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東明
」 黃東明 通訊行 假車禍 屏東 性侵被重案改變的台灣/擋不住的恐怖追求者…半年內兩女遭噁男們殺害 終促成《跟騷法》
啃老男梁育誌於2020年10月28日勒殺鍾姓女大生,警方調查發現,梁男其實在該便道徘徊已久,他用步行的方式跟蹤女學生再伺機下手。相隔半年,屏東通訊行一名女員工遭假車禍擄殺,兇手也為長期跟蹤她的男子。憾事頻傳,終促成《跟騷法》在2021年11月三讀,並在2022年6月1日實施。2014年,「台大宅神」張彥文不甘與前女友分手,多次闖入女方住處求和,最後埋伏在女友通勤路線上,狠砍對方47刀致死。隔年,《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出爐,卻在一讀後胎死腹中。2018年,世新大學陳姓男大生死纏爛打學妹5年,長期追求不成在校園內持刀追殺學妹砍3刀。這時,外界想起停擺已久的《跟騷法》法案,2019年,內政部被立法院積極要求針對跟騷案做調查,卻因屆期不連續導致中斷。張彥文和死者交往期間經常出遊,私下卻是恐怖情人。(圖/報系資料照)2020年9月,啃老男梁育誌徘徊在住家附近偏僻的台鐵便道上,企圖跟蹤女大生、找到時機撲倒性侵,但因女方劇烈掙扎又尖叫,讓他失手;一個月後,他又多次踩點,甚至練習了繩結,這次強虜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上車,性侵後棄屍,還在台南東山、高雄阿蓮及大崗山等地來回搜尋棄屍地點伴屍19個小時、繞路200公里,消息震驚台馬兩國。2021年4月,屏東男子黃東明對兩個月前遇到的通訊行店員、小他27歲的曾姓女店員一見鍾情,相遇後多次藉故邀約均遭拒,曾女不堪騷擾報警,警方的告誡讓黃男心生不滿,竟製造假車禍撞傷曾女,再將滿身傷昏迷的曾女擄至空屋綑綁4小時,任由她傷重而亡。在通訊行上班、長相甜美的曾姓女子不幸被變態黃男跟蹤騷擾,最後慘遭毒手遇害。(圖/翻攝臉書)短短半年內接連發生台南女大生擄殺案及屏東通訊行女店員案,終於讓立院加快腳步,讓《跟騷法》在2021年11月三讀通過,並在2022年6月1日上路實施,明訂8種使人心生畏怖之跟蹤騷擾及恐怖情人行為,最重可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據警政署統計,《跟騷法》實施1年以來,共受理2724件跟蹤騷擾案件,逾8成以上案件在警察機關核發書面告誡進入刑事調查程序後,行為人就未再有騷擾行為,的確發揮約束成效。違反跟蹤騷擾保護令者僅26件;另涉及人身安全案件,建請檢察官聲請羈押者計53件,法院裁定羈押計24件。
黃東明擄殺通訊行女店長一審判無期 屏檢上訴二審仍逃死
屏東男子黃東明在2021年4月時,因為迷戀上29歲的曾姓通訊行店長,不顧對方已婚身分瘋狂追求,遭曾女拒絕,他由愛生恨竟然涉嫌製造假車禍擄人殺害,屏東地院去年8月判處無期徒刑,檢方指控黃手段兇殘,上訴要求改判死刑,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宣判出爐,指原審判決認事用法並無不妥,維持無期徒刑。判決書指出,2021年2月4日,被告黃東明前往屏東市某通訊行,辦理行動電話繳費等業務,對曾姓女店產生愛慕之意,多次續約門號、手機設定為由接近曾女及邀約被婉拒,曾女因遭受騷擾向警方報案,卻引發黃男不滿。同年4月2日,黃男先向不知情友人商借轎車,並在曾女上班的通訊行守候,等到她下班後開車尾隨,行經萬丹1號橋時,從後追撞製造假車禍,第一時間黃不顧曾女頭部重創昏迷,竟將人擄走關押在一處閒置民宅,最後逃離現場,曾女4個小時後傷重死亡。屏東地院調查,無期徒刑依法須執行逾25年始得假釋,現年56歲的黃東明屆時年逾8旬,再犯危險性明顯降低,尚無剝奪其生命而與社會永久隔離的必要,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屏檢則不服上訴,指出曾女遭黃男開車從後猛撞,導致身上多處骨折及撕裂傷,隨後又遭拘禁於空屋中斷絕生機,生命在極度痛苦中流逝,黃男把人命視為草芥,犯後毫無悔悟,泯滅人性,因此要求改判死刑。高雄高分院24日上午視訊宣判,黃東明因病住院,並未在螢幕前現身,法官依法照常宣讀主文上訴駁回,仍未定讞。
刑事實驗室1/「美女店長擄殺、旅館女屍」兇嫌狡猾 鑑識人員搶時效破案
近年犯案手法及型態日新月異,為提升鑑識量能,讓警方能在最快時間內掌握犯罪跡證,循線將歹徒繩之以法,屏東縣警察局投入千萬元經費,從去年開始在東港、里港、內埔、潮州、枋寮以及最南端的恆春分局設置「刑事實驗室」,讓鑑識人員在刑案現場採樣後,能夠就近、最速進行分析省去送件檢驗的舟車往返時間,日前發生在屏東、震驚全國的「美女通訊行店長遭擄殺案」及「旅館遭勒殺女屍案」均因鑑識迅速而鎖嫌犯破案,也是促成「刑事實驗室」加速設立的重大契機。以往發生在屏東縣的刑案,鑑識工作都得交到屏東市的屏東警察局本部去進行,由於屏東縣轄區南北狹長,光是海岸線就有136公里,光是資料往返就得耗費2、3個小時,而現在屏東縣各分局廣設刑事實驗室並配置鑑識人員,除少數如DNA等高階鑑定仍須送往刑事局化驗,其餘刑案的立即鑑識均可在地完成,加速了辦案的效率,這也是目前全國各縣市警局中的創舉。2021年4月,民風純樸的屏東市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假車禍、真擄殺甜美人妻」案件,當時55歲的黃東明迷戀29歲的曾姓通訊行店長,不顧對方已婚身分,屢次以續約門號、手機設定等理由藉機接近曾女並瘋狂追求,還對她毛手毛腳,女方多次拒絕,並向警方提告求助,沒想到黃男竟由愛生恨,痛下殺手。去年屏東市發生「假車禍、真擄殺甜美人妻店長」案件,鑑識人員在死者身上採集多處跡證,讓凶嫌黃東明的惡行一一還原,無所遁形。(圖/翻攝照片)黃男計畫多時,先向不知情友人商借轎車,並在曾女上班的通訊行守候,等到她下班後開車尾隨,行經萬丹1號橋時,從後追撞製造假車禍,第一時間黃不是將曾女送醫,竟然將人擄走關押在一處閒置民宅,還做出猥褻行為,最後逃離現場,任由曾女香消玉殞,惡行重大,屏東地院今年8月一審依殺人等罪宣判無期徒刑,家屬則打算上訴。這次事件與前一年發生的台南長榮女大生命案,2條人命催生了《跟蹤騷擾防治法》,去年11月立院三讀通過後,今年6月開始施行,讓民眾與警方在面對相關事件,都有相關法律可依循;而通訊行命案發生地的屏東,縣警局從去年起在東港分局成立南部首間「刑事實驗室」,日前也在其他5個分局同步設置,搭配鑑識中心派駐各分局的鑑識人員,希望在刑案發生的第一時間,就能透過跡證還原案情,提升檢警的辦案效率,將歹徒繩之於法。「對於鑑識人員來說,抓到犯嫌只是開始。」屏東縣警局鑑識科長許清桂說,以黃東明犯下的這起案件為例,他犯案前應經過縝密計畫,到案後還一度誤導警方辦案,加上偵訊時供詞反覆,相當狡猾,甚至辯解他因想救對方,才會開車載人離開現場,而曾女在被警方發現時雖然衣著完整,鑑識人員仍從死者身上的蛛絲馬跡找到線索,包括遭綑綁的方式、嘴唇上殘留的DNA等,都指向黃對曾女有非分之想,不僅殺人、還有強制猥褻的變態行徑,也就是靠著這些證據,才能讓檢方辦案、法官判刑有所本,讓犯嫌難逃法網。今年9月發生的旅社殺人案,邱姓犯嫌勒死女友後展開環島大逃亡,沒想到其中一枚關鍵指紋竟是在犯嫌車上的寶特瓶取得。(圖/翻攝照片)今年9月,一名46歲的林姓女子被發現陳屍在屏東火車站前的一處平價旅館,警方調查與她同時入住的70歲邱姓男友涉有重嫌,他供稱因為財務糾紛失手殺人,犯案後騎著女子機車逃亡,先到屏東火車站將機車及手機丟棄,又搭計程車到高雄鳳山火車站,再搭火車先逃往台東,隨後一路繞過整個北台灣到台中過夜,南返高雄又回到台中,逃亡3天跑了超過1300公里的里程。林女被發現時頸部有勒痕,嘴巴、鼻子都被膠帶貼住,鑑識人員仔細採證,再與外勤員警調閱監視器比對,確定邱男涉有重嫌,且邱男在案發前騎乘腳踏車來與林女見面,鑑識人員在腳踏車上的一個寶特瓶採集到邱男的指紋,也讓警方全力鎖定追緝,成為破案的關鍵之一,讓「環島大逃亡」的邱男束手就擒。許清桂指出,現今講求科學辦案,透過長時間專業人才的培訓、各類新式設備、數位科技的導入,已經大幅提升鑑識及分析證物能力,若能透過網路整合及設置據點來克服距離上的限制,在偵破各項案件,彙整各單位資料上,更能事半功倍,隨著刑事實驗室的廣設,配合派駐各分局的鑑識人力,就算是位於國境之南的屏東,不論是各類刑案或毒品取締,甚至是高齡人口的照護,都能派上用場。
殘忍擄殺甜美人妻 兇嫌黃東明遭判無期逃死
56歲男子黃東明,為了追求在屏東市通訊行上班的甜美人妻,不惜多次跟蹤騷擾,失敗遭拒後竟憤而在屏東縣萬丹鄉製造假車禍,將人妻撞傷後擄走,棄置在一處空屋內,趁機猥褻曾姓被害女子。隨後曾女被發現時已氣絕身亡死在空屋內。警方獲報循線逮捕嫌犯黃東明,檢方依殺人及強制猥褻等罪起訴。屏東地方法院審理,今天上午宣判,黃東明處無期徒刑,遞奪公權終身。曾女被害此案發生後,也促成「跟蹤騷擾防制法」立法頒布實施,在周春米等立委大力促成下,行政院在曾女告別式前兩天,提出草案版本,該法也在2021年11月19日立法院三讀通過,12月1日總統蔡英文簽署,並在今年6月1日正式實施。曾女被害此案發生後,也促成「跟蹤騷擾防制法」立法頒布實施,該法在2021年11月19日立法院三讀通過,12月1日總統蔡英文簽署,並在今年6月1日正式實施。(圖/報系資料照)檢警調查,56歲黃東明愛慕在屏東市某家通訊行上班的29歲曾姓女店長,從2021年2月間,開始多次假藉各種理由接近對方,已婚的曾女感到畏懼向警方報案求助。黃嫌遭拒後心生不滿,去年4月2日向朋友借來白色轎車,4月8日晚間10時許,尾隨騎車下班的曾女。曾女行經萬丹鄉時,黃嫌見四下無人猛踩油門衝撞,導致曾女頭部等處重創昏迷,黃嫌將曾女搬運上車後,載到屏東市某間空屋內,趁機猥褻曾姓被害女子,直到曾女氣絕身亡,讓家屬悲痛萬分。警方循線逮捕黃男,屏東地檢署偵結提起公訴,檢察官痛斥凶嫌犯後飾詞狡辯,態度惡劣至極,建請法院依殺人及強制猥褻等罪從重處刑。判決指出,合議庭認被告所犯殺人罪部分,倘僅處以10至15年有期徒刑尚屬過輕。另考量被告已56歲,而無期徒刑依法須執行逾25年,始得假釋,如判處被告無期徒刑,足使被告與社會長期隔離至其年逾8旬,縱經假釋出監,再犯危險性已顯著降低,尚無剝奪其生命而與社會永久隔離之必要,以量處無期徒刑為適當。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黃東明犯強制罪,判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又犯殺人罪,處無期徒刑,遞奪公權終身,合併執行無期徒刑,遞奪公權終身。
假車禍擄殺甜美人妻 黃東明遭判無期徒刑
去年4月屏東發生一起駭人的「假車禍、真擄殺甜美人妻」命案,55歲黃東明追求29歲曾姓人妻不成,竟將她綑綁空屋內斷其求助機會,還親吻她後任其死亡,案經屏東地院審結後,法官25日依妨害自由、殺人等罪判黃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據悉,黃男偵訊時避重就輕、說詞反覆,還聲稱有躁鬱症須吃藥,甚至裝傻、故意繞路唬弄,對此,曾女家屬相當擔心黃會以「患有精神疾病」躲避刑責。檢方認為,黃姓被告犯後飾詞狡辯,態度惡劣至極,建請法官從重量刑,以示懲儆。黃東明因愛慕某通訊行曾姓女店長,竟不顧曾已婚身分,多次藉口門號續約、設定帳戶等理由,接近、騷擾曾女,對此,曾女不但次次拒絕還向警方提告追訴,不料黃因此由愛生恨。去年4月2日,黃向不知情的友人借用小客車後,8日22時35分許,開車前往曾女上班的門市,等到曾女下班要騎車回家時,便一路尾隨,而跟到萬丹鄉1號橋時,黃突然開車撞曾女,導致曾女人車倒地、頭部膝部都受外傷並陷入昏迷。黃見狀後,趕緊將曾女擄上小客車後座,並載往屏東市區某空屋處,隨後將曾女綑綁在屋內,完全斷絕她向外求助的機會,且還趁機親吻曾女的嘴唇後,任其死去。
屏東人妻擄殺曝法律漏洞 莊瑞雄爆每年7600多件跟騷案
屏東男子黃東明因追求在通訊行女店員不成,涉嫌擄殺女店員,引發朝野各界對久未能立法的「跟蹤騷擾防制法」(跟騷法)關注;立委莊瑞雄驚爆,全台灣這種跟蹤騷擾案件,平均每年高達有7600多件,每一個案件的當事人,心理都承受外人難以想像的壓力和恐懼,為杜絕跟蹤騷擾 ,會全力推動「跟騷法」通過。立委莊瑞雄表示,會加速「跟蹤騷擾防治法」立法。(圖/報系資料照)莊瑞雄說,以日本為例,這種恐怖情人的暴力行為,將近有8成在前期都有跟蹤、騷擾情形。他說,雖然這種情況的加害人,因為初期情形並不嚴重,不管是認定上、還是防範上,都會增加警力負擔,但是人民安全才是最重要的事,誰都不樂見任何一個不幸的意外發生。莊瑞雄表示,對於被騷擾者的協助,政府要發揮最大的作用,而對於跟蹤者的制裁,更必須要用最嚴密的方式介入,讓大家安心生活。他認為,政府責無旁貸,相關單位絕不應為了擔憂業務增加而怠於法令修訂。莊瑞雄指出,目前「糾纏行為(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已至送到行政院審查階段,亦曾召開公聽會,12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已再次要求相關單位加速推動專法通過。他強調,會盡力促成三讀通過,法律保障更完整,使警察獲報後能立即且有效地介入,讓公權力得以即時處理,確實保障民眾安全。
屏東甜姐兒遭擄殺!妹求目擊者出面:別讓死變態用精神病逃過刑責
屏東縣一名在通訊行上班的29歲曾姓女子,因為拒絕一名男子黃東明的追求,慘遭他開車撞上後擄走殺害。曾女親友在網路上公開徵求目擊者和行車紀錄器,希望能搜集證據,不要讓兇手以精神病為由逃過刑責。(圖/翻攝臉書)據瞭解,黃東明在通訊行對剛新婚1年的曾女一見鍾情,展開熱烈追求,而且2、3月時直接跟蹤曾女並騷擾她,讓曾女選擇報警處理。但屏東警方依法僅能以口頭告誡,無法申請保護令,而這個結果最終導致黃男更加囂張。雖然警方接獲曾女報案後曾對黃男開罰,也在曾女上班的通訊行門口設簽巡簿,但這些動作並未對黃男起到任何嚇阻作用。(圖/宋岱融攝)曾女4月8日下班後原本要騎車回家,但黃東明開車從後方撞倒她、將她強押上車,載至位於屏東縣萬丹鄉水源街附近的空屋。4月9日上午6時許黃男自行投案,警方找到曾女時,她已成為一具冰冷遺體。(圖/翻攝臉書)曾女的親友昨(12日)PO出事發的大昌路一段照片,公開徵求4月8日晚間10:30分至10:45分的行車紀錄器影片或目擊者。她表示這段期間有一輛計程車、機車經過,該路段也有工廠,希望這些人能出來作證,「我們不會怪你,我們只是希望別讓死變態用精神病逃過一切!拜託!我真的求你們!幫幫我!他害死了我姊,拜託不要讓他逃過刑責!好嗎?」(圖/翻攝臉書)
癡漢殺人妻1/啃老噁男盯上通訊行甜美人妻 縝密設局擄殺計畫曝光
屏東市無業男子黃東明因愛慕在通訊行上班的甜美人妻曾姓女店員,伸鹹豬手還屢次跟蹤下班,被害人報警提告仍未能阻止其變態行為;黃嫌竟以製造假車禍方式,導致女店員被撞飛頭部受創昏迷,再將她拖進空屋疑因延誤就醫死亡;黃嫌已遭法院收押,被害人生前是否曾遭侵犯仍待鑑定,死者母親接受本刊記者訪問時痛斥,「女兒被兇嫌騷擾,遇到這種事真的沒辦法躲,希望司法能重判」。警方調查,未婚的無業男子黃東明(黃男、55歲),今年2月5日至屏東一間通訊行詢問手機業務,見服務他的曾姓女店員(曾女、29歲)長相甜美,竟伸鹹豬手撫摸曾女手部,曾女出聲喝斥,黃嫌悻然離去,自此未再踏進通訊行一步,但卻開始暗中跟蹤曾女。曾女的丈夫聞噩耗,步履蹣跚傷心地穿越棄屍小屋小巷弄認屍。(圖/讀者提供)警方發現,黃男早在4月5日就先向友人借了自小客車,然後連續3天駕車跟蹤曾女下班,他發現萬昌路一號橋附近每到深夜人車相當稀少,4月8日晚間10時許曾女下班後,黃男尾隨在後,然後開車擦撞曾女機車,結果因為撞擊力道未拿捏好,險些將曾女撞進大排水溝內,曾女因安全帽噴飛,重摔在地,頭部受創昏迷,黃男於是將癱軟的曾女抱上車,後方民眾目擊報警。事發後,曾女親友在臉書社團PO文急尋,警方獲報調查,晚間11時先在民學路尋獲黃男所開的肇事車輛,聯絡車主得知借給黃男使用,警方趕赴黃家撲空,翌日上午6時40分許,黃嫌竟主動至民和派出所向警方投案,但遲遲不肯說出曾女下落。才與妻子新婚1年,曾女的丈夫將一套白色婚紗禮服交給李姓禮儀師,盼愛妻能「漂漂亮亮的離開」。(圖/讀者提供)警方從曾女手機最後發話及黃男棄車位置,動員大批警力展開地毯式搜索,後來在距離黃男住家50公尺遠的一處空屋地上發現地上有拖痕,果然在後方小屋尋獲曾女,但曾女已不幸死亡。警方發現,心思縝密的黃男在案發前,早就鎖定住家附近閒置20多年的空屋,因為他身高僅160公分、體重60公斤,當晚就將曾女以拖行方式拖進空屋後方的小屋藏匿,檢警不排除黃男曾對曾女意圖猥褻或性侵,待鑑定報告出爐即可確認。
癡漢殺人妻2/事先拔除行車紀錄器 變態男殺人稱躁鬱誆遭警刑求
屏東1名無業男子黃東明(黃男、55歲)因愛慕在通訊行上班的曾姓甜美人妻(曾女、29歲)遭拒絕,竟在4月8日深夜設局假車禍將曾女撞倒後抱上車,然後棄置空屋導致延誤就醫死亡,令人髮指殺人行為震驚全國。狡猾的黃男在案發前就先拔除借來的汽車行車紀錄器,在警方偵訊時,供詞反覆答非所問,誤導警方辦案,還試圖以「自首投案」減輕罪刑,並謊稱有躁鬱症,遭警方刑求,一連串的推罪卸責動作,讓警方拳頭都硬了,怒批「可惡至極」!警方在案發當晚11時先在民學路尋獲黃男所開的肇事白色自小客車,聯絡車主得知借給黃男使用,警方趕赴黃家撲空,翌日上午6時40分許,黃男竟主動向警方投案,但遲遲不肯說出曾女下落,還辯稱:「我把她載走是想救她」。黃男早就勘查好地形,在駕車撞飛曾姓女店員後,將曾女拖拉到附近的廢棄空屋中,地上拖痕(黃框處)清晰可見。(圖/讀者提供)由於黃嫌不願說出曾女下落,警方最後根據曾女最後發話位置和黃嫌棄車地點,展開地毯式搜索,當時黃嫌離譜地在派出所呼呼大睡,警方最後在離黃嫌住處50公尺遠的空屋後方小屋尋獲曾女遺體。據了解,黃嫌在警方偵訊時相當狡猾,供詞反覆,還告訴借他車的友人,如果有警察上門就說「車子被偷」,甚至將行車紀錄器拔除,自己和曾女的手機也關機,試圖以「自首投案」減輕罪刑,對於警方問訊答非所問,謊稱有躁鬱症,誤導警方辦案。而黃男沒請律師卻質疑警方拘捕程序違法,還稱遭警方刑求,聲請法院「提審」遭駁回,因涉犯下殺人重罪,且有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遭法院裁定收押禁見。在通訊行上班、長相甜美的曾姓女子不幸被變態黃男跟蹤騷擾,最後慘遭毒手遇害。(圖/翻攝臉書)
癡漢殺人妻3/甜美人妻被噁男衣物蓋臉 兩眼直瞪疑是死不瞑目
在屏東市1間通訊行上班的曾姓人妻(曾女、22歲),因服務親切、長相甜美,卻遭無業男子黃東明(黃男、55歲)求愛不成,以製造假車禍方式抱上車後載走,雖警方在14小時在距離黃男住家50公尺的空屋後方小屋尋獲曾女,但已成冰冷遺體,警方透露,曾女當時身穿粉紫色套裝制服,衣著完整,手、腳有擦傷、後腦杓有血跡,但詭異的是,曾女疑死不瞑目,雙眼直瞪前方,黃男還用自己的外套覆蓋曾女臉部,深怕曾女冤魂找上門。4月8日晚上,曾女被黃嫌製造假車禍抱上車載走,目擊者報案後,曾女親友曾在當地臉書社團PO文急尋人,翌日上午6時40分,黃嫌投案,卻不肯交代曾女下落,警方根據曾女手機最後發話及黃男棄車位置,動員大批警力展開地毯式搜索,後來在距離黃男住家50公尺遠的一處空屋地上發現拖痕,往後尋找,在後方小屋尋獲曾女,但遺憾的是曾女已明顯死亡,一旁還有她被摔碎的手機及皮包。黃男預謀撞飛曾女後,將曾女拖拉進附近的廢棄空屋中痛下殺手,鑑識人員從棄屍小屋中拿出死者的皮包。(圖/讀者提供)據了解,曾女當時身穿粉紫色套裝制服,衣著完整,手、腳有擦傷、後腦杓有血跡,但詭異的是,曾女臉部卻被黃男用外套覆蓋,警方掀起衣物時赫然見到曾女疑因死不瞑目,兩眼直瞪前方;曾女丈夫聽聞噩耗前往小屋,見失蹤整晚的愛妻已成冰冷遺體,當場放聲痛哭,夫妻情深卻天人永隔,令在場的警方也為之鼻酸。黃男因涉犯下殺人重罪,且有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遭法院裁定收押禁見,檢警懷疑被害人恐遭嫌犯猥褻或性侵害,目前等待解剖結果確認真正死因。雖然警方接獲曾女報案後曾對黃男開罰,也在曾女上班的通訊行門口設簽巡簿,但這些動作並未對黃男起到任何嚇阻作用。(圖/宋岱融攝)
癡漢殺人妻4/噁男個性「一言難盡」 鄰居:做案前他露出一抹邪惡笑容
涉嫌殺害通訊行曾姓人妻(曾女、29歲)的嫌犯黃東明(黃男、55歲),即便已年過半百,但不僅未婚還長期無業在家當啃老族,個性怪異,不僅家人也受不了,相繼搬離,讓他獨居,本刊記者訪查曾和黃嫌發生過牆壁修繕問題的鄰居時,鄰居也搖搖手感嘆:「一言難盡!」還有鄰居透露,黃嫌當天做案前,徒步鄰居店前時,以往表情冷漠的他竟露出一抹邪惡笑容,沒想到當晚就犯下令人髮指的殺人行為,如今回想令人毛骨悚然!本刊調查,黃男的父親是國中退休老師,一家5口原居住在屏東水源街透天厝,黃男無業在家當啃老族,黃父去世後,性情古怪的黃男曾發生無端搭訕女路人行為,也曾和鄰居因牆壁修繕問題互告傷害,家人因受不了他的個性,相繼搬往他處,剩黃男獨居該處。黃男投案後,一度故意誤導警方辦案,最後警方在曾女手機發話及黃男棄車位置附近展開地毯式搜索,才在廢棄空屋中找到曾女的遺體。(圖/讀者提供)黃男的一名鄰婦表示,黃男個性怪異,喜歡種植花草,曾向她炫耀買過一盆3000元的花,抽著要價1萬元的電子菸,也曾揚言要檢舉住處對面水公司的樹木未修剪;記者趨前詢問和黃嫌因修繕問題互告傷害的男屋主時,該名鄰居搖搖手不願受訪,僅表示「一言難盡」,似乎道盡黃嫌古怪個性令人受不了。有鄰居也透露,平常看到黃男時,他表情冷漠,從未與人點頭問好,但案發當天下午,他卻異常露出一抹邪惡笑容,看到黃男殺人的新聞,才得知原來他竟是幹下令人髮指的殺人行為,回想起來令人毛骨悚然!警方前往黃男家進行蒐證,鄰居均表示黃男個性古怪、劣跡「一言難盡」。(圖/讀者提供)
擄殺屏東甜姐案 周春米致歉:本會期完成「跟騷法」立法
屏東男子黃東明因追求在通訊行女店員不成,涉嫌擄殺女店員,引發朝野各界對遲遲未能立法的「跟蹤騷擾防制法」(跟騷法)關注;執政黨立委周春米表示,「面對鄉親最悲憤的痛,我們低頭抱歉,面對鄉親最卑微的請求,我們沒有理由再拖延」,「跟騷法」要在本會期迅速完成立法,她也會提案完成審議,避免憾事再發生。立委周春米表示,會加速「跟蹤騷擾防治法」立法。(圖/報系資料照)周春米說,這兩日最大憾事,就是屏東鄉親遭跟蹤騷擾者加害,被害人何其無辜,家屬悲痛無以復加。她說,昨日下午到靈堂致意和慰問,家屬最大的心願,就是希望「跟騷法」趕快完成立法程序,以慰被害人在天之靈。周春米指出,上屆立法院曾就「跟騷法」進行審議,只是有關「跟蹤騷擾」的定義和範圍,除了因愛戀追求衍生的跟蹤騷擾外,鄰里檢舉、債務糾紛、媒體跟拍和網路酸民,若都要落入跟蹤騷擾範疇,恐非警察執行勤務所能負擔,也會衍生警察「查水表」惡名。周春米說,日本在2000年通過「騷擾防治法」,2017年又修正法案,從愛戀糾纏擴充到「在居家徘徊」、「無視拒絕仍對被害人的社群網站傳送訊息」等等。她認為,若我國立法無法ㄧ次到位,將全部跟騷的態樣納入,則應該先將最急迫的保護,聚焦在防治愛戀追求衍生的性別暴力,授權警察在被跟騷人報案後,可以即時對跟騷者採取制止等作為。周春米強調,至少讓跟騷者知道政府已有介入與調查,有所節制和約束,這是當務之急,也是對被跟騷人最實際的保護作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