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樓違停
」 交通部 記點記點扣照飆7936人「一般駕駛人佔89%」 交通部祭暫緩記點擬檢討
交通部今年6月底實施的違規記點新制,在計程車、貨運公會等職業駕駛反對下,宣布暫緩違停記點措施,不過至12月中,有7936人記點12點吊扣駕照,但最多的不是計程車和貨車駕駛,89%為一般駕駛人。路口、公車站及併排違停記點制6月底上路,開放民眾檢舉,除罰款外,新增記點處分並開放民眾檢舉,此外,人行道和人行空間違停,也開放民眾檢舉,讓每日違規開罰和舉發記點數量大增,引發職業駕駛人不滿,騎樓違停檢舉氾濫也引發民怨。交通部及內政部8月到12月祭出多項微調措施,像是今年8月24日行政院找內政部和交通部研訂放寬上下客貨違反臨時停車,勸導免舉發具體處理原則,另外,交通部11月也邀內政部和各縣市政府研商,未完善臨停配套措施前,上下客貨臨時停車及騎樓停車不記點,地方政府可視需要另行公告轄管騎樓停車施以勸導免予舉發區域、時段或期間,但須留下行人通行空間。此外,交通部也會同內政部修法,自11月24日起,上下客貨致於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臨時停車者或在騎樓處停車,不予記點。此外,研訂裁罰細則可勸導免予舉發16款違規態樣具體認定原則,落實違規輕微者以勸導代替舉發。不過根據統計,6月記點新法實施半年來,因部分配套措施尚未完備,違規記點1年累計12點依規定吊扣駕照2個月,112年6月30日至12月13日,記滿12點為7936人,其中普通駕駛人7049人,高達89%,職業駕駛人則是887人,約占11%。另外,記點新制6月底上路後,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已連續3個月下降,7至9月與去年同期比較,死亡人數分別減少15、62、60人,共137人。另112年1至9月道路交通事故計死亡2224人,也比去年同期減少42人,下降1.9%,改善出現成效。對此,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因為道安的確有改善,未來會針對較不影響行車安全的記點項目檢討,兼顧道安與民眾生計,已請交通部公運監理司研議。
路口、公車站10公尺內臨停暫緩記點 交通部:騎樓1條件開放停車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修正內容6月上路,增列民眾檢舉項目及違規記點,引發反彈。交通部上月重新公告修法草案,針對路口、公車站10公尺內上下客貨,及騎樓違停等不予記點,計畫待明年6月地方劃設臨停區後再恢復,但仍引起職業駕駛不滿,揚言13日包圍民進黨部。對此,交通部長王國材回應了。王國材今(6日)表示,記點制度爭議主要在路口、公車站10公尺內臨停及騎樓停車等,考量職業駕駛上下客貨有困難,先暫緩記點;騎樓部分因為有城鄉差距,已發函地方政府要求因地制宜,只要留下行人通行空間,可斟酌開放停車,同樣暫緩記點;至於何時恢復記點,須待地方將相關問題處理好後,再進一步評估。交通部表示,今年6月30日修正施行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增加民眾可檢舉項目,其中上下客貨違規臨時停車及騎樓停車均需併記違規點數一點,一年累計十二點就須吊扣駕駛執照二個月。各界反映民眾檢舉違規臨停及騎樓停車案件,已影響職業駕駛人的工作與生計,也造成該等違規案件數量暴增,希望微調作法,經廣納各界意見並與相關單位討論檢討後,爰擬具第二條修正草案。根據交通部預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二條修正草案,指目前都會地區常見整段劃設紅線情形,臨時停車空間供給確有不足,計程車、貨運司機、一般民眾常找不到合適地點上下客貨,現行規定違規併記點一點,司機、民眾均擔心一年內累積十二點將致吊扣駕照。交通部表示,各地方政府已檢討朝每隔約一百至一百五十公尺紅線,設置至少百分之十之黃線或專用車格,預計明年6月底前全面劃設,在未劃設完成前,因上下客貨致違規臨時停者,不予記點,但仍依規定處罰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款。另外,騎樓停車於6月30日修法施行納入民眾可檢舉項目後,實務常見整條道路因有騎樓停車,車主頻繁被檢舉,除依規定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外,需併記違規點數一點。考量地方政府整頓騎樓、規劃停車地點尚需配套及時間,在地方政府配套尚未完成前,於騎樓處所違規停車,但有留下行人空間,不予記點,但是仍依規定罰款。
檢舉達人2/防魔人!民眾連署廢除檢舉制 律師:記點制卡恐怖
新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引發各種討論,民眾檢舉和記點制成為矚目焦點,有民眾為防「檢舉狂魔」產生,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廢除民眾檢舉交通規則制度」,11月初已有5487人附議,達到連署門檻。針對是否該開放民眾檢舉,律師們有不同聲音,但也認為新的記點制規定似乎過於嚴苛。本刊調查,根據6月底上路之新制《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年內違規記點達12點,「吊扣駕照2個月」;2年內吊扣駕照2次,再經記點則「吊銷駕照」。針對逕行舉發案件以往因無法辦識駕駛人故不予記點,記點新制實施後未指定主要駕駛人或未辦理歸責他人者,將「直接對車主記點」;如車主無駕照可供記點,則改記車輛違規紀錄1次;「1年內記次達3次,吊扣牌照2個月」。新的記點制一出,許多計程車司機等職業駕駛哇哇叫,10月31日包圍交通部,訴求「廢除檢舉制度、上下載客卸貨以勸導代替舉發」。經過協調溝通,11月15日交通部重新預告修正草案,改為明年6月地方政府完成配套前,路口、公車站10公尺內上下客貨及騎樓違停等,不記點但要罰款,併排停車維持記點,目標仍是11月底前上路實施。原定公車站以及巷口10米內違停得罰款、記點,日前政策又急轉彎,交通部表示等各縣市政府劃設黃線區後再記點。(示意圖/本刊資料照)。違規記點吵成一團,針對交通部開放民眾檢舉,法界也有不同聲音。曾是法官的D律師表示,記點和民眾檢舉直接相關,若有心人以「正義」為名行檢舉之實,確實有不妥之處;有人認為「沒有違規就沒有檢舉」,正面來看警力有限,有民眾願意挺身而出補警力不足,立意頗佳,他認為民眾檢舉並非負面,但「法律期望」的交通狀態和現實有落差,此外,新法中1年累計12點吊扣駕照,2年內2次就吊銷,「是否過於嚴苛?」而曾擔任檢察官的E律師表示,曾有檢舉達人鎖定車輛一路尾隨蒐證,甚至用遠光燈造成對方違規再行檢舉,也曾聽過民眾車後跟著「路怒族」,駕駛想讓道而左閃右躲,卻吃上2次「蛇行」違規罰單。他認為最有爭議的是車主收到罰單已是2個月後,也早過了行車紀錄器影像保存時間,「怎麼申訴?」E律師表示「檢舉違規當然沒問題,但製作違規通知單寄發車主,時間上應修正。」有檢舉達人因擔心檢舉案過多遭報復,異想天開盜用他人名義檢舉,自己也違法受罰。台中地院近期就有一宗關於檢舉達人案件,一名洪姓女子半年向警方檢舉高達218件違停案,她怕自己頻繁檢舉遭到報復,竟盜用與她長期不睦的鄰居張女個資,以張女的電話、地址等資料上網向警方檢舉。二審高等法院台中分院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判刑3月確定;另外,民事部分要賠償張女6萬元。檢舉達人常以行車紀錄器蒐證,回放審視有無違規,譬如騎樓違停、前車未打方向燈等,再剪輯上傳警察機關平台舉發。(示意圖/周志龍攝)警政署表示,各縣市的民眾檢舉案量目前都有明顯上升,而檢舉交通違規管道多為110報案、政府公部門1999,或首長電子信箱及各警察機關網站,但依照道交條例第20條,民眾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仍有4種情況不予舉發,包括1.自違規行為日起至行為終了日,已逾7日之檢舉2.同一違規行為再重複檢舉3.匿名檢舉或不能確認檢舉人之身分4.檢舉資料欠缺具體明確事證,致無法確認違法與否。至於是否應廢除民眾檢舉交通違規的作法,警政署則未表達意見。
交通部拍板!路口臨停、騎樓違停「不予記點」仍要罰 草案出爐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修正內容於6月30日上路,增列民眾檢舉項目及違規記點,如汽車駕駛人1年內違規記點達12點,處扣照2個月,若2年內扣照2次再違規記點,則吊銷駕照,相關規定對職業駕駛造成莫大衝擊。對此,交通部今(15日)重新公告修法草案,針對路口、公車站10公尺內上下客貨,及騎樓違停等不予記點,但仍要罰款。交通部表示,今年6月30日修正施行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增加民眾可檢舉項目,其中上下客貨違規臨時停車及騎樓停車均需併記違規點數一點,一年累計十二點就須吊扣駕駛執照二個月。各界反映民眾檢舉違規臨停及騎樓停車案件,已影響職業駕駛人的工作與生計,也造成該等違規案件數量暴增,希望微調作法,經廣納各界意見並與相關單位討論檢討後,爰擬具第二條修正草案。根據交通部預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二條修正草案,指目前都會地區常見整段劃設紅線情形,臨時停車空間供給確有不足,計程車、貨運司機、一般民眾常找不到合適地點上下客貨,現行規定違規併記點一點,司機、民眾均擔心一年內累積十二點將致吊扣駕照。交通部表示,各地方政府已檢討朝每隔約一百至一百五十公尺紅線,設置至少百分之十之黃線或專用車格,在未劃設完成前,因上下客貨致違規臨時停者,不予記點,但仍依規定處罰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款。另外,騎樓停車於6月30日修法施行納入民眾可檢舉項目後,實務常見整條道路因有騎樓停車,車主頻繁被檢舉,除依規定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外,需併記違規點數一點。考量地方政府整頓騎樓、規劃停車地點尚需配套及時間,在地方政府配套尚未完成前,於騎樓處所違規停車,但有留下行人空間,不予記點,但是仍依規定罰款。
又轉彎!交通部擬恢復併排臨停記點 近日重新預告
6月違規記點新制上路,引發職業駕駛不滿,交通部修法放寬上下客貨及騎樓違停等情形,暫緩記點仍要罰款。13日預告修法草案,但遭到民眾反彈,交通部昨撤回預告,檢討後擬恢復併排臨停要記點,近日將重新預告;交通部在短短幾日態度數度轉彎,路權團體怒批政策倉促草率。計程車工會說,上下客得避開路邊停車格,十分無奈。6月30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施行上路,民眾檢舉項目增加13項,其中上下客貨違停及騎樓停車均需罰款並記1點,衝擊計程車、貨運駕駛生計,上個月底到交通部抗議。交通部11月6、7日相繼邀集相關工會座談後,部長王國材公開表態,配套措施10%黃線未完成前,暫緩記點但要罰款。但政策轉彎引發行人、路權團體的不滿,9日舉行記者會痛批交部政策朝令夕改,要求王國材下台。交通部當天仍宣布,在各縣市黃線、專用車格等配套措施完善前,包括上下客貨違規臨停,路口、公車站10公尺及併排等臨停上下客、騎樓違停等,暫緩記點但罰款照舊。交通部13日預告修正草案,未料民眾反對併排臨停暫緩記點的意見湧進交通部,因行人地獄失去3歲女兒的余爸爸在臉書PO文批評,修法是強度關山。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也發聲明提出3點訴求,包括要求交通部撤回,檢討決策過程、懲處相關人員,並召開公聽會與各用路人及民團討論違規記點法規。僅一天時間,交通部緊急在昨下午收回預告。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說,修法預告是要聽取外界意見,大家對於併排臨停影響道路有較多意見,內部重新檢討後,近日會重新上架預告草案,上下客貨在路口、公車站10公尺臨停暫緩記點仍維持,不影響11月底實施時程。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代表羅宜批評,交通部沒有完整規畫路側設施、標誌標線,放任民間彼此角力,把矛盾壓力拋回民間,記點新制上路4個月,還沒看到事故率的變化走向就暫緩,政策須通盤考量,不是誰喊什麼就做什麼,交通部政策過於倉促草率。北市計程車駕駛員職業工會發言人李威爾說,至少路口、公車站10公尺內能臨時上下客,但乘客指定地點,若在機車格和汽車格位旁邊就變成併排,只能改在前後500公尺處上下車;立法院也要重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檢討民眾檢舉項目,從源頭解決問題。
2違停狀況今暫緩記點 交通部宣布:3個月評估恢復
違規臨停檢舉自6月30日起恢復,記點方式更加嚴格,包括路口、公車站10公尺內或併排違停,若1年內違規記點達12點將扣照2個月,且2年內扣照2次再違規記點更將吊銷駕照,讓許多職業駕駛不滿,日前發動抗議包圍交通部。對此,交通部今(9日)宣布2違停狀況暫緩記點,包括紅線路段未劃設10%黃線臨停區前,上下客貨違停,及騎樓停車配套未完成前,騎樓違停但留行人通行空間等2樣態,暫緩記點但仍罰款。同時也要求地方政府,3個月內完成第1波標誌標線劃設,恢復記點時間待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