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盤商
」 搶案 黃金弘仁會成員組水房勾黃金盤商 洗錢8千萬!警逮20人
竹聯幫弘仁會24歲成員陳男組詐騙水房,見近來金價飆漲,找來黃金買賣盤商楊男,將騙來的贓款以假買賣黃金條塊方式洗錢,再將款項回給詐團,初步清查被害人50名,財損超過3千萬元。警方循線逮陳男、楊男等20人,全案依《詐欺罪》、《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警方表示日前接獲報案,被害人遭假投資詐騙,深入追查金流後發現新北某黃金盤商公司帳戶內,有詐欺贓款匯入。順藤摸瓜追出該公司負責人楊男與竹聯幫弘仁會成員陳男合作洗錢,案經刑事局偵七大隊與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等警局共同追查,發現陳男的詐欺集團與境外機房配合,在臉書刊登投資「股票、虛擬貨幣」詐騙廣告,並以「投資股票或虛擬幣之受災戶」等詐騙話術,取得被害人信任後詐取資產,初查50名被害人報案,財產損失超過3千萬元,其中一名70歲退休婦人,被騙走3百萬元。經查,陳男和楊男合作模式為陳男將詐騙得來的贓款,以人頭向楊男購買黃金之名義洗錢,楊男抽取11%手續費後,將款項轉為虛擬貨幣U幣回給陳男;另外也將黃金熔化加工後轉賣給其他盤商。據了解,楊男低買高賣黃金,不僅賺取黃金交易差價,從去年7月到今年4月,楊男帳戶與詐團人頭間金流高達8千萬元以上。專案小組今年發動五波行動逮人,搜索陳男、楊男等人住處及公司等相關處所,查扣百餘萬現金、金條2789公克、鑄造模具、黃金買賣合約及簽收單,另搜出刀械、空氣槍、鋁棒等犯罪工具,詢後依《詐欺罪》、《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陳男、楊男等6嫌遭法院羈押。警方正擴大清查共犯及幕後金主。
「史上最高金額搶案」搶匪出獄…上百黑衣人大陣仗迎接 矯正署說話了
台南一名黃金盤商蔡進添2009年11月23日到銀行提領7736萬元,沒想到在前往家族經營的鐘錶行途中遭搶,是台灣治安史上最高金額搶案。共犯之一的王志成於昨(1日)假釋出獄,道上逾百位兄弟大陣仗迎接,甚至全程錄影,引發外界關注。不過對此,法務部矯正署澄清,王志成是服刑期滿出監,並非假釋出監。法務部矯正署表示,針對媒體報導「震撼監所!近百黑衣人迎接王姓受刑人出獄台灣最大宗銀樓搶案要犯假釋」一文,與事實不符。矯正署指出,王姓受刑人因強盜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6月,為刑法第77條第2項第2款重罪不得假釋之受刑人,於12月1日服刑期滿出監,並非假釋出監;另為維護社會治安,並防制再犯,將通知王員所在地之警察機關,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治安顧慮人口查訪辦法,定期實施查訪。針對大陣仗的迎接引發外界關注,王志成向媒體表示,友人專程來接風,造成社會觀感不好,深表歉意;他自認,服刑期間已付出代價,並且在裡面取得高中學歷,無論外界對他看法如何,此次出去後,打算好好重新做人、做生意,希望未來能對社會有所貢獻。
史上最大現金搶案要犯出獄 道上兄弟相揪監所接送大陣仗引側目
2009年11月23日台南一名黃金盤商蔡進添,前往銀行提領7736萬元,正要到家族經營的鐘錶行金庫存放時,遭到歹徒持槍及電擊棒行搶,短短30秒內遭劫,也是台灣治安史上最高金額搶案,案發後犯嫌陸續遭警方逮捕判刑入監,近年先後出獄,而主嫌黃江正逃亡12年,在去年9月落網,遭判18年,其中刑期14年6個月,僅次於黃嫌的開槍共犯王志成,服刑近13年後在今天假釋出獄,台南道上逾百位兄弟前往台東監所外迎接還全程錄影,大陣仗引發側目。王志成透過管道找上媒體說明,表示今天監所外是友人專程來接風,造成社會觀感不好他也表達歉意,近13年的服刑期間,他自認付出代價,也取得高中學歷,還念了6年空大的學程,他不管外界看法如何,這次出獄,打算好好經營生意,希望以後能對社會有所貢獻、重新做人。王志成說,自己服刑期間取得高中學歷,也進修空大學程,認為已付出代價、得到教訓,出獄後將好好經營事業,希望能夠回饋社會。(圖/莊曜聰攝)回顧這起案件,蔡進添胞妹蔡婕涵得知兄長生意上常有大筆資金進出,便把這訊息告知賭場友人方東隆,方東隆再找來黃江正、蘇建銘、王志成、蔣春益與林秉嶧等人共謀搶劫蔡進添財物。案發當天,蔡進添座車在台南市忠義路兆豐銀行提領裝滿現金的重物袋,把車開到西門路的寶信鐘錶行前,蔣春益則開車載人提前埋伏,林秉嶧、王志成與黃江正3人隨即下車,拿著電擊棒、手槍與小烏茲衝鋒槍,動手搶劫裝滿現金行李箱與袋子,蔡男姪女、鐘錶行老闆娘林美志見狀跑出店外幫忙護鈔,王志成還開槍射擊,導致林女小腿中彈開放性骨折,現場血跡斑斑,眾人得手後逃到南科附近一處工寮分贓。案發後檢警成立專案小組追緝,陸續追緝方東隆、蘇建銘、蔡婕涵、蔣春益、王志成到案,黃江正則逃亡神隱12年,去年9月15日才在安平租屋處前被逮,並取出3把手槍和28發子彈。犯嫌蔡婕涵遭有期徒刑11年,開槍打傷人的王志成判刑14年6個月,方東隆判刑12年10月,蔣春益及林秉嶧各判刑12年,蘇建銘和王重義判刑1年,連今天出獄的王志成在內,還有方東隆、蔣春益、林秉嶧在監服刑,而黃江正一審判21年,今年8月南高院改判18年,目前仍上訴中。
台灣最大現金搶案遭劫7736萬 最後落網者二審判18年
台南市黃金盤商蔡進添13年前遭搶7736萬元現金,警方陸續逮捕7名嫌犯,最後1嫌黃江正逃亡12年後,終於在2021年9月15日在安平區落網。台南地院一審將黃男依結夥攜帶凶器強盜罪等4罪,判刑21年,併科罰金25萬元,黃男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認為他曾自首報繳槍枝,符合減刑標準,改判18年、併科15萬元罰金,還可上訴。蔡進添2009年11月23日下午2時許,開車到忠義路兆豐銀行提領7736萬元現金,返家途中經過中西區寶信鐘錶行前,遭蒙面的林秉嶧、王志成與黃江正持槍、電擊棒行搶,鐘錶行老板娘林美志也遭波及,被開槍擊中造成腿部受傷,行搶成功後由綽號「大目仔」的蔣春益開車載著3人,迅速逃離到南科一處工寮分贓搶來的現金。警方調查發現,蔡進添胞妹蔡婕涵得知哥哥從事地下黃金買賣,有大量的現金出入,通風報信告知共犯方東隆,方男再找來蔣春益、林秉嶧、王志成、黃江正與蘇建銘共謀犯案,警方便循線逮捕7名嫌犯,追回贓款包括現鈔、贓款購置的房屋和車子,合計1190萬元,但卻遲遲沒有黃江正的蹤跡,直到12年後,警方發現黃江正買了1棟750萬元的房子送給女友,終於在安平區逮捕黃,還在他的住處找出2枝改造槍、1把空氣槍及28顆子彈。一審將黃江正依結夥攜帶凶器強盜罪、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和非法寄藏非法制式手槍等罪,判刑21年,併科25萬元罰金,黃男不服上訴,二審考量他落網後自首報繳其中1把槍枝,符合減刑標準,改判18年、罰金15萬元,全案可上訴。
搶7千多萬逃12年 最後涉案人黃江正羈押禁見
犯下台灣史上7736萬元最高現金搶案而遭通緝12年的最後一名犯嫌黃江正,昨天在台南落網,警方解送歸案後,南檢訊後聲押,台南地院今天下午3時進行羈押訊問,裁定羈押禁見。這起台灣史上最大搶案,發生在2009年11月23日,黃金盤商蔡進添開車前往銀行提領7736萬元現金,隨後再轉往家族經營的一間寶信鐘錶行金庫存放時,遭到胞妹蔡婕涵通風報信給黃江正等6人,並持手槍、電擊棒行搶,短短30秒,這筆鉅款即遭劫。當年警方陸續逮捕6人,最後一名涉案人黃江正則是在逃亡12年後,昨天在台南地區落網,警方還搜出3把手槍。台南地方法院今天指出,黃江正涉嫌犯下2009年台南市區7736萬元強盜案件,長期逃匿,台南地檢署聲請羈押禁見,台南地院羈押庭認定黃江正長期逃亡,有滅證、串供之虞,且就部分案情避重就輕,必須追查,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史上最大搶案!30秒搶7736萬 惡煞開槍劫黃金商
2009年11月23日,台南發生一起史上最大金額搶案!黃金盤商蔡進添開車前往銀行提領7736萬元現金,開車轉往家族經營的一間寶信鐘錶行金庫存放時,突然遭到歹徒持手槍、電擊棒行搶,短短30秒,這筆鉅款即遭劫。「為什麼提領巨款沒找親友或警察護鈔?莫非有見不得光理由?」這是當時警方對獨自前往提款的蔡進添質疑,但他低調表示,所提領的現款準備先放進鐘錶行金庫,隔天再向銀樓業者收購黃金。由於犯案手法俐落,警方懷疑就是熟人所為。當時還造成鐘錶行的老闆娘腿部中彈受傷。位於台南市西門路一段的寶信鐘錶行老闆夫妻李德芳與林美志,常協助在台北的民眾處理台南地區黃金買賣,由於黃金買賣需大批現金,主要由李德芳的兩名舅舅蔡路、蔡進添負責。當年台南檢警全力偵辦,查出就是蔡進添的妹妹、蔡婕涵涉嫌通風報信,將訊息提供給方東隆、蘇建銘、蔣春益、王志成、林秉嶧、黃江正等人,搶走蔡進添所提領的鉅款。黃江正則是逃亡12年,今天落網。當年同案共犯計7人,分別被處1年至14年不等徒刑,多已服刑完畢,對比黃男在今天歸案,刑期才正要開始。
黃金盤商遭搶7736萬元 犯嫌逃12年台南落網
黃江正(58歲)與蔡姓女子共7人,鎖定蔡女哥哥經營的黃金盤商生意,在2009年間搶奪7736萬現金,是史上最大宗的搶案,警方當年陸續逮捕6名嫌犯,今天在台南再逮捕逃亡12年的黃嫌,起出3把手槍,正追查其他贓款下落。這起史上最吿金額的搶案發生在2009年11月23日下午,台南市黃金盤商蔡進添開車前往銀行提領7736萬元現金,返回寶信鐘錶行前,突然遭到歹徒持手槍、電擊棒行搶,拉扯間,持槍歹徒朝老闆娘林美志右小腿射擊,得款逃逸。案發至今已經12年,今天將最後一名嫌犯、黃江正逮捕歸案。台南市政府警察局指出,經過埋伏跟監,確定黃江正就藏身在安平區慶平路上一棟大樓內,於是調集警力,今天下午1時30分許攻堅,順利擒獲黃江正。當時屋內只有黃江正一人,並起出改造手槍2枝、空氣槍1枝、子彈38發,黃當下癱軟無話可說,直稱「心臟受不了。」據了解,當時警方追回千萬餘元,隨著黃江正落網,贓款去向是警方追查的重點。黃江正落網,警方也在藏身處搜出3把槍枝。(圖/翻攝畫面)
3年運5噸黃金赴港 沒洗錢也沒逃漏稅仍起訴
國際金價節節攀升,在台北市經營貿易公司的黃氏兄弟及陳姓弟媳,3年間收購市值逾80億元的黃金達5公噸,出口到香港賺價差,遭檢舉涉洗錢、逃漏稅。台北地檢署調查後,發現黃氏兄弟等人都有核實申報黃金數量,但出境時,卻出示假的台銀購買證明,已涉犯《偽造文書罪》,仍遭檢方起訴。調查局接獲檢舉,指黃氏兄弟從2016到2019年,共運出逾5公噸黃金赴香港,甚至曾單次攜帶30條的30公斤黃金,調查局搜索查扣他們兄弟倆4條各1公斤的黃金,但兩兄弟否認犯罪。檢方調查,黃氏兄弟及陳姓弟媳3人,多年來在台北市設立皓康、硯勤、明鉅、永大皇家、秉緒等貿易公司,批發零售首飾及貴金屬,黃金來源則是長期向黃金盤商、批發商、銀樓或金屬提煉業者收購,再將黃金製成1公斤金條,搭機時放在隨身行李,並核實申報出口數量,將黃金運往香港,供給香港銀樓業者,並未假藉黃金買賣洗錢或逃漏稅。不過3人疑擔心攜帶黃金出境時,會遭刁難,因此偽造台銀購買證明,出示供海關查驗,反而因此吃上《偽造文書罪》官司,遭檢方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