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運毒
」跨國運毒!3外籍人「下體藏毒」抵台 下機直奔廁所解放就落網
警方於4、5月間在桃園機場逮獲3名外籍人士,由於3人涉嫌非法運毒將34顆海洛因送至台灣,他們先藏毒在體內,抵達機場後再前往廁所排出,不料仍被警方盤查抓包,桃園地院日前審理此案,依法分別判處3人9年6月徒刑。判決書指出,3名外籍人士4、5月間在泰國1間飯店與運毒集團成員合作,3人試圖將34顆粉塊狀的海洛因用保險套包裝吞下肚但未成,無奈只好將毒品塞進下體及肛門,以體內藏毒的方式搭機送往台灣,事成後3人可從中牟利。直到抵達桃園機場後,他們立刻衝到速食店廁所,將毒品排出,海洋委員會偵防分署新竹查緝隊警方獲報後,立即前往查緝,恰巧碰上3人隨即進行盤查,他們眼看事跡敗露,最終主動交出毒品被法辦。桃園地院表示, 3人明知毒品有害身心健康,為了賺取不法所得竟違反法規,甚至冒險藏毒運輸來台,警方當場查獲純質淨重達約626.7公克的海洛因,法官考量3人均坦承犯行尚有悔改之意,再加上毒品還未流入市面,最終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各處有期徒刑9年6個月,並在刑期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仍可上訴。
2台男越南運毒總重606公斤 法院判處死刑+6萬罰金
越南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今(17日)開庭審理一起非法運輸毒品案,2名台籍被告33歲的江姓男子與35歲的葉姓男子一審被判死刑,另被處以5000萬越南盾(新台幣約6萬元)罰金。根據越南青年報(Tuoi Tre)報導指出,這是越南所破獲非法運輸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案中,重量最重的一起案件;根據起訴書指出,2019年4月12日,胡志明市第5郡交警小組懷疑3輛違停的汽車上載有違禁品,立刻派員展開追捕,最後攔下了一輛由葉男所駕駛的7人座汽車,江男也在車上,另外一輛由代駕公司司機黎黃福(Le Hoang Phuc,越南籍)所開的貨車也被攔下。警方檢查後,發現貨車內有60個紙箱,每個紙箱內有一個音響,音響裡面又裝著多包寫著「觀音王」的茶包,裡面藏有甲基安非他命,總重達606公斤。江男供稱自己從2018年至被捕期間曾3度入境越南,葉男則是首度入境;一名「陳先生」要他們於2019年4月10日從胡志明市新山一國際機場(Tan SonNhat International Airport)入境越南,完成任務後回台通知他,就能獲得5000美元酬勞。葉男與江男入境後,準備完成指定任務,要求黎黃福將貨車開到約定地點,準備把毒品運往同奈省(Dong Nai),但卻在中途被警方發現。胡志明市人民法院今天開庭審理此案,江男與葉男被依非法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另各額外處以5000萬越南盾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