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知
」六月才保證食鹽水OK 林靜儀半夜突改口護藥界炸鍋
立委羅廷瑋在立院質詢時爆料,衛福部食藥署日前從越南專案進口一批生理食鹽水,還指越南是我國允許合法進口藥品的「PIC/S藥品會員國」,但實際上,越南根本不是會員國。他說,衛福部國外藥廠工廠資料準備須知規定,不是PIC/S會員國的藥廠,就必須先到國外實地查廠,政府是否有查廠?若無查廠,萬一食鹽水品質出包怎麼辦?背後是否又有奇怪原因?不過,行政院長卓榮泰及衛福部長邱泰源乍聽此事,全當場傻眼,未給答案。中華民國基層藥師協會理事長沈采穎指出,衛福部調度管理生理食鹽水失當,醫護、藥局正為缺食鹽水忙翻天,現在還要注意緊急進口的生理食鹽水品質是否OK,疲於奔命。羅廷瑋昨日質詢時質疑,食鹽水進口有三大嚴重缺失,無法源依據、無PMF核備函、出狀況無理賠,讓卓榮泰邱泰源都傻眼答不出來(圖/翻攝自立院直播)她指出,衛福部曾在六月七日發佈新聞稿,宣示專案進口生理食鹽水都從PIC/S會員國進口,但昨日深夜,次長林靜儀卻在臉書上改口,指越南確實非PIC/S會員國,衛福部前後說法不一,必須給個清楚交代。沈采穎指出,我國進口藥品標準、查核一向極嚴格,非PIC/S國藥品進口甚至會銷毀處理,為何衛福部此次能許可「非PIC/S國的藥品」專案進口?背後是否又有奇特考量?沈采穎說,當立委踢爆「越南不是PIC/S會員國」後,她再回頭看衛福部六月七日新聞稿,才發現另有一行不起眼的文字「藥品經過PIC/S會員國認證」,讓她心生疑慮,其實食藥署早已瞭解越南非為會員國,但仍核准進口,相當特別。她指出,該新聞稿顯示,該批越南食鹽水是由日本藥品台灣分公司進口,衛福部明知是越南產品卻仍同意放行,是否意指「日本是PIC/S會員國,所以日本政府、藥廠日後核准從非PIC/S會員國藥廠進口的藥品,衛福部都認定可合法進口」?沈采穎說,若答案是肯定的,衛福部長年致力推動國內藥廠必須有PIC/S制度的意義究竟在哪裡?PIC/S制度雖是國際認可的藥品品質標準,但日本藥界近期藥品頻頻出包,日本輿論痛批少數藥廠為利益犧牲病患權益,鬧上國際新聞版面,衛福部現在卻認定「日本說沒問題就沒問題」,衛福部真能保證,日本進口的越南生理食鹽水品質都OK嗎?萬一不幸出問題,台灣民眾是否又要打國際官司向日方求償?沈采穎還說,林靜儀的臉書發文特別註明,專案進口的生理食鹽水因無我國藥品許可證,不符合藥害救濟,「但已在專案進口核准函載明,請廠商通知使用專案輸入藥品之醫療院所,使用該批食鹽水時,必須加強對其不良反應監視及通報,以保障病人權益」。衛福部次長林靜儀在臉書上宣布,從越南專案進口的生理食鹽水,不適用我國要害救濟規定。(圖/翻攝自林靜儀臉書)「換言之,使用專案進口生理食鹽水若出問題,病患家屬也不能提出藥害救濟」,沈采穎質疑,既然更要保障病患權益,衛福部審核進口標準不是應比照立委質詢的更嚴格嗎?她強調,對於生理食鹽水品質不能掉以輕心,畢竟永豐就是因為生產的食鹽水出了問題,衛福部才能可冒著全台缺貨風險勒令停廠、導致缺藥慌。沈采穎說,醫護人員及基層藥局,目前已為了調度各種不同規格的生理食鹽水忙翻天,但仍願與政府「共體時艱」,但她也很擔心,醫護人員未必有時間逐一確定使用的生理食鹽水是否來自越南,更別提加強監控病人可能不良反應,呼籲衛福部扛起政府應有的責任,別又要醫護、病患家屬自求多福。林靜儀昨日深夜突在臉書發文,坦承目前進口的生理食鹽水中,確實有一批是從越南進口,而越南並非我國法令允許進口的PIC/S會員國,該批生理食鹽水因屬專案進口、並無我國藥品許可證,因此不符我國藥害救濟規定。
暑假飛日本機場塞爆! 旅日達人列「5建議」:記得先上廁所
台灣人暑期出國首選日本,網路上也因此傳出許多日本機場入境時人滿為患的狀況。對此,旅日達人林氏璧也透過臉書發文,列出5點建議,並提醒「如果下機後看到通關人潮眾多,確定要排隊很久,記得先上個廁所準備長期抗戰。」林氏璧昨(4日)在臉書粉專《日本自助旅遊中毒者》發文指出,「暑假剛開始,各位朋友這幾天在日本機場附近大概都花多少時間呢?回報一下讓大家有心理準備吧!」有關日本幾個熱門的機場入境須知,他也列出5點建議:可以的話不要訂晚班入境的航班。 以成田機場為例,大眾交通工具的末班車大概是在11PM,7PM以後降落的航班可能就要小心了。Visit Japan Web的QRcode請務必準備好, 一家人每個人都要有一個, 小孩也一樣,同行家人可以用同一個帳號生成。海關申報可以在飛機上索取紙本,並把紙本也填好,屆時可以見機行事,看走哪一邊比較快。晚班怕趕不上大眾交通工具的朋友,可以考慮訂機場接送,尤其司機會等你。或是直接住在機場,乃至鄰近的旅館。如果下飛機後看到通關人潮眾多,確定要排隊很久,記得先上個廁所準備長期抗戰。貼文曝光後隨即引發網友熱議,「7/4,19:50到成田,22:15才拿到行李」、「7/2華航,成田二航,19:00下飛機,搭到20:04的車」、「紅眼班機的通關蠻迅速的」、「6/26,日航成田晚上8點多到,等入關前後約2小時」、「7/3,國泰航空,飛成田機場T2,飛機約17:20落地,通關約花了60至70分鐘,通關後很快拿到行李,順利搭上約18:50分的SKY ACCESS進市區。」但也有人透露,「6/26,日航成田晚上8點多到,等入關前後約兩小時,現場根本沒有把QRCODE跟紙本的人分流!一律人員親自看護照入境」、「6/22到成田傍晚4:50,拿到行李快六點,QRcode當下好像也沒有快多少,但是行李拿完還要再刷一次護照才算真的入境那裡」、「7/3,成田一航快中午抵達,入關排了約1.5小時左右,幸好有先去廁所再排隊,因為看到有人從隊伍中去廁所回來得重排,而中間指紋按壓排到一半直接暫停服務,讓人潮可以往前走,人潮非常壯觀、很廣又很長。」
MMA男輸掉比賽!擂台上突求婚 女友回應讓全場超尬
捷克一名MMA男選手近日比賽時輸給對手,但他卻選擇在這個時刻跟在擂台上跟女友下跪求婚,讓現場觀眾相當興奮。沒想到,女友卻當場拒絕男友的求婚,還爆料男友根本早就出軌,消息一出引起網友熱議。根據《紐約郵報》等外媒綜合報導,一名來自捷克的MMA男選手盧卡斯(Lukas Bukovaz)上周末與隊友帕特里克(PatrikHorvath)參加2對1的綜合格格鬥賽時輸了比賽。但盧卡斯疑似想要提振士氣,便選擇在擂台上,跟自己的女友下跪求婚。從當時現場的影片可以看到,盧卡斯當眾單膝下跪,拿出事前準備好的戒指向女友求婚,讓現場觀眾興奮大叫。但女友見狀後,她的表情卻瞬間變得十分尷尬,之後就用麥克風宣布「根據現在所發生的一切,我認為我不會答應。」而盧卡斯的女友更透露,她會拒絕的原因,是因為她發現盧卡斯外遇,讓盧卡斯當場低下頭來,不過事後,盧卡斯卻否認了女友的指控。消息一出也引起網友熱議,紛紛留言表示「他受到雙重打擊哈哈哈」、「這真是令人心碎」、「一個晚上輸了2次」不過也有人表示「心涼了涼了!即使她想說不,那一刻她也該假裝一下。她必須知道她讓他難堪,這表明她嚴重缺乏風度!」、「雖然她想要拒絕,但至少在台上要先接受,私底下再拒絕對方」。
早餐店貼公告「內用吹冷氣」要低消80! 網一看力挺:合理
在萬物皆漲的時代,店家紛紛調整價格因應。近日則有名網友貼出1張早餐店的公告,其寫著「內用低消為每人80元」才能入內吹冷氣,且還限制用餐時間,「消費高者可延長時間最高為1小時」。對此,網友看了紛紛力挺「合理,有寫清楚能接受」。原PO近日在臉書社團「路上觀察學院」貼出某家早餐店的公告,其標示冷氣開放時間,還有用餐須知「內用低消為每人80元,用餐時間限時40分鐘,消費高者可延長時間最高為1小時。」此外禁帶外食,違者每件酌收清潔費20元,還有咳嗽、發燒感冒者及無法控制情緒的幼童勿入店消費等。某家早餐店的用餐須知。(圖/臉書 路上觀察學院)對此,原PO看了不禁感嘆「連早餐店都要80元才能有冷氣座了嗚嗚」,但網友一看則紛紛力挺,留言大讚「合理,有寫清楚能接受」、「有事先講清楚,不然一杯飲料25坐好幾個小時,人家也是有成本在」、「不然早餐店要給人冷氣吹到爽嗎?」、「無法控制情緒的孩子,請勿入店消費…只有我覺得加這一句很好嗎」、「一個漢堡都60起跳了,飲料也差不多是20,這個組合就80了,真的沒很多」、「每張公告後面,都有一定的故事」。業者則說明,會有上述這些規定最大的主因是電費調整,雖然目前還不清楚成本會損失多少,但食材都已經漲了不少,且也有人點少少的餐點,一坐就是2、3個小時,才會不得已祭出低消規則。
捷運府中站40多歲男「銼刀磨工藝品」警火速逮人 帶回派出所偵辦
臺北捷運行控中心持續監控系統運轉,今(16日)下午5時4分行控中心接獲板南線府中站往南港展覽館站方向列車行車專員回報,多具對講機作動。行控中心立即通報捷運警察及110,同步指派站長及保全人員上車,確認為1名年約40歲男性旅客,於列車上使用銼刀磨工藝品,立即將該旅客帶下車,交由警方帶回轄區派出所偵辦,未影響營運。北捷表示,後續將調閱列車監視器畫面,確認旅客行為如違法即依大眾捷運法開罰。臺北捷運公司持續呼籲旅客,搭車時切勿攜帶危險物品,並請留意隨身物品包覆狀況。另透過「台北捷運Go」App、車站廣播、月臺電視等多元管道加強宣導,為維護大眾安全,違者將嚴加查辦。若違反臺北捷運旅客須知第28點「未經許可,不得攜帶下列危險品或易燃物進入捷運範圍:(一)各種刀具、剪刀或其他尖銳物品。但未違反法令,經妥善包裝,且無影響他人安全之虞者,不在此限」規定,將依大眾捷運法第50條之1第1項第1款「未經許可攜帶經公告之危險或易燃物進入大眾捷運系統路線、場、站或車輛內」,裁處1萬元罰鍰。臺北捷運公司持續呼籲旅客,搭車時切勿攜帶危險物品。(圖/北捷提供)臺北捷運公司強調,為維護眾多旅客搭乘安全,必須嚴格執行相關規定,旅客隨身攜帶行李,如果疑為危險品或易燃物時,臺北捷運得要求旅客澄清並提供檢查,如拒絕檢查者,視同攜帶危險品處理,除拒絕運送外,並通知警察機關辦理。臺北捷運公司呼籲旅客,在車站如果遇到任何異常狀況,可以儘速通知車站人員,列車上請透過對講機通知行車專員或行控中心,或是利用臺北捷運AI智慧客服通報。當車站接獲或遇見異常人、事、物時,會立即派員前往處理,如發現旅客有攜帶刀械等危險物品,車站人員將立即通報行控中心通知捷運警察及轄區派出所協助處理,維護旅客安全及乘車秩序。
台電警告「7充電法」恐釀災 第1、3項太多人無視
隨著智慧型手機、行動裝置的普及,不少人的生活幾乎是寸步不離這些科技產品,就連睡覺前也是要拿起來刷個幾下。但台電則發文提醒,其實這類裝置在充電時要特別注意,要避免在夜間睡眠時、周圍有易燃物的情況下充電,否則嚴重時恐釀災禍。台電官方粉絲團先前就曾對行動裝置充電一事發出警示,台電表示,當民眾準備關燈睡覺或外出時,發現充電中的3C或電器等還沒充飽,其實最正確的作法是「拔除電源」,因為電器在充電時仍需留意,有任何情況才能即時發現處理。台電也解釋,手機、行動電源、平板、充電式電器等產品,大多採用鋰離子電池或鋰聚合物電池,即便沒充飽也可先拔電源,不會影響電池的壽命。台電也提到,在這些行動裝置要充電的時候,要額外注意以下7點:1.避免在無人看管或夜晚睡覺時充電2.依說明書的指示進行充電3.周圍不要有易燃物4.不要在太潮濕、高溫的地方充電5.最好使用原廠充電線,效率較好也安全6.充電線老舊、破損要記得更換7.有異味或膨脹等情況,要立即拔電源除此之外,台電在另一篇粉絲專頁的發文中也提到「全世界的鋰離子電池都怕熱」,台電也解釋,鋰離子電池在高溫的環境會加速電池內部材料劣化,讓電池提早老化、縮短壽命。要如何正確使用這些內有鋰離子電池的裝置,台電則建議要「遠離熱源」,不要放在陽光可直射的窗邊及密閉車內。若是手機出現過熱時,最好是先關機來降溫,也要避免邊充電邊使用的情況,電池同時間進行充電和放電肯定會很燙。台電也提醒,手機充電起火大多是因短路造成,建議民眾使用原廠的電池、傳輸線與充電器,當充電器老舊、破損要記得更換,除此之外,充電時周圍盡量不要有易燃物。如此才能避免因為充電而發生意外。
TR-PASS券「多人一券搭到飽」逃票怎防? 台鐵擬8月推實名制
台鐵於2010年推出了TR-PASS 3日券和5日券等周遊券,讓民眾能在期限內不限次數、方向搭乘列車,讓旅客能夠搭火車暢遊全台。不過,由於票券非實名制,便出現不少鑽漏洞的情形,包括多人一券搭到飽等等,而台鐵公司則研擬比照學生版,希望在8月份正式推出「實名制」TR-PASS券。一般台鐵TR-PASS 3日券和5日券是不記名的,只要購買票券,則可選定當月任何一天作為啟用日,啟用後連續3天或5天使用完畢,民眾在期間內可持PASS券到車站劃位取票,再拿取到的票過閘門上車,並得以無限次搭乘指定車種列車,而今年1至4月也順利賣出了2508張。不過,也因為非實名制,一些民眾或旅行社會將同一張TR-PASS給多人使用,分別劃位取票,以共同賺取價差,卻也出現投機逃票漏洞的問題。針對這個問題,台鐵曾表示,當初設計票券時,是以民眾能搭乘的最高票價來規劃,所以台鐵並沒有虧損,但面對轉賣的商業行為,台鐵已開始著手研擬防堵機制。台鐵指出,預計會在今年8月改為實名制,該票證上將會印製購買旅客的身分證或護照等身分識別後5碼,以供車上查驗身分,而未來通過閘門時,限制不能僅持劃位後的座位票,必須同時出具PASS券票證和座位車票,才能通關上車。對此,台鐵也提到,依規定TR-PASS應憑票證、封套及座位券一併使用,不得分開使用,如未憑票證乘車,依台鐵公司旅客運送契約無票乘車規定應重新補票,也提醒乘客應依票券使用規則及須知搭車。最後,台鐵強調,公司將研議檢討現行的票券使用規則,以更有效推廣鐵道旅遊的同時,能兼顧公司營收。
炎夏別把孩子忘車上! 日警視廳宣導孩子求救絕招:屁屁按喇叭
近年來的夏天,一年比一年熱。每年都有粗心的父母下車辦事,卻把孩子留在車上,導致兒童熱衰竭致死的事故發生。日本警視廳為了阻止悲劇重演,今年提前開始宣導,不僅要父母注意,還要孩子學會在萬一意外的狀況下,年小力微的幼童們該如何求救。日本警視廳警備部災害對策課23日在官方「X」帳號發文,警示日本年輕父母們,每年都會發生兒童在炎熱的夏天被留在車內,因而死亡的事件。日本警視廳表示,其實大家都知道不該單獨留孩童在車內,但有時候特殊狀況就是會發生。或者父母因為意料之外的原因,不得不暫時離開車輛;也可能是預定下車後馬上可以返回,卻因為意外被拖延了腳步;也有可能是孩子被託付給不負責又沒有育兒知識的親戚,種種狀況都有可能造成孩子陷入危機。因此,日本警視廳宣導,除了父母必須知曉不可以單獨留孩童在車內之外,還必須要訓練幼童在被留在車內時,懂得按喇叭向外界求救的能力。或許有人覺得,「按喇叭」還需要教?然而殘酷的現實狀況是,會被留在車內的幼童往往非常年幼,極有可能沒有足夠的力氣按動喇叭。因此,日本警視廳提供了以下兩種方法,讓力氣很小的孩子也能夠成功按動喇叭,向外發出求援。第一種方法,是讓孩子利用身邊的硬物如水壺抵在喇叭上,猛力按壓喇叭,如此會比孩子用自己的手來得更有力。而第二種方法,則是讓幼童背對方向盤,雙手抓住方向盤的外框,用屁股抵住喇叭向下坐,這種方法利用了孩子全身的體重,更有機會讓喇叭發出聲響。日本警視廳還提醒,根據車型的不同,喇叭可能位於方向盤中心以外的位置,因此家長務必帶著孩子在車上實際操作練習,才知道到緊急狀況下能不能發揮作用。此外,有些車輛的喇叭只能在引擎運轉的狀況下發出聲響,如果是這類車型的家長,平常就應該訓練孩子懂得如何自己解鎖打開車門,還要教育他們不可以在行進中自行打開車門以免發生意外。
口罩禁令全面鬆綁 相關4大QA一次看
由於先前新冠疫情嚴重,指揮中心規定進入8大類場所必須要戴口罩。而在歷經1265天,疾管署考量國內新冠疫情持續穩定可控,且國際間陸續放寬防治措施,終於宣告解除口罩禁令,調整調整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為建議佩戴口罩場所,相關4大QA一次看。指揮中心於2020年12月宣布口罩禁令開始,強制8大場所需要戴口罩,而後隨著疫情逐漸退燒、可控,各場所也陸續鬆綁,僅剩國內醫療照護院所機構是唯一沒有解除的場所。不過疾管署也在5月進行傳染病防治諮詢會COVID-19防治組會議討論,決議於5月19日結束口罩禁令,調整新冠肺炎相關感染管制措施中的民眾,及醫療照護工作人員佩戴口罩建議,並增訂「防範呼吸道傳染病,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須知」。Q1:口罩令鬆綁範圍?A1: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從強制佩戴口罩調整為建議佩戴。疾管署決議於5月19日結束口罩禁令。(圖/翻攝自衛福部疾管署)Q2:民眾佩戴口罩時機?A2:1.有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如:流感、COVID-19)或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如:流鼻水、咳嗽或打噴嚏)時,非必要請避免進入醫療照護機構;如有必要進入,於有症狀期間及症狀緩解後5日內,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並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2.過去一週內曾與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觸、本身為免疫力低下(如:移植或血液腫瘤等病人)或是具有其他流感、COVID-19重症高風險者、探視或照護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落實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手部衛生,並遵循醫療照護機構內部相關規定或國家防疫政策佩戴口罩。3.本身為免疫力低下(如:移植或血液腫瘤等病人)或是具有其他流感、COVID-19重症高風險者,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並落實手部衛生。4.探視或照護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時,應佩戴口罩並落實手部衛生。5.當醫療照護機構依社區疫情及機構內傳播風險評估,規範應佩戴口罩之管理措施時,應依醫療照護機構規定佩戴口罩。6.當國家防疫政策或主管機關規定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之管理措施時,應依政策規定佩戴口罩。Q3:醫療照護機構工作人員佩戴口罩時機?A3:(一) 工作人員應遵守標準防護措施,照護疑似或感染COVID-19病人應視其執行之醫療照護處置項目及場所,採取適當防護措施與個人防護裝備。並可視疫情風險或實務需要考慮擴大使用呼吸道防護和護目裝備的時機。(二) 醫療照護機構可依社區傳播風險評估與各單位實務現況(如:院內群聚事件、進入高風險單位,實施感染源控制措施,訂定應佩戴口罩之情境與區域管理規範。Q4:無法戴口罩的族群要如何進行防護?A4:2歲以下嬰幼兒或因身體、心理等因素未能佩戴口罩民眾,於咳嗽或打噴嚏時,應使用衛生紙遮掩口鼻,使用完畢後將衛生紙丟進垃圾桶,執行手部衛生,降低傳播風險。疾管署也提醒民眾,呼吸道傳染病感染者可能症狀不明顯或生病前即有傳染力,且您不一定知道與您接觸的人是否可能會因為感染流感、COVID-19等呼吸道傳染病而有嚴重的病情,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遮蓋口鼻,可以防止呼吸道分泌物散播。2歲以下嬰幼兒或因身體、心理等因素未能佩戴口罩之民眾,於咳嗽或打噴嚏時,應使用衛生紙遮掩口鼻,使用完畢後將衛生紙丟進垃圾桶,並執行手部衛生,降低傳播風險。疾管署強調,口罩規定鬆綁,民眾生活回歸常態仍應持續落實肥皂勤洗手、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好習慣;並籲請儘速踴躍前往接種COVID-19疫苗。
報稅三大新規定一次看,自行網路報稅抽大獎、總獎金465萬
5月報稅季來臨,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特別提醒今年三大新規定,以及新增「查調資料稅額估算表」報稅服務你必須知道;另外,各地區國稅局聯合舉辦「行動e報稅 好禮相送」抽獎活動,只要自行使用網路或手機申報綜合所得稅,就有機會抽到大獎,總獎金465萬元,千萬不要錯過! 今(113)年5月辦理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三大新規定包含民法成年年齡由20歲下修至18歲,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合於民法規定之其他親屬或家屬,於112年已滿18歲者(93年度及以前年度出生),除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可由納稅義務人列報扶養外,其餘應自行辦理結算申報;112年度剛滿18歲者(94年度出生),則可選擇自行申報或被列報扶養。第二點是112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調高至新臺幣20.2萬,第三點則是個人受控外國企業(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y,簡稱CFC)制度自 112 年 1 月 1 日起上路,今年 5 月為個人首次申報 CFC 營利所得,提醒民眾如有投資境外公司,應檢視是否須依個人 CFC 制度規定辦理申報。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特別提醒今年CFC首次申報。(圖/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提供)為便利民眾申報綜合所得稅,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說明,民眾可利用隨身攜帶的智慧型手機連結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無須安裝APP,進入手機報稅系統頁面,完成身分驗證後,即可下載「查調資料稅額估算表」,系統會依據查調扣除額資料按標準或列舉自動採用最有利的算式,如確認試算資料無誤,即可執行「申報上傳」步驟進行申報;如有需要編修所得或扣除額資料者,亦可自行修改申報資料,再依指示步驟操作,完成申報上傳。繳稅可使用電子支付或行動支付,十分便利。(圖/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提供)此外,納稅義務人於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113年5月1日至113年5月31日),自行在國稅局以外處所使用網路報稅(含手機報稅),或符合適用稅額試算者自行(國稅局以外處所)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以線上回覆(含語音回覆)確認或登錄繳稅者,就可以參加「網路報稅獎」抽獎,頭獎獎金高達20萬元。民眾如果符合網路報稅獎抽獎條件且採用手機報稅、以e化方式繳稅或設定金融機構帳戶辦理直撥退稅者,再加碼抽「手機報稅加碼獎」、「e化繳退稅加碼獎」。該局提醒,電子禮券獎項將以簡訊傳送至 112 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留存之手機號碼,若無法送達簡訊通知,視同放棄領獎,請留意報稅時留下正確手機號碼詢,預祝幸運中獎!申報期間符合資格即可參加抽獎。(圖/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提供)
口罩令19日全面解除! 疾管署:醫療照護機構「6情境」仍建議佩戴
自2020年12月1日起實施的口罩令,經多次放寬後,目前僅剩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持續列為應佩戴口罩場所。對此,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8日宣布,考量國內COVID-19疫情持續穩定可控,將於5月19日全面解除口罩令。今(17日)疾管署再發新聞稿提醒,醫療照護機構是包含多種微生物的複雜環境,且病人及住民多為慢性疾病或免疫力低下等高風險族群,一旦感染呼吸道傳染病,容易導致嚴重併發症或死亡。為防範呼吸道疾病於機構內傳播,自本年5月19日起調整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配合佩戴口罩建議,並製作「防範呼吸道傳染病,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須知」。疾管署官網曾在8日發布新聞稿指出,經召開「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COVID-19防治組」專家會議決議:考量國內COVID-19疫情持續穩定可控,且國際間陸續放寬防治措施,「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進入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應佩戴口罩」公告將於本年(2024年)5月19日停止適用,調整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為建議佩戴口罩場所。疾管署官網今稍早又發布新聞稿提醒,鑑於醫療照護機構是包含多種微生物的複雜環境,且病人及住民多為慢性疾病或免疫力低下等高風險族群,一旦感染呼吸道傳染病,容易導致嚴重併發症或死亡。為防範呼吸道疾病於機構內傳播,自本年5月19日起調整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配合佩戴口罩建議,並製作「防範呼吸道傳染病,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須知」,提供民眾及醫療照護機構使用。民眾於醫療照護機構建議應佩戴口罩的情境如下:有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如:流感、COVID-19)或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如:流鼻水、咳嗽或打噴嚏)時,非必要請避免進入醫療照護機構;如有必要進入,於有症狀期間及症狀緩解後5日內,應佩戴口罩,並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過去1週內曾與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觸,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並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本身為免疫力低下(如:移植或血液腫瘤等病人)或是具有其他流感、COVID-19重症高風險者,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並落實手部衛生。探視或照護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時,應佩戴口罩並落實手部衛生。當醫療照護機構依社區疫情及機構內傳播風險評估,規範應佩戴口罩之管理措施時,應依醫療照護機構規定佩戴口罩。當國家防疫政策或主管機關規定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之管理措施時,應依政策規定佩戴口罩。疾管署也提醒,呼吸道傳染病感染者可能症狀不明顯或生病前即有傳染力,且您不一定知道與您接觸的人是否可能會因為感染流感、COVID-19等呼吸道傳染病而有嚴重的病情,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遮蓋口鼻,可以防止呼吸道分泌物散播。另2歲以下嬰幼兒或因身體、心理等因素未能佩戴口罩之民眾,於咳嗽或打噴嚏時,應使用衛生紙遮掩口鼻,使用完畢後將衛生紙丟進垃圾桶,並執行手部衛生,降低傳播風險。請大家共同維持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遵循及落實手部衛生的好習慣,透過簡單的預防措施,可以保護自己、親人和為您提供照護的醫療人員。
全面解除口罩令「選在520前1天」 薛瑞元:新總統上任前ending是不錯選擇
自2020年12月1日起實施的口罩令,經多次放寬後,目前僅剩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持續列為應佩戴口罩場所。不過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昨(8日)卻突然宣布,考量國內COVID-19疫情持續穩定可控,將於5月19日全面解除口罩令。由於時間點落在新總統上任的520前一天,也引發外界熱議。對此,衛福部長薛瑞元今(9日)回應,這是衛福部昨天在傳染病防治諮議會上做出的決定,笑稱:「新總統上任前把新冠相關防治、管制措施做一個ending也是不錯的選擇。」衛福部疾管署官網昨發布新聞稿指出,經召開「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COVID-19防治組」專家會議決議:考量國內COVID-19疫情持續穩定可控,且國際間陸續放寬防治措施,「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進入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應佩戴口罩」公告將於本年(2024年)5月19日停止適用,調整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為建議佩戴口罩場所。疾管署說明,因應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應佩戴口罩公告廢止,為建立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配合佩戴口罩之新常態,疾病管制署參考WHO、美國、英國等感染管制措施,於本年5月8日提至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COVID-19防治組會議討論,調整COVID-19相關感染管制措施中民眾及醫療照護工作人員佩戴口罩建議,並增訂「防範呼吸道傳染病,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須知」。疾管署也在文末強調,口罩規定鬆綁後,民眾生活回歸常態仍應持續落實肥皂勤洗手、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好習慣;並籲請儘速踴躍前往接種COVID-19疫苗。對此,薛瑞元今出席立院衛環委員會審議「再生醫療法草案」,並在會前受訪時回應,全面解除口罩令是衛福部昨天在傳染病防治諮議會做出的決定,但他也笑稱「新總統上任前把新冠相關防治、管制措施做一個ending也是不錯的選擇。」另有媒體問及,口罩令解除是否會加劇近期的腸病毒流行,薛瑞元解釋,腸病毒是接觸傳染,並不是藉由空氣傳染,因此兩者不相衝突。
全面鬆綁!5/19起醫療院所不強制戴口罩 有疑似症狀者除外
疾病管制署今(8)日表示,經召開「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COVID-19防治組」專家會議決議:考量國內COVID-19疫情持續穩定可控,且國際間陸續放寬防治措施,「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進入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應佩戴口罩」公告將於本(2024)年5月19日停止適用,調整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為建議佩戴口罩場所。疾管署說明,因應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應佩戴口罩公告廢止,為建立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配合佩戴口罩之新常態,疾病管制署參考WHO、美國、英國等感染管制措施,於本年5月8日提至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COVID-19防治組會議討論,調整COVID-19相關感染管制措施中民眾及醫療照護工作人員佩戴口罩建議,並增訂「防範呼吸道傳染病,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須知」。調整說明如下:一、民眾(一)有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如:流感、COVID-19)或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如:流鼻水、咳嗽或打噴嚏)時,非必要請避免進入醫療照護機構;如有必要進入,於有症狀期間及症狀緩解後5日內,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並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二)過去一週內曾與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觸、本身為免疫力低下(如:移植或血液腫瘤等病人)或是具有其他流感、COVID-19重症高風險者、探視或照護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落實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手部衛生,並遵循醫療照護機構內部相關規定或國家防疫政策佩戴口罩。(三) 2歲以下嬰幼兒或因身體、心理等因素未能佩戴口罩之民眾,於咳嗽或打噴嚏時,應使用衛生紙遮掩口鼻,使用完畢後將衛生紙丟進垃圾桶,執行手部衛生,降低傳播風險。二、醫療照護機構(一)工作人員應遵守標準防護措施,照護疑似或感染COVID-19病人應視其執行之醫療照護處置項目及場所,採取適當防護措施與個人防護裝備。並可視疫情風險或實務需要考慮擴大使用呼吸道防護和護目裝備的時機。(二)醫療照護機構可依社區傳播風險評估與各單位實務現況(如:院內群聚事件、進入高風險單位),實施感染源控制措施,訂定應佩戴口罩之情境與區域管理規範。(三)醫療照護機構應有適當的空調通風系統,且應依循廠商建議定期清潔、檢查、維護保養或更換系統相關耗材配件等,確保有效通風,維護室內空氣品質。疾管署強調,口罩規定鬆綁,民眾生活回歸常態仍應持續落實肥皂勤洗手、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好習慣;並籲請儘速踴躍前往接種COVID-19疫苗。
口罩禁令5月19日起全面解除 民眾赴醫院可免戴
疾病管制署今(8)日將召開專家會議,決議從5月19日起解除口罩禁令,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皆改為「建議佩戴口罩場所」,也就是說,強制戴口罩規範全面解除。國內因應新冠疫情實施的口罩令超過千日,目前僅剩下醫療院所等醫事機構持續列為「應佩戴口罩場所」,目前新冠疫情雖然脫離高原期,處於低點但上下波動,因此口罩令是否再鬆綁才會受到關注。據疾管署表示,因應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應佩戴口罩公告廢止,為建立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配合佩戴口罩之新常態,疾病管制署參考WHO、美國、英國等感染管制措施,在今年5月8日提至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COVID-19防治組會議討論,調整COVID-19相關感染管制措施中民眾及醫療照護工作人員佩戴口罩建議,並增訂「防範呼吸道傳染病,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須知」。調整說明如下:一般民眾(一) 有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如流感、COVID-19)或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如流鼻水、咳嗽或打噴嚏)時,非必要請避免進入醫療照護機構;如有必要進入,於有症狀期間及症狀緩解後5日內,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並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二) 過去一週內曾與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觸、本身為免疫力低下(如移植或血液腫瘤等病人)或是具有其他流感、COVID-19重症高風險者、探視或照護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並遵循醫療照護機構內部相關規定或國家防疫政策佩戴口罩。(三) 2歲以下嬰幼兒或因身體、心理等因素未能佩戴口罩之民眾,於咳嗽或打噴嚏時,應使用衛生紙遮掩口鼻,使用完畢後將衛生紙丟進垃圾桶,執行手部衛生,降低傳播風險。醫療照護機構(一) 照護疑似或感染COVID-19病人應視其執行之醫療照護處置項目及場所,採取適當防護措施與個人防護裝備。並可視疫情風險或實務需要考慮擴大使用呼吸道防護和護目裝備的時機。(二) 醫療照護機構可依社區傳播風險評估與各單位實務現況(如院內群聚事件、進入高風險單位),實施感染源控制措施,訂定應佩戴口罩之情境與區域管理規範。(三) 醫療照護機構應有適當的空調通風系統,且應依循廠商建議定期清潔、檢查、維護保養或更換系統相關耗材配件等,確保有效通風,維護室內空氣品質。
14歲女孩玩高空飛索牙摔掉一半 遊樂場推給「兼職人員」:未扣安全扣
5月5日,中國深圳一位網友稱女兒在當地一家遊樂場所內遊玩時,因工作人員未繫好安全帶,導致女兒從高空摔落,送進ICU搶救。6日經陸媒現場走訪發現,該遊樂場所已停止營業。據陸媒《南方都市報》報導,5月5日傍晚,中國深圳一位網友在網上稱自己的女兒在南山區立橋城購物中心一家名為「星動極限挑戰」的遊樂場所內遊玩「高空飛索」項目時,因工作人員沒給女兒繫好安全帶,導致女兒從半空中跌落,後被送往ICU搶救。該網友稱孩子臉、嘴巴全破開了,牙掉了一半,另外還有左手骨折。事後,媒體前往事發遊樂場所,發現場地外已經封閉,場地內亦已經停止經營。此外據現場擺放的《入場須知》,「高空飛索」、「狹路相逢」、「攀岩」等項目具有一定挑戰性,須在教練員指導或確認安全情況下方能進行。現場工作人員介紹,5日確實有一位小女孩在遊玩時從樓上摔落。據他稱,當時小女孩是從場地最內側高台上出發體驗滑索,當時為小女孩穿戴安全設備的是一位兼職工作人員,「沒有看清楚、沒給她扣到位」,並稱安全設備在小女孩在離開站立區後就已脫開,小女孩用手抓著繩子堅持了兩三秒,最終摔到了一層地面上。該轄區南山街道辦則表示,事件中的傷者為14歲女孩,她在體驗「高空飛索」項目時,從7.5米高的空中不慎墜落,立即被送往醫院急救。後續街道辦已經要求該遊樂場所停止營運,並要求負責人承擔起責任,配合人員救治以及家屬的撫慰工作。陸媒表示,實際上網搜尋該遊樂場所名稱時,可在各社交媒體平台上,能看到許多消費者在該店內體驗遊玩的照片、影片,其中體驗滑索的孩子都未佩戴頭盔。而網路評價中不少提到場地狹小、設施老舊、管理人員不足等問題,還有網友稱工作人員「比較馬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