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徒刑
」 性侵 洗錢 高雄 高等法院 詐騙台南男「搭小黃兜風」5小時給油錢2千元烙跑 還騙走運將4.5萬...下場曝光
台南39歲莊姓男子2023年在搭乘林姓司機駕駛的計程車,在5小時中先後到嘉義布袋港、高雄興達港、台南安平漁港等地,繞了一圈後回到台南永康區下車,僅付2000元油費。不僅如此,他還開口向林姓運將借款45000元「要拿給家人」,並出示假匯款圖騙說已由前妻轉帳支付,還要林姓司機「等他回去拿車資」。莊男事後帶著借款人間蒸發,林姓司機這才驚覺受騙,隨即報警提告,還發現莊男原來早就是「慣犯」。法官事後判莊男涉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且為累犯,處1年徒刑,未扣案49670元沒收,可上訴。林姓司機指出,此前他曾開車載過莊男,雙方也互留名片。莊男2023年1月間再次打電話叫車,要求林姓司機到南市中西區府前路載他。莊男上車後,他照著莊男指示,分別開往嘉義布袋港、高雄興達港、台南安平漁港等地,期間莊男掏出2000元給林男加油,在搭了5個小時的計程車後又回到永康區某釣蝦場。林姓司機表示,自己當時向莊男索要車資4670元,莊男卻反而開口借錢,表示「要拿錢給親戚」,並說已要求前妻轉帳45000元到林姓司機帳戶。林姓司機表示未收到到帳通知,但莊男出示其手機中匯款單照片,林姓司機看照片上帳號、金額無誤,誤信為真,就拿45000元借給莊男,並等他回來付車資。沒想到莊男就此落跑,而林姓司機戶頭自然也沒收到他宣稱的「前妻轉帳」。林姓運將向警方報案,檢警偵辦時發現,莊男此前就有多次前科紀錄,素行不佳,且該案件發生後隔月,他又以同樣手法欺騙另名計程車司機6000多元車資。法院審理時,,認為莊男自始就無意支付車資,且對於向林姓司機借款說法,在警詢、偵訊、審理時說法都不同,可見是莊男杜撰言詞。且依事證顯示,他以製作「假匯款單」手段向林姓司機詐取現金45000元、未付車資等應為屬實,犯後又未與對方調解,涉犯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且為累犯,處1年徒刑,未扣案49670元沒收,可上訴。
黃子佼月初判8個月...孟耿如消失8個月打破沉默 「以畫代話」一週連發2圖
本月初,藝人黃子佼因涉無故持有35人共2259個兒少性影像檔案,遭台北地院一審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例》法定最重1年徒刑之罪判刑8月、可上訴;若二審判刑定讞未宣告緩刑,就得入監服刑。黃子佼妻子孟耿如則在今年4月,因在社交平台發布道歉文引起爭議,一度關閉所有社交帳號,不過時隔8個月後,她分別在12日、20日公開2幅畫作,引發網友關注。黃子佼2023年6月捲入性騷風波,2024年4月又被檢警查出持有未成年私密影片,形象一落千丈。孟耿如身為黃子佼的妻子,同樣難以從這場風波中倖免於難。她4月曾在網路發文為丈夫道歉,其中提及:「黃先生未了解販售者影片的取得來源,而忽略了網站背後細思極恐的犯罪問題」,遭網友圍剿,孟耿如也為此一度關閉個人臉書與IG頁面。黃子佼案件本月初一審宣判後,12日孟耿如睽違8個月在社群帳號上發布更新,上傳一幅她個人創作的畫作。只見畫面以藍、綠色為主要色調,畫面中央可見一名花朵人彷彿沉在深深的海底,頭、腳一次還飄出血絲融入海水中。花朵人的胸口更是彷彿開了個大洞,萬千的情緒從胸前不受控的汨汨流出。 20日,她再度發布創作,這幅畫作中底層雖然仍是藍綠色調,但花朵人已經起身,伸手高舉某樣散發光芒的寶物,而她身上也散發出紅色、粉紅色的溫暖氣息。整體畫面由下到上從紫紅到粉紅,彷彿手上的寶物給予她力量走出陰霾。 孟耿如在發布這兩幅畫作時隻字未提,僅標註了她的IG個人創作帳號。不過網友對畫作有許多解讀,且仍有許多網友在發文底下給予她和女兒「玉米」鼓勵:「加油!希望妳跟孩子都好」、「好久不見!希望你一切都要很好。祝福你」、「持續創作,願你們一切安好」、「好久沒看到妳發畫畫照了,祝妳順心順利。」
無照闖紅釀禍!男撞騎士成植物人拒和解 刑期加重至1年4月
台中市1名朱姓男子無照駕車釀成重大車禍,2021年12月在清水區闖紅燈撞上王姓機車騎士,導致王男重傷成植物人,台中地方法院一審判朱男1年徒刑,檢方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審酌朱至今未與家屬和解且態度不佳,改判1年4月徒刑。根據調查,2021年12月19日上午10點49分,朱男駕車行經中清路9段與中央路交叉口時,未減速且闖紅燈,直接撞上直行的王姓騎士,事故導致王男當場倒地,傷勢極為嚴重,包括頭皮撕裂傷、顱內出血、雙側肋骨骨折及呼吸衰竭,最終陷入植物人狀態。事發後,朱男雖留在現場並坦承闖紅燈,但其在法院審理期間多次未出庭,甚至需經通緝才到案,令人質疑其態度是否悔過,一審法官依《無照駕車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判1年徒刑,但因朱男至今未與王男家屬和解,檢方認為量刑過輕提起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指出,朱男的疏失釀成王男重大傷害,其過失嚴重,且未主動積極彌補損害,對被害人家屬毫無交代,法官考量朱案發後態度不佳,並且本案對被害人家庭造成長期沉痛影響,認定一審量刑過輕,將刑期加重至1年4月。警方再次提醒民眾,無照駕駛和闖紅燈都是極其危險的行為,可能導致不可挽回的傷害,呼籲駕駛人務必遵守交通規則,保障自身與他人的生命安全。
闖會館怒砍女員工!男家暴殺人未遂起訴 1原因改判傷害罪
南投縣劉姓男子因故對楊姓女子心生不滿,去年11月間闖入楊女工作的會館,持刀朝楊女揮砍,造成楊女頭部3處刀傷,所幸楊女藉刀器掉落時趕緊拾起並逃離報案。檢方依家庭暴力之殺人未遂罪起訴劉男,不過南投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難以認定劉具備殺人動機與意圖,改依傷害罪判劉1年徒刑。判決書指出,劉姓男子去年11月6日14時20分許,開車前往楊女工作的會館,持刀闖入楊女所在包廂並要求正在唱歌的客人離開後,竟朝楊女頭部攻擊數次,導致楊女頭部分別有3公分、2公分和1公分傷口,右側食指亦受傷。直到劉男的刀子掉落地上,楊女伺機撿刀衝出包廂躲避,待劉男駕車離開後,向警方報案。檢方認為劉與楊曾有同居關係,依家庭暴力之殺人未遂罪起訴劉。不過南投地院審理時,劉男否認曾與告訴人同居,且楊女亦表示「未曾和劉男交往過,劉男只是客人」等,法官認為起訴書此部分所述容有誤會。此外,劉男對犯行坦承不諱,但否認刀器是自行攜帶,也說不記得是用該把刀器攻擊,更稱可能是包廂切水果的工具;之後又改口刀子是地上撿到,法院經檢視監視器畫面與楊女、證人供詞,認劉男供詞難以採信。南投地院審酌,劉男對當天前往會館的理由前後說詞不一,楊女也證稱雙方無重大糾紛,且劉在砍人過程無威脅性言語,加上砍傷傷口無致命或嚴重情形,難以認定其具備殺人動機與意圖,改依涉犯傷害罪處劉男有期徒刑1年,扣案刀器沒收。可上訴。
林姿妙涉貪案「檢求刑20年褫奪公權5年」 預定12月31日下午宣判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及貪污與洗錢案,經法院近2年調查審理後,全案今(23)日辯論終結,檢方依貪污收賄罪向法院求處林姿妙20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是15名被告中求刑最重。審判長諭知,本案較為複雜,訂於今年12月31日下午2時半宣判,若裁判書製作過久,宣判時間可能往後展延。據《中央社》報導,林姿妙、林姿妙女兒林羿伶與宜蘭縣政府團隊等涉及貪污、偽造文書、財產來源不明、洗錢等罪嫌,2022年8月23日被宜蘭地方檢察署起訴。起訴後,因其中不少被告在宜蘭地方法院準備程序庭當庭翻供,指控檢廉不正取供,辯方一度聲請勘驗偵訊光碟,審理程序冗長。起訴書指出,林姿妙等人以處理民間地主所有的羅東鎮公正路段1558地號免徵新台幣112萬土地增值稅,換取地主陳正勳等人提供羅東鎮98地號土地(當初為2018年林姿妙參選縣長的競選總部),之後作為國民黨2020總統大選韓國瑜宜蘭競選總部使用,讓林姿妙獲有免拆等利益達新台幣240萬元。此外,林姿妙自民國99年3月1日起擔任羅東鎮長,及民國107年12月25日擔任宜蘭縣長後,除每個月有新台幣3萬元租金收入、還有月薪15萬元之外,卻有上千萬元來源不明的現金,並指示被告助理張桂綾以已開立的支票,存入向他人租用或無償借用的金融帳戶後提領,以這樣洗錢方法製造向他人循環借貸的假象,涉犯洗錢防制法的特殊洗錢罪嫌,還有貪污治罪條例的財產來源不明罪嫌。《中時新聞網》指出,林姿妙等15名被告中,林姿妙求刑最重,檢方依貪汙收賄罪向法院求處林姿妙20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而林所涉的特殊洗錢罪,求處2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200萬元。林姿妙女兒林羿伶也被依貪汙收賄罪求處12年徒刑,褫奪公權4年;時任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10年,褫奪公權4年。貪汙圖利罪科刑部分,時任農業處長康立和6年徒刑,褫奪公權4年;財稅局長盧天龍7年6月,褫奪公權4年;時任建設處代理處長黃志良6年,褫奪公權4年;時任農務科長吳東原,有期徒刑7年6月,褫奪公權4年;建管科長林志揚6年,褫奪公權4年;都計科長龍非池6年,褫奪公權4年;時任羅東鎮公所經建課長趙竑勳6年,褫奪公權4年;羅東鎮公所經建課員黃耀智6年,褫奪公權4年。地主陳正勲與劉石純則被依貪汙行賄罪均求處5年徒刑,褫奪公權2年。檢方依特殊洗錢罪求處林姿妙的助理張桂綾1年徒刑。檢方依偽造文書罪求處礦業公司業者林錫欽3月徒刑,緩刑2年,須向公庫繳交6萬元。15名被告中除林錫欽認罪,對檢方科刑無意見外,林姿妙等14名被告均向法院請求無罪判決,林姿妙還在法院中重申,自己一生清清白白,正正當當,沒有做過不法的事,希望法院還公道判無罪。此案地院將在12月31日下午2時30分宣判,審判長諭知,本案較為複雜,如因裁判書製作時間太久,宣判時間可能會延期。
黃子佼持少女片宣判日出爐 孟耿如1原因免出庭作證「檢求刑最重9月」
主持人黃子佼因持有48部少女的不雅影片,被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前4次開庭他均不認罪,更質疑影片的真實性。今(15日)5度開庭,檢方派出2名檢察官論告,建請法官判處黃子佼「7月到9月徒刑」,經過3小時庭訊,最後辯論終結,定於今年12月3日宣判。黃子佼被控持有48部未成年的不雅片,年紀最小僅國小生,檢方起初認定他違反《兒少條例》無正當理由持有兒少性影像罪嫌,當時法定刑為最重1年徒刑、非重罪,且黃子佼認罪。檢方今年4月給與黃子佼處分緩起訴、為期2年,附加支付公庫120萬元、寫1200字悔過書等條件,黃子佼發文道歉,但外界認為處分過輕,高檢署發回北檢重辦,今年5月改為起訴,並建請法官沒收黃子佼被查扣存有本案不雅片的硬碟。然而,黃子佼被起訴後否認犯罪,主張檢方舉證有瑕疵,更表示無法證實影片是他下載儲存。律師質疑檢警搜索的扣案影片真實性,沒有證據能力,否認檢方提出的不雅影片是黃子佼所下載。對此,檢方一度要聲請傳喚黃子佼妻子孟耿如作證,並解讀這些影像中的被害人就是未成年人,最後黃子佼才放棄爭執影片的證據能力。為了讓案件順利,檢方今天加派當時偵辦該案的檢察官林岫聰與林淑玲合體蒞庭論告,經過3小時激辯,全案辯論終結,將於12月3日宣判。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遭控強吻、吸奶、摸私處!猥褻女法官、書記官被判刑 士林地院前庭長發聲
士林地院前庭長蔡明宏,遭控猥褻同院女書記官和女法官,更強吻和吸吮被害人胸部,台北地院21日依強制猥褻罪,判處他2年2月有期徒刑,消息曝光後震驚法界,蔡明宏也發出4點聲明,強調自己絕無猥褻行為,將提出上訴以力爭清白。據了解,蔡明宏綽號「蔡董」,在士林地院任職30多年,卻遭控17年前約女書記官外出,並對她舌吻、強行吸胸,2022年11月又藉口邀約年輕女法官到竹子湖餐廳用餐,並將車子開進「中湖戰備道」產業道路,在車上觸碰女法官後頸和肩膀,甚至把頭埋進女法官雙腿間,稱「再5分鐘就好」。這2案直到有吹哨者,2023年6月在法官內部論壇揭發才曝光,蔡則被司法院停職,也遭監察院彈劾,但他始終不認罪,面對媒體時仍否認犯行,稱「誣賴陷害別人的人,上天是會懲罰他的!」士林地院調查後,依強制猥褻罪起訴蔡男,蔡則將聲請管轄權轉移,北院調查後,21日認定他涉犯犯強制猥褻,分別處1年6月、1年徒刑,合併應執行2年2月。蔡明宏稍早也做出回應,強調自己絕無對告訴人為任何猥褻行為,並認為全案審理過程呈現的證據以足證無不法行為,法院卻置之不理、予以忽略,並認為法院未充分審酌對他有利事證,採認告訴人片面且與客觀證據不符之指控,導致判決背離事實、顯失公平,他深感不服,將堅決提出上訴,力爭清白到底。
海巡署高官提供詐團銀行帳戶僅得手4021元 一審遭判1年徒刑
高雄1名曾在海巡署本部,擔任三線一警職視察的洪姓男子,卻因涉嫌將自己和手下替代役的銀行帳戶提供給詐騙集團,遭到檢警的鐵腕逮捕,揭露其與翁姓詐騙集團成員合作,利用多個帳戶進行虛擬貨幣交易,涉及詐騙與洗錢活動,最終一審判處徒刑1年,並宣告沒收犯罪所得4021元。事情起源於2021年間,洪男被懷疑與翁姓詐欺集團成員合謀,將自己和其手下替代役的多個銀行帳戶交由翁等人使用,這些帳戶包括國泰、世華、富邦和華南等知名銀行,甚至還包括洪男自己的2個帳戶,翁等人利用這些帳戶進行虛擬貨幣買賣,以假投資的名義進行行騙活動,共詐得超過200多萬元。當地檢警獲報後,迅速前往海巡署本部逮捕洪男,面對指控,洪男辯稱這些帳戶是用於投資虛擬貨幣所需,並非故意參與詐欺行為,法庭審理後判決認定洪男存在詐欺罪行,一審高雄地院判處他徒刑1年,並宣告沒收犯罪所得的僅僅4021元。洪男對判決不服,提起上訴至高雄高分院,高分院審理後認為,洪男作為警察職員多年,理應更加警覺於犯罪行為的可能性,貿然提供自己和同事的帳戶給他人使用,並未能提供足夠的證據證明其為受害者,因此,高分院駁回上訴,一審判決被確認有效。除刑事責任,洪男事後也面臨海巡署的行政處分,被撤職並遭到行政訴訟敗訴,目前案件仍在上訴中。
知法犯法!台北律師變身「司法黃牛」詐財30萬 判3年且終身除名
台北市一名姚姓律師知法犯法,利用被告溫姓男子急於脫罪的心理,誆騙對方稱自己與法官熟識,可以用錢買通,導致溫男誤信,毫無保留地交出30萬元,事件曝光後,姚男在一審中被判處1年徒刑,二審改判3年徒刑,並被律師懲戒委員會決定除名,終身不得再擔任執業律師。據悉,姚男為職業律師,經由友人介紹認識涉犯貪污罪的溫姓男子,溫男被法院依法判處3年8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4年,溫男不上訴,並委託姚男擔任二審的辯護律師。然而,姚男卻利用溫男急於脫罪的心情,通過友人轉達信息,聲稱可以協助「打點」二審的法官。姚男向溫男謊稱:「我和法官很熟,可以用30萬元買通他。」溫男信以為真,於是在北市的一處麥當勞,當面交付30萬元現金給姚男,此後,溫男的案件經二審改判為3年6個月有期徒刑,感到被欺騙的溫男質問姚男,姚男辯解稱:「二審合議庭共有3位法官,只有1位法官收錢,無法判處緩刑。」這番說辭終於使溫男明白自己上當受騙。憤而提告的溫男以《詐欺罪》控告姚男,姚男在應訊時辯稱所收取的30萬元包括律師費、接見費和上訴費用,但檢方仍依詐欺起訴姚男。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詐欺罪》判處姚男1年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姚男不服判決,上訴至台灣高等法院。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原審判決過輕,遂改判姚男3年徒刑,並沒收犯罪所得10萬元,判決確定後,律師懲戒委員會指出,姚男身為律師卻以司法黃牛手法詐財,嚴重破壞司法公正形象,違反律師法及律師倫理規範。經過討論,委員會決定將姚男除名,終身不得再擔任執業律師。律師懲戒委員會強調,將繼續嚴格監督律師的職業操守,對違反倫理規範的行為堅決處理,維護司法的公正性和社會的信任,提醒所有法律從業者,必須時刻遵守法律和倫理,堅持正直和誠信的職業操守。
收賄近50億!中國華融前總經理「揭發他案」沒用 法官照判死刑
大陸「4大資產管理公司」之一的中國華融國際,2018年爆發嚴重違紀違法事件,遭指控收賄逾人民幣11億元(約新台幣49億元)的前總經理白天輝,一審被判處死刑,財產全數沒收上繳國庫。白天輝被指控於2014年至2018年期間,利用其華融(香港)業務拓展三部負責人、總經理、投資銀行部董事總經理,中國華融資本營運總監、總經理助理、董事、副總經理、總經理等職務之便,非法收受總計11.08億元賄款。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認為,白天輝收賄數額極為龐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並給國家及人民造成重大利益損失,其罪行極為嚴重,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受賄財物及其孳息亦需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法官也指,雖然白天輝揭發他人重大犯罪,提供正確且重要線索,協助偵破其他案件,具有重大立功表現,但考量其犯受賄罪之事實、情節、性質及對社會危害程度,其立功不足以獲得從輕處罰,遂作前述判決。白天輝案與華融前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小民收賄案有極深關聯,白天輝曾供稱「很多項目都是賴小民直接交代,都是他的朋友」。賴小民2018年中箭落馬後,2021年遭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收賄、貪汙、重婚等罪,分別判處死刑、11年徒刑、1年徒刑,財產全數充公,並於同年被執行死刑。
藐視國會罪進《刑法》三讀通過!公務員如虛偽陳述可判1年徒刑、罰20萬
立法院院會28日續審國會改革相關法案,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藐視國會罪晚間11時三讀通過,立法院長韓國瑜(前排左三)敲下議事槌,國民黨立委高舉象徵重生的火鶴,高喊「國會重生」。(圖/中國時報黃世麒攝)立法院挑燈夜戰國會改革,繼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後,今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新增藐視國會罪,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十萬以下罰金。在國會改革針對官員的藐視國會行為,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已經通過行政罰,官員反質詢、拒絕或隱匿虛偽答覆者,經主席制止仍違反,可處2萬以上20萬以下罰鍰。今挑燈夜戰繼續通過刑責部分,刑法新增藐視國會罪,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十萬以下罰金。
高雄男子「忘收水管」致老翁絆倒身亡 法官判刑1年+賠446萬元
高雄郭姓男子租騎樓店面販賣肉圓,2020年12月結束營業後,郭卻未妥善收好水管,當晚大樓81歲林姓老翁外出買宵夜,左腳不慎被水管絆倒,正面朝下倒地頭部受傷,經路人協助回家,隔天病情惡化失去呼吸心跳,醫院搶救1個月仍宣告不治,法官認郭男行為與林翁之死有因果關係,依《過失致死罪》判刑1年,並需賠償林翁家屬446萬元。據調查,郭男2017年起承租大樓店面開肉圓店,從早上6點30分開店營業至下午5點,因該處排水系統不良,郭男另外拉一條排水軟管,將廚房洗手台、冰箱廢水排到店門口的排水孔內,收店時則會把軟管水管收好,避免行人行走時不慎遭水管絆倒,未料2020年12月3日打烊時忘收水管,導致林翁絆倒。傍晚林翁外出買消夜,途經肉丸店時因視線昏暗,並未注意腳下水管,左腳不慎絆倒,整個人先是撞擊肉圓店鐵捲門後「正面朝下」倒地,遭一旁熱心民眾扶起送返回家,不料隔日林翁突然劇烈頭痛後,不久就失去呼吸心跳,送醫搶救1個月後因多重器官衰竭、肺炎併呼吸衰竭、急性腎衰竭宣告死亡。法醫解剖判定,林翁是跌倒時,大腦右枕葉底部發生對撞性腦挫傷、腦髓腫脹,大範圍傷及腦幹之軸突,導致隔天呼吸衰竭、心跳停止,經急救後無法恢復神智,最終因瀰漫性軸突損傷致死。高雄法官,依監視器畫面及法醫證詞,判定郭男與林翁之死有因果關係,依《過失致死罪》判郭男1年徒刑,郭男上訴表示,林翁出門前有服用安眠藥,許是藥物副作用,並提出賠償150萬元和解,但林翁家屬要求500萬,雙方至今未和解。合議庭認為,郭男在一、二審審理期間,都否認犯行,且林翁跌倒前,水管疑似有拉扯跡象,倒地前後其步伐體態相當正常,並沒有服用藥物或疾病發作後身體搖晃、傾斜或腳步不穩情形,因此駁回郭男上訴。法院認定郭男須負全責,判其賠償林翁家屬共446萬元,刑事部分,法官考量郭男無前科且有彌補誠意,依《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1年。案件目前仍在上訴中。
滾水灑唐氏症鄰居 馬國潑婦哭窮求輕判…法官重處10年徒刑
馬來西亞檳城39歲女子余素琪19日在組屋(公共住宅)搭乘電梯時,突對電梯內33歲唐氏症鄰居潑灑滾燙熱水,造成對方全身6%燒燙傷。雖然余女事後表達懺悔並哭窮,但仍遭法官判處10年徒刑及罰金。據《星洲網》報導,余女當天早上9點多在雙方沒有任何對話或動作情況下,突然拿出提袋內保溫瓶,再把熱水潑向印裔鄰居索萊拉茲。索萊拉茲逃出電梯後在妹妹陪同下急診,醫師診斷他右肩、頸部、背部等多處燒燙傷,面積相當於全身6%。余女冷靜潑灑熱水再淡定離開,以及印裔男痛得在電梯內踱步、向余女求饒的監視器畫面曝光後,立刻掀起各界憤怒,受害家屬更指控余女潑灑「化學藥劑」。余女昨(23日)在浮羅山背地法庭供稱,當時潑的是熱水非化學液體,並在獲得通譯員保證訴狀寫的是「熱水」後才認罪;公設辯護律師亦指余女職業為銷售員,月薪只有1500令吉(約新台幣1.2萬),被告對自己行為深感懺悔,請求法官輕判。原告律師則指,余女與受害者為隔樓層鄰居,過去受害者與余女雖有誤會,但余女未因受害者行為報警,如今在雙方沒任何溝通或動作情況下,對被告犯下嚴重罪行,要求法官重判以教育社會。法官阿扎爾表示,本案「案情嚴重」,余女在沒被挑釁情況下以殘忍泯滅人性手段,造成受害者可能的永久傷害,又殘疾人士享有與一般人同樣待遇、事件在社會引發巨大迴響,判余女10年徒刑及6000令吉(約新台幣3.9萬)罰金,若無力繳納則以1年徒刑代替。
賣公司帳戶給詐騙集團「賺7500元」就被抓 台中男下場慘了
台中丁姓男子2022年加入以「貝哥」為首詐騙集團,提供公司帳戶給詐團使用並導致一名顏姓女子遭騙30萬元;丁男還協助領錢、轉成虛擬貨幣洗錢,獲利7500元。丁男遭查獲逮捕後,一審被判1年2個月、賠償顏女10萬元;二審考量其如數賠償,改判1年徒刑。判決書指出,丁男加入詐騙集團後提供自己擔任負責人的公司帳戶;詐團成員2022年1月起在臉書張貼投資股票文章,受害者顏女與暱稱「許佳佳」的人聯繫後,被告知可獲得飆股資訊,接著再向「李志傑」、「廖經理」聯繫,又被告知有黃金避險計畫。顏女誤信詐團並匯款30萬元後,丁男收到已2度轉帳的30萬元,並在當天下午臨櫃取出100萬元交給詐團成員,再依指示匯入其電子錢包的虛擬幣,轉至指定的電子錢包協助洗錢,製造金流斷點。丁男雖獲得7500元報酬,但也因此遭檢警查獲、起訴詐欺罪,丁男一審時坦承不諱並以10萬元與顏女達成和解,遭法官依詐欺取財罪判處1年2個月。丁男不滿刑度上訴後,台中高分院合議庭認為,丁男與被害人10萬元和解,並已如數給付完畢,認定他已盡力賠償被害人所受損害,與原審時情狀不同,該犯後態度自應為其刑度有利考量,故撤銷一審判決,改判1年。可上訴。
遭包養網富商控詐財 「酒國昆凌」黑歷史曝光
近日一名台商爆料,他在包養網被一名張姓女子詐財,已向警方報案。而9年前張女曾以「酒國昆凌」名號詐騙富商千萬,3年前也發文控被男友詐騙,如今她的黑歷史也被翻出。本刊曾在2020年報導,張女原姓沈,曾在台中海派酒店上班,花名「保格麗」,因外型神似周杰倫老婆,有「酒國昆凌」的稱號,而她專釣富商加入博弈網站,再跟同夥放貸詐財,被判刑後還是不悔改。張女曾在台中知名海七酒店上班。(圖/黃威彬攝) 判決書指出,張女在2015年被王姓富商包養以每月15萬元包養,而她跟林姓組頭男友勾結,以賭博輸錢為理由,要王男幫她把錢贏回來,怎料4個月就輸2700萬元,之後又說她欠另一人360萬元,如果不幫還債她要下海。不僅如此,張女還找酒店閨密放高利貸給王男,借1800萬元,年利率87%,王男最後報警,而張女否認犯行,辯稱王男缺錢她才借他。最後雙方和解,法院判張女1年徒刑、緩刑2年。張女在2021年在臉書發文,稱自己就是「酒店小昆凌」,她跟男公關交往被詐財,男友稱自己身價上億,但其實很窮,約會都是她花錢,她一年就在男友身上花千萬,還送他40萬的名錶,最後才發現原來自己是小三,而即使她懷孕了,男友也不理不睬。如今,張女又捲入詐騙風波,警方已展開調查,約談張說明。
毒品通緝犯成「假車牌狂人」於國道狂飆 無辜車主收到高額超速罰單
台灣國道一度成陳姓的通緝犯的賽車場,陳嫌懸挂偽造的車牌,在國道上猛飆,結果導致多名車主收到高額超速罰單,這場「狂飆秀」一直持續到警方接到民眾舉報,警方獲報後調閱監視器,於2月16日在台中市某處公寓將陳嫌逮捕歸案。警方於陳嫌家中搜扣,毒品安非他命25包。(圖/翻攝畫面)據悉,陳嫌因因涉毒案件而在逃,竟然在去年9到10月期間懸掛偽造的車牌,肆無忌憚地開著車四處遊走,在國道上狂飆甚至將時速飆升至151公里,導致3名無辜車主收到高額的國道超速罰單。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三公路警察大隊表示,在今年1月4日接獲民眾報案,立即展開調查,並通過監視器影像掌握,陳嫌的特徵和涉案車輛的資訊。經警方多次追查下,最終於2月16日晚間,在台中市東區某公寓內將陳嫌逮捕歸案,並於現場搜獲25包安非他命(約37.78公克)以及偽造的號牌。國道警察呼籲,偽造車牌和超速行駛不僅對交通安全造成嚴重威脅,也損害其他車主的權益,強調車輛號牌是具有公文書性質的特種文書,擅自使用偽造或變造的車牌是嚴重違法行為,最重可判1年徒刑,另可處1萬800元罰鍰。
社會補助漏洞曝光!新北福利晨飽禮券遭私吞案引警示
近年來,新北市政府致力於支援社會弱勢族群,其中包括發放「幸福晨飽早餐商品禮券」,然而,近日卻傳出禮卷遭不肖人士濫用的事件。據了解,樹林區某國小的午餐秘書陳男竟涉嫌私吞20張禮券並偽造,進而在全家超商消費,直到多間門市發現收到偽造禮券後,案情才浮出水面。 根據法院裁定,「幸福晨飽早餐商品禮券」是新北市政府為協助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等經濟弱勢家庭而發放的補助,其主券內含5張副券,每張副券價值33元,可在全台的全家便利商店兌換食品。然而,陳男於2022年5月被發現利用影印店偽造19張假禮券,並將真、假禮券各19張拿去全家超商購買商品,此舉違反了補助使用的規定,也擾亂了金融與交易秩序。 直到有門市向校方反映疑似收到假禮券後,校方追查後才發現異常,並進一步詢問負責保管禮券的陳男,最終將此一濫用案件揭露。陳男在面對校方追問時承認了行為,並主動向當地警方自首,坦承侵占、偽造幸福晨飽早餐商品禮券的罪行。新北地院經審理後,考量其坦承犯行並積極賠償被害人,最終判處陳男1年徒刑,並緩刑3年,同時要求他提供60小時的義務勞務以及接受6小時的法治教育課程。 該判決也提到,雖然陳男的行為造成了禮券系統的損害,但考量其偽造數量不多且流通性低的特點,以及其積極認罪與賠償態度,法院最終給予了相對輕刑的裁定。這起案件也凸顯了社會福利補助管理中的漏洞,提醒相關單位加強監管與防範類似情況的發生。
新北辦「幸福晨飽」助弱勢 國小秘書竟私吞影印侵占千元…下場出爐
新北市政府為了幫助經濟貧困家庭,減輕家長負擔,協助孩子能安心上學並兼顧身心健全發育,特別辦理「幸福晨飽」早餐補助,補助對象為就讀公立高中職以下學校(不含幼兒園)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學生本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等弱勢族群,不料樹林區某國小負責保管禮券陳姓秘書,竟私吞20張禮券並彩色影印後拿去超商消費,遭處1年徒刑。判決書指出,陳男曾擔任新北市立樹林區某國小之午餐秘書,負責保管及發放新北市政府所發行之幸福晨飽早餐商品禮券(每張主券含5張副券,每張副券面額新臺幣33元,下稱幸福晨飽早餐禮券)予學校弱勢學生,為從事業務之人,竟於111年5月間某日至同年6月5日期間內某時,利用保管禮券之機會侵占入己。陳男將禮券彩色影印,以此方式偽造有價證券後,即至全家超商,將偽券、真券交付店員兌換商品而行使之,總計侵占價值1,287元之早餐禮券。嗣國小接獲全家通知多家門市收受偽造之幸福晨飽早餐禮券,經校方詢問,陳男供出上情,復於有偵查犯罪權限之公務員發覺其犯罪前之111年7月1日,主動前往警局自首。新北地院審酌,被告身為小學午餐秘書,不思以正當途徑獲取所需,竟利用保管幸福晨飽早餐禮券之機會,侵占本案禮券,復偽造本案偽券,並連同本案真券向全家公司兌換商品,所為侵害他人財產權,亦擾亂金融與交易秩序,殊值非難;惟念及被告犯後始終坦承犯行,並已繳回犯罪所得,賠償被害人所受財產損失,依偽造有價證券等罪判1年徒刑,緩刑3年。可上訴。
又是你!男酒駕「重遊故地」被逮 花9500掛假車牌趴趴走慘了
北市保安大隊日前執行路檢勤務,卻在攔查一輛黑色BMW時,發現駕駛臉部潮紅,身上散發酒氣,且酒精感知器亮燈,當場將駕駛攔下。警方依規定對其進行酒測時,發現其酒測值高達0.53mg/l,不過警方還進一步確認,呂男所駕駛之小客車其車牌因去年酒駕被逮遭到吊扣,但呂男卻仍懸掛遭到吊牌的車牌在路上跑,呂男才坦承自己在網路上花費9500元,重新再買一個一模一樣的車牌懸掛,如今除公共危險罪外,還再被依偽造文書罪嫌送辦。初步了解,43歲的呂姓男子日前駕駛小客車行經大安區羅斯福路與辛亥路口時,恰好行經警方所架設之酒駕路檢點,呂男對酒精感知器吹氣時,酒精感知器明顯亮燈,當場被警方查獲酒駕。警方初步了解後,越發覺得呂男相當眼熟,才進一步發現呂男去年也在同一個地方被查獲酒駕,其車牌因此遭到吊扣,但呂男如今卻又開著明明應該被吊扣的車牌繼續在路上趴趴走,呂男這才坦承自己事後在網路上已9500元購買同款車牌,且自己喝到天亮才準備開車返家,其酒測值高達0.53mg/l。全案後續也依公共危險與偽造文書移送偵辦。保安大隊呼籲,民眾飲酒後如有行車需求,可以「指定親友駕駛」、「改搭計程車」或「酒後代駕」等方式,更要留意隔日宿醉情形,喝酒千萬別開車,警方溫馨提醒,車輛號牌屬具公文書性質的特種文書,擅自偽造、變造車牌販售或懸掛於車輛並行駛於道路上,最重可判1年徒刑,另最重可處新臺幣1萬8仟元罰鍰,切勿以身試法。◎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假釋獲准! 陳致中除夕可回家團圓
前總統陳水扁長子、高雄市前議員陳致中因洗錢、偽證罪被判刑1年2月,自去年5月11日入高雄第二監獄服刑至今已入監8個多月。日前陳致中聲請假釋交付保護管束,經法務部矯正署審酌後,昨日核准假釋,高院今裁定付保護管束,陳致中確定可回家圍爐。回顧案情,前第一夫人吳淑珍被控在「龍潭購地案」及「南港展覽館」案中收賄,並由長子陳致中與長媳黃睿靚共同將款項匯往海外,更二審認定構成洗錢罪,陳致中遭1年徒刑,併科罰金150萬元,沒收816萬餘美元犯罪所得,黃睿靚則獲判10月徒刑,緩刑4年,經提起上訴後,最高法院上月駁回,全案定讞。高院指出,由於陳致中2011年因偽證罪遭判刑3月,因此裁定洗錢、偽證兩罪合併執行1年2月,而法務部矯正署昨日核准陳致中假釋,檢察官則依《刑法》與《刑事訴訟法》規定,向高院聲請假釋中付保護管束。高院合議庭審核卷附矯正署核准假釋函等文件後,認為檢察官聲請「於法尚無不合」,因此裁准。高雄第二監獄官員表示,今天下午5時前尚未收到保護管束令,因此今天將不會辦理出獄,最快可望於明日出監,可以確定的是,陳致中今年可以回家圍爐團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