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昇勇
」驅離太陽花學運被告《殺人未遂》 前北市警局長黃昇勇無罪確定
「太陽花學運」衍生的「323占領行政院」驅離衝突,前台聯立委周倪安控告前台北市警局長黃昇勇殺人未遂等罪,而黃下達的驅離命令,都被審理的各級法院認定是依法令所為,有阻卻違法事由,判他無罪,周女提上訴,因不符合《刑事妥速審法》規定,遭最高法院駁回確定。周倪安是委由尤伯祥律師提自訴,2014年3月23日她擔任立委與民眾到行政院院區靜坐抗議,隔天凌晨時任北市警察局的黃昇勇,為執行上級長官指示天亮前完成淨空行政院的任務,竟悍然命在場警方攻堅,違反兩公約。周表示,員警從事違法、暴力的鎮壓,發生眾多群眾流血、負傷與送醫的同時,黃昇勇不予以制止,反而仍限時淨空、強制驅離命令,員警也毆打她的頭、用腳踹踼她的胸部及腿部,黃昇勇須負殺人未遂及重傷害未遂等刑責。一二審都認定,《集會遊行法》規定行政院屬於禁制區,是立法者以法律明文規定禁止,沒有與國際公約規定牴觸,況且為了避免攜帶油壓剪、鐵橇等器械的民眾失控,警方決定進行強制驅離屬適法的行為。歷審指出,黃昇勇依權責指示所屬各分局長執行驅離任務,應符合比例原則,而對於驅離方式、細節則係由各分局長按現場狀況決定,並非由其直接指揮,也沒有下達「限時驅離」命令,周女舉證無法證明黃犯罪,判決黃昇勇無罪。周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一二審都判決無罪提起上訴的理由,須以原判決適用之法令牴觸憲法、違背司法院解釋、違背判例,周女上訴理由不符合速審法規定,判決駁回、黃昇勇無罪確定。至於周倪安自訴時任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長江宜樺、警政署長王卓鈞、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殺人未遂等罪部分,台北地方法院已辯論終結,訂於今年9月15日宣判。
【董哥真心話】董智森:人民保母慘淪政治出氣筒
二○一七年四月,台灣民意調查基金會公布「台灣人對政府官員的感覺」全國性民調,結果有七成四的民眾對警察有好感,法官最不受信任,只獲得二成四;今年五月,遠見雜誌民調顯示,有七成六五的民眾信任警察。豈料,今年七月,鐵路警察李承翰在列車上處理逃票糾紛,竟遭乘客殺害;今年八月,汐止勇警薛定岳為了追酒駕騎士撞上分隔島傷重不治。短短兩個月,兩名警察因公殉職,令人鼻酸。回顧五年半前的太陽花學運,維護治安及秩序的警察,數度與抗爭者衝突,抗爭者詆毀警察是國家暴力、是馬英九走狗,當時轄區中正一警分局長方仰寧遭抗爭者提告四十六次,其他包括前台北市警察局長黃昇勇、前警政署長王卓鈞、前行政院長江宜樺,以及前總統馬英九,至今官司未了,仍在跑法院中遭到霸凌。當年媒體無恥的一面倒,「黑警」成為時尚,年輕人也將攻擊警察當成流行,他們包圍中正一警分局,嗆方仰寧「下流、下賤、無恥」。方仰寧提告後,二審法官蔡聰明、崔玲琦、郭豫珍竟判帶頭的洪崇晏等人無罪。警察被黑了這麼多年後,如今從民調來看,終於獲得民眾的好感。反而曲判的法官遭到唾棄,顛倒是非的太陽花這群人,也成了笑柄,只有林飛帆、吳濬彥、薛呈懿等學運人士進入民進黨。最近接任民進黨青年部主任的吳濬彥,當年是警政署潑潻要角,現在竟然做了民進黨發言人。至於香港的反送中行動,把「黑警」發揮得淋漓盡緻。抗爭者說暴警藉機性騷擾,馬上有數十名女生出面指證;又說八月十一日警察打瞎抗議女孩的眼睛,進而兩次癱瘓機場。奇怪的是,宣稱被警察打瞎眼的女孩不提告,也不准醫院將醫療診斷書交給警方,有這麼害怕真相?英國駐港總事館雇員鄭文傑赴大陸後失聯,家屬出面控訴,因為鄭文傑挺反送中才被捕,英國外交部也發文聲援。大陸深圳羅湖警方則對外說明,鄭文傑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嫖妓規定,遭行政拒留十五天,且因鄭文傑請求才未通知家人。家屬再用臉書回擊警方「捏造罪名,是個笑話。」但鄭文傑獲釋回港至今不曾公開澄清,難到他是被逼嫖妓嗎?話說港警處理抗爭很暴力嗎?歐美和聯合國擺出高傲態度批評香港,諷刺的是,美國出動國民兵發射塑膠彈處理群眾抗爭;英國則放催淚彈大肆逮捕;法國更以坦克車、催淚彈與塑膠彈伺候。對了!法國前一陣子的黃背心運動,截至八月初已造成十一人死亡、二十四人失明,怎不見這些高尚的白人出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