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錯遺體
」82歲商人遺體被領錯火化 家屬悲痛求償590萬
太離譜!新加坡過去發生一起烏龍事件,82歲商人的遺體被殯葬業者錯領,以基督教儀式火化,而非家屬原本打算的道教儀式,氣得家屬提告,要求近25萬新加坡幣(約590萬新台幣)的賠償。根據《東方日報》報導,死者蟻金通在2019年12月29日過世,家屬找來陳欽順壽板店處理後事,而壽板店將遺體交給百年用品公司進行防腐,怎料承辦另一起葬禮的和諧殯葬禮儀公司,託付一名男職員領遺體,卻領到蟻金通的遺體,並在接受基督教儀式後,送到火化場火化。死者蟻金通的遺體被火化,而非家屬要的道教儀式。(圖/翻攝自東方日報)事件曝光後,百年用品公司被吊銷執照,而領錯遺體的和諧殯葬禮儀,被限制站時不能使用火化場和墳場的設施。蟻金通的兒子以及孫女共6人,向陳欽順壽板店業者、提供遺體保管和防腐服務的百年用品公司,以及和諧殯葬禮儀的業者和職員,一共4方提起訴訟。案件昨(21日)審理,家屬因為業者的疏忽,得額外花費1740新加坡幣買花盆和花圈布置場地,外加其他花費,索賠7670新加坡幣,而且家人罹患延續性哀傷,向百年用品公司以及和諧殯葬禮儀公司的職員求償255000新加坡幣,還有2257新加坡幣的精神科諮詢費用等。然而,被告方指出,求償金額過高,並懷疑家屬罹患精神疾病的說法,認為並非真心要求賠償,只是想要懲罰他們而已,因此不願意支付,審理結果尚未出爐。
人生領航員1/確診者遺體1晚燒40具 火葬場火爐旁放乖乖
新冠肺炎疫情去年5月大爆發,陸續有病患不幸死亡,除第一線醫護人員外,火葬場員工也冒著染疫風險與病毒抗戰,在疫情高峰期的半年內,曾經一晚燒40具確診遺體,而火葬場還曾因防疫酒精不足,只能用稀釋漂白水撒在身上消毒,3月20日疫情解禁,台北市第二殯儀館火葬場49歲的梁班長如釋重負地表示「終於撐過去了!」梁班長說,疫情最嚴峻的時期,關於確診遺體進館時間、動線,火化溫度等等通通都得研議協商討論,其中最簡單的例子莫過於,衛生局對於狂牛症患者火化有明確規定,遺體需以至少1000度高溫燃燒,每次燃燒時間至少30分鐘,但在新冠肺炎大爆發期間相關辦法根本來不及擬定,只能全憑過往經驗摸索仿照執行。回憶起當時的狀況,梁班長表示,火葬場作業時間一般是早上7點至晚上8點,但為安排確診遺體進館火化,避開人群,只能讓遺體在晚上8點過後進館,狀況好一點時凌晨2、3點可以下班,但高峰期間凌晨4、5點下班已是常態。每天除了白天燒正常遺體,單單一晚上就必須火化至少3、40具確診遺體,而這樣的狀況更持續了約半年,直到近期才慢慢下降至每天約10具。疫情高峰期間,除日常的火化數量外,每晚8點起便是確診遺體的火化時間,最多一晚上得燒30、40具遺體。(圖/林冠吟攝)梁班長透露,一般人對於火葬場多有忌諱,但對他們從業人員來說,沒有忌諱,有的只是對亡者的尊重與敬意,但這份工作隨之而來的卻是多重職業傷害,因為火爐溫度長年必須保持在500、600度的高溫之下,只要有火化作業,溫度幾乎都保持在1000度左右,也造成火葬場溫度長年夏季保持在40度、冬天則約30度,現場粉塵狀況也相當嚴重。而爐門打開的瞬間,偶爾還會因陪葬品如檀香粉因氧氣瞬間大量灌入,造成閃燃,又或是死者的心律調節器突然爆炸。他笑著表示,「都說有被火燙過的才是真的有待過火葬場的人」,另為整理骨灰所使用的鐵桿器材,整天下來腰痠背痛早已是常態。但對火葬場員工來說,這份工作不僅僅只是一份工作,他們更像是人生領航員,因為每個人都會走上生命的最後一程,火葬場裡的火爐就像是航班,而他們是送亡者啟程的領航員,火化許可證就是登機證,在確認過後引領著亡者搭上一班沒有回程的旅途。看似百無禁忌的火葬場,卻在各個機台上都可以看見「乖乖」,祈求火爐乖乖運作。(圖/林冠吟攝)因為投身這個產業,每天見慣了生死,也讓梁班長深切地意識到,生命的逝去不過就是一瞬間。他說,做這行的有一句經典行話,「棺材裡裝的是死人不是老人」,每天都有各式各樣的人被推著進來,結束他們人生的旅途,也讓他深切體會到時間短暫,必須把握每個當下完成自己的夢想,或陪伴在家人身旁,因為只有感受過生命的律動,才能體悟到生命的美好。儘管梁班長表示火葬場並沒有什麼太大禁忌,但實際走近火爐旁,卻可以發現火爐上除有淨符加持,希望火爐可以順利運轉之外,一旁還放著黃色乖乖,希望火爐也能「乖乖」。對於火葬場是否可能出現葬儀社領錯遺體、燒錯人的意外發生,梁班長則自信表示,至少在二殯不會有這種狀況,因為光是防錯機制就有5道,從家屬、葬儀社、櫃台工作人員到火爐工作人員都必須一再確認,只要其中一個環節有疑慮,就必須確認清楚後才能執行,就算真的有疑慮,場裡也有監視器,絕對可以釐清事情經過,杜絕錯誤發生的可能。
冰櫃打開竟是男屍!孝子崩潰 他也傻住...領錯遺體「把別人媽媽燒了」
家人過世後,遺體一般會暫時存放在醫院的太平間,再由殯儀館和家屬一同接走,舉行告別儀式後再火化。未料大陸上海日前發生離譜案件,王姓婦人的家屬欲領回遺體時,發現早已被別人領走,氣到告上法院。根據陸媒《千龍網》報導,王婦兒子表示,母親2017年9月13日在醫院逝世,之後送入太平間16號冰櫃,由他確認並上鎖;未料,隔天要領回遺體時,發現櫃內變成另一具男性遺體,嚇得趕緊報警。經查,院方、殯儀館以及張姓老翁的家屬在交接過程中,竟把遺體錯認,導致由「王姓婦人遺體」進行告別、火化儀式。事後張姓老翁家屬表示,當時老人化了妝,因此在辨認上就沒有特別仔細。王婦兒子不接受,認為院方、殯儀館以及張翁家屬有過失,造成母親遺體滅失,對其親屬造成精神損害,故要求三方共同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餐飲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50餘萬元(約新台幣218.6萬元)。法官審理後,判醫院、殯儀館及張翁家屬共同賠償原告家屬損失6.1萬元(約新台幣26.6萬元),其中醫院、殯儀館各承擔45%的賠償責任,張翁家屬承擔10%。案經上訴,近日達成和解,王婦兒子撤訴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