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隊搶領確診書癱瘓醫院 邵之雋提妙方解「防疫險之亂」
隨確診人數攀升,近日各大醫院急診室湧入人龍,為要做PCR拿確診書申請理賠。這場防疫險之亂成了政府三不管地帶,對此,金融法制暨犯罪防制中心董事長邵之雋引述民法第227-2條,加上配套「1.終止契約退還保費,2.給予保險人違約金,3.中重症者依舊比照原契約理賠」,以便醫院資源留給真正需要的病人。針對近日醫院突然出現的人龍,邵之雋5日在臉書點出現況,「很多都是防疫險之亂的排隊人潮。只要產險公司不認快篩陽是理賠範圍,排隊的人還是會排隊,直到拿到那個確診證明書為止。」「能夠早拿到確診單,早點請理賠早安心,我才管不了重症病人的死活咧。」尤其防疫策略從「清零」走向與「病毒共存」,投保民眾近日耳聞covid-19將可能被列為流感,排除在法定傳染病之外,屆時防疫保單將失效,因此不少人抱著「買樂透」的賭博心態,只要快篩陽性就到醫院做PCR,只為拿到確診書向產險公司領取賠償,結果卻大量消耗醫院量能,已有好幾例急需救助的民眾等不到醫療資源轉重症死亡。為此,5日中央一度傳出「快篩陽即確診」,因影響層面大後又收回。快篩陽性(不用醫院確診書)產險公司就會配合理賠嗎?邵之雋說,「我覺得不大可能」,「就像時鐘說的,現在防疫千頭萬緒,顧不到產險業者。同樣的,面對著800億的巨災損,產險業者也到生死存亡關頭,顧不到防疫。」金管會5日也就此事回應,「將依照保險契約條款約定,不再放寬解釋。」為解決此刻醫院癱瘓困境及後續防疫保單糾紛不斷,邵之雋援用民法第227-2條提出解方,「契約成立後,情事變更,非當時所得預料,而依其原有效果顯失公平者,當事人得聲請法院增、減其給付或變更其他原有之效果」的精神,讓產險公司終止其契約。邵之雋建議金管會可以附帶條件,終止契約的同時,除了退還保費,保險公司應在保單基礎保費外的附加費範圍內,給予保險人一定倍數的懲罰性違約金,當作保險人期待利益的損害。甚至可以要求,對於終止保險契約,在原存續期間的範圍內,如果保險人因罹患covid-19導致中重症者,應比照原契約理賠作為補償。邵之雋估計此作法產險業者大概損失個30、50億元,比起日前粗估的800億元少許多,且總比到最後糾紛不斷打官司好,「防疫險也能真的作為維護國民健康的健康險,而不是一種對賭型的健康樂透,排在急診處的人龍應該也會瞬間消失,就不用搞什麼快篩陽就當作確診等奇奇怪怪的權宜之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