顱腦損傷
」 賠償 女兒 韓賜村6歲女童遭「鞦韆爆頭慘死」 她到公園玩意外摔下來釀悲劇
大陸上海先前有一名9歲女童和家人到社區的公園玩盪鞦韆,當時,女童疑為尋求刺激,站在鞦韆上不慎摔落地上,並被鞦韆底部撞擊卡在鞦韆與地面間,造成女童重度顱腦損傷搶救不治,而近日在義大利則是有位6歲女童,在玩盪鞦韆時不慎摔落,此時鞦韆的座位仍在擺盪中,女童的頭部遭其重擊,傷勢相當嚴重,最終女童送醫不治。6歲女童在公園盪鞦韆、不慎摔落時,被從高處盪回的鞦韆塑膠座椅重擊頭部,導致女童傷重不治。(圖/翻攝自X)根據《太陽報》(The Sun)等外媒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5日,地點位在義大利維隆戈(Villongo),當時,6歲女孩拉赫瑪 (Ritaj Lahma)和媽媽法蒂瑪(Fatima)到當地的一處公園玩耍,拉赫瑪在遊樂場玩盪鞦韆時,不小心從上面摔下來,這時鞦韆的塑膠座位仍在擺動中。女童摔到地上後沒多久,頭就被塑膠座位撞到,由於衝擊力道相當大,立刻引發現場大人關注,並通報警方和醫護人員,隨後將拉赫瑪送醫治療,但拉赫瑪因為頭部遭鞦韆座位撞擊,最終仍傷重不治,過程只有短短數小時。當地檢察官目前介入調查,並對鞦韆進行檢測,以確定設備設計或維護是否存在問題,法醫也對女童遺體進行相驗,若最終證實該鞦韆的設計或管理存在缺陷,公園管理單位恐將面臨刑事責任。另據《看看新聞》報導,2022年6月,大陸上海也有位9歲女童到社區公園玩,不料,女童和玩伴為尋求刺激,從坐著變站起來,當盪鞦韆越搖越高,女童突然從鞦韆上摔落,下秒就被鞦韆底部撞擊頭部,並卡在鞦韆和地面之間。這名女童因重度顱腦損傷經搶救後宣告不治,而痛失女兒的父親認為該鞦韆的設計有問題,才造成悲劇發生,對遊樂設備廠商、物業管理公司與社區管委會提告。經一審法院判決,遊樂設備廠商須負60%責任,須賠償約新台幣477萬元,而女童家長未盡到監護責任,須自負40%責任。6歲女童在公園盪鞦韆、不慎摔落時,被從高處盪回的鞦韆塑膠座椅重擊頭部,導致女童傷重不治。(圖/翻攝自X)
9歲女童「站著盪鞦韆」跌落慘死 家長忙聊天不顧女兒須擔責
大陸上海市金山區一名9歲女童,與玩伴在社區公園玩耍時,因「站著」盪鞦韆而不慎跌落,造成頭部受到重擊,最終傷重不治身亡。不過,由於家長當時就站在一旁聊天,沒有注意到女童的行為,遭法官判定應承擔4成的責任,而遊樂設備業者則須負擔6成責任,判賠107.2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78萬元)。根據陸媒《看看新聞》的報導,事情發生在2022年6月,當時爸爸和奶奶帶著9歲的小櫻到社區公園玩,而小櫻也跑到一旁與同齡玩伴一同玩耍,事發當下,小櫻站在鞦韆上用力擺盪,結果盪得太高、手也沒抓穩,整個人從鞦韆上跌落,並且被鞦韆底部擊中頭部,造成她重度顱腦損傷,趕緊送醫搶救仍不幸身亡。對此,小櫻的家長認為鞦韆設計有問題,擺動幅度逼近90度,即使有家長陪同,也難以完全避免事故發生,於是決定向鞦韆設計業者、社區管委會等提告求償。該案經過法院審理後,法官發現,遊樂設施確實存在2處明顯的安全問題,包括底部與地面距離過小、沒有限位裝置,是導致小櫻死亡的主要原因,因此遊樂設備應承擔主要責任。不過,法官指出,小櫻的爸爸和奶奶於事發當時正在遠處與其他人聊天,並沒有留意孩子的情況,應該自行負擔起4成的責任,鞦韆業者則要承擔6成責任,最終判定業者須賠償107.2萬元人民幣。
解雇賠償給「一大袋硬幣」 女員工要求惡老闆清點遭痛毆
近日中國發生一起惡性事件,重慶市雲陽縣的一家藝術教育補習班的舞蹈教師遭公司不當辭退且近兩年工作期間未幫她投保。經過勞動仲裁,該教師獲判應得經濟補償和失業保險賠償金共計9000元(約台幣4萬元),但機構老闆故意讓該舞蹈教師上門領取,再將一大袋準備好的1元硬幣交給她。雙方隨即發生爭執,女教師與同行的女性友人都被打傷住院。據陸媒《大皖新聞》報導,葉姓女舞蹈教師在重慶市雲陽縣的一家藝術教育補習班工作了3年,近日她遭到該培訓學校辭退,經過勞動糾紛仲裁,培訓學校要向葉女士賠償經濟補償和失業保險賠償金共計9000元。該補習班先支付了1440元,還有7560元款項未付清,而補習班江姓老闆透過手機訊息,要求葉女士到她家上門當面領取。葉女士妹妹回憶當天事發經過,表示姊姊擔心有詐,當天中午和朋友李女等一行4人上樓進入江男住所,「結果他給的就是一元的硬幣,一大袋子,根本拿不動!我姊姊就要他清點一下,他不同意,發生爭吵,他就打我姊姊的頭和臉,我姊姊另外一個朋友也被打了。」,葉女士妹妹表示,現在姊姊被醫院診斷為閉合性顱腦損傷輕型,而朋友李女士也被診斷為多處損傷,頭部腫脹。而補習班江姓老闆告訴媒體,他是因為葉女士「無法勝任工作」才辭退她。還辯稱會拿幾千枚硬幣支付,是搬新家時朋友送了一大箱硬幣鎮宅,用想拿這些硬幣來作為賠償金支付,但同時表示:「我不否認我心裡確實有氣。」江姓老闆還稱,當日下午葉女士到她家中取錢的過程中,雙方發生爭執,自己和家人被辱罵,隨即發生推打,他在推擠過程中拖鞋被踩到摔倒,頭部也在地上碰傷,「現在腦殼昏暈,嘔心嘔吐,精神恍惚!」」事後雙方都報警,警方已經介入調查處理,而江姓老闆在15日透過轉帳的方式支付了剩下的7560元款項。重慶市雲陽縣人力資源和勞動保障局工作人員表示,15日早上他們己經知道了此事,也高度關注,建議葉女通過法院訴訟來解決此事。重慶市雲陽縣雙江派出所工作人員則表示,確有此事,但處理此事的警員現在不在派出所裡,不知道詳細情況。
沒勇氣去死…厭世男怒丟8磚頭「砸死路人」 被抓喊:拜託判我死刑
大陸吉林省長春市一名28歲婁姓女子去年行經小吃街,結果慘遭周姓男子拋下的磚頭砸中,經過搶救後宣告不治。而周男落網後供稱,自己想死卻不敢跳樓,所以丟磚頭砸人,想被判死刑。案經審理,長春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周男死刑。根據陸媒《人民日報》報導,長春市檢察院指控,周男因不能自食其力,產生厭世、仇視社會情緒,遂預謀採取從高層建築物上多次投擲磚頭等物品的方式,以戕害地面不特定人員生命;周男2023年6月22日晚間,從32樓先後向地面人群投擲8塊磚頭,其中一塊擊中28歲婁姓女子。長春市檢察院指出,在此之前,周男就曾於2023年6月17日朝窗外倒2桶桶裝水、3罐未開封可樂,造成2名路人受傷。經法醫鑑定,婁女因鈍器擊中頭部致重度顱腦損傷死亡。至於周男經過精神鑑定,報告結果為,涉案時無精神病,屬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據了解,周男到案後曾供稱,「想死不敢跳樓,丟磚頭砸死人,希望可以被判死刑。」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法官判周男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賠償被害人家屬喪葬費等4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7.6萬元)。對於審判結果,死者的姐姐表示,要感謝司法的公正,還給妹妹公平正義,不過妹妹的生命仍無法挽回,家人也因此深受打擊,媽媽因為妹妹的離世身體狀況非常差,需要臥床,這樣悲痛的事,本來就是不應該發生的。◎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
男大生遭落冰塊擊中頭部! 重度顱腦損傷不幸身亡
大陸山東日前一名男大生,走在路上時,屋簷上的冰塊突然掉落,當場重擊他的腦部,而目擊民眾見狀後,立刻報警求助。不過男大生後續被緊急送醫經過7小時的急救後,仍因為重度顱腦損傷,被宣告死亡。根據陸媒綜合報導,大陸山東煙台當地一處超市附近,5日早上10點左右,一名男大生走在路上時,屋簷上的冰塊突然掉落,當場重擊他的腦部。而當時他被擊中後,口鼻全都噴出血來,目擊民眾見狀後立刻打電話報警求助。不過男大生被緊急送醫後,經過7個小時的急救,最終仍因為度顱腦損傷,被宣告身亡。事後有目擊者指出,當時他看見冰塊掉下來時,他想開口提醒對方,但卻已經來不及。而他也表示,當下也有看見男大生往後退躲開冰塊,但由於冰塊體積實在太大,根本躲避不及。消息一出也引起網友們討論,紛紛留言表示「前段時間的冰還沒化完嗎?」、「這麼大的安全隱患,為什麼都沒有人發現?」、「好可惜,一個鮮活的生命就這樣逝去」、「這麼大的冰塊為什麼不早點處理掉」、「誰知道明天跟意外到底哪一個會先來?」
祖孫3人被狂砍重傷身亡 兇手是鄰居母子…疑「祖輩糾紛」釀殺機
中國廣西柳城半年前發生一起命案,因為與鄰居的祖輩糾紛,導致呂女士一對兒女和公公被殺,自己也被砍傷,兇手正是鄰居,而且犯案的是一對母子,2嫌事後都已被警方逮捕。根據《極目新聞》報導,事情發生在今年7月22日,呂女士從工廠宿舍回家,準備去超市買東西,和7歲兒子以及5歲女兒一起度過周末,當時公公正在修理新房的排水管,兒女在新房隔壁的老屋看電視,突然她聽到一陣爭吵聲,但因為電視聲很大,並沒有聽清楚,隨後就聽到兒子淒厲喊「妹妹」,聲音相當驚恐,她趕緊前往查看,發現女兒倒在血泊中,一名男子正揮刀要砍兒子。呂女士轉身從廚房拿菜刀,準備和歹徒博鬥,僵持期間,一名中年女子進門來,奪下男子的刀,原本以為是來幫她的,但男子空出手後,直接抓她的頭狂打,而女子則持刀砍她,導致她陷入昏迷,一段時間後才醒來,立刻報警,但60歲的公公因為失血過多,送醫途中不幸死亡,2名兒女也都搶救無效。呂女的兒子和女兒都不幸身亡。(圖/翻攝自極目新聞)呂女士當時沒認出行兇的人,事後才想起是一對母女,之前曾跑到家裡,和家中長輩爭吵,正是鄰居胡男和其母親周女。檢方驗屍報告顯示,呂女士的公公是被菜刀類銳氣和鎬類鈍器長條扁平端多次砍擊、敲打致多發創傷急性大出血合併重型顱腦損傷而死亡;呂女士的兒女是被有一定重量、易揮動的砍器多次砍擊頭部致重型顱腦損傷死亡。至於呂女士,她的頭部和手腳受到嚴重的傷,現在手偶爾還是會突然刺痛,嚴重時無法抓握東西,頭上受傷的地方也隱隱作痛,甚至出現記憶力下降的情形。呂女士指出,鄰居胡男性格內向,2家距離不過幾百公尺,算是親戚,但祖輩上有矛盾,平常很少來往,加上他們裝修新房,房子緊鄰3公尺寬的道路,胡男及其母親覺得新房占路,但其實根本沒有占路,2家人因而產生矛盾,對方還上門和公公吵架,曾用言語威脅。當地村幹部證實,2家人祖輩確實有過矛盾,但調解後誤會已經解開,至於新房產生的矛盾,2家人都沒有向村委反應,胡男和周女已被逮捕,案情進一步審理中。
逼誦經2小時又性侵 狠夫虐妻致死高院二審判決出爐
桃園市李姓男子3年前認為妻子外遇並懷孕,將她全身脫光後性侵2次,並傳訊給妻子的外遇對象,嗆聲「你明天準備收屍」,還毆打凌虐3小時,妻子因傷重死亡,造成一屍兩命。一、二審均判李無期徒刑;高等法院更一審今依凌虐強制性交罪判李10年、殺人罪判14年徒刑,合併應執行23年徒刑,可上訴。46歲的李男與小他8歲的妻子結婚10餘年,期間因感情不睦而分居,分別居住在桃園及雲林兩地。因李男懷疑妻子外遇,2021年6月11日以知曉妻子有外遇為由,要求妻子從雲林北上到他在桃園的租屋處談判,不料,當晚見面後,李男質問她有關外遇期間、對象及發生性行為次數等事情後,不顧妻子已懷孕5個月,竟逼她全身脫光,連續毆打及強制性交,並持手機拍攝、錄影其受傷畫面傳送給國外女網友觀看。此外,李男逼迫妻子說出外遇對象與聯絡電話,還用她的LINE帳號傳訊給對方嗆聲說「明天你準備收屍」等文字恐嚇,並喝令她立即查出外遇對象的住處,否則就會沒命。隔天凌晨2點到5點間,李男命令鍾女誦經2小時,期間接續對她性侵2次。上午10時,李男認為妻子對外遇情節有所隱瞞,越想越生氣,又持打氣筒底座重擊她頭部至少3次,接著毆打她身體多處,前後約2小時,導致她頭部、身體多處受有嚴重傷害。下午3時,李男發現妻子倒臥在廁所,才緊急打119送醫搶救,並謊稱她自行跌倒,醫護人員將李妻到達醫院時已無呼吸心跳,因顱腦損傷、骨折出血及腦疝致中樞神經休克死亡。李男應訊辯稱「因為她不願意和我離婚又外遇,我非常抓狂,腦袋一片空白,順手抓了東西,就往她頭部、身體打,沒想到她會死亡」,至於性交部分,是經過妻子同意的。委任律師主張李男是罹患「解離障礙」的精神病患者,案發時無法辨識行為違法和控制能力,是受精神病症影響,應依法減刑,但檢方查出李男犯案後,還錄下痛毆妻子與性侵畫面傳給女網友看,手法殘酷令人髮指,依殺人罪起訴,並請法院從重量刑。桃園地院審理認為,李男是因妻子外遇暴怒而殺人,並非計劃性犯罪,但犯罪後狡辯、避重就輕,依凌虐強制性交而故意殺害被害人罪,判處無期徒刑。檢方和李男均不服一審判決,上訴高等法院。高院審理認為,李男和委任律師雖辯稱李男是罹患「解離障礙」的精神病患者,案發時辯識能力顯著降低,經委託三軍總醫院北投分院對李男進行精神鑑定,並傳喚鑑定醫師出庭作證,認定李男犯案時未達到「因其精神障礙而導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其辨識行為能力降低」的程度,駁回上訴,仍判李男無期徒刑。上訴後,最高法院撤銷發回。
輾斃路倒快車道醉漢 小黃司機被判4月
高雄陳姓計程車司機凌晨3點多開車行經中華二路,疑似雨天視線不佳,直接輾過醉倒在快車道上的吳姓男子,吳男當場爆頭慘死。高雄地院法官認為,死亡的吳男酒醉路倒是主因,但陳男也有過失,最後仍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他4月、緩刑2年,可上訴。去年7月4日凌晨3點多,陳男冒雨行經三民區中華二路、由南向北行駛,發現車輪突然輾過異物,明顯「匡噹」一聲,陳男立即停車查看,發現車後一名男子倒臥血泊之中,趕緊打119通報搶救,但吳男頭顱被車輪直接輾爆,全身也有多處挫傷,救護車趕到現場時,吳男已無生命跡象,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法醫驗屍,發現吳男血液檢出酒精濃度值245mg/dl,事發當時明顯已酒醉,左右肋骨多處骨折、顱骨骨折,導致低血容性休克及顱腦損傷。車禍鑑定報告顯示,案發當時天氣雨、夜間有照明、柏油路面濕潤、無缺陷、無障礙物、視距良好,陳男沒注意到吳男躺臥在快車道上,須負過失責任。但吳男夜間醉倒在快車道上,為肇事主因。陳男事後坦承犯行,也願意和吳男家屬和解,法官考量他已有悔意且無前科,事後應有所警惕,最後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可上訴。
男大生撞賓利亡家屬悲痛相驗 恐被討百萬費用律師這樣建議
高雄市一名劉姓男大生22日下午騎車經過鼓山區時,轉彎時遭公車擋住視線,不慎與對向白色賓利轎車對撞,賓利車駕駛無礙,男大生則傷重恐成植物人,家屬25日放棄治療。男大生遺體26日下午於殯儀館進行相驗,初步確認死因爲外傷性顱腦損傷及顏面骨折。由於價值1700萬賓利被撞到車頭凹陷,維修費破200萬;對此律師表示,肇責較大的男大生家屬可透過拋棄繼承、限定繼承避免賠償,賓利車駕駛若能取得和解,過失致死可能緩起訴。價值1700萬賓利被撞到車頭凹陷,維修費破200萬;律師表示,肇責較大的男大生家屬可透過拋棄繼承、限定繼承避免賠償。(圖/報系資料照)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劉姓男大生到院後生命狀況一直不穩定,仰賴儀器續命,且有成為植物人的可能。家屬在25日上午忍痛做出放棄急救的決定,而男大生遺體26日下午於殯儀館進行相驗,初步確認死因爲外傷性顱腦損傷及顏面骨骨折。男大生家屬在場悲痛欲絕,場面相當哀戚,而肇事的白色賓利轎車李姓駕駛也到場,表情有點沮喪,李男是名司機,當時正要替老闆開去保養廠。發生此意外,後續除了負擔百萬元的維修費之外,還將面臨過失致死的刑責。據《三立新聞網》引述律師李茂增說法,男大生騎機車未禮讓直行車就左轉,賓利車則未注意前方車況,仍有部分肇責,駕駛目前被依過失致死函送。律師表示,按照實務經驗,檢方會讓雙方進行損害賠償協商,若達成和解,檢方基本上會從寬,甚至緩起訴,反之若協商破局,駕駛就很可能被起訴。至於賓利車車頭凹陷,車主當初以1700萬購入,維修費用恐破200萬,如果依肇責比例,男大生的家屬恐怕需負擔一大筆金額,律師表示因男大生已死,家屬可使用拋棄繼承或限定繼承,就不用賠償費用。回顧整起事件始末,該名死者男大生22日騎車行經鼓山區裕誠路、華榮路口時,因為跟著前方公車車尾準備轉彎被擋住視線,左轉過程遭對向賓利車撞飛,一度飛到對方車頂後重摔,頭部重創,男大生到院後生命狀況不穩定,仰賴儀器續命,且有成為植物人的可能,家屬因此於25日上午忍痛做出放棄急救決定。
雲南童打破杯子…遭外婆摔成重傷命危 家屬淚訴:醫好也是植物人
中國雲南省昭通市昭陽區驚傳虐童案,一名2歲男童因打碎玻璃杯,竟被親生外婆重摔成重傷,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搶救,情況危急。至於涉事外婆,已被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事情發生在5月6日,男童的媽媽在去年離家,並將女兒和兒子送到外婆家照顧,姊姊目睹了經過,起因於男童不小心將2個玻璃杯摔碎,結果被外婆舉起重摔在地。男童親屬指出,外婆此舉不僅造成男童面部多處被玻璃扎破,而且導致其頭部骨折,事發後孩子被送至區醫院,2天後轉到市醫院救治。男童所住醫院醫生坦言,孩子有嚴重顱腦損傷,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情況十分危急。據稱,男童頭內的骨頭都被取下,「75%是醫不好啦,就是沒有這個孩子了,95%的是醫好之後都是植物人」。警方介入調查,而男童的外婆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消息曝光後,引來一番討論,網友紛紛留言:「這個外婆,究竟有多麼不喜歡自己的外孫…」、「人形狼心!」、「可憐的孩子,不負責任的爹娘」、「熊外婆」、「唉,悲劇!2歲孩子還是嬰幼兒,發育還不完全,大人再生氣也得知輕重啊」、「親外婆?」◎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才上班6分鐘…清潔工摔倒顱內重創亡 公司卸責不賠「仲裁結果出爐」
大陸遼寧大連一名男子到一間公司應聘清潔員,沒想到他才上班6分鐘,就因摔倒導致顱內重傷身亡。死者妻子認為丈夫死亡應是工傷,但公司表示死者才剛到公司才6分鐘,雙方也還沒簽訂勞動合約,因此不應當認定為工傷,仲裁委經審理後認為,該案符合勞動關係成立的構成要件。最終裁定,死者當天與保潔公司存在勞動關係,預估將賠償超過10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443萬)。綜合陸媒報導,2021年6月,李陽到一間公司應聘清潔員,公司通知他第二天報到,次日李陽來到公司,公司向其發放了工作服和清潔工具,並領他到社區從事清潔工作,沒想到李陽剛上崗6分鐘突然暈倒,單位同事立即將其送往醫院搶救,經診斷為重度顱腦損傷,並於當日經搶救無效死亡。李陽妻子張紅認為,丈夫死亡應是工傷;但清潔公司卻認為,李陽剛到公司才6分鐘,公司主管還沒有面試,李陽還沒有被正式錄用,所以雙方未簽訂勞動合約,公司也沒有為他繳納保險,故不應當認定為工傷。張紅隨後委託律師申請仲裁,經律師調查,清潔公司與李陽出事的社區簽訂了清潔服務合約,承擔清潔工作。從社區物業調取的監視器畫面看,事發時李陽身穿工作服手持水管工作,工作過程中李陽暈倒。同時還有一段影片顯示,張紅向清潔公司現場經理要回李陽的身份證影本和發放工資的銀行卡影本。仲裁委經審理後認為,該案符合勞動關係成立的構成要件。最終裁定,李陽死亡當天與清潔公司存在勞動關係。律師王金海表示,經測算,2023年全國工亡補助金標準為985660元,再加上喪葬費為6個月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李陽的工傷保險賠償將超過100萬元;張紅也提醒,勞動者就職一定要先簽勞動合約,否則恐像她一樣繞好大一圈才追回賠償。
「到職6分鐘」跌倒摔傷…清潔員當天身亡 公司要賠442萬
大陸遼寧省大連市男子李陽2021年到當地一家清潔公司應聘保潔員,不料入職工作僅6分鐘,就不慎摔倒受傷,經搶救後宣告不治。甘井子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近日作出《認定工傷決定書》,認定李陽是工亡,因為工作單位沒有幫他交納工傷保險,意味著人民幣100多萬元(約新台幣442萬元)的工傷待遇,得由保潔公司承擔。《半島晨報》報導,2021年6月,李陽到大連一家保潔公司應聘保潔崗位,公司通知他第二天到單位報到。同年6月6日,李陽來到公司,公司發放了工作服和清潔工具,並引領他到小區從事保潔工作。沒想到剛上崗6分鐘,李陽突然暈倒,單位同事立即撥打急救電話,將其送往醫院搶救,到院後診斷為重度顱腦損傷,當日宣告不治。李陽去世後,遺孀張紅認為,丈夫是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因工作原因摔倒導致顱腦損傷,經搶救無效死亡,應當是工傷;保潔公司卻認為,公司8點半上班,李陽剛到公司才6分鐘,還沒有面試,代表他還沒有被正式錄用,所以雙方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公司也沒有為他交納社會保險,因此不應當為工傷。甘井子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審理認為,從張紅一方提供的視頻來看,李陽上班當天身著保潔公司的工作服,在保潔公司承包的小區從事保潔工作,在工作中暈倒頭部受傷,單位同事撥打急救電話並協助醫護人員將其送醫,後來張紅從公司辦公室要回丈夫的身份證影本和銀行卡影本,符合勞動關係成立的構成要件。
女子酒後背靠大樓護欄!竟突斷裂當場摔死 87戶屋主遭提告
四川西充縣城日前發生一起死亡意外,一名20多歲少女和朋友聚餐喝酒後,前往當地一棟住商混和大樓的2樓樓梯間。沒想到她背靠護欄時,欄杆外的廣告布因撐不住該名女子破裂,造成她意外墜落,送醫急救後仍回天乏術不幸身亡。事發後,因為該大樓並未設立管委會,因此受害者家屬將大樓的87戶屋主、部分商家、及當晚與女子飲酒的人,一狀告上法院。根據陸媒綜合報導,2021年8月14日晚間,女子前往朋友舉辦的聚會,而女子早前就與朋友約定好,凌晨時要一同結伴回家。當晚女子在聚會喝了不少酒,凌晨與朋友到指定地點會合後,3人一同前往當地一棟住商混和大樓的2樓樓梯間,卻因為女子在電話中與男友吵架,3人在該處逗留了20多分鐘。沒想到,當時女子靠著2樓走道的一處護欄上,但女子似乎未注意到護欄上的玻璃已有破損,當她將身體往中間靠時,護欄外的廣告布因為承受不住重量破裂,導致她當場墜落至1樓,緊急送醫急救後,被診斷為開放性重型顱腦損傷,經搶救後依舊不幸身亡。事後,家屬因為大樓內並未設立管委會,因此將大樓的87戶屋主、部分商家、及當晚與女子飲酒的人,一狀告上法院,要求被告需對此意外負擔90%的責任,賠償損失約8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355萬元)。而西充縣人民法院也在日前做出判決,法官認為女子意外死亡的原因是因為飲酒後認知行為能力降低,加上住商混和大樓公共區域存在的安全隱患。因此一審判決女孩自行承擔30%責任,共同飲酒者及護送者擔責10%,大樓全體屋主承擔60%賠償責任。
20歲直播主殺2歲試管寶寶 直言:既然要死,能殺幾個算幾個!遭重判死刑
日前大陸一名20歲姚姓男子用辣椒水及鏟子攻擊街坊鄰居,更殺害一名2歲試管寶寶。男子向警方自首後表示,因直播工作沒賺錢,萌生輕生想法,對於生活非常埋怨,更直言自己當下認為「既然要死,能殺幾個算幾個」,才會做出這樣的行為。根據《封面新聞》報導,居住於四川南充高坪區長樂鎮的女子李小燕於2022年3月27日傍晚,推著自己2歲兒子小湯圓去菜市場的路上時,突被姚男用辣椒水攻擊,隨後姚男更使用工兵鏟攻擊她跟兒子的頭部。之後姚男逃離現場,前往社區門口的耗子魚行,並在途中從一名6歲男孩背後襲擊他,之後更跑到耗子魚行內攻擊魚行老闆,不過卻沒有得逞,被老闆擊退後便返回家中。姚男返家後便立即拿出事先準備好的大量咖啡因準備輕生,並主動打電話報警自首,後來警方立刻到姚男家中將其逮捕,並成功阻止他輕生的行為。被先前攻擊的李小燕母子,母親雖並無大礙,但2歲兒子小湯圓卻因開放性顱腦損傷,送醫急救後仍搶救無效死亡。李小燕在受訪時也心痛表示,自己的兒子得來不易「懷得難,生得難,養到2歲也難」,失去兒子後非常痛苦。判決書中指出,姚男母親證實,兒子國中畢業後,長期在家中做遊戲直播主,直到2020年上半年就不做主播,天天在家裡打遊戲,脾氣越來越暴躁。而姚男在供述、辨認、指認的筆錄中也表示,2020年初開始,因主播工作賺不到錢,潔癖和強迫症越來越嚴重,進而萌生自殺的想法,直言「既然要死了,其他人能殺幾個就殺幾個,之後再去自殺」。根據南充市中院一審判決認為,被告姚男犯案時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後果和罪行極其嚴重,最終將其判處死刑。
少年被罵後跳下11樓終身殘疾 躺病床整天玩手遊「難戒網癮」
浙江紹興一名14歲的少年「小軍」是名獨子,而父親王剛是名大學老師,7、8年前,王剛與妻子離婚,-兒子跟著王剛,可能由於家庭因素的影響,他們父子倆之間交流不算太多。未料有一天,這名父親竟不滿兒子整天黏著手遊破口大罵,小軍居然從自家11樓跳了下去。軍一共有23處診斷記錄,包括重型顱腦損傷,失血性休克,消化道出血,全身多處骨頭骨折等等。(圖/翻攝自瀟湘晨報)根據《瀟湘晨報》報導,當時正值疫情期間,學校都停課了,居民也在家不得隨意外出。讀初一的小軍在這個階段因在家無聊,開始迷上了手機遊戲,雖然以前他也玩遊戲,但家長還能夠控制。自那之後小軍沉迷其中一發不可收拾,「每天在家打遊戲,也不願意和我說話」。王剛說,他看在眼裡急在心裡,原本以為開學後會好一些,但小軍依舊每天回家便開始打遊戲,成績也一落千丈,變成了班上的倒數幾名。他之前將小軍的帳號註銷過,他也動手打過兒子,也摔爛幾個手機,但「效果」只能維持幾天,之後兒子又悄悄玩遊戲,兒子也曾在遊戲中充值購買遊戲服務,花了大幾千塊人民幣,其中一部分是他給兒子的壓歲錢,另一部分是他前妻給的。去年10月1日,父子倆再次爆發矛盾,王剛看到兒子又在玩《王者榮耀》,而之前學校老師和他說,小軍最近一次考試考得很差,他立馬上前,將兒子的手機沒收,並開始破口大駡。小軍被父親嚇得不敢作聲,生起悶氣,王剛則又說了幾句「難聽話」,突然小軍跑到房間把房門反鎖。王剛用力踹門沒有踹開,跑到窗戶邊一看,兒子竟然賭氣直接從自家11樓跳了下去。被嚇到的王剛趕緊跑到了樓下,小軍已經暈了過去,王剛立即將孩子送到了醫院。在ICU呆了六天后,小軍才恢復了意識,並在當年10月23日轉入普通病房。王剛的前妻知道此事後,也趕過來照顧小軍。小軍一共有23處診斷記錄,包括重型顱腦損傷,失血性休克,消化道出血,全身多處骨頭骨折等等。在孩子住院期間,孩子和父親的交流依舊很少,每天睜開眼就是拿出手機,躺在病床上玩遊戲,「身體可以慢慢恢復,但他整天沉溺在網路遊戲世界,他的未來在哪裡?和他一樣狀況的孩子未來又在哪裡」”王剛說。針對類似王剛和小軍的的情況,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產業管理學院法律系主任鄭甯表示,除了政策指導、法律規制外,要想真正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路遊戲,還需要家長和學校的共同重視和努力,家長要盡到監護職責,控制未成年人上網時間和許可權,可以和孩子共同制定家庭上網公約,並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有效陪伴。鄭甯說,學校和家長也要聯動,同時加強對未成年人網路素養的教育,引導青少年合理分配時間;政府、學校、社會公益組織要加大投入力度,提供優質公共資源,讓孩子擁抱大自然,提升審美,開闊眼界。
女睡夢中驚覺「遭人猥褻」 抵抗反遭怪男毆打成尿失禁
單身女子隻身在外,須隨時提高警覺,以免遭不肖分子騷擾。中國陝西省西安市2日晚間發生一起怪男猥褻女子事件。1間足浴店女員工小亞(化名)在宿舍內睡覺時,突然遭陌生男子闖進房內猥褻,女子不甘受辱反抗卻反遭對方毆打致重傷尿失禁,目前當地警方正針對此案進行調查。根據《極目新聞》報導,該間足浴店女員工小亞表示,事發當時自己正在睡覺,半睡半醒中感覺似乎有人正在觸摸自己進而驚醒,發現床前有1名陌生男子正將手伸進自己的被子中亂摸,小亞當即嚇壞反抗,沒想到卻反而惹怒對方,遭到對方一陣暴打,隨後還將其重重的撞在門框上。同宿舍的另外2名女員工見狀,立即上前阻止該名男子,卻因力氣不夠大,無法阻擋男子;直到老闆聽見聲響與朋友前來查看狀況,才把終於將男子拉開。事後小亞感到噁心頭暈,前往醫院檢查時發現自己竟有尿失禁的現象,遭醫生診斷為閉合性顱腦損傷輕型,需要住院,至今仍在醫院接受治療。小亞表示,自己從未見過該名犯案的男子,經過小亞家人多方打聽才得知,打人者疑似西安市長安區某村的工作人員,同時也向警方報案,目前員警正在調查男子的犯案動機。新聞曝光後,許多網友紛紛留言,「這叫強姦未遂」、「這些人都是怎麼闖進別人家的?以前都是小偷嗎」、「希望能盡快把壞人刑拘」、「這已經是性侵未遂了吧,比毆打還要嚴重。」
毒蟲開車撞死機車騎士 自首減刑判4年6月定讞
陳姓男子吸食安非他命後,開車闖紅燈撞死葉姓機車騎士,歷審痛批他嚴重危害交通安全,但考量他自首符合減刑要件,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服用毒品致不能安全駕駛,因而致人於死罪,判刑4年6月,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定讞。陳男吸毒後,在2019年7月30日下午無照駕駛自用小客車,沿苗栗台72線快速道路由西往東方向行駛,途經中平閘道口欲進入設有行車管制號誌之交岔路口時,闖紅燈進入該交岔路口時,撞上葉姓機車騎士。葉男人車倒地,受到頭胸腹部外傷併顱腦損傷、右鎖骨、兩側肋骨及腰椎骨折之傷害,經送醫急救仍因傷重引致顱內出血、氣血胸、腹內出血合併外傷性神經性休克死亡,陳男肇事後向到場處理事故員警自首,員警採集其尿液送驗,結果呈安非他命等毒品反應。一審及二審認定,陳男施用毒品後無照駕駛自用小客車上路,造成本案事故發生,被害人因此死亡,其家屬更需承受驟失親人之深切痛苦,而生永難彌補、無從挽回之遺憾,但他符合自首減刑要件,判處4年6月,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重慶2幼童15樓摔下慘死 生父與小三共謀「殺子方案」曝光
中國大陸四川重慶於2020年11月2日發生一起兒童墜樓身亡的意外,當時2名不到3歲的男女童從15樓墜落,2歲多的女孩當場死亡,1歲半的男童送醫後也不治身亡。而當時小孩的父親張波在意外現場放聲大哭,一度讓人以為只是疏於照顧下的意外,沒想到近日卻傳出,其實是張波與小三共同謀劃,企圖製造意外來殺害2名小孩,而小孩是張波親手丟下樓的。根據《搜狐新聞》報導指出,其實早在2020年2月,張波就與小孩的生母陳美霖達成離婚協議,當時兩個小孩都判給陳美霖扶養,但是基於經濟問題,陳美霖與張波協議好,由陳美霖獨力扶養2歲多的女兒,而兒子在6歲前則由張波扶養,平時是由張波的母親照顧。而在張波的要求下,陳美霖會定期將女兒送到張波家中找弟弟玩。陳美霖在聞訊之後立刻趕到醫院,醫師告訴陳美霖,小女孩在救護車抵達現場時已經沒有生命跡象,而男孩正在搶救中,但到隔日,還是傳出男孩不治身亡的消息。根據法醫鑑定,女孩的死因是高墜致顱腦損傷導致死亡,而男孩的死因則是高墜致顱腦及胸腹腔多臟器損傷,造成呼吸衰竭導致死亡。張波當時表示,自己吃了感冒藥後,感覺身體不舒服就在房間睡覺,2個小孩是在他熟睡期間爬窗跳出去的。但這番言論引起陳美霖的懷疑,陳美霖表示女兒平時不敢靠近窗戶、陽台,2歲多的女兒也無力抱起1歲多的弟弟,而且女兒身高才90公分,再加上張波家中的窗戶很難打開,怎麼有辦法自己打開跳下去。由於前夫張波在陳美霖心中並不是個負責任的父親,張波就連兩個小孩的生日、病史都完全不清楚,再加上案發之前,張波多次要求陳美霖帶女兒來家中遊玩,再加上張波一下子說案發當時自己在臥室睡覺,一下子又說自己在客廳吃飯,前後矛盾的言論讓陳美霖心中的疑慮越來越大。結果在當地警方的調查之下,發現2位小孩的死因並不單純,而當地媒體也根據重慶第五中級人民法院的起訴書,發現張波與情婦葉誠塵謀劃2名小孩的死亡,而2名小孩是張波親手丟出窗外的。起訴書中指出,從2020年2月起,張波和葉誠塵就多次通過當面溝通、網路訊息等方式謀劃殺害2個小孩的辦法,最後商定採用意外高墜的方式進行,在2020年6月時,葉誠塵還多次催促張波趕快執行。之後張波雖然與葉誠塵一度分手,但兩人又於2020年9月中和好,並且決議繼續執行殺害小孩的計畫,最後張波於2020年11月1日將女兒接到家中,並且於隔日下午3點半左右,趁著母親外出時,將2名小孩抱住後往窗外丟,自己又穿著睡衣到意外現場大聲痛哭。目前張波與葉誠塵被控涉嫌故意殺人,預計於26日宣判。
禍從天降!清潔女工遭跳樓男砸成重傷 躺近一個月家屬求償無門
真的是禍從天降,中國大陸湖北崇陽縣一名61歲的女性清潔員,上月在經過工作醫院大門口時,竟然被一位跳樓男子砸中,陷入嚴重昏迷,經過20多天救治,雖然已經恢復意識,卻仍然未脫離險境,接下來還需要動手術。家屬痛訴,目前已經花了人民幣20萬元,手術費用實在沒有著落;但事故醫院指稱,該名跳樓男子不是醫院員工,也不是患者,發生這種事受害婦人很無辜,但他們也很無奈。61歲的雷姓受害婦女,是一名接受外包公司派遣的女清潔工,3月18日上午正經過湖北崇陽縣中醫院大門口,沒想到卻被從10樓跳下的男子砸中,陷入昏迷,隨後被送往當地縣醫院急救。經過醫院診斷,雷姓婦人大腦與胸腔嚴重受損,包括閉合性顱腦損傷、瀰漫性軸索損傷、雙側多發肋骨骨折、雙側胸腔積液等。根據《中國新聞周刊》報導,雷婦的兒子表示,經過約一個月的搶救,母親雖然已經醒過來,但他們仍然放不下心,目前母親的治療費用已經超過20萬元,每天還需要8千到1萬元,接下來還必須動手術,對於本就貧困的一家人來說,實在是無力負擔。「農村太窮了,所以60多歲了還得一邊帶孩子,一邊打零工。」雷婦兒子表示,母親已經做了大約5年的清潔工,主要負責醫院大樓內的地面清潔工作,包括掃地、拖地、倒垃圾等,辛苦工作月薪只有1000多元。但事發之後,雖然家人多次聯繫醫院與外包公司,希望其能夠承擔相關醫療費用,經過多次協商,才收到醫院給的10萬元,家人只能繼續籌措不足的費用。崇陽縣中醫院指稱,會給出這筆錢實在是因為家屬來找很多次,出於人道主義才「借」給家屬,因為跳樓男子既不是醫院員工,也不是病人,「所以發生這種事清潔員無辜,但我們也是受害者」。事發之後醫院也聯絡雷婦的外包清潔公司,不過清潔公司則說,因為婦人已經過60歲,並沒有跟公司簽勞動合約,且婦人主要負責醫院內環境的清潔工作,事發地點並不在負責範圍,推測是下班時遭遇意外,雖公司人員曾前往探望雷婦,並墊付1萬元醫療費,但後續的責任,公司支持走法律程序。中國大陸曾發生多起墜樓人士砸傷(死)路人的案例,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認為,派遣公司與相關單位應該一起負連帶責任,且受害家屬可以向墜樓男子的家屬索賠。雷姓婦人兒子則說,目前家人仍忙於照顧母親,也沒有跟跳樓男子家屬取得聯繫,「一是沒有掌握對方信息,二是人家畢竟失去親人,我們現在也不好說」。◎給自己一個機會:張老師專線1980、安心專線1925、免付費生命線1995。
華航副機師衝出國道護欄慘死 肇事駕駛遭判入獄4年
華航張姓副機師2019年7月6日駕車在國道一號高速衝出護欄死亡,案經檢察官調查,駕駛BMW轎車的馮姓男子因飆速,導致不認識的張男車輛失控衝出閘道邊坡,檢警根據車輛的行車紀錄器起訴,以他法致生公共往來危險致人於死罪,士林地院今判處馮徒刑4年,可上訴。60歲馮男,在國道一號南向24.2到25.2公里處,與張男的奧迪A3高速競駛,馮自內側車道超越聯結車後變換至中間車道,張在後方以時速150到180公里追趕,二車行至重慶北路閘道時。張自外側車道原欲進入中間車道,因視線遭聯結車阻擋,變換車道時被擠出國道,在閘道轉彎處衝出護欄,撞擊邊坡,張顱腦損傷當場身亡。馮坦承有過失致死犯行,但否認以他法致生公眾往來危險致人於死,聲稱不知到被害人駕車行駛在後,並沒有與張競速等危險駕駛,事故過程,他自內側變換至外側車道,然後直線加速並非蛇行,無涉犯公共危險。判決指出,張之前行車時速約110公里,行經24.8公里處ETC門架時,測得時速為200公里,加上其他車輛行車紀錄器顯示,在事發前1公里,兩車前後跟車方式,時速高於其他車輛至少50公里,動靜差異,必然引起馮注意,辯稱不知道張緊跟在後,顯與經驗法則不符。馮否認犯罪,與死者家屬並未達成和解,但法院考量主要肇事原因除了馮不當變化車道外,2人因競速都有超速行為,終至失控而肇事,被害死者自身也是肇事成因,依情堪憫恕對馮予以減刑,判處徒刑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