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壓氣體
」 女童 噴槍鞭炮亂放hen危險「最高罰15萬」! 消防署曝「4個一定要」注意事項
春節即將到來,許多人為了讓佳節氣氛更加熱鬧,都會購買鞭炮或煙火施放。對此,消防署發文表示,施放時一定要遵守4大原則「4個爆竹一定要,施放安全剛剛好」,才能避免危險發生,此外也建議民眾可以改用爆竹音效MP3來替代爆竹、煙火,不僅省錢環保又無害 。消防署於1日在臉書專頁以「新春系列宣導,一個不注意,施放爆竹煙火會變hen危險唷」為題,提醒民眾施放時,一定要遵守下列原則,才不會發生危險。1一定要,依外盒包裝上產品使用說明施放。2一定要,注意點火卻未燃放的爆竹煙火,不要探頭去看。3一定要,選擇符合地方自治法規公告可施放的地點施放。4一定要,有專業爆竹煙火之施放人員資格,才可以施放專業爆竹煙火。此外,消防署也建議民眾可以改用爆竹音效MP3來替代爆竹、煙火,不僅省錢環保又無害 。需注意的是,施放爆竹煙火應選擇空曠又安全的地區,像是人潮少及風向佳之地點。依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15條規定,不可於漁船加油站、儲油設備之油槽區、彈藥庫、火藥庫、可燃性氣體儲槽及公共危險物品、可燃性高壓氣體、爆竹煙火製造、儲存、處理(販賣)、高速公路、大眾捷運系統及高架道路路權範圍內、古蹟、醫院、護理之家、產後護理機構及老人福利機構等場所及其基地內施放。若違反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第十七條所定自治法規中有關爆竹煙火施放地區、時間、種類、施放方式或施放人員資格之規定,依法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台南垃圾車行進中竄起火舌 疑似丟棄易燃物造成
台南安南區本田路今日驚見垃圾車發生火警,垃圾車行經此路段時,民眾發現車尾冒出陣陣白煙,隨後竄出惡火,駕駛見狀立即停靠路旁使用滅火器企圖滅或,並報警協助,警消獲報後立即趕抵現場灌水撲滅火勢,環保局表示起火原因不排除是民眾丟棄易燃物釀成,後續將進一步調查釐清。台南環保局垃圾車今日上午,行經至安南區本田路三段時因不明原因起火燃燒,現場瞬間煙霧瀰漫,垃圾車駕駛持滅火器噴射後,車內仍不斷竄出濃煙,消防局獲報後立即趕抵現場佈水線灌射,駕駛事後將垃圾傾倒路邊使其完全燃燒,所幸事故並未造成人員受傷。環保局事後回應,起火原因不排除是民眾丟棄廢棄物時,未注意到垃圾內含有易燃物品,導致此次事故發生,詳細事故原因及財物損失仍有待警方後續調查釐清。環保局呼籲,因為垃圾壓縮車為密閉空間,若天氣炎熱氣溫高,機器經過擠壓,很可能就會產生火花,切勿將危險物品如電池、高壓氣體瓶罐等直接丟入垃圾車,避免引發火災風險導致清潔隊員受傷,依據《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未依規定做好垃圾分類者,最重可處6000元罰鍰。
明揚「涉3大違規」遭重罰240萬!周春米曝:危險管制物「超放30倍」
位於屏東科技園區的「明揚國際」高爾夫球工廠22日發生爆炸意外,導致10人死亡、百人輕重傷,其中更有4名消防員不幸殉職。對此,屏東縣長周春米今(25日)召開記者會,宣布明揚廠房涉及3項重大違規,依法共開罰240萬元。周春米今上午召開明揚火災事故懲處說明記者會,指出明揚公司涉犯3大缺失,第一、「存放有機過氧化物」,已嚴重違反《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將依法開罰30萬元。周春米表示,第二、「未提供救災必要資訊」,明揚工廠管理人並未在第一時間提供給消防員,包括廠區完整的化學品種類、數量,以及位置配置圖等相關救災資訊,嚴重違反《消防法》第21-1條第2款規定,因此依法開罰60萬元罰鍰。第三、「未協助救災」,工廠在當天下午5時10分就傳出火警,但廠區卻延遲至5點31分才報案,事故發生後也沒有指派專人前往現場協助救災,違反《消防法》第43-1規定,依法開罰150萬元,共重罰明揚240萬元。對此,明揚董事長劉安皓受訪時回應,針對遭到開罰一事尚不了解,「我們還沒有收到通知單,還不清楚。」
氣化廠房高壓氣體噴出事故 意外造成9死3傷
大陸央視新聞用戶端8日報導,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多個部門透露,鄂爾多斯市杭錦旗一企業7日發生高壓氣體噴出事故,截至當晚21時,事故致9人死亡、3人受傷。據悉,7日15時40分許,杭錦旗獨貴塔拉工業園區億鼎生態農業開發公司氣化廠房發生高壓氣體噴出事故,導致現場多名在高處作業的工作人員被噴射墜落。事故造成8人當場死亡,4人受傷,其中1名傷患在救治過程中死亡。事故發生後,鄂爾多斯市、杭錦旗兩級應急管理、消防、醫療等救援人員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展開救援工作。目前當地正對傷患進行全力救治,事故原因正在調查中。
台61線發生嚴重車禍!全線封閉 曳引車追撞大吊車險摔下橋
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北上約38公里處,今日上午發生車禍事故,1輛載著高壓氣體的貨櫃車,疑未注意路況,撞上前方吊車,導致吊車當場翻覆,差點摔落快速道路下,北上車道一度封閉,現場排除中。2名駕駛輕微擦挫傷,酒測值皆為0,詳細事故原因仍待進一步釐清。台61線快速道路38公里處,16日上午發生嚴重車禍事故,貨櫃車疑未注意路況,撞上前方吊車。(圖/翻攝照片)大園警方指出,64歲王姓男子於16日上午9時38分駕駛貨櫃曳引車,行經台61線快速道路北上38公里處時,疑似恍神未注意路況,不慎撞上前方54歲陳姓男子駕駛的大型動力機械,導致曳引車車頭毀損、大型動力機械翻覆,雙方駕駛均輕微擦挫傷未送醫,曳引車裝載的高壓氣體無外洩情形。現場畫面可見,吊車的長型機具撞破快速道路邊水泥圍欄,造成橋下道路也暫時封閉。警方獲報到場實施交通管制,並通知拖吊業者、中壢工務段及消防隊前來進行後續處置。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北上約38公里處,16日上午發生車禍事故,吊車差點摔落快速道路橋下。(圖/翻攝照片)警方實施酒測,雙方駕駛酒測值均為0,詳細肇事原因待後續調查釐清。另大型動力機械違規行駛於快速道路,警方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舉發。
大啖台電強韌電網訂單 中興電Q1營收58.4億EPS達1.56元創新高
重電大廠中興電工(1513)周五(12日)公告第一季財報。受惠台電強韌電網訂單,加上太陽能光電場併聯發電,營收及獲利雙雙締造同期新高。稅後純益7.4億元,較上季微幅下滑0.86%,年增3成,每股純益從去年同期1.2元增加至1.56元。中興電第一季合併營收攀升至58.4億元、營業毛利15.8億元、營業利益10.2億元,稅後純益7.4億元,季減0.86%,年增30.3%,EPS為1.56元,全面創同期新高。4月合併營收14.3億元,創同期第三高,年減2.2%;前四月合併營收72.7億元,改寫同期新高,年成長17.2%。中興電抓準台電強韌電網計畫商機,取得161KV、345KV超高壓氣體絕緣(GIS)開關標案訂單市占率達85%。其中中興電包辦345KV超高壓GIS開關訂單,目前平均每兩周就會接獲台電強韌電網計畫訂單,目前相關訂單呈現逐月成長態勢,GIS及統包工程在手訂單總計270億元以上。中興電因台電強韌電網計畫而受益,取得台糖台南七股土地建置太陽能光電廠標案,2021年底全數併聯發電,總建容量216MW,每年電費收入超過13億元挹注。中興電指出,林口廠原有2座GIS工廠,為消化GIS開關訂單,去年及今年持續擴建新廠,今年2月新增1座工廠,目前達7座工廠,7月再新增1座,總計8座。年產能將從26億元增至95億元,未來有機會上看百億元。此外,中興電規劃今年下半年將氫能事業分拆,將以華亞科技園區的氫能生產基地作為示範工廠,技術作價方式,與印度及美國當地廠商合作生產氫燃料電池。也接獲美國電信業者氫燃料電池模組訂單,期望今年氫能事業營收可倍增。
冒雨抗議!斗六居民上街反對興建瓦斯存放場
雲林縣斗六市久安里數十名民眾,反對業者計畫在社區附近興建瓦斯存放場,26日高舉「拒絕不定時炸彈」、「你們的良心在哪裡」、「反對興建瓦斯存放場」等白布條抗議,要求瓦斯存放場遷移他處,但業者並沒有出面回應,縣消防局則表示業者依規定提出申請,符合法令規範,將協助業者與居民溝通。久安里里長涂凱翔26日與數十名社區民眾,冒雨在瓦斯存放場預定地高舉白布條,堅決瓦斯存放場設置在社區附近,眾人大喊「捍衛生命財產安全」、「反對興建瓦斯存放場」、「堅決守護家園」,「社區不要不定時炸彈」,要求業者盡速出面說明,否則一定抗爭到底。居民林永隆說,不管是瓦斯存放場或分裝場,大家都反對興建,因為預定地臨鄰住家與變電所,一旦發生工安意外,將造成嚴重後果,不論是誰住起來都會感到害怕,且周邊道路狹小,瓦斯運送車在社區進出,危及社區安全與生活品質,為了自身與家人,堅決反對到底。 瓦斯業者計畫在雲林縣斗六市久安里設置瓦斯存放場,居民抗議反對。(民眾提供/張朝欣雲林傳真)林永隆質疑,瓦斯存放場預定為農業用地,屬於「非都市土地特定農業區」,並不能變更作為瓦斯存放或分裝場域,希望相關單位能查明其合法性。另一名居民說,他們事前都不知道社區附近要興建瓦斯存放場,業者也沒有舉行說明會或公聽會,直到預定地進行整地,大家才知道竟是瓦斯存放場工程,都覺得被蒙騙了,若是合法工程,為何不敢告知大家?雲林縣消防局指出,此案申請設置液化石油氣容器室(僅供儲放瓦斯鋼瓶使用),業者依「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編定為液化石油氣及可燃性高壓氣體容器儲存設施用地審查表」等規定提出申請,後由農委會農田水利署雲林管理處、縣府地政處、城鄉處、工務處等相關單位審查同意辦理,符合法令規範。
父持噴槍害死3歲女 反告詐欺「非親生」!生母喊冤:他不肯驗DNA
2019年1月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噴槍奪3歲女童命案,當時鄧姓女童遭到鄺姓父親利用噴槍灌口,導致女童爆肺慘死;鄺男依「故意對兒童傷害致死」罪遭重判10年定讞。但鄺男卻在2022年反咬女童母親,對鄧女提告詐欺,表示自己非鄧童生父;經DNA結果後確認,鄧童非鄺男女兒,但檢方偵查時發現,鄺男是主動向鄧女認親的,且不願驗DNA,多年來的費用也可視為愛屋及烏。因此高雄地檢署15日以不起訴處分鄧女。2019年的1月20日,鄺男載著3歲鄧女到左營區一間加油站洗車時,女童在不久後出現狀況,鄺男趕緊載著女童到醫院搶救,搶救後仍宣告不治。鄺男當時向警方供稱,女童獨自把玩噴槍,但他仍不以為意,直到發現女童臉色不對,才趕緊將女童送醫;但他也不知道發生什麼事。經醫院鑑定後,發現女童是因為噴槍內的高壓氧灌入體內,女童才會爆肺慘死。因此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鄺男。一審時橋頭地方法院根據鄺男說詞,認為鄺男隨意將噴槍遺留在女童隨手可觸及的副駕駛座,也未注意女童使用,才會導致女童死亡,因此依過失致死罪判鄺男1年10月。但是案情經上訴後竟出現逆轉,高雄高分院認為以女童年紀而言,手指最長5.3公分,噴槍最窄處也有5.5公分,無法單手將噴槍放進口腔內按壓,因此認為是鄺男由持噴槍狠心將高壓氣體灌入女童體內,因此高雄高分院改依傷害兒童致死罪判鄺男徒刑10年。沒想到案情竟又出現案外案,鄺男在入獄前,到高雄地檢署按鈴控告鄧女詐欺,表示經DNA檢驗後,女童非他親生,也發現鄧女懷孕期間與他並無交集,因此向鄧女提告詐欺。檢方偵查時,鄧女表示鄺男是在女童11月大時主動認親,但鄧女似乎知道真相,因此要求鄺男先去做DNA驗親,但鄺男不肯,因此鄺男也擔起撫養女童的義務,他也沒有要欺騙鄺男的意思。鄺男則表示,他一直將女童當親骨肉看待,女童過世後他也相當自責,不過已經在鄧女和女童身上花費近百萬,使他心有不甘,因此想在入獄前替自己討一個公道,才會對鄧女提出詐欺告訴。高雄地檢署偵查認為,雖然DNA結果確定鄺男與女童非親生,但鄺男在與女童相認後,2人又回到男女朋友關係,因此鄺男所付出的費用可認定為「愛屋及烏」的表現,因此判鄺男敗訴,鄧女以不起訴處分。
輪胎行逆子在「唯一逃生口縱火」 專家見現場照嘆:逃生時間只有3秒
新竹市東大路「正義輪胎行」大火奪走8人寶貴性命,外界除愕然犯嫌陳彥翔燒死至親的冷血行徑外,也好奇為何火勢會來得如此猛烈?就有專家表示,除輪胎行內有大量易燃物外,其鐵皮屋結構與現場格局都呈現「易燒難救」,想成功逃生的機會「不到1%」。專家表示,鐵皮屋的兩道鐵門僅有右側一道打開,顯示火警當下只剩下一個逃生口,犯嫌父親的證詞更顯示「陳彥翔點燃汽油後已堵死唯一逃生口」,以汽油快速燃燒的特性,當時屋內8人的逃生時間「只有3秒鐘」,加之屋內放置大量輪胎、噴霧器、高壓氣體、機油、電池和電瓶,都讓火勢一發不可收拾。陳彥翔今日情況穩定已經拔管,但因說話困難仍無法製作筆錄。(圖/翻攝畫面)專家直言,一般民眾即使身邊有滅火器,也只能讓火勢「暫時」瞬停,根本無法滅火,換言之,除非發生奇蹟,否則屋內的4大人4孩童想逃生的機會僅有1%。專家也說,鐵皮屋一直是最不適合居住的危險建築,尤其夏天易聚高溫,導致電線絕緣皮容易老化、龜裂,有短路引發走火的風險。就算屋內設有矽酸鈣板、輕隔間,也僅有「延緩效果」,一旦火勢蔓延到天花板,讓煙與火散開,任何的間隔都等於0隔間。據悉,陳彥翔15日晚上和家人吵架,並放話買汽油放火離開後,陳父雖很快報警,但因加油站離家太近,陳父電話一掛,兒子就回來潑油縱火,火勢也瞬間點燃、堵死逃生口,進而釀成8死悲劇。
天冷穿羽絨外套出門 計程車內竟「爆炸」…羽絨飄散她傻眼
天氣寒冷,民眾外出紛紛套上保暖的大衣外套,但沒想到,衣服竟然會爆炸。中國上海本月25日有1名女子在搭乘計程車時,身上穿的羽絨外套突然爆炸,羽絨散布車內,所幸並無人員受傷。女子事後為了補償司機,還主動多給車費金額,讓司機可以好好清洗車輛內部。根據《搜狐新聞》報導,該名女子剛上計程車沒多久,身上穿著的羽絨外套就突然爆炸,車內頓時飄散著許多白色羽毛,連司機的身上和腿上都被滿滿的羽毛覆蓋,由於爆炸相當突然,讓兩人皆措手不及的愣在當場,所幸這起「爆炸意外」中並無人受傷。為了賠償司機,女子在下車後將原本的13元車資(約台幣57元),以整數50元(約台幣221元)付款給司機,讓他能好好清理車輛。新聞曝光後,許多網友也紛紛打趣,「羽絨品質還是挺好的,都是絨毛,這羽絨是真的」、「爆款羽絨服」、「司機態度挺好,有些司機估計早不高興了」、「拿吸塵器吸一下就行了」、「真的會爆炸」、「幸好不是在地鐵裡炸的。」至於羽絨外套為何會爆炸?據報導指出,為了防止鑽絨(羽絨跑出外套),很多羽絨外套製作時都會使用特殊塗劑,因此導致羽絨外套本身的透氣性不如普通服飾。當羽絨外套受壓突然膨脹,擠壓的氣體難以通過透氣性較差的材質快速排出,只能從相對透氣的拼縫或接線處排出時,高壓氣體包裹著羽絨,衝破縫製不牢的縫線,就會從爆口處噴出,才會發生「爆炸現象」。不過報導也指出,羽絨外套爆炸的狀況並不常發生,民眾在購買羽絨外套時,可選擇透氣性相對比較好的,一捏它的空氣能迅速排出,就不會引起「爆炸」。
3歲女童慘遭父噴槍灌嘴奪命 橋院判賠親生母親百萬
鄺姓男子於2019年1月帶著3歲女兒出遊,他在左營一家加油站洗車時拿空氣噴槍對女兒的口噴出高壓氣體,導致女兒死亡。最高法院依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判10年徒刑定讞,民事部分女童生母鄧女另對鄺男提告求償767萬餘元,橋頭地院今判鄺男須賠償100萬元,扣除鄺男前妻已領犯罪被害人補償金20萬元,鄺男還須賠償前妻80萬元。鄧女於2019年1月29日因為有事,請男友鄺男幫忙照顧女兒,未料女兒在加油站洗車時發生意外,鄺男察覺有異,將女兒送醫,到院前死亡。事後,法醫相驗發現女童地的臉、胸及腹部腫脹。橋頭地方法院一審採用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的鑑定報告,認為噴槍握把有女童的DNA,不排除是女童誤觸噴槍,依過失致死罪將鄺男判刑1年10月。鄧母不服,請求檢方提上訴。高雄高分院二審依台大醫院鑑定報告,認為噴槍最窄處5.5公分,女童手指最長5.3公分,按壓須施力7.7公斤,3歲多的女童無法用單手使用噴槍,且監視畫面並沒有發現女童把玩、碰觸噴槍,認定是由鄺男將噴槍放入女童口中灌入高壓氣體。二審認為,鄺男雖然沒有殺人犯意,但他得知女童死亡後,擔心另案遭通緝的身分被警方查獲,擅自離開醫院,又一再拖延到案說明的時間,企圖掩飾犯行,且犯後也未獲得鄧母諒解,依傷害致死罪將他判刑10年。鄧童的母親事後向鄺男提出767萬餘元精神撫慰民事求償,橋頭地院審理認為,鄧母目前從事房仲工作有固定收入,至65歲退休前仍可累積財產,尚難認未來不能維持生活狀況。斟酌雙方身分資力與加害程度,及被害人所受之痛苦,認應以100萬元為適當,扣除鄧母已請領的犯罪被害人補償20萬元,得請求80萬元。
噴槍灌嘴害死3歲女 鄺男重判10年驚爆:不是我的骨肉
鄺姓男子帶3歲女兒出遊,在加油站洗車時疑拿空氣噴槍朝女兒口中噴出高壓氣流奪命,最高法院依故意對傷害兒童致死罪判他10年徒刑定讞。鄺男卻驚覺女童不是他的骨肉,今天上午到高雄地檢署按鈴申告女童母親鄧女詐欺;鄧女則反批鄺男不願對錯誤負責,她會去檢測女童的生父,讓司法單位還原真相。2019年1月20日下午,鄺男駕駛轎車載3歲女童到高雄自由路加油站自助洗車,不料女童卻臉、胸、腹部等處腫脹陳屍在副駕駛座,緊急送醫後仍不治死亡。法醫相驗認定女童是遭空氣噴槍的高壓氣體灌入咽喉、肺部致死。鄺男到案後辯稱他在洗車時,女兒自行將空氣噴槍放進嘴裡把玩,突然臉色蒼白痛苦趴在車座。橋頭地檢署偵查認為鄺男未即時拿走噴槍,未盡注意義務,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一審橋頭地院審理認定是女童自行把玩噴槍,誤觸扳機意外致死,鄺男未盡照顧者的注意義務,依過失致死罪判刑1年10月。法院審理認定是鄺男使用噴槍往女童臉部和口內噴氣,改依「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判10年徒刑。(圖/翻攝網路)但二審認為,鄧小妹當時年僅3歲2月,無法握緊扳機造成如此大的傷害,依此認定是鄺男使用噴槍往女兒臉部和口內噴氣,推翻一審過失致死認定,改依「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逆轉改判10年徒刑。最高法院認為二審見解與證據吻合,理由充分且完備,駁回上訴定讞。女童母親另提告民事求償780萬元,一審判鄺男要賠80萬元,鄺也將於2月23日發監執行。鄺男在律師協助下,比對自己和女童的DNA,才驚覺女童和他沒有血緣關係,且比對鄧女臉書,發現她懷孕前後與自己並無交集,因此推論出女童不是他的骨肉。回想整件事,若不是鄧女騙他孩子是他的,他根本不會和女童相處,也沒有機會發生這樣的憾事,更不會每月還付三萬元贍養費,付了兩年三個月、近百萬元。為了在入獄前替自己找回公道,今天才會決定按鈴申告,讓整件事公諸於眾。鄺男在律師協助下,比對自己和女童的DNA,才驚覺女童和他沒有血緣關係。(圖/報系資料照片)鄧女則回應,鄺男一直不願意面對自己的錯誤,只想用其他手段來讓自己不用被關,且拿出一份不曉得哪裡來的檢驗報告,對她已造成相當大的困擾,認為自己「不需要公開私生活」、「不接受我的小孩遭質疑!」,鄺男的行為只是模糊焦點,想要減輕後續的民事賠償或刑期,不排除和律師研議後反告;至於小孩的生父是誰,她也會去做相關檢測,讓司法來還原真相。
女童遭洗車噴槍致死改判生父10年 母親淚:沒有悔意
高雄鄧姓女童2019年1月,遭到噴槍奪命死亡案,經橋頭地檢署審理,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判女童父親1年10月,女童生母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依傷害兒童致死罪改判10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今天女童母親也出面,痛批父親沒有悔意,只知道為自己辯解。鄺姓男子是3歲鄧姓女童生父,2019年1月到左營某加油站,並使用空氣噴槍清潔,女兒竟不慎遭到高壓氣體灌入體內死亡。歷經2年喪女之痛,女童母親難掩悲傷,今天得知二審結果,她說,真的忘不了女兒過世的那一刻,沒有辦法看出她原本輪廓,孩子死得那麼無辜、冤枉跟可憐,身上有那麼多傷痕,是我對女兒的虧欠,真的希望能幫她找回真相。女童母親痛批生父,一點悔意都沒有,持續的替自己辯解,只希望減刑再減刑。還說,前幾天有去看妹妹,也跟她講媽媽會努力,不到最後一刻真的不會放棄。
高雄女童「噴槍灌爆肺」亡!二審逆轉 生父重判10年
高雄市一名鄺姓男子2019年1月帶女兒前往加油站,女兒疑似遭空氣槍噴嘴,導致高壓氣體噴入肺部,造成臟器破裂致死。案經上訴,高雄高分院二審認定鄺男涉傷害兒童致死,因此改判其10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回顧事發經過,鄺男2019年1月20日下午3時許,開車載著女兒前往高雄市左營區某加油站自助洗車,期間使用空氣噴槍清理車輛內部。沒想到女兒將空氣噴槍放入口中,導致高壓氣體噴入肺部死亡。鄺男在事後供稱,自己因在整理車子,沒有注意女兒狀況,是看見女兒臉色不對,才趕緊送醫。一審橋頭地檢署認定,鄺男將噴槍放置在女童可以拿到的地方,且未及時阻止,均有過失,令女童無法長大成人,因此判1年10月有期徒刑。針對一審判決,女童母親不服,在臉書發文,希望有民眾能提供行車紀錄器與監視器畫面,並提出上訴。高雄高分院今(11日)二審宣判,法官認定,鄺男涉傷害兒童致死,因此改判其10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史上首次!鐵馬伯「勇闖」松山機場飛機跑道 塔臺傻眼急趕人
史上第一次,竟然有人騎單車闖進松山機場的跑道,簡直嚇壞人,時間在3月9日早上,台北松山機場,一名65歲的阿伯竟然騎單車闖入機場跑道,所幸塔台在一分鐘之內就發現,緊急關閉跑道,員警趕到機場,把這名阿伯帶出管制區,結束這場驚險風波!阿伯將被開罰,最高2萬5千塊。畫面中,一個民眾騎著腳踏車,沿著機場跑道不斷前進,這是松山機場史上第一次有民眾闖進管制區,包括航警局和民航局,全部動員,火速把民眾請出去。當時阿伯就是趁著人車繁忙,闖進管制區,但是只花了5分鐘,就被請出這邊。車子一抵達大門口,駐守員警就上前詢問,不僅拿著長炳反光鏡,檢查車子底部,車門和後車箱也要求打開,不放過任何可能藏東西的地方。一位先生車子裡面被發現兩瓶疑似高壓氣體的容器,就被要求拿出來,不能帶進去,因為這座大門可以進入民航局飛航總台和民航人員訓練所,也可以通往松山機場的跑道,屬於松山機場的管制區域,任何可疑的人事物,都有可能影響飛航安全但在3月9日的早上,卻被一名阿伯闖進來。一位先生車子裡面被發現兩瓶疑似高壓氣體的容器。(圖/東森新聞)整起事件發生當天的早上,7點52分,一名阿伯從管制區的小路,騎著腳踏車闖進機場跑道,一分鐘之後,被塔臺發現,馬上把他從管制區帶到航警局,前後大約5分鐘的時間。航警局警備隊隊長楊佳苓:「因為我們同仁忙於檢查,他趁這個就是同仁檢查之際,他不小心誤入管制區後,直行進入,然後在進入以後,他再左轉騎上跑道。」阿伯騎著腳踏車闖進機場跑道,被塔臺發現後,馬上把他帶到航警局,前後大約5分鐘時間。(圖/東森新聞)根據阿伯的說法,他知道這裡是機場,只是不小心闖進來,即使如此,他還是確定會被開罰,金額在5千元到2萬5千元之間,民航局也會請航警局重新檢討崗哨勤務,並且加強員警訓練,希望不要再有類似情形發生。 氣炸!金門鄉親飛本島困機艙 下機轟:都飛到俄羅斯 松機出現美國行政專機 外交部:行程未公開不評論 人臉辨識搭機 松機春節後、桃機下半年試辦
女童噴嘴灌口腔致死案 法官:父親令小孩無法長大判1年10月
2019年初高雄市發生3歲鄧姓女童疑遭噴槍灌嘴離奇死亡命案,全案經橋頭地院1年半時間審理,法官依法醫鑑定報告,不採信女童自行將噴槍放入口中,認為生父鄺男疏於看顧造成憾事,24日依過失致死罪判他1年10月徒刑,可上訴。全案橋頭地檢署認定,女童自己把噴槍放入口中噴氣,高壓氣體衝入肺部,造成「氣體栓塞」死亡,但父親卻沒阻止有過失,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鄺男。橋頭地院審理調查,法官僅能認定鄧童有觸摸按壓噴槍,無法認定鄧童有持噴槍放入口中,認為應是女童把玩時誤觸噴槍,或鄺男使用噴槍時未注意避開噴到女童,對於女童母親指控鄺男涉嫌殺害女兒,則查無事證。法官認定,鄺男將噴槍置於鄧童隨手可觸摸之處,任由鄧童擅自觸摸按壓噴槍,而未及時加以阻止,均有過失,自應對鄧童死亡負過失致死之責。判決指出,鄺男應對3歲的鄧童負有保護義務,竟清理車輛內裝時,不慎將噴槍高壓氣體噴向鄧童臉部、頭部等導致傷害。又鄺男發現鄧童使用噴槍時未予以阻止,造成鄧童體內受傷而昏迷,經急救仍宣告死亡。法官表示,被告鄺男因一時疏失行為,令年幼的鄧童無法長大成人,審酌被告犯案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量處他1年10月徒刑,可上訴。
高壓氣體灌進3歲女童肺部致死 生父今遭判1年10個月徒刑
高雄市一名鄺姓男子在今年1月帶女兒前往加油站自助洗車,女兒疑因貪玩,把玩空氣槍噴嘴,遭高壓氣體噴入肺部造成臟器破裂致死,父親鄺男因此遭檢察官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判決結果於24日出爐,鄺男最終被判1年10個月徒刑。回顧事件發生經過,鄺男於2019年1月20日下午3時許,開車搭載3歲女兒前往高雄市左營區一處加油站自助洗車,並使用空氣噴槍清理車輛內部,鄺男明知女童年僅3歲,且其身為女童父親,對於未成年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避免女童之生命身體產生重大危害。但卻因疏忽而將空氣噴槍置於當時在副駕駛之女童可觸摸之處,在女童持空氣噴槍朝自己身體及頭部噴氣之際,僅口頭制止,未將該空氣噴槍取走,改置放在女童無法觸摸之處。隨後在女童又將空氣噴槍放入口中並朝自己噴氣時,亦未阻止女童,導致後續憾事發生。女童的母親在臉書發文,希望有民眾能提供在1月20日下午2點半到3點10分之間,有拍到女兒的行車紀錄器跟監視器畫面,想要了解女兒真正的死因。警方事後展開追查發現,鄺男跟警方供稱當時自己正在整理車子,女童單獨在車內,第一時間有發現女童在玩噴槍,但是當時也不以為意繼續整理車輛,發現女童臉色不對勁後趕緊將她送醫急救,他也不清楚發生什麼事。然而檢方在偵辦過程中,對鄺男進行測謊並未通過,檢方認為無法因此認定鄺男有使用噴槍對女童灌氣,故依過失致死罪對他提起公訴,判決結果於24日出爐,鄺男最終遭判1年10個月徒刑。
【讀者投書】一個中油退休人員對「觀塘三接LNG儲槽=8萬噸炸藥」的看法
首先說明,我自中油天然氣部門離開將近15年,未再與中油公司有任何牽掛。這15年中一直鑽研液化天然氣(LNG)與天然氣(NG)方面的課題,包括LNG產業、市場供需、廠站作業、輸儲系統、操作安全、災害預防等都有投入研究,同時也擔任各級政府對石油、油品與天然氣的查核作業,從未間斷。「一個LNG儲槽=8萬噸炸藥」的等量齊觀,學者專家或許有其計算或推論的方法,或理論根據,無可厚非,但平心而論,外人不易了解。然而,所舉對等關係的兩項物質,LNG與TNT炸藥,無論其物理性質與化學特性、在環境中存在的形體、儲存方式、操作與管理方式、災害預防方法、甚至在職安法規對危害分類方面(是高壓氣體,不是毒化物或爆炸性物質),都截然不同,其對等關係恐要加以說明,讓民眾有更深的了解(知的權利 Right to know)。液化天然氣(LNG)在自然界並不存在有這物質,而是人們將開採的天然氣加以淨化、調質、液化成-162℃的液態物質,方便運輸與儲存,使用時以不同的熱源(通常是海水)予以加溫,氣化回氣態供應給使用端。這超冷的LNG儲存放在LNG儲槽中是一鈍化狀態,其被提出氣化後每一立方公尺LNG可氣化約580立方公尺的天然氣,此時其熱值約為每立方公尺9400~9800大卡(kcal)。猜測學者專家們是以這能量去推估相當於多少噸TNT的能量。燃燒或爆炸的三要素是:燃料+氧氣+熱能,缺一不可,LNG中未含氧氣,超冷LNG的沸點是-161.5℃,不可能燃燒或爆炸,但TNT(C7H5N3O6) 炸藥中含有過氧的結構,其沸點為295℃,遇火立即起激烈的化學反應(爆炸)。LNG氣化成為氣態天然氣,其燃燒點溫度約在530℃~580℃,相較於超級柴油的250℃左右,要穩定得多,到2019年底止,LNG已被使用了55年以上,全球一共有42個國家進口與使用LNG,一共有144個LNG接收站,500座LNG儲存槽以上。從歷史資料得知,這些設施迄今沒有一件爆炸或火警,或因地震損害事故發生過。主要在於LNG的儲槽的安全防護設計及監控管理系統得當,以及人員訓練良好,我國自不例外,台灣的LNG輸儲系統大致引用日本及歐盟或ISO標準。例如:儲槽安全閥的裝置為複式(redundancy),釋壓設定值為 0.28kg/cm2,槽壓超過此值即開啟釋壓,而且此閥門每年接受職安部門檢查,發給合格證書。0.1psi 相當於0.007kg/cm2,1psi相當於 0.07kg/cm2,我們家庭用的導管天然氣進入社區是1kg/cm2的供應壓力,經調壓後是200mm水柱高,相當於0.02kg/cm2,比0.007kg/cm2要高出三倍之多,我們使用起來覺得很安全。如說0.1psi 就會影響35.6公里半徑,很難想像與理解。我認為,學者專家們對於LNG接收站的施工與環保也即以後的操作安全提出關切,基於社會安全與環境保護,提出建言,讓民眾有更深的了解(知的權利 Right to know),良情美意,至感欽佩。然而有些立論恐怕有勞學者專家們再說清楚講明白。(作者李正明為中油退休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