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風險學生
」黑暗校園2/國二生勒頸!受害學生差點窒息 老師建議修法「將狼與綿羊區隔」
國小暴力事件暴增,當這些孩子升上國中後,暴力程度自然向上升級!中部一名國二生跟同學在廁所談判,憤怒下勒住對方脖子,結果受害學生呼吸困難不支倒地,幸好有老師發現及時將兩人分開,否則恐怕發生憾事。這位國二生和日前割頸的15歲少年一樣,都是經常進出警局的問題人物,回到校園成為不定時炸彈。花蓮偏鄉小學老師唐宇新認為,《中途學校法》和《輔導管教辦法》應該趕緊修法,讓中途學校納入少事法、少觀所學生,「將狼與綿羊分開來」,才能真正阻止悲劇繼續發生。國中生割頸案中教唆的乾妹僅被「責付」,交由家長帶回管教,還多次在網路上嗆聲「未成年法律會保護我」,因為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未成年者犯罪(18歲以下)得減刑後,前科也將會在成年後被註銷,兒童犯法更是全面除罪化,因此讓許多人認為《少事法》成為犯罪保護傘,呼籲廢除,甚至有人喊出「未成年重罪也該判死刑」。花蓮偏鄉國小老師唐宇新不認同這樣的看法,「國中生割頸案中的乾妹與凶手,案發後被網友肉搜,憤恨的民眾對他們進行『網路社會死』。其中以網紅『小商人」動作最大,他打算租用廣告車將這兩個犯行少年、少女的INS截圖沿街播放。』唐宇新說,這樣的行為只會加深仇恨,以暴制暴的後果就是會製造出更多暴力網紅,以及更多的私刑正義,然後會誤導青少年處理事情的方式,最後陷入惡性循環。另外,唐宇新也不支持修改《少事法》,除了可能適得其反,也應該要給不慎涉法的未成年人機會改過。如何建構更完整的社會安全網,才是重點。「以國中生事件來說,可以發現犯案少年、少女的家庭功能不彰,而且交友圈有嚴重的反社會傾向,依照現行的《輔導管教辦法》,最重的懲處不過就是居家管束而已。依這些孩子的原生家庭推論,也不過就是縱虎歸山。」花蓮偏鄉小學老師唐宇新建議修改《輔導管教辦法》和《中途學校法》,藉此設置隔離機制,才能守護校園安全。(圖/翻攝自唐宇新臉書)白老師在中部一所公立國中教書,她透露之前學校曾有一名國二生叫另名學生去廁所「喬」事情,後來動手勒對方脖子,導致對方倒在地上呼吸困難,幸好有老師同學及時發現。「勒人脖子的學生本身就是問題學生,經常惹事,在校外也與他人發生過糾紛進警局,在學校我們常覺得他就像瘋子一樣到處想惹事,而他的家長也常常維護小孩,所以很難管教。」白老師說,學生發生事情,學校依規定要向上通報,例如我們通報學生抽菸屢勸不改、學生在校外與人滋事等,但教育局就是回文請學校輔導,並繳交輔導紀錄後結案。「但就是學校輔導過了無效、才會想要向校外相關單位尋求資源與協助,結果兜了一圈又回來學校,這樣我們真的只剩文書工作跟一堆無力感。」新北市家長聯盟理事長蘇祐晟曾建議,教育部應立即成立中途學校,或是中途機構,讓少觀所出來的孩子先在裡面適應生活觀察狀況,輔導後再回歸正常校園,一個剛從少觀所出來的學生,也會跟監獄裡面的犯人一樣越關越大尾,而直接讓他回歸學校,就是直接把危險丟到校園中。唐宇新建議修改《輔導管教辦法》和《中途學校法》。「現有的中途學校接收的是少觀所無法管理的學生,或已在少年輔育院的學生,應該修法再納入少事法、少觀所的學生,才能完整中介轉銜。」如此一來,起碼可以區隔高風險學生與一般生。另外,曾安置中途學校的高風險學生,若要重返校園,應經學校行政人員、社工、心輔等人員判定犯行少年行為能融入社會,再轉至脫離少年生活圈的學校。同時,唐宇新認為也要提供學校必要的搜物權,尤其針對從中途之家或少年觀護所返回校園的學生,為避免攜帶違禁物品到校,只要有合理懷疑,可在相關人員在場下,檢查學生私人物品或抽屜等。唐宇新認為,社會安全網必須社區、學校、家長、社會一起串聯起來,才能連成一個更完整的環,也才能接住更多的孩子,也避免無辜孩子受害。
黑暗校園3/中介單位協助「撐住高風險家庭」 老師盼「能強制家長必須幫助孩子」
許多校園安全問題的源頭都來自家庭,針對失能家庭,花蓮偏鄉小學老師唐宇新建議,縣市政府可以與民間友善團體簽立校安條例,接手校園事件與課後的生活支援,例如花蓮的五味屋與臺灣璞育文教發展協會兩個民間單位,就是在這樣的機制下協助弱勢學生與家庭,也可幫助高風險學生抽離原有環境,在《輔導管教辦法》和《中途學校法》尚未修法前,這些民間機構可以成為中介單位,代替監護人照顧這些孩子。白老師服務於中部一所公立國中,她認為目前校園的暴力事件嚴重程度日益升高,例如以前學生打架大多是衝動行事,但現在變成會約去「喬」事情,暴力程度就會更高。「而且,現在老師的管教權縮小,或是擔心惹麻煩,一些原本導師或老師自己就能處理的事件,現在都變成學務處才能處理,整個流程繁瑣許多。」白老師說,家長的角色非常重要,很多時候只要家長能關心孩子,就能早期發現,再配合校方一起輔導改善,尤其是針對一些高風險學生。唐宇新表示,許多高風險家庭經濟壓力大,所以家長往往只能忙著賺錢,沒時間注意孩子,也沒辦法抽出時間到學校與老師溝通,因此唐宇新建議讓高風險學生家長得以在帶薪假的條件,參與學校舉辦攸關學生的任何權益會議,如此才能將孩子及時拉回正軌。白老師則認為目前學校沒有太多強制措施可以運用,希望在處理重大事件或重點人物時,教育部能提供一些強制力,要求高風險學生的家長一定要一起配合負責。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指出,現行兒少權益法中已有相關規定,針對未盡管教責任的父母,依兒少權益法規定,可視情節輕重要求接受親職教育4小時至50小時,若家長拒不配合,可依法處以新台幣3000元至3萬元罰鍰, 張秀鴛表示,罰錢只是一個手段,提升親職教育才是真正目的。未來台灣學會、台灣素養教育協會等單位去年曾針對全台中小學教師進行調查,發現老師們最不快樂的原因是學生家庭功能不彰。(圖/報系資料照)除此之外,學校的輔導人員編制,白老師希望可以提高學生事務單位及輔導專責單位的人數,現行是「61班以上者,學生事務單位及輔導專責單位得共置副組長1-3人」,「專任輔導教師:班級數15班以下者,置1人;16-30班者,置2人;31班以上者以此類推。」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曾表示,新北學生割喉案凸顯了學校輔導專業人力、相關經費不足的問題,建議《學生輔導法》應儘速修法,讓輔導量能有所提升,才能有助於校園安全網更加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