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期
」 衛福部 交通部 罷工 食藥署 財政部防範危害!檳榔健康危害防制法草案出爐 這幾類人、地點禁用
為防範檳榔造成的危害,衛福部口腔司18日預告「檳榔健康危害防制法」草案,明定業者須登錄、獲核准才能營業,未成年人、孕婦不得嚼用檳榔。而學校、醫事機構、車站等場所,也不得嚼食檳榔。草案預告期共60天,將蒐集各界意見至明年2月。檳榔是國內第2大作物,全台約有7萬名農戶,年產值約136億元,政府並不輔導種植、不鼓勵民眾嚼食,但由於衛福部並不認定檳榔為「食品」,因此不受《食安法》規範,多年來外界持續呼籲訂定專法因應,口腔司也在日前預告草案。根據草案說明,我國檳榔產銷體系對於檳榔批發與零售業者並未設限,檳榔業者除以公司或商號型態經營外,多數為攤販或小規模營業人型態,造成防制工作推行困難。有鑑於此,草案明定檳榔業者應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登錄,經核准登錄者,始得營業。未登錄者,可處新台幣1萬~5萬元罰鍰,屆期未登錄者,按次處罰。經參酌《農藥管理法》、《食安法》規定,口腔司要求檳榔及其原料,應符合衛生安全及品質標準,包括殘留農藥、污染物質、毒素、重金屬等標準,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違反規定者,可處新台幣3萬~15萬元罰鍰,停用並回收、銷毀。若屆期未回收、銷毀,則按次處罰。台灣每年有超過8000名新診斷口腔癌個案,高達9成都有嚼檳習慣,而孕婦嚼用檳榔,將增加2~3倍早產、流產機率,也會影響胎兒發育,導致新生兒體重輕、體型小。口腔司依《兒少法》,明定孕婦及未成年人不得嚼用檳榔,父母、監護人或照顧者也應禁止未成年人嚼用。若提供未成年人、孕婦嚼用,可處新台幣1萬~25萬元罰鍰。檳榔與菸害防制不同,不至於造成二手檳榔危害,但為避免未成年人接觸檳榔,草案規範學校、醫事機構、圖書館等社會教育機構、大眾運輸工具、車站等,全面禁止嚼用檳榔。違反規定者,處新台幣2000元~1萬元罰鍰,並接受戒檳教育。無正當理由未依規定接受戒檳教育者,處1萬~5萬元罰鍰,並按次處罰。
她嘆工作沒犯大錯誤卻見職缺重新開啟 網揭重點:大家心裡都有數
有名網友分享,她之前在公司一直被罵,明明不是自己的錯,卻要因為其他人的問題承擔,那段時間焦慮症大爆發後,常去看醫生請病假,再加上每個月經痛也會請生理假一次,那時HR有找她聊,也看到公司開過她的職缺,聊完後沒多久又關了,豈料近日發現職缺重新開啟,讓她相當不解「但是我工作上沒有犯重大的錯誤,不太知道公司到底在想什麼」。該名網友在Dcard發文指,之前在公司一直被罵,明明不是自己的錯,卻要因為其他人的問題承擔,那段時間焦慮症因此大爆發,常去看醫生請病假,每個月經痛也會請生理假一次,那陣子HR有找她聊聊,問近況如何,還說她的直屬主管有在問她的出勤不太好,HR則回說她的出勤看起來還好,除了前陣子的事跟生理假外,其他看起來沒什麼不行。而原PO那陣子也有看到公司開過她的職缺,但跟HR聊完後沒多久又關了,豈料這禮拜又看到職缺重新開啟,讓她相當不解「但是我工作上沒有犯重大的錯誤,不太知道公司到底在想什麼」,坦言雖然本來就很想明年過年後開始找工作,但卻提前開始焦慮了。對此,有網友直言「當公司開了自己的職缺,而且HR也出面約談時,大家心裡都有數」,也有人紛紛勸她「拜託不要再看職缺有沒有開放了,你越焦慮越沒辦法拿出最完美的一面,怕這個怕那個。」、「再怎麼想也沒用,好好做事讓他們覺得與其找一個新人還不如把你留下比較實在」、「可以找新工作阿,也許新環境會更適合你,不用太擔心」、「公司有照資遣流程走就還好,至少你還可以申請失業給付跟資遣費還有預告期薪資等等」。
健保12/23起「全面廢止停復保」 新制、影響「6大QA」一次看
衛福部昨(22)日預告,《健保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現行停復保制度將在自12月23日起失效。根據《中央社》報導,關於停復保制度為何、預估影響人數、旅外國人健保資格問題、在海外是否能使用健保等等,以下QA一次看。Q:現行健保停復保規定為何?A:根據現行規定,健保保險對象若失蹤未滿6個月,或預定出國6個月以上者,可以辦理停保,暫停繳納保險費,停保期間其眷屬應改以其他身分投保。而曾辦理出國停保者,應於返國復保後屆滿3個月,始得再次辦理停保。出國6個月以上停保者,以返國之日為復保日;如短期需再出國,應自返國復保屆滿3個月,始得再次辦理停保。而出國未滿6個月即返國者,應該註銷停保,並補繳停保期間的保險費。Q:為什麼會要修施行細則?A:在台灣有戶籍的李女,自民國91年間即長期居留國外,每年農曆春節才返國,陪伴父親過節後即出境,健保署通知李女依規定辦理復保,李女未處理後,健保署於民國104年核定李女復保、停保日期,並要求李女繳交復保至停保期間的保險費。李女不服,認為修正是為了處理出國停保民眾短暫返國復保就醫的爭議,增加復保後屆滿3個月才能停保的限制,但沒有考量到她這種長期居留國外,每次返國僅短暫停留者的權益,希望大法官宣告相關規定違憲。而經審議、訴願、行政訴訟駁回,向大法官聲請釋憲。憲法法庭2022年12月23日判決,健保停復保制違反法律保留原則違憲,若仍認有維持此制度必要性,應該以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的命令訂定,並給予相關機關檢討期,否則應於2年後失效。Q:施行細則修訂後規定?A:衛生福利部22日預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草案,預告期為2周,預告期若無異議,將在12月23日起廢止停復保制度。社會保險司長劉玉娟表示,屆時擁有中華民國戶籍者,即使出國超過6個月,一樣要繳納健保費用,讓全體國人履行義務恢復一致,符合健保法「強制性社會保險」精神。修正草案除了刪除停復保的相關制度,還加上過渡條文,在今年12月22日前已辦理停保者,維持停保,但應於「返國當日」依規定辦理復保,且復保後不再可停保。政府駐外人員及其隨行之配偶、子女,亦應於返國之日辦理復保,復保後不再辦理停保。Q:這次修法影響多少人?A:全民健康保險署長石崇良評估,目前停保有效者共約有21萬人,多數是旅外僑胞、另有一部分是出國念書的民眾;在廢止停復保制度後,換算下來,若這些人沒有停保,健保保費每年收入約新台幣23億元,但這些民眾就醫所使用的醫療資源等支出則無法估算。Q:如果長年旅居國外,會無限期持續繳健保費嗎?A:依「戶籍法」第16條第3項規定,國人出境2年以上,應為遷出登記。出境逾2年戶籍被遷出國外者,若欲辦理遷入(恢復戶籍)登記,只要持中華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並備齊國民身分證、遷入地戶口名簿及前開護照等資料,由本人、戶長或委託他人至遷入地戶政事務所辦理,當日即可完成登記。未來旅外者健保資格就會隨戶籍遷入遷出調整,自戶籍遷出國外、在台灣沒有戶籍當天開始,自健保「退保」。至於恢復健保身分時間,則因返國時間有不同。石崇良解釋,若國人在退保當天起算2年內恢復戶籍,登記戶籍當天開始,即為健保強制保險對象;但若從遷出退保當天起算超過2年(即出國超過4年),才回來設戶籍,就要從登記戶籍開始起算6個月,才能再投保。Q:人在國外就完全用不到健保嗎?A:依據健保規定,保險對象如到國外、中國大陸地區旅遊或處理事務,臨時發生不可預期的緊急傷病或緊急生育情事,必須在當地醫療院所立即就醫時,必須在急診、門診治療當日或出院日起算6個月內,檢具書據,向健保申請核退醫療費用。
健保署預告2子法解決缺藥危機 盼農曆年後上路
國人用藥高達7成仰賴進口藥,大多來自中、印,一旦國際局勢改變,藥品將面臨斷鏈危機。健保署為此鼓勵「國藥國用」,也鼓勵新藥儘早進入台灣,今預告兩項子法。未來新藥若在國際上市的2年內進入台灣,將比照首發新藥給予優惠核價。另為讓市面上的選擇更多,逾專利期5年內前2家學名藥、生物相似藥,核價最高可比照原廠藥。使用國內原料藥在地製造的藥品,核價可加算1成,最高3成。新制1月20日預告期滿,若無異議,最快年後上路。健保署醫審及藥材組組長黃育文表示,為鼓勵新藥儘早進入台灣,健保署釋出政策利多,擴大鼓勵國內藥廠製造創新藥品,凡是在國際上市許可2年內的新藥,或是十大先進國家核准上市滿5年的新藥,雖然台灣不是全球首個上市點,但為鼓勵儘早輸台,將可比照首發新藥,給予優惠核價。近年國內爆發缺藥潮,甚至成分單純的輸液也缺,還得仰賴國外進口。黃育文認為,藥品不能「一家供應全部」,必須要讓市面上的選擇多一些,因此原廠藥逾專利期5年內,首2張取得藥證的國產學名藥、生物相似藥,也能得到優惠價,最高可與原廠藥相同,這是為讓藥廠別拖太久,趕快上。另為鼓勵在地製造,黃育文表示,凡是國內生產的原料藥,或國內安全性臨床試驗獲國際學術期刊發表且增列於仿單上,以及最早向主管機關為P4專利聲明且獲准核發藥證的學名藥,只要符合其中一項條件,未來健保核價任一皆可加算1成,最高3成。為確保供藥穩定,合理保障藥價,只要同時符合主管機關公告的必要藥品、同分組內有國內製造品項、同分組分類未逾3品項的條件,當年度藥價將不予調整。目前健保署已推動平行審查、主動收載藥品機制,並鬆綁書面申請文件相關規範,期盼提升國人用藥可近性,加速新藥納入健保。學名藥協會理事長陳誼芬感謝政府踏出關鍵的第一步,相信新制可實質鼓勵國內製藥產業持續創新研發新藥,也能帶動學名藥品質的保證,讓廠商更有向上提升的動力。她相信這對國人用藥權益、國內生技製藥產業都有正面幫助。
入境攜帶免稅酒上限放寬至最高2公升? 農曆年前有望鬆綁
旅遊途中沒買夠、轉機候機太無聊,機場免稅店最好逛,是許多人採買伴手禮或上機前補貨最終站,尤其是菸酒品這類高稅賦商品,免稅後的價格遠低於國內市場行情,不少人都會趁著出國時購買,而現行入境旅客攜帶免稅酒上限為1公升,先前就有立委希望財政部放寬門檻,如今可望在農曆年前鬆綁。外界盼調升入境旅客攜帶自用酒類免稅數量,財政部研究要鬆綁,根據關務署長彭英偉針對民進黨立委郭國文詢問時,回應1個月內報部,據了解,關務署蒐集國庫署詢問產業的意見,包含進口商和製造商,不贊成占比大約各半,反對者較多是進口商;製造商則較多沒有意見。按照估算,若1個月內報部順利的話,加計預告期間,農曆年前旅遊旺季前可望鬆綁。今年稍早,郭國文就於立法院財委會質詢時指出,1瓶酒通常是700多毫升,有民眾反映,一般習慣是自用1瓶加上送禮1瓶,但合計就會超過免稅上限1公升,希望放寬此門檻,以符合實際需求。對此,財政部官員表示,若調高免稅酒上限至2公升,稅收損失有限,但須考量對進口業者及製酒業者的影響,且一旦放寬的話,可能「量會很大」,須審慎評估。根據現行法規,民眾從海外返台入境時,攜帶酒類自用免稅數量為1公升(不限瓶數),可直接走「綠線檯」免向海關申報,若超過免稅數量,就要走「紅線檯」並主動向海關申報,未申報者超帶酒品將被海關依法沒入,並裁處罰鍰。財政部啟動可行性評估,主要考量3大面向,包括各國入境旅客攜帶自用酒類免稅數量規定、稅收影響和國內製酒及進口業者意見。據關務署調查,台灣鄰近的香港、澳門 和東南亞的泰國、馬來西亞及印尼都與台灣一樣,均為1公升;中國則為1.5公升;南韓及新加坡為2公升;越南則依酒精濃度區分為1.5至3公升不等;日本限3瓶、每瓶760毫升以下,即合計約2.28公升。CTWANT關心您:飲酒過量,有礙健康。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兒虐事件頻傳…公幼、保母無法強制要求裝設監視器 引發熱議
六都公幼公托及保母裝監視器簡表兒虐事件頻傳,監視器畫面成佐證關鍵。本報調查,目前六都除私幼及公私托普遍裝設,公幼、保母因法規未明文規範,無法強制要求,只補助鼓勵裝設,但保母裝設率不到1成,公幼教室裝設率最高不到6成。即使衛福部正規畫廣設「監管雲」,年底前完成托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相關辦法修正草案,但公幼、保母是否裝監視器仍未入法。今年北市1歲男童「剴剴」遭劉姓保母姊妹虐死;新竹3名健身教練將1對小姊弟當「沙包」,吊樹上放狗咬導致遍體鱗傷,再度喚起托育監控議題討論。台南今年1月起全額補助保母買監視器,並提供到府裝設服務,但至10月底,除133位保母先前自行裝設,全市申請並完成裝設僅14人,雖對比登記保母1970人,比例僅9.8%,但已遙遙領先2022年起首創補助的高雄(裝設率2%)、今年6月提供一次性補助的新北市(裝設率0.3%),以及未統計的北市、台中及桃園。南市社會局說,訪視員每次訪視時都會宣導安裝監視器;但多數保母認為,事發後才看監視器有用嗎?關鍵是提升保母素養。六都公幼教室內裝設監視器比例從2成多至近6成,其中以高雄58%最高,其次依序為桃園52%、台北50.34%、台中48%、新北41%,台南目前僅22%。南市教育局強調,為鼓勵公幼增設教室內監視錄影,已於10月23日公告補助。園內若曾發生違法事件,會立即要求全園裝設。北市教育局強調,除全額補助鼓勵幼兒園裝設外,也在官網設立「幼兒園不適任人員公告專區」,至9月底已公布19位涉及性別及不當對待事件者。新北市去年6月函請中央研議監視器設置納入法規的可行性。針對幼兒園強制加裝監視器,教育部國教署去年邀民眾及相關團體會商,各方意見歧異,認為不宜強制安裝。衛福部社家署今年編列2.6億元規畫廣設「監管雲」,要求全國1600多家公私立托嬰中心將監控畫面上傳至中央雲端系統,保存影像至少30天。今年4月也公告修正《托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及資訊管理利用辦法》第5條之一,要求托嬰中心將監視畫面上傳中央雲端系統。社家署代理署長張美美說,草案預告期滿後,衛福部蒐集各方意見,專家評估將監視畫面上傳雲端,後續涉及調閱、利用,須有法律充分授權,將與《兒童托育服務法》專法合併處理,預計年底前將部版草案送到政院。
外籍照服員擬納責任制 民團反對!勞動部回應了
勞動部將在今年底實施「多元陪伴照顧服務試辦計畫」,規畫鐘點移工適用責任制,民間團體擔憂,鐘點移工適用責任制,每周工時甚比本國勞工高1.8倍,薪水卻不到本國籍勞工的1.2倍,恐釀同工不同酬。勞動部回應,適用計畫的移工須適用《勞基法》,但因需前往多個家庭服務,適合較彈性的工時,先前與各方討論皆同意移工適用責任制。「多元陪伴照顧試辦計畫」由NGO成為雇主,聘雇、訓練外籍看護工擔任「多元陪伴照顧員」,進入有需要的家庭提供全日、半日與部分時數的自費陪伴照顧服務。勞動部近期預告相關草案,欲多元陪伴照顧員納入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工作者,即適用責任制,預告期至10月28日,逾10個民間團體昨到立法院門口,反對移工適用責任制。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專員翁倩文指出,參與試辦計畫移工每月工時上限288小時,薪水可達4萬元,對比本國籍照顧服務員每周40小時、平均薪資3萬4100元,移工每周平均工時高出本國籍勞工1.8倍,薪水不到本國籍勞工1.2倍,兩者勞動權益、條件不相同,且本國籍照服員不適用責任制,移工卻適用,根本是明顯的國籍歧視。桃園市家庭看護工工會祕書長黃姿華呼籲勞動部與衛福部,將「多元陪伴試辦計畫」納入長照系統,使參與試辦的移工與本勞同工同酬,個別家庭則能接受政府補助,使用更多照顧服務。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組長蘇裕國回應,參與計畫移工適合較彈性工時,先前與勞資學者、相關團體討論,皆同意適用《勞基法》84條之1規定,試辦計畫研擬過程也有邀集衛福部、長照及移工等團體參與討論,計畫上路後將定期邀集衛福部、相關團體檢討。
員工控訴因「社群發言」遭解雇 SUBWAY喊冤是「工作態度不佳」
近日,SUBWAY中原店遭員工控訴,表示因在社群上發表工作心得,被店長看到後遭到解雇,引發大量網友討論。對此,SUBWAY總部與加盟主出面說明,強調資遣原因與員工缺勤紀律及工作態度有關,並依照《勞基法》給予遣散費。一名男大生在10月25日於Threads上分享,他因在社群平台上發文聊到在SUBWAY工作的日常,被店長看到並指責「誰給你的勇氣自己回覆」,隨後「喜獲一個資遣處理」遭到公司解雇。男大生透露,他先前回應了顧客對店員動作慢的評論,解釋原因是人員流動率高、店員仍在學習。他直言「身正不怕影子斜」表示自己從未在平台抱怨或批評公司,只是分享了工作心得,結果卻因此被辭退,認為「不太合情合理」。這起事件也引來1.1萬網友關注,有網友留言「所謂工作能力不好,通常是依勞基法第11條第五項,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才可以進行資遣,而且他還要給妳10天預告期,沒有給的話要給10天薪水」,男大生對此只表示自己訴求只有拿到資遣費。SUBWAY總部針對此事作出回應,表示已與加盟主確認,該名員工確實因為出缺勤及工作態度未達公司標準才被解雇。加盟主也指出,男大生在職期間多次缺勤,且未遵守排班規範,經提醒後態度仍未改善,遂做出資遣決定。SUBWAY總部強調,此資遣程序完全依照《勞基法》辦理,包含遣散費支付等事項。
擴大血源!捐血者條件放寬 衛福部預告「70歲以上、16歲」有條件可捐
食藥署24日預告修正「捐血者健康標準」草案。過去捐血體重,要求女性至少45公斤、男性則要50公斤,新規定取消了性別差異,45公斤以上就可捐。原65歲以上民眾都需取得醫師同意,改為70歲以上。另現行規定,2年內曾與可能感染愛滋者發生性行為者不得捐血,放寬至1年內,亦新增1年內與性交易服務者發生性關係不得捐血的規定。草案預告期60天,將搜集各界意見,上路時間未定。現行捐血要求民眾年滿17歲,未滿17歲者,則視體能狀況,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才可捐,因這類民眾通常介於16~17歲間,食藥署新修規定,16歲以上未滿17歲者要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才能捐血。另原65歲以上民眾捐血需取得醫師同意,改為70歲以上,65~69歲間的長者,只要有2年內的捐血紀錄就能捐血。現行捐血體重要求女性至少45公斤、男性50公斤,放寬為不分性別,都需至少45公斤。至於不得捐血的規定,因國內HIV感染者穩定服藥達病毒量測不到比率已達9成5,測不到病毒量即不具傳染力,藉由性行為將病毒傳染給性伴侶的風險近乎為零。曾與可能感染愛滋者發生性行為者,原本是2年內不得捐血,放寬至1年內。而曾與性交易服務者發生性行為者,也暫緩捐血1年。中國附醫感染管制中心副院長黃高彬說,愛滋潛伏期約3個月,抓2倍的時間則為半年,訂為1年是安全的,而且捐血後都會做篩檢,若血液有狀況,都不會使用。他特別提醒想捐血的人,最好不要有多重性伴侶,也不要去風月場所,性行為時要全程戴套,即便使用保險套也不能太劇烈,畢竟保護力不是百分百,仍有感染性病的風險。
外送費修法惹議 交通部10/30再邀基會、工會開會
交通部近期預告訂定「外送機車運價」,但因外界對相關細節存在疑慮,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也於今(24日)召集交通部、勞動部、公平會、行政院消保處等相關單位,針對外送運價、勞工權益、消費者保護等議題進行專案報告,公路局長陳文瑞表示,計劃於10月30日再次召開會議,邀請消基會、外送平台業者、外送工會及專家學者,共同研討相關議題並蒐集各方意見。交通部於9日預告外送合理運價準則草案,除了原本的「起程費」和「續程費」外,這次還新增了「取餐等待費」、「樓層費」、「夜間加成運費」及「春節運費」等項目。修法預告期為14天,若法規順利,最快可在11月完成修法,以確保外送員的報酬和收入。然而由於消基會及部分業者對此持有不同意見,外送運價的細節仍待討論。交通部原訂於17日10時召開草案說明會,但因聯絡倉促,導致消基會不滿並發布新聞稿批評,隨後交通部取消了會議。台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指出,消基會此舉無異於支持外送平台的資方立場,並損害外送員長期以來所爭取的合理權益。運費草案已明確說明是外送平台支付給外送業者的收費規範,將外送平台對外送員的運價計算透明化,並與外送平台向消費者收取的服務費無關。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也於今日召集交通部、勞動部、公平會、行政院消保處等相關單位,針對外送運價、勞工權益、消費者保護等議題進行專案報告。交通部強調,在外送運價充分透明並保障消費者權益後,才會正式推動法制作業。未來運價審議時,將邀請消基會、平台業者、外送工會及地方政府共同參與審查。公路局長陳文瑞表示,計劃於10月30日再次召開會議,邀請消基會、外送平台業者、外送工會及專家學者,共同研討相關議題並蒐集各方意見。消保處也強調,因各地運輸狀況不同,外送運價應考量差異化,避免外送員集中接單於費率較高區域,影響其他地區消費者的權益。該單位建議交通部持續蒐集各方意見,與消費者保護團體充分溝通,並加強資訊公開,以完善外送機車運價的規範。
17年來首調!財政部預告小規模營業稅起徵點調升至10萬 明年上路
17年來首度調整。 財政部23日預告修正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起徵點,預告期一個月, 計明年1月1日上路,其中銷售貨物營業稅起徵點自8萬元調高至10萬元,銷售勞務則自4萬元調高至5萬元,調幅25%,主要是反映期間物價變動。財政部表示,營業稅起徵點是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26條規定辦理,其中買賣業、製造業、手工業、新聞業、出版業、農林業、畜牧業、水產業、礦冶業、包作業、印刷業、公用事業、娛樂、運輸業、照相業及一般飲食業等業別起徵點調整後為每月銷售10萬元。至於裝潢業、廣告業、修理業、加工業、旅宿業、理髮業、沐浴業、勞務承攬業、倉庫業、租賃業、代辦業、行紀業、技術與設計業及公證業等業別起徵點調整後為每月銷售額5萬元。考慮部分營業人可能兼營前兩點所列業別,即同時銷售貨物及勞務,是依貨物及勞務各自銷售額占起徵點百分比合計數加總計算,如果達100%即應予課徵。舉例來說,如果有一個店家月銷售貨物12萬元、勞務2萬元,則因貨物的部分達1.2,勞務是0.4,兩者合計大於1,因此必須課稅。
外送運價會議再起爭端 工會質疑消基會:站在資方立場
交通部日前預告的「外送合理運價準則」爭議持續升溫,原定於17日邀請相關單位及消基會召開會議說明,但因消基會對交通部突襲式的開會通知表示不滿,拒絕出席,最終交通部在會前半小時臨時取消會議。台中市外送平台工會於18日發出聲明,強烈譴責消基會戕害外送員的權益。交通部於9日預告外送合理運價準則草案,除了原本的「起程費」和「續程費」外,這次還新增了「取餐等待費」、「樓層費」、「夜間加成運費」及「春節運費」等項目。修法預告期為14天,若法規順利,最快可在11月完成修法,以確保外送員的報酬和收入。然而,交通部原訂於17日10時召開草案說明會,但因聯絡倉促,導致消基會不滿並發布新聞稿批評,隨後交通部取消了會議。台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指出,消基會此舉無異於支持外送平台的資方立場,並損害外送員長期以來所爭取的合理權益。運費草案已明確說明是外送平台支付給外送業者的收費規範,將外送平台對外送員的運價計算透明化,並與外送平台向消費者收取的服務費無關。台中市外送平台服務產業工會表示,各地工會與消基會相同,於16日下午17時接到會議通知,而工會幹部們緊急協調時間北上參加會議。然而,當工會代表17日抵達台北時,卻得知因消基會拒絕出席而導致會議取消,讓大家無比錯愕。工會認為,如果消基會無法參加,應提前告知以促成延期,避免工會代表舟車勞頓。消基會的行為讓人難以理解,似乎自我膨脹的老大心態。此外,工會指出,過去外送平台在外送費之外向消費者收取「平台費」時,消基會並未針對此行為與政府研商相應的政策,面對消費者的投訴,也未列「不友善業者」名單,放任平台收取這些額外費用。如今,在外送員爭取運價透明化的時刻,消基會卻強烈反對,令人懷疑是否真的搞不清楚狀況,或者與平台業者一同打壓外送員的權益。工會除了強烈譴責消基會損害外送員權益外,還呼籲消基會不要「親者痛、仇者快」,應該揭露真正黑箱操控市場的外送平台業者。工會強調,應停止不合理地奴役外送員和壓榨消費者及商家,促進外送產業的消費者、外送員、餐廳業者與平台業者之間權利與義務的明確化,避免讓外送平台持續黑箱掌控市場。
交通部「外送運價會議」開會前突取消 工會理事長傻眼:到樓下了
交通部近日預告將訂定外送服務的合理運價準則,計畫將「等待費、樓層費」納入運費,最快於11月實施。然而昨(16日)傍晚緊急通知相關團體與消基會參加今早的草案說明會,突如其來的會議安排引發消基會不滿,沒想到會議最終在開會前半小時臨時取消。交通部預告將制定外送服務制定合理運價規則,並納入收取「等待費」及「樓層費」等額外費用,旨在透明化外送平台的運費結構。為此,交通部昨天下午5時左右臨時邀請相關團體、外送平台及消基會等單位參加今早10時的草案說明會。然而消基會對此強烈不滿,質疑此種「突襲式」開會安排不僅倉促,且缺乏誠意,沒有給各方代表充分時間準備和協調,認為交通部似乎只是形式性地走完行政程序,無意真正解決問題。消基會指出,制定一個周全的外送平台運送新興行業運價政策,必須在產官學與消費者團體間充分討論後達成共識,才能形成健全可行的政策。然而交通部以草率、急就章和突襲的方式召開此次會議,並未留下足夠的時間讓各方代表充分的準備和協調出席人選。消基會對此表示質疑,認為交通部是否真心召開會議並解決爭議,或是根本有意讓消費者代表無法出席。隨後交通部也於今早在會議開始前半小時,臨時通知各單位會議取消,對此,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昱安表示,昨天下午4點至5點間才接到開會通知,雖然工會表達了臨時通知隔天開會太過倉促,但交通部依然表示會照常舉行會議。工會緊急確認成員出席後,工會成員已經抵達交通部樓下,卻於9點半左右再收到取消通知,感到相當錯愕。陳昱安指出,外送平台的運價計費透明化對消費者是有益的,能讓消費者清楚了解哪些費用應由平台或外送員承擔。他批評一些平台經濟協會的聲明,稱此修法會造成四方皆輸,但指出過去平台收取平台費用,外送員報酬卻被削減,店家也被提高收費,對此協會卻未曾發聲。他強調,交通部應該在14天的預告期內邀請各方協商,確保會議有充分的準備時間,並呼籲修法不可暫緩。陳昱安呼籲,平台、店家、外送員及消費者代表都應參與討論,運價計算方式應公開透明,確保各方權益。
交通部突襲式開會討論「外送費」 消基會批:刻意讓消費者代表無法出席
隨著Uber Eats、Foodpanda等新興外送行業的興起,交通部預告將訂定外送合理運價準則,計畫包含收取「等待費、樓層費等」。消息一出,引發不少消費者擔心運費將大幅的調漲。對此,消基會在17日表示不滿,批評交通部在前一天的17時才通知,將於今早召開草案說明會,這樣倉促的行為令人感到失望。交通部在日前預告汽車運輸業的客貨運運價準則第8-1條和第8-2條,預告訂定外送合理運價準則,將收取「等待費、樓層費等」作為運費的一部份,預計最快於11月,外送平台的運送規則將正式實施。外界擔憂未來外送平台的運費將上漲。對此,消基會發表聲明表示,草案會將定期邀請包括消費者團體、外送員團體以及業者等各方代表進行逐一討論與修正,以確保能有效保障消費者的權益。然而,消基會對交通部在預告期尚未屆滿的情況下,於16日17時10分通知將於今早10時召開外送平台會議表示不滿,認為這種倉促的安排十分遺憾,並質疑其刻意避開消費者代表的參與。消基會指出,制定一個周全的外送平台運送新興行業運價政策,必須在產官學與消費者團體間充分討論後達成共識,才能形成健全可行的政策。然而,交通部本應慎重其事,如今卻反其道而行,以草率、急就章和突襲的方式召開此次會議,並未留下足夠的時間讓各方代表充分的準備和協調出席人選。消基會對此表示質疑,認為交通部是否真心召開會議並解決爭議,或是根本有意讓消費者代表無法出席,形同走過場完成行政程序。消基會對交通部表達最強烈的抗議,希望交通部能充分廣泛蒐集民意,制定符合各方利益最大公約數的政策,這樣才能真正造福產業界、勞工和消費者。
碳費費率、制度拍板定案 明年如期開徵
環境部上周依照碳費費率審議會建議預告一般費率每公噸300元、優惠費率分別為100元、50元。環境部長彭啟明昨坦言,各界給予不少壓力,企業認為碳費應更低、延後上路,環團則期望費率更高,但仍尊重碳審會決議公告費率,碳費制度也將在明年如期上路。環境部8日預告「碳費徵收費率」草案,一般費率每公噸300元、優惠費率B每公噸100元、優惠費率A每公噸50元,並明定費率生效日期為明年1月1日,預告期7天。彭啟明今天也將到立法院專題報告「台灣的碳費收費標準決議」,他13日坦言,只要牽涉收費,一定沒辦法討好每個人,推動碳費制度期間,確實承受到各界壓力,部分企業認為碳費費率應更低、應更晚上路,環團則希望費率更高,但目前的碳費費率只是第一步,之後一定會往上走,而且環境部過去花不少時間推動,碳費制度上路日期不會改變,並尊重碳審會決議公告費率。上任至今近半年,彭啟明笑說,過去在大愛電視台擔任17年氣象主播,如今擔任環境部長,兩份工作最大不同在於慈濟提出理念即行動,沒有人反對,如今外界光看顏色「就先把我分一半」,他擔任部長過程也面臨不少落差,例如很多企業ESG報告寫得很好,卻不接受徵收碳費。彭啟明表示,上任至今表現、適應得還可以,即便遇到垃圾山、碳費等難題,很多人建議自己不要踩這些地雷,但他不害怕,因為只要是對的事情,就要去做。此外,彭啟明表示,碳費制度配套措施「綠色成長基金」、「綠色金融創新基金」及「台灣淨零基金」,其中綠色成長基金爭取國發會100億元,依照減碳量決定投資對象,壯大減碳新創公司幫助減碳,預計今年11月送國發會審查,與金管會合作的「綠色金融創新基金」相關規畫,約年底會有結果,如果順利,預計最快明年上路。
碳費費率6次討論底定 「一般費率1公噸300元」明年初上路
碳費費率審議會經歷6次討論,終於於在日前建議碳費一般費率每公噸300元、2項優惠費率分別為100元、50元,環境部昨日按照碳審會決議預告草案,並將預告期縮短至7天,明定費率明年初生效。環境部8日預告「碳費徵收費率」草案,一般費率每公噸300元、優惠費率B每公噸100元、優惠費率A每公噸50元,並明定費率生效日期為明年1月1日。環境部氣候變遷署副署長黃偉鳴說明,由政府機關、專家學者、民間團體及工商業代表組成的碳審會,已審議費率超過半年,期間環境部也多次對外說明我國碳定價制度,認為已達成對外溝通,將草案預告期縮短至7天。他表示,預告期後環境部將回覆外界意見、部長則須核定費率,才會公告草案,原則上部長會尊重碳審會多數決議,核定公告的費率會跟預告內容相同。
預告60天無特殊反對意見 食藥署公告放寬日本福島5縣食品進口
衛福部食藥署7月23日預告全面開放日本福島5縣產品進口,預告期60天。由於預告期間無接獲特殊反對意見,食藥署今天公告「輸入日本特定食品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向查驗機關申請查驗修正規定」,即日生效。2011年日本福島發生核電廠事故,全球53個國家地區紛紛對日本食品採取管制措施,但近年逐漸解禁,僅剩韓國、中國大陸、俄羅斯仍有限制,我國先前仍禁止輸入福島5縣的野生鳥獸肉、菇類、漉油菜。但根據統計,13多年來,我國在邊境檢驗輻射23.5萬餘批,檢測結果均符合我國標準及日本標準,不合格率為零。因此,食藥署今年7月23日預告輸入管制新措施,將放寬福島5縣的野生鳥獸肉、菇類、漉油菜輸入,和其他福島五縣食品一樣採「雙證管理」及「逐批檢驗」措施。預告60天期間,並未收到特殊反對意見,食藥署今天公告「輸入日本特定食品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向查驗機關申請查驗」,福島縣、茨城縣、櫪木縣、群馬縣、千葉縣開放品項的特定產品,應檢附輻射檢測證明,受規範產品之適用,以出口日為據,即日生效。
愛買新竹店月底熄燈 議員憂心員工生計
新竹市公道五路愛買新竹店在地營運20年,9月底將熄燈,民進黨市議員陳建名擔心,停業後大批員工未來生計受影響,呼籲市府主動介入。對此市府表示,尚未收到正式大量解僱通報,近日將安排勞動契約座談會。愛買總公司則表示,將依員工意願協助安排至其他分店。愛買新竹店日前傳出營業到9月底,近期更直接掛上「清倉大拍賣,一件不留」的紅布條,吸引民眾前往搶便宜。在愛買新竹店美食街設櫃18年的「吃香台灣小吃」林姓業者也在臉書社團發文道別,網友紛紛留言表達不捨。市議員陳建名指出,愛買新竹店若結束營業,預計會有大量員工受影響,當公司即將結束營業或裁撤分店時,員工會被資遣或轉調其他分店,但這次除賣場自身員工,其他在賣場內工作的人員有可能不適用《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的規定,因為不在賣場所提的計畫書範圍內,公司規模也可能未達法令所規範須提解僱計畫書的條件。陳建名也提到,在同樣地方工作的人,面臨的職涯衝擊不同,需要政府資源協助的時間點也可能不一樣,認為市府勞工處應主動派員前往了解。勞工處表示,目前尚未收到愛買新竹店正式的大量解僱通報,但持續關注事件發展,並已於9月4日下午派員前往現場了解情形,9月20日也與愛買新竹店及合作廠商展開勞動契約座談會。勞工處也說明,目前掌握到新竹愛買店美食街的櫃位數為30個櫃位,員工人數合計約為60人,將提供勞工諮詢與協助,以保障權益。業者若結束營業,雇主應依法取得勞工同意下調整工作地點,或資遣勞工,並給予勞工預告期、資遣費及非自願性離職證明。愛買總公司表示,新竹店員工安置會優先與員工溝通,根據他們的意願,協助安排至愛買新竹巨城店、其他分店或總公司,並提供必要協助,確保權益不受影響。
行人優先區起終點標誌10月上路 司機禁止「做這事」
交通部日前公布「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修正草案,其目的主要是改善行人安全環境,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新增「行人優先區」標誌。在該標誌的範圍內,行人優先,車速會被嚴格控制在20公里以下,同時禁止使用喇叭。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新設的「行人優先區」標誌採用藍底白字設計,清晰標示行人優先區的範圍。在規定的區域內,車輛速度將被嚴格限制在每小時20公里以下,且禁止鳴喇叭。為了強化這一規定,交通部還要求在行人優先區起點處同時設置最高速限或速度限制標誌,以確保駕駛人充分注意到速度限制。對於違反規定的行為也有相對應的處罰措施,一般超速最高可處以2400元罰鍰,而嚴重超速則可能面臨高達36000元的罰款。除了行人優先區的規定外,這次修正草案還針對網狀線的使用做出明確規定。新規要求車輛在遇到網狀線時必須保持淨空,禁止在網狀線範圍內暫停。當前方路口或轉彎處出現交通擁擠時,車輛應在網狀線外等待,不得進入網狀線區域。交通部表示,本次修正草案的預告期為3天,預計將與內政部的「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施行細則」同步於10月1日正式實施。
衛福部修訂「食品用洗潔劑衛生標準」 新增「過氧乙酸」消毒使用範圍
衛生福利部近日宣布修訂「食品用洗潔劑衛生標準」,此次修訂主要集中在第五條,對食品清洗的消毒成分進行了詳細規範,修正內容包括了消毒用途的說明、可使用成分的限制、殘留濃度的標準、使用範圍的明確化,以及使用後的處理方式。衛生福利部於昨(11日)發布修正食品用洗潔劑衛生標準,本次主要調整該標準第五條有關用於清洗食品之主要消毒成分條文內容,明確規定消毒用途、准用成分品項之限制、殘留濃度、使用範圍及使用後處理之方式。此外,衛福部表示經參考國際及產業間之現況及相關安全性評估結果,本次同步增訂過氧乙酸成分,提供食品產業於清洗消毒食品更多元且安全性選擇,並新增使用範圍欄位,提供更為明確之管理原則。衛福部指出,本案前於113年3月15日預告後,各界對於使用範圍之定義提出相關疑義,爰本次另外敘明有關使用範圍及管理範疇的定義,使管理規範更明確。衛福部說明,本次修正內容除新增一項消毒成分外,其他皆為文字調整,並無改變現有管理原則,新增之消毒成分則可提供產業界更多元之選擇性,故不設定緩衝期,擬於發布日後實施,本實施時程於預告期間並未接獲其他意見,故照原案規劃,修正內容將於正式發布日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