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謀信
」 黃謀信 檢察長 法務部打出新怪獸1/打詐科技偵查政院索「空白授權」立委巧諷「王膝知」恐更多
行政院去年力推打詐五法後,打詐績效不彰仍為全民詬病,不到一年又火速推「新打詐四法」,並將有侵害人權隱憂的「科技偵察」手法合法化,還要立院給「空白授權」,檢警從而可以監控民眾網路流量紀錄,事前不需法院許可,事後不用通知民眾,立委擔憂立法後,不僅打詐能用,《國安法》、《反滲透法》也能援用全面監控網路「想看就看」,形同宣告「大監控時代」來臨。詭異的是,朝野目前正為民進黨中央是否利用電信業者違法提供個資,監控在野黨吵得沸沸揚揚,但對政府援引新打詐四法授權任意監控民眾網路、手機,就連無辜第三者都可能陷入被監控危機,雖然人權團體多番提出警告,朝野立委聽者藐藐,爭議的打詐四法依舊火速完成初審、送院會協商。新打詐四法涵蓋《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通訊保障及監察法》修正案,及《洗錢防制法》修正案,其中合法化科技偵察標的頗受爭議,包括監控民車GPS訊號、民眾網路流量記錄,用熱顯像儀監控民宅室內活動、監控民眾手機訊號等。而執法單位運用的偵查工具「M化車」就是虛擬基地台,凡是M化車停留的周邊500公尺、360度內範圍所有手機訊息皆可以全面截聽,可追蹤嫌疑犯罪足跡及通聯,被視為「破案神器」,警政署、海巡署與國安局都採購並使用中,但過去因無法律授權依據,法院屢以違反憲法保障人民秘密通訊自由,作出拒絕採認的判決。不法集團犯案手法日新月異、還會利用最新科技犯案,警方也被迫採取科技偵察辦案,圖為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設立的「鷹眼隊」,可透過路口監視器鎖定嫌犯移動蹤跡。(圖/趙世勳攝)立委羅智強說,詐團魔高一丈,檢警壓力可想而知,只能用科技偵察應對,但保障基本人權是合法科偵的前提,檢警雖擔心事前申請錯失時機,但事後亦應通知當事人,方便救濟求償。他還說,不同科技偵察手段應有不同人權保障考量。例如草案明訂M化車要法官許可,立委就更關心M化車蒐集資訊銷毀及申訴救濟,目前爭議最大的是,新法授權司法警察可監控包括「IP位址」在內等民眾六項使用網路流量資料,凡監控不超過24小時,事前不必申請、事後不用告知,侵害人權疑慮甚鉅。法務部長鄭銘謙、次長黃謀信堅持,事後通知與否,應尊重司法院(法官)決定,法務部未來也會有「內控」,但羅智強開酸法務部說,檢方長期宣稱「偵查不公開都有內控」,但近年高達7000多件檢方「偵查公開」疑案,卻無任一案成立,「內控保證」一說不具公信力。民進黨立委莊瑞雄提醒,昔日「馬王政爭」爆出特偵組非法監聽,不僅特偵組因而被廢,通訊監察保障法還大翻修,如今民眾使用手機頻率更甚市話,但監控當事人與無關第三者之間資料應有不同的標準,否則很可能又出現「監控A手機,卻辦B案件」,當檢警可任意執行監控,當事人卻渾然不覺,事後該如何針對人權被侵害求償。立委莊瑞雄直言,「馬王政爭」驚爆特偵組非法監聽,如今民眾使用手機頻率更甚市話,因此新打詐四法雖讓科技偵察合法化,但監控當事人與無關第三者應有不同程度的處理標準,避免人權遭侵害的疑慮。(圖/方萬民攝)他說,電信單位配合新打詐四法,未來將存取更巨量的客戶上網紀錄,至於業者要保存個資多久、能否交叉比對,以及駭客入侵與外流詐團,這些都不是法務部內控管得上的,當心打詐養出難以控制的新怪獸。莊瑞雄向來力挺政院決策,言談間雖未提到「王義川偵防疑雲」,卻巧用政爭往事顯然「用心良苦」,提醒政府擅開科技監控「後門」,恐怕後患無窮。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董事林俊宏指出,「網路流量紀錄」包含手機使用行動網路,產生的「手機辨識碼」、「IP位址」、「連線時間、用量」、「瀏覽網址」等,未來科技偵防標的是否涵蓋全民上網歷程,法務部有必要更清楚釋疑,至於開放司法警察任意調取個人資料,也應訂出更清楚要件,就算有緊急狀況,也需有第三方中立機關事後審查機制,才能保障基本人權。
志玲上網記錄恐全露? 羅智強要求科技偵察強制告知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天在立院司法委員會質詢時大酸,在法務部的「有效內控下」,台灣已進入「偵查大公開」時代,因從108年到112年底,有違反偵查不公開之虞的案件,高達7255件,卻沒有任何一位檢察官被懲處,包括楊文科案、林姿妙案、高虹安案偵查期間,都被特定媒體「偵查大公開」,他痛批法務部的「內控機制」根本是笑話。羅智強話鋒一轉說,法務部積極推動打詐四法,根據草案,未來檢警監控網路,可以在特定前提下,不向法院事前申請、事後不通知被監控者,法務部雖強調「有內控不損及人權」,但在「偵查大公開」時代下,誰還相信法務部「內控」?他舉例,若檢警查到林志玲網路流量記錄,只要監控不超過24小時,林志玲在這段時間內瀏覽過的網站將一覽無遺,這些記錄若又被外洩給詐欺集團或媒體,林志玲卻完全不知,這合理嗎?對於羅智強的指控,法務部次長黃謀信頗不以為然,他強調7255件的數字「只是列管案件數」,對於羅智強嗆聲「難道還要我調媒體內容給你看」,黃謀信說「這些案件各地地檢署都有檢討」「新竹地檢有檢討,但最後認為沒有偵查不公開」,羅智強聽到後更生氣的說「謝謝啊」「眼睛瞎了才會說沒有違反偵查不公開」。羅智強說,法務部的「偵查大公開」連監院都看不下去,108年就出具正式調查報告,明確指出檢調偵辦社會矚目案件,違反偵查不公開情形嚴重,侵害人權,他本人也是受害者,只是他無法追查是誰外洩偵查過程,也沒有檢察官被懲處。他警告,避免「打詐四法」侵害人權只靠法務部「內控」將後患無窮,全國1400位檢察官,法務部能保證不會有任何一位檢察官,將個人資訊洩漏給媒體?也不會有不肖司法警察,將民眾資料賣給詐欺集團,實際案例不是已有司法警察因此被起訴?他將提案,未來凡涉偵辦民眾,都要引進「偵查不公開法制化」概念,事後一定要通知當事人,並用法律明訂補救機制。
台越民事司法協定10年有成 越南代表團來台召開諮商會議
台越雙方關係密切,通婚、商務等民間交流往來頻繁,我國與越南2010年簽署《台越民事司法互助協定》後,雙方司法互助個案合計近萬件,越南司法部國際法律司司長日前率團抵台,與我方就確認我國確定判決、未成年子女監護等民事及家事事件交換意見,雙方達成具體共識,都同意落實執行此協定、保障兩國人民訴訟權益。法務部指出,國際及兩岸法律司與越南司法部國際法律司互為執行《台越民事司法互助協定》的聯繫窗口,今年台越兩國在8月23日召開第11次諮商會議,由越南司法部國際法律司司長率團,團員包括越南國家主席辦公室法律司、最高人民法院國際合作司、公安部法治及司法行政改革局及外交部人員等,我方除主辦之本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外,並有司法院、外交部、衛生福利部等機關與會。這次台越諮商會議召開前,越南代表團及駐台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代表武進勇先到法務部拜會,由常務次長黃謀信接見,黃謀信肯定台越民事司法互助多年來成果,武代表亦對我國中央及地方機關在各方面對於駐台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之協助,以及積極執行協定,保障越南人民權益,表達感謝之意。本次會議,雙方就彼此執行成效及尚待完成之案件進行核對,並就文書送達效能之促進、如何確認我國確定判決、未成年子女監護事件之境外訪視表格及透過我國駐外館處進行遠距視訊之執行方法等,進行多項實質議題討論,雙方並達成具體共識,對落實執行此協定、保障兩國人民訴訟權益,極具實質助益。台越諮商會議後,法務部長蔡清祥主持晚間餐敘,與越南代表團及武代表進行深度交流,期許在雙方民事司法互助穩健之信任基礎下,強化刑事司法互助之通案及個案合作。
im.B主嫌多次改名逃避查緝? 法務部宣布強化查緝通緝犯措施
具四海幫背景的曾嫌父親曾明祥成立不動產借貸媒合平台im.B,經營P2P不動產債權借貸搓合並與綠營人士交好,吸金多達25億元,引發社會關注,事後發現曾嫌竟是通緝犯,還數易其名,法務部今天下午召開記者會,政務次長黃謀信和檢察司長郭永發宣布強化查緝通緝犯措施,期望能加強防逃、強化查緝。檢察司長郭永發指出,該部全球資訊網「通緝犯資料查詢(公告)平台」整合調查局「外逃通緝犯查詢系統」、刑事警察局「重要緊急查緝專案」、高檢署「通緝要犯資料查詢系統」、警政署「查捕逃犯網路公告查詢」,要求上開查詢平台頁面明確註明查詢條件與公布照片範圍,便於民眾查詢使用。其次,判處有期徒刑6月執行通緝犯一律公布照片,預計今年6月中旬可完成測試全面上線,3個月內可完成清理舊案上傳照片,總數約有8千多件,便於民眾查詢及有利於查緝。另外,外界質疑im.B主嫌曾耀鋒多次換名,讓他能以新名招搖撞騙,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則澄清,曾男兩度換名都是在2016年遭北檢通緝前,根據《姓名條例》第15條第1項第1款規定,通緝者不能更改姓名。戶政機關受理更改姓名時,應查詢刑案資料,申請人如是通緝犯,戶政人員將即時通報司法警察機關協助查捕。法務部還將研議修正高檢署「刑罰執行手冊」,如受刑人住址遷移他縣市者,有延遲或規避執行之虞,得不囑託執行,將直接拘提,避免判決確定者一再變更戶籍逃避入獄。
法務部新人事!常次:黃謀信、主秘:繆卓然 5/3交接典禮
法務部下午公布新一波人事案,常務次長將由這次檢察長入圍失利的檢察司長黃謀信接任,主任秘書一如預期由士林地檢署檢察長繆卓然出任,檢察司長由台中地檢署檢察長郭永發繼任,法制司司長由彰化地檢署檢察長洪家原接掌,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司長由新北地檢署檢察官孟玉梅擔任,法律事務司長由參事劉英秀接任,行政執行署長由法制司長黃玉垣接任。上述法務部新任高階主管、行政執行署署長,及新任一、二審檢察長,將於5月3日上午10時,在司法官學院舉行聯合交接典禮。至於保護司代理司長林嚞慧將留任。法務部指出,這次人事異動兼顧世代傳承及年輕化,達成該部推動中的一、二審輪調精進制度,拔擢曾輪調二審或調二審辦事的優秀一審檢察官擔任檢察長一職,該部懸缺的一級主管及將出缺的行政執行署署長,部長蔡清祥綜合考量各項職務表現、實務經歷、行政歷練等,予以擇優遴派。
檢察長入圍12人名單出爐 常次林錦村入圍、司長黃謀信意外落馬
台中高分檢檢察長張清雲將於今年10月屆滿檢察長任職年齡70歲上限,法務部長蔡清祥決定一併調整部分檢察長及國際及兩岸法律司、保護司等職務,共開出6個檢察長職缺,有21人報名,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民選委員今天下午2點開始開會,經10輪討論及表決後,晚間9點40分選出12人入圍,將由法務部長蔡清祥在本月21日圈選6人。12名獲檢審會推薦入圍名單、目前職務及司法官訓練所期別如下:林慶宗(行政執行署署長 26 期)林錦村(法務部常務次長 28 期)王文德(法務部綜合規劃司司長 30 期)顏迺偉(法務部主任秘書 33 期)汪南均(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副司長 33 期)吳慧蘭(高檢署檢察官 33 期)曾昭愷(司法院政風處處長 34 期)柯宜汾(法務部司法官學院教務組長 36 期)陳佳秀(法務部保護司副司長 37 期)林漢強(廉政署視察室主任 38 期)謝謂誠(台中地檢署檢察官 38 期)周士榆(國家安全局政風處處長 39期)這次共有21人參加角逐,包括常務次長林錦村、主任秘書顏迺偉、檢察司長黃謀信、法制司長黃玉垣、綜合規劃司長王文德、國際及兩岸法律司代理司長汪南均、保護司副司長陳佳秀等人,可能空出職缺除了6個檢察長,還有檢察司、法制司、綜規司、國兩司、法律事務司、保護司等司長或副司長職缺,形同常務次長、主秘及底下5位司長或副司長可能在同一時間換血,創下司法史紀錄。曾任法務部主秘的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透過民選檢審委員表達意見,他表示法務首長、主管追逐官位者眾,絲毫不落人後,有「五日京兆」之嫌,以此心態在處理司法改革、檢察行政,屁股都沒有坐熱,就想著下一個官位,以此心態拿不出具代表性的政策牛肉,他建議檢審委員對於倖進之士宜先予排除,否則對不起基層檢察官同仁。陳宏達的看法可能對投票結果產生一定影響。
檢察長走人2/常次、主秘、5司長大清倉? 21人搶6席檢察長職缺
法務部長蔡清祥3月14日利用一、二審檢察長會議、及與國防部舉行業務聯繫會議機會,率領全國檢察長南下屏東觀摩國軍演訓,在火光四射及轟隆隆槍砲聲下,對長年運籌帷幄打擊犯罪的檢察長來說,真是十足震撼,不過4天後還有一件事讓全國檢察長更SHOCK,就是法務部在3月18日發布新聞稿,宣布檢察長將有4到6個缺額,由於蔡清祥未在檢察長會議時露出口風,因此消息發布後,對檢察界無異是枚震撼彈,驚嚇程度遠高於國軍演訓的槍砲聲。根據法務部新聞稿,行政執行署署長林慶宗署長將於今年8月達司法行政人員屆齡退休年齡65歲,依《法官法》規定須於3個月前回任檢察官,加上台中高分檢檢察長張清雲將於今年10月屆滿檢察長任職年齡70歲上限,而國際及兩岸法律司、保護司等2司長長期出缺,因此將一併調整人事。不過法務部新聞稿「漏掉了」法律事務司,因為時任司長鍾瑞蘭已被內定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處長,因此事實上共有國際及兩岸法律司、保護司、法律事務司等3位司長開缺。消息出爐後,在3月31日報名、接受推薦截止前,共有21人參加角逐,其中包括常務次長林錦村、主任秘書顏迺偉、檢察司長黃謀信、法制司長黃玉垣、綜合規劃司長王文德、保護司副司長陳佳秀,如果再加上國際及兩岸法律司、保護司、法律事務司等3位司長職缺,形同常務次長、主秘及底下5位司長或副司長可能在同一時間換血,創下司法史紀錄。法務部檢察司長黃謀信在3月31日檢察長異動報名截止前一刻,遞交意願書,他能否順利外派檢察長,檢察界都相當關心。(圖/報系資料照)一般認為林錦村外放擔任台北地檢署或二審檢察長的機率頗高,而被法務部長蔡清祥視為肱骨重臣的顏迺偉,則可能與士林地檢署檢察長繆卓然職務對調。繆、顏兩人在蔡清祥擔任士檢檢察長期間,都當過襄閱主任檢察官,彼此與蔡有強烈信任關係,因此如果繆、顏兩人職務對調,並不讓外界意外。至於在3月31日報名截止前一刻,才遞交意願書的檢察司長黃謀信,則為這次檢察長人事異動投下震撼彈,由於黃是司法官訓練所33期結業,期別不算高,但他歷練完整,還具有政大法律博士學位,且曾任台北地檢署襄閱檢察主任檢察官、台中、屏東、澎湖等地檢署檢察長,該如何替黃調整適當職務,可能要讓蔡清祥傷腦筋了。另外,近來轄區頻傳重大刑案的台南地檢署檢察長葉淑文,在破獲88槍擊案後,也傳出葉有倦勤之意,爭取其他司法行政職務的消息,一般認為她有機會接任行政執行署署長一職,由於她人脈能量不可小覷,最後是否能如願,外界都很關注。據了解,爭取檢察長職務的競爭激烈程度不下於民間選舉,目前已傳出寄送黑函、請客吃飯聯絡感情等情事,根據以往慣例,被寫黑函者就算已獲提名為檢察長候選人,通常被法務部長蔡清祥圈選為檢察長的機率很小,這是否意味寫黑函確實有效?引發檢察界不少想像空間。台南地檢署檢察長葉淑文以侍親為由,希望調整職務。(圖/報系資料照)
20個檢察署檢察長大調動! 高檢署檢察長由張斗輝接任
一、二審共20個檢察署的檢察長檢察長人事案今天公布,高檢署檢察長皆由法務部常務次長張斗輝接任,至於張斗輝遺留常次職缺,擬由檢察司長林錦村擬接任,高雄高分檢檢察長由費玲玲接任,台中高分檢檢察長由張清雲接任,台南高分檢檢察長由朱家崎接任,花蓮高分檢檢察長由洪培根接任,金門高分檢檢察長由廉政署長鄭銘謙接任。有法界人士認為,這次檢察長和法務部所屬司法行政職務大調動,部分人士的政黨色彩濃厚、且黨政關係相當良好,最後出線並不讓人意外。一審檢察長部分,新北地檢署檢察長由毛有增接任,台中地檢署檢察長由郭永發接任,高雄地檢署檢察長由洪信旭接任,橋頭地檢署檢察長由鍾和憲接任,桃園地檢署檢察長由俞秀端接任,新竹地檢署檢察長由張介欽接任,彰化地檢署由洪家原接任,雲林地檢署檢察長由張春暉接任。屏東地檢署檢察長由陳盈錦接任,台東地檢署檢察長由戴文亮接任,花蓮地檢署檢察長由蔡宗熙接任,澎湖地檢署檢察長由黃智勇接任,金門地檢署檢察長由郭景東接任,連江地檢署檢察長由黃元冠接任。其他法務部的司法行政職務部分,莊榮松擬接任廉政署長,黃謀信擬接任檢察司長,但須由行政院核准。另外,現任台中高分檢檢察長謝榮盛將擔任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現任新北地檢署檢察長徐錫祥將回台中高分檢擔任主任檢察官。至於台北、士林、苗栗、南投、嘉義、台南、宜蘭、基隆等8個地檢署檢察長則未異動。
全國20位檢察長大換血 法務部長籲勿亂應酬不落人口實
法務部今天上午舉行全國20位檢察長交接典禮,6都檢察長紛紛換血,共有6人新派、14人異動。法務部長蔡清祥致詞時,要求全國檢察長不要參加無謂應酬,以免落人口實。蔡清祥指出,檢察長應該形塑檢察組織文化,以專業導向和品德第一,建立創新思維,同時應嚴格要求品德,面對高風險時,要及時導正、貫徹檢察一體,還要以專心專責的態度,努力實踐檢察新文化,更不要參加無謂應酬,以免落人口實。檢察長異動名單包括:金門高分檢檢察長林邦樑調台北地檢署、屏東地檢署檢察長黃謀信調台中地檢署、宜蘭地檢署檢察長余麗貞調基隆地檢署、嘉義地檢署檢察長繆卓然調士林地檢署、金門地檢署檢察長張云綺調南投地檢署。台南高分檢檢察長張清雲調高雄高分檢、花蓮高分檢檢察長費玲玲調台南高分檢、士林地檢署檢察長朱家崎調花蓮高分檢;花蓮地檢署檢察長俞秀端調彰化地檢署、高檢署檢察官戴文亮派金門地檢署檢察長等。
檢察長大風吹 俞秀端調彰化接手太魯閣案
法務部公布新一波檢察長人事調動名單,六都共8個地檢署有半數換血。其中,「天下第一檢」台北地檢署檢察長由金門高分檢檢察長林邦樑接任;近期指揮偵辦太魯閣號出軌案的花蓮地檢署女檢察長俞秀端,則調任彰化地檢署檢察長,原位置則由與俞同期的同學鍾和憲接手。人事預定5月7日完成交接。本次共有20名檢察長職位異動,其中6名為新派,分別是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黃智勇(37期)接掌連江地檢署、高檢署檢察官戴文亮(36期)接掌金門地檢署、法務部參事張春暉(36期)接掌澎湖地檢署、台南高分檢檢察官鍾和憲(35期)接掌花蓮地檢署、台中高分檢檢察官蔡宗熙(34期)接掌台東地檢署、法務部參事洪培根(27期)接掌金門高分檢。原本外界認為呼聲高的廉政署主秘馮成,遴選前夕遭人匿名攻擊,疑因此落馬。二審6個高等檢察署中有4個調動,扣除新派的金門高分檢,分別是高雄高分檢由原台南高分檢張清雲(17期)接任;台南高分檢由原花蓮高分檢費玲玲(21期)接任;花蓮高分檢由原士林地檢署朱家崎(24期)接任。六都8個地檢署中有4個調動,分別是台北地檢署由原金門高分檢林邦樑(26期)接任;士林地檢署由原嘉義地檢署繆卓然(30期)接任;新北地檢署由原彰化地檢署徐錫祥(31期)接任;台中地檢署由原屏東地檢署黃謀信(33期)接任。這次調動名單中,目前正偵辦花蓮太魯閣號出軌意外的花蓮地檢署檢察長俞秀端,日前才受到法務部長蔡清祥讚揚她身先士卒,站在第一線馬不停蹄地指揮第一線辦案,也深獲行政院長蘇貞昌肯定,俞秀端就是檢察長的最好典範,親自帶領辦案團隊,解決社會的問題,果然順利高升彰化檢察長。其餘地檢署調動則是,苗栗地檢署由原台東地檢署陳松吉(32期)接任;彰化地檢署由原花蓮地檢署俞秀端(35期)接任;南投地檢署由原金門地檢署張云綺(35期)接任;嘉義地檢署由原南投地檢署張曉雯(35期)接任;屏東地檢署由原連江地檢署張介欽(36期)接任;宜蘭地檢署由原澎湖地檢署李嘉明(33期)接任;基隆地檢署由原宜蘭地檢署余麗貞(32期)接任。
林邦樑接掌天下第一檢察署 高檢署檢察長邢泰釗留任
法務部上午公布新任檢察長名單,最受矚目、被稱為天下第一檢察署的台北地檢署檢察長,由金門高分檢檢察長林邦樑接任,高雄高分檢檢察長由台南高分檢檢察長張清雲接任,台南高分檢檢察長由花蓮高分檢檢察長費玲玲接任,現任北檢檢察長周章欽、高雄分檢檢察長楊治宇皆因任期屆滿,調任最高檢察署。其餘新任檢察長名單如下:花蓮高分檢檢察長朱家崎,金門高分檢檢察長洪培根,士林地檢署檢察長繆卓然,新北地檢署檢察長徐錫祥,台中地檢署檢察長黃謀信,苗栗地檢署檢察長陳吉松,彰化地檢署檢察長俞秀端,南投地檢署檢察長張云綺,嘉義地檢署檢察長張曉雯。基隆地檢署檢察長余麗貞,屏東地檢署檢察長張介欽,台東地檢署檢察長蔡宗熙,花蓮地檢署檢察長鍾和憲,宜蘭地檢署檢察長李嘉明,澎湖地檢署檢察長張春暉,金門地檢署檢察長戴文亮,連江地檢署檢察長黃智勇。留任現職的檢察長為:高檢署檢察長邢泰釗、台中高分檢檢察長謝隆盛、桃園地檢署檢察長王俊力、新竹地檢署檢察長郭永發、雲林地檢署檢察長洪家原、台南地檢署檢察長葉淑文、高雄地檢署檢察長莊榮松、橋頭地檢署檢察長洪信旭。
海巡署破獲國內最大走私毒品案 1公噸安毒海洛因可供上億人吸食
屏東地檢署和海巡署今聯合召開記者會,宣布破獲國內緝毒史上最大走私毒品案,東港及一艘「滿」字號的漁船今年4月11日從恆春出海,海巡署先一步接獲線報,指該艘漁船在海上接駁毒品準備載運返港,報請檢察官指揮後,和高雄市刑大成立專案小組,翌日攔截漁船,當場在該漁船後方漁艙起獲共重約1公噸的安非他命及海洛因,專案小組查出該批毒品市價約百億元,若流入市面,至少可供1億人吸食,黃姓主嫌等8人因運輸毒品犯行,8月11日被檢察官提起公訴。屏東地檢署日前接獲高雄市刑大偵六隊與海巡署屏東查緝隊情資,指稱有運毒集團涉嫌利用漁船走私毒品,檢察長黃謀信指派檢察官鍾佩宇成立專案小組,指揮海巡署屏東查緝隊及高雄市刑大偵六隊共同偵辦。檢察官和海巡署以及高雄市刑大組成的專案小組,在現場清點搬運毒品。(圖/海巡署提供)專案小處歷經8個多月偵查情蒐,鎖定東港籍的「滿」字號漁船,專案小組得知該艘漁船在4月11日16時許自恆春後壁湖漁港出海,隨即由海巡署屏東查緝隊及高市刑大偵六隊派員共乘緝私艇,在海上守株待兔。4月12日0時25分許,該艘漁船駛近台灣外海,檢察官指揮海巡署第14海巡隊派遣海巡艇攔查,登船檢查,在漁船後方漁艙發現一包包以塑袋完整包裹的毒品包,立即將該漁船拖帶押返東港漁港安檢所。海巡署人員在漁船上歷經15小時搜索清查,清出1020塊海洛因磚,約384.5公斤,以及30包共重610公斤的安非他命,毒品市價高達百億元,其中查獲的海洛因約可供4千萬人施用,安非他命約可供6千萬人施用,數量驚人!屏東地檢署今召開記者會,現場擺滿查扣的海洛因磚和安非他命毒品,數量驚人。(圖/海巡署提供)黃姓船長(51歲)和黃姓船員(43歲)以及2名印尼籍船工,因運輸毒品被逮捕後遭法院收押禁見。專案小組向上溯源,4月28日陸續逮捕負責漁船交通仲介的陳姓、黃姓2男,以及媒介毒品陳姓嫌犯,6月8日再逮捕幕後主嫌黃姓男子,檢察官在109年8月11日將黃姓主嫌等8人提起公訴,法院裁定被告等人繼續羈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