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議長
」雲林議長涉綠能弊案!認罪吐1480萬賄款 新北地院裁定300萬交保
雲林縣議會無黨籍議長黃凱因涉嫌利用議員職權勾結綠能業者收賄上千萬,今(18)日遭到新北地檢署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新北地方法院也於晚間7時許裁定黃凱以300萬元具保及限制住居,並限制出境、出海8月,及接受科技設備監控8月。新北地院指出,黃凱收受賄賂,犯罪嫌疑重大,且所涉犯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依合理判斷,仍存有畏罪潛逃之高度誘因,因此認為有羈押之原因,但考量黃凱於偵訊及本院訊問時,均坦承犯行,且於偵查中主動繳回全部犯罪所得1480萬元,認無羈押之必要。根據新北地檢署調查顯示,黃凱自2020 年起與國金能源公司等綠能業者勾結,利用自身議員身份及聯繫雲林縣建設處長李俊興,透過各自職權暗中協助綠能業者優先取得雲林縣太陽光電發電廠的籌設同意函及營業執照。檢方指出,其中李俊興涉嫌洩漏縣政府內部機密文件給黃凱,而黃凱則利用家人設立人頭公司,掩飾收賄行為,先後接受5千萬元及900萬元賄款;訊後將黃凱、李俊興及相關涉案人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洩漏機密罪》、《洗錢防制法》等多項罪嫌起訴。
雲林議長家中翻出大量現金、豪車、名牌包 黃凱遭收押禁見
雲林縣議會無黨籍議長黃凱涉嫌利用職權收受賄款,協助綠能業者「國金能源」取得電業執照。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黃凱在2020年間收受上千萬元賄款,並通過人頭公司和購買豪車來規避查緝。新北地檢署依據《貪汙治罪條例》向法院聲押禁見黃凱,並獲准。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檢調發現,成立於2019年的國金能源,為了能順利取得雲林縣台西鄉的太陽能發電廠營業執照,於2020年行賄當時的雲林縣議員黃凱,同時雲林縣建設處長李俊興涉嫌將縣政府內部文件洩露給黃凱。最高檢察署表示,第2波「靖平專案」由新北檢和嘉檢展開行動,新北地檢署黑金專組檢察官周懿君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人員分40組,分別前往雲林縣政府、縣議會等地進行搜索,查獲不法所得現金232萬元、5支勞力士手錶、豪華汽車及多個名牌包,並帶回黃凱、李俊興等12名被告及10名證人。經過檢方訊問,李俊興以20萬元交保,其他涉案人員也分別以10萬至20萬元不等交保,而國金能源陳姓監察人等6名被告則獲釋。黃凱則被聲押並禁見。報導中也提到,法院認為黃凱涉嫌貪污及洗錢罪,且有滅證和勾結證人的可能,因此決定羈押。據了解,50歲的黃凱是雲林縣議會的無黨籍成員,已連任4屆議員。2023年10月,前議長辭職,黃凱成功當選新任議長。調查顯示,黃凱在2020年期間通過人頭公司收取光電廠商賄賂並接受車輛贈送,以掩飾犯罪資金流動,並利用議員職權護航業者取得營業執照。此外,雲林縣政府建設處的一名李姓公務員涉嫌洩露內部審核文件給黃凱。最高檢察署強調,將嚴厲打擊綠能犯罪,展現政府反貪決心,讓不法公務員和民意代表不敢收賄,綠能廠商不敢行賄。
大逆轉!涉賄2600萬 雲林議長今晨裁定收押禁見
雲林縣議會議長沈宗隆等6人,涉嫌收受達德集團賄賂,本月10日遭雲林地方法院裁定以交保候傳、限制出境。檢方13日以重罪案未經合議庭裁,且案情重點未交代,針對議長沈宗隆、包商鍾慶郎提出抗告;昨(15日)台南高分院裁定發回雲林地院更裁,昨天晚間9點30分漏夜重開羈押庭,直到今天清晨5時30分,開庭結果出爐,裁定羈押禁見。此案源於達德集團,當初在2020年間,想在雲林縣內設立風機發電,期間因地方人士、雲林縣議會部分議員反對,導致向雲林縣政府申請相關公文、建照、使照時,不如預期順利,達德集團疑似因為了尋求雲林縣議會議長沈宗隆及縣議員王又民、許留賓、黃文祥等人的支持,透過下包廠商、白手套,以工程款夾帶賄款方式,交付、收受逾新台幣2600萬元的賄款。雲林地檢署於本月9日共聲押包括沈宗隆、鍾慶郎、雲林縣議員王又民、達德前執行長潘正綱、王又民助理游女、潘正綱妻游女(游姓助理胞妹)等6人,最後只有潘正綱遭收押,檢方認為沈、鍾有高度串證、滅證、逃亡可能性,因此提出抗告,經由重開羈押庭,今天清晨雲林地院裁定沈、鍾均收押禁見。雲林地方法院說明,台南高分院撤銷發回裁定,是針對「羈押的必要性」有所指摘,經訊問後關於串證部分,因案件正在偵查階段,依檢方所補強的新事證,發現仍有多名共犯與證人的說法,彼此有所出入。此次雲林地院重開羈押庭,出動多名法官以合議庭方式進行,先審理鍾慶郎,再審沈宗隆。院方表示,檢方對於羈押的必要性,有再提出相關事證加以佐證,最後裁定羈押,並禁止被告沈、鍾2人接見通信、閱覽書報及觀看電視。
雲林議長隨扈酒後彈弓射狗 闖民宅毆人畫面曝!網友驚「比流氓還流氓」
1名網友13日「臉書爆料公社公開版」PO出1段影片,指控1名擔任雲林縣議長沈宗隆隨扈的黃姓警員,3日晚間酒後持彈弓打狗,民眾發現好意提醒「不能虐狗」,黃員一氣之下竟闖入屋內打人,事後還透過各種管道想將事情壓下來。此文一出,網友一陣撻伐,痛批「警察比流氓還流氓!」對此,警方證實黃員確實是議長隨扈,如接獲報案將受理偵辦。該名網友指控,黃員身兼執法人員與人民保母,卻在酒後拿彈弓打狗,愛狗人士陳男上前提醒竟挨揍,黃員甚至闖進民宅毀損物品,網友公布影片要求一起公審黃員所作所為。影片PO網後馬上引起網友激烈討論,「警察比流氓還流氓,直接闖入民宅打人,是台灣沒有法律了嗎?」、「把這垃圾公布出來」;也有人持不同意見,「用影片看、推理是不準的」、「你和解然後又在這發文是在哭」。據了解,公職人員被打的民眾陳男跟屋主是不同人,黃員與陳男以36萬元和解,但和屋主部分並未和解,損失也未賠償,屋主目前已對黃員提告《毀損罪》、《傷害罪》。對此,北港分局證實,涉案的黃員確實是議長沈宗隆隨扈,如若接獲報案,警方將受理偵辦,絕不徇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