金額,校方表示礙於保密協定不得透露。校方強調,台大雖然不是私人企業,但品牌形象是立校以來眾多師生、行政同仁共同努力累積的成果,不能任由他人攀附營利。台大的商標權價值並不亞於其他國際知名企業的商標權,須付出相當的努力來維護。補習班業者也在官方網站上公告,「歷經半世紀的台大明明文教機構,因商標權爭議努力協調訴訟多年,經深思熟慮為尊重其商標權利、不再浪費司法資源,決定更名。」目前google的搜尋、官網上、廣告等已改名,但外牆固定招牌尚未更換。補習班官網貼出公告,證實要改商標。(圖/補習班官網)
「天下第一營」爆共諜案!憲兵牽學弟賣機密4人遭訴 總統府說話了
負責總統府衛戍、有「天下第一營」之稱的憲兵211營爆出共諜案!1名賴姓憲兵涉嫌用手機翻拍辦公室密件賣給中共情工人員,調單位前還幫黎姓、林姓學弟牽線,3人和在資通電軍服役的的陳姓官兵從2021年起,共收賄近184萬元。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今(6日)依違反《國安法》等罪嫌將4人起訴。檢方查出,賴男、陳男於110年底至111年初間起,陸續透過同案被告黃男(另行通緝)而遭中共情工人員吸收,其等遂依上開人等指示,於111年4月間起,先由陳男以手機翻拍任職單位內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後轉傳賴男,再由賴男轉傳予黃男或中共情工人員。另自112年3、4月間起至同年8月間,先由陳男以化名探詢其他同袍有無意願提供軍中資料賺取報酬後,將上開現役軍人之聯繫方式轉傳賴男,再由賴男轉傳予黃男或中共情工人員,幸上開現役軍人未應允而刺探、收集未遂。然被告賴、陳仍可視所提供軍中資料之機敏程度,及所聯繫現役軍人之人數,而獲取不等金額之報酬。北檢發現,賴男於111年10月31日前某時起,亦以手機翻拍所任職單位內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後轉傳予中共情工人員,嗣其於111年10月31日調離原任職單位,遂引介同單位之黎男,改由黎男於112年2月間,以手機翻拍所任職單位內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後轉傳予中共情工人員;嗣黎男亦因其將退伍,遂另引介同單位之林男,改由林某自113年1月間起,以手機翻拍所任職單位內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後轉傳予中共情工人員。賴、黎、林3人則可視所提供軍中資料之機敏程度,而獲取不等金額之報酬。檢方表示,4人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公務員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及違反國家安全法第2條第2款規定,而犯同法第7條第2項之為大陸地區洩漏、交付關於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電磁紀錄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另賴、陳等2人,另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公務員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及違反國家安全法第2條第3款規定,而犯同法第7條第4項、第3項之為大陸地區刺探或收集關於公務上應秘密之文書、電磁紀錄未遂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此外,被告賴男計收受新臺幣(下同)46萬元;陳男計收受45萬元;黎男計收受66萬4,100元;林男計收受26萬5,900元。上開被告之犯罪所得,均請依刑法第38條之1第1項規定宣告沒收之,於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依刑法第38條之1第3項規定追徵其價額。對此,總統府發言人李問表示,中共長期透過各種手段對我國進行滲透、脅迫以及打壓,並且意圖分化,破壞台灣人民得來不易的民主自由。因此,無分軍民都必須團結一致,守護家園。若有士官兵為個人私利進而做出叛國、出賣國人的行為,將令人極為不齒,應該受到最嚴厲的譴責與法律的制裁。李問強調,211營駐衛總統府府區安全,全體官兵堅守崗位,恪盡職責,現有個別兵員涉嫌違法,已依法展開究責。所屬督導單位也將強化軍中公務機密保護之法制宣導訓練,提升國家安全防衛意識,期許能加強防杜不法,強化國防安全韌性。
蘆洲分局成州所新址落成啟用 侯友宜到場觀禮「提升員警執法安全」
蘆洲分局成州派出所新建大樓廳舍於5日上午10時許在新址新五路三段342號落成啟用,新北市市長侯友宜、警察局長廖訓誠、五股區長藍瑞珉、蘆洲分局長詹志文等機關首長也親臨現場觀禮,改善員警辦公廳舍環境及更新警用裝備,以提升執法量能。成州所新址於111年4月開工,並於113年11月完成搬遷進駐,廳舍建築結構為地下1層、地上5層共850坪,1樓為成州派出所辦公廳舍及民眾服務區,2至3樓規劃成州派出所辦公室及員警待勤室等,4樓為衛生局公共托老空間、5樓則是社會局身心障礙者社區式日間照顧中心,結合社會安全網及長照需求,完美詮釋真正的安居樂業。蘆洲警分局成州派出所從成泰路移至新五路三段342號,今舉行啟用典禮場面相當隆重。(圖/翻攝畫面)典禮由祥獅獻瑞揭開序幕,並由侯友宜領頭,與陳家琪,蔡淑君、陳明義、李宇翔、宋明宗、李翁月娥、李倩萍等地方民意代表、地方仕紳及警界菁因共同剪綵、揭牌,顯現各界對社會安全的重視,也為蘆洲的美好未來許上美好祝福。侯友宜在致詞時表示成州所肩負著1萬9千餘戶,約4萬4千多人口數的身家安全,新址完工後除了大幅提升工作環境及休憩空間,提供民眾更專業的服務品質外,也增設新型警用設備提高員警打擊犯罪的力度。侯友宜承諾會持續擴充員警人數及強化科技警政,讓警察同仁在無後顧之憂的環境下,能全力守護民眾安全,也透過成州所落成啟用顯現城市景觀再造與政府親民愛民形象,期許新北警能成為民眾的倚靠。蘆洲警分局表示新建廳舍將提供員警更完善的辦公環境,盡力提供民眾更完善的保護及服務品質,並提醒市民,成州派出所已由五股區成泰路三段359號,遷移至現址五股區新五路三段342號,歡迎民眾洽公與交流。
竹科男「給零用錢、送房產」娶妻 她因只顧網購、不做家事被離婚…還得賠1189萬
新竹一名在某科技公司擔任處長的男子阿明,年薪可達430萬元,與妻子結婚後,因希望妻子能照顧小孩,每月會提供零用錢花用,還購買數間房子登記在妻子名下。怎料,妻子無心打理家中事務,讓家中堆滿雜物,甚至在他罹癌後分房睡,妻子卻只顧網購衣物,更踹門討要生活費、房產等,讓他氣得訴請離婚。案經法院審理後,判定妻子須返還1189萬。判決書指出,阿明與妻子在婚前就協議由妻子擔任家庭主婦,阿明則負責外出工作,並每月給予妻子家庭所需生活費用,2人也在104年結婚,育有2名子女。妻子主張,由於新聞常播報虐嬰事件,她拒絕聘請保母,故2名子女自出生至學齡前,均是她全天候親自照料,但她也需要休息時間,所以2人曾協議阿明下班後須共同分擔家事或幫忙看顧子女,且疫情爆發前,她的父母亦會幫忙照顧2名子女。然而,阿明表示,他確實有與妻子協議提供零用金,也購買數間房子登記於妻子名下,但妻子婚後卻無心打理家中事務,亦不為婚後生活付出,除毫不節制地購買衣物、奢侈花費外,對家中環境衛生亦絲毫不顧,於家中各處堆放雜物、不願分擔打掃及清理等家務,以致他工作返家後,仍全責扛起家事負擔,還要負責照顧2名子女晚間的生活起居,造成龐大生活壓力,經長年溝通仍無果。阿明也透露,2人在111年3、4月起即已分房睡,他因癌症化療,致無體力發生性行為,夫妻間性行為次數非常少,一年僅1、2次,於113年更是完全無性生活;妻子又常徹夜未眠,或在電腦前持續購買衣物,更曾踹他房門索討生活費用,甚至要求他交還地契、房契,否則要對他提起侵占告訴。雙方分歧愈演愈烈,在商議離婚過程中,妻子要求他將2人名下之不動產均贈與予她,並表示應由阿明負擔貸款至2名子女成年時,且應將阿明名下之其中一部汽車贈與予她,並每月給付扶養費44,000元,阿明也因妻子獅子大開口的行為,始終無法與被告達成離婚協議。更誇張的是,妻子某天突然更換大門門鎖,讓他無法進入家門,即使報警處理,妻子仍不願開門讓他返家與2名子女相處,逼得他只好在外租屋,2人也分居迄今。案經新竹地院審理,法官審酌,2人在訴訟過程進行中仍相互攻訐,夫妻關係互動未見改善,妻子也毫無積極有效彌補婚姻裂痕之舉,對分居狀況與原因,亦未提出實質修復姻破裂的具體方法,則對於婚姻破綻事由發生,阿明顯非屬唯一應負責之一方。最後,判准阿明得離婚,而夫妻財產經過計算,法官也判妻子應返還1189萬。全案可上訴。
內政部辦淨零建築授證典禮 董建宏:淨零建築引領未來 樹立永續典範
內政部今(3)日舉辦「淨零建築授證典禮暨論壇」,由政務次長董建宏授證表揚2件取得最高等級的淨零建築及9件取得近零碳建築(第1⁺級)案例。董建宏表示,為提升建物節約能源成效,參考國際趨勢,內政部藉由多年推廣綠建築標章基礎上,建立建築能效評估及標示制度,發展近零碳建築技術,截至今(113)年10月全臺綠建築數量已逾1萬3千件,每年約可減少163萬噸二氧化碳排放量,相當於11萬公頃人造林(約4.02個臺北市面積)所吸收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成效相當良好,未來將持續鼓勵業界積極投入淨零建築發展,帶動更多企業踴躍申請,凝聚社會共識,共同邁向2050淨零建築願景。內政部董建宏次長致詞(圖/內政部提供)。董建宏說明,我國建築能效評估及標示制度,以優先實現建築節能50%為目標,自111年1月1日實施,由公有建築物帶頭做起,引導民間建築跟進,從去(112)年7月起,要求辦公、服務類的公有新建建築物在申請綠建築標章時,就必須同時進行建築能效評估,今年7月起更新增公有公共集會、文教類及商業類別,分年分階段實施,以有效提升綠建築設計水準,透過實施成效良好的綠建築標章,進而帶動建築物自主標示建築能效等級。董建宏指出,這次授證的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國泰人壽台中烏日大樓」及台達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瑞光大樓2」,除透過建築外殼、空調設備、照明燈具及設置太陽能光電系統等節能設計,取得近零碳建築(第1⁺級)外,更使用零碳再生能源,提升建築能效,取得淨零建築,為企業提供可借鏡的卓越範例。此外,內政部為擔任建物節能改造的領頭羊,建築研究所也規劃淨零建築路徑,所屬材料實驗中心帶頭進行既有建築能效改善,取得近零碳建築(第1⁺級),另在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招標的社會住宅及公辦都更建物,率先全面導入新建住宅能效標示1級以上,截至今年10月底已有140件申請建築能效評估,63件完成認可,其中包含2件淨零建築及25件近零碳建築(第1⁺級),皆可作為公部門觀摩學習的典範。董建宏補充,這次授證的還包括和泰興業中部分公司第一期廠辦大樓、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行政大樓、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總行大樓、群光智慧綠能大樓、遠傳電信企業總部大樓、滬尾藝文休閒園區及三重區龍濱段393,470-1,471地號危老重建案等7件民間建築物,顯示已有許多民間企業紛紛響應政府淨零建築政策,陸續完成建築能效評估及自主標示,具體呈現公有帶動民間參與且企業大力支持成效。董建宏強調,內政部推動建築物淨零轉型相當重視社會溝通及產業對話,今年已於6月7日 、11日及14日舉辦三場「低碳建築政策交流座談會」,並於9月2日舉辦「自然碳匯及低碳建築研討會」;未來亦將參考日本住宅延壽計畫及國外建築物整建維護等計畫,研提結合淨零評估機制,以達確保居住安全、落實居住正義,同時減少能效排放之效益。內政部淨零建築授證單位合影(圖/內政部提供)。今日活動邀請各建築從業公協會理事長參與,共同見證受證單位的貢獻,並感謝長期致力協助於淨零建築的推動,期盼透過這次論壇交流,加強相關設計與技術應用解說,讓淨零建築持續深耕普及,未來內政部也持續與各界進行對話,逐步落實2050淨零排放目標。
回台「爽用健保」要沒了!律師笑「僑胞為1498元打官司」:衝撞體制大成功
台灣健保制度完善、醫療水準高,費用又較歐美國家便宜,很多旅居海外的人士回台時,都會安排看診或做檢查、看牙齒。然而,現行健保的停復保制度將在12月23日廢止,即使國人出國超過6個月,也不能辦理「停保」。對此,律師林智群就說到,一位僑胞李姓女子不滿2個月1498元健保費打到憲法訴訟,結果法院認定停復保制度違憲,「最後還是要感謝李女士……衝撞體制大成功」。林智群日前在臉書粉專「林智群律師(klaw)」發文表示,健保制度針對海外國民,本來規定若出國超過6個月停保,回台時健保局會自動幫人復保,要求繳幾個月健保費,讓人可以使用健保。林智群說,結果有個僑胞李姓女子回台看爸爸,接到健保局通知要繳1個月749元(合計2個月1498元)的健保費,「李女士不爽,就提行政訴訟,都敗訴,最後打憲法訴訟。然後111年憲判字第19號判決就說,健保局這個規定沒有法律授權,違憲」。林智群提到,原本的解決方式是修法訂一個授權條款,讓那個細則變成有法律授權,合憲;結果健保署決定不修法,乾脆把原本的「停復保制度」廢掉,以後就算是出國,還是要繼續繳健保費,沒什麼「出國就停保,回台再復保」這回事。「其實這樣比較公平」林智群感嘆,繼續要加入健保,就是要一直繳健保費,「怎麼可以說你出國就不用繳?或等到『有需求』再繳?很多人是有醫療需求才回台,這樣其實也有道德風險、逆選擇的問題,你有房子,難道出國就不用繳房屋稅、地價稅嗎?」文末,林智群也打趣道,「最後還是要感謝李女士,為了1498元打官司,幫大家爭取到『出國也要繼續繳健保費』的待遇,衝撞體制大成功,得償所望」。
揚湯止沸1/「假」偏鄉「真」增額 空降菜鳥醫師恐造未來醫療真空
一起婦科手術導致患者喪命掀起「波波醫生」爭議,行政院衛福部進一步公告將投入24億預算「優化偏鄉醫療精進計畫第二期」,更激怒小牙醫聯盟指控此計畫服務地點竟是部立醫院,「假偏鄉」實為波波醫生「實習」開後門;偏遠地區長期以來已經培養出一批巡迴看診的資深醫師,貿然空降大批波波恐排擠這些醫師,當波波期滿離開後,偏鄉將出現醫療真空狀態。波波醫生的爭議因為近期一起醫療疏失致死案再度延燒,24日台灣基層牙醫協會、本土小牙醫聯盟與牙醫系學生也一起走上街頭,高舉「反密醫、反特權、反對24億偏鄉計畫」,約兩千多人抗議政府縱容特權,挹注大批資源提供波波牙醫實習機會,漠視病人安全。另外中華民國國際牙醫校友聯合會則反批本土小牙醫聯盟,罔顧偏鄉民眾權益。偏鄉醫療計畫突顯出政策的前後矛盾,台灣基層牙醫師協會理事馬偲妘質疑,111年時政府大幅減少公費生名額,從原本90個減少為21個,如今大張旗鼓地聲稱偏鄉醫療人力缺乏,一年間大幅提出增加112年偏鄉計畫實習員額,特別開大量名額給波波,讓人不禁懷疑此計畫的目的。據了解,政府為解決偏遠、離島地區醫師與醫療資源不足問題,提出108至112年「優化偏鄉醫療精進計畫」;「優化偏鄉醫療精進計畫第二期」計畫則特別針對牙醫量身裁衣,計畫招募訓練150個名額,而名額是否加在原訂每年50名國外生外,衛福部對此三緘其口。台灣基層牙醫師協會理事長黃映綺指出,55個「無牙醫鄉」並非真的沒有牙醫,各地方公會以排班方式定期派人到各醫療站,並設有巡迴醫療團。圖為中寮鄉巡迴醫療團。(圖/南投醫院提供)台灣基層牙醫師協會理事長黃映綺指出,偏鄉醫療計畫中本國學歷者需具備牙醫執照才能提出申請,現在甚至開放無執照的外國牙科畢業生參與計畫,而且名額還比50個原名額更多,但衛福部接著就不願說實額有多少,令外界有不少疑問;偏鄉計畫大砸24億預算,大部分卻用於波波醫生實習師資、設備補給,並沒有實質流入偏鄉,根本就是假偏鄉計畫,用人民納稅錢為波波補習。一般醫學系公費學生畢業,完成專科醫師訓練後,才能分發至偏鄉地區的醫療機構服務,6年服務期滿後,就可以申請調離偏鄉服務。黃映綺指出,許多原民公費生希望可以到原鄉工作,政府卻大量減額;公費生領到執照後還須自行媒合偏鄉就職,偏鄉計畫的波波們卻是政府幫找好實習及就業地點,一點道理也沒有。衛福部11日澄清,偏鄉計畫第二期會以本國學歷優先,並將以55個沒有牙醫的偏鄉為主,24億經費絕大部分將直接用於偏鄉牙科醫療問題。對此,黃映綺指出,衛福部所謂55個「無牙醫鄉」,各地方公會都會採排班方式定期派人到這些地區的醫療站,也有些醫院會以巡迴醫療團的方式照顧民眾,並非真的沒有牙醫,而是沒有牙醫的「執業登記」,偏遠地區真的需求是醫療資源投入。衛福部偏鄉計畫第二期引發兩極看法,國外畢業生母親蕭曉玲(前右),與本土小牙醫聯盟理事馬偲紜(前左)在法院前槓上互罵。(圖/報系資料照)據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社區醫療站執行數資料指出,112年申請通過社區醫療站共28個,其中許多醫療站就位於衛福部所公告的「無牙醫鄉鎮」,例如:新北的貢寮醫療站、南投的中寮醫療站等。黃映綺不客氣地批評,林靜儀政務次長應多做功課,瞭解牙科在偏鄉醫療的努力,不要抹煞基層的付出。高雄市牙醫師公會理事長蔡政峰表示,健保已開辦將近30年,民眾就醫習慣已經趨平衡,山地及離島的經濟及保健意識較低,就醫量偏低造成牙科進駐的意願不高,然而各地其實都有地方公會長期支援的巡迴醫療點,突然一個計劃空降數百位短期的菜鳥醫師到這些偏鄉地區,勢必排擠原來在那邊服務的資深優秀醫師。蔡政峰續指,目前健保全台灣一年補助及鼓勵偏鄉地區牙醫服務的經費只有3億元,和500億元的牙醫健保總額相比顯然偏低,更遠不如衛福部現在提出的24億計畫,他認為建立長期經濟誘因吸引資深優秀的醫師進駐偏鄉執業才是長久之計,更何況菜鳥醫師到偏鄉就診時,發生問題無法及時得到協助,將是本末倒置。
主計總處公布去年薪資統計!中位數52.5萬元 較前年增1.22%
行政院主計總處今(27日)公布112年工業及服務業全體受僱員工(含本國籍、外國籍之全時員工及部分工時員工)全年總薪資(含經常性與獎金等非經常性薪資)統計結果,數據顯示全體受僱員工全年總薪資中位數中位數為52.5萬元,較111年增加1.22%。主計總處表示,112年本國籍全時受僱員工全年總薪資中位數為56.0萬元,年增2.05%;外國籍與部分工時員工中位數為36.2萬元,年增7.89%。全體受僱員工按性別觀察112年全年總薪資中位數,男性56.1萬元,女性49.2萬元;按年齡層觀察,40至49歲者59.4萬元,未滿30歲者45.0萬元,65歲以上者因多屬退休人口二度就業,總薪資中位數為42.4萬元;按教育程度觀察,研究所程度者105.0萬元,專科及大學程度者56.0萬元。另外,全體受僱員工按廠商行業別觀察112年全年總薪資中位數,電力及燃氣供應業110.7萬元,金融及保險業101.6萬元,含較多部分工時員工之教育業(不含小學以上各級公私立學校)37.0萬元及其他服務業(如美容美髮及用品維修)38.3萬元;按員工規模別觀察,500人以上廠商77.9萬元,4人以下者38.6萬元。主計總處說明,全年總薪資係指廠商當年度支付給員工之工作報酬,包括各月經常性薪資(含本薪、按月津貼等)及非經常性薪資(年終獎金、年節獎金、員工酬勞(紅利)、績效獎金及加班費等),以上均不扣除應付所得稅、保險費、工會會費及自提退休金等,但不含個人其他來源所得或收入,例如股息、利息、兼職或租賃等所得,亦不含雇主負擔或提撥之保險費、退休金與資遣費等非薪資報酬。
前環保署督察隊長多次性騷 監察院:移送懲戒法院處理
監察院25日指出,經監察委員葉大華、王美玉、張菊芳調查,原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前總隊長李健育利用其在公務上之權勢及機會,對女性同仁、訓練班女學員、外部廠商女員工進行多次性騷擾行為,為性騷擾慣犯。其於詢問時仍飾詞狡辯,毫無悛悔之意, 情節重大,故提案彈劾,並於11月5日經彈劾審查會全票通過,將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前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2023年7月曾揭露,環保署前督察總隊長李健育為性騷擾慣犯,甚至還更恐涉及刑責的性侵強暴,不過當事人已於10月離職規避調查。經監察院調查,認定其除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之規定,反覆針對女性同仁所為之不當碰觸身體隱私處等性騷擾行為,實已構成性工法第12條第1項及第2項所稱之權勢性騷擾。監委指出,前立委陳椒華於112年7月間舉行記者會揭露性騷擾慣犯李健育所為之8件性騷擾案件,其中第4、7、8案原環保署或所轄單位知悉李健育涉及性騷擾情事後之處置過於消極被動,有未通報專責單位、未進一步查證及未積極處置等缺失。另前署長張子敬於該院詢問時亦坦承處理第8案有所疏失,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於11月20日通過對環境部之糾正案。監委表示,有關李健育之違失行為涉及刑事責任部分,將依監察法第15條移請法務部轉檢察機關依法辦理。另原環保署或所轄單位知悉李健育涉及性騷擾情事後之處置過於消極被動,原環保署遲至前立委陳椒華對外揭露李健育之惡行後,始於112年7月26日將李健育改任非主管職務之技監,未能依性騷法及早處置,防止其利用總隊長之職權或身分為性騷擾行為,實屬怠責,故糾正環境部之違失,並議處失職人員見復。監委說明,前立委陳椒華舉行記者會除揭露李健育為「環保署之狼」,另並指控張前署長疑似包庇。然經查其舉發之8起案件,原環保署稱僅接獲4案(第1、4、7、8案)相關資料,其餘案件政風室於112年7月27日函請該署各單位及所屬各機關檢視104年至111年間曾否接獲相關陳情、檢舉或申訴資料,惟各單位回覆資料仍無第2、3、5、6案相關案件,故該4案政風室迄未蒐獲相關資料,另第1、4、7、8案亦難以逕行認定張前署長有刻意包庇李健育之情事。監委提及,本案張前署長確有處理疏失,然經衡酌李健育非張前署長所直接任命,張前署長工作地點在臺北,而李健育駐地在臺中,若未經由首長信箱知悉或接獲通報,實難以瞭解其與女性同仁之互動情形,故難謂張前署長有刻意知情包庇情事。◎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