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穎
」 柯文哲 黃帝穎 民進黨 林智堅 論文分析「柯文哲至少2次收賄」 律師:難逃最重無期徒刑罪名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遭延押,鏡週刊今(5日)報導指,檢廉查出柯在市長室收受沈慶京1500萬元賄款。對此,律師黃帝穎表示,近10年貪污判決,只要行賄罪被告認罪,收賄被告均重判,無一例外。黃帝穎分析,柯文哲至少2次收賄犯行,在法律上難逃最重無期徒刑的違背職務收賄罪;黃帝穎提到,第一次是朱亞虎認罪行賄210萬元,「近10年貪污判決,只要行賄罪被告認罪,收賄被告均重判,無一例外。」黃帝穎指出,第二次是柯文哲在市長室收賄沈慶京1500萬元,「檢廉破解柯文哲USB小沈1500是1500萬元現金,並循線查出柯文哲收賄1500萬元的時間及地點,證據足以說服法院裁定延押柯文哲,更載明在裁定理由。」最後,黃帝穎更提到,柯文哲拒絕提訊及「橘子」許芷瑜潛逃都成延押理由,因柯文哲指示橘子潛逃的筆跡鑑識還原,「足證柯超前部署串證滅證,如同必須羈押的鐵證。」針對鏡週刊報導,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痛批,講話要負責任,如果北檢與鏡檢合作關係這麼密切,就趕快按照鏡檢所寫的起訴,為何現在還要延押柯文哲,請問還在等什麼。前北市府發言人、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則怒斥,不要羞辱柯文哲,用抹黑未經證實,捏造的事實來羞辱一個戮力從公的公務員。
柯文哲不抗告!律師點出理由2大矛盾 曝「不為難法院」背後含意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羈押禁見,其委任律師今(9日)證實,柯文哲曾向庭上陳明不願讓法院有所為難,且如遭羈押,不願抗告,之後律見時再次確認,對方仍表示不願提起抗告,基於尊重當事人意願,因此不再抗告。對此,知名律師黃帝穎認為柯文哲的理由有2大矛盾,直言不抗告只是他的「下台階」。柯文哲律師聲明指出,柯文哲庭前即明白表示,其曾向庭上陳明,不願讓法院有所為難,且如遭羈押,不願抗告,請檢察官於此2個月羈押期間內,窮盡一切調查義務,他也會盡力配合調查,經律見後再次確認柯文哲不願抗告,故基於尊重當事人之意願,不再抗告。不過,黃帝穎今日下午在臉書發表看法,指柯文哲不提抗告的理由有2大矛盾,首先他如果認定北院羈押裁定明顯「認事用法」違法,應依法提出救濟並由高院審理,然而對方卻選擇不抗告,這才是明顯自相矛盾。黃帝穎進一步指出,柯文哲以「不為難法院」作為不抗告的理由,但民眾黨全黨上下連日攻擊司法不公,現在阿北卻不願提抗告,不只說法自相矛盾,還明顯表裡不一,所以他認為「不抗告只是柯文哲評估抗告勝算渺茫的下台階」。另一方面,民眾黨表示,柯文哲選任辯護人聯合聲明中提及「不願讓法院有所為難」,已充分顯現柯即便面對北檢濫權偵辦,他仍會全力配合調查,也讓司法公正性同時受到檢驗。民眾黨強調,既然柯文哲已聲明他放棄抗告全力配合調查,就請司法單位秉持勿枉勿縱、無罪推定、公平審理之基本精神,儘速釐清真相。
傳神秘USB驚見「小沈1500」 律師揭2方式查證:柯抗告勝算渺茫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案,近日遭媒體爆料住家搜出關鍵USB隨身碟,內容赫見「2022/11/1小沈1500沈慶京」,讓外界不禁懷疑他和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是否有金流往來;北檢對此表示不予置評。律師黃帝穎表示,柯文哲和沈慶京之間的1500究竟是什麼?可透過2方法查證,並直言「柯文哲如想提抗告,勝算渺茫!」「柯文哲與沈慶京的1500是什麼?美金?台幣?」黃帝穎認為,這個問題可以透過2個方式查證,首先是比對金流及海外資產,「檢廉若查扣到記載沈慶京1500的柯文哲USB,當然會查1500金流,但如果要查海外資產或虛擬貨幣,則需更多時間查證比對。」黃帝穎進一步指出,第2種方式就是策動沈慶京轉污點證人,因為沈慶京涉嫌行賄罪,相較收賄最重無期徒刑,行賄罪的刑責其實輕很多,較有法律上誘因,例如交保、緩刑,策動轉為污點證人,「行賄者清楚自己支出成本行賄官員及民代的金流,如轉為污點證人,將有助查明1500及其他不正利益。」律師認為,目前京華城案的4名共犯,包括沈慶京、應曉薇、彭振聲、吳順民,日前提起抗告均被高院駁回,全部羈押確定,「柯文哲如想提抗告,勝算渺茫!」
柯文哲「無保請回」北檢確定提抗告! 法界分析:面臨2大挑戰
京華城容積案延燒多天,民眾黨主席柯文哲31日遭台北地檢署向台北地方法院聲押,羈押庭則於1日晚上8時準時召開,法院後於2日凌晨3時許宣布柯文哲無保請回。對此,北院指出,目前事證顯示柯尚未達「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程度,不符合「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因此裁定無保請回。北檢也立即表示對於柯無保請回等結果會提起抗告。律師黃帝穎則分析,無保裁定後續至少有2大挑戰。北院表示,該案爭點在於110年9月9日都委會第783次會議決議中,外加20%之容積獎勵,使總容積率由560%提高至672%一事(下稱系爭20%之容積獎勵),以及基於該會議決議所衍生的:一、臺北市政府以110年11月1日府都規字第11030520111號公告核定之都市計畫所外加20%之容積獎勵、二、111年10月18日臺北市都發局所核發之建照,客觀上是否合法,以及被告主觀上是否明知其為違法而仍為指示。北院強調,按羈押要件中所稱「犯罪嫌疑重大」是指很有可能如此、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程度。就爭執20%容積獎勵,客觀上確有違法之情形,有監察院糾正案文在卷可稽,即不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4條」,也不符合「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蓋與都市更新性質不同),以及不符合公益性、對價性。北院說明,本案關鍵在於被告是否明知都委會將以形成違法決議之方式圖利京華城,或被告是否明知系爭20%之容積獎勵係屬違法。然而,被告並非都委會之與會人員,而無從直接知悉開會情形,自身亦無相關專業,則其主張其信賴形式上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以及具相關專業之彭振聲之意見,尚非無據。此外,北院指出,本案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依目前卷證資料,就檢察官所提出之事證,尚存有其他合理解釋空間,綜加計該等事由,亦尚未達前述「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之程度,故尚不能認被告就彭振聲、應曉薇等人主導都委會形成違法決議之行為已有所知悉或指示,或被告明知系爭20%之容積獎勵係屬違法,而不能認被告主觀上有明知違法(此為圖利罪及受賄罪之共同要件)之情形,應認聲請人就羈押要件中「犯罪嫌疑重大」之要件,其釋明尚有不足。結果一出,北檢收到不少批評聲浪,並立即表示對於柯無保請回等結果會提起抗告。黃帝穎則分析,無保裁定至少有2大挑戰:1 前副市長彭振聲稱柯文哲交辦,北院裁定竟認不算涉嫌重大,違反經驗法則北院裁定柯文哲無保的主要理由,是柯文哲未出席圖利京華城案的都委會決議,不算涉嫌重大,因此只裁定收押彭振聲,但彭振聲在市議會京華城調查小組已陳稱「市長交辦」,共犯已明確指證,北院仍認定不構成涉嫌重大,違反經驗法則,無保理由經北檢提起抗告後,將面臨挑戰。2 實質影響力是否雙標?高院在鄭文燦聲押抗告裁定,留下了卸任市長仍有「實質影響力」見解,發回後鄭文燦裁定收押。柯文哲案的抗告也會到高院,同樣是卸任市長,柯文哲更是現任黨主席,會沒有「實質影響力」?這是司法是否雙標的挑戰。
黃珊珊正式告會計師!律師分析端木正這句「有備而來」 曝柯文哲最慘下場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近日陷入總統大選政治獻金「假帳」疑雲,民眾黨指控會計師端木正漏報單據、自行調節帳務,導致金流申報不實。時任柯文哲競選總幹事黃珊珊、民眾黨發言人吳怡萱原定今(14日)上午赴北檢提告,因檢調搜索延後。據悉,黃珊珊稍早已請辭黨職,並於今天下午3時赴北檢按鈴控告端木正。針對總統大選政治獻金假帳風波,民眾黨12日舉行記者會公布自行調查結果,指稱是會計師端木正漏報、誤報1817萬;端木正也發出聲明,強調「本所會計師提供之簽證服務,均依法令規定處理」,相信監察院及檢察署會還會計師清白。據了解,黃珊珊與吳怡萱原定今日上午到台北地檢署提告,最後僅吳怡萱現身,指今早調查局人員直接前往台玻大樓(民眾黨部、木可公關所在地)進行搜查,所有人員都在配合調查搜索中,因此提告的部分還在整理資料,所以要延後。稍早黃珊珊已請辭中央委員,並於下午3時赴北檢按鈴控告端木正。2024總統大選時任柯文哲競辦總幹事、民眾黨立委黃珊珊下午赴台北地檢署按鈴申告會計師端木正。(圖/黃耀徵攝)對此,律師黃帝穎在臉書發表看法,報載檢調搜索木可公司、會計師事務所,搜索票是檢察官提出初步證據說服法官有搜索必要,以即時保全證據,法官裁准搜索票後,才看得到檢調兵分多路執行搜索扣押。黃帝穎認為,端木正在聲明第一段提及「相信監察院及檢察署必能詳盡調查相關證據並釐清真相,以還會計師清白。」顯示對方應該是有備而來,如今柯文哲大動作提告,如果最後敗訴,恐怕會吃上誣告罪官司,最重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直言憲法法庭上半場藍白敗象已現 律師:只剩黃國昌扯政治口水
憲法法庭6日就國會改革法案進行言詞辯論,上半場已結束。對此,律師黃帝穎表示,憲法法庭上半場藍白敗象已現,對擴權法案毫無憲法招架能力。他指出,憲法法庭今天辯論,上午場藍白已慘不忍睹,只剩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扯「綠能你不能」等政治口水,完全擋不住「擴權違憲」的普世價值方向,藍白敗象已明,他也點出三大重點。第一,黃帝穎指出,「法律專家意見及法庭之友意見書一面倒認定擴權違憲」,上午開庭,憲法法庭專家意見由台大法律系教授張文貞及政大法律系教授林佳和出具意見書,對「擴權法案」的立法程序及實體內容均指出違憲,法庭之友意見書,也絕大部分指出擴權違憲。第二,黃帝穎續指,「藍白擋不住法界通說認定擴權違憲」,全國各大學法律系教授等123位法律學者連署聲明,針對擴權法案「程序瑕疵與內容違憲」。全國律師聯合會聲明「未經實質審查,更未有實質審議,即強行進入院會表決,這不僅傷害台灣作為民主國家的根本,亦違背民主憲政及民意政治基本原則。」此外,黃帝穎說,台北律師公會聲明「立法程序斲傷台灣作為民主國家的根本。」超過400位律師連署直指「除了是否符合憲法有諸多疑義,亦有不少自我矛盾之處,未來在適用上勢必發生許多爭議與問題,更引發侵害人民基本權利之重大疑慮。」 法界通說擴權違憲。最後,黃帝穎指出,「藍白擋不住美國歐洲對國會擴權的強烈質疑」,美國在台協會前處長司徒文、楊甦棣等30位國際學者聯合聲明,直指藍白擴權法案「超越國際各憲政民主國家的規範,顛覆法治理念、違反程序正義。」黃帝穎表示,在台投資超過700億美元的「歐洲商會」對藍白「藐視國會罪」提出警示。國際媒體英國「經濟學人」智庫重批「國會擴權及破壞權力分立,將重新評估台灣民主指數。」;「金融時報」更指出擴權法案「為中國滲透台灣創造可乘之機」。他認為,憲法法庭上藍白阻擋違憲判定已如螳臂當車。
國民黨批「社會安全破口」 范雲:操弄孩子的悲劇換取選票
2024選前倒數,國民黨今上午召開記者會公布最新CF「用選票下架范雲」,點名民進黨立委范雲就是台灣社會安全破口,還主張校園檢查學生書包是威權行為。對此,范雲表示,新北國中生的悲劇,大家都很痛心,國民黨以廣告操弄孩子的悲劇,想換取選票,這已失去人性。國民黨副發言人康晉瑜表示,過去疫情期間,范雲提議將機組人員的檢疫改成3+11,造成台灣的機組員擴大感染,導致台灣防疫的破口。但台灣人民想要知道3+11的會議記錄時,范雲卻在立法院公開反對。康晉瑜再指出,新北國中男童在校園遇害事件,所有家長納悶為何危險的彈簧刀、違禁品可以進入校園,范雲卻在去年1月曾舉行記者會,批評校園如果檢查學生書包是威權行為。對此,范雲回應,新北孩子的悲劇,大家都很痛心,她再次向受害者家屬表達哀悼,但很遺憾,國民黨在選舉的最後時刻,以廣告操弄孩子的悲劇,想換取選票,這已失去人性。范雲強調,她長期關注教育、兒童、社會弱勢議題,是公民團體評鑑的多次教育優秀立委,她從未說過「不能搜書包」,也不曾有國民黨CF中宣稱的對「校園安全輕率提案」;第三,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趙少康上周已公開說明,如果新北市長侯友宜沒有請假,就不會有這件不幸發生,請國民黨自我反省,不要繼續操弄悲劇。范雲最後表示,針對造謠CF,已委請律師黃帝穎積極蒐證,呼籲政治人物切勿繼續造謠觸法,為選舉失去人性。黃帝穎分析,國民黨CF在法律上,是惡意連結,虛構對校園安全的「輕率提案」,對范雲誣指,已踩到法律界限;針對國民黨及網軍的造謠,他和范雲將持續蒐證,尤其針對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國民黨發言人凌濤、康晉瑜進行民事跟刑事責任的追究。黃帝穎表示,新北國中生的悲劇,國民黨不應該消費,尤其地方的教育與治安機關首長都是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請假一百多天,發生了悲劇。現在居然為了甩鍋,對長期關心教育的范雲進行惡意連結,純粹為了替侯友宜轉移焦點。
駁斥綠營指控「花錢買走路工」 柯競辦反嗆惡意栽贓透露選舉焦慮
民進黨發言人張志豪6日指控民衆黨涉嫌利用網紅,透過社交媒體宣傳以雙倍車資發放「走路工」,號召出席民眾黨12日位於凱道的選前之夜造勢活動,明顯觸犯了賄選的行爲。對此,柯文哲競選辦公室發言人吳怡萱回應,絕不會縱容試圖想掩蓋真相、破壞民主的黑手,怒斥民進黨惡意抹黑、選舉奧步。民進黨中央黨部今召開「原來白色是賄選的顏色」記者會,由發言人張志豪、大選律師團成員黃帝穎出席說明。綠營指出,民衆黨疑似透過網紅發「走路工」,且參加選前之夜造勢活動所涉及的交通費採實報實銷兩倍回饋,購買「走路工」此舉,明顯已涉嫌賄選行爲,呼籲柯文哲出面說清楚。柯文哲競選辦公室發言人吳怡萱澄清,經查證該網紅IG頁面上,並沒有民進黨指控的走路工圖文,不知道是民進黨刻意P圖?還是惡意栽贓?民進黨此舉是惡意抹黑,更暴露了他們的焦慮,擔心1月12日民眾黨支持者自主上街擠爆凱道,才會出此選舉奧步。吳怡萱説,近期也看到大量粉專跟YouTube頻道被惡意檢舉到下架,包含「我家阿北啦TV」頻道無故被刪除,特定陣營在群組中發起檢舉網紅頻道的Line對話截圖,很難不讓人懷疑背後是否有特定的政治動機,目前正積極了解原因,也希望大家一起來關注。吳怡萱表示,在這場選戰當中,政治黑手掌控傳統媒體,許多新聞報導篇幅、內容都已經失去平衡,違反了選罷法所規範的「公平公正」、「不得有差別待遇」的規定。最後,吳怡萱强調,不希望政治黑手又進一步進入自媒體,目前已經讓許多自媒體頻道人人自危,引發寒蟬效應,這不僅會破壞台灣最珍貴的民主價值,破壞閱聽眾知的權利,更破壞了人們言論自由。
TDR爭議多 律師黃帝穎:證交法應修法明訂
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委員黃帝穎律師表示,證券交易法第6條第1項之核定本身即為一概括之授權,而若認為第900號公告可以再將「其他具有投資性質之有價證券」作概括之核定,無疑的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授權明確性原則、罪刑法定原則。黃帝穎表示,即便主管機關核定方式具有選擇自由,並不代表其必然合乎其他法律原則之檢驗,外國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所欲處理者,乃係證券交易法第22條第4項有價證券之募集及發行應具備之條件、應檢附之書件、審核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而非證券交易法第6條第1項核定權之行使,主管機關於此的法律依據並不相同。黃帝穎說,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11條第1項所欲處理者,應屬證券交易法第157條短線交易及第157條之1之範疇,未有擴及其他證券交易法規範。黃帝穎認為,2012年增訂證券交易法第165條之2後,因為立法缺漏未將臺灣存託憑證TDR明文入法於證券交易法第165條之2內,所以臺灣存託憑證在學說與法律實務見解上仍有很大爭議,故仍應透過修法將臺灣存託憑證明列於證券交易法第165條之2內,以化解是否牴觸罪刑法定原則等重大爭論。
Lin bay好油恐嚇案爆「自導自演」 律師:誣告最重判7年
進口蛋爭議近日引發討論,而農業粉專「Lin bay好油」版主林裕紘遭到恐嚇,結果傳出疑似是自導自演,有消息指出,發文的嫌犯是國民黨黨工許哲賓,許男遭收押禁見。對此,律師黃帝穎表示,如果真有此事,「誣告罪最重7年徒刑。」黃帝穎在臉書發文說,「Linbay好油遭恐嚇案,檢警逮人並聲押禁見,報載被捕的犯嫌是國民黨工,且有自保錄音,指向linbay好油自導自演!」黃帝穎表示,「黃國昌翻車道歉,並透露報載自導自演linbay好油坦承『是真的』。法律責任上,Lin bay好油造假恐嚇案,竟還委託律師提告,浪費司法資源,徒增社會成本,觸犯刑法誣告罪,處7年以下徒刑!其故意散布謠言也違反社維法!」黃帝穎強調,黃國昌已針對此事道歉,現在還有管中閔、徐巧芯、游淑慧等人翻車,「他們對國民黨工共犯假造恐嚇案,是否負起政治責任,同樣值得關注!」黃國昌2日在臉書發文,「看到新聞非常訝異,傳訊息問了Lin Bay 好油,他僅回答是真的。其餘並未多說。這樣的行為,無論基於什麼理由,非常不可取。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間接造成社會的紛擾,鄭重向大家致歉,未來直播邀請來賓將更審慎行事。」黃國昌強調,他先將直播影片下架以示負責。國民黨也表示,因為進口蛋過去在討論時,民間曾受到政府許多壓力,「因此當林裕紘先生自稱受恐嚇時,我們很擔心是否有個別激進人士,威脅林裕紘的安全。」國民黨強調,「國民黨一貫秉持希望司法機關儘速偵辦,依法究責,勿枉勿縱。我們也欣見桃園市警局及檢調單位,戮力查辦,還原真相。」
陳建州改告大牙刑事訴訟…「2大可能動機」曝光 律師提5點:只是垂死掙扎
陳建州(黑人)日前被昔日黑澀會美眉周宜霈(大牙)指控,於2012年去香港出差時進房性騷,因此提出1000萬民事求償。不過陳建州之後撤回民事訴訟,改向台北地檢署提告大牙妨害名譽,引發外界關注。對此,律師曝陳建州可能動機。律師黃帝穎指出,妨害名譽案件,刑事比民事難成立,因為侵害名譽權的民事要件包括故意或過失,刑事誹謗要件則限於故意,「陳建州對大牙撤回民事,改告刑事,就民事及刑事法律要件的寬嚴來看,捨易求難,其實反常。」他認為有2大可能動機,其一,利用檢察官「偵查不公開」,媒體看不到開庭,就不會續報大牙和證人的說法,降低媒體關注;其二,民事起訴已經開始程序,被害人大牙可能已委任律師先準備民事案件,然後突然又撤回民事改告刑事,對被害人而言,就是程序反覆折磨。瑞克律師則提出5點表示,一當初提告棄刑事選民事就是錯的,現在撤告,至少是停損,可以拿回2/3的訴訟費用(民事訴訟法§83),從賠10萬元變成賠3萬3,從結論上來看至少是有聰明一點了,「但大局還是不會影響,更別提那什麼鬼扯的理由『不佔用及利用大眾資源』,不管是提告民事還是刑事,還不都是佔用寶貴的司法資源?」瑞克律師指出,更何況法律又沒規定一次只能告一種,要告刑事便告,沒有道理邊撤回民事吧(如果自認清白的話,兩邊一起勝訴不是很好嗎?);而且民事撤告,就不用兌現當初的承諾,把勝訴拿到的錢捐出來了,不愧是精打細算,最後刑事的妨害名譽,成立難度更高,更何況今年司法院的最新見解,進一步認為只要表意人發表言論不是基於「明知或重大輕率之惡意」,就不構成妨害名譽,提告這一手,恐怕只是硬要打延長賽的垂死掙扎。律師王至德提到,其實撤告可能的原因有很多,可能是本來想要嚇退後面想要出來MeToo的被害人,發現沒用之後,就快點撤告拿回2/3的裁判費,減少損失;也可能是很有把握可以告贏,所以專心告刑事,而且後續還可以說因為偵查不公開,所以不方便表示意見,就可以很長一段時間都不用面對媒體的追問。王至德直言,覺得比較有可能的策略是因為直接提民事訴訟要付裁判費,請求金額愈高,裁判費就愈高,但是如果提刑事訴訟,一旦檢察官起訴之後,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話,就不用繳裁判費,就算請求100億也不用任何裁判費,所以乾脆把只有請求1000萬的民事訴訟撤回,等檢察官起訴之後再請求個10億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一毛錢都不用繳,還可以達到更大的威脅效果,但是如果現在的民事訴訟不撤回的話,就算之後刑事的部分起訴了,也因為一事不再理的規定,可能會沒辦法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所以黑人的律師自然就要先把現在的民事訴訟撤回了。
許傑輝道歉又要被害人提告 律師揭穿「意圖」痛批:追訴期早過!
許傑輝性騷擾醜聞連環爆!繼被男網友爆料在表演課要求學生練習「集體做愛」配音後,女星黃云歆14日也在臉書發文指控許傑輝在10年前執導舞台劇《台灣舞孃》時,要她繳交「性感作業」呈現性感的樣子給他看,還拿著巧克力在她胸前,問她能否夾住。如今又有啦啦隊女神短今(胡馨儀)於15日控訴自己在參與《台灣舞孃》時遭到許傑輝摸胸得逞。而許傑輝第一時間接受《中時新聞網》訪問時也表示,被害人可以循正常法律途徑提告。對此,黃帝穎律師也看不下去,直呼許辯稱沒有「雜念」等說詞,只是為了降低自己加害行為的惡性。有學生在臉書粉專《黑特劇場 Hate Theatre》控訴,第一堂課,在大家都還不熟,表演程度不一,甚至有剛滿18、19歲的小弟弟、小妹妹,且有人表示沒有經驗的狀況下,老師馬上要大家分組幾對男男、男女練習「集體做愛(群交party)」的配音,還要全班互評講解。女星黃云歆。(圖/張祐銘攝)接著,女星黃云歆14日也在臉書發文指控許傑輝在10年前執導舞台劇《台灣舞孃》時,要她繳交「性感作業」呈現性感的樣子給他看,包括不穿內衣、只穿丁字褲等,還爆出:「激凸很性感。」等字眼,期間甚至拿著巧克力在她胸前,問她能否夾住。所幸小嫻察覺異樣,以借行動電源為由上前打斷對話,並馬上偷問她:「他是不是在跟妳說奇怪的話?」回家後也致電關心,此舉讓黃云歆直喊:「天曉得我有多感恩她。」啦啦隊女神短今。(圖/翻攝短今臉書)沒想到,短今15日又在Instagram上控訴,自己也曾被導演許傑輝利用權勢性騷,以有女主角機會為名,要求她在小房間換上馬甲,她當時以為是演員的試鏡便照做,且小房間內只有她及許傑輝兩人,「他說妳的胸部好像豆腐喔,是假的嗎?我很尷尬的回答不是,接著他說可以摸摸看嗎?」由於當時還是大學生的她不知道要如何處理這種事,「我整個石化在原地……只能讓導演得逞了。」對此,許傑輝也回應,如果真的造成有人的不舒服與困擾,他誠懇道歉,也請他們可以循正常法律途徑提告,或許會還他們公道。還聲稱自己當時身為《台灣舞孃》導演,責任就是把劇導好,覺得哪個環節做得不夠好,或有人跳得不夠性感、跟不上進度、達不到標準,當然只能鼓勵、舉例、或親自演示給她們看。當年排戲跟團員講的那些話或許太直白、嘴賤,但真的沒有雜念,如果對方覺得不妥,應該還有監製可以去反應。黃帝穎律師為此也在臉書發文指出,關於追訴期,性騷擾防治法的刑事告訴為半年、申訴為一年,民事侵權則為二年,因此許傑輝要十年前的被害人提告,均已逾追訴期,「許應該也是算準了,就算道歉、承認事實,法律上也不會有事。」黃帝穎續稱,「所以許說『當年跟團員講的那些話或許太直白、嘴賤』,概略地坦承犯行,但許應算準追訴期已過,不擔心真的被提告追究法律責任。」至於許辯稱沒有「雜念」,黃帝穎則認為,這種說詞與朱學恆辯稱喝醉和斷片,朱凱翔說忘記一樣,只有行為人自己知道,「可以主觀說法降低自己加害行為的惡性。」◎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司法公正性民調 6成民眾認為檢方會收賄
台灣公民人權聯盟籌備處今(2)日公布一份國人對司法信心的民意調查,結果顯示,民眾對於台灣的司法的公正性及司法改革的滿意度均不及四成,且有高達近九成民眾認為檢察官辦案會受政治力影響;逾六成民眾認為檢察官在辦案過程會收受賄賂。公民人權聯盟籌備處代表陳為祥指出,經過幾年來的司法改革,人民對司法的信任度似乎沒有提升,而且這次民調的時間在陳宗彥事件爆發前,否則民調結果可能更為負面。台灣公民人權聯盟籌備處委託山水民調進行司法信心的民意調查,結果顯示,民眾對於台灣的司法的公正性及司法改革的滿意度均不及四成,且多數民眾存在檢察官辦案會有不良行為的印象,高達近九成民眾認為檢察官辦案會受政治力影響;逾六成民眾認為檢察官在辦案過程會收受賄賂;六成七的民眾則認為檢察官辦案過程會濫用權力,也有近七成的民眾認為檢察官一人決定起訴與否,並不適當,且有過半民眾認為檢察官應在三到六個月內偵結案件。陳為祥說,在警察、法官與檢察官中,民眾普遍對檢察官的個人操守評價比較低,他舉例,曾有真實案例,一名檢察官在偵察過程中違反了檢察官倫理,甚至半強迫地要被害人指認被告,該被告遭判有罪後,被監察院發現是冤案,但職務法庭最後只給了檢察官申誡,理由竟是「檢察官工作非常繁忙,辦案的精準難免受限」。他批評,台灣真的在辦案的檢察官不超過7、800人,偵辦的案件大都是酒駕、詐欺與偷竊等罪,既然這麼忙,就不該把這些警察的工作攬在身上。律師黃帝穎指出,最新民調顯示近九成民意認為檢察官辦案受政治影響,從黃世銘案、高虹安案到陳宗彥案等三大案,都重創社會對檢察官的信任。比起高虹安涉案,苗栗縣長鍾東錦傳出涉案,地檢署5天內就剪報分案、立委蘇震清在4天分案,高則是到17天後,還因為是前民眾黨部執行長林冠年跑去告,檢方才分案 律師鄭文龍說,台灣目前奉行的是專制獨裁的司法要,應改成民主的司法,外國民主國家的偵察主體多是警察,檢察官不應再佔著偵察主體,7萬的警力才可能扮演好這個角色。他舉例說,澳洲的檢察官就是法庭上的律師,而且警察與檢察官的職權分開兩邊,也有監督制衡的功能,日本之前制度跟台灣一樣,但在二戰後更改;韓國前一陣子也改了,台灣應該朝民主的司法制度改進。
林智堅論文再被判抄襲 中華大學宣布撤銷學位、指導教授送教評會
前新竹市長林智堅論文事件引發軒然大波,日前才遭台大認定論文抄襲,撤銷他的學位也因此退選桃園市長,如今他在中華大學的學位,也因論文受到審查,今(24)日決議結果出爐,中華大學認定他的論文確實存在抄襲情事且情節重大,決定撤銷林智堅的碩士學位並公告註銷其學位證書,指導教授與口試委員都要送教評會。林智堅先前不認錯,堅定表示自己沒有抄襲,更出席中華大學的審定會捍衛自己權益。(圖/CTWANT攝)台灣大學國發所日前判定林智堅的論文有抄襲問題,因此宣布認定他有抄襲並撤銷學位,林智堅更認為是遭到了政治抹黑,堅定捍衛自己權益,並親自前往中華大學學術倫理審定會向委員們說明。今(24)日中華大學發表聲明,「有關本校碩士在職專班畢業生林智堅碩士論文遭檢舉涉嫌抄襲一案,經審議委員會調查後已完成決議,本校已於今(24)日上午,依規定將調查結果以書面方式,快遞寄送給檢舉人與被檢舉人,預計雙方應於今日傍晚前會收到」。中華大學也表示,確定林智堅碩士論文抄襲竹科管理局期末報告書,決定撤銷其碩士學位並公告註銷學位證書,中華大學校長劉維琪也表示,學生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指導老師難辭其咎,相關教師與口試委員都將送教評會檢討,未來針對不適任教師,將予以資遣淘汰,以維護教學品質。林智堅則透過律師黃帝穎發文回應,「尚未收到中華大學公文,對於中華大學學倫會公佈之審議結果感到遺憾,將在收到校方通知內容後,與律師研議如何進行救濟。」
「我才是無辜受害者」 林智堅痛陳:傷害太大難以接受
台大學倫會今(9)日判定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論文抄襲,撤銷其碩士學位;對此,林智堅下午親上火線反擊,稱自身才是無辜受害者,也指出本來已寄信向台大協調可以前往學倫會說明的時段,台大一早卻大動作以記者會宣布結果,他對此感到相當遺憾、難以接受,這樣的指控對他來說傷害太大。林智堅強調,他一定會捍衛自身清白,接下來也會持續由律師團做聲明與法律協助,並感慨若當時指導老師陳明通未將他的初稿給余先生,自己也沒有提供民調,就不會有今天這些事情。他說,沒辦法理解,也難以接受台大學倫會最後做這樣的審定,「我是受害者,我是善意提供資料的人,結果我碩士資格被取消」。林智堅表示,他當時回到學校,純粹就是為了進修充電,學習過程中也很珍惜,非常謝謝老師給予指導,但事發至今始料未及,用自己的選舉做研究,根據自己的選舉民調,自己就是原始擁有者,「真的是好心被雷親」。他質疑,難道只是因為余先生論文先出爐,台大就認定自己抄襲,這種過程實在太粗糙。林智堅強調,過去8年以來擔任新竹市長,以亮眼建設與政績獲得市民肯定,甚至在2018年順利連任,市政滿意度也獲得高肯定,各項媒體評鑑都名列前茅,如今論文事件演變至今,對他有嚴重的人格抹煞,以及清白有很大影響。他表示,真的感到非常沉重,也非常遺憾,這不僅沒有辦法說服他,也沒辦法說服大眾,希望台大學倫會能夠說明清楚。此外,陪同出席記者會的立委鄭運鵬則提出6點質疑,一、學倫會秘密審查卻對外放話;二、召集人蘇宏達顯然未審先判;三、不採用具法律效力的證據;四、未尊重當事人權益突襲召開記者會;五、利用急就章程序成就政治審查;六、草率否定畢業論文的教授審查。鄭運鵬強調,自己和林智堅,以及律師團於7月24日將找得到的資料和檔案,都在法院做公證,也公開給媒體朋友們指證;陳明通一周後也發聲明,說明清楚是老師將林智堅論文初稿和問卷資料提供給余先生,但台大卻突襲審查,這是一個沒有程序正義的錯誤決定,是未審先判的審查結果。鄭運鵬強調,蘇宏達先生還沒有看過事證,就直接發信給學生說這事件是件醜聞,還沒有看過資料就已經發信,這才是教育界醜聞,「我們對這樣的審查程序表達高度遺憾」。律師黃帝穎表示,台大學倫會的決定是沒有程序正義的錯誤決定,蘇宏達在沒審查前就定調是醜聞,這才是學術醜聞,「我們受到如此冤屈,一定會硏究據理力爭」。
余調查員聲明絕未抄襲 林智堅團隊:期待學倫會還清白
涉入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論文事件的國發所博士生余正煌今(27)日出席台大學倫會,並發表聲明絕未抄襲,將對指涉他抄襲的人提告。林智堅辦公室發言人黃韋鈞對此表示,林智堅市長自始至終都是在捍衛自己的論文絕無抄襲,並沒有指責任何人有抄襲的情況。余正煌聲明表示,外界所指他論文涉及抄襲之情事與客觀事實不符,「倘日後仍有不實指控、造謠抹黑或惡意中傷之情況,本人將依法訴追相關責任,以維自身權益。」黃韋鈞指出,林智堅上週日也委由律師黃帝穎提出台北地院所屬公證人的公證書相關資料,證明自己的清白。黃韋鈞說,從上週陳明通教授之聲明已清楚表示「林余兩位都沒有抄襲的動機,這些相似與我的教學及指導學生論文寫作有關。」無奈國民黨仍不斷胡亂抹黑,施壓中華大學及台灣大學,干擾學術自主。同時還向台大檢舉余先生,甚至公器私用,濫用立委職權要施壓調查站。黃韋鈞呼籲,請國民黨停止將政治髒手伸向校園及公務機關,並期待台大社科院學倫會能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則,完成相關案件的審定,還給林智堅清白。
林智堅再開記者會指絕無抄襲論文 舉陳明通電郵做佐證
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的「論文門」風波持續延燒,林智堅今天再度於民進黨中央黨部召開記者會對外解釋,並舉出國發所教授、現任國安會秘書長陳明通,在2016年2月1日寄給他的電郵,內容為替林智堅修改研究計畫草稿,佐證他沒有抄襲。這場記者會,綠委鄭運鵬、律師黃帝穎也陪同出席,林智堅在會中堅稱,包括論文題目、研究大綱、研究設計寫作都是「自己原創」且先提出,雖然余正煌與他的研究方法相同,但研究對象不同,兩人論文結論也不同,相關論文資料已請律師公證以昭公信。林智堅並說明,包括他自己在內等與此案相關人士的定位,林智堅自己是「善意的資料提供者」、陳明通是「盡責的指導老師」,余正煌則是「積極要完成學業的研究生」,林智堅也準備了一張大看板,詳列他與余正煌兩人的論文時間軸,可說是有備而來。他還向向母校中華大學以及台大師生,在這段期間受到此事波及與責難致歉。林智堅說,外界質疑,他與余正煌論文,在研究設計的部分,出現很多相同的地方,但他的台大國發所論文在2015年12月左右完成第一版研究大綱,2016年2月1日已經有研究設計,他認為這就是證實他不是抄襲的關鍵,研究大綱及研究設計也已經由律師公證。林智堅並表示,既然他碩士論文,「題目發想」、「研究大綱」及「研究設計寫作」都先出現,就絕對沒有抄襲情事,至於外界質疑若有這些資料,怎麼沒在外界質疑的第一時間就提出來,如何證明這些補充資料就是當年的資料?林智堅表示,之前他所以沒有強力反擊,是因為想透過證據說話,不想隨政治攻防起舞。林智堅還說,最近幾週他向教授、老師及法律專家請教,得出結論,著作權的產生在他與老師於研討會發表時就已經產生,轉移單位並不會去追溯。國民黨多次「抹黑」他曾在利用昔日立委助理身分,影響或關說國科會,這絕對是完全的無中生有,就是惡意攻擊與抹黑,也侵犯他與指導老師、還有政府承辦人員的人格。他已經對於抹黑他的人提出告訴,團隊也與律師持續收集證據,他並痛批國民黨有心人士,引用似是而非資料,包括著作權、智產權等法律相關論點,指他剽竊科管局的研究成果,他及中華大學違反與科管局訂定契約,外界指控全部都不是事實,他都會採取法律行動。
周玉蔻確診李秉穎昨日也上節目 之後還曾參與ACIP兒童疫苗會議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今天在臉書發文表示,她昨日到醫院進行PCR檢測,今天凌晨接獲簡訊通知為陽性,她已經告知工作相關接觸者及朋友。外界關切,周玉蔻的接觸者中也包括ACIP召集人李秉穎,李昨日才剛到電台,接受周玉蔻廣播節目訪問,昨日下午又參與ACIP小組會議,按照目前規定,李秉穎也應該被匡列,是否會波及指揮中心及相關專家,引發外界關切。根據媒體報導,周玉蔻曾在2月初PO文透露,她已經打完第三劑高端疫苗「成為三劑高端女」。周玉蔻在證實自己確診後,也整理出最近三天曾接觸過的人士,還說一早已經分別以電話,line及簡訊告知,並對造成友人表示歉意。根據周玉蔻的說法,在廣播節目接觸者包括林延鳳、民進黨前黨主席卓榮泰和衛福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召集人李秉穎。另外,周玉蔻主持的電視節目,4月18日的接觸者則包括,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擬參選人林延鳳、律師黃帝穎、媒體人汪潔民、溫朗東和社民黨台北市議員苗博雅,及前國民黨青年部副主任詹為元等人。4月19日則包括前台中市新聞局長卓冠廷、民進黨新北市議員何博文,資深媒體人余莓莓、邱明玉和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張斯綱,20日則有民進黨台中市議員周永鴻、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資深媒體人陳敏鳳和國民黨立委李德維辦公室主任林冠勳等人。周玉蔻表示,她目前身體狀況如常,並無任何不適,後續等待衛生局通知。但外界更關切的是,周玉蔻採檢當日(20日)上午,李秉穎正好赴電台接受專訪,成為確診者的接觸者,當天下午李秉穎又參與衛福部ACIP小組會議,目前暫時無法確認該場會議與會成員,但按照現行規定,李秉穎將要被匡列。衛福部長陳時中今日到立院參加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議前,被問到周玉蔻確診一事,他低調的表示,確實有一些「相關的影劇人員」確診,指揮中心也掌握到,但現在大概各行各業都有疫情「大家自己注意就好」。他也說,因應病例數持續增加,未來會產生許多接觸者,以及接觸者的接觸者,指揮中心都會整理相關流程,提醒大家如何做好自主應變。
搭車衰遇司機整路玩手遊 黃云歆寫信立委請願修法
演員黃云歆14日遇上恐怖運將司機雨天邊開車邊玩手遊,受驚過程整整20分鐘,讓她氣得提出檢舉,警方卻因對方「有用手機架」因此判定不違法。除了律師黃帝穎解釋現行法規,駕駛人只要「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就可以開罰,她也積極改變現狀,寫信給立委蘇巧慧請願,希望能推動修法。決定寫信給立委蘇巧慧請願推動修法,黃云歆希望能讓法條更明確。(圖/黃云歆提供)她認為用路人安全很重要,不該有模糊地帶,因此除了上網檢舉外也到警局詢問該駕駛是否違規,卻只換來跳針式的「跟著法條做事」之答案,雖有律師表示,現行道交條例第 31-1 條中駕駛人「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三千元罰鍰。」但事後分局還是給了她相同的回應,她和律師討論後認為,「不能說警察的限縮解釋是錯的,基於人權立場若開罰後民眾要上訴,說法條沒有明確寫出他是違規的,那警察會很麻煩。」決定寫信給立委蘇巧慧請願推動修法,黃云歆希望能讓法條更明確。(圖/黃云歆提供)因此黃云歆轉向寫信給立委蘇巧慧,請願推動修法,希望能讓法條更明確,「雖然我事發不在蘇巧慧委員轄區,但同樣是新北市,並且蘇巧慧委員是法律出身,在這方面很專業,又是個母親,應該很能同理交通安全的重要性。」為改變模糊的法規,積極參與其中,不希望事情過了就算了。黃云歆遇上恐怖運將司機雨天邊開車邊玩手遊,過程整整20分鐘。(圖/黃云歆提供)努力為自己以及用路人發聲,換來不少網友粉絲的支持喊:「欣賞你繼續做對的事!」而對於負面聲浪她也正面回覆,有網友質疑她發文公審警察,黃云歆則回應:「我沒有要施壓強迫警察辦案,我只是要找出『開車可以打手遊』的病灶在哪,知道病灶才能解決問題!」
扯!小黃司機雨天開車狂打手遊 黃云歆驚恐20分鐘舉發竟不成立
拍攝過多部戲劇,現與浩角翔起等人固定主持《鬧著玩》的黃云歆14日遇上恐怖運將司機,雨天邊開車邊玩手遊!她表示20分鐘的車程相當驚恐,但一個人在車上實在不敢當面制止司機,她事後上警政署檢舉,卻因司機的手機放在手機架上,未違反法規「手持手機」,舉報不成立,讓她喊:「制度殺人!」而黃云歆事後詢問律師黃帝穎,律師表示,依現行法規駕駛人只要「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警方就可以開發三千元罰鍰。黃云歆說,14日她搭車要到醫院打疫苗,20分鐘的車程司機卻不斷地玩手機,在她拍下的影片中司機雖手握方向盤,但沿路卻用靈活的中指滑動手機玩手遊,她害怕司機生氣當下不敢出聲,但認為不對的行為需要舉發,下車後用原先叫車的軟體178向公司反應,卻完全沒有收到回覆,訊息石沉大海。影片中明顯看得出車子行進中而且下著雨,司機卻頻用中指玩手遊非常危險。(圖/黃云歆提供)她接著將影片、照片以及事發過程投訴到警政署的檢舉系統,黃云歆說:「系統上需要寫事發地址,但我是搭整隊車程,怎麼會有地址?只好給其中一個路段的,果不其然收到回信『不舉發』。」滿腹正義感的她認為不合理,「所以只要用手機架就可以追劇玩手遊?我覺得不能這樣,這是制度殺人。」因此她與公司合夥人於今日下午到中和積穗派出所詢問「是否無法檢舉司機?」黃云歆說,當受理的女警開口:「對方有手持手機,還是放手機架?」她心裡馬上就想:「死胡同了。」果然,女警開始跳針表示,「法條就是這樣,我們是照著法條做事」,黃云歆反問:「我只是想知道這位司機就算鑽法律漏洞,我們也沒辦法採取行動嗎?」卻遭到該女警喝斥:「你講話不要這麼尖銳!」讓她直呼傻眼。黃云歆與浩角翔起等人共同主持《鬧著玩》。(圖/黃云歆提供)黃云歆向對方解釋:「我沒要攻擊你的意思,我知道你們是照法律做事,我只是想知道,我是不是無法對他採取任何行動?」她認為警方在迴避「能不能採取行動、檢舉他」這個簡單的問題,最後只得到「這個行為不違法」的跳針回答,讓她無奈的說:「我可以理解這個法條,但用手機架就什麼都能做很荒謬,那個司機是幸運沒出車禍,如果遇超車或有車靠過來,我不相信他有反應時間。」發生此事後,她除了呼籲大家要小心保護自己外,也希望法條能有所修改。黃云歆事後詢問律師黃帝穎,律師表示,現行道交條例第 31-1 條「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新臺幣三千元罰鍰。」因此駕駛人只要「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警方就可以開發三千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