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珊珊
」 柯文哲 民眾黨 黃珊珊 京華城 京華城案直言柯文哲案Excel檔有瑕疵 吳宗憲:要是我的話絕對不會起訴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今(8)日接受政論節目主持人黃光芹專訪。針對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遭到檢方建議求刑28年6個月,並創下政壇新紀錄,2次交保金累積高達7千萬元,吳宗憲表示,他認為7千萬元數字沒問題,原因在於起訴的標的是貪污的1、2百億。也表示,他個人沒有辦法接受「受賄」這部分,反覆看了關於「小沈1500」是1500萬元,「要是我的話,我絕對不會起訴」,這也不到他認定法律應該有的起訴門檻。吳宗憲接受《CNEWS匯流新聞網》政論live直播節目《中午來開匯》專訪表示,他個人認為7千萬元這個數字沒問題,原因在於起訴的標的是貪污1、2百億,交保7千萬,其實法官、檢察官諭知金額是合理的,不能用前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鄭文燦的案子來說,雖然鄭被很多人說是「鄭百億」,但要看檢察官起訴的犯罪事實,他所涉及的不法所得跟利益是多少,由此認定交保金額,「這個是合理的,我不認為檢察官這塊有問題」。吳宗憲強調,「我並不是要說柯文哲有罪或無罪,不要再亂扣我帽子說我挺貪污犯。」他舉例自己辦過鄭文燦的案子,但至今還是不會說「鄭文燦有罪」,因為要尊重司法的無罪推定原則,在一個人確定被判決有罪之前,還是用無罪推定的邏輯去看他,一切依法論法。吳宗憲認為,柯文哲案他個人沒有辦法接受「受賄」這部分,自己反覆看了關於「小沈1500」是1500萬元,「要是我的話,我絕對不會起訴」,這也不到他認定法律應該有的起訴門檻。吳宗憲說,當然民眾黨很多朋友或是輿論反應,「找不到金流為什麼可以起訴?」他解釋,其實這句話不對,因為沒有找到金流不代表不能起訴,但必須要有其他足夠堅強的證據;法院以這樣判有罪的例子比比皆是,不是沒有金流就不能判有罪,但前提是要有其他證據明確之下。「這件的1500萬元,我沒有看到任何明確事證。」吳宗憲認為,Excel作為數位資料必須要很嚴謹的數位鑑識,再來一個數位檔案拷貝來拷貝去,檢察官還叫柯文哲自己證明這個不是自己做的。他痛批,承辦檢察官在法庭上的邏輯完全錯誤,「哪有檢察官要被告證明,是要檢察官要去證明」。此外,吳宗憲也質疑excel檔有問題,即使excel檔可以證明,但他是不是有很多錯誤,導致證物可能沒有辦法被採信。檢方的作法把檔案所有相關人等都傳來問是不是有給錢,但不能僅憑excel檔上其他人有給錢,就去推論沈慶京有給柯文哲1500萬元,不能這樣推論。他直言,excel檔記載就有問題了,既然是瑕疵的excel記載,那又能如何能推論小沈那筆是百分之百對的?「收政治獻金,有可能剛好都是在11月1號大家來交給你嗎?」吳宗憲再質疑,政治獻金有可能大家都約好在10月1日、11月1日交給柯文哲嗎?他打趣表示,又不是發薪水,怎麼會剛好都在同一天捐獻政治獻金?難道10月2日到30日都沒有人交政治獻金嗎?吳宗憲直言,該檔案有部分真實,但也有部分有誤,證據的證明力在他來看就是有問題,如果是很多不同的日期,然後跟這些人拿政治獻金的日期又兜得上,那還能認為該檔案的可信度很高,但今天檔案則是不清楚的記載,這就是瑕疵的物證,即便問了其他人都說有給錢給柯文哲,但日期不對,證據的證明力也會有問題。「你有聽說過政治獻金是大家約好同一天交過去的嗎?」吳宗憲表示,以他而言,絕對不可能以這樣的證據就起訴,他所認知證據的起訴門檻並未達到,更表示,光是以excel檔、民眾黨立委黃珊珊的簡訊,以及沈慶京助理曾經有領過1600萬元,光是這3個東西,我覺得連申請搜索票跟鑑定票都不會出來,更不要講起訴」,如果連請票都有困難的證據,今天竟然還能起訴?「我實在是不能認同」。
週刊爆木可內帳與柯文哲認「死旗」 陳智菡:北檢別再繼續政治追殺
關鍵字:、陳智菡、木可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2日晚間再度遭裁定羈押禁見。《鏡週刊》今日披露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與柯文哲訊息,內容指李文宗稱競總給木可的「授權金」10%是政治獻金,這個說法讓全案陷入「死棋」。對此,陳智菡今(7)日回應,「北檢不要再繼續做政治追殺了」,應該出示的證據是在法庭上,而不是在鏡週刊裡頭。並強調,這些簡訊足以證實柯文哲從頭到尾都不知情。《鏡週刊》今日爆料陳智菡去年8月向柯文哲表示:「競選總部跟木可又簽了一個約,是競總收入的10%,要給木可當授權金」「我問李文宗,競總收入的10%是什麼」「他說是政治獻金」。陳接著對柯說:「原本我還希望他(李文宗)可以換個說法,說是其他收入」「但他好像已經告訴檢調競總收入指的是『政治獻金』,這幾乎是死棋」等。陳智菡今受訪回應,「北檢不要再繼續做政治追殺了」,應該出示的證據是在法庭上,而不是在鏡週刊裡頭,她想請問北檢,這些東西並沒有出現在起訴書、證據清單或是其他資料中,甚至在北檢提出抗告時,也沒有在法庭上出現,「請問這些私人簡訊,到底是如何從北檢流到鏡週刊,這是不是叫做妨害秘密?還有妨害偵查不公開的法律原則。」陳智菡也還原當時的時空背景並表示,「感謝北檢把訊息公開,這足以證明柯文哲從頭到尾都不知情」,當時查帳小組由她和時任競總幹事黃珊珊負責,看到木可跟競總一些帳務裡頭,確實有一些不尋常的狀況,所以進一步詢問李文宗,必須了解為什麼有匯給木可這麼多金額,這遠高於競總的認知。陳智菡表示,過程當中當然要跟柯文哲報告,因為柯最後要來進行記者會說明,作為一個發言人、必須要釐清真相的查帳小組成員,當然必須要去跟李文宗確認匯款內容、金額從何而來,「釐清事實在北檢認定是串證嗎?那如果是這樣子,為什麼沒有繼續偵辦,為什麼要透過片面資訊拿來政治追殺?」陳智菡再次強調,這些簡訊足以證實柯文哲從頭到尾都不知情,他根本不曉得在競選總部帳務竟多匯1000多萬到木可,8月29日記者會也清楚說明,溢付金額會透過法律程序追討回來。
相忍為司法正義 凌濤指不想看到黃珊珊但111還是要上街抗議
國民黨智庫副執行長凌濤今天指出,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檢方直指涉案,對藍營支持者而言,或許看了會很生氣,因為柯過去總是強調「公開透明」。問題是,大家看到司法調查柯文哲的流程「就會更生氣」,因為每一位在野黨領袖都有可能會遭到執政黨對待柯文哲「視為政敵、不當清算」,所有台灣人都看不下去。凌濤表示,別說是在野黨領袖,一般民眾都有可能遇到「被司法不正義的對待」,因此,國民黨認為必須走出來,支持民眾黨舉辦的1月11日上街頭抗議司法不公大遊行,如果現在大家不站出來,以後一旦遇到類似柯文哲一樣的情況,也不會有任何人聲援你。他說,國民黨挺的就是「司法公義」,柯文哲自己的案件必須自己面對,立場非常清楚。凌濤直白的表示,一定有藍營支持者不想看到黃珊珊、陳智菡,擔心屆時會想衝到活動主舞台上,與「她們」理論。對於這些民眾,凌濤認為,就參加前面的大遊行就好了,不必非得走到主舞台前,因為遊行「就是支持司法公義」。他也呼籲藍營支持者,民眾黨現在境遇很慘,同為在野黨,支持者不必去找白營對嗆。凌濤也忍不住提醒黃珊珊,當天請不要對參與支持者的藍營選民叫囂「你們幹嘛來」,否則「妳就是不演了,就是分化在野力量」。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發文公開力挺民眾黨1月11日的遊行,並表示全力支持上街抗議綠色威權,民眾黨也公開感謝。凌濤日前曾說明,黨中央是鼓勵黨公職以及支持者踴躍參加,各地方黨部並沒接到動員令。凌濤今天接受網路節目訪問時,再度說明國民黨聲援民眾黨遊行的決策過程。並呼籲國民黨呼籲所有支持者,參加1月11日的大遊行,就算「走一段路」也好,未必非走到「主舞台」不可。至於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是否會參加遊行,凌濤僅說,一定會有國民黨「高度具有代表性人物」參加「一定會很精彩」,請大家拭目以待。媒體人朱凱翔則說,絕不能讓民進黨繼續操弄司法,畢竟檢方要押柯文哲,一般人也無法說不,大家只想問押了柯文哲,那林秉文呢,要不要押?他說,柯文哲交保金已經高達7000萬還加上電子腳鐐,都還非押進去不可,林秉文被指控詐騙洗錢、涉案金額高達200億,結果300萬交保還跑了。民眾黨立委早就示警,第一次提醒,法院說林請假,第二次林又沒到,法院說「下次沒到就通緝」,第三次沒到,林卻已經棄保潛逃「台灣的司法何時長成這個樣子」?
項莊舞劍1/逆風批起訴柯貪汙「證據薄弱」 謝長廷助攻林富男搶白營主導
甫卸任駐日代表的總統府資政謝長廷近日評論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貪案,直言台北地檢署以《貪汙治罪條例》等起訴證據力薄弱,未來實質審理過程必將爭議橫生。知情人士透露,律師出身的謝長廷儘管已處「半退休」,也不常評論時政,「逆風」點出起訴盲點議論紛紛,意在護持好友民眾黨首席中央委員林富男有關。柯文哲遭控在台北市長任內因京華城重建案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還有《刑法》公益侵占罪與背信罪嫌由台北地檢署起訴,求刑28年6個月有期徒刑,二度交保時提高交保金達新台幣7,000萬更是近年政界最高。柯也在元旦舉行的臨時中央委員會提出辭職,由立委黃國昌代理。一名知情人士透露,黃國昌的主戰場還是在立法院,兼任代理主席只是象微性意味大,黨內業務仍由黨務人員操持。他預告,黨內各懷鬼胎者將在19日的中央委員會選舉「練兵」,進一步掌握壯大的時機,根本無法因選出代理主席而團結一心。至於對起訴案內容,謝長廷28日遭昔日同志圍剿後不見退縮,更在30日第二度撰文,把美麗島、陳進興、宋七力等過去自己辯護過的歷史大案挖出來,反嗆批評者應拿出柯文哲起訴案「證據不薄弱或證據很堅強」的論述,而非一味對自己潑髒水,對程序正義與實質內容的堅持與把關也讓外界印象深刻。由於謝長廷年初曾傳出有意爭取大法官位置,藍營因而譏諷其為了「求官」而討好民眾黨,但知情人士透露此說法「對一半」,與其說謝長廷只想要卡大法官的位置,無異忽略了他的好友林富男在民眾黨內的重點性。該人士直指,民眾黨目前可由「支持蔡壁如回黨」與「批評蔡壁如回黨」粗分為二派,支持派是以林富男等「正柯粉」為大宗,亟欲找回創黨當時「柯醫師」的人設與精神;批評者則屬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等民眾黨「新生代」為主,認為過去該「翻頁」,在沒有柯文哲「巨人陰影」之下繼續走,對蔡壁如等老臣回歸,可謂敬謝不敏。他直言,此次謝長廷撰文批起訴,就是為了助攻林富男這派,能在接下來的央委與評委選舉中站穩腳步。民眾黨首席中央委員林富男(前排左2)與創黨主席柯文哲交情極好,儘管林近期數度被傳出將代理黨主席「救火」,顯見其在民眾黨內地位不低。(圖/翻攝自林富男臉書)本刊調查,66歲的林富男是南台灣觀光界大老,出身高雄的他事業橫跨觀光、文化、藝術、房地產等多項領域,對油畫更是情有獨鍾,在柯文哲正式從政前,彼此在台北一場音樂飯局中認識便被柯「圈粉」,之後從台大醫院MG149帳戶、器官捐贈等角力案中一路「挺柯」,2019年柯文哲成立台灣民眾黨之初便是創黨黨員,可謂「骨灰級」柯粉。林富男除了是柯文哲唯一指名的民眾黨中央委員外,柯案爆發後,不時傳出林富男接棒黨主席聲浪,柯文哲更在卸任主席前,指派林富男代表民眾黨參加總統府元旦升旗。據了解,生意人林富男撥了撥算盤,除了每年要籌1.5億元應付黨部開銷,民眾黨大半黨公職都被捲入柯案,未來維繫黨部可不是有錢就好,才打消選主席念頭。高雄在地人士透露,林富男年輕時曾具國民黨籍,甚至官拜國民黨青工會副主任,但自結交前副總統呂秀蓮等「黨外」人士後政治立場漸變,其中又與謝長廷關係最好,即使謝長廷官拜閣揆或近年退休,林富男不論辦收藏展或油畫作品展,謝長廷幾乎都親自到場,好交情可見一斑。民眾黨發言人戴于文(右)出身民進黨謝長廷系統,目前在民眾黨黨職地位不低,日前也因台北地檢署搜索民眾黨時,與黨籍立委黃珊珊(中)同步被約談調查。(圖/黃鵬杰攝)黨政人士直言,即使民進黨內「謝系」已經式微,但像已故前勞委會主委李應元、立委莊瑞雄等人,都長年與柯文哲維持良好關係,年輕一輩如民眾黨發言人戴于文出身謝系,還有不少現職民眾黨工也來自謝長廷創辦的新文化基金會。他並爆料,過去2018年與柯文哲「直球對決」而落選黯然下台的謝系大弟子姚文智,退出政壇轉拍電影後,也在文化部長李遠等人牽線下,與柯有了聯繫,謝系在民眾黨算是開枝散葉。
柯文哲三度開羈押庭 黃珊珊抵北院神情凝重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身陷京華城案與政治獻金,地院更裁柯文哲7000萬元交保,北檢再提抗告成功,高院發回更裁,而北院2日晚間6時三度開羈押庭,繼代理黨主席黃國昌、立委張啟楷,民眾黨立委黃珊珊7時15分也步入北院,過程不發一語走向二樓。文哲遭控圖利京華城並收賄,去年12月26日遭台北地檢署起訴並建議求處28年6月重刑,法院裁定柯以3000萬元交保,北檢抗告成功,29日下午再開羈押庭,北院合議庭29日晚間諭知柯文哲70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與住居,須配戴電子腳鐐,北檢再提抗告成功。黃珊珊昨日在臉書上直言:「這場仗,現在才真正開始」,希望藉由公開的法庭審理與交互詰問,以客觀的態度審視檢方的證據,讓真相能夠在陽光下。
北檢稱柯文哲有串證之虞 黃珊珊批「辭黨主席才是真正目的」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弊案,日前遭北檢起訴,北院裁定3000萬元交保。而案經高院發回更裁,北院昨日晚間裁定7000萬元交保,並須電子監控;柯文哲在庭上表達要請辭黨主席,找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幫忙,民眾黨昨日深夜表態將儘速召開臨時中央委員會。對此,立委黃珊珊今日痛批,「是不是辭掉黨主席才是真正的目的?」北院昨日下午3時重開柯文哲等4人羈押庭,庭審中檢方質疑柯文哲仍是黨主席,也實質掌握木可、眾望基金會等,恐有串證可能。柯文哲則表示,自己還是要請辭黨主席,否則民眾黨根本沒辦法運作,且未來恐怕每週都要跑法院,所以仍必須辭掉黨主席,「請黃國昌幫忙」。柯文哲指出,自己從9月就開始寫辭職信,但一直送不出去,法官也不同意,全部都卡在那,所以最後只好改寫報告讓法院判決,才能將信交出去;但因為接下來還需要交接黨務,必須留時間處理,之後會找秘書長周榆修將程序走完,並進行補選,「我也不能說不幹就跑掉」,畢竟還得跟支持者解釋,否則很多小草會退黨,自己真的面臨政治上很大危機,希望能在一週內把相關程序處理完。黃珊珊今日上午於臉書發文表示,已經禁止和證人接觸和干涉,還說有串證、滅證之虞,不就更證明檢方證據不足、勉強起訴,「說穿了,是不是辭掉黨主席才是真正的目的?」對此,民眾黨昨日深夜也聲明,針對柯文哲公開表達辭去民眾黨主席一事,民眾黨深知柯文哲不希望因政治迫害而影響黨務運作,後續一切程序會依照本黨黨章進行,將儘速召開臨時中央委員會處理相關事宜。
柯文哲7000萬元交保得「再籌4000萬」 民眾黨:會全力救阿北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和政治獻金弊案,26日遭台北地檢署起訴並建議求處28年6月重刑,法院裁定柯以3000萬元交保,北檢抗告成功,29日下午再開羈押庭,最終裁定柯文哲7000萬元交保,立法委員黃珊珊、張啟楷、林國成和市議員江和樹等人在庭後聯合受訪,強調會全力搶救柯文哲。張啟楷表示,柯文哲在庭上語帶哽咽,表示自己想陪著生病的父親終老,並強調他「死在裡面都不會逃亡」,表示柯文哲怎麼可能對不起台灣、對不起民眾擋,結果金額這麼高,還要戴電子腳鐐,對他人格是多大的侮辱。張啟楷說,柯文哲的保證金高達7000億元,這段時間所有重大弊案都沒看過這麼鉅額保證金,而上回的3000萬元已經很辛苦地去籌措,如今又4000萬元,而剛剛民眾黨已緊急開會,30日早上會想辦法救他出來。張啟楷也請所有支持者放心,一定會將柯文哲救出來,不會讓他被關在裡面押人取供,讓北檢在他不能講話的時候拚命放話,強調「雖然很辛苦,但會全力救柯文哲」。
3000萬交保金錢從何來? 民眾黨團指黨公職負責今定救柯P
民眾黨團今天召開記者會,說明法院以3000萬元交保金同意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交保,錢從何來。黨團總召黃國昌說,柯文哲對於用在公用目地的錢,從不挪做私人之用,黨團深深感受到所有支持者,想要一起幫助柯文哲熱誠,他要代表民眾黨表達感謝。黃國昌強調,也請台灣所有公民、媒體不必擔心,台灣民眾黨會站在人民立場強烈監督執政者,從本會期開議到現在,民眾黨具體行動展露無疑,「在野黨合作強力監督執政黨在任何民主國家都是天經地義」,不用多著墨,台灣民眾黨也是台灣最重要第三政治勢力,會在兩大黨中開創新政治力量,新政治希望,民眾黨有自己的價值主體性,會繼續提出進步法案,當然也歡迎、樂意中國國民黨給予支持,就像今天要過的「吹哨者保護法」納入公私部門,且排除小企業,這就是台灣之福。黃國昌表示,雖然柯文哲是因為對公共事務的堅持,遭到民進黨主席賴清德下令追殺,但他相信主席內心不希望要造成支持者的負擔。他說,今晨離開北院時,已經向外界公開報告過,台灣民眾黨黨公職會一起努力,將「交保金」籌出來,「今天,一定接出柯文哲」,請所有支持者放心,今晨黨團的承諾一定做到,請大家不用擔心。民眾黨團也針對「在野黨是否有分裂本錢」的媒體提問指出,台灣社會看得很清楚,憲法法庭種種事件,已經清楚告訴台灣社會,法律人唯有效忠民進黨才會支持,反之一定封殺,台灣社會這幾天感受深刻不寒而慄。他痛批北檢將人押了四個月,但柯文哲的被起訴書卻空洞到令人已經「不知道該如何吐槽」,只剩悲哀。黃國昌還說,堅持民主價值是民眾黨一向堅持,反對任何暴力,也不希望小草們因為不少柯文哲就對不同立場者採取過激行動,要理性務實科學的看待事情。黨團也提醒支持者,要小心網路訊息,因為不乏有人「反串」意圖誤導小草。立委黃珊珊今天並沒有出席民眾黨團記者會,黃國昌說明,黃仍是黨團重要成員,她投錯票,黨團相信是無心之過,但黨團有紀律有規則,目前仍在執行中,因此無法出席黨團記者會。
柯文哲3000萬交保 黃珊珊喊話「這場仗現在才開始」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和政治獻金弊案,被控涉犯收賄、圖利、侵占政治獻金,遭檢方起訴。昨(26)日台北地方法院開接押庭,裁定柯文哲以3000萬交保,對此,民眾黨立委黃珊珊發文表示「阿北回家,這場仗現在才開始。」檢方以柯文哲家裡搜到的硬碟中,其中一筆Excel檔案「2022/11/1-小沈-1500」字眼,以此認定柯文哲收受沈慶京賄賂1500萬元,還說柯文哲傳訊給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以此為證據。對此,前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還原時間軸,稱此訊息是2023年11月,當時是總統大選期間在討論募款事宜,柯文哲的確有傳訊給她「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他財務也不好」,黃珊珊認知是指對方應該有捐過款,不宜再去勸募,和一年前威京提領的1600萬,完全不相干。黃珊珊指出,檢察官針對柯文哲收賄1500萬,只有3個證據,威京提領1600萬、一個沒辦法證事的Excel表格、時間點在一年後完全無關的簡訊。黃珊珊質疑,起訴書沒有拿出任何行賄事實的人事時地物等相關證據,憑想像就推定1500等於1500萬,且是親自交付給柯文哲的金錢,檢方查了4個月卻只有「某時地」,痛批檢方羅織入罪,故意要陷害柯文哲。
1500萬現金到底怎麼帶? 網紅建議換「這貨幣」:4本就夠了
台北地檢署偵辦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案,26日正式偵結,北檢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圖利、侵占、背信等罪起訴柯文哲,向法院求處28年6月徒刑。其中提到,柯文哲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見面多次,2022年在京華廣場核發建照及動土典禮前,沈慶京派人前往永豐銀行,提領現金1600萬元,並於11月1日交付1500萬元現金給柯文哲,並以Excel工作簿記載「2022/11/1-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而後柯文哲在2023年11月3日傳訊息給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認定柯收賄事證明確。消息一出,許多人都好奇1500萬現金怎麼帶,網紅小商人則分享自身經驗,推薦將錢換成瑞士法郎,「個人建議用軟的髮圈綁比較好攜帶而且不會綁破」。小商人稍早在臉書粉專「Gtokevin 小商人」發文指,依照他自己的經驗,要攜帶大量現金,他都推薦換成「瑞士法郎1000元面額」(約3萬6369元新台幣),1本就360多萬台幣,且流通率高。小商人表示,而且法郎鈔票材質很讚,不容易破,美金跟歐元有時候用大橡皮筋綁會破,所以個人建議用軟的髮圈綁比較好攜帶,而且不會綁破,若買不到軟髮圈,只有橡皮筋的話一定要用大的、粗的,綁的時候一定要注意錢的上緣要跟橡皮筋的面完整接觸的綁,細的除了會綁破還很容易斷,他個人建議買東歐的大橡皮筋。他說1500萬換成瑞士法郎只需要4本就夠了,「你拿usdt(虛擬貨幣)還要找人換,容易被贓到。我個人還是推薦用瑞士法郎,真的方便。新加坡1萬面額的我沒換過,所以我個人不予置評。」
民眾黨黨公職全出動 張啟楷、林國成、黃珊珊都到場聲援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台北市長任內涉及京華城弊案,26日遭台北地檢署起訴並求處28年6月重刑,目前正開接押庭中,而民眾黨號召黨公職全出動,8名立委也全數到場,黃國昌已帶領支持者在接押庭旁聽,目前場外由黃珊珊和麥玉珍陪伴小草,立委張啟楷、林國成、吳春城也接連到場聲援。柯文哲遭檢方控訴收賄1710萬元,又因拒不認罪、態度惡劣而被建議求處28.6年重刑,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而民眾黨26日下午召開國際記者會,痛批國家機器政治追殺柯文哲,並號召黨公職到場支援。民眾黨8名立法委員也先後趕抵北檢,黃國昌率領支持者進入旁聽席,張啟楷、林國成、吳春城、陳昭姿和林憶君也聽庭中,場外由黃珊珊和麥玉珍陪伴小草,黃珊珊受訪時表示「我們都會很溫和地來」,不希望有衝突發生。民眾黨立法委員張啟楷現身北檢,到接押庭支持柯文哲。(圖/陳柔瑜攝)
柯文哲密會沈慶京至少16次 傳訊給黃珊珊「這句話」檢方認定收賄
台北地檢署偵辦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26日正式偵結,台北地檢署認定他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違背職務收賄、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依法起訴,被求刑28年6個月。其中檢察官查出,柯文哲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見面多次,2022年在京華廣場核發建照及動土典禮前,沈慶京派人前往永豐銀行,提領現金1600萬元,並於11月1日交付1500萬元現金給柯文哲,而後柯文哲在2023年11月3日下午7點11分,傳訊息給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認定柯收賄事證明確。檢方發現,柯文哲的隨身碟USB帳冊中,有個名稱為「朕.DOC」的資料夾,裡頭為柯文哲與幕僚間的對話紀錄,「工作簿」檔案中,則專記捐款人姓名、數字、公司、用途、經理人,均查證得知係屬金錢之交付,就用途欄為空白者,均為現金交付,其中就明確記載「2022/11/1-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檢察官查出,柯文哲與沈慶京見面多次,地點包括市長室、威京辦公室,還有陶朱隱園,起初為爭取外界金援,柯於同年11月12日與沈慶京在市長室碰面,而後自2019年7月起,雙方見了至少16次。檢方調查,2022年在京華廣場核發建照及動土典禮前,沈慶京指派祕書吳彩仙前往永豐銀行,分批提領現金1600萬元,經比對隨身碟紀錄的小沈1500,到了2023年11月3日柯文哲競選團隊討論募款事宜時,柯於下午7點11分傳訊息給競選總幹事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黃珊珊32分鐘後回覆「明白」,檢察官認定柯收賄事證明確。
柯文哲3罪遭求刑28年半!「北檢17大QA」曝光
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捲入京華城弊案及政治獻金等案,從9月5日起被羈押至今。對此,檢方今(26日)偵查終結,並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柯文哲光是涉及收賄、圖利、公益侵占3罪,就被求刑28年6月。以下針對北檢偵辦被告柯文哲等相關案件,提供QA全文:Q1:為何認定被告柯文哲「明知違法」?A:被告柯文哲多次親自參與都發局所舉辦之論壇,且都更市政為其任內自豪政績之一,其明白知悉京華城為大型基地再開發,不符合都更法令,無法適用任何都更方案;復經前都發局局長林○民明確告知及提醒,京華城不符合都更條件。被告柯文哲於核准京華城案送公展時,該簽呈所附都設科及都更處公務員、都委會眾委員之反對意見,均明確指出京華城案非屬都更案件,依都更法令拿取容積獎勵於法未合等情事,足證被告柯文哲已明知該簽呈記載京華城案要以綠建築、智慧建築、耐震設計等都更獎勵項目,「準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取得容積獎勵等文字,係屬違法。Q2:為何認定被告柯文哲收受1500萬元之賄賂?A:由被告柯文哲所使用之 A1-37 行動硬碟內存「工作簿」檔案,其上記載姓名、數字、公司、用途、經理人之各列內容,均查證得知係屬金錢之交付,就用途欄為空白者,均為現金交付;被告柯文哲自承:「如果邱○琳說我有收,那我就是有收到這些錢」,可證「工作簿」確為被告柯文哲親自製作記載收受資金之帳簿,而該帳簿第 12 列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 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再者,比對被告沈慶京於 111 年 9 月 12 日傳訊感謝被告柯文哲協助取得京華廣場建照、力邀被告柯文哲至動土典禮剪綵,得其應允後,被告沈慶京即自 111 年 9 月 20 日起令吳○仙提領現金 1,600 萬元作為準備。嗣鼎越2公司於 111 年 10 月 18 日果然取得建照,被告柯文哲於翌(19)日親自出席動土典禮等相關時程,核與被告柯文哲於「工作簿」記載「2022/11/1、小沈、1500、(經理人)沈慶京」之時間密接。其後,被告柯文哲傳訊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與被告沈慶京於羈押庭訊時對法官嗆言:「若我要行賄會用現金」一致。綜上,可認被告柯文哲確有向被告沈慶京收取現金 1,500 萬元之賄賂。Q3:為何認定210萬元係被告柯文哲收賄所得?A:被告柯文哲於 109 年 3 月 10 日就被告沈慶京所要求之「回復 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一方面批示「速審速決」,顯知北市府認定並無違失,京華城案已進入訴訟程序,依北市陳情要點,應依訴訟程序辦理,卻一方面又於便當會裁示將尚未送府之陳情函送都發局並交都委會研議。被告沈慶京獲悉後,即於 109 年 3 月 23 日指示被告張志澄、朱○虎匯款 210 萬元至被告柯文哲掌控之民眾黨帳戶,而匯款完成之翌(27)日,都發局即函知京華城公司將本案送都委會研議。且被告朱○虎後於109 年 4 月 1 日,將被告沈○京表示感謝、指示交付 210 萬元,及 7 位匯款人頭名單一併傳訊給被告李○宗供確認為賄款,被告李○宗於同年月 5 日回訊表達其與被告柯文哲已收到且感謝之意。綜上可知,被告沈○京透過人頭所交付之 210 萬元確為被告柯文哲上述違背職務行為之對價,故屬賄賂無訛。Q4:為何認定京華城公司所得之容積獎勵係屬不法?A:京華城公司於 109 年初自行拆除京華城購物中心,該建物屋齡僅 19 年,亦非都更物件,竟以都更法令申請容積獎勵,與都更法令未符,故本案所取得之容積獎勵明確違背都更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等規定,自屬不法。Q5:被告沈○京是受圖利者,為何也被認定為圖利罪共犯?A:依刑法第 31 條第 1 項規定,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實行犯罪,亦應論以共同正犯。被告沈○京與柯文哲就圖利犯行,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因此論以圖利罪嫌之共同正犯。Q6:本案容積獎勵既係經都委會決議,為何認定被告柯文哲等人違法圖利?A:被告彭○聲身為都委會主任委員,主持都委會時雖明知京華城公司所申請都更容積獎勵係屬違法,且與會委員明白指出都委會應依法令方得核予容積獎勵,而京華城案非屬都更案件,被告彭○聲承被告柯文哲之命,無視都委會中眾專家委員之反對意見而強行通過事先預擬的不法決議,被告柯文哲與被告彭○聲均明知京華城案容積獎勵案違背法令,縱使都委會審議通過,亦屬違背法令之決議,被告柯文哲自 109 年 11 月 11 日核決都發局 109 年 10 月 27 日送公展之簽呈時,即明知京華城案容積獎勵案違背法令,不得以都委會決議為由卸其罪責。Q7:為何同意該容積獎勵之都委會委員未有不法?A:本案都市計畫之適法性應由都發局先行審核,然負責工務督導之副市長即被告彭○聲、都發局局長即被告黃○茂、都發局總工程司即被告邵○珮屈從被告柯文哲,一路違法護航京華城公司申請容積獎勵案進入都委會審議,而都委會委員們各有都市設計、景觀、建築、交通之專業,易信賴主管機關都發局就適法性之說明,都委會決議亦由被告彭○聲所主導強行決斷,復查無都委會委員有何圖利之犯意,故未有不法。Q8:媒體報導,被告柯文哲與沈○京見面12次,偵查掌握情形如何?A:依本案卷內事證,可證被告柯文哲、沈○京 2 人關係良好、互動頻繁,被告柯文哲多次至沈○京之陶朱隱園、威京總部碰面,通緝中之同案被告許○瑜亦居間聯繫其 2 人會面細節並陪同造訪。Q9:被告應○薇於執行當日是否有預計潛逃出境之行為?A:被告應○薇於 113 年 8 月 27 日上午 11 時許,在威京集團總部附近搭乘計程車,先前往遠傳電信南京東路門市、臺北市議會等處,再於同日下午 2 時許至臺北市松山區塔悠路,搭載同案被告王○侃,並搬運 1 箱不明物品,隨即於當日下午 3 時搭載計程車自臺北一路南下至桃園機場一帶,後轉往臺中國際機場於機場櫃檯購買機票,辦理登機未果,經本署檢察官指揮廉政官依法逕行拘提,足認被告應○薇有躲避司法訴追欲潛逃出境之事實。Q10:被告沈○京於執行當日是否有預計逃亡、串證之行為?A:本署檢察官指揮廉政官於 113 年 8 月 28 日上午 7 時 5 分許,執行搜索被告沈○京戶籍地時,未見被告沈○京,且其家人均不願告知被告沈○京實際住處,經廉政官撥打被告沈○京所持用之行動電話,被告沈○京佯稱「人在外」、「人在辦公室」等語,卻於 30 分鐘後出現在戶籍地 11樓公共梯間,並往電梯旁安全門離去,幸經廉政官當場發覺而阻止,顯有逃亡之情。被告沈○京與廉政官返回接受調查之同時,竟仍可安排對外發布與案情有關之公開聲明,顯為規避罪責而進行串證。Q11:被告許○瑜於本案涉案情節為何?A:被告柯文哲收受賄賂後,交由明知上情之同案被告許○瑜保管,本署檢察官已向外國請求司法互助,相關偵查作為仍持續積極進行。自被告柯文哲辦公處所搜獲其撕碎之便條紙,上載:「晶華→orange 出國」等文字,甫於 113 年 8 月 27日返國之同案被告許○瑜,受被告柯文哲指示急於同年 8 月 29 日上午 4 時 10 分訂購機票,當(29)日旋搭機赴日本,本署檢察官透過其友人聯繫其返國未果,經合法傳喚仍無正當理由不到庭且拘提無著,甚且迄今未歸,本署依法對其發布通緝。Q12:「工作簿」上經理人邱○琳、謝○珠、吳○壽、蔡○興之角色?是否構成犯罪?A:前開人等均係以證人身分到庭作證,協助本署檢察官釐清案情,尚無犯罪嫌疑。Q13:為何募款小物、KP Show募款演唱會門票所收取的款項是政治獻金?A:政治獻金法第 2 條第 1 款規定,對從事競選活動或其他政治相關活動之個人或團體,無償提供之動產或不動產、不相當對價之給付、債務之免除或其他經濟利益。查被告柯文哲競選總部以第一波、第二波、第三波募款小物(參看下圖等)進行競選募款(各波募款宣傳詳如下圖),均係大加宣傳被告柯文哲政治理念,促進選民捐款意願,商品之價格相較市價為不相當之給付,支持者是對被告柯文哲從事政治、競選活動提供之資金,被告柯文哲安排由木可公司所獲之款項,核屬於政治獻金。而KP Show演唱會之舉行係於被告柯文哲競選總統期間,被告柯文哲亦以參選政治理念進行宣傳,號召選民付款支持被告柯文哲,又 KP Show 演唱會之門票價格高達每張8,800 元,屬不相當對價之給付,核屬於政治獻金。Q14:被告柯文哲購置4300萬元商辦之資金來源,是否合法?A:被告柯文哲購置上開商辦之資金,係來自被告柯文哲帳戶收受民眾黨113 年總統、副總統競選費用補貼款 1 億 1,071 萬 3,980 元其中 2/3 即7,380 萬 520 元,此部分查無不法。Q15:113年副總統候選人吳○盈之選舉補貼款用途為何?A:民眾黨財務管理辦法第9條及附表二規定,僅規定中央黨部所領取總統、副總統之競選費用補貼款,其中 1/3 交由中央黨部支配,餘撥交候選人,但並未明確規範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之比例分配,證人吳○盈證述未向民眾黨領取補貼款費用等語,此部分查無刑事不法。Q16:陳○琪、黃○珊、蔡○如涉案情節為何?A:前開人等均係以證人身分到庭作證,協助本署檢察官釐清案情,尚無犯罪嫌疑。Q17:本案所涉陳○菡等人,處理情形?A:陳○菡、許○、黃○瑩、吳○萱、陳○丞以折扣碼方式自木可公司取得募款小物之分潤,是否涉及刑事不法,由本署檢察官另案偵辦中。
柯文哲涉千萬收賄遭起訴 傳訊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給過
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嫌京華城20%容積率弊案及木可公關公司政治獻金侵佔案,遭台北地檢署羈押禁見,自9月5日至今已113天,全案26日偵結,北檢上午10時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偵察結果,柯文哲被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圖利、侵占及背信等4大罪遭檢方起訴。。北檢對外說明如何認定柯收賄1500萬元,表示被告柯文哲所使用之 A1-37行動硬碟內存「工作簿」檔案,其上記載姓名、數字、公司、用途、經理人之各列內容,均查證得知係屬金錢之交付,用途欄為空白者均為現金交付;被告柯文哲自承:「如果邱佩琳說我有收,那我就是有收到這些錢」,可證「工作簿」確為被告柯文哲親自製作記載收受資金之帳簿,而該帳簿第 12 列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一經理人沈慶京」。再者,比對被告沈慶京於111年9月12日傳訊感謝被告柯文哲協助取得京華廣場建照、力邀被告柯文哲至動土典禮剪綵,得其應允後,被告沈慶京即自111年9月20日起令吳男提領現金 1,600 萬元作為準備。鼎越公司於111年10月18日果然取得建照,被告柯文哲於翌(19)日親自出席動土典禮等相關時程,核與被告柯文哲於「工作簿」記載「2022/11/1、小沈、1500、(經理人)沈慶京」之時間密接。其後,被告柯文哲傳訊黃珊珊:「威京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與被告沈慶京於羈押庭訊時對法官嗆言:「若我要行賄會用現金」一致。 綜上,可認被告柯文哲確有向被告沈慶京收取現金 1,500 萬元之賄賂。
西班牙男詐騙10億「躲台5年」 金管會證實:在8家銀行開戶
詐騙無所不在!西班牙籍男子奧納德在義大利詐騙3000萬歐元(約10.5億新台幣),沒想到來台並在銀行開戶,還聲請暫時處分希望留在台灣,但遭到法院駁回。對此,金管會證實,男子在8家銀行開戶,並擔任公司戶負責人貨本人開戶。據悉,奧納德是西班牙公民,在義大利成立租賃汽車公司,並與西班牙業者合作,他卻把出租車賣給不知情的人,或違法運送國外買賣,涉詐騙的金額高達3000萬歐元,早在被揭發前,就於2019年入境台灣,遭義大利警方列為國際通緝犯紅色通報對象。奧納德認為,他被移民署透過審查會驅逐出境不合法,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不過法院表示,其主張無法認定他有上述情形,且他聲請回復原狀指的是「得以在台灣居留而無慮於被驅逐出國的狀況」,也就是說奧納德希望留在台灣,但如果將他驅逐出境,代表他不可能再返台,因此駁回他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之聲請。立委黃珊珊今(19日)質詢時指出,該通緝犯在台灣過得很好,不只登記成立公司,還開了銀行帳戶,認為洗防淪於空談。對此,金管會銀行局長莊琇媛證實,該通緝犯在8家銀行有開戶,已發函給各銀行做「回溯性清查」,並進行開戶控管。黃珊珊進一步追問,奧納德所開戶8家銀行難道沒有做KYC(認識你的客戶)?國際詐騙通緝犯竟然可以在台灣開戶,質疑洗錢防制淪為口號。莊琇媛回應,已請求各銀行要求對開戶者負面新聞做清查和控管,當時讓該名詐騙犯開戶,可能是因為資訊落差。
選罷法修法引發朝野激戰!立法院頻爆衝突爭什麼 3法修正重點一次看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6日上會排審「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綠委約在7點現身,國民黨堵住去路在走廊爆發推擠衝突,國民黨封鎖立院會議室,以1分鐘通過初審、3分鐘宣布散會。對此,民進黨團發布聲明,稱藍委惡意阻擋民進黨立委開會的行為是國會戒嚴,指控藍營沒收罷免權,將向立法院長韓國瑜提出抗議。兩派近期到底在吵什麼?帶您來了解關於選罷法、憲法訴訟法、財政收支劃分法三大修正法案。選罷法修法修什麼?吵什麼?11月20日排審的選罷法修正草案,由國民黨立委許宇甄等39人提出。許宇甄認為,現行罷免制度有「雙低」的缺失:成案條件低、通過門檻低,啟動罷免的程序太容易,造成政治動盪,針對現行選罷法第75條及第90條提出修正。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於12月16日,第三度審查攸關調整罷免門檻的罷免法修正草案,國民黨團為拚本會期內完成三讀,封鎖會議室、阻擋民進黨立委進入,並由國民黨籍召委徐欣瑩開會,火速宣布初審通過「罷免票須高於當選票」、「禁公布民調時間從十天減為三天」等提案,前後只花三分鐘便散會。國民黨團之所以力拚本會期內完成三讀,是因為法案有一個月的「冷凍期」,本會期又將延至明(2025)年1月21日,礙於立法院正、副院長韓國瑜、江啟臣將於明年1月18日前往美國參與美國總統當選人川普(Donald Trump)的就職典禮,故12月16日是選罷法修正草案欲闖關二、三讀,必須送出委員會的關鍵日,如此才來得及在協商冷凍期一個月過後(即明年1月16日),於本會期延會期限內處理完畢。選罷法修法 藍綠白三黨立場依藍營修法版本,第90條將增加罷免難度。修改重點為,罷免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超過被罷免人當選得票數,並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才算通過。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王鴻薇特別說明,此次修法並沒有提高「四分之一」的罷免門檻,而是希望基於票票等值,為避免出現「少數罷免多數」的情況,起碼比當初當選時的得票多出一票。民眾黨總召黃國昌表示,支持罷免連署加嚴的程序,但認為此時仍不適合更動罷免門檻。民進黨反對修法理由則是「門檻太高」。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說,如果罷免票要大於當選票,等於是「史上前所未見、最高、最難的罷免門檻」,就是滅了罷免權。財劃法修法修什麼?財劃法上次修法己是1999年,當時因為配合修憲、精省而讓中央政府擁有更多預算,但至今已有25年未修正,且地方行政區劃分變動已大,財劃法卻還停留在「2院轄市、22縣市」。但在野黨版本眾多。立委們共提出22個財劃法草案,交付財政委員會審查,藍版重點有「擴大統籌分配稅款規模」、「土地增值稅回歸地方」、「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公式統一」、「普通統籌分配稅款重分配」;白版重點為「直轄市及縣(市)稅課收入分成基礎劃一」、「擴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設置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委員會」。財劃法修法 藍綠看法11月6日送出財委會的財劃法修正草案,是以國民黨團版本為主,而國民黨在立院黨團的人數優勢下,僅花了3分鐘就讓財劃法修法完成初審,引爆朝野衝突。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的立場則是「財劃法一定要修」,最終版本不一定要依照國民黨的,可以再討論。民進黨則主張現行財劃法已照顧地方需求,並痛批藍白3分鐘暴力通過6612億的財劃法案,將中央可以支配的預算減成利157億,恐衝擊國防、社福、社宅等重要預算,摧毀國家財政。憲訴法修法修什麼?憲訴法主要是由藍委翁曉玲提案修法。重點是將大法官現有總額人數改為法定15人,提高憲法法庭的裁判的門檻,引爆朝野激辯。對比《憲法訴訟法》現行條文,翁曉玲提案修正,要將「現有總額」修正為「法定總額15人」,並將憲法法庭評議、判決門檻從1/2改為2/3,也就是說,要有10名大法官才能做成判決。憲訴法修法 藍綠白三黨看法民眾黨立委黃珊珊則主張9位大法官參與評議、8人同意即可作成判決,由於目前仍有8名大法官在任,只要正在審查的7位被提名人,有1人通過人事同意權,憲法法庭便可依現狀運作。不過黃珊珊強調,目前尚未定案。國民黨團副書記長王鴻薇表示,《憲法訴訟法》非常重要,因為不管《國會改革法》、《原住民組織條例》,對綠營而言萬物皆可釋鎮,若讓門檻太低,就是讓憲法法庭隨時閹割立院所有法案。民進黨主張反對修法。綠營吳思瑤認為,黃珊珊已經看到翁曉玲提出《憲訴法》修法版本引發民團、法界撻伐,才會釋放訊號,所以民進黨團必會爭取合作機會。
黃珊珊還可能投錯票?北市議員想起一件事這樣說
台北市議員詹為元今天指出,人難免有可能不小心投錯票,但立法委員投錯票不是小事,而且立委若不只一次投錯票,外界就難以接受,畢竟立委投票前,黨團都會先沙盤推演,再加上考試委員投票是記名投票,還會投錯票,就會讓選民起疑,是否有可能藉著「不小心投錯票」表達對特定人士的另類支持,例如投錯票的對象是昔日恩師、友人或同學、認識的長輩等等,而這些人也有請託,立委才藉著投錯票變相展現對這些投票對象的支持。詹為元說,回顧2018年台灣大學遴選校長,民進黨祭出「拔管」欲對付管中閔,吵得沸沸揚揚,時任內政部長葉俊榮冒著與層峰唱反調的風險,同意管中閔出任台大校長,黃珊珊就曾在臉書上PO文指「不愧是我大學的葉俊榮老師」。而黃珊珊今天投錯票的考試委員候選人柯麗鈴,就是葉俊榮的太太,也就是黃珊珊的師母。詹為元說,黃珊珊投錯票是不是與柯麗鈴曾是她的師母有關,他不知道,但就算真的與此有關,用「人情義理挺師母」還是有人會認為可以解釋的通,但不論如何,民眾黨團在今天的投票就是沒有團進團出,會不會因為民眾黨團有言在先,黃珊珊身為不分區立委無法投給特定對象,才投錯票?真正原因只能靠民眾黨團去調查,但這也是他認為身為立委卻投錯票,引用立委黃國昌所言「那你有什麼資格當立委」?他說,有媒體披露黃珊珊也曾替司法院長候選人、她的昔日大學同窗張文貞遊說,但此事的關鍵並非黃有無替人遊說,而是非綠支持者,看到媒體披露黃珊珊與張文貞關係,潛意識就會出現問號,擔心黃珊珊會不會在大法官投票又不小心投錯票?這才是問題核心,畢竟民眾黨內的對立似有日益嚴重跡象,藍營支持者更是原本就不太信任黃珊珊,尤其黃珊珊從政以來與許多不同政黨都曾經合作過,不少非綠選民對她的信任感仍不足,他建議黃珊珊投票時真的要格外小心,別再投錯。立法院近日進行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被提名人同意權審查,有媒體報導,指民眾黨立委黃珊珊接觸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希望遊說國民黨支持其大學同學、司法院長被提名人張文貞。黃珊珊受訪時則喊冤指顯然是造謠。因為提名大法官的是民進黨,民眾黨8席立委去遊說50幾席國民黨立委,這有可能嗎?她還說,民眾黨有自己的主體性,提出的法案都會有自己的版本,對於大法官也會有自己的立場,不需要見縫插針。
黃珊珊蓋錯票尷尬了! 民眾黨處罰出爐
立法院會今(17日)進行考試院人事同意權案投票,民眾黨立院黨團決議除被提名人柯麗玲、伊萬.納威外,均投同意。但民眾黨立委黃珊珊不慎多蓋了一次「同意」在柯麗玲的欄位,導致該張選票成廢票,黃也為此致歉;民眾黨團稍早表示,決議予以罰款新台幣五萬元,並自12月21日起暫停出席黨團會議2個月。民眾黨團稍早表示,針對今日黨團成員黃珊珊行使考試委員同意權時所引發的廢票爭議,黨團召開會議討論,會中經黃珊珊說明現場情況,全體成員均信任此次誤投之爭議,實屬無心之過,且不影響最終之結果。民眾黨團說,為貫徹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之紀律,並回應外界之疑慮,在黃珊珊結束說明離場後,其餘7位黨團成員依《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組織規程》第二十四條之規定,一致決議予以罰款新台幣五萬元,並自12月21日起暫停出席黨團會議2個月。
考試院正副院長及委員同意權 黃珊珊蓋錯票道歉
立法院今(17日)對考試院正副院長及考試委員被提名人同意權投票,台灣民眾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副總召吳春城及立委黃珊珊、張啓楷上午說明黨團投票意向,決定對被提名人柯麗鈴、伊萬・納威投下不同意票,但黃珊珊不小心重複對柯麗玲蓋下不同意與同意,她雖立即向立法院長韓國瑜反映但仍無法更改,只能把蓋錯的選票投入票匭,並對此表達歉意。黃國昌表示,黨團肯定民進黨政府針對考試委員提名,在徵詢、推薦、提名的過程,有廣泛徵詢社會意見,提名具跨黨派色彩人選;在經過充分討論、意見交換後,將對兩位被提名人投下不同意票。第一位是柯麗鈴委員,黨團認為柯委員在詢答過程中,對考試院業務表現陌生及不熟悉,酬庸色彩過於濃厚;第二位則是伊萬・納威Iwan Nawi委員,他在過往擔任考委期間,任內並未充分履行職責,因此民眾黨團將對兩位投下不同意票黃珊珊說,針對柯被提名人部分,黨團討論後認為,依據司改國是會議決議,未來法律專業人才考訓一元化的政策會是重中之重,但柯被提名人雖然學養經歷足夠,但其對於考試委員之使命認知,以及對於任職後的考試業務仍無完整擘劃,恐難當大任。黃珊珊表示,她必須致歉,進場投票蓋章時,因為先針對柯麗鈴、伊萬.納威蓋下不同意,但蓋其他同意票時,不小心又蓋到柯那一欄。現場她即向院長反映,請求補救,但依規定無法抽換選票,因此仍依規投入票匭。立法院今日對考試院的人事案投票結果,考試院正副院長被提名人周弘憲、許舒翔均同意票過半,順利通過立院審查;7位考試委員中,除被提名人、最高檢察署檢察官柯麗鈴在藍白合力封殺下落馬,其餘國際水利環境學院副執行長鄧家基、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專任教授黃東益、台灣海洋大學及中山大學榮譽講座教授邱文彥、前銓敘部常務次長呂秋慧、前考試委員王秀紅、現任考委伊萬.納威等6人均同意票過半。
考委人事案投錯票! 黃珊珊急道歉求補票無效
立法院今日針對考試院人事案的記名同意權投票,民眾黨團事先召開記者會說明投票立場,黨團將對柯麗鈴與伊萬.納威兩位被提名人投下不同意票。然而投票過程中,民眾黨立委黃珊珊卻投錯票,把柯麗鈴欄位的「同意」及「不同意」均蓋下去。事後,黃珊珊為此道歉,總召黃國昌被媒體問到此事,面色凝重,不發一語離去。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上午舉行記者會,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考試委員被提名人柯麗鈴酬庸色彩過於濃厚,考試委員被提名人伊萬.納威過去並未充分履行試委職責,民眾黨團做出一致決議,不同意她們出任考試委員,其餘人選則都會投下同意票。但投票時,民眾黨立委黃珊珊卻投錯票,不僅在柯麗玲部分投不同意,再去投其他同意時,又誤蓋了柯麗鈴的欄位,因此成了廢票。對於蓋錯票,黃珊珊說明,針對柯麗鈴被提名人部分,黨團討論後認為,依據司改國是會議決議,未來法律專業人才考訓一元化的政策會是重中之重,但柯被提名人雖然學養經歷足夠,其對於考試委員之使命認知,以及對於任職後的考試業務仍無完整擘劃,恐難當大任。黃珊珊道歉表示,剛剛進場投票蓋章,因為先針對柯麗鈴、伊萬.納威蓋下不同意,但蓋其他同意票時,不小心又蓋到柯那一欄。現場她即向立法院長韓國瑜反映,請求補救,但依規定無法抽換選票,因此仍依規投入票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