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關說
」綠營側翼酸「窮市長想去貴賓室」 張善政訪部長遭諷「別來 聞窮酸味會困擾」
綠營側翼「人渣文本」今(26)日爆料,航警局人員電話關說長榮航空,讓桃園市長張善政父子享有貴賓室,並酸張善政有窮酸味;對此,知情人士指出,綠營側翼嫌貧愛富階級意識明顯,事實上長榮貴賓室使用權限「無關乘客艙等」,而是有其他既有規定。事實經過為綠營側翼「特急件小周的人渣文本」、曾任輔大教授的周偉航稍早在臉書爆料,航警局主秘黃炳訓帶著張善政與兒子到長榮航空貴賓室,由於張子是經濟艙,因此一行人被長榮航空櫃臺人員擋下,接著黃炳訓打電話給長榮航空首席何副總,要求開立包廂供市長使用。該側翼還酸,「窮就不要勉強去貴賓室了,其他VIP聞到你身上的窮酸味會很困擾的。」但據長榮航空規定,貴賓室使用資格,只要乘客能提供長榮航空無限哩遊銀卡、星空聯盟金卡會員,或長榮地勤人員可以根據現場狀況,彈性決定實際使用區域,皆可使用貴賓室,這在網站上皆有公佈。長榮貴賓室使用規則。(圖/擷取自長榮航空網站)據規定能否進入貴賓室,並「無關乘客艙等」。且桃園市政府新聞處長羅楚東說明,當日張善政送機並未主動要求進入管制區,當日是航警局及長榮航空告知,現場有中央部會首長也在候機,航警局及長榮航空邀請市長前往簡短寒暄。他強調,張善政一切恪守法令,現場均遵從航警局及長榮航空安排,對於航警局內部如何安排,桃市府無從知悉,亦絕對無法干涉。
行車糾紛已和解卻被罰!聽障男嗆「官官相衛」 台南警回應了
吳姓民眾1月8日在佳里區進學路與林姓男子駕駛的後方車輛發生行車糾紛,當場聽到林男報警時稱呼對方「學長」,當下雖和解互不提告,吳男事後卻收到檢舉罰單高達1萬8000元,質疑這是1張「官官相衛」罰單,氣得在臉書社團粉絲頁發文斥警「仗勢欺人」。台南市佳里警分局5日解釋,處理現場事故與收到檢舉開單的員警並不同人,交通罰金是根據監理站的裁決委外製單。收到1萬8000元罰單的吳姓民眾表示自己是聽力受損殘障者,當下聽到後方車輛狂按喇叭時,以為自己擦撞到對方車輛,才會在路中停車,並下車處理。對方一下車卻直呼「是要烙郎還是怎樣?」自己稱要報警,結果聽到林男在打電話給警察過程中,稱呼對方「學長」。沒多久來了2輛警車5名警員,吳男驚訝「就行車糾紛需要這麼大陣仗?」兩人事後到警局檢視行車紀錄器,最後互相道歉離去。 佳里區吳姓民眾在路中停車處理行車糾紛卻被檢舉,不滿被開1萬8000元罰單,在網路發文貼上罰單,斥警「官官相衛,仗勢欺人」。(擷自臉書爆料公社粉絲頁/程炳璋台南傳真)吳男以為事情已過,不料2月1日卻收到1張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直指他當天在路中停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非遇突發狀況,在道路中停車」,罰單金額並載明要1萬8000元。吳男為求公道,從佳里區跑到台南市裁決中心拿申訴單,來回奔波更添怨氣,他在網路發文找公道,認為後方車輛狂按喇叭,自己以為發生擦撞才立刻停車處理,竟遭檢舉開單。斥警方「官官相衛、仗勢欺人」,質疑是檢舉人不滿,打電話關說?並質疑這樣違規為何要罰到1萬8000元?佳里警方5日回應,這件行車糾紛的雙方駕駛人當場已不追究,後續因有檢舉單,依法受理檢舉,交由監理站裁決,罰則金額為6000元到1萬8000元,警方並非裁決者,僅判斷有無違規事實,無法解釋罰單金額。且受理檢舉的警員與當場處理事故的警員非同1人,沒有官官相衛的理由。
向NCC索資鏡電視隨即被電話關說 魯明哲痛批:國家洩密委員會
鏡電視風波未平,立委魯明哲今(14)日在立法院透露,上個月為了解鏡電視審查執照流程,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索取資料,主管機關還沒回覆,當天晚上就先接到當事媒體電話「關說」,但查了一個月,NCC卻回覆稱「經查NCC內部無人洩密」;對此,他痛批,NCC應確實追查內部一再洩密的問題,不要成為「國家洩密傳播委員會」。魯明哲指出,鏡電視近幾個月人事更迭,前董事長陳建平被控干涉新聞自由,董事會開了5分鐘就遭撤換,NCC主委陳耀祥上個月備詢時,竟稱是看了報導相關內容才知道,身為有線電視新聞監管單位,對的於電視台董事長干涉新聞自由一事,居然可以表示毫不知情。針對鏡電視風波,前董事長是否有干涉新聞自由,魯明哲強調,無論NCC調查結果是有或沒有,對鏡電視的執照都會產生極大影響。他表示,如果有干涉新聞自由,就證實鏡電視的內部自控自律機制完全失靈,已違反製播不受政府、政黨、企業、廣告商、股東或經營團隊等任何人之干預的承諾。魯明哲批評,陳耀祥一再聲稱是用高標準審查鏡電視的申照,如果連這種嚴重的違紀事件發生,都還讓鏡電視繼續完成後續的開播計畫,實在無法想像NCC如何以專業的獨立機關自居?他也說,如果沒有干涉新聞自由,陳建平顯然是因內部權力鬥爭遭撤換,那麼也算是內部管理階層生變,之前鏡電視送審所承諾的相關事項,可能無法落實。魯明哲認為,陳耀祥雖是法學專家,但千萬不要玩文字遊戲,董事長、總經理以及董事會的組成對於公司可否達成NCC的12項負擔,及不違反14項廢止條款息息相關。他指出,如果董事會組成對公司治理沒有任何影響,那NCC又何必在預擬附款第9點要求有一席勞工董事?當初審查的董事長、總經理以及管理團隊就已經不是同一批人了,難道不用重新審查嗎?此外,魯明哲透露,上個月為了解NCC審查電視執照的流程,於上月14日向NCC索取資料,NCC還沒回覆,沒想到當天晚上就有當事媒體打電話來「關說」,但查了一個月,NCC卻回覆稱「經查NCC內部無人洩密」。他痛批,「NCC無人洩密?難道是關說電話是鬼打來的嗎?」呼籲NCC確實追查內部一再洩密的問題,不要成為「國家洩密傳播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