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福雄
」 泰山 日立 龍邦 永大 黃福雄龍邦拿下泰山經營權有變數? 詹家提告「選舉無效」禁止新任董事行使職權
泰山(1218)今天(2日)發布重訊,指稱有股東(景勛投資)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提出禁止劉偉龍等9人行使董事及獨立董事之職權,包括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劉偉龍、韓泰生、劉煌基、楊文慶、陳諾樺、王添勝、蕭勝賢、黃慧萍、陳威宇。景勛投資為泰山董事長詹景超旗下可掌控公司之一。泰山今天也發出「泰山大股東控龍邦違法 提告選舉無効」的新聞稿,主張股東龍邦公司(2514)未遵守法定併購程序,造成選舉無效,應該禁止當選的董監事行使職務,「泰山公司的經營權誰屬,持續爭議,待法院判決後,才能有答案」。泰山指出,因龍邦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本公司股份均未向主管機關申報其併購目的,景勛公司主張112年5月31日股東會有大量無表決權股份參與表決,該次選舉無效,並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要求該次當選董事(含獨立董事)不得行使職權。依據企業併購法第27條規定,為併購目的,取得任一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超過百分之十之股份者,應向證券主管機關申報其併購目的;違反規定取得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之股份者,其超過部分無表決權。由龍邦等大股東於5月31日召開的股東臨時會,會中律師黃福雄對此則於會中重申此次股臨會召開的正當性,表示該股東臨時會係通過證交所、集保中心及商業法院層層把關及認定,才在31日召開。龍邦董事長、泰山董事劉偉龍則表示尊重股東提出的看法,可循法律司法途徑主張股東權益。景勛公司表示,泰山公司在食品業深耕逾七十年,誠懇踏實提供消費者安心食用的產品,旗下多項產品不僅在台灣熱銷,更行銷全球五大洲,不應該成為惡意併購集團,遂行財務操作、金錢遊戲的標的,這次龍邦公司掠奪泰山公司經營權,既無真實經營食品本業的意願,更未循正當的法律程序,希望法院及早定紛止爭,讓泰山公司回歸正派經營。
泰山7/17配4元股息有變數? 劉偉龍「還要衡量再決定」引公司派抗議
泰山(1218)大股東龍邦等在今天(31日)股臨會中,拿下過半數的5席董事(4普董、1獨董),現任董事劉偉龍並獲最高票當選將依法召集新董事會選出新任董事長,揭開泰山新局面,等於宣告泰山創辦人詹氏家族掌權70年落幕。不過,在選前六天,公司宣布7月17日要配放每股4元股利之案,是否會如期執行?還是有變數?劉偉龍今天在股東會後接受媒體聯訪時強調,「我們要衡量最大利益之後,再做決定」。對此,公司派詹家經營團隊晚間回應說,「劉偉龍竟無視之前董事會的決議,證明詹景超董事長所憂心,龍邦意圖將扣住近二十億現金股利,供其日後繼續炒股之用,的確是其來有自,這樣的經營團隊日後入主泰山,五萬名泰山股東,恐將同樣面臨龍邦股東四年0股利的噩夢」。CTWANT記者曾對泰山5月25日,股臨會召開前不到一周宣布配發現金股利的消息,詢問過公司,當時公司說該案是董事會通過的,才能依規定完成財報申報,是不會受到董事改選結果的影響。不過,劉偉龍今天面對CTWANT記者詢問此案時表示,「凡事一切以股東最大利益為依歸」,「到底是發放,就現在等於賣掉我們重要的資產來發放股利,一次性發完以後就沒有了,還是要爭取把我們最重要的資產,透過法律的途徑,我們爭取回來,讓股東可以享受長遠的利益,而不是一次性的短期利益?」劉偉龍並說,「到底哪一樣才是對股東權益最大的保障,這個我們董事會成員,會好好盡到我們的責任,好好去探討跟研究。」泰山公司派詹家於5月25日,股臨會召開前不到一周宣布,將於7月17日配發每股4元現金股利,創下上市有史以來新高,股利總金額近20億元。當時泰山公司表示,雖然面臨市場派龍邦國際(2514)的惡意杯葛,董事長詹景超與董事會仍排除萬難,堅持兌現承諾,大方與股東分享獲利,泰山企業(1218)決議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4元,除權息交易日為7月4日,最後過戶日為7月5日,停止過戶期間為7月6日至7月10日,除權息基準日為7月10日,現金股利發放日為7月17日。並強調,泰山企業在詹景超與經營團隊的打拚下,營收逐年屢創新高,去年雖因俄烏戰爭與運費高漲等因素,造成全球原物料大漲,泰山仍為體恤消費者,遲至去年五月才微調部分售價,忍痛犧牲獲利,惟本業獲利仍逾7,000萬元,已經連續6年配發現金股利,大方回饋股東,經營績效實有目共睹。今天股東會後,大股東龍邦宣布,依法召開泰山公司112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龍邦董事長劉偉龍擔任主席,股東出席率達85.78%,會中通過全面改選董事及解除新任董事(含獨立董事)及其代表人之競業行為限制案。律師黃福雄並於會中重申此次股臨會召開的正當性,表示今日的股東臨時會係通過證交所、集保中心及商業法院層層把關及認定,才在本日召開。會中公布泰山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數總數為486,318,996股,出席股數為417,187,774股,其中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為11,126,758權,出席率達85.78%。龍邦董事長劉偉龍於會後表示對於今日投票結果還算滿意,同時表示新的董事會成員涵蓋各領域專業人士,期待泰山公司未來能透過新的董事會組成帶出全新氣象,朝推動公司治理、專業經營及股東權益最大化的方向努力。也歡迎整個社會及主管機關一起來監督和鞭策,務求讓泰山公司真正脫離家族色彩,回歸專業治理。晚間,泰山現任經營團隊也發布近千文的聲明,認為所寄發之開會通知並未載明除龍邦公司外究係哪六名股東共同召集股東臨時會,有重大瑕疵之外,主張龍邦及子公司保勝投資係以財務投資為名,行併購泰山之實。依企業併購法第27條第14項規定,應向證券主管機關申報,而龍邦公司並未依前開規定如實申報,故依企業併購法第27條第15項規定,龍邦公司就取得超過百分之十之股份,依法並無表決權,以致今天選舉有重大瑕疵。泰山公司派詹家經營團隊對於今日股東臨時會選出新任董事、獨立董事之適法性,存有重大疑慮,也嚴正否認今日股東臨時會之合法性、有效性,更歡迎在場有表示異議之各位股東,在會後針對今日股東臨時會其中所存有召集程序、決議方法之瑕疵,提起訴訟以為救濟。
快訊/泰山真的變天了「兩詹被下架」 龍邦取得過半數5席董事
泰山(1218)今天(31日)召開股東臨時會並全面改選董事,由董事劉偉龍、律師黃福雄主持,龍邦共取得4席董事1獨董,公司派詹家取得席3董事,詹晉嘉派取得1席獨董。現場有股東提出龍邦與保勝未依企併法申報應須剔除其10%股權,但黃福雄說明並無違法事項,且強調迄今未收到獨董候選人杜英達撤回提名,仍列入電子及今天投票名單中。公司派詹家律師及支持股東則現場發言說,抗議主席未依法剔除龍邦、保勝等部分股權數,將會循司法途徑提出告訴,主張此次選舉投票表決結果無效。股東投票時間原本是從9點22分開始至50分,之後主席劉偉龍宣布提供給股東思考時間因此延至10點22分。依大會統計公布,今天出席股權達85.78%;根據CTWANT了解,泰山股權結構中,外資約佔4%,龍邦等大股東包括持有及可掌握股權約50%~60%,目前公司派經營團隊包括持有及可掌握股權約20%。選舉結果於11點出爐,獨董當選人劉偉龍為最高票當選,可依法為新任董事會召集人。至於龍邦在選前喊出要下架「董事長詹景超、董事詹皓鈞」策略之後,兩人此次未順利當選董事。一般董事當選人為劉偉龍、韓泰生、劉煌基、楊文慶(以上為龍邦提名),以及陳諾樺、王添盛(以上為公司派詹家提名)。獨立董事當選人為蕭勝賢(以上為龍邦提名),及黃慧萍(以上為公司派詹家提名)與陳威宇。泰山大股東龍邦提名9席董事候選人,一般董事候選人為劉偉龍、韓泰生、劉煌基、楊文慶、湯順甄、李淑惠等6人;獨董候選人為杜英達、蕭勝賢等2人,原接受龍邦提名獨董候選人林坤正則因撤回提名而未列入投票名單。泰山公司派也滿額提名9席董事候選人,一般董事候選人為詹景超、陳諾樺、詹皓鈞、王添盛、詹凱閔、詹謹鴻等6人;獨立董事候選人為顧啟東、黃慧萍、范國華等3人。泰山創辦詹家第三代、前泰山副董詹晋嘉也提名2席董事候選人,一般董事候選人為法人聚象國際;獨立董事候選人為陳威宇。以下為當選董事名單與表決股權統計:共9席一般董事當選人保勝投資劉偉龍655,669,232權、(龍邦提名)保勝投資劉煌基458,958,883權、(龍邦提名)保勝投資楊文慶451,311,003權、(龍邦提名)保勝投資韓泰生451,279,540權、(龍邦提名)至登投資有限公司陳諾樺448,519,260權(詹景超提名)、鴻強股份有限公司王添盛448,390,530權(詹景超提名)獨立董事當選人蕭勝賢274,882,796權(龍邦提名)、陳威宇199,346,734權(詹晉嘉提名)黃慧萍194,630,429權(詹景超提名)
泰山賣全家55億風波擴大證交所要查 龍邦握過半股權將開股臨會
泰山(1218)出售轉投資全家(5903)近19%股權、獲利近55億元之風波,愈演愈烈,大股東龍邦(2514)董事長劉偉龍今天(8日)表示,已委請律師在本周一向商業法院就處分金額聲請定暫狀態;詹家第三代現為泰山董事詹皓鈞則對於劉指控「強盜般售股、掏空公司」等言語正式提出毀謗告訴。該案也引起金管會注意,證期局副局長張子敏今天表示,已要求證交所向泰山調閱出售全家股權相關資料,儘快在一周內釐清「泰山董事會開會過程是否完整」、「重大訊息公告是否完整」與「內控作業是否有瑕疵」三件事。但調查結果是否可作為判斷為「無效」交易案,還需透過司法程序了解。泰山大股東龍邦國際董事長劉偉龍,本身也是泰山董事,12月2日出席泰山董事會對於出售公司持有的全家股權一案,與獨董杜英達表達反對意見,但該案經董事會投票表決後通過,董事詹皓鈞提案可授權董事長詹景超半年內擇優股價處理。最後在12月5日早上9點02分共分為兩筆盤中鉅額逐筆交易,以每股187元出售4.33萬張股票,總金額逾80.97億元,處分利益達54.53億元,並於當晚召開重訊記者會確認此案。龍邦對此不僅連續兩次發出抗議聲明,今天除了公開呼籲贊成出售全家股權的兩位獨立董事李明輝、陳敏薰懸崖勒馬,並在律師黃福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泰山公司也緊急通知媒體召開記者會,逐一就龍邦記者會中的指控加以說明。CTWANT記者詢問劉偉龍,為何泰山欲出售投資的全家股權?劉偉龍表示,他是在開會前一周收到董事會開會通知單才得知此案,而且公司聲稱有請兩位律師出具律師書的資料,但遭公司以保密文件為由並未讓董事過目了解,「我覺得可能是我進了董事會以董事身分要求查閱泰山與子公司等帳目,也正在查帳中,這件事讓公司有所反應了」。詹家第三代泰山董事詹皓鈞、現為泰山漳州食品董事長,對於公司是否選在此時出售全家股權,他說「董事長詹景超在擔任總經理以來,就強調泰山是食品產業,不能靠業外收入,要專注業內,很早就有售股構想」。「對於龍邦說想要擦亮泰山招牌之語,其實這三年來年配息約3.3元,我們詹家第三代團結與專業經理人共同經營,才是重新擦亮泰山招牌之團隊,反觀龍邦並未有給股東紅利。」至於詹家大房第二代總裁、名譽董事長詹仁道、詹岳霖父子已經持有的泰山股權部分轉售給龍邦,劉偉龍也證實此事,「詹總裁家族約持股6%,轉售給龍邦約4.5%,再加上詹晉嘉家族的3趴多股權,龍邦可掌握超過53%股權,因此除了透過獨立董事召集召開股東臨時會,也是希望透過超過半數股權召集股臨會」。「但我希望明天就可以開股臨會,讓所有的股東來表達出售全家股權的想法」,也呼籲泰山另兩位獨立董事也能一起召集股東會」,「未來也計畫重新改選董事會,重新覓得適合的經營團隊」劉偉龍強調。對此,詹皓鈞則說他是創辦人兄弟中排行老四的後代,稱呼詹仁道為阿伯,家族對於總裁把泰山股權轉賣給龍邦是事先知情的,也持續都在與阿伯、堂哥詹岳霖溝通希望詹家團結,對於把泰山股權賣給龍邦而未售給詹家家族,「尊重,也感到遺憾惋惜!」至於處分全家股權獲利近55億元部分,是否會做為明年配息?而且出售全家股權之後,配息是否還能有3.3元?詹皓鈞表示將由董事會開會討論之外,並強調公司出售全家股權一切依法,並未如龍邦所指控的惡意行為,而且兩位獨董李明輝、陳敏薰對於龍邦所言,覺得被誤解感到難過與遺憾。詹皓鈞今天在泰山副總經理兼發言人雷松清與公司律師田振慶陪同下召開記者會,詹對於田振慶律師提到可仿效國外百年企業設立家族辦公室,做為創辦家族傳承,並可設立機制作為評選進入董事會的經營團隊專業經理人,或是單純擔任大股東,依循公司治理永續經營。
長榮K董謎團1/千億金庫對張國煒「永遠是一個謎」 獨家揭露6年未拿到股利
長榮經營權大戲燒到海外金庫巴拿馬長榮國際(EIS)。「對小K來說,EIS永遠就像一個謎,不知道實際的經營狀況。過去六年來,他從未領到EIS給的任何股利。」親近張國煒(小K)的知情人士告訴CTWANT記者。長榮集團總裁張榮發1968年創辦長榮海運,為發展國際事業,七年後在巴拿馬設立Evergreen International S.A.(Panama)巴拿馬商長榮國際(EIS),因未上市始終神秘,外傳資產逾千億;依張榮發規劃,由他和大房女兒張淑華及三個兒子張國華、張國明及張國政各持兩成,後來張淑華夫婿鄭深池退出長榮,兩成EIS持股轉給二房張國煒。「在今年5月 10日之前,張國煒從來沒有接到任何EIS的資料,包括之前張國華所稱的推選PP會議、EIS股東會,還有EIS所發生的任何事情,張國煒一概不知。」熟悉張家人士說,「因為沒有接到任何的通知,就連六年來沒有領到EIS任何股利,小K沒有管道主張他在EIS的權利。」張榮發預立遺囑中,就「公司業務」等百年之後的接班人為四子張國煒,因此張國煒在父親張榮發過世後即宣布為長榮集團總裁。(圖/長榮提供、翻攝TVBS新聞網)據此,5月10日大房次子張國明才召集召開EIS股東臨時會,張國明、張國政與張國煒三人親自出席,股臨會上投票選舉張國明為EIS常任董事長(PP),不過張國華稱自己才是合法的PP,巴拿馬公司登記負責人仍為張國華。目前「弟弟派」已遞件,向當地政府變更登記負責人,這樁董座雙胞案尚未落幕。對於張國華聲明,張國煒認為違逆了父親張榮發遺囑。「依EIS公司章程,張榮發總裁生前有權指派PP,總裁在遺囑中清晰地講出來,在他百年之後,未來的接班人是四子張國煒接任總裁,白紙黑字寫的。」親近張國煒人士說,「應回歸到總裁張榮發在遺囑有沒有明確指示EIS的PP要交給誰,才能正本清源,瞭解遺產執行人指派張國華擔任PP合不合法。」該人士進一步說:「長榮集團有一兩百家公司,EIS也有上百家公司,張榮發總裁不可能會一一列出來」,「依總裁遺囑的意思,很清楚地說張國煒為繼承人,張國煒當然也就是EIS的PP,這是外界所不知。」儘管,「總裁沒有很清楚在遺囑寫出EIS要交給張國煒,但確實提到『所有的副總裁要一起共同協助張國煒能順利接任集團總裁……』,這段遺囑文字的精神與意義,明白地指定張國煒為繼承人,張國煒應是EIS的PP。」這位人士說,「所有的副總裁」指的是柯麗卿、謝志堅及林榮華。長榮「弟弟派」委託的律師黃福雄(右)強調,依照EIS公司章程,應在張榮發過世後14天內召開股東會選舉常任董事長PP,但大哥張國華宣稱2016年3月24日被推選,是在兩個多月後,明顯違反規定。(圖/方萬民攝)不為人知的是,「副總裁」不只這三人。「其實四位遺囑執行人也都是副總裁。」這位人士說,除了柯麗卿之外,另外三位遺囑執行人是「劉孟芬總裁特助、吳界源總裁特助及法務戴錦銓執行長」,在2014年12月16日預立遺囑後,張榮發於集團內部曾將另三人升遷為副總裁。「刻意升他們三人為副總裁,應就是要在遺囑執行人上協助張國煒」「不管是擔任遺囑執行人或副總裁,都有權利與義務要輔佐張國煒為總裁與EIS的PP。」該人士話鋒一轉,「遺囑全文沒有隻字片語提到張國華為PP,四位遺囑執行人為何能指派張國華為EIS的PP呢?這四名遺囑執行人哪來的權利(權力)可以去做指派?」「如果張國煒是總裁,他也可以指定誰為PP,因此從頭到尾,小K才會認為,張國華從來不是EIS的PP。整件事情發展至今,讓人感到莫名其妙。」這名人士說,對於EIS股臨會上張國煒把票投給張國明,「不得不講,小K大方大度,他是以張家整體角度去思考家和為貴,放棄自己當PP推選二哥張國明,讓張國明的PP更具正當性。」該名人士說。
長榮三兄弟同框畫面首度曝光 張國明發聲明:已申請EIS變更負責人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的兒子張國明,今天(24日)下午委託律師召開記者會說明5月10日召開股東臨時會的現場錄影畫面,這也是大房、二房的「弟弟派」三兄弟張國明、張國政與張國煒三人同框出席股東臨時會的畫面,新當選「永久董事長」張國明的當選等股東會選舉資料,已於上周向當地政府遞件深起公司負責人變更。張國明委託的律師黃福雄也再次強調,國際上使用的Permanent President(PP)通常翻譯為「常任董事長」,並非外界所稱的「永久董事長」。同時,「哥哥派」張國華委託的律師也在記者會召開前,於會場外發布聲明,強調張國華為合法選出的永久董事長,目前仍為該公司登記的永久董事長。以下為長榮「弟弟派」今天委託律師所發布的巴拿馬長榮國際的聲明全文:巴拿馬長榮國際有限公司(Evergreen International S.A. 簡稱EIS)5月10日召開股東臨時會,股東張國明、張國政和張國煒共持股60%親自出席,投票推選張國明為新任Permanent President(PP)。張國明等3位股東強調,EIS創辦人暨首任PP張榮發去世後,遺囑執行人無權指派EIS的PP,股東張國華的選任不合法;爰依據EIS公司章程第7條第11項,3位股東召開的股東臨時會程序完備、決議合法有效。EIS委任律師黃福雄首度公開公司章程,反駁張國華委任律師陳錦旋宣稱股臨會當天被拒絕入場的說法。根據EIS公司章程第6條第18項,指派代理人之指派書及委任律師之委任狀,應於會議前48小時送達公司。股臨會以雙掛號寄出開會通知書,張國華若不親自出席,必須前2天送達指派書,依照章程,當天委任律師陳錦旋沒有資格參加股臨會;且張國華當天宣稱該股臨會違法不得召開,卻又指派律師參加,豈不自相矛盾?長榮集團的EIS是登記在巴拿馬的閉鎖型公司,共有5位股東分別是創辦人張榮發及4位兒子,持股各20%。因為張榮發遺囑訴訟仍在國內法院二審中,該持股被凍結。5月10日股臨會選出新任Permanent President張國明,張國華以違反公司章程及會議召集程序及改選違法,不予承認;EIS委任律師黃福雄今天召開記者會,提出當天錄影畫面、會議紀錄和公司章程,證明股臨會程序完備、決議合法。張榮發於2016年1月過世,張國華聲稱當時受4位遺囑執行人推選為EIS新任Permanent President,張國明、張國政在場見證。唯張國明和張國政強調絕無此事,並指出也沒有召開股東會,要求張國華提出會議紀錄和簽名佐證,否則涉及偽造文書。至於張榮發遺囑的4位執行人亦無開會,更無推舉張國華為新任PP之權利。張國煒表示,在今年5月10日之前,他從未接獲EIS召開股東會或改選PP的通知,也不知道PP被變更登記,因此無從主張股東權利,張國華宣稱是EIS的PP並無法律依據。律師黃福雄也搬出EIS公司章程反駁張國華,根據公司章程第7條第11項,「若無 Permanent Director and Permanent President(此種情況以下稱「原始管理終結」),當時在任之其他董事(若有),應立即召集股東會以選任新任 President(按:即 Permanent President)若董事未於原始管理終結後 14 天內召開股東會,任何股東均得召開此等會議。」律師黃福雄指出,2016年張國華宣稱其為EIS的Permanent President,明顯違反公司章程,完全不合法,因此股東之一的張國明才會在今年5月10日召開EIS股臨會,寄發開會通知書給所有股東,有持股超過半數的股東親自出席投票,決議當然合法有效,張國明為EIS的新任 Permanent President無庸置疑。長榮集團交叉持股,長榮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與巴拿馬長榮國際有限公司是掌握長榮集團最重要的兩個樞紐,巴拿馬長榮國際有限公司是長榮海運最大股東、持股7.43%,長榮海運又是長榮航空和長榮國際儲運最大股東,各持股14.77%和40.36%。換言之,誰掌握EIS對長榮集團經營權至為關鍵,這也是張國華為何要對外宣稱他在EIS的Permanent President職位永遠不變。
老董喊冤2/銀行經理被控偽造定存單判刑後病故 妻子具狀兩幼女承受訴訟害慘翁茂鍾
特定媒體報導指稱,翁茂鍾害慘了「兩條冤魂」,影射是怡華公司前財務副總吳仙富及百利達銀行前經理諸慶恩,還說翁茂鍾「追殺」諸慶恩的兩位幼女等言論,翁茂鍾對此搖頭嘆氣,認為「這是太沉痛的指控!」翁茂鍾說,媒體把標題寫得很聳動,根本沒有去了解案子本身。其實百利達案發生時,我不是公司負責人,諸慶恩偽造文書案和吳仙富的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之間也沒有關係,說我追殺小孩是要3億元賠償,這是本末倒置。百利達案發生在87年3月間,怡華公司與法商百利達銀行的本票債權不存在案於一審勝訴後, 88年10月1日接到北院來函轉知財政部(台財融第八八七四六七八六號)函,得知中央銀行在88年間對百利達銀行進行金融檢查時,發現百利達銀行與怡華公司的外幣選擇權交易糾紛案中,百利達銀行提存在法院作為強制執行擔保的1.4億元「可轉讓定期存單」,竟然是自己銀行開立的。央行認為上述1.4億元定存單,「並無實際存款收入,有違誠信原則」,不符銀行作業常規。另外,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在90年7月23日發函給高等法院時,也採取類似見解。翁茂鍾指出,上述公文顯示,百利達銀行為了對怡華公司強制執行,竟拿沒有實際存款的1.4億元定存單做擔保,這是央行金檢時發現的。財政部將中央銀行的金檢報告結果回覆台北地院,指法商百利達銀行定存單「並無實際存款收入,有違誠信原則」(圖/馬景平攝)至於諸慶恩則是當時百利達銀行的資產負債管理部經理,負責這項業務,才會因為定存單的問題,被高院在91年4月17日依偽造文書罪判刑4月、緩刑3年,諸男上訴最高法院遭駁回確定。怡華公司對諸男提起的附帶民事賠償,則是依附在諸男的刑案內,主要求償對象是百利達銀行,但無法單獨對百利達銀行提出,諸男因為是行為人才被告。後來怡華公司在92年9月間收到諸男太太和兩個孩子,委託理律律師事務所三位大律師(李念祖、楊曉邦、林之嵐)提出的「民事聲明承受訴訟狀」,怡華公司才知道諸男已死,他的家人具狀承受訴訟。怡華是上市公司,對股東負有責任,百利達銀行的定存單造成怡華損失,不能不繼續提告求償。翁茂鍾的律師黃福雄補充指出,根據央行的金檢結果,讓整件事真相大白,百利達銀行開立自己銀行的1.4億元定存單,違反相關規定, 因此1.4億元定存單是有問題的,怡華公司發現受到損害,當然要提起附帶民事賠償、追究民事賠償責任。諸慶恩過世,百利達銀行沒主動告知,諸男的繼承人依法要呈報,但諸男妻子拋棄繼承,卻讓兩個未成年女兒限定繼承,並據以承受訴訟,因此並不是怡華要追殺她們,最後怡華求償敗訴,對方都不用理賠。至於怡華求償金額也不是媒體寫的5億元,而是2千9百萬元,這是怡華公司將2.8億元提存法院的反擔保期間所受利息損失。黃福雄強調,本案定存單不實,諸慶恩過世才會發生繼承事由,提告求償不是追殺,也沒有人能預見這樣的事,諸男家人承受訴訟,也不是翁茂鍾能控制的。
永大兩獨董鬥法全揭露! 陳世洋:我很榮耀為日立的眼中釘、肉中刺
永大機電工業(1507)前獨董陳世洋會計師,今天(8日)再次發表聲明,主張提案解任其獨董身分的獨董黃福雄律師,為日本日立製作所支持,非為公司利益召開永大機電股臨會,挾日立股權過半之多數股權暴力,召集股東臨時會無正當理由濫權解任另一獨立董事,對此深感榮耀與遺憾。永大兩大股東日立、寶佳互爭經營權之戰役繼續延燒,去年12月獨董黃福雄發動,提案於今年2月8日召開股東臨時會,解任另一名獨董陳世洋,可說是日立透過公開市場買進永大股權過半達51.1%的大動作宣示之外,進一步要扳回董事會的多數席次,鞏固經營永大的實權。陳世洋是先前於2019年4月日立公開收購卡在停止過戶兩個月期間內,發動召開股臨會全面改選董事會,助寶佳與現任董事長許作名在9個席次中,取得5個席次(3董事、2獨董)。後於2020年有兩席董事辭職,董事會則改為共7個席次。如今陳世洋遭獨董黃福雄律師提案解任,雙方在「鬥法律、言詞筆戰」針鋒相對的過程中,可說是刀刀見血,令外界見茶壺裡的風暴,風生雲起地看了更加入戲。永大機電2月8日召開股東臨時會,主要就是表決解任獨董陳世洋及同額補選新任獨董。(攝影/馬景平)根據今天永大股臨會議事手冊資料,提案解任陳世洋的獨立董事黃福雄律師主張,以陳世洋擔任永大第18屆、19屆獨立董事期間,過往其獨憑己見屢屢杯葛永大董事會決議,惟於續任第19屆獨董時,卻一反往常,不再獨特異見與董事會決議相抗擷,成為以永大公司經營團隊馬首是瞻,附和及背書經營階層意見之士。陳世洋於第19屆獨立董事任期中,越權做成配發股利建議案,另未積極督促永大完成經理人定位暨薪酬修訂案,顯未踐行獨立董事的監督責任;其於第18屆任期中,則無端指控特定董事及獨立董事立場,製造董事會對立,阻礙公司政策推行,且恣意召集108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改選全體董事,執意妨礙特定股東參與,致改選結果無法反映正確且即時之股東意向。黃福雄認為,於此明顯違背對永大所應盡之職責,並嚴重損及永大之利益,實難期能公正且超然履行職務,已不適宜繼續擔任永大的獨立董事,有必要召開股臨會,由永大全體股東決議是否解任陳世洋之獨董職務。永大獨立董事黃福雄律師(中)。(攝影/馬景平)陳世洋會計師則以全文1605字聲明強調,為導正永大公司治理,遏止無正當理由解任董事之歪風,將依公司法訴請賠償所受損害,要求黃福雄連帶賠償剩餘董事任期之薪酬損失,並將所獲款項於扣除稅費後,半數以上捐給台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會。對於解任理由中提到的「股利分配案」,陳世洋解釋說,審計委員會縱非「應召開」審議,亦必屬「得召開」審議,但絕非「禁止召開」審議。台積電、聯發科、玉山金、東元、統一、裕隆之盈餘(股利)分派案,亦係依法先經審計委員會討論先行決議做成建議案後,再送交董事會議決及股東常會最終承認。若日立支持之獨董黃福雄,於去年4月認為本人召集審計委員會,係屬『違法召集』,則為何不當下即鳴鼓而擊之的提出解任要求,卻拖到半年後日立單獨取得永大過半股權即51%多,可獨斷專為後才提出,此足證日立自知理虧並確知無法取得其他股東含外資的同意解任。永大公司係於55年7月9日成立,自65年以來,已逾40餘年,年年均有發放股利,且股利政策更為支撐永大公司股價之重要因素。因公司已歷經2次董事會均因日立派董事之阻擋,仍懸而未決應如何配發股利,故本於公司治理之職責及審計委員會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於109年4月27日召開審計委員會,以會計師專業監督永大公司章程第29條之2所定股利平衡政策及發放金額。陳世洋會計師、永大前獨立董事。(圖/報系資料照)會議中經質詢公司總經理、經營管理處主管及會計主管,並經審議營業預算、預估現金流量、現金壓力測試、自由現金流量、財務彈性(無銀行借款,且履約保證額度動用狀況佔總額度5.3%)及股利平衡政策等多項因素後,審計委員會始做出「綜上,預估現金流量應屬充足,惟預計現金股利發放之金額,仍待董事會決議通過之」之建議案決議,以協助董事會及股東常會作出妥適之現金股利金額決議,以免因過度保留盈餘而降低股東對永大已連續40餘年派發股利之互信基礎,並影響永大股票的長期投資價值。陳世洋認為就法律程序、公司章程及財務評估上,均克盡獨董職責,忠實執行業務並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但如今卻即將被不懂的董事召集股東臨時會,不敢全面改選,而只單挑他一位獨董,由日立不必配票的以過半股權暴力解任,並補選日立派的1名獨董,這對我國公司治理形成極大的諷刺,更違背累積投票制之立法目的。陳世洋並說他瞭解,自己雖是永大公司治理及已合法節稅1000萬元(以後每年亦可合法節稅約1000萬元)之功臣,但就日立的公開收購價格而言,他則因雄厚的會計師專業評價能力,而很榮耀的成為日立的眼中釘、肉中刺。陳世洋也呼籲為遏止剛好過半的大股東,規避全面改選及累積投票制,惡意的無正當理由召開股臨會,僅解任1席他方董事,並同額補選己方董事1席;兹建議修改公司法第199條,强制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解任董事之決議,應一律再提高股東出席比例及表決權比例,而不可仍由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行之。但在修法之前,則應先由證期局及證券交易所要求公開發行公司修改章程,提高股東出席比例及表決權比例,如此方能保障市場派董事及獨立董事執行公司治理並監督公司經營之席次。期盼政府能藉由本件負面教材,積極修法,那麼本人遭無正當理由濫權解任,亦值得矣,更倍感榮耀。
永大獨董喊話「陳世洋先生,別告了!」 大股東日立成功扳回董事會多數席
永大機電工業(1507)於今天(8日)召開11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會,主要為獨立董事黃福雄提案解任獨立董事陳世洋之議案,出席股數中表態贊成股權達85.92%,反對者則占3.69%,棄權與未投票者占10.37%,並高票選出台灣日立電梯提名的輔仁大學法律系副教授謝志鴻為新任獨董。永大現有7席董事會席次中,原本由現任董事長許作名與寶佳合作拿下2席董事、2席獨董共4席,日立則為2席董事、1席獨董共3席。此案結果,則被視為大股東日立對決寶佳,奪回1席獨董席次,改為4:3的局勢,緊接著3月召開董事會,日立是否發動取回經營權戰役,還未明朗化。永大今天舉辦股臨會中,提案表決通過解任獨董陳世洋,並完成同額補選新任的獨董謝志鴻。(圖/馬景平攝)永大機電的大股東的台灣日立電梯,母公司為日本的株式會社日立製作所,今天則透過聲明表示,「欣見本次股東臨時會順利召開完成,以公平公正公開的方式選出新任獨立董事,盼借重謝獨董個人學術與經驗,協助永大朝向公司治理3.0的立場邁進,強化公司董事會職能,提升企業永續價值;深化公司永續治理文化,提供多元化商品;接軌國際規範,引導盡職治理」。日立持有永大股權,從2019年完成收購近40%,到去年10月再增加到51.1%,寶佳集團及少東林家宏持股22%,現任董事長許作名持股0.74%、OTIS電梯持股6.07%。2019年4月,獨董陳世洋在日立公開收購、有兩個月停止過戶的期間內,召開股臨會全面改選7席董事會(4席董事、3席獨董),泛寶佳派拿下4席,日立則因卡在股權還無法全數過戶行使權利之下,僅拿下3席,等於是完成收購卻丟了經營權。永大獨董於2月8日召開股臨會,出席股數為250,571,818股,出席率61.31%。(圖/馬景平攝)遭提案解任的獨董陳世洋,則於股臨會前發布聲明,主張「訴請賠償所受損害,要求黃福雄連帶賠償剩餘董事任期之薪酬損失,並將所獲款項於扣除稅費後,半數以上捐給台灣公益揭弊暨吹哨者保護協會」之外,並以全文共1605字,自述遭到違法解任理由。提案解任陳世洋的獨董黃福雄律師,則強調「召開股臨會有其正當性,且依法獲主管機關核准召開,股臨會提案結果是由公司所有股東投票決定通過的,所有董事皆須受股東監督檢視」之外,還說「不知道陳前獨董(陳先生)要提出甚麼訴訟?當然要尊重陳先生保障自身權利,既然都是為了永大公司利益,我身為永大獨董也是以此為唯一原則,誠懇地呼籲陳世洋先生『別告了!』」。
電梯大廠永大2/8股臨會 日立提名一席獨董競逐改選
電梯大廠永大(1507)今(5)日公告,將於2月8日舉行的股東臨時會獨立董事選舉議程,由大股東台灣日立電梯提名謝志鴻博士,做為永大110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獨立董事候選人。謝志鴻目前亦擔任三陽工業及國喬石化的獨立董事。該股東臨時會係由獨董黃福雄召集,解任獨董陳世洋及補選,緣由為獨董陳世洋擅自召開審計委員會討論108年度股利發放,逾越獨董權限,避免新年度重演討論股利發放之案,遂於去年(2020)年12月21日提出今年2月8日召開股東臨時會。輔仁大學法律系副教授謝志鴻博士。(圖/日立提供)日立持有永大股份部分,截至2020年10月15日,已從2019年完成收購時近40%,增加部位到51.1%;寶佳集團及少東林家宏持股22%、現任董事長許作名持股0.74%、OTIS電梯持股6.07%。日立表示,謝志鴻博士治學嚴謹,向以經濟刑法研究領域著稱,可憑藉其學術素養提升永大公司內部控管機制,並強化法遵制度,其也擔任知名企業獨立董事,就獨立董事職權行使有為有守,可期助益永大董事會公司治理精神並監督公司之健全營運。謝志鴻博士現為輔仁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曾任輔仁大學法律學院副院長,教學暨行政經歷豐富。最高學歷為政治大學法學博士,也在世界知名的日本早稻田大學完成法學博士課程。
永大獨董遭提解任案 日立勢在必得
電梯大廠永大經營權之爭重啟戰火!獨董黃福雄以寶佳集團支持另一獨董陳世洋擅自召開審計委員會討論108年度股利發放,逾越獨董權限,擔心新年度討論股利發放又舊事重演,21日提出明年2月8日召開股東臨時會,解任獨董陳世洋及補選,日本日立製作可望一舉取得永大經營權。去年四月,陳世洋以永大獨董身分召開股臨會全面改選6席董事、3席獨董,永大現任董事長許作名與寶佳合作拿下3席董事、2席獨董;由於日立所還在公開收購期間,股權無法全數彰顯,只拿下3席董事及1席獨董,完成收購卻丟了經營權。不過日立對永大勢在必得,今年持續大買永大股票,截至10月15日,持有永大股權從去年完成收購時近四成拉高至51.1%的絕對優勢;相對地寶佳集團及少東林家宏持股22%、許作名持股0.74%、OTIS電梯持股6.07%。據熟悉內情人士指出,台灣日立電梯董事長金原慶武在日立取得永大過半股權之前,向寶佳集團少東林家宏提出比照去年公開收購價65元,收購寶佳集團持有永大股票,林家宏當下沒有回應。另有專業經理人向寶佳建議,等永大EPS達4元以上,再以高於永大應賣公開收購價三成以上(每股80元以上),才有談判的可能,最後由林家宏做決議,但林家宏未做出回應。日立持股超過五成之後,雙方尚未接觸。在黃福雄提出解任陳世洋案後,製造彼此緊張關係,寶佳高層對黃福雄解任陳世洋的理由,難以理解,也為未來永大兩大股東談判,埋下變數。永大今年股東會通過每股配現金股利2.2元,現金股利已發放。黃福雄指出,一般公司股利發放流程是董事會通過、股東常會確認,永大今年3月25日股東會討論發放108年股利案,部分董事認為當時爆發新冠肺炎,是百年一見的疫情且情勢不明,台灣雖有獲利但大陸仍處於虧損,建議不要急著決定股利;由於陳世洋是永大審計委員會召集人及主席,於4月7日強行通過股利分配建議案,他當時就表達反對意見。之後永大在4月15日董事會討論股利案仍未通過,4月28日董事會則以4比3通過股利案。外界預期,股東臨時會只要出席股權過半、出席股數達三分之二,就可解任獨董,陳世洋遭解任機率很高,接著進行補選,日立可望憑藉優勢股權拿下這席,取得2席董事及2席獨董,進而掌握永大經營權,之後再改選董事長,一舉取得經營主導權,永大明年再度變天幾成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