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邦忠
」建商奧步不交屋2/反悔不賣逼解約 「這理由」最常見專家解碼話術
高雄日前傳出「每坪加價3萬元才交屋」的預售屋糾紛案,據CTWANT記者調查,建商挖坑讓消費者主動退戶的奧步,常見爭議還有建商以疫情、缺工為由要求修改合約書完工日期,以規避賠償違約金,購屋客如不配合可解約。消保官釋疑,「疫情非不可抗力情事,業者不能以此片面要求變更完工日期及提出解約,否則可依違反消保法連續開罰。」房地產業近年面臨疫情、缺工、料漲等多項不確定因素,挑戰業者管理應變能力,有些業者順利解危,有些業者甘願認賠,但也有少數業者選擇出奧步,把風險以不合理的方式轉嫁在消費者身上,類似案例在竹北、高雄屢見不顯,且出招的不乏上市櫃公司或知名建商。除了近期沸沸揚揚的「每坪加3萬才交屋」,過去也有民眾向媒體投訴,建商見房價飆漲反悔不賣了,使出各種「賤招」逼已購客「違約」或「解約」,奧步包括「即便二等親也不給換約」「銀行還沒對保、徵信,就說買主財力不足要多付頭期款」「要求買方改合約完工日期或其他條文」「一定得向建商配合的銀行申辦房貸」「先撥款才給驗屋」「以糟糕的施工品質交屋引起糾紛」…等萬般不合理情況,若消費者有異議,業者就會附上一句,「沒關係,我們也可以協助解約退戶」,民眾只能選擇就範。這兩年因疫情、缺工,不少工程因此延宕,為避免延遲交屋將產生萬分之5的違約金,建商找消費者修改合約延長交屋時間,也造成不少糾紛爭議。(圖/報系資料庫)其中又以更改合約完工日期最多,消基會房屋委員會委員、律師連世昌解釋,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建商應於完工取得使照之日起6個月內,通知買方辦理交屋,建商如果逾期,依規定按買房已繳交的價款,依逾期天數每日萬分之5計算利息給買方。在疫情、缺工使工程延宕情況下,建商只好找消費者修改合約延長交屋時間,以免去那萬分之5的違約金。至於建商是如何說服客戶?消保官靳邦忠就表示,定型化契約記載事項規定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之事由,致賣方不能施工者,取得使照完工時間得順延;再加上去年公共工程委員會基於疫情考量,函釋給各縣市政府,同意業者得展延完工期限。業者便拿著合約與政府公函,再擴大解釋,向消費者要求更改完工日期。為此,內政部和行政院消保處也做出解釋,「建照展期為行政管理措施,並不影響預售屋買賣契約取得使用執照期限的民事契約效力,賣方不得逕以建照展期要求買方無條件配合順延契約約定之取得使用執照期限。」「若建案延期完工3個月,只有買方可以解約,建商無權解約,如果建商解約即違反消保法17條,依消保法56條之1可以連續處罰。」靳邦忠也強調,至今並無任一主管機關把新冠肺炎直接認定為不可抗力事件。靳邦忠就表示,近來出現不少消費者申訴調解,建商遇到糾紛的態度就是慢慢耗,不然消費者也可以選擇解約,建商都願意賠違約金。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就是因為幾年前買的預售案相比現今房價,至少有2~5成的價差,就算依照定型化契約規定賠償違約金,也只是小賠,但卻可以重新用高價再出售。消保官靳邦忠說,建商無權以延遲完工對購屋者主張解除契約,若有做解約行為,將依違反消保法開罰。(圖/報系資料庫)連世昌也說,建商想方設法規避巧門,半拐半騙消費者修改合約或解除合約,完全沒有道理,也完全站不住腳。違約成本都是經過計算,往往是已繳價款不高、違約金也不高的情況下,建商很敢走這步,就讓法院去判賠。對此,一位南部地產業者坦言,之前房價賣太低的,這幾年原物料漲價下,是真的有可能會賠,不過「重賣賺更多」的行為相當可恥,「敢預售就要敢認輸,天下哪有穩賺不賠的生意!」靳邦忠也嘆,建商看房價大漲、已購客賺得比自己多,自己卻要承擔原物料漲價,辛苦蓋房又沒賺頭,心裡是越想越不舒服,「但即便如此仍應依契約精神履行承諾,景氣好時展現信用,景氣不好時才能平安度過。」連世昌建議民眾碰到類似不合理狀況,不要輕易掉入「退戶」陷阱,一定要回到內政部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做版本檢視,為避免建商趕工或因成本考量,交屋時也需多留意建材及施工品質上是否出現瑕疵,若有問題可依消費者保護法向縣市政府消保官或消保團體諮詢或申訴調解。
全台首張炒房「紅單罰單」120萬! 網紅直接現金繳清
中央祭出打房政策,新竹縣政府消保官靳邦忠為遏止陋習,創全國先例對丁姓房市網紅開出120萬元罰款,丁男29日以現金前往新竹縣政府全數繳清。立法院30日三讀通過地政三法部分條文修正,明定預售屋紅單管理機制,靳邦忠表示,期望透過修法,能減少價格哄抬及消費糾紛。靳邦忠10月追查漏夜排隊搶購預售屋的案件,追出丁姓男子透過成立臉書粉絲專頁、line群組,在預售屋開賣之前,即買賣紅單百餘户,並轉單給建商或代銷公司,藉此賺取佣金。靳邦忠因此於11月27日開出全國第一張炒作紅單罰單,重罰丁姓男子120萬元。丁男29日以現金繳納完畢,在繳清前,他曾因資金調度困難,詢問可否分期繳納,財政處長黃國峯表示,依據「新竹縣政府及所屬機關罰鍰處理作業要點」,受處分人須依其經濟狀況或因天災事變遭致重大財產損失,無法一次繳清應繳罰鍰者,才得以書面敘明理由,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但丁男與要點不符,仍須繳清。靳邦忠指出,此案爆發後引發中央關切,並啟動多次稽查,立法院30日三讀通過地政三法,包括《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等部分條文修正,未來預售屋、委託不動產經紀業代銷者,應以書面契約確立買賣標的物及價格等事項,並不得約定保留出售、保留簽訂買賣契約權利或其他不利於買受人的事項。而該書面契據,且不得有對消費者不利事項,並禁止轉售第三人;另預售屋買受人若私自轉售紅單給第三人、銷售預售屋者,自行銷售或委託代銷進行紅單炒作,違法者將按戶(棟)處15萬元至100萬元罰鍰。
變形紅單掀網戰2/深夜開排板凳大軍「轉手現賺20萬」 畸形生態震驚全國
自從竹科新貴陸續加入投資客陣容後,新竹縣竹北市成為炒房勝地。10月15日深夜,一批板凳大軍在竹北市「椰林華興案」(現名「椰林花現」)建案排隊,被媒體封為「竹北奇蹟」、「神獸級建案」。對此,一名知情人士說:「投資客要在此蹲上兩天,才能搶到一張預購單,那是一種變形的紅單,只要在簽紅單前轉手排隊位置,可賺10萬至20萬元。」新竹縣政3年前即禁止紅單,今年房市大好,紅單竟然「翻轉」復活!新竹原本就存在許多特殊交易模式,在歷經凳子大軍排隊瘋搶椰林案後,過去不受關注的地方芝麻小事,現在全都被拿著放大鏡檢視,日前被爆出買房還得先付掮客15~20萬預購資格,同樣是「變形紅單」的一種,一位新竹人見慣不怪的說,「前幾年就有,而且不只一個人在做。」日前媒體報導的建林工業預售案20萬元預購單,掮客是一名房仲;一位新竹人透露:「前幾年就有,不只一個人在做。」(圖/《住宅週報》提供)「日前被踢爆的的建林工業預售案20萬預購單,掮客是一名房仲,而最近檯面上被公幹最嚴重的是『丁丁的新竹房產攻略』的版主丁丁,因為投客反悔不買,丁丁不願退15萬服務費,進而掀起一連串網戰。」知情人士話鋒一轉加碼爆料,不少品牌房仲都有人在做預售屋掮客。5月間,丁丁宣稱取得「竹科滙」獨家銷售戶數,並在代銷公司海悅國際開案前舉辦投資說明會,讓有意願的投資人以每戶15萬元服務費,取得優先承購資格,據說當天共登記了120戶,最後僅30戶確定購買。由於有名投資客反悔,丁丁卻不願退費,買方找上同樣是部落客的朋友小顏抱怨,就此丁丁與小顏在網路槓上。當地業界人士透露,由於雙方鬧太大,目前該案建商尚未讓丁丁的客戶簽約;此外,據傳房仲業者在新竹區也開鍘好幾名與丁丁合作的仲介,不過房仲業者否認此說法。小顏在部落格張貼與海悅國際高階主管的LINE對話截圖,證明曾向海悅國際反映丁丁收取價金(服務費)情事。(圖/翻攝自部落格「300、302研究室」)海悅國際主委宋子顥澄清:「事前有聽到丁丁要開說明會,我們沒有參與也不清楚細節。」至於被質疑若不是雙方有合作,團購主說明會上怎有資料可介紹?宋子顥回應:「建案已取得建照,資料很容易得到,網路上匿名的發言,講話不用負責,已造成困擾,竹科匯仍照既定計畫在9月底公開銷售。」對此,記者也向新竹縣政府消保官靳邦忠求證,靳邦忠表示,關於丁丁與「竹科匯」一案目前接獲8起投訴,事後也通知相關人等到府說明,「丁丁表示係透過特殊管道拿到坪數等資料,作成美編,辦說明會;海悅則偕同律師到府表明,從未委託他人銷售;另外被點名的房仲業者總經理也協同法務主管到府陳述,公司人員會出現說明會係為收集房市情資,也可能應客户要求陪同到場,從未参與銷售行為。」(待續)
變形紅單掀網戰4/一屋難求衍伸「卡位商機」 搶賺時機財業內大亂鬥
今年5月團購主丁丁宣稱取得竹北預售案「竹科滙」獨家銷售戶數,並在代銷公司海悅國際開案前舉辦投資說明會,讓有意願的投資人以每戶15萬元服務費,取得優先承購資格,結果因投資客反悔退戶,丁丁不願退款而遭受痞客邦「300、302研究室」部落格版主小顏抨擊,引發網戰。丁丁向本刊記者坦言「有在做團購」,強調自己收取服務費都有開發票,「這是市場機制,現在環境供不應求,有人想走(新案提前卡位),這種交易模式就會產生。」面對網路上的種種抨擊,丁丁認為,他的交易模式沒有瑕疵和漏洞可讓人檢舉,「很多人想賺時機財,我把事情做得太完善,讓別人沒有機會深入,所以業內會產生攻擊。版主(指小顏)背後就是投資客和房仲,以爆料立場講述生態圈,合理嗎?」竹北具有高鐵和生活機能優勢,周邊新成屋林立,成為不少竹科人買房首選。(圖/王永泰攝)小顏坦言,由於自己也是房地產業者,才會被批判替朋友出頭「是否因為利益分配問題」、「是否有意操弄打擊同業」;但他強調,這件事情的本質,是丁丁沒有和建商簽署委託銷售合約,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卻向消費者收取服務費剝兩層皮,「這種作法有極大風險,如果丁丁把錢捲走怎麼辦?海悅國際會負責嗎?」海悅國際主委宋子顥則澄清:「事前有聽到丁丁要開說明會,我們沒有參與也不清楚細節。」至於被質疑若不是雙方有合作,團購主說明會上怎有資料可介紹?宋子顥回應:「建案已取得建照,資料很容易得到,網路上匿名的發言,講話不用負責,已造成困擾,竹科匯仍照既定計畫在9月底公開銷售。」新竹縣政府消保官靳邦忠表示,新竹房市存在不少透過部落客、臉書、群組從事廣告情事。本案未經業者同意,即逕行促銷,已違反不動產經紀人條例21、32最高可裁處新台幣30萬;另從群組邀約促銷、辦說明會、就預售標的約定簽約、收款退款,全部為買賣預售屋行為之一部分,目的在購買預售屋,具有不可分性。消費主體不管是建商、代銷公司、仲介公司、掮客、部落客,均應一體適用消保法,如以欺罔之行為對消費者造成損害,依消保法第36、37及58條最高可罰新臺幣150萬元。(待續)
「今天不買明天更貴」? 新竹要抓紅單炒房建商
新竹房市熱翻,秒殺、排隊個案頻傳,新竹縣政府開出第一槍,正式宣告全面禁止購屋預約單(紅單),新竹縣消保官強調,如建商尚未取得建照即銷售預售屋,或建商片面取消契約,情節重大影響預售屋市場交易秩序,最高可裁罰5,000萬元。近來房市轉熱,竹北某建商預售案尚未公開,甚至吸引購屋客寧可排隊兩個晚上,為的是能取得預訂房屋順位,新竹縣政府上周起加強查緝,新竹縣政府消保官靳邦忠表示,一旦消費者完成交付紅單價款而不想購屋的時候,紅單的性質即因產生適法性的爭議,衍生房市許多不當現象。另預售屋未取得建照不得在市場銷售,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58條,最高可裁罰20萬元,並可連續處罰。建商如果尚未取得建造執照即預售房屋,導致購屋人誤以為已取得建照,公平交易委員會可依公平交易法予以處分,最高可裁罰2,500萬元。而如果建商潛銷期刻意營造搶購風潮的不當行銷手法,於推案銷售不錯,以延期開工方式取消所有的紅單,保留到下一階段漲價再來銷售; 或若銷售不好,則以未推案、或開工日期未確定而收回紅單,這類業者挾其優勢地位片面取消契約,影響預售屋市場交易秩序,最高可裁罰5,000萬元。新竹縣消保官強調,並無意打壓房價,但維持正常交易環境和理性房市交易秩序,政府責無旁貸。市場人士表示,多數具規模的建商為避免炒房,多明文規定紅單禁止轉售、甚至換約至少半年或一年閉鎖期,不過房市轉熱、市場預期未來交屋多能增值一坪2、3萬元,深怕「今天不買、明天更貴」,透過換約墊高價格、或仍有仲介帶投資客或投資客的證件下訂,訂到後直接向投資客收取服務費,仍屢見不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