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虹霞
」 大法官 釋憲 司法院 憲法法庭 司法院長4位大法官卸職前釋憲 10/1起15人全是蔡總統任命
大法官黃虹霞、吳陳鐶及蔡明誠、林俊益等4人,8年任期將屆滿,憲法法庭28日作成一起違憲判決,這也是4位大法官的「畢業作」。10月1日尤伯祥等4名新任大法官就職,未來15位大法官都是蔡英文總統提名任命,在顏色一致情況下,台灣憲法審判的處境,不免令外界擔憂。林俊益等4名大法官任期在明(30)日屆滿,司法院昨日舉行歡送會,院長許宗力致詞時,一一感謝4名即將卸任的大法官,對憲法判決的貢獻。他也列舉包括同婚釋憲案、原住民狩獵案等,多件釋憲聲請案審理過程中,林俊益等4人,分別在不同的法律領域提供重要的見解。我國大法官為15人,其中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昨天最後一天上班,下周將由原監察院祕書長朱富美、最高法院刑庭審判長蔡彩貞、台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忠五及民間司改會出身的律師尤伯祥等4人,接任大法官。昨日的釋憲案是因財政部石姓男書記,6年前到北市一間國有房屋現場履勘時不慎跌傷,他申請慰問金,但被認定是自己疏失受傷遭駁回,經行政訴訟敗訴確定後,聲請釋憲,15位大法官以8比7,一票差距,作成違憲判決。憲法法庭認為,《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逾越母法《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自行增加「意外」是指突發性外來危險事故的規定,讓因疏忽造成的意外事故無法申請慰問金,牴屬違憲,他可聲請再審。不過,慰問金發給辦法在2021年4月16日修正發布時,已將「意外」的定義放寬,不再限於須有外來危險因素介入,也不因單純個人疏失就不發給慰問金,現行辦法已無違憲爭議。
快訊/大法官被提名人選傳曝光! 朱富美、蔡彩貞、陳忠五、尤伯祥
司法界今天晚間流傳一份總統府提名大法官人選4人名單,分別是:監察院秘書長朱富美、最高法院刑事庭審判長蔡彩貞、台大法律學院教授陳忠五,以及民間司改會出身的律師尤伯祥。一般認為,總統府將在下周公布提名名單。這份外傳的大法官被提名人4人名單中,朱富美在法政界歷練豐富,具有台大刑法博士學位,司法官訓練所22期結業的她留學美國印第安那大學布魯明頓分校取得法律碩士,曾任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總統府第一局副局長、行政院參事兼組長等要職,目前是監察院長陳菊所屬的秘書長,朱的先生是檢察總長邢泰釗。蔡彩貞畢業自台大法律系、台大商學碩士,司法官班第21期結業。蔡目前是最高法院審判長、曾任司法院刑事廳廳長、士林地方法院院長,現任女法官協會理事長。蔡獲得司法院和最高法院推薦為大法官人選。陳忠五是台大法律學院教授、「台灣法律人」法學雜誌召集人。尤伯祥出身自與綠營關係密切的民間司改會,曾任台北律師公會理事長、現任「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者權利回復基金會」董事長。前總統馬英九提名任命的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4位大法官將在今年9月任期屆滿,總統府根據大法官提名作業慣例,3月間正式展開4位大法官提名作業,本次提名的4位新任大法官應於10月1日就職,總統府考量立法院會期及審查所需時間,預計在立法院本會期(第10屆第7會期),將提名人選咨請立法院行使同意權。
丁允恭涉性騷擾遭撤職停止任用3年 聲請釋憲結果曝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任高雄市新聞局長時,與女記者在辦公室發生性行為又在臉書公開與她的合照,懲戒法院二審認定丁構成性騷擾,判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確定,他不服遭認定性騷擾,主張懲戒法院見解違反比例原則及平等原則,侵害他的言論自由與名譽權,聲請裁判憲法審查,憲法法庭審查庭裁定不受理。憲法法庭第三審查庭審判長黃虹霞及詹森林、楊惠欽大法官審理後,認為丁聲請意旨,無非就公開上傳親密合照之行為是否該當性騷擾要件,執其主觀意見,逕謂系爭判決違憲,尚難謂對系爭判決有如何之牴觸憲法,已予以具體之指摘, 與憲法訴訟法前揭規定要件尚有未合,一致決裁定不受理。本案起因丁允恭因職務關係認識該名女記者,2014年11月間,他與對方交往後,在高雄市新聞局長辦公室、職務宿舍與她分別發生性行為3次、1次,女記者並曾墮胎2次。2017年2月間,她因北上工作結識另名男子並交往,想要與丁分手,但丁為了挽回她,竟在臉書上傳他與女記者的親密合照,雖然10分鐘後即下架,但已遭人截圖,媒體圈許多人都因此知道丁與她交往過,她擔心丁再流出其他私密照,曾要求刪除。案經監察院彈劾丁允恭後,懲戒法院一審認定丁張貼的合照,兩人衣著整齊,女生頭靠在丁的肩上,看不出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意涵,沒有性騷擾,監察院提上訴後,案件出現大逆轉。懲戒法院二審認為,丁臉書上公開與女記者的親密合照,已造成她感受到冒犯情境,並為流言所苦,審酌一般人若處於與她相同的事件背景、環境下,也可能有同樣感受,丁已構成性騷擾,因此加重改判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確定。
連任就全拿1/總統當8年提名15位大法官 學者、司法高層籲修憲破解
馬英九前總統任內最後提名的黃虹霞等4位大法官即將在今年9月任期屆滿,總統蔡英文日前成立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展開提名作業,遭藍營指責蔡英文在8年的總統任期內,提名全部15位大法官,形同全體大法官們將與蔡英文政府「黨政同步」,綠營則反咬大法官任期紊亂是馬英九當總統時造成的,雙方吵得不可開交,不過學者和資深司法界人士認為,憲法增修條文才是造成蔡英文可提名全體大法官的原因,呼籲修憲或修法,才能避免爭議。專研憲法的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廖元豪指出,早期《司法院組織法》規定大法官任期為9年,而且可連任。不過2000年通過的《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大法官任期8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因此,一位總統若能連任,8年任期內都有機會提名全體15位大法官。「這是一個數學問題」,廖元豪解釋。陳水扁前總統在2007年9月間提名4位大法官遭泛藍陣營封殺。(圖/報系資料照)「除非總統提名的大法官被立法院否決才無法填滿!」廖元豪指出,上述例外發生在2007年前總統陳水扁執政期間,當時政治環境是朝小野大,在立法院占多數的在野黨否決了陳水扁提名的4位大法官,否則如果依照繼任的馬英九總統或現任的蔡英文總統,馬、蔡兩人都獲得連任,且所屬政黨在立法院都占絕對多數,當然都有機會和權力提名並任命全體大法官。對於綠營指責這是當初馬英九執政時期,面對大法官任期中辭職的前司法院長賴英照等人,要求繼任大法官做滿8年任期,才會導致現在的結果,廖元豪一樣認為這是憲法增修條文設計所致,他指出,《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明文規定「大法官任期8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因此「這是憲法與數學的正常結果,不怪蔡也不怪馬!」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呼籲,應以延長任期或提高立院同意權門檻等方式,避免總統提名全部大法官。(圖/黃耀徵攝)廖元豪建議,如要改變現況,可以透過修憲方式,把大法官任期延長為10年、甚至12年,這樣可以避免總統拿下全部的大法官,不過這樣做有兩大缺點,首先是修憲很困難、門檻比較高,另一是不容易找到適合的學者願意被提名為大法官,因為如果任期延長,在目前大法官年輕化的趨勢下,大學法律系教授幾乎都不願意在犧牲終身俸的前提下,65歲前就辭去教職當大法官,這樣大法官就無法吸引學界優秀人才。除非修憲像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一樣,讓大法官變成終身職,「這也是一種選項」。既然修憲不容易,因此廖元豪建議,可以透過修法,將立法院對於大法官的同意權提高為2/3的立委通過,使得大法官的任命至少有較高的「社會共識」,減少大法官人選的顏色色彩,也避免人們產生大法官有黨派傾向的誤解。一位不願具名的資深司法界人士則建議,只要修憲把大法官任期延長為9年,而且規定日出條款,將施行日期往後訂,例如2030年、或2050年施行,這樣不但連任的總統無法提名全體大法官,還可以避開目前藍綠惡鬥、各有盤算的僵局,因為把施行時間大幅延後,在瞬息萬變的政治情勢來說,誰也沒有把握能在多年後占有執政優勢,可能是藍綠都能接受的模式。
賴神拆彈2/蘇貞昌投入民進黨總統初選 賴清德心裡早有底「照規矩來」
備戰2024年總統大選的民進黨主席賴清德今年上半年有3大挑戰,其中最艱難莫過於面對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可能投入民進黨總統初選,屆時兩人恐怕免不了一場捉對廝殺;據多位與賴清德來往的人士皆表示,賴清德心裡早有準備,因為民進黨向來傳統為「初選是常態、徵召是例外」,因此不管是蘇或其他人要參加總統初選,到時候就是按照規矩來。蘇貞昌1月31日退下行政院長一職,同時他也強調「沒要退休」,語藏伏筆頗耐人尋味。一名民進黨人士觀察,「綠營同溫層中的拱蘇聲浪不小,部分網軍側翼們一直醞釀蘇貞昌投入民進黨總統初選的氛圍」,綠營側翼們的出發點並不是因為「競爭會讓黨脫胎換骨」,而比較像是懷抱著「討厭賴清德」的惡意,此敵意情緒可回溯至2019年蔡賴之爭,他憂心「拱蘇貶賴」論述頻發,恐會影響到中間選民對賴清德的觀感。前新北市議員何博文2019年時,曾有意挑戰蘇系立委張宏陸,但在黨內高層折衝下,何博文在立委初選協調期最後一天,哽咽表示要禮讓張宏陸。(圖/報系資料照)此外,有民進黨幕僚也分析,撇除蘇貞昌長年以來都想要選總統的情感層面,逐漸弱化的蘇系必須靠蘇貞昌出馬挑戰賴清德,換取更多實質利益,包括不分區立委席次多寡和排名順序,還得考量現任蘇系立委的未來,這些都得靠蘇貞昌拚上老命才能穩定。據了解,蘇系立委張宏陸2019年面對時任新北市議員何博文挑戰,當時有份未公開民調,何支持度大幅領先張,原本可透過立委初選取而代之,最後是靠蘇貞昌去向蔡英文拜託,才將何博文壓下來。對此,親張宏陸人士則指出,當時張陣營也有做民調,張是贏何8%,因此才力主以協調代替初選,避免傷及同志情誼。面對蘇貞昌芒刺在背的存在,一名與賴清德團隊交好的人士說,「賴一直以來都有心理準備,包括早前下定決心要競選民進黨主席時,也有想過前立法院長蘇嘉全可能會出馬競爭」。他表示,遑論接下來要爭取民進黨的總統提名權,賴清德從未排除過2組或3組人馬競爭的可能性,早有心理準備。另一名親近賴清德的幕僚更直言,民進黨傳統「初選是常態、徵召是例外」,因此不管是蘇或其他人要參加總統初選,到時候就是照規矩來。 「蘇貞昌或許沒那麼多為派系的政治算計,單純就是想工作,畢竟要讓一個工作一輩子的人閒下來,真的很難。」一綠營人士則認為,司法界最近一直都在聊大法官和司法院長等職務,法律人出身的蘇貞昌過往也曾一度想當司法院長,若蘇還不想退休,司法院長是一個選項;今年前總統馬英九提名任命的黃虹霞和吳陳鐶等大法官即將在9月份屆滿,黨內也可以考慮提名蘇貞昌為大法官,以再免生事端。針對前行政院長蘇貞昌有意投入民進黨總統初選,綠營內部多認為不意外,因為黨的傳統向來是「初選是常態、徵召是例外」。(圖/報系資料照)
司法女力可能大爆發! 三所三審法院院長及大法官等7要職出缺
今年的司法界熱鬧異常,除了9月底將有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4位大法官任期屆滿,另外還有三所三審法院院長將屆齡退休,分別是:最高法院院長吳燦、懲戒法院院長李伯道,以及最高行政法院院長吳明鴻,再加上4個大法官職缺,總共將有7個司法高層騰出空職,也就是說,總統蔡英文將有機會和權力把這麼多的司法高層職缺換上自己的人馬,堪稱史上之最。在大法官提名人選部分,目前強調男女性別平衡,一般認為,新任女法官協會理事長的最高法院審判長蔡彩貞,審判界經歷及司法行政歷練相當完整,至於曾任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的監察院秘書長朱富美,具有台大刑事法學博士學位,在陳水扁總統執政時期,歷任總統府和行政院要職,雖然她已從司法官退休,仍是檢察界公認的代表性人物,蔡彩貞和朱富美兩人都是呼聲極高的大法官被提名人。至於曾任司法官學院院長的最高檢主任檢察官蔡碧玉,無論學經歷等方面也足堪被提名,不過因為她當過前總統馬英九任內的法務部常務次長、及台北地檢署檢察長等要職,加上傳言她在北檢任內,偵辦某些案件讓現今層峰不滿意,被認為藍營色彩濃厚,不過這其實太冤枉,她最早受到阿扁執政時的法務部長陳定南賞識,藍營執政後也受重用,因此很難依顏色歸類,只能說是不藍不綠。此外,最高法院院長吳燦退休後,一般認為新任法官協會理事長的最高法院庭長沈方維,以及最高法院庭長林勤純、台南高分院院長黃瑞華等人呼聲都很高,至於懲戒法院院長李伯道退休後所留職缺,司法院秘書長林輝煌,及曾任司法院副秘書長的懲戒法院法官葉麗霞,還有前司法院副祕書長的現任懲戒法院法官周占春都有機會,而林輝煌也不排除循前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模式,直接被提名為大法官。對於最高行政法院院長一職,不少人認為該院庭長吳東都機會不小,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院長侯東昇也有一搏的實力。不過黃瑞華和吳東都兩人相對來說較年輕,如果今年一步到位就當上三審法院院長,未來院長任期至少5年以上,讓許多法界人士聯想到前最高法院院長鄭玉山,對於司法倫理和法官士氣提升究竟為正面還是負面,實在難講,然而對吳東都來說,他還有另一個出路,如果今年被提名為大法官,法界一般認為他也是夠資格的。
大法官提名作業開跑 將有4人出缺、問鼎者各有千秋
今天是10天春節假期過後的第一天上班,行政院的內閣改組人事吵得沸沸揚揚後逐漸底定,不過司法界最關注的還是「新終審法院」、也就是司法院憲法法庭大法官人事案,由於前總統馬英九提名任命的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4位大法官將在今年9月任期屆滿,究竟蔡英文總統會提名誰來繼任?司法院正、副院長有無可能替換?成為司法界熱門話題。根據大法官提名作業慣例,總統府雖然預定3月間正式展開4位大法官提名作業,不過早在春節前已進行前置作業,陸續蒐集資料並徵詢法界大老意見,對於符合資格人士名單進行初步篩選,究竟誰能勝出,法界都十分好奇。不少法界人士認為,長久以來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可能接任法務部長的傳言不斷,一度也傳出調查局長王俊力可能在這次內閣改組出任法務部長,不料最後結果仍是現任部長蔡清祥留任,也讓法界對於羅秉成是否可能被提名為大法官,甚至更上一層樓、問鼎司法院正、副院長,留下不少想像空間。此外,這次法務部長蔡清祥雖然留任,未來有無可能只是看守性質、改提名為大法官,甚至與羅秉成搭配成為司法院正、副院長人選,讓外界十分好奇,不過蔡清祥年滿70歲,以近年來司法院大法官年輕化的傾向,蔡英文是否會為了愛將而打破慣例,備受各界關注。再者,曾任司法院秘書長的大法官呂太郎,司法審判和行政歷練豐富,與執政的民進黨政府互動良好,如果司法院正、副院長要換人,呂太郎有無可能在提名競爭中脫穎而出,也是司法界關注焦點。
大法官寒假作業2/英系全面執政憲法法庭 副總統賴清德插旗難
司法院大法官組成的憲法法庭被認為是「第四審」法院,負責「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及「總統、副總統彈劾案」,堪稱全國「最大的法官」。15位現任大法官中,前總統馬英九提名任命的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4位大法官將在今年9月任期屆滿,其餘11位則為總統蔡英文提名任命。總統府預定3月間展開4位大法官提名作業,未來經立法院同意後,全體大法官都是蔡英文提名出任,形同蔡政府在司法院和憲法法庭全面執政。根據大法官提名作業慣例,總統通常會在春節後,委請副總統組成「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召集人由副總統擔任,副召集人則是歷任司法院長,再找退休大法官、社會賢達出任審薦小組成員,接受各界提名,除了NGO等民間社團可以推薦大法官人選,符合資格人士也可自我推薦。由於蔡英文總統和賴清德副總統兩人關係「微妙」,加上司法院大法官提名審薦小組召集人的權限不小,有機會左右大法官提名人選,進而影響未來釋憲走向,突顯審薦小組召集人的重要性。儘管蔡英文在第一任總統任期時,都是委請時任副總統陳建仁擔任審薦小組召集人,但這次是否會循慣例找賴清德擔任審薦小組的召集人,外界很關注。黃虹霞(右一)等4位大法官今年任期屆滿,未來15位大法官都將是蔡英文總統所提名任命。(圖/報系資料照)另外,今年9月卸任的大法官黃虹霞、吳陳鐶、蔡明誠、林俊益,分別來自律師界、法務部、學界及最高法院,按照慣例,蔡英文須依上述4位大法官出身領域,提名適當人選,一般認為有志擔任大法官的法界人士將會設法透過政黨有力人士、擔任NGO社團負責人,或尋找與執政黨關係密切的民間社團推薦,爭取在審薦小組作業時脫穎而出。資深法界人士指出,由於憲法增修條文對於大法官任期、以及能否再任的定義曖昧不明,使得前總統馬英九和現任總統蔡英文在提名大法官時各自解讀,結果是馬英九在總統任內,破壞憲法增修條文原先設計總統每4年提名、同意半數大法官的機制,因此產生馬英九在第一任總統任期內,就可提名超過2/3大法官的結果。蔡英文則是在第一任總統上任之初,原本提名時任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謝文定、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擔任司法院正、副院長,傳言遭獨派反對後,改提名台大法律學院前院長許宗力、最高法院法官蔡烱燉擔任司法院正、副院長,雖然後來兩人提名案在立法院順利過關,但因許曾任大法官,使得他的司法院長和大法官資格備受司法界質疑。國民黨立院黨團認為蔡英文總統提名呂太郎等4位大法官有特定政治傾向,在議場外手持標語,拒絕背書投票。(圖/報系資料照)此外,由於蔡英文和許宗力創造了大法官得以再任的模式,不少法界人士擔心造成不良示範,恐讓有志再任大法官者審理憲法訴訟案時投鼠忌器,避免得罪特定政黨或有力人士,以爭取再任機會。特別是大法官還負責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及「總統、副總統彈劾案」等高度政治敏感性案件,動見觀瞻,因此也讓大法官的獨立審判空間產生不少想像空間。
童仲彥詐領助理費判3年10月 聲請釋憲不被受理
前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童仲彥被控2011年利用人頭詐領議員助理費,一審台北地院認定詐領12萬餘元,判7年6月、褫奪公權4年;上訴後,高等法院認為詐領所得應是5萬多元,改判刑3年10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童入監後認為確定判決及公費助理補助費的規定違憲,聲請釋憲,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童仲彥另因酒駕及妨害名譽遭判刑1年確定、可易罰金,童主張法院沒有讓他有陳述意見,違反憲法保障人身自由及正當法律程序,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另行處理中。童仲彥被控2011年11月至隔年2月,沒有實際聘用蔡姓男子為助理,竟指示康姓助理製作蔡的聘書,向市議會詐領補助費,且助理的張姓妻子也未從事助理工作,他也讓她掛名擔任議員公費助理,登錄在市議會春節慰勞金清冊。檢察官將童起訴,他辯稱確實有聘用蔡男任助理,蔡因認同他的政治理念,所以將其薪資回捐給議員服務處使用,並未詐領助理補助費。最高法院認定童詐領補助費為5萬1842元、判刑3年10月確定。童仲彥主張,《貪污治罪條例》等規定違反憲法的人身自由、財產權保障,且公費助理補助費得否作為兼任助理薪資之用,以及他實際支付兼任助理報酬得否論以不法所得而沒收,具有憲法重要性、且為貫徹聲請人權利所必要,聲請法規範及裁判憲法審查。憲法法庭由大法官黃虹霞、詹森林及楊惠欽組成的審查庭,認為童仲彥只就公費助理補助費之適用範圍以及法院事實認定之爭執,難認定具憲法重要性或為貫徹聲請人基本權利所必要,裁定不受理。童還認定貪污金額有誤,聲請再審,遭高等法院駁回,可抗告。
司法、行政、考試3權搶懲戒權 司法院長人迴避、意見不迴避
基隆林姓消防員考績丁等遭免職,提起行政訴訟,被台北等行政法院聲請釋憲,憲法法庭昨天(29日)開庭審理,司法院長許宗力和副院長蔡烱燉以擔任最高司法機關正副首長身分迴避本案,不過司法院卻指派下屬、行政訴訟及懲戒廳代表司法院發言,引發司法院長許宗力的「人迴避、意見卻沒迴避」爭議。據了解,身兼憲法法庭審判長的司法院長許宗力等人日前透過憲法法庭公告迴避消防員案後,竟未說明依照何種程序迴避及迴避理由,引發法界議論,直到昨天憲法法庭開庭,才由擔任審判長的資深大法官黃虹霞說明,因公務員免職涉及司法權與用人機關(行政權)及用人法制機關(考試權)間的權限分配爭議問題,因此許宗力等人「主動迴避」。不過法界質疑許宗力:「人迴避、意見沒迴避」!不少法界人士認為,許宗力身兼司法院長和憲法法庭審判長雙重職務,雖然他迴避本案,但指派司法院所屬的行政訴訟及懲戒廳代表發言,等於是透過下屬代替他當家的司法院表示意見,形同換湯不換藥,似乎只是以白手套代表許宗力向全體大法官表達立場,這樣實際上到底有無迴避,已不言可喻。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代表發言認為,我國在行憲前就有常任公務員懲戒權歸屬司法院掌理,行政長官無針對違失行為剝奪公務員身分做成免職處分的固有傳統,釋字243、298號解釋也揭示「懲戒一元化」原則,公務人員考績法丁等免職處分嚴重限制保障人民服公職的基本權利,應宣告違憲。言下之意,似乎認為公務員懲戒權應該萬流歸宗,都由司法院所屬審判機關行使,外界認為這個見解疑似就是許宗力的意見。不過行政機關組織龐大,萬一憲法法庭果真落實「懲戒一元化」的結果,未來是否會造成「國防部管不動阿兵哥」、「警政署管不動警察」等亂象,進而影響行政機關的效能和紀律,憲法法庭和司法院似乎不該視而不見、更不能拒絕列入考量範圍。以日前引發喧然大波的前花東地區防衛指揮將參謀長韓豫平挪用加菜金案為例,司法院曾發布新聞稿表示,韓豫平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4年6月一事,刑度是否過高、應否修法,「本院基於權力分立原則,自當予以尊重」,而且對於是否透過非常上訴或再審尋求救濟,「司法院作為最高司法機關,不便就法律解釋、適用等審判核心事項表示意見,以維護審判純淨空間」,司法院的新聞稿看起來嚴守分際、義正詞嚴,可惜對照在消防員考績案來說,似乎又不是那麼一回事。
免職規定不公 前消防員徐國堯再次聲請釋憲
台灣首位爭取消防員權益辦遊行的徐國堯,2014年遭免職,他認為《警察人事條例》免職規定與一般公務員不同、差別待遇,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今(29)日下午開庭審理。徐過去就曾主張勤務超時且沒有充分休息、加班費給付不合理的聲請釋憲案,2019年司法院大法官作成違憲解釋,今天將再度挑戰大法官。被稱為消防人員惡劣勞動環境吹哨者的徐國堯,2012年發起史上第一場基層消防員爭取勞動權的遊行,當天聚集300多人參加,隔年台北消防員也響應發起遊行,並成立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來爭取權益。徐國堯等人主張,外勤消防隊員勤務每日24小時再休息24小時,「勤一休一」超時服勤不合理,他們聲請釋憲,2019年司法院大法官作成785號解釋,認為《公務員服務法》等規定,沒有給警消、醫療等特殊機關公務員合理休息及加班補償,宣告違憲,須在3年內檢討修正。徐等人的釋憲聲請,造福許多消防員。不過,徐因爭取工時發起遊行,及言行不檢、請假有虛偽等,遭記42支申誡,當時的高雄市長陳菊簽核,認定徐從2014年考績年度,平時考核獎懲互相抵銷後,累積達2大過免職。徐行政訴訟敗訴確定後,2017年聲請釋憲,憲法法庭今下午開庭辯論,釐清警察人員同一考績年度中,平時考核獎懲互相抵銷後累積達2大過免職的規定,與一般公務員不同,是否違反憲法平等原則?有無侵害憲法保障人民服公職的權利?2次聲請釋憲的徐國堯說,他畢業分發到台北市中崙分隊,遇到921大地震並參與東星大樓救援,覺得消防員出生入死,但裝備卻很簡陋,勤休不合理又工時過長,因此投入爭取消防員權益。免職讓他失去熱愛的工作,從此展開漫長訴訟與抗爭。今天憲法法庭另案開庭,審理由北高行法官聲請,針對憲法規定「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公務員之懲戒。」是否蘊含「懲戒一元化」的憲法原則?《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長官監督權所必要可進行免職,有無侵害司法機關享有懲戒權的意旨?2起釋憲案都涉司法懲戒權,司法院長、副院長迴避,由資深大法官黃虹霞擔任審判長,這也是憲法訴訟新制上路頭一遭。
釋憲成功也沒用1/台南市府打臉大法官 官司打9年退稅不乾脆
民眾的土地若被政府列為道路、公園等公共設施保留地大多會大呼倒楣,因為土地被政府綁住,無法有效使用,也不易轉賣,其中又以非都市土地最吃虧,因為在移轉時無法比照都市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輔英科技大學教授蘇嘉宏為此花了9年打官司,終獲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宣告非都市土地的交通用地課徵土增稅條文和函釋違憲,行政法院也再審翻案,不料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竟不願全數退還之前已向他課徵的土增稅,形成「釋憲成功也沒用」的荒謬結果!目前被借調至行政院海洋委員會、擔任國家海洋研究院海洋政策及文化研究中心主任的蘇嘉宏表示,他在台南市善化區鄉下有塊472平方公尺的祖產土地,地點位於非都市計畫區,從他小時候有印象以來,這塊地的一部分就被當成農業道路使用,隨著台灣經濟發展,這條路愈開愈寬,占用他家土地的面積也愈來愈大,整塊地也被台南市政府劃為道路用地,但一直未徵收,2013年轉賣土地時,被課徵土增稅20萬727元,他認為相當不公平,因為都市計畫內的交通用地免徵土增稅,非都市計畫的卻要課稅,「這不是欺負鄉下人嗎?」因此決定打官司抗稅爭公道。59歲的蘇嘉宏主張《土地稅法》第39條與財政部相關函釋違反憲法的平等原則,希望稅務機關和行政法院還他公道,不料在漫長的訴訟期間,歷經訴願、行政訴訟等行政救濟程序統統都敗訴,但他不灰心,轉而聲請釋憲,終於獲得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支持,2019年7月5日作出釋字第779號解釋,宣告《土地稅法》第39條規定違反憲法平等原則,要求主管機關2年內檢討修法。大法官黃虹霞表示,全體大法官罕見一致同意做出釋字779號解釋,認定非都市土地的交通用地徵收前課徵土地增值稅違憲。(圖/翻攝司法院官網)大法官黃虹霞還在「部分協同部分不同意見書」指出,本案是她擔任大法官7年來,唯一一件全體大法官一致同意的個案,在釋憲史上相當罕見。黃虹霞很能理解非都市地區鄉親的痛,她表示,土地作公用,沒有交易機會又苦等不到徵收補償不說,土地交易移轉時,還要被課徵土地增值稅,實在不公平。此外,全體大法官都認為,財政部2001年11月13日發布解釋,指非都市土地地目為道路的交通用地,不屬於《都市計畫法》指定的公共設施保留地,不能免徵土地增值稅已違憲,不能再適用。立法院遂根據大法官會議釋字第779號解釋意旨修法,2021年5月21日三讀通過《土地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規定非都市土地於徵收前移轉,若符合交通道路、公園、特定目的事業用地等公共設施使用,免徵收土地增值稅。蘇嘉宏遂據以提起再審之訴,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原訴願決定,要求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另做適當處分,不料財政稅務局竟只願將已開闢為道路的422平方公尺退稅17萬餘元,卻以剩下的50平方公尺土地未實際開闢道路為由,不願返還此部分溢徵的3萬元稅款,也未從道路用地解編。蘇嘉宏對此大表不滿,痛批台南市政府將他的472平方公尺土地劃為道路用地,課徵20萬餘元土增稅,退稅時卻找藉口設門檻,形同「沒收」大法官的釋憲結果。蘇嘉宏要的不多,只希望「當初課我多少稅,就還我多少錢」。台南市政府不願全數退還已獲大法官宣告違憲的土增稅款,蘇嘉宏質疑打了9年官司竟白忙一場!(圖/翻攝GOOGLE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