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捐款3/校長稱教職員捐款是你情我願 律師:學校已明顯觸法
桃園市私立光啟高中遭指控私吞教職員擔任試場工作人員報酬,還自製捐款單填好金額強迫教職員捐款,光啟高中校長陳成業對此表示,即測即評的考試辦在平日,沒有人有權利在同一個時間領雙份薪水,因此有開會詢問教職員是否願意捐贈部分做為校務使用,幾年下來開過很多次會議,教職員並無異議,但倘若教職員認為自己是不樂之捐,也可以隨時告知學校,學校一定會將錢全數還給教職員。本刊調查,去年底光啟高中非法解僱4名教師,學校當時只以「沒課了」為由,就讓服務20多年的教師打包走人,但不少教職員研判,工作權就在校方手上,被解雇的同僚極有可能是「未配合捐款」,許多仍在校的教職員認為,學校勢力龐大,若不配合捐款可能下個失業的就會是自己,因此多半私下抱屈,各個噤若寒蟬。對此,律師葉書佑表示,教職員擔任試場工作人員,有付諸勞力,因此報酬也理當屬於教職員私人的財產,若是學校以不對等關係不當挪用教職員酬勞,則可能觸犯《刑法》侵占罪及強制罪,且私校也有《私立學校法》規定私校的收入跟支出應該透明,不能圖利特定人,否則主管機關可以依照《私立學校法》第80條連續開罰,直到改善為止。桃園市教育局高級中等教育科楊股長表示,對此事件尚不知情,後續會調查釐清。光啟高中校長陳成業否認此項指控,表示捐款都有與教職員事前溝通,絕無「不樂之捐」一說。(圖/翻攝自光啟高中網站)光啟高中校長陳成業表示,教職員將酬勞部分捐給學校做為校務使用是雙方你情我願,絕沒有強迫捐款一說,他解釋因為即測即評的考試都是舉辦在平日,同時也是在校教職員的工作時間,除了本身領的薪水,他們也可以因為擔任試場工作人員而領到勞動部發的薪水,陳成業說:「在2個工作時段選一個工作做,卻領到2份薪水並不合理。」因此也多次開會向參與的教職員說,若自願擔任即測即評的試務人員,則需捐贈部分勞動部發的報酬做為校務用,但如果參加的教職員請假,則不會扣款,也不會要求教職員捐款。陳成業表示,這樣子的互利已經行之有年,前教職員卻在遭解職後出面爆料,明顯狹怨報復要渲染此事件,陳成業否認學校以權勢脅迫教職員捐款,強調若有任何一位教職員認為學校做法不當,可以隨時向學校反應,學校會將報酬還給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