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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禍 台中 高雄 偷拍 警局台中小貨車恍神連撞3車! 車頭擠壓變形駕駛卡車內骨折送醫
台中市潭子區20日下午發生一起驚險車禍,25歲黃姓男子駕駛小貨車,行經中山路二段與圓通南路口時,疑似因恍神失控,衝撞路邊停放的白色轎車車尾,導致其後又波及前方2輛停放車輛,共造成3車受損,猛烈的撞擊力導致小貨車車頭嚴重變形,黃男受困車內動彈不得,隨後消防人員出動油壓剪開工具救援,成功將黃男脫困,所幸經送醫後僅雙腿骨折,並無生命危險。台中市消防局與大雅警分局於下午3時16分接獲報案,迅速派遣人員前往事故現場處理,經初步調查,事發時黃男駕駛的小貨車沿中山路二段外側車道行駛,疑似因注意力不集中,駛出車道邊線,直接撞上停在路旁的白色轎車車尾,撞擊的衝力使該轎車往前推撞,連帶波及前方2輛轎車,造成3車不同程度的毀損。由於撞擊力過大,黃男受困在擠壓變形的駕駛座內,消防隊出動油壓工具破壞車體,歷經多分鐘將其救出,隨即送醫檢查,警方確認黃男無酒駕情形,目前已調閱監視器畫面,進一步釐清詳細肇事原因。警方提醒駕駛人,行車時務必專心注意路況,避免因分心或疲勞駕駛釀成事故,確保自身與他人的行車安全。
三重女看「男友喬債」被波及 手掌遭子彈貫穿急送醫
新北18日發生一起槍擊案,一名49歲林姓女子遭男友朋友的債主誤傷,右手掌被子彈射中。院方隨即通報警方介入調查,循線追查後,最終在台北市逮捕涉案的林姓男子。據了解,新北市中雙和醫院於18日接獲一名49歲林姓女子就診,她的右手掌有明顯穿刺傷,經醫師診斷,確認為疑似槍擊所致,院方隨即通報警方介入調查。中和警方到場詢問,林女65歲的黃姓男友說明,槍傷是因為58歲郭姓友人及46歲林姓男子間債務糾紛引發。警方調查發現,郭男因積欠賭債向林男借款,但事後卻避不見面,引發林男不滿。18日凌晨林男得知郭男在三重區黃男住處,立刻趕赴現場討債。然而郭男表示無力償還,令林男怒火中燒,掏出改造手槍威脅對方。當時郭男假意安撫並試圖奪槍,雙方爭執中槍枝意外走火,子彈射中黃男的林姓女友右手掌。林男趁著混亂迅速逃離現場,郭、黃二人則緊急將林女送醫。最終警方循線追查,最終在台北市逮捕涉案的林姓男子,並起獲一把改造手槍及四顆子彈。警方訊後以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殺人未遂罪嫌將林男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持續追查槍枝來源。
超級衰!男友朋友來家聊天竟引來債主 她躺臥室滑手機慘遭流彈擊中
新北市三重區18日清晨發生槍擊案件,58歲郭姓男子積欠46歲林姓男子30多萬元不還,林男屢屢催討卻都未獲回應,林男發現郭男竟還到三重區龍濱路找65歲黃姓男子聊天,林男帶槍前往討債,郭男見狀立刻奪槍,過程中卻觸發板機,擊中躺在臥室裡划手機的49歲黃男女友,警方獲報後逮捕持槍男子,全案依法偵辦。18日清晨5時許,三重區某民宅驚傳槍響,黃男林姓女友原本在房間內滑手機,子彈卻穿過玻璃窗打中其手部,林女右手掌受傷,在現場留下大片血跡,所幸緊急送醫後無生命危險。警方則展開追查,發現槍枝歸林姓男子所有,而林、郭2人間有債務糾紛,林男屢屢追討都未獲回應,林男因此心生不滿,聽聞林男到黃男家聊天,立刻帶槍前往討債。而雙方見面後一言不合、越吵越兇,林男一氣之下拿出手槍恐嚇,郭男見狀立刻上前奪槍,雙方爆發肢體衝突,更不慎擊發板機,這才害的林女慘遭波及,林男則在犯案後立刻逃逸。警方則組成專案小組追查,18日傍晚4時許在台北市大安區逮捕林男,並起出犯案用的改造手槍1把、子彈4顆和彈殼1枚,全案依殺人未遂、槍砲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槍枝來源和相關案情則仍待釐清。
男子狂騷擾前女友嗆:一定讓妳生不如死 一審判拘役50天 …檢上訴結局曝
高雄一名洪姓男子之前曾家暴黃姓前女友,近年又不斷騷擾她,還開嗆,「我一定讓你生不如死」、「我會對他開槍」等,一審被判拘役50天,而橋頭地檢署再上訴,最後法院依恐嚇罪部分改判2月,罰金多4萬元。全案定讞。判決書指出,洪男跟黃女原為男女朋友,而他對黃女有家庭暴力行為,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在2017年月發保護令,不過洪男不甩保護令,在隔年6月用LINE傳訊息開嗆,「我用命跟妳拼」、「我這輩子配妳」、「妳們別想好過」、「我一定讓你生不如死」、「妳不用工作了」、「妳等著」、「我會讓妳瘋狂」、「我會變更凶更狠」、「這輩子我不會讓妳們好過」、「我用命跟妳們配」、「會有死人妳知道嗎?」、「一定會有死人來收場」等話。洪男表示,「我會自己處理,讓他知道我是誰」、「他講話太嗆」、「該給他點教訓」、「我本來跟他碰面」、「我會對他開槍」等語,以此加害生命之事恐嚇黃女,使她心生畏懼。檢察官上訴稱,洪男長期迫害黃女,不是一句單一的言語暴力,而是連續不間斷攻擊式言語騷擾、恐嚇,逼她只能更換職場及居住地點,洪男也沒跟她和解和道歉,所以拘役50日,量刑失之輕縱,恐有違罪刑相當原則。最後,法官認為,恐嚇罪改判2月,違反4次保護令,併處拘役30天,皆可易科罰金,一共9萬元,比原審多4萬,不得上訴。
快訊/台中柳川景觀步道驚傳「男子陳屍橋下」 警追查確認身分
台中市柳川水岸景觀步道今(19日)日驚傳死亡案件,一名男子被發現陳屍在步道橋下,已明顯死亡。警方獲報後趕往現場處理,經追查後發現是65歲黃姓男子,目前仍在釐清案發過程。根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今日10時許,柳川水岸景觀步道、中區民權路附近,水利局委外施工人員發現步道橋下有遺體,嚇得趕緊報案。警消到場後發現男子已經明顯死亡,且身上並無身分證件。所幸深入追查後,確定為65歲黃姓男子,全案將報請檢方相驗。
苗栗死亡車禍!晨運婦小跑過馬路遭猛撞彈飛 全身骨折慘斷魂
苗栗縣頭份市19日清晨5時許發生一起憾事,1名75歲黃姓婦人過馬路,不慎被21歲鍾姓男子駕車撞飛,導致她重摔倒地且失去呼吸心跳,警消獲報到場立即將傷患送醫搶救,但仍不幸宣告不治,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黃婦外出晨運,步行從銀河路西側橫越到東側時,不料鍾男駕駛轎車北上行經,疑天色昏暗且黃婦突快跑穿越,導致他煞車不及猛撞,使黃婦當場彈飛直墜路肩,造成全身多處骨折且無生命跡象,轎車引擎蓋也因劇烈撞擊凹陷變形,整起場面相當驚悚。消防局表示,清晨5時23分獲報,銀河路發生行人遭轎車衝撞事故,救護員到場後,發現黃婦趴臥在馬路邊且失去呼吸心跳,因而立即施作CPR及AED且不建議電擊急救,再使用頸圈及長背板固定傷患,隨後送往為恭醫院搶救,但不幸的是院方仍因傷重宣告不治,後續警方對鍾男實施酒測,排除酒駕情事,詳細肇因及肇責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創意私房案外案!北市2警裝針孔偷拍 女警控「長官早就知情」
檢警在偵辦《創意私房》論壇案、查獲超過400名相關涉案者時,意外發現大安分局、信義分局各有一名男性警員不僅是《創意私房》的會員,甚至曾在駐地女廁安裝針孔攝影機。雖然目前兩人均已被依妨害秘密罪移送法辦並遭免職。但有受害女警指控,其實男警的長官早已知曉事情,但卻十分冷漠,讓他十分心寒。根據媒體報導指出,任職大安分局約7年的郭姓警員,日常工作表現正常且熱心助人,但卻被查出是《創意私房》論壇會員。警方在其電腦硬碟中發現大量偷拍如廁及裙底不雅影像,郭男還將受害者的生活照進行影像合成並分類。東窗事發後,郭員主動提出辭呈,北市警局也對其記兩大過報請免職處分。目前郭男已於10月遭收押。而信義分局五分埔派出所的黃姓警員則在女廁面紙盒內黏貼針孔設備,遭女警發現後立即向值班學長報告。分局督察組分析發現,至少有3名女警及2名男警的如廁更衣畫面被拍下。由於該所2樓洗手間未對外開放,因此未有洽公民眾受害。黃員起初否認犯行,但因針孔攝影機清楚記錄其安裝過程,黃男最終認罪,被移送地檢署偵辦。一名受害女警表示,自己隱私遭到嚴重侵犯,除了感到羞辱與憤怒外,更讓他無法接受的是,上級長官早已知悉此事,卻選擇保持沉默冷處理,讓他對警界徹底失去信任。台北市警察局長李西河於19日晚間緊急發布聲明,要求各單位必須在當晚10點前完成全面反偷拍偵測作業。警方強調將持續清查,如發現其他涉案員警將依法嚴處,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的立場,以「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的態度徹查到底。目前檢警正深入調查這些偷拍影像是否已外流或遭到非法販售,以及是否還有其他共犯。
連環爆!警駐地女廁裝針孔 北市警局下令全面反偷拍檢測
北市員警偷拍連環爆!北市信義分局派出所黃姓員警與大安分局派出所郭姓員警,2人今年前後均被發現在駐地女廁裝設針孔攝影機,偷拍女同事廁所,就連前來商借廁所的民眾也無一倖免,對此分局獲報後也主動追查,確認2人犯罪屬實,火速將2人記出2大過免職。而北市警局也對此回應了。北市警局指出,有關大安及信義分局員警涉及妨礙秘密等案,本局獲悉後主動調查,並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涉案員警雖已辭職生效,仍將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等相關規定予以免職,以杜絕其再任警職,並從嚴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而北市警局局長李西河聽聞後也相當震怒,嚴正要求各外勤單位於19日22時前,全面完成各駐地反偷拍檢測,以維護員警及民眾隱私安全。北市警局強調,後續將持續清查,如發現其他員警涉案,依法嚴處,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之立場及「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之態度,徹查到底,絕不寬縱,展現淨化團隊決心,以維警譽。
北市員警偷拍加一!信義分局女警如廁驚見「亮亮的」 分局嚴懲免職
北市員警偷拍又一起!北市信義分局派出所員警,今年7月2日於女廁上廁所時,發現廁所「亮亮的」,低頭一看竟發現是針孔攝影機,當即嚇得緊急通報所長。分局獲報後也主動追查,確認為黃姓員警所為,經查證屬實後對其記出2大過免職。據了解,年約30歲的黃姓員警今年7月份被發現,其在駐地廁所內放置針孔裝置,偷拍女同事上廁所,經同事發現後緊急上報所長。分局獲報後有立即主動介入偵辦,同時報請北檢檢察官指揮偵辦,經搜索黃員住處與其辦公室等,同時查扣相關電磁紀錄。對此,黃員也坦承犯行,並在事發後就直接請假,於8月31日主動辭職,而分局在確認犯罪事證屬實後,也對其記出2大過將其免職。信義分局強調,黃員在職期間涉犯妨害秘密等案事實明確且惡行重大,本分局已報請予以免職處分,並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之責。針對員警違法違紀案件,均主動調查,依法嚴處,秉持不庇縱、不掩飾,「警紀警辦」、「毋枉毋縱」之立場,展現淨化團隊決心。
台84小貨車猛撞路肩工程車! 車體嚴重凹陷 駕駛一度受困緊急送醫
台84線台南麻豆路段上午9時許發生追撞車禍,62歲黃姓小貨車駕駛行經西向14公里段時,因不明原因撞上正在進行路面清掃作業的防撞工程車,導致車體嚴重凹陷,黃男一度受困車內,警消獲報後救其脫困送醫,詳細肇事原因尚待進一步釐清。據了解,當時正在進行清潔維護工程,黃男駕駛小貨車行經上述路段時,卻疑似失速閃避不及,直面撞上在路肩的工程車,衝擊力道之大,導致車體整個變形,畫面相當觸目驚心。警消獲報後立即派員趕抵現場,台南市消防局麻豆分隊也由小隊長林啟民帶隊到場救援,使用切割機具破壞車體,協助黃男從車內脫困,全身多處擦挫傷無生命危險,初步包紮後送往新樓醫院治療,詳細的肇事原因及事發經過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違法經營卡拉OK「逃漏稅破千萬」!高雄男拒繳、不甩禁奢令 下場慘了
高雄前鎮區一名黃姓男子逃漏稅補徵稅額及罰鍰共計1379萬餘元,竟堅持不繳,不甩禁奢令,甚至脫產,目前已被解送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規案,並向法院聲請管收3個月獲准。高雄分署表示,黃姓男子未依法律規定申請營業登記,卻自行從2007年5月22日起至2009年6月止,經營視聽歌唱業,違法營業之銷售額高達4575萬7856元,經移送機關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苓雅稽徵所查獲認定其逃漏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綜合所得稅等,須補徵稅額及罰鍰共計1379萬餘元。高雄分署指出,經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義務人早已進行一連串脫產行為致執行無著,除陸續從自己名下或太太、未成年兒子帳戶中提領高額現金外,還投保多張壽險保單及經常從事信用卡高額消費,其刷卡金額動輒上萬元,顯見義務人實有能力履行卻蓄意不繳納稅款,甚至在核發禁奢命令後,仍無視命令之存在持續以信用卡進行高額消費,多次通知其到場說明財產狀況及資金流向,皆未到場,且此義務人離開高雄轉藏匿於新北市避不出面。高雄分署先向法院聲請拘提義務人獲准,嗣與新北分署合作執行跨區拘提,並由鐵路警察局板橋及左營分駐所人員協助戒護,多機關通力合作下順利拘提到案,並由高雄分署3名執行人員帶領義務人搭乘高鐵,順利將義務人從新北市解送高雄分署歸案。案經行政執行官詢問,黃姓男子仍空言狡辯,卻未能提出任何資料佐證,再加上義務人亦不願意提出合理之分期或清償計畫,行政執行官依法續向台灣高雄地方法院聲請管收,法官當庭裁定准予管收3個月,旋即由高雄分署執行人員解送管收所執行管收。高雄分署呼籲,民眾對各處分機關通知之稅單或罰單亦或是各執行分署之執行公文,切勿心存僥倖或置之不理,如收受時經濟狀況困難無力一次清償,亦應主動聯繫各機關洽詢分期事宜,如拒不繳納,除名下車輛、存款、薪水、不動產甚至壽險利益可能遭到強制執行外,任意處分或移轉名下資產,更可能遭受拘提、管收等強制處分,喪失人身自由,得不償失。
女兒狂捐近200萬善款!老爸崩潰「她沒有行為能力」 淚求基金會退款:養老錢
大陸江蘇省一名黃姓父親控訴,女兒患精神分裂症,無民事行為能力,向基金會提供了司法鑑定報告、病歷和住院記錄,但該基金會只同意退還三分之一的捐款,拒絕全額退款,讓他相當氣憤。律師直言,當事人精神病患的監護人可直接訴諸法院,依法維權。根據陸媒《華商報》報導,黃父表示,女兒從2019年底就沒出去工作,患有精神疾病,沒有行為能力,常常衝動消費、捐款,「她捐的是我們家裡的錢,我們家裡的錢都在一個帳戶,捐的是我們養老的錢,她發病期間捐款42.7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92萬元)給燈塔慈善救助基金會是無效的。」黃父透露,提供了相關退回捐贈款申請,但對方不認,也不退還捐款,「我反映至今也沒給書面答覆,民政廳工作人員說,這個事講不清楚,應該做一個鑑定。他們認為我們不敢去做鑑定,不會去做這個鑑定,但我們還是在10月份做了鑑定,鑑定結果證明我孩子在捐款發生期間沒有民事行為能力,所以這個捐款是無效的。」司法鑑定意見書顯示,黃父的女兒罹患精神分裂症。即便如此,黃父嘆,對方仍不退款,「民政廳說這是他們下面的慈善機構,他們只負責發照,說這屬於我們之間的民事糾紛,我認為民政廳是監管上級,應該約束、監管,怎麼讓人接受?」針對此事,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知名公益律師趙良善指出,精神病患者能否要求退還捐款,不能一概而論,要視具體情況而定。趙良善建議,如協商不成,當事人精神病患的監護人可繼續向當地民政部門投訴回饋,由當地民政部門出面調處,當然,當事人精神病患的監護人亦可直接訴諸法院,依法維權。
高雄透天厝猛竄火煙!消防急救出2人 緊鄰輕軌暫營運改公車接駁
高雄市鼓山區16日中午12時許驚傳火警,1棟3層樓透天厝因不明原因突竄火煙,消防局獲報立即派遣各式人車趕抵搶救,警方也迅速抵達拉起封鎖線,隨後消防員救出70歲陳姓屋主,並在鄰屋4樓救出受困的黃男及女子, 所幸無人傷亡,詳細起火原因及財損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透天厝為3層樓鐵皮加蓋建物,由於屋內擺放金紙、爐具及家具等,導致火勢助長,現場迷漫大量濃煙,火勢相當猛烈,且鄰近輕軌C17鼓山區公所站旁,情況相當危急。高捷公司說明,由於起火地點鄰近輕軌C17鼓山區公所站旁,為了配合消防員架設水線灌救,隨即於中午12時18分暫停營運,導致C17鼓山區公所至C18鼓山站間路段改採公車接駁,直到中午12時43分才恢復正常交通。消防局表示,中午12時許獲報,興隆路1棟透天厝發生火災,消防局立即出動17車40人前往搶救,到場後隨即鋪設水線灌救,待降溫後消防員從隔壁房屋4樓救出1男1女,所幸陳姓屋主、黃姓男子及女子皆未受傷,詳細起火原因及財損仍待火調人員進一步調查釐清。
北市水源快速道路水泥車翻覆!駕駛撞護欄亡 家屬赴醫院「妻子淚崩痛哭」
北市中正區水源快速道路,往南方向,靠近師大路閘道口,15日下午1時許發生一起水泥車翻覆事故,一輛水泥車因不明原因當場翻覆,造成司機當場受困,動彈不得。警消獲報後,也立即派員到場,而駕駛也在稍早3時26分許脫困,其被救出時已無生命跡象,家屬到醫院難掩失落情緒,妻子更是崩潰痛哭,據死者兒子表示,父親早上5點出門上班,沒想到竟發生憾事。這起事故發生後,高架道路牆面受水泥車撞擊掉落,造成下方平面道路小客車身遭到撞擊受損,另外也造成單向車道全面回堵。(圖/民眾提供)根據報導,這名47歲的黃姓駕駛的家屬指出,死者平時並沒有身體疾病僅有糖尿病史,另外妻子到醫院悲痛萬分,由女兒在醫院陪同安撫母親情緒。據悉,黃姓駕駛平時和妻子以及兩名兒女住在新北市新店區,以開大型車輛為業,據兒子表示,父親當天5點多就出門上班,沒想到竟發生憾事。另據警方調查,47歲的黃姓駕駛15日下午1時許,開水泥車行經北市中正區水源快速道路往南,經過師大路匝道口前的轉彎處,自撞匝道圍牆導致翻車。這起事故發生後,高架道路牆面受水泥車撞擊掉落,造成下方平面道路小客車身遭到撞擊受損,另外也造成單向車道全面回堵,警方獲報後立刻趕抵現場,包括消防人員也到場搶救受困黃男。警消利用破壞器材搶救黃姓男子,花了將近2小時後將黃男救出,不過黃姓駕駛救出時已沒有呼吸心跳,緊急送往台大醫院搶救,最後仍宣告不治,警方也將調閱監視器釐清肇事原因。
19歲男燒死刺青店夫妻判無期 被害家屬憂懼:他曾嗆出獄要殺我們全家!
屏東19歲男子許濸雄在2023年10月29日對一處刺青店縱火,導致店內老闆夫妻2人死亡;屏東地院國民法官經1年多審理合議,今(15)日依殺人罪判將許男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對此,被害家屬認為「判決太輕」因為所謂無期徒刑的刑期是25年就可以假釋,而許男在審理時揚言「出獄後要殺我們全家,要殺光出庭作證的證人」,擔心他屆時若假釋出獄,仍僅44歲、正當壯年,「將讓我們生活在恐懼中」。回顧此事件,2023年10月29日清晨4時31分許,屏東市民享路的刺青店民宅1樓傳出火警,警消獲報後緊急派員搶救,於5時16分撲滅火勢。然而,這場惡火造成28歲陳姓老闆娘送醫不治,30歲黃姓老闆重傷,送加護病房搶救8天後亦宣告不治。屏東警方在案發後不到10小時逮到涉嫌縱火的19歲男子許濸雄,許嫌在偵訊時強調自己患有憂鬱症,更拿出相關藥物佐證,並強調自己只是要給對方警告,沒想到會鬧出人命,但警方事後調查發現,許嫌不僅沒有醫師證明,更未領有手冊,而旁人也怒斥,「這人的精神根本比我們都正常」。許嫌遭檢方收押4個月後,被依殺人、縱火罪嫌起訴,案經屏東地院審結後,法官15日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不過,被害家屬指出「我們期待的是死刑!」家屬解釋,法官雖判許無期徒刑,但一般民眾或許不知道,所謂無期徒刑的刑期是25年就可以假釋,也就是說,許現在19歲,在25年後、許男44歲時就可以申請假釋出獄了。家屬還告訴媒體,他們在審理期間,聽到許在羈押時的會客錄音檔說,「等他出獄後要殺我們全家,要殺光出庭作證的證人」,「我們擔心害怕這個喪盡天良的殺人魔出來之後,我們要過著恐懼的生活。」家屬強調,已經犧牲了2條人命,而且許男在從被捕到審判的過程中,不斷表現出想要報復的心態,「他只要不開心就想要誰死,這種人應該要判死刑,無期徒刑實在太輕了」。他們表示,會不會上訴,將待與律師商討後決定。
彰化驚險車禍!大貨車彎道失控墜山谷 外籍移工重傷、2人輕傷送醫
彰化縣員林市員草路二段,15日中午發生一起驚險的重大車禍,1輛由黃姓駕駛駕駛的大貨車,在經過一處急彎時失控撞上護欄,隨後整輛車滑入邊坡,釀成3人受傷的事故,車禍發生後,警方及消防局迅速到場展開救援,3名受傷者目前均已送醫治療。事故發生在中午12時27分,大貨車當時正由芬園鄉開往員林市,據了解,該車行經員草路二段急彎處時,突然失控撞上護欄,整輛車滑落山谷邊坡,車內共有3人,包括53歲駕駛黃男、22歲乘客林男以及1名年約30歲的外籍移工。警方與消防人員抵達現場後,發現副駕駛林男受困於變形的車體內,意識清楚但右眼腫脹、右大腿疑似骨折,救援人員利用捆綁帶固定車輛,再用油壓破壞器材撐開車頭,最終將林男成功救出,黃男自行脫困,僅胸部擦傷且意識清楚,而外籍移工情況較為嚴重,曾一度意識不清,臉部有撕裂傷,右腳封閉性骨折,經送往員基醫院後恢復意識,並因傷勢過重轉診彰基醫院進一步治療。整起事故現場驚險萬分,救援過程中需多次確認車輛穩定以避免滑落山谷,警方初步調查,黃姓駕駛的酒測值為0,排除酒駕因素,但車輛失控原因尚待釐清,警方提醒,員草路二段急彎路段行車風險高,駕駛人務必減速慢行,特別是在大型車輛行經時應格外小心,以免發生類似意外。
屏東清晨車禍61歲男斑馬線遭重機撞飛喪命 騎士輕傷尚無確定闖紅燈
屏東市15日清晨5時42分,發生一起致命車禍,61歲陳姓男子在穿越斑馬線時,不幸被一輛行駛在和生路的黃牌重機撞飛,並送醫後不治,肇事的31歲黃姓騎士則受輕傷,且酒測結果顯示為零,目前,警方尚未確定事故是否與闖紅燈有關,案件仍待進一步調查。根據屏東警察局交通隊的初步調查,當時天色尚暗,陳男正準備穿越和生路,前往縣民公園晨運,不料,其行經的斑馬線突然被黃姓男子駕駛的重機撞上,陳男當場被撞飛,重機隨後擦地發生火花,騎士自己也因此摔倒在地,儘管陳男迅速被送往醫院搶救,但因傷勢過重,最終宣告不治。事故發生後,警方調閱現場的路口監視器,發現撞擊瞬間的場景驚悚,陳男被撞飛後,重機車身劇烈晃動,甚至擦出火花,黃男在事故發生後表現意識清醒,並接受現場酒測,結果顯示酒精濃度為零,排除了酒駕因素,由於監視器並未捕捉到紅綠燈信號的畫面,警方目前無法確定事故是否涉及闖紅燈,為了釐清真相,警方正計畫聯繫目擊者進行筆錄,以了解事發時的具體情況。有目擊者表示,當時他見到陳男走在斑馬線上,但未看見黃姓騎士有減速或是停下來的動作,警方提醒,無論是行人還是駕駛人,都應該特別注意交通號誌,並遵守交通規則,特別是在行人穿越道和路口等關鍵地點,要務必減速,保持警覺,以便在突發情況下及時反應,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警方強烈呼籲所有用路人,不論是行人還是駕駛,都應該養成良好的交通習慣,時刻保持對周圍交通狀況的警覺,並根據號誌行駛,確保道路上的每個人都能安全無虞;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警方將針對目擊者的證詞和監視器畫面進行綜合分析,以確認事故的具體原因。
「喪屍煙彈」釀毒駕害死三重警 今審議改列二級毒品
依托咪酯(Etomidate)濫用問題日益嚴重,甚至被不肖業者添加至電子煙,被稱作「喪屍煙彈」。自去年起依托咪酯在國內迅速流竄,造成多起毒駕事故及重大死傷,導致兩名員警死亡,引起外界關注。對此,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也於今(14日)召開會議,預計將依托咪酯由三級毒品提升至二級毒品管制。據了解,依托咪酯原本作為短暫麻醉劑使用,卻因其濫用帶來的副作用引起社會廣泛擔憂。據了解,濫用依托咪酯會導致精神恍惚、行為失控、呼吸抑制等嚴重症狀,甚至可能致命。由於常被摻入電子煙油中,外界稱其為「神奇煙彈」或「喪屍煙彈」。根據食藥署統計,112年通報的濫用藥物檢驗中,依托咪酯類檢出件數為22件,而今年1至9月已增至1281件,顯示依托咪酯濫用問題正急遽擴大。去年9月新北市警方首次在非法電子煙油中檢出依托咪酯成分,因當時尚未列入管制,警方只能依據《藥事法》處理;今年7月時,一名黃姓男子吸食含依托咪酯的電子煙後,駕車撞死新北市三重分局警員,事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並促使各界呼籲將依托咪酯提升為二級毒品。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在今年3月向毒品審議委員會建議將依托咪酯列為毒品。經過審議,毒審會於6月13日決議將依托咪酯、美托咪酯及異丙帕酯等成分列為三級毒品,並於8月5日由行政院正式公告。日前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為防止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危害擴大,將研議依托咪酯自第三級毒品列為第二級毒品,以期更有效遏止與全面防範。而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也於今日召開會議,預計將依托咪酯由三級毒品提升至二級毒品管制,並考慮相關的美托咪酯(Metomidate)及異丙帕酯(Isopropyl 1-(1-phenylethyl)-1H-imidazole-5-carboxylate)一併列入。據悉,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500萬元以下罰金;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20萬元以下罰金;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20公克以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70萬元以下罰金。
新北模板工人跌落地下室摔斷腿 勞檢處勒令停工雇主恐遭罰30萬
新北市三重區13日12時34分位於捷運路22巷某處工地發生意外,60歲黃姓模板工人在B2進行相關作業時,不慎失足跌落地下室底部,右大腿骨折變形送醫,新北市勞檢處也介入調查並勒令停工,表示若雇主涉嫌缺失,最高恐吞下30萬罰鍰。警消獲報後立即派員趕抵到場,使用機具協助黃男上來地面,了解後發現黃男當時於地下2樓進行模板工作,卻不慎失足跌落到地下室地部,造成右大腿閉鎖性骨折,由救護人員緊急送往醫院治療。新北市勞動檢查處接獲通知後也介入調查,在改善計畫尚未核備前,不得使相關作業繼續進行,並要求雇主要協助黃男辦理職災慰助給予慰問金,將其個資轉送勞保局以保障相關權益。若進一步調查確定雇主有涉嫌過失,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恐處3至30萬元罰鍰。
不滿前女友「找藍粉知己聊情傷」!嘉義醋男捅死男閨蜜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嘉義縣水上鄉昨(12日)凌晨3時許發生駭人情殺案!一名34歲王姓男子因不滿前女友與陳姓男閨蜜來往甚密,一氣之下竟持刀砍殺陳男,導致他倒臥在大片血泊中,緊急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該案經嘉義地檢署偵辦,認為王男涉犯《殺人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證人之慮,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今(13日)上午裁准。據了解,27歲黃姓女子與王男曾為情侶關係,分手後黃女向33歲陳姓男閨蜜抱怨前任,陳男為了替好友鳴不平,便與王男在網路上隔空嗆聲,雙方還相約在黃女住處談判,怎料王男當天赴約時不僅全身酒氣,還帶了一行人前來助陣。過程中雙方爆發激烈口角,王男一時情緒失控,竟掏出事先預藏好的水果刀,朝著對方胸口猛刺,導致陳男大量出血當場倒地,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緊急將傷者送往嘉義榮民總醫院搶救,遺憾陳男仍因傷重不治身亡。犯案後,王男立即與友人們逃逸無蹤,途中還沿路丟棄血衣、兇刀,警方循線展開追查,火速逮捕王男及其同夥,訊問後依《殺人罪》嫌將王男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經檢方複訊後,認為王男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滅證之慮,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嘉義地院今(13日)上午裁准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