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搜索
」孫安佐經紀人3萬交保 朱翊銘曝8月要辦「拯救世界」活動:火槍是宣傳
藝人孫鵬、狄鶯的兒子孫安佐與其經紀人朱翊銘因攜帶瓦斯火槍現身信義區夜店,並被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遭檢警搜索,朱翊銘在搜索過程中失控毆打員警,20日下午被諭令3萬元交保,朱翊銘傍晚自行辦保,離開前提到這幾天發生的事,他澄清表示,絕對不是毆打警察,也說孫安佐的興趣就是武器,但他真的不會傷人,還透露預計8月底要舉辦拯救世界計畫的活動,才會拿火槍宣傳。孫安佐和經紀人因為攜帶「瓦斯火槍」現身信義區夜店,遭到警方搜索調查。(圖/趙世勳攝)《TVBS新聞網》報導,朱翊銘交保後表示,因為剛出來,並不知道相關新聞報導,但他絕沒有打警察,並澄清絕對沒有如外界說得那麼嚴重。根據朱表示,被說毆打警察是在他家,但他在孫安佐家是另一個部分,也就是警方一開始搜索,是先來孫安佐家,當時他也在孫家,但一開始警方未出示他的搜索票,所以朱才質疑警方好像未依法搜索。朱翊銘表示,當下他質疑「我會不會被非法搜索」,也想把自己的東西拿回來,但警方就直接將他壓制在地,警方後來才把搜索票拿過來,再到他家搜索,而過程中,他僅有手輕輕舉起來想要阻擋員警再去敲朋友房間的門,就被指控襲警,但其實沒有暴力情事。針對攜帶火槍跑到信義區一事,朱翊銘解釋,由於孫安佐8月底想辦「拯救世界」計畫活動,對方想展現一些自己研發的兵器,火槍也是其一,因為要宣傳活動,所以才提議帶著火槍。朱翊銘也自嘲「拯救世界是比較中二的講法」,反正就是辦得像派對,請一些DJ放音樂,火槍可以拿來噴火,但絕對不會傷害到人,但現在可能要再跟孫安佐討論一下要不要舉辦,因為大家精神壓力都很大。朱也說他相信孫安佐那把火槍沒有殺傷力,孫安佐有被扣很多東西,希望孫安佐是平安的。他與強調,孫安佐的興趣就是武器類的東西,槍啊、刀劍啊,是特別的興趣,如果沒有拿槍傷人,為什麼把槍枝作為興趣是一個問題?朱翊銘保證,孫安佐不會想傷害人,因為他人很好、很善良、很體貼,希望他能繼續鑽研,「我覺得他很有才華,也希望他能盡情發揮才華,不要被污名化」。
快訊/孫安佐經紀人信義區舉火槍毆警 移送高喊:「非法搜索」
藝人孫鵬、狄鶯的兒子孫安佐與其經紀人朱翊銘因攜帶瓦斯火槍現身信義區夜店,19日刑大也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條例》將2人帶回偵訊,朱翊銘過程中還突然爆怒襲警,痛毆員警肩膀,遭警方當場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不過朱男被捕後向法院聲請提審遭駁回,被送回信義分局重作筆錄。20日上午,朱男做完筆錄準備從信義分局移送進地檢署後,面對媒體鏡頭,朱男不斷高喊警方非法搜索,造成他身體受傷,昨晚已去醫院驗傷。
警非法搜索毆傷竊嫌致死 監院糾正警政署、屏縣警察局
監察院18日表示,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員警今年2月因執法過當,將竊嫌毆傷致死,監院通過監委林國明、張菊芳提案,糾正警政署及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另外,有鑑於近來發生多件警察及監所管理人員執法過當案件,監際也函請行政院儘速推動「禁止酷刑公約」國內法化。林國明、張菊芳調查發現,恆春分局建民派出所警員今年2月16日盤查蔡姓竊嫌時,非法使用警棍將蔡嫌毆傷,其後又違背無令狀搜索之法定程序,將蔡嫌帶至其住所搜索,搜索結束後帶回派出所等侯製作筆錄時,犯嫌昏迷緊急送醫後急救不治。本案警方違法使用警械、未恪遵搜索之法定要件、未落實密錄器攝錄及保存,及於公眾得出入之辦公處所詢問犯罪嫌疑人,故提案糾正警政署及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並要求議處相關失職人員或移付懲戒。監委林國明、張菊芳指出,蔡嫌非現行犯,且無抵抗、脫逃或攻擊員警之情形,依法不得使用強制力。然詹姓警員盤查蔡嫌時,竟以警棍壓制蔡嫌腹部,並敲擊其雙腳脛骨,造成蔡嫌受傷,同行之傅姓及陳姓警員不但未予制止,且三人對蔡嫌反應腳部疼痛需醫治、需人攙扶而無法自行行走等情,均置之不理,迨蔡嫌於等候詢問時昏迷,緊急送醫仍急救不治。屏東縣警局未督導所屬正確使用警械、落實報告及救護等處置,錯失制止及急救之契機,違失情節重大。監委指出,蔡嫌受盤查時遭非法強制力毆傷,其後在員警質問及要求下,被動接受搜索其住所,員警開始搜索後方取出同意書令蔡嫌簽名,違反法定程序。且監察院另案調查發現,近年來警察人員頻繁違反搜索之法定要件,經法院宣判被告無罪高達38件,警政署及屏東縣警局應儘速檢討改善。監委表示,除本案外,近來發生多件警察及監所管理人員執法過當案件,已達「酷刑」之程度,凸顯基層執法人員對於適切履行職權及人權保障的基本認識不足。故督促行政院應儘速推動「禁止酷刑公約施行法」完成立法,並全面檢視各項行政作為,以落實我國人權立國的理念。
上班用微信傳私人訊息「1次罰100元」! 當月超過5次就無償開除
哈爾濱市的某家公司於近日公告,員工使用微信的管理規定,其中包括「若發現有私聊狀況,每次罰款100元/人」,照片在網上瘋傳後,也引起了平房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注意,經核查後,則要求該公司立即改正。據《搜狐新聞》報導,哈爾濱市的某家公司於近日公告,員工使用微信的管理規定,而後有名陳姓女子將規定截圖發布在網上,引起關注。其規定包括,任何人上班時間只允許通過微信聊工作,不允許進行私聊、如果家人有事請打電話、若發現有私聊狀況,每次罰款100元/人,月累積超過3次以上,一次罰500元,月累積超過5次,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制度,公司給予辭退處理,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哈爾濱市的某家公司於近日公告,員工使用微信的管理規定。(圖/微博)照片在網上瘋傳後,公司則回應,「通知裡說的微信不是企業微信,而是平時用的個人微信。在工作時間不能聊私人微信,這是公司的規定。」至於是否會檢查員工微信,工作人員則說那是侵權的行為,不會那麼做。而後平房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人員也立即與該公司聯絡,經核查情況屬實,已要求企業立即糾正。根據《勞動法》、《勞動契約法》相關規定,雇主不能對員工進行罰款,如果員工對公司造成損失才可以主張賠償,另外,用人單位有非法搜索或拘禁勞動者情形,依法給予行政處罰。該公司表示將在法律架構下制定出人性化管理措施,對造成的負面影響深感抱歉。
高雄警違反搜索又伸狼爪 二審上訴遭駁回
高市警新興分局前金分駐所趙姓巡佐遭控在前年5月非法搜索洪姓毒販住處,且還看上洪男的女友小芳(化名),竟利用庇護之名,多次邀約她泡溫泉或發生性關係,一審高雄地院依貪汙、偽造文書等罪重判趙男8年10月徒刑,二審高雄高分院27日駁回趙男上訴。判決指出,從警26年的趙男2019年5月在未聲請搜索票也未經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竟假借職務上權力,率隊到苓雅區違法搜索洪男的住處,查獲海洛因、一粒眠及安毒,事後還要求嫌犯簽屬自願搜索同意書,並製作不實扣押筆錄。趙男當時進屋查緝,見洪男的女友小芳姿色頗佳,事後竟以追查共犯為由私約她出門,且趙男對小芳說「有我協助妳才不用驗尿」,隨後還將她載到暗巷內撫摸猥褻,詢問是否願意約會,甚至在數日後,趙男利用權限登入警政署系統,協助小芳查詢涉案資訊,事後趙男又約對方去賓館猥褻,但遭女方拒絕。雖然遭到拒絕,但趙男依然窮追不捨,甚至會泄漏警方查毒的行動給小芳,想藉此作為雙方約會的交換條件,但小芳不斷拒絕後,趙男實在忍無可忍,一氣之下前往小芳租屋處怒嗆「因為你一直放管(台語爽約之意)」揚言教訓小芳。小琪無奈向調查局檢舉,趙男的惡行才被揭露,高雄地院審理時,趙男只承認部分犯行,法官痛批趙男身為資深警察,應謹守法律規範,卻用非法搜索偵查犯罪,更貪圖女子姿色濫用權限、庇護犯罪,損害警察清廉、正義形象,考量他跟女子達成和解,從警26年對社會治安仍有一定貢獻,得易科罰金部分判6月徒刑,其餘2罪不得罰金須執行8年10月,另宣告褫奪公權5年。合議庭痛批,趙身為資深警察,應謹守法律規範,卻用非法搜索偵查犯罪,更貪圖女子姿色濫用權限、庇護犯罪,損害警察清廉、正義形象,考量他跟女子達成和解,判趙男違背職務要求不正利益罪判8年,不得緩刑,非法搜索罪判6月、得易科罰金,以及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判1年4月,不得易科罰金,合計應執行刑8年10月,二審27日宣判駁回趙男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噁爛渣警垂涎毒犯女友 約砲被「放管」報復性惡意搜索
高雄市一名趙姓員警多次假借職務之便,不只多次邀約毒犯女友外出,甚至還性騷擾毒犯女友,女子不願意配合竟然帶隊搜查洪姓毒犯住所,最後被害人不堪其擾向調查局檢舉,高雄地院審理後依偽造文書、貪污罪判刑8年10月;非法搜索罪判刑6月,易科罰金18萬元。檢調據報,這名47歲的趙姓員警,收押前任職於高雄市警局新興分局前金分駐所,去年8月5日,他在一次查緝毒品時,看到洪姓毒犯女友頗有姿色,竟起色心,竟趁機偷抱、偷摸她,還大膽邀約去屏東四重溪泡溫泉。洪男女友不敢得罪,但卻敷衍趙男多次爽約,趙姓員警一氣之下竟帶隊搜索洪男住處,還傳訊息嗆「開始玩了」、「就是你一直『放管』(爽約),今天才會來教訓」等語。經被害人向調查站檢舉後,法院審理後認為趙男從事20多年資深警察,本應謹守法律規範,恪守執法公正,卻貪圖辦案績效,以非法搜索方式偵查犯罪,侵害人民權利,更為掩飾犯行偽造文書,且貪圖被害女姿色,濫用權限,庇護犯罪,損及警察人員清廉、正義形象。但考量他坦承犯行,與被害人和解,就非法搜索罪部分,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判刑1年4月;犯有調查職務之人員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要求不正利益罪,判刑8年,褫奪公權5年,不得易科罰金部分,共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10月。
毒蟲載通緝犯違規左轉遭逮 厚臉皮發文討拍遭打臉
新北市1名張姓男子(38歲)日前騎車載著1名張姓通緝犯(28歲),行經永和區一處路口時遭警方攔查,期間,張姓通緝犯企圖逃逸,隨即被警方壓制,警方在他們車內起出使用過後的安非他命吸食器,當下張姓通緝犯坦承吸毒,但今(9)日騎車的張男竟將整起過程PO上網路,反指警方違法搜索,意圖找網友討拍,不過在畫面曝光後,張男被狠狠打臉。警方調查,張男日前下班載著因毒品、傷害案件遭通緝的張男,2人行經永和區中山路與永和路口時遭警方攔查,豈料,後座張嫌竟謊報身分後立即逃逸,隨即遭警方壓制。張男事後在臉書PO文,指稱遭到警方非法搜索,但查緝畫面曝光後,張男遭狠狠打臉。(圖/翻攝臉書爆料公社)警方隨即搜索機車置物廂,竟發現使用過的安非他命吸食器,騎車的張男當場坦承吸食,還供出吸食器為後座張嫌提供,毒品則是在網路聊天室內購買。而事後,騎車的張男竟在臉書上發文,指稱自己遭到違法搜索,如今畫面曝光,張男卻遭自己打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