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親生
」 非親生 DNA 親子鑑定 大陸 血緣關係養孩子2年才知非親生!綠帽尪怒告妻「連聘金一起討」 法院這樣判
大陸海南省瓊海市法院近日公布一起離婚案件,男方發現孩子非親生,於是起訴妻子賠償損失。法院認為,女方行為違反了忠實義務及善良風俗,對夫妻感情破裂存在重大過錯,結合過錯程度、婚內孕育情況及當地習俗,判定她應返還彩禮5萬元,同時按照每月1500元的標準返還男方實際支付撫養費、並賠償2萬元的精神損害賠償金。判決指出,2022年初,原告經人介紹認識被告後確立戀愛關係並同居,同年5月舉行婚禮,原告為此支付彩禮及婚禮費用10餘萬元,同年10月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婚後1週,被告產下一子,由公婆實際撫養。而後女方2次懷孕,但均終止妊娠。因2人婚前缺乏足夠了解,導致婚後矛盾不斷,夫妻感情最終破裂。原告今年向法院起訴離婚。經法院委托鑑定,排除他是兒子的生物學父親。男方要求法院判令妻子返還全部彩禮10萬元、同時按照每月3000元的標準返還其實際支付子女的撫養費,並承擔10萬元的精神損害賠償。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在與原告同居期間與他人發生性關係並懷孕,而後隱瞞此重要事實與對方結婚,致使男方誤將該受孕子女視為親生子女予以撫養,破壞了原告對婚姻關係的合理期待,影響了文明和諧家庭關係的建立,給原告及其家人造成了經濟上和精神上的損害,並最終導致夫妻感情破裂。法院認定,被告的行為違反了忠實義務及善良風俗,對夫妻感情的破裂存在重大過錯。結合其過錯程度、2人共同生活、婚內孕育情況及當地習俗等情節,判定女方應返還彩禮5萬元,同時按照每月1500元的標準返還原告實際支付撫養費,並賠償20000元的精神損害賠償金。
為收回上海房產給兒子…父母竟告知女兒「妳非親生」 法院這樣判
父母掛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財產能隨意收回嗎?大陸一對王姓夫婦將位於上海市的一套房產,掛在女兒名下10年後,2人突然後悔了,他們聲稱該套房子實際是由兒子出資,他們只是代持,因此要求女兒無條件配合完成產權變更手續,甚至說女兒王琳不是2人的親生女兒。綜合陸媒報導,王琳是一個多口之家的小女兒,她10歲時父母在上海市徐匯區花費120萬元購入一套房屋。當時,為了方便王琳上學,這套房屋被記在了王爸、王媽和王琳3人名下。不過,該套房屋的實際居住者卻是王琳的哥哥和嫂子,後來哥嫂陸續回到安徽老家,房子就被租了出去,租金由爸媽收取再轉交給嫂子。王琳成年後,父母說掛在她名下的房屋,實際所有人其實是哥哥和嫂子。當年房屋的首付款是由哥哥、嫂子出資,後來的貸款也是由2人償還。只是當時哥哥和嫂子尚沒有購房資格,所以房屋所有權被掛在了父母和王琳的名下。如今王琳已經長大,父母遂要求王琳,配合辦理去名手續,將房屋還給父母。為了說服王琳,爸媽還告訴王琳,她其實是舅舅的孩子,並不是2人的親生女兒。對於父母的說法,王琳完全無法接受,儘管2人口頭說她不是親生女兒,實際上卻無法拿出任何證據。王琳認為,她至少享有房子25%的產權,如果父母堅持要求她辦理去名手續,那麽應向她支付這套房屋總價25%的折價款。上海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本案中,王爸、王媽認為,涉案房屋是由他們幫王琳哥哥代持的,卻未能提供任何雙方關於代持房屋的約定。雖然王琳嫂子曾向王琳媽媽轉帳過一筆錢,但沒有證據證明這筆錢就是用來償還房屋貸款的錢款。同樣,王爸、王媽聲稱,王琳並非親生女兒,卻未能提供充分證據。因此,法院對王爸、王媽的主張不予確認。考慮到房屋購買時,王琳尚未成年,根據涉案房屋的出資、使用情況,法院最終酌定,涉案房屋由王爸、王媽共同共有90%份額,王琳擁有10%產權份額。
父母拋棄38年想相認 女子磕頭拒絕:我這些年受的罪算什麼
過去在一些重男輕女觀念盛行的地區,遺棄女嬰的情況屢見不鮮。大陸河南商丘就有一名女子幼年時遭到親生父母拋棄,後被養父母收養並撫養長大。沒想到,養父母相繼去世,她在養姐和養姐夫的照料下完成學業。時隔38年,親生父母找上門相認,在知道自己因為是女孩所以被拋棄後,她憤怒質問「我這些年受的罪算什麼」,並磕了3個響頭,拒絕與親生父母相認。據了解,當年因為計畫生育,許多家庭紛紛選擇將女兒送人,這名女子的親生父母也是如此。當初為了不被罰款,女子的母親在懷孕期間四處躲藏,等她出生後,發現是女孩,夫妻2人便將女嬰送人。後來女子被養父母收養,女子的養父母雖非親生,卻視她如己出。在女子9歲時,養母去世,接著養父和養家哥哥也相繼離世。養姐和養姐夫供她上完大學,養姐夫在工地搬運鋼筋,用血汗錢供女子讀完大學。對她而言,養家人雖無血緣,卻是陪伴她成長的真正親人。38年後,女子回鄉創業養羊,而她的親生父母知道親生女兒下落後,假扮成買羊的客戶,偷偷與女子相見,留下10萬元想表達歉意。但當女子得知當年自己被遺棄的真相後,她崩潰質問父母「你們為什麼當年不掐死我,為什麼要把我送人」。最終她給親生父母磕了3個響頭,直言以後永不相見。這起事件在網絡上引發廣泛討論,許多網友紛紛留言表示理解「看哭了,很心疼她,也理解她的做法」、「願她的人生從此順利,心中的傷痕慢慢撫平」、「親生父母只是想要一個女兒給她養老」、「姐姐姐夫太好了」、「苦難是最好的試金石,養父養母養兄嫂才是一家人」、「3個響頭就算結束這段關係了」、「圓滿了,給自己和生父母一個交代」。
人夫砸170萬娶妻「1年後懷孕生子」 一驗DNA大崩潰…提告結局出爐
綠光罩頂!中國河南一名男子花了38萬(人民幣,下同)娶妻,約170萬新台幣,結婚1年後老婆懷孕生下兒子,但DNA鑑定卻顯示沒有血緣關係,氣得提告法院求償,法官審理後結果也出爐了。河南許昌市鄢陵縣人民法院公布這起案例,男子在網路認識現任妻子,2人在2022年12月4日結婚,隔年11月20日產下兒子。然而,男子透過DNA鑑定發現兒子非親生無法接受,除了要求離婚,更要妻子歸還聘金和結婚花費共計379869元。法院審理認為,2人結婚是合法的夫妻關係,男子提離婚、女子同意,因此准予雙方離婚。因為兒子不是親生的,男子並非其生物學上的父親,理當由女方撫養,費用也應該由女方負責。雙方雖然已經結婚且共同生活,但共同生活時間少、給付的聘金費用過高,且女方婚內出軌,導致夫妻感情破裂,因此男子給予的聘金208800元和首飾,女子應該返還。綜合案件情況,女子應歸還聘金104400元。男子為其生產的費用10894.9萬也應該歸還。由於女方婚內出軌,應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考量應賠3萬元。法院判決,准予2人離婚,兒子由女方撫養,撫養費自理。女子須於判決書生效日起10內歸還聘金104400元和醫療費10894.9元,以及鑽石戒指、金項鍊、金手鏈、金耳環,並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30000元。
與嫩妻分隔兩地突見她正在辦婚禮 細查知崩潰真相…養7年女兒非親生
網路交友小心遇騙!大陸江蘇淮安一名男子阿強(化名)與小11歲妻子小花(化名)透過網路認識,兩人結婚後火速生下一女,但夫妻倆長期分隔兩地。10年後阿強某天滑手機時驚見小花在跟別人辦婚禮,仔細調查才發現小花不僅重婚,連他養育7年的女兒都非他親生,兒子也是憑空捏造,一氣之下對小花提告,對方因詐騙和重婚被判6年有期徒刑。根據陸媒《揚子晚報》報導,阿強與小花2010年透過網路認識,小花自稱家境富裕,加上她比阿強小11歲,又長得漂亮,阿強火速墜入愛河,小花很快為阿強生下一名女兒,但小花因故必須在揚州寶應生活,兩人也長期分隔兩地,怎料,事後阿強才發現是場騙局。2020年5月某天阿強滑手機看影片時,驚見小花竟然正在與其他男人舉辦婚禮,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影片內容;阿強冷靜後馬上調查,才知道小花以老婆身分與自己交往,又在網路上交了另一名男友,甚至領證結婚。阿強憤怒地直接直衝小花在揚州寶應的住處,還發現小花與另一名先生的婚房頭期款,是由他籌錢給付,當下阿強與小花現任丈夫發生衝突;小花為了阿強追討自己索要的款項,開始辯解現任丈夫是自己的追求者,「我是一時糊塗」,還馬上辦離婚再與阿強結婚。雖然被戴綠帽,但阿強為了女兒和他沒親眼見過的兒子,決定相信小花,領證後阿強要求小花讓女兒和兒子戶口遷到他那裡,但小花不斷找藉口拖延,才驚覺不對勁。當阿強準備帶女兒去做親子鑑定,小花才承認他養育7年的女兒非他親生,兒子也是憑空捏造,都是拍朋友的兒子給他看。阿強萬念俱灰下,2021年3月15日到警局報案,並把小花告上法院,在經過長時間審理後,法官依詐騙罪和重婚罪判小花6年有期徒刑,併處罰金人民幣13萬元(約新台幣59萬元)。
5歲女兒驗DNA非親生…老公懷疑妻出軌 真相大反轉:皆無血緣關係
命運捉弄人!美國一名29歲人妻結婚後生下女兒,老公5年後做鑑定發現,女兒和他沒有血緣關係,因而懷疑她出軌,但她堅稱不可能,懷疑是鑑定出錯。沒想到當她也做了鑑定,驚覺女兒並不是他們2人所生,生活瞬間發生天翻地覆的變化。原PO在《Reddit》討論區提到,她在大學時期認識現任老公,2人穩定交往,從談戀愛到結婚,後來生下一個女兒,以為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怎料等到女兒5歲的時候,老公發現不對勁,因為夫妻倆的眼睛是藍色的,但女兒的眼睛是棕色的,於是做了DNA鑑定,結果證實非親生,之後就會在辦公室待到深夜,刻意和女兒疏遠。原PO察覺到老公冷漠和多疑的態度,於是2人面對面討論,也因此被質疑外遇,她決定親自進行測試,好還自己清白,「我永遠不可能出軌」。離奇的是,當夫妻倆都做了血液檢查,卻顯示女兒和他們都沒有血緣關係,「我不知道事情怎麼發生的,但警察來家裡做口供」,猜測唯一可能是醫院抱錯孩子,「我們正在起訴我生產時的醫院」。原PO遭老公懷疑出軌,但真相更傻眼。(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原PO坦言,整個世界被顛覆了,她只希望老公從沒有做過鑑定,「我一直和女兒同睡一間房,很害怕她會被帶走,不過我也想知道我的親生女兒在哪,她是否安好,我希望她一切平安」。原PO指出,為了避免醜聞擴大,她沒有告訴女兒這件事,「我不想讓認識我們的人,另眼看待她,她是好孩子,值得得到更好的」。對此他們計畫找到女兒的原生家庭,卻也沒有預想找到後會的發展。同時,原PO也暗自許下心願,最好的情況就是買一棟更大的房子,大家住在一塊,雖然不確定有沒有能力負擔,也怕對方家長不會同意,「可能我只是瘋了」。
女兒不像爸媽「DNA檢驗非親生」 竟神似同學媽…真相逆轉:不是出軌
宛如八點檔劇情!越南一名人夫發現,女兒長得和他或妻子都不像,疑心之下進行DNA鑑定,結果發現非親生。原以為是妻子出軌,但實情並非如此,更發現女兒反而與同學媽媽長相神似。據《南華早報》報導,人夫帶著妻子以及年幼的女兒,一家3口在胡志明市生活,隨著女兒漸漸長大,赫然發現女兒的外貌和他們完全不像,不禁令他產生懷疑,決定進行DNA檢測,結果證實女兒並非親生。人夫遭受強烈打擊,和妻子、女兒的關係也變得疏遠,經常喝到爛醉才回家,而且性格越來越孤僻,夫妻倆因而爆發衝突,他告知妻子DNA結果,指責對方不忠,但妻子強烈否認出軌,並帶女兒搬到河內,女兒也因此被迫轉學,沒想到意外找出真相。人夫懷疑妻子出軌,但妻子強烈否認。(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女兒在新學校認識女同學,結果發現雙方有著驚人巧合,在同一間醫院出生,2人很快就變成好朋友。家人們為她們舉辦生日派對,驚覺女兒和同學的媽媽長得超像,討論後同意進行DNA鑑定,結果顯示有血緣關係。進一步追查得知,疑似醫院人員的疏失,導致2人在出生的時候被抱錯,演變成如今荒唐的局面。不過,2個家庭現在會密切聯繫,定期會聚在一起,但2個女孩還不知道真相,家長打算等她們再成熟一點,再將事實說出口。至於是否會針對醫院的行為採取法律行為,目前尚未決定。
前皇馬球員喜迎女兒到來「名字還刺在手臂上」 下秒他後悔了:非我的種
巴西足球運動員維尼修斯托比亞斯 (Vinicius Tobias)過去曾在皇家馬德里效力,稍早他開心宣布初為人父,甚至開心將女兒的名字刺青在自己的手臂上,不過尷尬的是,當DNA測試後,他並非女兒的親生父親。現年20歲的托比亞斯不久前成為人父,但女兒非親生的。(圖/達志/美聯社)根據多家外媒報導,現年20歲的托比亞斯不久前成為人父,女兒瑪伊特(Maite)的出生讓他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幸福,為了紀念人生中的重大轉變,他還在手臂上刺了女兒的名字,並附上一句「我愛你」。未料托比亞斯才剛刺了女兒的名字就後悔了,原因是他的前妻,也就是瑪伊特的母親給了他當頭棒喝。報導稱,瑪伊特的母親、同時也是一名網紅的英格麗德利馬(Ingrid Lima)在社交平台上,向10.3萬的粉絲表示,其實托比亞斯並非女兒的親生父親,「我在這裡是為了會引發一些人惱火的事情發表聲明,不幸的是,我必須公開站出來解釋」,她繼續表示,「我和托比亞斯有一段時間沒在一起。那段期間,我和另一個人談了戀愛,而他也有其他戀人。我們都有各自的生活」。利馬跟杜比亞斯交往過一段時間,但分手後懷有身孕,最終,她回到在杜比亞斯身邊並誕下女嬰,杜比亞斯初為人父欣喜若狂,但利馬始終對杜比亞斯是否為女兒的生父抱持懷疑,於是透過DNA檢測尋找真相,結果讓杜比亞斯大失所望。20歲的杜比亞斯2022年轉會加盟烏克蘭頓內次克礦工足球俱樂部(FC Shakhtar Donetsk),不過俄烏戰爭爆發後,他以外借形式轉投皇家馬德里,效力兩年期後再度回到烏克蘭,原以為開心成為人父,如今卻是和利馬離婚收場。足球球星把女兒名字紋在手臂,DNA檢測結果讓他後悔了。(圖/翻攝自X)
血型揭姦情!AB型老公愣抱「O型女兒」 妻認:是同事的種
屏東已婚男子阿國與妻子小萱(均化名)的女兒出生時,經醫院告知「血型有異」。阿國是AB型,小萱是O型,但女兒卻為O型,經阿國質問後,小萱坦承與公司男同事阿華(化名)多次出軌後懷孕,並且親子鑑定確認阿國與女兒並無血緣關係,阿國因此氣憤對小萱提告求償精神賠償50萬、聘金36萬,以及結婚給的金飾,屏東地院判賠30萬元為適當。據《中時新聞網》報導,阿國2022年10月與妻子小萱結婚,2個月後小萱懷孕。小萱產下女兒後,醫院卻告知阿國孩子「血型不正常」,指出阿國是AB型、小萱是O型,女兒的血型不可能會是O型。阿國質問小美後才得知她與公司同事外遇,多次發生性行為,而自己與女兒進行親子鑑定後亦確認無血緣關係,令阿國崩潰不已。阿國向法院指控,小萱的行為侵害他的配偶權,結婚後他為家庭的付出,以及在社會上與親友間的名譽地位受損,面對小萱外遇的事實,以及到小孩出生後才知非親生的打擊,讓他必須持續服用精神藥物控制嚴重失眠及工作情緒。阿國指出,小萱所為讓他無臉面對親友的詢問,且小萱完全不承認自己的錯誤,在雙方交談時還用詞尖酸,因此他請求小萱給付精神賠償金50萬元,並且須歸還婚禮聘金及小孩養育費用共36萬元,還有歸還他所贈與的結婚金飾(項鍊一條、戒指一只、手環一對)。小萱辯稱,她確實與同事有做出共同侵權行為,但阿國與同事阿華已達成和解,並定賠償阿國30萬元,因此她與阿華應分擔之損害賠償義務應屬各半。另外,阿國曾於舉行婚禮後2天以通訊軟體向特殊行業業者索取相關特殊服務的資訊,她更發現阿國多次前往酒店,由此足證阿國在婚姻存續間也有不忠情形。法官認為,小萱應賠償30萬元給阿國。另外,阿國主張小萱應返還聘金及養育費用共36萬元,以及婚禮贈與的金飾,小萱指稱「這些均是阿國道德上的贈與」,阿國並無返還之請求依據,且並未給付養育女兒的費用。法管審酌,依一般情況而言,婚禮之聘金及金飾是以預為結婚為前提,雙方原本已登記結婚,之後雖經調解離婚,也無返還聘金及金飾之依據。因此阿國之請求,為無理由,應予駁回。可上訴。
人妻找代孕生子「2年後驚覺兒非親生」 真相大逆轉…慘遭多重背叛
若發現撫養很久的孩子,和自己沒有血緣關係,肯定會感到震驚又難過。國外一名媽媽因為罹患罕見疾病難以懷孕,因此花錢找代理孕母,終於懷上兒子,但過了2年後,驚覺不是親生的,為此感到傷心欲絕。「我不敢相信生活走到了這一步!」原PO在Reddit論壇透露,她和老公交往近10年、結婚7年,她一直想當媽媽,但自己罹患一種幾乎不可能懷孕的疾病,因此決定找代理孕母,對方是自己信賴的朋友,雖然前2次試管嬰兒都失敗,但第3次總算成功,懷了一個男嬰。原PO解釋,她本來應該要早點注意到危險警訊,但因為除了原本的工作,還兼職2份打工,壓力相當大。有時周末工作結束回家,她發現朋友在家裡閒晃,而老公也在,起初覺得無傷大雅,但後來發現兒子的眼睛是棕色的,她和老公卻是藍色的,決定帶去醫院檢查,結果顯示她與兒子沒有血緣關係。原PO以為是診所出錯,結果竟是老公和代理孕母上床。(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原PO擔心可能是生育診所出錯,植入錯誤的胚胎,因此安排律師諮詢打算提告,並進行DNA鑑定,但結果依舊顯示她不是孩子的媽,不過老公和兒子是父子關係,這讓她感到心碎且憤怒,追問之後才知道,老公曾與代理孕母有過肉體關係,也就是說兒子根本不是她的。原PO頓時感到多重背叛,自己的丈夫、朋友出軌,而她的孩子甚至不是親生的,感到神智不清,選擇離家出走,在旅館住了將近1個禮拜,思考後決定離婚,並與代理孕母好友斷絕關係。雖然老公和朋友坦承錯誤,並不斷道歉,但原PO無法接受她被欺騙,寧願未來找到更值得信賴的伴侶收養孩子,因為「組成家庭的不是血緣」,堅定想離婚的念頭。
父女戀竟生出混血兒?名導終於認了「不是親骨肉」 妻曾嫁台灣富商
大陸知名導演張紀中一生作品無數,為中國電視劇的發展做出了巨大貢獻,然而相比事業方面的成就,人們更加津津樂道於他的感情故事。據悉,張紀中與三婚妻子杜星霖的婚姻一直備受關注,除了2人年齡相差巨大,兒子馬丁的身世也引發諸多猜測,因為他的外貌與眾不同,具有明顯的混血特徵,如今真相終於曝光。面對外界長久以來的質疑和猜測,張紀中日前罕見正面回應,坦承「馬丁確實是我妻子杜星霖和一位外籍友人所生」,但自己一直將他視如己出,給予無盡的關愛和照顧。張紀中還強調,自己並不介意馬丁的身世,因為他相信愛情和家庭的力量,能夠超越血緣的界限。據了解,在遇到張紀中前,杜星霖曾有過一段婚姻,對象是台灣富商黃泰元。值得一提的是,2人剛開始交往時,黃泰元已有家室,但為了跟新歡在一起,不惜與原配離婚。2013年末,黃泰元和杜星霖登記結婚,只不過這段婚姻來的快去的也快,僅僅過了2年之後,雙方便以離婚收場。離婚後,在法國留學的杜星霖邂逅了1位本地藝術家,2人很快同居生活,馬丁便是雙方愛的見證。之後,杜星霖開始以女助理的身份出現在張紀中面前,當時男方和二婚妻子樊馨蔓在一起近30年,依然敗給了新歡。為此,2人對簿公堂,付出了3億財產,張紀中如願跟杜星霖在一起,不久後低調結婚,正式結為夫妻。婚後,杜星霖相繼為張紀中生下1子1女,加上跟老外生的混血兒子馬丁3個孩子,或許是愛屋及烏,男方也把馬丁視若己出,像自己的親生兒子一樣。如今,已經42歲的杜星霖又懷上4胎,預計幾個月後生產。消息曝光後,不少網友認為,張紀中能夠接納1個非親生的混血兒子,寬大的胸懷值得敬佩。
妻當全家面自爆:孩子爸不是你 人夫養兒10年崩潰…小王竟是「乾爹」
新北市1名何姓夜班保全為了扶養3名子女,平時還兼職外送工作,不料他拉拔近10年的小兒子竟非親生,這才發現妻子出軌同為外送員的林姓男子,么兒不僅稱呼小王為「乾爹」,老婆甚至曾在全家人面前自爆「孩子的爸不是你」,氣得他一狀告上法院。新本地院審理後,判處林男應賠償何男100萬元;可上訴。根據判決書,何男主張,他與張女育有3名子女,相處融洽,惟103年起女方即不願同房,其後甚至離家居住,夫妻間關係趨於冷淡,於110年張女藉故與其爭執中,竟自其言詞表示小兒子可能非其親生,而係她自被告懷胎所生。原告扶養孩子近10年,後女方竟代理林男對原告提起否認親子關係之訴。何男指控,111年8月3日送臺大醫院之DNA鑑定報告結果顯示,該子99.98%係自被告受胎所生,張女並告知原告父母此事,欲迫使其簽屬離婚協議,致其顏面無存,名譽受有重大損害,被告此等之行徑不法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且情節顯然重大,要求林男賠償精神撫慰金100萬元。林男辯稱,原告之配偶張女早因雙方感情不睦,在某次爭吵是否離婚時,遂告知何男關於次子係其與被告所生一事,原告當時氣憤之餘,更揚言既然如此更不會與女方離婚,欲造成其痛苦云云,足以證明原告早於2年前已知被告侵害其配偶權一事,顯已罹於請求權時效甚明,要求法院駁回上訴。小兒子證稱,「大約在我4、5歲大班時,媽媽跟我說原告不是我的親生父親,那是在家裡說的,那時在場有媽媽、我、原告、姊姊、哥哥,他們都有聽到」等語。新北地院審酌,即便何男知道次子非親生,但沒有證據顯示他知悉孩子生父是林男,被告辯稱侵權行為請求權罹於時效云云,洵無足取,應賠償100萬元;可上訴。
愛妻突拒同房離家!DNA一驗「10歲兒竟是別人的種」 人夫怒告外送員小王
新北一名何姓男子與張姓妻子育有3名子女,怎料到張女突不願同房,接著又搬離家中,後來才知,張女與林姓外送員有一腿。不過更讓何男晴天霹靂的是,養育了10年的小兒子居然是林男的種,傷心欲絕之下對林男提告。新北地院審理後,判林男須賠償何男1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何男控訴,與張姓妻子婚後育有3名子女,相處融洽,然而到了2014年開始,張女不願與他同房共居,最後甚至離家出走,夫妻關係趨於冷淡;後來在爭吵過程中,他才從張女口中得知,最小的兒子不是他的親生兒子。何男表示,張女居然代理小兒子提起否認親子關係之訴,並到台大醫院做DNA親子鑑定,結果顯示孩子真的是情夫林姓男子的;不僅如此,張女把這件事情告訴他的父母,逼迫他簽署離婚協議,使他顏面無存,名譽受有重大損害,因此最後忍無可忍,決定對林男提出100萬求償。對此林男辯稱,早於何男與張女感情不睦、爭吵是否離婚時,張女已告知孩子不是何男的親生兒子,但何男堅持不肯跟張女離婚,這足以證明,何男早於2年前已知侵害配偶權一事,顯已罹於請求權時效甚明。法官審理後認為,根據何男女兒的證詞提到「有聽媽媽對爸爸說弟弟不是他的親生小孩」,但不論張女告知何男有關小兒子非親生子一事是在何時,都可確定張女並未告知有關小兒子生父為何人,另外,林男曾在小兒子出生前與張女一家人出遊,任何人均可合理推論張女應有或曾有婚姻關係存在,因此判林男須賠償何男1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離婚3個月…前媳婦與婆婆爭吵丟「震撼1句話」 綠帽夫驗DNA崩潰
晴天霹靂!中國四川省南充市一名男子結婚7年後,和妻子感情不好而離婚,撫養5歲兒子的責任在他身上,沒想到後來得知孩子不是親生的,並經過DNA鑑定,氣得提告到法院,結果也曝光了。據《紅星新聞》報導,男子在2016年7月結婚,並於2018年12月迎接兒子的到來,夫妻倆卻因感情不睦,在去年2月離婚,兒子則跟隨他生活,然而過了3個月,因為女方不按約定支付撫養費,男子母親和前媳婦吵架,豈料前妻竟把兒子帶走,還丟下一句:「孩子不是你們家的」。因為這句話,男子開始對兒子的身世產生懷疑,進行親子鑑定後,確定和兒子沒有血緣關係。2023年12月,男子提出證據告上法院,要求否認親子關係。前妻的一句話,讓男子決定驗DNA。(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案件受理後,法院依法組織重新鑒定,排除男子和兒子的生物學父子關係,最後判決2人不存在親子關係,之後兒子便交由前妻撫養共同生活。報導指出,若對親子關係有異議,且有正當理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或者否認親子關係,成年子女亦可以提出。需要注意2點,包括親子關係確認或否認之訴的主體是夫妻一方,成年子女只能提出親子關係確認之訴、當事人提出親子關係確認或否認之訴時應當有正當理由,即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頭頂大草原!前女友「懷孕了」逼男子結婚 婚後酒醉失言「小孩不知道親爹是誰」
南韓YTN電台的「趙寅燮律師的諮詢室」近日出現一則故事,一名男子在剛分手的前女友告知懷孕的消息後,男子隨即就與前女友結婚。沒想到婚後兩人爭吵不斷,而前女友在一次酒醉後透露「小孩不是你的」,後來經過男子親子鑑定後,發現前女友說法屬實,但小孩的生父到底是誰則沒有任何人知曉。根據南韓媒體報導指出,該名男子(下稱A先生)表示,自己是經營開啡廳維生,而前女友(下稱B小姐)原本是來店消費的客人,後來兩人相處得十分愉快,便進而展開交往。但是交往之後,兩人卻爭吵不斷,而且因為生活習慣完全不同的關係,最後兩人在交往三年後分手,之後又進入不斷複合、分手的無限迴圈中。一直到某次分手一個月後,A先生突然收到B小姐的訊息,B小姐表示自己懷孕了。A先生出於對小孩的責任,就決定與B小姐結婚,A先生當時也相信,兩人會因為小孩的出生而改善關係。但事實上,婚後的生活卻與A先生想像的完全不同,兩人的爭吵還是十分嚴重。某次,B小姐在家喝酒,酒醉之後竟然脫口說出「我們的小孩竟然不知道真正的父親,真的好可憐」。如此言論引起A先生的懷疑,便帶著小孩去進行親子鑑定,沒想到,自己養育多年的小孩真的不是自己親生的。A先生也對節目主持人朴世英律師詢問,小孩並非是自己所生,是否能夠因此結束婚姻,也好奇詢問是否能就此對B小姐求償。朴世英律師表示,根據南韓現行的法律規定,因欺詐或脅迫而結婚的話,可以在知曉事件後3個月內提出訴訟,就可以成功離婚。小孩的戶籍也可以在司法判決確認親生關係不存在後,進行修正。朴世英律師也表示,就損害賠償部分,婚姻關係遭司法判決取消後,可以要求有過錯方進行損害賠償,但法院在判斷精神方面的賠償時,會考慮年齡、職業、財產、結婚緣由、婚後情況等決定。而如果B小姐在婚後有持續與小孩的親生父親聯繫的話,A先生也能對小孩的親生父親求償,要求返還截至目前為止對小孩的扶養費。
3歲女童遭噴槍灌嘴奪命 父驚爆「她非親生」獲非常上訴…結果出爐
高雄2019年3歲女童遭父親持空氣噴槍塞嘴「灌肺致死」命案,去年1月爆發案外案,遭最高法院判處10年徒刑定讞的鄺姓男子,服刑前爆料女童非親生,法院不能以家暴關係論罪、未敘明犯罪動機為由,獲檢察總長替其聲請非常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駁回上訴。鄺父2021年遭最高法院判處10年徒刑定讞後,於2022年1月向高雄地檢署控告女友鄧女詐欺,指經DNA鑑定得知女童與他沒有血緣關係。但檢方以鄧女和鄺男一樣,都認為女童為2人所生,難以認定鄧女詐欺,對鄧女不起訴;最高法院則駁回鄺男的法院不應以家暴關係論罪、法院未敘明犯罪動機為由的非常上訴。不過,最高法院尚未說明駁回理由。回顧這起命案,鄺男當天替鄧女照顧兩人「生下後未辦理認領」的女童,卻於載女童到加油站洗車後發生悲劇。鄺男偵審時辯稱,當時可能有風噴到,但沒刻意噴女童,又說女童看他拿噴槍覺得好玩,便自己用噴槍噴自己,不過他有制止女童。鄺男又指,女童之後又在他擦車時拿噴槍噴臉與放入嘴,還說「涼涼的」,當下他覺得可愛沒有阻止,怎料事後不到1分鐘,女童就全身抽搐、眼神呆滯。法官勘驗加油站監視器畫面後認為,女童握力、手指長度應不足以握持噴槍與噴擊,又法醫及台大找4歲孩童實測,確定女童應無法做出反握噴槍放嘴的動作,加上鄺男數度把身體探進副駕、測謊顯示他把噴嗆放進女童嘴裡,因此依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罪,判處鄺男10年徒刑。
結婚16年3娃非親生…妻偕小王「尪住處點燃鞭炮」報復 下場太便宜
中國江蘇省上饒市一名陳姓男子結婚16年,發現3個孩子都不是自己的骨肉,氣得上法院提告,引發軒然大波。而妻子的不正當男女關係被發現後,為了報復竟和小王在老公住處引燃3個鞭炮,聲音大到連2公里外的派出所都可以聽到。根據德興市公安局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2年5月28日0時30分許,陳男妻子和吳姓小王的關係被陳男發現後,為報復對方,2人使用黃綠相間的絕緣膠帶將2個鞭炮放在陳男住宅門口,以及後面廁所窗戶上,使用點燃蚊香的方式延遲引爆,導致陳男住宅廁所窗戶損壞、客廳窗戶玻璃汙損,損失價格為582.92元人民幣。陳男的廁所玻璃被鞭炮炸破。(圖/翻攝自上游新聞)《上游新聞》取得錄音,陳男聽到門前傳來鞭炮聲響後立刻報警,電話中告知有人用鞭炮在家門前炸,員警坦承有聽到聲音,「我還在想,半夜誰在放煙火」,剛說完ˋ廁所窗戶又傳來2聲響,隨後警方趕到現場。地圖顯示,陳男距離派出所僅2公里,鄰居表示鞭炮聲響之大,以致於他們在睡夢中被驚醒。事後,警方針對陳男妻子和吳姓小王做出行政處罰,吳男被行政拘留10天,陳男妻子被行政拘留8天。不過,陳男認為該案應該是刑事案件,不該為行政案件,因為2人點燃鞭炮的行為,造成高齡父親患病,因緊張型頭痛、急性應急障礙、動脈供血不足、高血壓等住院,治療7天候才出院。針對陳男的意見,當局表示會進一步展開調查,更提到政府高度重視「結婚16年3娃非親生」案,相關調查程序已經啟動,事情會依法解決。
結婚16年「3娃非親生」最慘綠帽男現身 親吐心境:給父母丟臉了
大陸江西省上饒市「結婚16年3娃不是親生」事件當事人陳世賢(化名),近日收到了法院開庭的傳票,他與妻子及「第三者」之間的民事糾紛案件將於12月28日在江西省德興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陳世賢24日接受媒體專訪時表示,自己會到庭參加庭審,目前他依然不知道3個孩子的親生父親是誰。《極目新聞》報導,2022年3月,長期在外工作的陳世賢發現妻子和另名男子同住一家賓館。之後,他對3個孩子進行DNA鑑定,結果發現3人都不是自己的血脈。當年7月,因不甘心10多年來的付出白費,陳世賢找到當地電視台,講述了自己的遭遇。新聞一經播出,瞬間引發大批網友同情。陳世賢23日在社交帳號發布視頻稱,其狀告妻子及第三者的民事糾紛案件將在28日開庭審理。視頻中,陳世賢稱,雖然是他狀告對方,但案件也是對自己的審判,「因為自己給父母丟臉了。」他說,以前自己哪怕再苦再累,為了孩子和家庭,努力賺錢都是最開心的事,但現在曾經美好的回憶都成了一場大夢。陳世賢還稱,庭審結束後,將會有「重大案情」公布,但並未解釋是何案情。陳世賢日前透露,今年8月份,他已經委托北京的律師代理其案件,包括他跟妻子及第三者之間的民事訴訟。此前,陳世賢代理人北京中臬律師事務所創始合夥人、執行主任律師楊安明曾提到,其為陳世賢代理的案件包括他與妻子的離婚官司。前幾天,陳世賢收到了法院的傳票。陳世賢說,父親已經80歲高齡,母親也已74歲,去年5月他得知孩子不是親生後,與妻子發生矛盾,女方扔爆竹進屋嚇到2位老人,父親出現應激性障礙,目前仍未恢復。陳世賢坦言,自去年跟妻子攤牌後,孩子就送到了娘家,自此以後就沒見過3個孩子,「他們的親生父親到底是誰,現在都不清楚。」陳世賢直言,這件事一直放在他心裡,沒辦法跨過這道坎,「我心有不甘」,所以想用法律手段維護權益,也希望孩子的親生父親能夠站出來,承擔應該承擔的責任。對於在視頻中說的「重大案情」,陳世賢強調,該內容在庭審前暫無法公開,而自己在該案件塵埃落定後,會嘗試走出來,開始新的生活。
裝監視器拍到妻偷吃「對象超意外」 人夫1舉動維持家庭圓滿:眼不見為淨
一段感情若有一方出軌,這段關係就會出現裂痕。一名人夫因為擔心家裡遭小偷,便安裝了監視器,怎料錄到醜陋不堪的畫面,但他為了維持婚姻,只好假裝什麼都不知道。原PO在臉書《外遇討論區》提到,自己是個遠程司機,和老婆在一起快20年,育有一個6歲女兒,前陣子因為鄰居家遭竊,為了以防萬一,他安裝在屋子各處安裝了網路監視器,包括大門、客廳和2間房間,因為覺得不是什麼大事,就沒告知老婆,沒想到卻捕捉到外遇證據。原PO為了維持家庭的完整,只能假裝不知情。(示意圖/翻攝自pexels)原PO指出,監視器清楚拍到,老婆和同事、朋友還有他不知道的人,都有不正當關係,甚至連姊夫也有,更扯的是還玩「多人運動」,雖然他假裝不知情,想當作一切都沒發生過,可內心不是這樣想。只要想到女兒年紀還小,自己本來就是單親家庭,不願孩子重蹈自己的悲劇,因此他偷偷把鏡頭都拆了,認為眼不見為淨。經歷貼出後,網友都建議應該把監視器裝回去,好收集證據,甚至質疑女兒可能非親生。對此原PO回應,女兒有驗過DNA,98%是親生的,更表明沒辦法公審老婆,「這事我真的做不到,不在一起不代表要殺到見骨」。臉書原文。(圖/翻攝自外遇討論區)
懷疑兒不是親生 陸7旬老人竟殺害子孫2人
大陸江蘇近日發生一起命案,一名七旬老伯因為懷疑兒子跟孫子和他沒血緣關係,竟然殺害2人,目前已被警方逮捕,犯案動機待釐清。有網友直呼,如果是親生的怎辦?據《極目新聞》報導,網路上10日流傳一起案件,一名住在江蘇南通啟東市的七旬老伯,殺了四旬兒子和小孫子,因為懷疑兒子非親生。據了解,此消息屬實,但老伯的犯案動機還要待釐清,警方也已介入調查。據網友發的影片可見,鄉村小路上有很多車擠在那,還有大量電動腳踏車停路邊,網友說,塞車原因就是因為兇殺案。當地住戶張男表示,此消息在當地傳開了,老伯已經被抓走了。張男說,他認識老婆幾十年,聽到這消息很吃驚,但他不清楚具體狀況。此文曝光後,網友紛紛留言「這麼火大,是妨礙了皇位繼承嗎」、「70歲了還活成這樣」、「出事了,現在警方肯定要查了」、「媳婦現在怎麼辦?一下子失去了老公和小孩」、「太恐怖了」、「如果非親生,不是他兒子的錯,更不是他孫子的錯,是他老婆的問題」、「可能覺得自己快要死了,不想財產便宜晚輩,索性找個藉口把子孫一起帶走了」。也有人說「這種情況一般屬於迫害妄想症和偏執型精神障礙,是精神分裂症的典型表現,現實生活中正常人不會出現這種情況,屬於是媒體放大了社會中的萬分之一的罕見個案引起群體焦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