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院
」 高雄 無期徒刑 台中 縱火 屏東縣走私破百品種貓來台「慘遭安樂死」 金主、前海巡署官員上訴遭駁「準備坐牢」
2021年8月19日,台灣海巡署在安平外海9浬處攔截了一艘名為「順發886號」的漁船,揭露了一起驚人的貓咪走私案。而近期有消息指出,高雄高分院後續依違反走失懲戒條例,判處主導走私的水產批發業者鄭常嘉、前海巡隊員張芳溢1年6月徒刑,2人雖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但後續仍遭駁回,即將入監服刑。據了解,來自新北市的「順發886號」漁船原定於2021年8月14日從基隆八斗子漁港出海作業,卻被發現涉嫌走私貴重品種貓。海巡人員登船檢查時,發現船上裝有62個貓用攜帶箱,每箱內塞有2至6隻不等的貓咪。這些貓咪品種豐富,包括布偶、波斯貓、美短、英短,甚至還有俄羅斯藍貓。初步統計顯示,船上共有約250隻貓咪,估計市值高達新台幣1000萬元。「順發886號」55歲的林姓船長承認,他們是在澎湖外海與一艘不明身份的船舶接駁後取得這些貓咪。然而,他們還未收到報酬就被海巡人員查獲。後續林姓船長因此被依違反《懲治走私條例》、《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和《海關緝私條例》送交高雄地檢署偵辦。而在消息曝光之初,不少愛貓人士均主動表態可以領養,但農委會動植物防疫局高雄分局分局長傅學理表示,經過清點確認共有154隻貓咪,並於2021年8月21日下午4點左右全數完成安樂死。在後續的法律流程中,一審法院判決林姓船長、高姓輪機長判10月、8月徒刑,緩刑2年,可上訴,而遭查出主導走私的水產批發業者鄭常嘉、前海巡隊員張芳溢兩人則被判刑1年2個月至1年8個月。主導走私的水產批發業者鄭常嘉遭判1年8月、前海巡隊員張芳溢遭判1年6月,協助改造船艙的郭閔豪則被判1年2月。而在二審階段中,鄭常嘉則被判1年6個月,張芳溢與郭閔豪維持不變,但郭閔豪獲得4年緩刑。後續鄭、張二人再提上訴,但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定讞。
夫妻竊電挖幣 追償電費高達7千萬
台中鄭姓夫妻2021年間委託黃姓男子建置比特幣「礦場」8處,650多台挖礦機竊電不斷電運作。台中檢警於2023年5月搜索查獲,經台電估算「追償電費」高達7000多萬元,一審依竊盜罪各判鄭姓夫妻徒刑3年8月,沒收犯罪所得,二審改判2年,認定不法所得為「未繳電費」6039萬元,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宣告緩刑5年,不得上訴。黃男經營販售俗稱「挖礦機」的電腦運算設備,鄭男夫妻2021年間委託黃建置虛擬貨幣比特幣礦場,每場代價40萬元不等,並雇用周男租屋、找工人破壞電路、鑿穿建物結構,私接電源竊電,委託綽號「小鴻」的男子管理8處礦場,650多台挖礦機竊電執行區塊鍊上的驗證運算,全天候運作,所獲比特幣轉入鄭妻帳戶。台中檢警循線2023年5月底起發動6波搜索查獲,鄭等5人均坦承犯行,依竊盜罪起訴。8處礦場竊電不斷電運作,台電依《電業法》規定最高求償以1年電費為限,推算「追償」每度電費電價為4.07元,再乘以1.6倍核算,追償不法所得7683萬9777元。鄭等5人在一審時,與台電達成調解,法官依竊盜罪判黃徒刑2年,鄭姓夫妻各3年8月、小鴻2年10月、周1年2月,均沒收犯罪所得。鄭等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認為不法所得不應以「追償」核算,僅為「未繳電費利益」6039萬3395元,審酌鄭等已達調解,積極清償、填補損害,撤銷原判,改判黃徒刑1年6月,鄭姓夫妻各2年,扣除已清償的未扣案犯罪所得沒收,小鴻1年10月、周9月,得易科罰金,並宣告黃、鄭姓夫妻及小鴻等4人緩刑5年,全案定讞。
逼討30萬分手費!恐怖男友自鎖女友屋內縱火 害自己6%二度燒傷還要坐牢
彰化縣永靖鄉一名38歲的陳姓男子,因沉迷賭博,時常跟42歲胡姓女友借錢。2023年11月,胡女不堪陳男一再要錢提出分手,陳男又想向胡女索討30萬分手費,雙方發生爭執,陳男竟揚言要縱火。結果胡女嚇得逃出住處不敢回來,陳男則憤而將自己反鎖女友屋內點火,導致全身約有6%面積遭二度燒燙傷。彰化地院一審依公共危險罪判處3年7月,台中高分院近日二審也維持原判,可上訴。據《TVBS》報導,指出陳男與胡女交往6年多,但陳男染有賭博惡習,經常伸手向胡女要錢。胡女先後已陸續給了陳男10萬元,但胡女為單親媽媽,無法無限供應金錢給陳男揮霍,雙方經常為此發生爭執。2023年11月23日上午8時54分,胡女向陳男提出分手,陳男趁機要求30萬元「分手費」,雙方發生爭執,陳男竟揚言要縱火,嚇得胡女逃離住處不敢回家。警消獲報後趕抵現場,發現陳男將自己反鎖屋內,大聲威脅阻止警消人員強行進入屋內,隨後用打火機點燃棉被及紙類,造成客廳樓梯起火。陳男自己手、臉也遭火反噬,全身有6%的二度燒燙傷。事後,陳男被依家庭暴力之公共危險送辦,彰化地院一審判處3年7月有期徒刑,陳男上訴求輕判,但台中高分院二審審酌,陳男僅比法定刑期多一個月,並無過於嚴苛,加上犯罪動機並無不得已苦衷,因此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高雄男相約喝酒「爛醉後」躺車內亡 法院判「朋友無罪」原因曝光
高雄一名趙姓男子與一名羅姓男子於2022年4月一同前往招待會館飲酒,然而羅男因飲酒過量並濫用藥物致死,趙男也因此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一審時橋頭地院判決趙男無罪,檢方不服上訴後,高雄高分院近日也駁回上訴,維持無罪判決。判決書指出,這起事件發生在2022年4月30日,當時趙男與羅男約在超商見面,並開車至高雄市某招待會館飲酒,途中羅男在車內使用含有第三級毒品Mephedrone(俗稱喵喵)的毒品。兩人於同日11時許飲酒完畢,欲離開招待會館時,羅男因飲酒過量與濫用藥物,因此身體虛弱無法自理。隨後趙男自願開車載羅男回去。不過趙男在13時45分許,將車停在先前約定見面的超商前就離開了,直到後來一直未能與羅男聯繫,這才發覺有異,於隔天凌晨1時30分許,返回超商。這男趙男才發覺羅男死亡,並報警處理。檢方相驗後,發現羅男因急性酒精與多重藥物中毒、缺氧窒息、熱灼傷及橫紋肌溶解症死亡,隨後以過失致死罪起訴趙男。橋頭地院審酌後認為,趙男並非具備專業醫學知識,無法預見羅男的情況會致死,因此趙男將羅男留在車內並未違反注意義務,一審判決趙男無罪。檢方不服上訴後,高雄高分院指出,兩人僅是一起飲酒作樂的朋友,彼此不是很熟,案發當日是羅男開車載趙男去會館喝酒,羅男店內有喝酒及吸毒等情,可知其等充其量僅是偶一相偕前往娛樂場所飲酒作樂之酒肉朋友,而非來自於長期性的親密生活關係或一時性共同冒險的行為者,彼此並無特殊信賴及互助關係可言,難逕認被告之行為與被害人之死亡間具有因果關係,因此駁回上訴,維持無罪判決。
勾結賣淫集團仙人跳!雞排妹御用律師坑慘40名流嫖客 海撈千萬遭重判6年
律師王啟任曾受網紅「雞排妹」鄭家純委託,協助她處理知名歌手性騷擾、醫美診所糾紛等案件,被形容是雞排妹的「御用律師」。王啟任2020年與賣淫集團合作設局仙人跳,誘騙醫生、企業主社會名流共40人參與性交易,事後逼迫對方簽下高額和解書,海撈和解金1137萬元。高雄地檢署調查後,將賣淫集團負責人徐智威和王啟任依詐欺、組織犯罪、偽造文書、兒少法等罪嫌起訴,法院審理後,判徐智威徒刑7年6月,王啟任徒刑6年。可上訴。經營應召站的31歲男子徐智威,2019年曾勾結未成年國三少女,涉嫌媒介性交易後撿走客人的保險套和衛生紙,再恐嚇客人與未成年少女性交「不和解就報警」,高雄高分院依恐嚇取財、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判徐男5年,得易科罰金部分1年。徐男2020年羈押期滿出獄後仍不知悔改,在台北透過中間人認識王啟任後,2人竟共同策畫「仙人跳」賺錢計畫,由徐男手下在包養、約會網站上物色有意包養未滿15歲少女的嫖客,再由手下女子喬裝出面,前往指定地點性交易,徐事後再找人以「少女家長」身分出面,並在律師王啟任的陪同下,向顧客謊稱陳女未成年,要求支付10萬至100萬元不等和解金,否則就要鬧上警局。許多嫖客們礙於身分不便曝光,都選擇花錢消災。但其中一名遭設局的嫖客越想越不對勁,主動報警,全案才因此曝光。檢警調查發現,遭徐、王坑騙的受害嫖客包括醫師、企業主等社會名流,人數超過40多人,不法所得數千萬元。全案經檢察展開調查後,集團首腦徐智威等人也坦承犯行,因遭檢方認定有再犯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另外檢方於王啟任律師事務所查扣40多份和解書,王啟任因坦承部分犯行,訊後諭令5萬元交保候傳。檢、警調查發現,王啟任不僅勾結以徐男為首的賣淫集團合謀詐財,從應召集團分到新台幣1137萬元,他甚至還以「提供法律服務」為由,再向其中13名被害人詐收「律師委任費用」共計177萬元。高雄地檢署起訴指出,王啟任涉犯組織犯罪條例、刑法共同詐欺、恐嚇取財、偽造文書、戶籍法等罪,去年8月提起公訴,並向法院建請從重量刑;另外,律師資格部分,依法移付台灣律師懲戒委員會懲戒,遭懲戒委員會決議處分王啟任停止執行律師職務。檢察官起訴後,徐智威和王啟任等人在法院審理時均坦承犯行,王啟任甚至賠償被害人的損失,希望爭取輕判,但法官認為被告11人正值青壯,竟不思循正當途徑賺取錢財,竟為貪圖快速獲利,尤其王啟任罔顧身為律師的公益使命,利用其所學及社會知名度,配合徐智威加深被害人的受騙情況,非一時思慮不周而誤蹈法網,因此重判徐智威徒刑7年6月,王啟任徒刑6年,全案可上訴。
疑男友劈腿潑汽油燒他家!20年前當小三也曾為愛縱火 8旬婦慣犯判7年
中市80歲何姓老婦懷疑交往10年游姓男友劈腿,前年7月間到游住的三合院潑汽油點火,火勢燒毀三合院、延燒鄰宅。何否認縱火,法官勘驗加油站及火場等監視器影像,並查出她20年前當小三,到元配住處縱火被判5年,犯罪手法及情節雷同,依縱火罪判7年10月,何不服上訴,二審駁回維持原判,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何婦患有肢能障礙,與游男交往10年,游借住前岳父在中市的三合院北側建物,何、游兩人2022年7月17日一起到廬山泡溫泉,何懷疑游另有新歡而心生不滿。何隔天清晨7時許騎機車到加油站,買汽油灌入塑膠空桶,以黃色塑膠袋裝好,放進機車置物箱。她等游出門工作後,騎機車到游住處查看, 10時許拿黃色塑膠袋進住處2樓灑汽油、以打火機點燃,即下樓騎車離去。現場起火延燒,經消防隊到場撲滅火勢,游住處主要結構已喪失居住效用,西側建物及鄰宅也受損嚴重。何否認縱火,辯稱是游放火栽贓,她肢體障礙行動不便,若爬到2樓放火,無法順利逃生。法官勘驗比對加油站、火場監視影像及火調鑑定,認定何將所購汽油裝進黃色塑膠袋,帶進三合院北側建物縱火,她離開4分鐘後,現場即飄出煙霧起火,期間並無他人進出,且她在場行走狀況並無不便。此外,法官追出,何在2002年間與已婚鄭男交往同居,她因鄭另再劈腿,邀元配王女同去抓姦被拒,對王心生不滿,以寶特瓶裝柴油到王住處潑灑,點火後逃離,何因而被判刑5年,認定犯案情節及手法雷同,以此品格證據作為佐證。一審依刑法第173條第一項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罪,判處徒刑7年10月,何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審理,認為何僅因懷疑男友另有新歡,就到他住處放火,延燒鄰房危害公共安全及財產損失,且否認犯行、毫無悔意,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原審認事用法均無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何的上訴。
漁船走私154隻喵星人!害全數安樂死 高院:3男判刑定獻
新北市籍漁船「順發886」號2021年8月間走私154隻名貴品種貓來台,遭海巡及時攔截,導致全數貓咪需安樂死引起全國民眾憤慨,高等法院二審後,將主導走私的水產批發業者鄭常嘉及前海巡隊員張芳溢判處1年6月徒刑,張芳溢友人郭閔豪則判1年2月並宣告緩刑4年定獻。據了解,漁船「順發886」號從基隆八斗子港出海至澎湖海域,隨即間接收取大陸籍船隻上的品種貓,接著往台南安平港出發,試圖走私上岸,未料船隻在安平港外海就被海巡人員攔截,同時押回高雄港搜查,結果在船艙密室查獲154隻名貴品種貓被分裝在62個貓籠內。其中含括38隻波斯貓、33隻美國短毛貓、30隻布偶貓、26隻英國短毛貓、13隻俄羅斯藍貓、11隻曼赤肯貓及3隻緬因貓,市價粗估約200萬元,由於貓咪皆未受檢疫,必須全數銷毀安樂死,此事曝光後,引發社會上的動保人士憤怒抗議,涉及走私的3人事後被高雄地檢署偵辦起訴。法官表示,高雄地方法院一審時,幕後金主鄭常嘉遭判1年8月、前海巡人員張芳溢判1年6月,及負責船艙改造的郭閔豪被判1年2月,高雄高分院二審後改判鄭男1年6月,張男及郭男則無變更,但郭男獲緩刑4年,可上訴,最高法院27日駁回定讞。
高雄男因「尿後起火」遭控縱火 二審無罪駁回:監視器無法證明縱火
高雄市鍾姓男子因在農田旁尿急停車解決,隨後該農田意外起火,鍾男被控涉嫌縱火,檢方指控其故意點火,引發農田火災並危及公共安全,法庭經審理後認為,檢方無法提供充足證據證明鍾男有縱火行為,一審判決無罪後,檢方不滿提出上訴,日前二審高分院法官再度駁回上訴,維持無罪判決。案件起因於2022年12月26日下午,鍾男騎著腳踏車行經張姓男子的農田,因突然尿急,鍾男停在路邊小便,根據監視器畫面,鍾男停留約9秒後離開現場,不久後,張男的農田突然冒起火苗,造成農作物被燒毀,事後鍾男遭張男控告縱火,案件被移送法院。鍾男在法庭上強烈否認指控,辯稱:「當天我確實有經過案發地點並在路邊小便,但我並沒有進入農田,也沒有縱火。我看到農田起火時,火已經開始燃燒了,並不是我引起的。」還表示,當天隨身只帶撈魚的工具,根本沒有攜帶任何可以點火的器具。檢方則堅持,事發前鍾男曾與農田主人張男有過糾紛,推測鍾男的「彎腰動作」是他點火的證據,但法庭調查後發現,檢方所提供的監視器影片僅顯示鍾男曾停留在現場並彎腰,並未直接拍攝到鍾男有縱火的行為,由於缺乏確實證據,法官判決鍾男無罪。對於一審判決無罪,檢方提出上訴,表示鍾男與張男有過節,加上其可疑的行為應被認定為縱火,二審法官再度審理後,認為監視器影像僅能證明鍾男曾在現場停留,無法證明其有明確的縱火行為,高分院最終駁回檢方上訴,維持一審無罪判決。
拿30萬委託友人賄選 屏東縣議員張振亮判刑8月
前屏東縣九如鄉長的民進黨員張振亮,因前年縣議員吳亮慶判當選無效定讞,遞補選上議員,但張振亮因在2022年參選時,被查出拿30萬元委由江姓友人企圖賄選,一審判決無罪,二審依預備犯行求賄賂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褫奪公權3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檢方調查,張振亮是2022年11月26日屏東縣議員候選人,他為求能順利當選,在選前10月20日交付預備賄賂使用之現金30萬元給友人江志鵬,藉由江志鵬曾擔任高樹鄉鄉民代表等職務,在當地人脈較廣,由江自行決定以每票相當金額之對價,向該選區有投票權人賄選。江志鵬收受30萬元後即藏在其位在高樹鄉田庄段之農地工寮內伺機發放,然因檢警查緝賄選森嚴,於未及轉交予投票權人前,檢方監聽後前往江的住處搜索,江向檢方說明張振亮交付該30萬元之經過及用途,並引領檢察官及調查員前往工寮內查扣其藏放之30萬元。一審屏東地院指, 江志鵬就該30萬元之用途,前後有「給樁腳」、「讓江志鵬自行處理」或「辦說明會」等版本,但此3種說法均難認其有供承打算向選民行賄之意,縱認是自白,亦因其歷次證述前後不一、已有瑕疵,又無其他補強證據可佐,而判決張及江無罪。二審高雄高分院指,本件是檢方在查察賄選時,經監聽發現張振亮涉嫌賄選,再參酌民眾檢舉等資料,合理懷疑張交付金錢給江供賄選使用,且江的供詞及檢調人員在江引領下前往工寮內查扣30萬元現金,綜合各項證據互參剖析,2人確有共同預備賄選之犯行,各判刑8月及可易科罰金之刑4月,分別褫奪公權3年及2年,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出獄2天再犯案!屏東惡煞KTV接風宴走錯包廂口角 揮刀狂砍又釀1死1傷
屏東縣24歲林姓男子2022年1月獲假釋,而他26日與朋友相約KTV接風洗塵,卻因走錯包廂而與隔壁客人發生口角,他竟持西瓜刀砍殺對方,導致37歲陳姓男子傷重死亡,40歲林姓男子則被砍斷手臂,被屏東地院判處17年半,目前由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因他羈押期限將屆,裁定延長羈押2月。據了解,案發時林男才假釋出獄2天.他與朋友相約在太原街的KTV歡唱,凌晨5時40分走出包廂上廁所,卻走錯到隔壁包廂,陳男和林男等6、7名酒客心生不滿,雙方爆發口角,林男不滿自己被「問候老母」,再找來多名友人助陣。雙方越吵越兇,進而演變成肢體衝突,並從包廂打到走廊,林男竟從車上取出預藏的西瓜刀,朝現場人員一陣亂砍,陳男胸前中刀,從胸部到腹部都被砍傷,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宣告不治,林姓被害人則是右手臂中刀,深可見骨,手指也被砍斷,經送醫手術接回。林男犯案後逃離現場,投靠有毒品和槍砲前科的李姓友人,被警方逮捕後還堅決不認罪,屏東地院依殺人未遂罪判7年6月、殺人罪判14年4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6月。檢方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林男同樣上訴還要求交保,而如今林男羈押期限將屆,合議庭法官認為他所犯重罪,並有逃亡之虞,駁回其聲請,並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可抗告。
舔胸猥褻2女學生!南部狼師「涉犯315罪」確定關9年
南部一名狼師涉嫌猥褻2名女學生,還趁機偷拍私密照,惡行持續長達近2年,經地方法院審理,依《強制猥褻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共逾300多項罪名,判處該名狼師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0年,二審改判有期徒刑9年。狼師不服再上訴,遭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駁回、維持原判,全案定讞。據了解,在南部某高中國中部任教的一名教師,於2020年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5日期間,涉嫌在學校實驗室、教師辦公室、住處及汽車內,對2名女學生搓揉、親吻、舔胸,共猥褻多達342次,其中20次還拍下女學生的私密照,行徑令人髮指。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認定男教師涉犯《強制猥褻罪》、《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妨害性自主》、《妨害秘密》等共362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0年,他認為量刑過重,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高雄高分院審理認為,男教師涉犯《強制猥褻罪》其中有47次罪證不足、共犯315罪,故從輕量處併執行刑9年,他不服繼續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9年徒刑,全案定讞。《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理財專員變詐財高手!盜領1.8億還債42客戶受波及 終判12年刑期
高雄一名潘姓女理財專員利用客戶對其信任,持續盜領、挪用42位客戶的資金,最終損失金額高達新台幣1億8000餘萬元,經檢調單位深入調查,高雄高分院於8月15日依背信、詐欺及違反銀行法等多項罪名,合併判處潘女12年有期徒刑,全案目前仍可上訴。根據法院判決書內容,潘女於2005年進入銀行前鎮分行任職,隨後在2011年轉任理財專員,專責銷售各類金融商品,包括基金、保險、債券等,隨著其職務提升,客戶信任度也逐漸提高,甚至將存摺、印章等重要財物交由她代管,然而,這份信任成潘女的詐騙工具。由於個人投資失利,潘女財務狀況惡化,急需大量資金來填補財務缺口,竟藉由處理客戶申購基金、匯款等委託事務,悄悄地利用客戶存摺、金融卡及密碼,將客戶存款轉入自己或其他受害客戶的帳戶中,用來清償負債,這些非法轉帳行為涵蓋範圍廣泛,包括使用網路銀行、臨櫃匯款、製作假取款憑條等方式。檢調單位在收到銀行報案後,深入調查發現自2019年起,共有42名客戶遭受潘女詐騙,總損失金額高達1億8千餘萬元,潘女曾透過其母親及堂妹名義,將小額款項匯入客戶帳戶,並虛構基金配息收益,以此手法讓客戶誤信其正在依照指示進行基金投資。最終在客戶發現資金異常後,銀行總行隨即展開內部調查,確認潘女盜用客戶存款後,向金管會報告並正式報案,雖然潘女事後已補回4276萬元,還清部分受害客戶的損失,但仍有超過1億3千多萬的資金尚未歸還,法院在審理過程中指出,潘女不僅違背了理財專員應有的職業道德,還藉此詐騙42名客戶,對銀行及受害者造成嚴重損害,最終,高雄高分院裁定合併判處潘女12年有期徒刑,並可上訴。
陸男騎車環島慘遭路燈電死 家屬獲463萬國賠…三審雙方和解
一名陸籍錢姓男子2018年8月來台環島,騎單車經過高雄市路竹區,因為路燈漏電被電死,家屬請求國賠1165萬元,一二審判准賠463萬元,檢方又對相關工程人員依「過失致人於死罪」提公訴,雙方和解,錢男家屬也撤回國賠請求,案件終結。判決書指出,錢男於2018年8月12日來台騎自行車環島,16日晚間行經高雄市路竹區,被「新達043」路燈電擊死亡,相驗屍體證明書記載直接死因是「電擊性休克」,先行原因為「左前臂至左手腕多處電擊燒灼傷」、「遭電擊」,屬意外死亡,家屬認為錢男是被路燈電死。家屬認為,高雄市養工處疏於維護管理檢修,讓路燈漏電害錢男左手碰觸而死亡,要高雄市養工處國賠,一共1165萬元。高雄市養工處辯稱,本案不能證明錢男死亡是路燈漏電所造成,喪葬費用應以30萬元為限,錢男家屬求償的金額太高。一審高雄地院問法務部和陸委會,大陸人是否能用我國《國賠法》,法務部回,「似應有『國家賠償法』之適用。」陸委會指出,「並無明文規定,但基於人權保障及人道理念,應適用國家賠償法。」為此,法院認定錢男家屬可獲國賠463萬元。不過,判決出爐後事件卻沒平息,二審高雄高分院也維持原判,三審最高法院認為,檢方對路燈維修管理人依「過失致死罪」提公訴,在刑案審理時,高市府跟錢男家屬和解,家屬也撤回訴訟,本案終結。
前南投縣長貪汙111罪全數定讞! 李朝卿判刑超過400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
前南投縣長李朝卿利用風災道路修復工程向包商收取回扣946萬元被訴111罪,一審重判30年,二審也判刑22年,更審將部分刑期定讞後,最高法院12日再將他涉案的111罪全數定讞,刑度加總超過400年。原國民黨籍的李朝卿,2005年代表國民黨參選南投縣長,順利當選,2009年成功連任。但他任期還未結束,於2012年11月30日,因涉及多起弊案,遭檢調單位搜索,並由台南地院裁定羈押。李朝卿被控在任內利用颱風修復或重建工程收回扣,不論大小工程都要拿一成回扣,李朝卿收回扣的工程,很多是災修工程,採限制性招標,指定給固定人士承做,像是2009年莫拉克颱風後,李朝卿在修復信義鄉神木村聯外道路的工程中,從工程總經費9460萬元,索取一成回扣946萬元,當時他還親自去拿回扣款,包商把回扣裝在葡萄紙箱內,放進李的座車帶走。除了較大的神木村聯外道路工程外,即使30、50萬元的小型工程,李朝卿也都要一成回扣,全案歷經數年審理後,最高法院先前針對李朝卿17罪貪污946萬元部分判刑應執行16年6月定讞,另將94罪部分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更二審認定,李朝卿收取公用工程回扣共88次,金額達530萬9926元。2018年,李朝卿因8件貪汙案各判12年到14年定讞,共計98年,後來法院裁定執行14年8月,2021年又因9罪各判刑12年、總計刑期108年,由檢方聲請定執行期後,台中高分院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6年6月確定,此次他另94罪定讞,累計刑度超過400年,全案再上訴,不過最高法院認定更二審認事用法無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實際執行刑期將由檢方聲請定應執行刑。
上樓29分鐘拿果汁…漸凍症翁缺氧淪植物人1年後過世 護理師要賠724萬
高雄市1名陳姓護理師於2020年間照顧1名罹患漸凍症的朱姓老翁,趁著對方使用拍痰機時,離開房間29分鐘上樓拿取果汁,不料期間呼吸器管線突然脫落,導致朱翁缺氧命危,經急救成為植物人,住院1年後過世,氣得家屬對陳女提告求償1450萬元。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判處陳女應賠償724萬餘元;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朱翁子女主張,陳女聲稱自己為具備ACLS、BLS執照之特別護理師,家人遂委任其為父親之特別看護,從事一對一照護工作,並告知於照護期間應不得擅自離開,復製作照護SOP張貼在房間,以供遵循,然而陳女卻於2020年4月間趁朱翁使用拍痰機時,離開房間29分鐘拿果汁,期間呼吸器管線脫落,導致朱翁缺氧,搶救後成為植物人,住院1年後過世。陳女辯稱,自己當天按照家屬指示上樓拿灌食果汁,且朱翁平時會將電視聲音轉至相當音量,加上其所在8樓樓層與9樓相距1層樓,縱使她未將房門關上,從9樓亦難以聽見呼吸器警報,而她發現朱翁缺氧後,立即施予急救措施,但救護人員到場後詢問是否急救,家屬一度猶豫,因此遲延救護期間,不應把責任全推到她身上。高雄高分院審酌,雖然陳女上樓是為了拿取灌食果汁,但她發現冰箱裡沒果汁後,未告知家屬拍痰機正在運作,無法在樓上久候,有相當過失;另一方面,由於朱翁長期間缺氧,已失去呼吸心跳,縱然急救成功,日後仍可能陷於長期昏迷或植物人之更痛苦情況,即便家屬有些許遲疑,仍為人之常情,不能因此認定有過失,最終判決陳女應賠償724萬餘元;可上訴。
高雄男大生2次告白被拒!竟持刀狂砍學姊濺血「送妳最後一程」 下場曝光
高雄一名林姓男大生2022年5月向盧姓學姊2次告白被拒後,竟持美工刀朝盧女狂砍,還喊「送妳最後一程」。刑事部分,最高法院今年7月駁回上訴,林男被依殺人未遂罪判5年6個月,全案定讞。民事部分,高雄高分院判林男及其家屬要連帶賠償精神撫慰金、醫療費等共155萬元。判決書指出,林男與盧女因就讀同所大學認識,之後透過邱姓友人把盧女約出來見面,結果被拒絕,隔天再次在操場與盧女告白,最後仍慘遭拒絕,因此心生怨懟。林男先回男生第一宿舍拿美工刀,接著跑到女生第二宿舍朝盧女狂砍。林男明知頸部為人體重要部位,持刀刃鋒利的美工刀割劃該部位足以切斷人之大動(靜)脈或氣管而發生死亡結果,竟基於殺人犯意,朝盧女頸部揮割一刀,致其頸部受有長10公分、深6公分(深及筋膜下及外頸靜脈)之傷害;林男之後仍不斷揮舞美工刀,還嗆說要送盧女最後一程。眾人見狀趕緊報警,所幸盧女送往義大醫院搶救後,撿回一命。林男之後在法庭上辯稱,當時因服用大量安眠藥意識不清,只想要傷害對方,但無殺人犯意。案經審理,刑事部分,二審法官依殺人未遂判林男5年6個月有期徒刑。林男不服上訴,最高法院今年7月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民事部分,高雄高分院判林男及其家屬要連帶賠償精神撫慰金、醫療費等共15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潛逃18年終落網!花蓮警成功擒獲詐欺通緝犯 原躲到明年4月就沒事
花蓮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在7月初於光復鄉成功抓獲逃亡長達18年的杜姓通緝犯,杜嫌因涉嫌在花蓮及桃園地區犯下詐欺及偽造有價證券等罪行,受到2地檢察署通緝,警方在確認杜嫌身份後,立即將其送往花蓮地檢署依法處理,當晚,杜嫌被地檢署發監執行,結束其長達近20年的逃亡生涯。警方指出,杜姓犯嫌在民國97及98年間,於花蓮及桃園等地進行詐欺及偽造有價證券等犯罪,導致花蓮及桃園兩地檢察署發布通緝,特別是花蓮地檢署對其偽造有價證券的通緝,已由花蓮高分院於95年判決確定須執行3年4個月徒刑。杜嫌已經逃亡超過18年,原本預計2025年4月即將因時效消滅,但未曾想到,最終還是被警方捉拿歸案,杜嫌在接受詢問時表示, 認為警方不會在偏遠的鄉村地區尋找,因此放鬆警惕,結果還是落入法網。花蓮縣警察局長王旭昌表示,自他上任以來,特別加強了對毒品、詐欺、槍砲及幫派組織等犯罪的查緝力度,以防範犯罪對社會治安的影響,呼籲民眾,如發現任何可疑或不法行為,應立即向警方舉報,共同維護社會安全。
冒名逃亡18年!詐欺通緝犯「追訴期剩9個月」落網 嘆:很低調了
花蓮光復鄉68歲杜姓男子因詐欺等案遭通緝逃亡,18年來冒用弟弟身分在台北、花蓮兩地躲藏,花蓮縣警察局刑警大隊日前接獲情資,7月成功在花蓮將杜男逮捕歸案。杜男在民國95年因偽造有價證券,花蓮高分院被判處3年4個月有期徒刑,卻未依規定到案執行。其後在97、98年間,杜男再度於花蓮及桃園地區涉及偽造有價證券及詐欺案件,遭到兩地檢察署通緝。之後18年間,杜男冒用弟弟的身分,始終遊走於台北與花蓮之間,以此躲避警方的追緝。儘管杜嫌的案件將在明年4月因時效消滅而無法再執行處罰,不過警方仍不氣餒,最終在近期接獲情資,並且於今年7月成功在花蓮將杜男逮捕歸案。杜男遭警方逮捕時表示,自己多年來往返花蓮、台北躲藏,從事光電相關工作,用弟弟身分躲藏追捕,原以為躲在偏遠地區不會被抓,沒想到還是難逃警方法眼。花蓮縣刑大副大隊長張益新指出,經警詢確認杜男身分後,將杜男解送花蓮地檢署歸案,檢方當晚即發監執行。張益新還表示,警政署近期推動「加強查捕潛在通緝犯行動專案」,針對詐欺、毒品、重大經濟犯罪等逃匿多年犯嫌進行查捕,將持續針對毒品、詐欺、槍砲及幫派組織等犯罪強化查緝。
彰化男不堪經濟重壓狠殺妻傷兒二審判刑出爐 徒刑24年減至19年
彰化縣2023年發生的慘劇引發社會廣泛關注,1名62歲的余姓男子,因家庭經濟壓力及不滿妻子行為,對妻子及兒子施以重手,事件經過審理後,台中高分院於6日宣判,將余男原先24年的刑期減至19年,但仍保留上訴權。2023年7月5日下午5時許,余男因妻子長期借貸、沉迷電子遊藝場而引發家庭經濟困境,再加上兒子要求安裝冷氣,讓其難以承受巨大的經濟壓力,憤怒之下,余男持鐵鎚對兒子發動攻擊,打擊至兒子頭部,隨後妻子聞聲制止,卻成為余男的下一個目標。余男在失控的情緒驅使下,將妻子頭部重重打擊,造成其顱骨骨折、頭皮撕裂、顱內出血等重傷,妻子當場倒地,最終不治,而在兒子逃入附近超商尋求幫助時,余男仍不罷手,持鐵鎚與超商店員對峙,直到警方趕到現場才將其拘捕,經過搶救,兒子雖逃過一劫,但傷勢依然嚴重,左側眼眶骨折、頭皮血腫以及手指多處骨折。原一審判決中,彰化地方法院對余男以《殺人罪》判刑14年,《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殺人未遂罪》判11年,合併執行24年,案件上訴至台中高分院後,合議庭對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殺人未遂罪部分作出調整,將刑期減至8年10個月,殺人罪部分維持原判,最終判決刑期為19年。
瞞天過海!高雄男「寄生弟名下」逃亡10年 竟持假護照出國82次
兄弟情深,高雄1名丁姓男子因哥哥涉及毒品案遭通緝,竟拿哥哥的大頭照並以自己的名字,2度申辦假身分證和護照,讓哥哥將近10年出境多達82次,直到第3次要持過期護照換新時被拆穿,事後法院依法判哥哥徒刑2年,弟弟則徒刑1年,全案可上訴。判決指出,丁男的哥哥於2002年9月間涉犯毒品案,遭台中地檢署通緝,未料其弟為了幫哥哥躲避查緝,2003年2月竟拿哥哥照片並以自己的名字辦理假身分證,隨後再請旅行社申辦護照,2009年9月間換發新版身份證,丁男又故計重施, 幫助其兄躲追緝。事後,通緝犯哥哥便寄生在丁男的名下,且還於2007至2016年間持冒名的假護照飛出國高達82次, 直到2022年2月底因護照過期,丁男哥哥自行前往行政院南部辦事處辦理申請,被承辦人員察覺有異報警,此事才東窗事發,事後2人被依法移送並起訴,法院一審時,因丁姓兄弟坦承犯行,分處徒刑2年和1年,得易科罰金。檢方表示,因丁姓兄弟犯行長達9餘年,再加上出境高達82次,犯罪計劃及手法相當周詳細膩,2人分別各觸犯82罪,如此囂張行徑已嚴重危害國安暨妨害我國護照管理及使用之正確性,且起初2人否認犯行難認有悔意,檢方對於原審的量刑過輕不服上訴。法院說明,法官考量丁姓兄弟坦承犯行及犯罪動機,根據其自述智識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等,認為原審量刑妥適,未逾越法律規定或濫用其權限,高雄高分院因此維持原判決,駁回上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