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廣告
」養石斑魚廢水經過濾製成「活性肽」裝瓶販售 生技公司老闆下場GG了
新世生技公司郭姓負責人將養殖石斑魚廢水經過濾等處理裝瓶販售,法官依違反《食品健康管理法》判5月,得易科罰金。(圖/報系資料照)中市新世生技公司老闆郭興中,將飼養石斑魚廢水,濾掉殘餘糞便及飼料,經「脫鹽純化」「製成」「微小分子活性肽」,廣辦講座宣傳抗癌、增加免疫力等功能,每瓶以2500元不等銷售,有人喝下身體不適舉發,檢調偵辦查出並未取得健康食品許可登記。台中地院依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判郭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新世公司科罰20萬元,可上訴。72歲郭男是中市新世、新世模及新興水產等3家公司負責人,將新興水產所養殖石斑魚的廢水,含有石斑魚產生的黏液、糞便及殘餘飼料,使用新世模公司製造的「過濾設備」濾掉糞便及飼料等後,成為「石斑魚養殖水」泡沫濃縮液,再經過「脫鹽純化」系統,即製成「微小分子活性肽」,再經新世公司委外充填裝瓶「海洋活性小分子肽」,運回貼標包裝。郭男自2019年10月至2020年12月期間在台北、台中廣辦14場「健康講座」、「胜肽講座」,製作「海洋胜肽的故事」講義影片簡報,宣稱「微小分子活性肽」有抗癌、增加自體免疫力、抗高血壓、血清,降膽固醇、血脂及血糖等保健功效。有民眾喝了產品,身體不適而舉發,台中市調查處在2021年12月間搜索南投的新興水產及中市的新世公司,查扣「海洋活性小分子肽」7253瓶、「石斑魚養殖水濃縮液」成品5槽及採購、出貨單等證物。衛生福利部指出,「海洋活性小分子肽」是未經核准為健康食品,「石斑魚養殖水」並非傳統提供飲食的原料,未確認食用安全前,不得作為食品原料,業者在「健康講座」等宣稱「海洋活性小分子肽」等多項功效已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等規定。郭男被檢方起訴後,與檢方達成認罪協商,台中地院法院依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非法廣告為健康食品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新世公司科罰20萬元。
網路投資糾紛無「法」管 法界:政府應要求Google、Fb、LINE下架非法廣告
由於地下期貨與未經許可販售境外商品案件頻傳,涉及網路跨境性及複雜的商業交易型態,司法追訴困難,金融法制暨犯罪防制中心組長、郭羿廷律師分析,政府可以行政指導方式,要求廣告代理商、Google、Facebook、LINE等業者,將未經許可在台灣經營業務的境外券商廣告下架,作為解決之道。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與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中華民國金融治理與法律遵循學會、台灣科技法學會與金融法制暨犯罪防制中心共同舉辦一場「非法證券期貨業者犯罪防制研討會」,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證基會董事長林丙輝蒞臨致詞。會中,金融法制暨犯罪防制中心組長、郭羿廷律師,今天在,談到未經許可資本市場活動的監理與法律訴追樣態。像是之前網友熱議的eToro、老虎證券等,其為未經我國許可販售境外金融商品時,金管會則認定在台招攬客戶視為非法行為而移送檢調。隨著網路頻寬加大、資訊科技進步,國內複委託機制產生的交易成本,形成至海外券商下單的拉力,境外券商委託廣告代理商透過各網路平台,招攬民眾直接到境外券商平台開戶、下單,確實在調查境外券商的委託招攬合約等,受到一些阻力及困難度。郭羿廷律師說,司法實務上常見傳統犯罪類型,係由一般公司利用實體據點、開設個人部落格的方式,到境外券商開戶下單;如今則是境外券商委託廣告代理商,透過網路平台招攬個人直接到其券商平台開戶、下單。行政單位監理措施上,面臨司法追訴困難性,像是網路犯罪跨域性、涉及司法互助取證機制的建立、刑法審判權衝突等問題,建議可以徹底落實對廣告商的法律追訴,應可間接有效阻止未經許可境外券商在台經營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