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僱用
」 移工 勞動部 童工 海巡署介紹同鄉賺外快 越南移工遭罰10萬「雇主也遭殃」
許多移工背井離鄉來台希望能多賺點錢,然而除了勞動部所核可的工作許可項目及地點以外,移工不可以自行從事許可範圍以外之工作。日前移民署中區事務大隊彰化縣專勤隊就接獲線報,發現有合法的外籍移工,趁假日前往彰化縣秀水鄉某工地非法打工,經調查後對工地雇主和介紹同鄉賺外快的移工各重罰15萬、10萬。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彰化縣專勤隊近期接獲線報,有移工在周末到秀水鄉的一個工地賺外快,專勤隊也前往進行查緝,現場發現數名越南籍移工正在工作,經專勤隊人員逐一比對身分,確認他們的確是合法移工。然而進一步追查發現,這批越南籍移工雖然是合法身分,但他們是由同鄉朋友透過社群平台招募來的,專門在休假日四處打工,違反了《就業服務法》的相關規定。專勤隊指出,這名同鄉朋友打著「幫同鄉找工作,一起假日開心賺外快」的名義,透過臉書社團招募在台同鄉,並負責與包商對接和管理薪資及餐費的發放。該名同鄉朋友到案後,辯稱自己只是熱心幫忙,沒有收錢,但其行為已違法。移民署函送主管機關後,該名同鄉朋友也因違反《就業服務法》第45條「任何人不得媒介外國人非法為他人工作」的規定,被裁罰10萬元,至於雇主則是罰15萬。彰化縣專勤隊隊長張玉龍表示,移民署除了查緝失聯移工,還會加強溯源追查非法仲介集團。非法媒介外國人工作者,依法可面臨10萬至50萬元的罰鍰;非法僱用或容留不法外來人士,最重可處75萬元罰鍰。呼籲民眾不要心存僥倖,或誤以為好心幫忙而違法,導致財務損失。此外,移工兼差打工,雇主雖未指派,但在知情情況下,應阻止能阻止而未阻止,在『明知或可得而知』之情形下,消極容認移工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視同雇主之指派行為,仍違反本法第57條第3款之規定,依本法第68條第1項規定處雇主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且屆期未改善者,勞動部將廢止雇主之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之一部或全部,提醒雇主善盡注意義務及管理之責,以免觸法。
嚴重剝削家庭幫傭「工作18小時僅286元」 英國富豪家庭遭法院判決
印度當地橫跨多個領域產業的興杜嘉集團(Hinduja Group),主要是掌管於興杜嘉家族手中。而日前有消息傳出,該家族居住在瑞士日內瓦的4名成員因為剝削家庭幫傭,最後遭瑞士法院判處4年至4年半的有期徒刑。根據《BBC》報導指出,英國知名富豪家族興杜嘉,其4名居住在瑞士的成員,近期遭瑞士法院指控嚴重剝削3名自印度來的家庭幫傭。這些幫傭的護照不僅被家族成員沒收,甚至每日工作18個小時,但每日薪資只有少少的7英鎊,這樣的薪資還不到瑞士當地最低薪資的10%。遭到指控的興杜嘉家族成員分別是普拉卡什(Prakash)、卡瑪爾(Kamal Hinduja)與其兒子阿賈伊(Ajay)、兒媳婦南拉塔(Namrata)。在法院審理期間,案件負責檢察官甚至還直接挑明,表示這4人花費在住家寵物身上的費用,甚至比家庭幫傭還要高。由於普拉卡什與妻子卡瑪爾因為身體因素與年邁的關係,最終並沒有在法院聆聽判決,而阿賈伊與南拉塔則以工作出差為由,並未到庭。最後法院依剝削、非法僱用等罪名,判決四人4年至4年半的有期徒刑。目前已知這4人會再提出上訴。報導中也指出,這並非是瑞士日內瓦當地的富人因為虐待幫傭而躍上新聞版面,在2023年,4名來自菲律賓的家政幫傭就對一名聯合國外交使團成員提出告訴,表示該名成員積欠多年薪資尚未給付。
失聯移工趴趴走 許銘春:勞動部將修法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日前將失聯移工問題上升至國安層面,引起各界討論。據移民署資料顯示,截至今年二月止,失聯移工人數高達8萬5229人。勞動部長許銘春今(25日)於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進行「就業服務法上路逾30年,針對就業促進、歧視禁止、外國勞動力權益保障等面向進行全面檢視」專案報告,強調將修法進行補強。許銘春表示,勞動部對於失聯移工問題未來將進行修法,勞動部已擬具就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期盼能更有效嚇阻非法容留、僱用、非法媒介外籍人士等,未來修法完成後,非法僱用,由每案裁罰改為依涉案人數每人最高罰75萬元;同時,針對非法媒介者罰則3倍,改為依涉案人數,每人最高罰150萬元,同時也將加重處罰。修法草案也預計加強對移工人身安全的保障,針對雇主、及仲介公司保管移工證件將嚴令禁止,同時針對曾經對外國人有人身侵害行為並經法院判決有罪之雇主,由現行的2年不得聘雇外國人,延長年限至5年,若再犯更是永久禁止聘雇。
遭灌整箱啤酒!15歲陪酒妹「突3樓墜地」急送醫 涉事KTV暫停營業
大陸四川成都一間商場KTV驚傳墜樓意外,一名從事坐檯陪酒的15歲少女,數月前突從3樓一躍而下,導致全身多處骨折。對此,少女表示,事發當天她喝了一些酒,但具體是如何發生意外,已經記不得了。綜合陸媒報導,事發於8月26日凌晨1時許,該名15歲少女在成都市天府新區的「鑫銀匯KTV」陪酒上班,當時她喝了近一箱的啤酒後,卻意外從3樓高墜地,導致全身多處粉碎性骨折,至今已住院近3個月。大陸一名15歲陪酒少女,喝了近一箱的啤酒後竟意外墜樓,全身多處骨折。(圖/擷取自微博)經當地警方調查,初步排除他人犯案的可能性,針對KTV非法僱用未成年少女招攬男客,已受理為刑事案件立案調查,而涉事KTV也已經暫停營業,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對此,少女受訪時透露,和她一起在KTV工作的還有多名未成年人,她們被告知若客人有踰矩行為可以制止拒絕,但摟抱、上半身接觸等不算是「越界」,工作內容包括陪酒、唱歌、玩骰盅,讓客人喝越多酒,她們就能抽更多佣金。
扯!3失聯移工皆逾期滯台上百天 違規迴轉遭警查獲待遣返
高雄市警方於15日查獲3名逾期滯台的失聯移工,當天3人行經新興區大同一路在路口違規迴轉,引起警方注意後被攔查,就此被查獲。3人甚至謊稱護照都被雇主收走,其中逾期天數最多的為661天接續為450天、152天,警方隨後將逾期停留移工交給移民署,由高雄專勤隊收容等候遣返。據悉,這3名失聯移工為,24歲阮姓、27歲裴姓、28歲阮姓男子,當天是一同外出,要和台灣籍友人到市區聚會。就在聚會結束,駕車返回位於前金區的住處時,因負責開車的另1移工友人違規迴轉遭警攔查,進而曝光3人逾期停留身分,被警方查獲。新興分局今指出,自強所員警於15日在大同一路與新盛二街口巡邏,見一輛轎車違規迴轉,一路跟至新盛一街口攔停轎車要求盤查;卻見3名越南籍乘客皆神情緊張、不自然,直覺有異後便請男子出示身分,3人一度謊稱護照在雇主身上,還出示手機內預備好的假證件給警方,但仍無法騙過警方。現場除駕駛為合法移工外,其餘3人被依法帶返所製作調查筆錄。新興分局再度呼籲,希望業主切勿以身試法,非法僱用未經許可、身分不明的外國人工作,違者將依《就業服務法》處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提醒業主應循合法管道申請,切勿因小失大。
失聯移工8.4萬人憂落入黑心集團 勞動部擬修法裁罰「非法媒介及僱用」最高150萬
外籍移工在台74.5萬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長蔡孟良今在內政委員會報告指出,失聯移工累計8.4萬人,以製造業4.7萬人,占比56%,和看護工2.9萬人,占比34.5%最多,除已鬆綁適用工作範圍,提升薪資等預防,也研擬修法加重處罰非法媒介及僱用,非法媒介每人擬最高罰150萬元。伍麗華表示,不希望只有仲介業者得利,永遠聽到台灣缺工很嚴重的循環,希望從源頭做起。(圖/翻攝自立法院直播)民進黨立委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指出,失聯移工可能造成法規保障上的漏洞,因為市場上出現需求,若偏鄉地區對移工有需求,但因手續麻煩就直接找非法,這些法規問題要檢討,居中的仲介才是問題、仲介是最大獲益者。伍麗華指出,目前移工在台總數大約有74.5萬人,失聯有8.4萬,移工出現幫派化趨勢,成為治安隱憂,移工犯罪率遠遠低於國人,比較擔憂是失聯移工失聯後失去法律保障,很容易落入一些黑心的集團手上,新聞也看到出現台版柬埔寨,還會唆使他們去做一些犯法的行為。目前對於非法仲介公司如何處罰?蔡孟良回應,如果是非法媒介有行政罰鍰,所以有提出修法加3倍的罰鍰,如果是有意圖就是刑事偵查,會請行政院盡快審查。伍麗華表示,不希望只有仲介業者得利,永遠聽到台灣缺工很嚴重的循環,希望從源頭做起;伍麗華也詢問,今年2到6月要從寬論處,自願到案有多少人?移民署長鐘景琨回應,自行到案有1萬2478人;內政部長林右昌補充,專案的部分,不會被仲介業者追討,而且可以買機票正常離開,未來還可以進入台灣,如果被查處就不行。另外,蔡孟良也表示,法規在9月已經研修,定期檢視若外國仲介的移工逃逸比例偏高,會處以停權,現在研議國外仲介要有連帶責任,如果出現逃逸移工,在處理時應要有連帶責任效果。他更進一步說明,現正也研擬就業服務法修正草案,非法僱用從每案最高罰75萬元,改依涉案人數裁罰,非法媒介也依人數裁罰提高三倍,每人最高罰150萬元。
逾千人每天18小時做加密幣詐騙!傳2台人獲救 駐菲代表處回應了
菲律賓警方4日在克拉克經濟特區(ClarkSpecial Economic Zone,CSEZ)救出1048名疑遭人口販運和強迫從事詐騙的受害人,菲國媒體指出其中有2名台灣人。對此,中華民國駐菲代表處也表示,目前並未聽到受害者遭受虐待或肢體傷害,但這家公司運作類似於菲國境內大部分的離岸博弈公司,不僅扣留員工護照,還限制員工離開園區,只能在園區裡活動。代表處將持續關心案件進展。據菲律賓新聞網站Rappler報導,菲律賓警方4日晚間在CSEZ救出1048名疑遭人口販運和強迫從事線上詐騙的受害人,受害者來自亞洲各國,包括2名台灣人、389名越南人、307名中國人、143名印尼人、40名尼泊爾人、25名馬來西亞人、7名緬甸人、5名泰國人、1名香港人及129名菲律賓人。報導援引受害者說法指出,公司不僅沒收他們的護照,還要求他們每天工作18個小時,甚至制定出每天必須說服20名「客戶」投資加密貨幣的規定。對此,中華民國駐菲律賓代表處也回應,2名台灣人是涉案公司內部登記的數字,但菲國移民局仍在清查受害者身分,由於人數高達千人,目前只清查了400多人,還無法確定有幾名台灣人受害。代表處指出,目前並未聽到受害者遭受虐待或肢體傷害,但這家公司運作類似於菲國境內大部分的離岸博弈公司,不僅扣留員工護照,還限制員工離開園區,只能在園區裡活動。代表處補充,由於被查獲的公司是非法營運及非法僱用勞工,馬尼拉當局目前以人口販運調查這起案件,但不確定屆時是否會用人口販運罪名向這家公司提起告訴。至於受僱員工的未來動態,由於他們被視為人口販運受害者,移民局會確認這些人是否合法居留在菲律賓、是否有工作簽證,若被認定為非法居留者,未來將被遣返。代表處對此也將持續關心案件進展。
王陽明遭檢舉「非法僱外傭」 中指回嗆:一直被酸民針對
王陽明與蔡詩芸結婚5年,前年迎來寶貝女兒「Katiya」,一家3口和樂融融。不過日前外出時被拍到,外傭自後車廂上車,引發外界討論。對此蔡詩芸澄清,平常自己也會從後座上車。儘管如此,仍遭酸民持續批評、檢舉,讓王陽明不忍了,昨(19日)直接開嗆。針對外傭自後車廂入座一事,蔡詩芸日前在記者會上澄清,「我覺得就是一個大大的誤會,其實我們那台車就是7人座,大家都有他自己的位置,我們自己平常也會從後門上車,就是覺得方便。」但酸民仍持續攻擊夫妻倆,甚至還檢舉王陽明非法僱用外傭。王陽明回擊酸民。(圖/翻攝自IG/sunnyboyyy)王陽明昨(19日)在限時動態發文,「前段時間Dizzy和我一直被酸民針對,我覺得很無聊,不想回應,但今天酸民又來了,今天新聞報被酸民檢舉。」接著他無奈貼出北市勞動局的回應,內容提到其向勞動部合法申請。同時王陽明也附上中指,配字「To.親愛的酸民」,反擊檢舉他們的酸民。除此之外,蔡詩芸也在臉書上表示,「謝謝你的檢舉,幫我們證明有照規矩執行,感恩的心。」檢視勞動力發展署公示的「家庭幫傭」申請資格,只要家中有滿3名6歲以下子女,或是有4名以上12歲以下子女,且其中2名為6歲以下,或是累計點數滿16點者,皆可申請外籍家庭幫傭。
李義祥叫移工肉身擋火車? 台鐵回應:無效
太魯閣號撞上工程車出軌釀50死悲劇,肇禍的工程車司機李義祥及綽號「阿好」的越南移民工已被收押,不過傳出李在第一時間未報案,卻是叫「阿好」肉身擋火車,引發各界譁然!台鐵花蓮運務段段長吳金添下午受訪表示,列車出隧道到事故點清水隧道僅幾秒時間,揮手示警無效,就算司機員看到,煞車效果也有限。檢調還在調查,尊重調查結果,偵查不公開原則,他不便說明。2日太魯閣號在清水隧道前撞擊工程車,現場施工業者李義祥曾辯稱事發當日沒有偷偷施工,不過證據顯示,當時工程車滑下斜坡後,他因擔心非法僱用「阿好」一事曝光,第一時間未電話通報,還叫阿好下去邊坡,去攔火車,眼見悲劇無法挽回,又擔心非法雇用失聯移工,節外生枝,叫阿好趕緊騎機車逃走。有媒體詢問檢方,李義祥有打電話報案求救嗎?在這5分鐘當中他有打電話給誰?有調閱通聯記錄嗎?檢察長俞秀端6日對此回應媒體詢問時表示,目前她的資訊並沒有看到(報案資料)。當時太魯閣南下408次列車是先通過和仁隧道,出隧道南口後,再往清水隧道北口前進,這距離為287公尺,而台鐵資料顯示,事故點與和仁隧道僅250公尺。針對「阿好」「肉身」擋火車一事,台鐵花蓮運務段長吳金添受訪表示,運安會有掌握到列車行車紀錄器畫面,若有相關示警動作,行車紀錄器應該會拍到,尊重檢調偵查,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不過他說,和仁至清水隧道間距離短,列車出隧道口後,距離撞車事故位置非常近,僅幾秒鐘時間,若要用揮手等示警方式阻擋,就算司機員看到,緊急剎車距離也要幾百公尺,效果實在有限。若時間餘裕,還是要撥0800─800333的24小時緊急通報電話。檢視運安會公布行車綠影監視畫面,並未拍攝到有人出現在邊坡、鐵軌示警「擋道」。
害50命枉死 工程車副駕駛「阿好」逃5天遭檢方聲請羈押
台鐵太魯閣號408車次4月2日在花蓮清水隧道口為閃避落軌工程車出軌,造成50人不幸罹難、200多人受傷,檢警追出肇事工程車司機李義祥事發當天搭載1名逃逸越南籍移工「阿好」前往工地,阿好事發後逃了5天,昨被警方逮獲,由於李義祥供詞反覆,當天坐在副駕駛座上的阿好成為關鍵人,昨花蓮地檢署複訊後,今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檢警為追查害死50條人命的義祥工程行負責人也是當天肇事工程車駕駛李義祥在事發當下為何落軌的原因,調閱花蓮市區路口監視器畫面發現,2日當天上午8點李義祥曾開著工程車前往事發工地時,車斗上頭還滿載廢輪胎,當時監視器錄下副駕駛座上坐著逃逸越南籍移工「阿好」,間接證明事故發生當下,李義祥和「阿好」都在現場。檢警追查,越南籍26歲移工「阿好」在台逃逸約4年,李義祥疑非法僱用阿好在工地工作,昨傍晚循線逮捕阿好,晚間9時37分許移送地檢署複訊,檢方將阿好列為共同被告之一。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周芳怡今天上午表示,台鐵太魯閣列車翻覆事故,共同被告之一(指阿好)昨日已拘提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被告有逃亡之事實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已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