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無效
」 離婚 Melody 離婚無效 吳育奇 殷悅Melody被控借款70萬美金買房拒還 前夫法庭現身作證
藝人殷悅「Melody」(本名劉恭顯)去年7月宣布與吳育奇17年婚姻告終,事後不但被吳男提起「確認離婚無效」之訴,被控為買美國加州的房子,委由前夫吳育奇向林姓友人借款美金70萬元,林提民事訴訟請求返還消費借貸款。台北地方法院今開庭傳喚吳育奇作證,但全程採不公開審理。根據《中時》報導,法院今開庭審理並傳喚吳育奇到庭作證,吳育奇今頭戴帽子、口罩,身穿紅色外套低調出庭,面對媒體詢問,他不發一語上車離開。據了解,法官諭知採不公開審理,不開放外界旁聽。回顧這起訴訟,Melody被控欲購買美國加州的房子,委由吳育奇向林借款,而林分別於2022年5月27日、6月16日、6月17日從香港共匯款美金70萬元至Melody的美國帳戶。首度開庭時,林姓友人委任律師提到,2022年5至6月間,林男曾匯三筆美金到Melody的銀行帳戶,分別為2000元、35萬元、34萬8000(總計70萬元);律師同時聲請傳喚吳育奇到庭作證。不過Melody的律師否認有消費借貸款關係,並指林男並未確切說明「人事時地物」,Melody的律師還強調,Melody從未授權吳育奇向林男借款,也只知道這些匯款是生意上的往來,但林男的律師質疑,這些款項若是生意往來,「匯款目的」為何會記載「家用」?除此之外,吳育奇和Melody已經離婚,還對Melody提起「確認離婚無效」之訴,因此吳育奇作證的可信度並不高,無作證必要。
Melody恢單1年被問第二春 買張學友門票孝敬親媽
藝人Melody去年和吳育奇結束17年婚姻,未料前夫提告離婚無效,還出現案外案,遭友人控告欠2100萬,風波不斷。今(8日)她出席糖果品牌sugarfina開幕活動,表示之前都是靠新聞得知官司進度,「對我而言,我的這個身份證的配偶欄,已經空白一年多了,所以這個就翻篇了」。Melody現在生活重心擺在工作與家人,直呼忙到沒有新對象。雖然還相信愛情,但Melody現在把重心擺在事業與家庭。(圖/許方正攝)對於上一段婚姻,Melody表示自己已經往前看,「一個女人到這個階段,有前半生跟後半生,後半生能走多久都不知道了,我們還一直浪費時間看回頭思想,往前走好好生活,好好工作,好好照顧孩子,好好愛自己」,也因為時間大多奉獻給工作與家人,身邊沒有新對象,但她保持一顆少女心,依舊相信愛情,但被問及性生活,Melody害羞直喊:「翻篇!」不願正面回答,至於二婚的可能性,她說:「我連人家追的縫隙都沒有,我心裡沒有餘力去想二婚這個事情!」母親節即將到來,Melody特地幫媽媽準備張學友的門票,前兩天媽媽又加碼表示想看Energy演唱會,被Melody虧:「Energy的加場妳也要去?」未料媽媽不甘示弱表示自己還年輕。不過,Melody透露媽媽屆時已經回美國,應該無緣見到偶像,但她有計畫包個大紅包給媽媽,「因為她今年還跟我一起拍了其他廣告,我會給她一點酬勞,我還沒有想好要講數字,講數字太敏感,就是心意,張學友的票已經很厲害了」。
Melody透露:如果約會一定會穿蝴蝶結服裝,最好露點鎖骨!謝欣穎則是愛上 蝴蝶結千層長洋裝,大喊想買下來!
紐約時尚品牌alice + olivia進駐台北SOGO復興館開設旗艦店,今天(26日)特別邀請主持天后Melody殷悅和氣質女星謝欣穎擔任剪綵嘉賓!(圖/品牌提供)兩人身穿2024《黑白舞會》春夏系列服飾,展現優雅與自信的態度!剛結束17年婚姻的Melody,一如既往地正念喊話說“Style is what you wear and who you are.”(穿著代表了妳是誰、妳的個人風格)還有self-expresson(自我展現)的品牌核心概念,Melody殷悅選擇了alice + olivia的LORNA裝飾短版夾克,她說自己喜歡這種全手工繡花高級訂製服級的質感外套,有點奢華精緻,再混搭休閒一點的闊腿丹寧褲,展現高雅中帶休閒的穿搭魅力。而謝欣穎則穿著DENNY 印花男友風西裝外套與LIVI印花長褲的套裝,身材激瘦又高的她,讓軟印花套裝穿出自信風格。才剛恢復單身的Melody,被問及如果約會時會選擇怎麼樣的穿著,她卻一臉苦笑地說:『約會這件事好像離我很遙遠了,但如果女兒約會去的話,我一定會要她穿alice + olivia可愛又帶點女人味的蝴蝶結衣裝出去。』(圖/品牌提供、許方正攝影)她也說:『現在活得優雅、活得漂亮就是我的人生目標!』記者問道關於前夫提起『離婚無效』訴訟,她當場也以過來人的長輩口吻語重心長的喊話謝欣穎說:『溝通真的很重要,妳們(跟王柏傑)價值觀要拉近喔!』讓大家笑翻。(圖/許方正攝影)謝欣穎也說,現場的仙氣禮服「JESSALYN蝴蝶結千層長洋裝」讓她非常喜歡,Melody也大讚超適合她。原來去年的台北電影節那套禮服,就是出自於該品牌的禮服,大家也猜想,今年搞不好在電影節又能看到謝欣穎穿這套禮服登場!謝欣超喜歡這件「JESSALYN蝴蝶結千層長洋裝」。 (圖/品牌提供)
Melody離婚後被金主討債! 她否認欠70萬美元「前夫將出庭對質」
45歲女星Melody(殷悅)2006年與企業家吳育奇結婚,婚後育有2名寶貝女兒,豈料17年過去,今年7月無預警宣布婚變,離婚消息震撼各界;Melody後來被吳育奇提起「確認離婚無效」之訴,再被吳男的林姓友人提告要求返還70萬元美金,原因是Melody想在美國加州買房卻借款未還。台北地院上午首度開庭,並定4月22日傳喚吳育奇到庭作證。Melody和林姓金主各自委任律師出庭代打,根據林男的委任律師指出,Melody購買美國加州的房子並授權當時的先生吳育奇向他借款,吳也提供Melody的帳戶,並在2022年5、6月間3次匯款2千美元、35萬美元及34.8萬美元,總計70萬美金至Melody在美國的帳戶,匯款目的也有註記為「家用」,但至今都沒有償還借款。Melody委任律師則反駁,Melody僅知道林姓友人是誰,但兩人素未謀面,也未委由吳向他借錢,實際上是吳男向Melody宣稱這筆錢是與金主生意往來,也是吳男自己的錢,交給Melody作為「家庭支出」。Melody並不清楚吳男到底是怎麼向金主說的。林的律師反駁,如果是生意往來,怎麼會註記為「家用」,應該記載為「商用」才對,此外,吳是上班族,為何會與林有生意往來,要求Melody確認是否有在收到錢之後購買房產,至於實際花多少錢買美國哪裡的房產,金主沒過問,必須請吳男出庭作證。不過Melody的律師反對傳喚吳男作證,認為雙方已離婚,加上吳男提起確認離婚無效之訴且還在審理,認為吳男證詞可信度不高,還是應由林男舉證本件借款的人事時地物等過程。對此,法官認為確有必要由吳男親自詳述本件借貸細節,諭知4月22日上午9點半再次開庭,將傳喚吳育奇出庭。
心機男假離婚扶小三上位 女兒也挺他卻在「法官面前自爆」結果慘了
一場離婚官司,竟牽扯出假離婚扶小三上位、丈夫主動放棄扶養權,女兒卻不願見親生母親的多重羅生門。中國上海一名王姓女子控訴同姓前夫,謊稱要讓女兒們落戶上海說服她假離婚,事後卻另結新歡還生子,氣得向法院提告,未料事件之後的發展,連法官也傻眼又無言。據《上觀新聞》報導,執行法官為瞭解這宗複雜官司真相,分別與雙方及兩人大女兒面談,並在與大女兒對話席間,得知女孩不滿媽媽出現時,總會發生爭吵和引來員警上門,非常不願意與母親見面,甚至說出「我爸不是都給她錢了嘛,但她還是會過來鬧,我就不太想見她」。王女則告訴執行法官,她是透過孩子得知「家裡有新媽媽」才打請求撤銷離婚官司,期間律師查出「新媽媽生的小弟弟」的生父是前夫,這才驚覺自己被結婚20多年的對方多重欺騙,又不滿這3年來想探望女兒們總是被前夫阻止,才會控制不住自己。(圖/翻攝自微博)王女更指前夫曾家暴自己與女兒們,且在她看來,前夫是想用人民幣幾百萬元切割她與孩子,但前夫其實不喜歡女兒們,甚至想把小女兒送給別人。沒想到,王男聽聞執行法官轉述前妻的指控,竟情緒失控多次在法官面前瘋狂打自己耳光,甚至拉著3個小孩出來,喊「孩子不要了」、「我沒有虐待小孩」。(圖/翻攝自微博)雖然整起事件還未水落石出,但法院已對王男開出《家庭教育令》糾正他的偏激行為,同時允許王女在社工陪同下,再次探望2個女兒;3人截至目前已順利完成近十次零距離互動。
Melody首吐婚變心境…認「糾結好幾年」爆哭3天 親揭離婚聲明消失原因
44歲女星Melody(殷悅)7月初突宣布恢單,結束與富商老公吳育奇的17年婚姻,透露夫妻倆無論是性格、思想或理念均相距甚大,因此決定和平分手。Meloday日前首度公開吐露離婚心情,自爆「我內心的糾結和痛苦已經好幾年了」,一度覺得自己要窒息,後來是靠「母愛」才站起來,決定放下不健康的婚姻。Melody上月7日無預警宣布離婚,指雙方理念相差過大,「往後雙方及家人將不再就離婚細節做任何回應」。2人婚姻看似和平落幕,事後卻爆出前夫吳育奇被誘導簽下不平等協議,導致3間價值上億的房產歸入女方名下,男方更委託律師提出「離婚無效之訴」。巧合的是,吳育奇提出訴訟後,Melody的離婚文也同步消失。Melody日前和王貞妮重新開錄Podcast「姐妹悄悄話」,首次公開分享婚變心路歷程,說明臉書的離婚聲明消失並非刪文,而是考量到工作因素,所以將貼文隱藏,並透露離婚手續早在3月就已辦妥,為了降低對孩子的影響,加上暑假都會帶小孩回美國娘家,因此選在7月對外公布,剛好可以有段緩衝。Melody提到,「我內心的糾結和痛苦已經好幾年了」,甚至曾連續3天3夜不吃不喝,只是躺在地上一直哭,哭累了就睡,一度覺得自己快要窒息,後來靠「母愛」重新站起來,決定誠實面對孩子們,放下不健康的關係。至於前夫親友指控,Melody認為,事情都是一體兩面,「把自己過好,沒有對不起別人,就是往前走」。
Melody遭爆奪前夫房產 9天後吐心聲...網揪「自拍照1細節」不捨喊:擦乾眼淚走下去
44歲女星Melody(殷悅)7月初突宣布恢單,結束與富商老公吳育奇的17年婚姻,透露夫妻倆無論是性格、思想或理念均相距甚大,因此決定和平分手,不過消息才剛曝光一個多禮拜,吳育奇19日竟委託律師提出「離婚無效之訴」,隨後Melody也遭男方友人控訴,逼迫丈夫簽訂不平等離婚協議,奪走3間價值上億房產。對此,Melody今(28日)發文一句吐心聲。Melody曬出素顏自拍照,被眼尖粉絲發現疑似剛哭過。(圖/翻攝自Melody臉書)Melody今(28日)在社群平台曬出素顏自拍照,並發文「Staying strong and preserving my peace(保持堅強並維護我的和平),Namaste(梵文,有問候之意)」,並附上Hashtag「gratitude(感恩)」、「positive vibes(正能量)」等字彙,似乎是在為身陷婚變風波的自己加油打氣。不過就有眼尖粉絲發現,Melody雙眼看似剛哭過,紛紛留言安慰「看起來眼睛腫腫,像哭過,要堅強,一定會雨過天晴的」、「擦乾眼淚繼續走下去,問心無愧就好,加油喔!」、「加油,妳值得更好的生活 更美好的未來」、「支持妳也相信妳...男方親友團真的太可怕了...希望有天妳能自由過妳要的生活。」
Melody前夫告離婚無效 律師虧:簽名後反悔有夠不MAN
女星Melody(殷悅)本月7日無預警宣布離婚,之後傳出富商前夫吳育奇提出離婚無效訴訟,認為被誘導簽下不平等協議,導致3間上億房產都歸入Melody名下。對此,律師簡大為直言,「簽名之後反悔,不僅法律上行不通,而且有夠不man。」簡大為在粉專《簡大為律師—律師能不能算便宜一點》指出,真的不能理解什麼叫做「 我是被誘導簽下的 」,Melody離婚後才沒幾天,前夫竟然起訴離婚無效,雖然細節不清楚,但可以猜想,前夫8成是要主張在簽約過程被強暴脅迫或詐欺,導致離婚無效。簡大為提到,不管是脅迫、誘導還是乾脆講說被強抓著手蓋指印,這些亂七八糟的說詞大多都只是簽完約之後想賴皮的理由;簡大為表示,在法庭上也聽過一堆賴皮的說法,包括關門放狗、威脅上媒體等,連要下降頭都講出來了,但下場是法官當然沒要鳥。簡大為不解,「到底為什麼簽下去之前,不找律師幫你看看?簽名之後反悔,不僅法律上行不通,而且有夠不man。不僅成年,還快60了,為自己的簽名負責,應該也沒這麼難吧。」
Melody前夫告離婚無效 律師曝「2點主張」難舉證
女星Melody(殷悅)本月7日無預警宣布離婚,昨(19日)傳出富商前夫吳育奇提出離婚無效訴訟,認為被誘導簽下不平等協議,導致3間上億房產都歸入Melody名下。對此,律師蘇文俊直言,要主張被詐欺或脅迫在實務上非常困難。離婚為何會無效?蘇文俊在粉專《蘇文俊律師》說明,實務上要提離婚無效之訴,一般會有兩種狀況,第一種就是沒有離婚真意,也就是說夫妻其實為了某種特殊原因假裝離婚,如躲避債務,但實際上還是像夫妻一樣生活,不過顯然Melody他們應該不是這種類型。第二種是形式要件不符合,最常見的就是證人其實沒有跟當事人確認離婚真意,只是人家叫他簽就簽,這在實務上並非罕見,但也不算是太常發生,以雙方身份地位很難想像離婚協議不找律師處理,這種低級錯誤判斷應該不會發生。既然上面兩種類型都不是,那怎麼會是離婚無效呢?蘇文俊指出,除了離婚無效,還有可以撤銷離婚,一般情況是離婚協議簽立是被詐欺或者脅迫,6個月內都可以提出撤銷離婚之訴,以報載所描寫的狀況,比較像是男方因為太突然或女方太過強勢,而認為被詐欺或脅迫而簽立,進而提出撤銷離婚之訴,至於為何寫成離婚無效之訴,可能是筆誤或者書寫錯誤吧。蘇文俊表示,不過,其實要主張被詐欺或脅迫在實務上非常困難,因為一般協議都是在私密空間進行,除了單方說詞,大多時候沒有其他證人;而且雙方並非地位、資歷懸殊之人,且都是有相當社會經驗之人,要在一份契約上認定被詐欺或脅迫更是難上加難,條件談得很爛不能當撤銷的理由。至於如果真的離婚被撤銷,那Melody還能離婚嗎?蘇文俊說,一般來說,雙方會走到這一步大多已經感情破裂,所以如果對方提出離婚無效或撤銷之訴時,除了可以重新談離婚協議外,建議可以直接同時於該訴訟提出反訴離婚作為反制方式,以確保雙方可以結束婚姻,但還是要符合離婚要件跟其他法律規定。
Melody前夫提告「離婚協議無效」 執業律師笑了「要舉證這2點」才算數
女星Melody(殷悅)本月7日無預警宣布離婚,今(19日)傳出富商前夫吳育奇提出離婚無效訴訟,認為被誘導簽下不平等協議,導致3間上億房產都歸入Melody名下,隨後網友也發現Melody的離婚文也同步消失,而知名執業律師李怡貞就發文討論,表示除非可以舉證「看不懂中文」或「被刀槍威脅」,否則還是得履行離婚協議。Melody和前夫吳育奇的婚姻從自稱和平離婚,如今爆出前夫提出離婚無效。(圖/報系資料照)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吳育奇的友人透露,Melody誘導前夫簽下不平等離婚協議,強硬要求吳興街2戶房產及美國豪宅等價值上億的房產都歸她,更指Melody過去在電視上稱被婆婆牽著鼻子走,但事實上她已經5年沒有跟婆婆見面。執業律師李怡貞表示,除非可以舉證不然該履行的條件還是要履行。(圖/翻攝自李怡貞臉書)吳育奇的律師也傳出今日到北院遞狀申告「離婚協議無效之訴」,但這樣的訴訟也讓執業律師李怡貞不以為然,表示除非「舉證自己智商低看不懂中文或是被刀槍抵著,不得已才簽署離婚協議書,否則兩個證人親眼見聞離婚真意也簽名,戶政事務所登記也完成,該履行的條件就是要履行」,更透露其實現在去戶政登記的承辦人員大多都會問的很仔細,「離婚有效,財產移轉無效,或許才是重點吧」。另一位律師蘇家宏則向《壹蘋新聞網》分析,離婚無效的關鍵應該在於前夫有沒有被「脅迫」,若他是在被脅迫的狀況下簽字,法官就可能判離婚協議無效,且脅迫不僅是行為上,言語上的脅迫也可能構成,如若對方表示「你如果沒有照著做我就毀掉你」等威脅言語,都要算被強迫簽字。
為圓父親臨終心願和尚還俗結婚 今想離婚到二審因這點才自由
一名男子聲稱滿足父親臨終心願,才還俗與妻子結婚,後來2人因故離婚,但她卻提告主張婚姻無效,一審判決離婚協議書簽名用印都是她所為、離婚無效,但二審認為,2人當初結婚登記根本沒有證人在結婚書約上「親自」完成簽名,結婚無效不用再討論離婚。可上訴。她提告主張,與他在2011年9月9日與結婚,2018年間他稱欲出家,為免他人議論,希望與她辦理假離婚,並保證日後會與伊重辦結婚登記,她於是應允和他假辦離婚,但離婚證人未親自見聞,兩造亦無離婚真意,2人婚姻關係存在。但男子辯稱,他為滿足父親臨終心願,才還俗與她結婚,之後兩造感情不睦早已別居,後來她經營公司失敗,未經同意以他名義簽發票據,經他發現向其反應離婚之意,她心懷愧疚故表同意,並委請其子女擔任證人辦理離婚登記,台灣高等法院二審認為,2人結婚當時未有見聞其等均具結婚真意之2名以上證人在系爭結婚書約上完成簽名,雙方婚姻應歸無效,因兩造婚姻已屬無效,即無庸再行討論離婚登記是否屬實。
癌末男稱已找到捐肝者騙妻離婚 怎料對方竟是小三
台中一名肝癌末期男子向妻子聲稱已找到捐肝者,若與對方是配偶可加快換肝流程,故向妻子提出先離婚,手術完成後再重新結婚的提議。妻子為救夫命同意其要求,怎料事後發現「捐肝者」竟是原先介入兩人婚姻的周姓女子。妻子發現被騙,氣得向法院提告。癌末男仔於2022年3月向妻子提出「假離婚換肝計畫」,他向妻子表示已經找到願意捐肝者,若與對方是配偶,就能快速移植,故希望能先和妻子「假離婚」並和捐肝者結婚,以獲得快速移植機會。等到手術結束後再和妻子重新結婚。妻子為救肝癌末期丈夫忍痛答應,並請婆婆、朋友作為證人,前往豐原區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未料事後她驚覺被騙,丈夫口中的捐贈者竟是先前就已介入兩人婚姻的周姓女子,丈夫竟以換肝為由騙請離婚,她氣得向法院申請離婚無效。妻子認為,離婚須雙方同意方能成立,而當初同意離婚的用意是為了讓丈夫換肝,並不是為了結束這場婚姻,因此向法院提出兩人婚姻關係仍存在。男子出庭時則表示,若妻子能提出假離婚的證據,他就對其主張沒意見。法官審理後認為,妻子當初同意離婚的原因與丈夫為了和周姓女子雙宿雙飛而與她訴請離婚之用意並不相同,又因婆婆和朋友在法庭上作證,當初癌末男求妻子救他,請妻子同意暫時離婚。因此判定兩人於離婚上並無合意,判決兩人離婚無效,可上訴。
烏龍重婚1/美魔女要「離緣」才知涉重婚 衰遭第一任尪「離婚2次」
桃園一名A小姐(化名,63歲)2019年間和第二任丈夫鬧離婚時才被法院告知「免離」,因為她1986年間第1次婚姻仍有效,而第一任丈夫大明(63歲,化名)得知此事後提起離婚訴訟,一審二審法官都判離,讓A小姐相當憤怒。她淚訴多年前大明不告而別,還請姊姊出面勸她離婚,對照如今判決,A小姐等於被同一人「離婚2次」,讓她怒控「我從頭到尾沒做錯事,為何要被離婚?」A小姐是緬甸華僑,五官深邃,雖然年已6旬,但一頭烏黑長髮加上白皙皮膚,堪稱美魔女,不過近2年來因為婚姻問題吃了不少苦頭,因為她怎麼也想不到36年前的第一段婚姻至今仍屬有效,還害自己涉及重婚。回憶起與第一任丈夫大明相遇,A小姐說1978年暑假自已是師大新鮮人,坐公車偶遇大明即被對方驚為天人,不僅上前搭訕,還展開猛力追求,天天到宿舍站崗、打電話,終於將A小姐追到手,雖然大明遠在成大念書,2人一南一北,但書信來往頻繁感情深厚,寒暑假時A小姐直接住在大明台北家中,當年師大畢業典禮,大明奶奶也到場參加,而大明二姊結婚,家族合照中也有A小姐倩影,她儼然已是家族公認的準媳婦。2人相戀8年,1986年間大明服完兵役被爸媽安排到美國居住,希望他能取得綠卡,也叮囑A小姐之後一起到美生活,但就怕兩人感情生變,A小姐說大明慫恿她,在他赴美前2人先到法院辦結婚公證,當天即由大明二姊擔任見證人完成公證,大明也承諾回台後即稟明父母補辦婚宴以及到戶政事務所登記,不過大明僅到美國一年,就耐不住相思之苦匆匆返台。A小姐師大畢業後被分發到花蓮任教,與大明當起周末夫妻,不過1989年間3月間,A小姐回台北和大明看完電影,2人在台大附近閒逛時,一名女子衝過來抱住大明哀求「不要離開我!」A小姐才知道有了第三者,2人感情開始生變,常有口角。A小姐五官深邃,長相標緻,她說跟第一任丈夫相戀8年才步上紅毯,而當年對方故意搞消失,可能是因不想離婚、分她財產。(圖/讀者提供)1989年底,大明的姊姊約A小姐見面,詢問「妳想不想離婚?」A小姐說不認為2人間感情已逝,便拒絕此一提議。隔了2天,大明約她到石門水庫2天1夜小旅行,期間也未提起隻字片語,她以為婚姻不易,2人終會重修舊好,沒想到大明卻開始鬧消失,找不到人,A小姐也賭氣不找對方,就這麼過了4年,直到1993年小姑告訴她,叫她不要再等了「我哥已經跟別人成家,應該也找律師處理好離婚事宜。」至此,A小姐徹底死心,恰巧那時小她12歲的第二任丈夫小龍(化名)對她猛獻殷勤,她才放開心胸接納對方,1994年2人結婚,婚後育有1子1女,家庭生活平凡幸福,未料,婚後20多年某天,小龍無意中得知妻子竟然曾結過婚,因此氣急敗壞,和A小姐感情降至冰點,並開始流連在外,不願回家。眼看婚姻名存實亡,2019年間A小姐打算慧劍斬情絲跟2婚夫小龍離婚「兩清」,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但竟被告知「不用辦離婚」,因為A小姐的第一段婚姻還存在,因此她與小龍的婚姻是無效的。A小姐多次向戶政人員表達「我想保住第2段婚姻!」卻通通遭駁回,因為從市府民政局到內政部、法務部,主管機關全認為A小姐第一段婚姻存在。由於大明也算是重婚,A小姐用盡各種方法聯繫大明,希望私下討論出解決方法,未料對方直接向法院訴請離婚,法官也依多年未有同居事實,一審二審都判准離婚。A小姐相當不甘心,她說自己等於被同一人離婚2次,情何以堪,加上她得知大明現在為3家科技公司負責人,對照自己處境,又回想過往「我在大明身上浪費16年,且當年借他好多錢,都沒還我」,A小姐吃了秤砣鐵了心,她認為「錯誤較多的一方無權提出離婚」因此上訴提出離婚無效,還要跟「負心漢」分財產,為自己討公道。至於A小姐和大明所涉及的重婚罪,由於已超出法定的20年追訴期,因此檢察官不予起訴。對於被控搞消失又離婚A小姐2次一事,電子公司董事長大明澄清自己絕非負心人,他說當年雙方相處出問題,甚至無法溝通才會選擇離婚,且雙方是達成共識和平分手,怎料多年後A小姐竟重提舊事。他更透露,A小姐曾想把自己二婚所生的子女冠他的姓,但雙方做了親子鑑定,確認小孩不是他的,法院也判A小姐敗訴,這一連串舉動讓他懷疑A小姐都是「為了錢」,因為A小姐還曾開價3億和解金,他說自己是胼手胝足創立公司,不是有錢人,這個價錢太離譜,未來一切都將交給司法,相信會還自己一個公道。拿出當年法院公證的結婚證書,A小姐說16年青春都給了第一任丈夫,未料婚後雙方情變,事隔多年竟害她身陷重婚烏龍。(圖/攝影方萬民)
烏龍重婚2/美魔女不甘「被離婚」 怒向科技業老董前夫追討財產
到法院訴請離婚卻被告知自己犯了《重婚罪》,竟然連離婚都免了!桃園一名6旬美魔女A小姐(化名)因此第2段婚姻不保,她怒控當年沒辦離婚就失蹤的第一任老公大明(化名),現在飛黃騰達成為多家科技公司老闆,對方得知重婚後提出離婚訴訟,一審、二審都判准,A小姐說在兩人關係中自己總處於弱勢,還被「負心漢」拋棄2次,新仇舊恨交織下,她怒上訴離婚無效,還打算要和大明分財產,幫自己討公道。對此,律師王志超表示,大明明知自己跟A小姐已在法院公證結婚,雖然2人未辦喜宴、未去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但依照當時民法之規定,2人的婚姻已經是有效成立,後來大明想放棄這段關係卻未辦理離婚,跟A小姐失聯再與別人結婚,因此無法主張他跟A小姐婚姻關係無效,才在一審二審法院都認為2人婚姻關係是有效存在。不過,如A小姐要求夫妻財產分配,大明可能會向法官主張雙方多年從未有同居的事實,進而請求法官酌減分配夫妻之剩餘財產。律師王志超表示,如A小姐訴請離婚無效,要求分配財產,對方可能主張雙方多年未有同居事實,進而請求酌減分配。(圖/律師王志超提供)本刊調查,刑法第237條 《重婚罪》規定,有配偶而重為婚姻或同時與2人以上結婚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民法 985 條 《重婚罪》中規定,有配偶者,不得重婚,也就是一人不得同時與2人以上結婚。因此A小姐和大明兩人的第二段婚姻,根據民法規定都已被撤銷,被認定是無效;至於A小姐和大明所涉及的重婚罪,由於已超出法定的20年追訴期,因此檢察官不予起訴。此外,結婚要件2007年5月23日民法修正,從「儀式婚」改為「登記婚」,也就是從2008年5月23日起,結婚新人需親自到戶政事務所申請登記,結婚證書上有2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做結婚登記,才正式生效。王永慶一夫三妻案牽涉重婚罪官司受到矚目,由於關係千億遺產分配,三房李寶珠曾提出確認配偶權訴訟。(圖/報系資料照)重婚罪官司中,最知名的就是當年台灣首富王永慶一夫三妻案,王永慶身分證配偶欄上為大房「王月蘭」,但他身邊還有二房楊嬌以及三房李寶珠。由於王永慶過世後留下千億遺產,但與3個妻子結婚當時都有公開儀式及2個以上證人,適用1985年以前的舊《民法》,婚姻有效,如果一夫三妻獲法院認證,遺產分配將大洗牌,也因此三房李寶珠2019年提出確認配偶權訴訟,並被法院認定雖為「重婚」,但仍是王永慶的現存「配偶」。對於被控搞消失又離婚A小姐2次一事,科技公司董事長大明澄清自己絕非負心人,他說當年雙方相處出問題,甚至無法溝通才會選擇離婚,且雙方是達成共識和平分手,怎料多年後A小姐竟重提舊事。他更透露,A小姐曾想把自己二婚所生的子女冠他的姓,但雙方做了親子鑑定,確認小孩不是他的,法院也判A小姐敗訴,這一連串舉動讓他懷疑A小姐都是「為了錢」,因為A小姐還曾開價3億和解金,他說自己是胼手胝足創立公司,不是有錢人,這個價錢太離譜,未來一切都將交給司法,相信會還自己一個公道。
女董淪低收戶1/發熱衣布料賣向國際 資產數億女強人慘被踢出家門
1970年代台灣紡織業蓬勃發展,量多而質精的布料外銷各國,在出口貿易上締造輝煌佳績,布料商人成了台灣經濟邁向璀璨的鑰匙,本刊卻接獲一名以銷售「發熱衣」、「隔熱衣」布料發跡的女董座投訴,自己當年曾締造一年外銷近10億元的佳績,如今卻因「老公逼離婚、親弟霸房產」以致無家可歸,淪為低收入戶。蔡姓女董(67歲)原是發熱衣布料市場的女王,如今卻窩在月租8500元的6坪小套房,靠著每月13000元的低收入補助過活,她臉上已經沒有當年縱橫商場的意氣風發,只剩下遍體鱗傷空洞的雙眸,講起自己近年的遭遇,語氣帶著滿滿的委屈與不甘。「我現在不但要煩惱三餐,還要擔心下個月房租怎麼來。」蔡女表示,自己從16歲開始打工養家,畢業後搭上紡織業熱潮,累積了不少財富,除了供養娘家之外,還幫陳姓丈夫經營紡織公司,但卻被丈夫背叛離婚,所有資產都被老公騙走,淨身出戶搬回老家,又被弟弟趕出家門。蔡女究竟為何會從紡織業女王淪落成低收入戶?本刊調查,就學期間蔡女邊在台北商專學商,邊在訂製服飾店裡學習服裝製作手藝,學校畢業之後便投身紡織業,除了設計童裝、成衣之外也著手開發特殊布料,才年僅21歲的她就成了業界炙手可熱的新星。蔡女控訴,丈夫為了小三脅迫她離婚,除了要她交出公司股份外,還將她的房產拿走。(圖/黃鵬杰攝)1978年,蔡女離開老東家成立「貝斯特童裝」公司,除了童裝、運動服之外,她也研發出發熱衣、隔熱衣布料,並以出口為主,賣往香港、日本、韓國等地,平均一季銷售額近2億元,每年荷包都賺飽飽,那時她結識了原以為可以攜手一生的丈夫,豈料卻將她推入萬丈深淵。「我們是在工作場合認識的,當時我覺得他(蔡女丈夫)很誠懇,工作上又常一起配合,所以就越走越近,沒想到他為了要和外面的女人結婚,用暴力逼我簽下空白的離婚協議書,奪走我的所有資產。」蔡女回想起與陳姓丈夫的相識過程,眼眶中盈滿憤恨的淚光。據了解,1998年7月蔡女和陳姓丈夫離婚,而2人共同經營的「福貿行纖維」公司股份、2個兒子、台北市民生東路的2間房子都歸陳男所有,蔡女就連放在家裡的2億多元現金也沒帶走,淨身出戶回到老家,丟了工作的她,原以為可以在家人的支持下重新站起來,但連年低迷的經濟卻沒給她這個機會。蔡女說「我回到當年借名登記在弟弟名下的老家住之後,在那邊開了一間賣成衣和布料的小店面,希望慢慢站起來,就算跌倒了,至少不會沒有地方住,但是弟弟不但盜領我給媽媽的錢拿去買房,甚至還把我從老家趕出去。」蔡女表示,當時丈夫拿著空白的離婚協議書要她簽名,她並沒有看到任何協議。(圖/讀者提供)被逼到走投無路的蔡女,除了對前夫提出「確認離婚無效訴訟」,希望能將自己努力一輩子累積的資產拿回來,也和弟弟對簿公堂,要爭取自己合法居住在老家的權利。對此,本刊致電蔡女的陳姓前夫,他表示一切都在訴訟當中,且當年雙方離婚時都有見證人在場,他也否認自己曾對蔡女家暴。本刊同時致電蔡女弟弟,但他電話已經更改,本刊循線致電蔡女弟弟的委任律師事務所,並將求證問題告知,但至截稿前並未獲得回應。
女董淪低收戶2/紡織董娘遭家暴逼離婚 見證人竟稱「我沒簽名」
一名蔡姓女董(67歲)曾因銷售發熱衣布料大發利市,婚後協助陳姓丈夫經營「福貿行纖維公司」,但老公卻為了小三用暴力方式逼迫她簽下「空白」離婚協議書,最後蔡女的公司股份、房產及財產全被奪走,害她從資產數億元的紡織女強人淪為低收入戶。蔡女1978年創立了「貝斯特童裝」公司,並研發出發熱衣及隔熱衣布料,締造外銷佳績,婚後則把自己的公司收掉,全力協助經營老公的公司,沒想到卻長期遭受家暴,最後還被逼著離婚。「他用暴力的手段毆打我、恐嚇我,那天他拿了空白的離婚協議書要我簽,我不敢不簽。」蔡女說。蔡女和老公共同經營的福貿行纖維公司創立於1976年,資本額600萬元,經營項目是絲織、麻織、棉織、毛織品批發及進出口,由於蔡女退出經營,公司營運狀況不佳,沒過多久蔡女前夫則將公司轉手他人。蔡女在婚後協助丈夫共同經營位於北投區的福貿行纖維公司。(圖/翻攝Googlemap)1998年7月,蔡女與陳男的婚姻因為小三陷入冰點,蔡女控訴,陳男為了要快點將小三娶進門,竟用暴力手段逼迫她簽離婚協議書,「他那天威脅要打我,甚至還說『妳不簽名,我就讓妳活不下去。』我怕他真的對我不利,所以只好簽名。」蔡女控訴。「當時他(陳男)要我簽的是一張全部空白的離婚協議書,上面那些條件都是他後來自己寫的。」蔡女表示,根據該張協議書的內容,「蔡女須將福貿行紡織所有股份贈與陳男」、「民生東路上2棟房屋連同土地須贈與陳男」、「2個兒子監護權皆屬陳男所有」。不僅如此,今年母親節蔡女竟收到令她心碎的「大禮」。蔡女近年因為身體欠佳無法工作,希望如今已經超過30歲的2個兒子能略盡撫養義務,起碼讓她有飯吃,但兒子卻先一步對她提出「免除扶養義務」聲請,並稱自己自幼以來便和蔡女沒有聯絡,因此沒有撫養她的義務,讓蔡女相當心痛,「我在離家的時候還留下了2億多元的現金,他們吃我的住我的,現在我卻落得這個下場。」為了拿回自己打拼一輩子的資產,蔡女對前夫提出「確認離婚無效」之訴。(圖/讀者提供)而蔡女與陳男離婚多年後,蔡女為了取回自己被騙走的房產,因此對丈夫提告「確認離婚無效」之訴,在法院審理過程中竟赫然發現,除了當時她遭脅迫以不平等的條件離婚外,離婚協議書上列名的見證人,她不但完全不認識,同時見證人根本不曾在協議書上簽過名,顯見這個離婚從頭到尾都是一場騙局。對此,本刊致電蔡女的陳姓前夫,他表示一切都在訴訟當中,且當年雙方離婚時都有見證人在場,他也否認自己曾對蔡女家暴。本刊同時致電蔡女弟弟,但他電話已經更改,本刊循線致電蔡女弟弟的委任律師事務所,並將求證問題告知,但至截稿前並未獲得回應。
女董淪低收戶3/養家30年遭親弟掃地出門 房產借名登記各說各話
曾經身家數億元的紡織女董座離婚後淨身出戶回到老家,竟被弟弟趕出家門,蔡姓女董(67歲)控訴,自己從16歲開始就在外打工養家,在紡織業有成就後也不忘照顧家中父母兄弟,而原本屬於她的老家房子只是先借名登記在弟弟名下,如今卻被霸占,蔡女也憤而提起告訴,捍衛自己的權益。蔡姓女董因「發熱衣」、「隔熱衣」布料發跡,當年曾締造一年外銷近10億元的佳績,自從被老公以暴力威脅簽字離婚並奪走數億元資產後即一蹶不振,如今淪為低收入戶,想搬回老家居住重新振作也困難重重。「這間歸綏街上1、2樓的房子,是當初阿嬤說要給我的,只是暫時登記在弟弟名下,我這麼努力養家,如今卻搞得眾叛親離。」蔡女表示,1998年蔡女離婚後搬回蔡家位於台北市大同區歸綏街上的老家,與哥哥、弟弟同住,她原以為可以在這裡休養生息,讓自己東山再起,沒想到卻遭手足殘害。蔡女原本是身家數億元的紡織業女董,如今卻淪為低收入戶,靠社會局補助金過生活。(圖/讀者提供)據了解,蔡女祖母1977年在台北市大同區歸綏街購入一棟房產要給蔡女,但以蔡女弟弟身體不好、八字太輕為由,表示要先登記在蔡女弟弟名下改運,當時祖母還曾向家族成員宣布,這棟房產未來仍會改回蔡女名下,然而,蔡女祖母在1987年過世後,這棟房產的所有人究竟是誰則成了羅生門。「我曾替哥哥還賭債,也出錢供養父母和弟弟,就連祖母和爸爸的喪葬費用都是我出的,我對蔡家沒有功勞也有苦勞。」蔡女表示,去(2021)年7月,蔡女弟弟對蔡女提告,強制要求蔡女搬出歸綏街老家,在法院強制執行之下,蔡女只能先搬到歸綏街附近一處小套房居住,並和弟弟展開房產之爭。蔡女的弟弟在法庭表示,母親都是由他在照顧,姊姊長年不在家中,20、30年來都沒有拿錢回家,離婚之後才回老家投靠。雙方為了房產在法庭上各說各話。蕭蒼澤律師表示,蔡女與丈夫的離婚協議書中的見證人,在法庭上均聲稱自己從未簽過名。(圖/黃鵬杰攝)蔡女的委任律師蕭蒼澤說「目前我們希望蔡女的家人能夠出面作證,因為蔡女供養家庭都有相關的匯款紀錄,這樣趕人出門有點說不過去,此外,蔡女弟弟主張房子是他所有,同時母親都是由他照料,但1987年時,患有小兒麻痺的蔡弟才10幾歲,理應不具備工作能力,這也是未來我們會提出討論的地方。」「而在蔡女確認離婚無效的訴訟部分,離婚協議書上的見證人很明顯並不認識蔡女,同時簽名也不是他們所簽,當時可以離婚成功也是相當的誇張。」蕭蒼澤表示。對此,本刊致電蔡女的陳姓前夫,他表示一切都在訴訟當中,且當年雙方離婚時都有見證人在場,他也否認自己曾對蔡女家暴。本刊同時致電蔡女弟弟,但他電話已經更改,本刊循線致電蔡女弟弟的委任律師事務所,並將求證問題告知,但至截稿前並未獲得回應。
「她外遇還要我認兒」老公當眾飆妻遭控公然侮辱 曲折真相曝光
到戶政事務所辦理新生兒登記,對於新手爸媽來說,通常是一件幸福的事。不過,桃園市一名鄭姓男子與邱姓妻子辦理登記時,竟然完全沒有喜悅之情,甚至直接向戶政人員叫囂「哥哥姊姊們,他外遇耶,然後這個小孩要我認」等語;邱妻覺得顏面盡失,事後怒告鄭男公然侮辱。鄭男與邱女在2015年9月結婚,雖婚後共育一子,但因相處不睦,邱女2018年3月要求離婚,兩人也在5月簽署離婚協議書,但協議書未經見證人簽名,因此鄭男遂向法院提出確認離婚無效訴訟。桃園地方法院2019年3月判決雙人婚姻狀態猶在。不料,邱女在2019年11月產下一子,並訴請否認子女之訴狀,文中表示其子的父親是張姓男子。接獲訴狀後,鄭男氣得向法院控告邱女與張男侵害配偶權,因為他與邱女當時仍有婚姻關係,並要求120萬元精神撫慰金。張男在偵訊時辯稱,他當初與邱女交往時,並不知道她仍與鄭男有婚姻關係,後來人夫到家中騷擾,才知道2人並未辦妥離婚,最後因兒子無法辦戶口,才確定邱、鄭2人離婚無效;邱女則說,當初是鄭男自願離婚,且在法院判決離婚無效前,她與張男已經是情侶關係。桃園地院審酌,由於邱、張都承認,在法院判決鄭男與邱女2人離婚無效後,已經共同生活且懷孕產子,判處2人應賠償鄭男10萬元精神撫慰金。判決出爐後,鄭男心有不甘,當他與邱女在2019年1月至戶政事務所辦理新生兒登記時,便向工作人員叫囂「她外遇耶,然後這個小孩要我認」等語,讓邱女覺得當眾受辱,因而怒告公然侮辱。對此,檢察官認為,鄭男當時主觀上應有情緒宣洩,並非無端謾罵,近日偵結予以鄭男不起訴處分。
少將變傳令1/飛航指揮官外遇部屬辣媽 少將下跪鬧自殺求離婚
曾經被譽為軍中明日之星的前陸軍飛行訓練部劉姓少將指揮官,5年前因愛上1位女部屬的媽媽,不惜放棄軍旅生涯辦理退伍,並與妻子離婚,當初的外遇小三現在則已經扶正成為劉夫人。他的前妻游女告訴本刊,劉男為了和她離婚去追求他的真愛,耍盡手段逼她簽字,甚至不惜鬧自殺又下跪。游女表示,早在2014年12月,劉男主動向她坦承有外遇,而且對方的身分還很「特別」,是劉男在飛訓部一位女中尉部屬的母親,劉男告訴游女已有媒體要爆料,希望游女與他先辦「假離婚」,「隔年1月,他(劉男)回家又吵又哭、下跪又鬧自殺,說希望我能保他的將軍仕途,等過幾個月就再復婚,並承諾家裡一切都不會改變」。本刊調查,劉男在中校時曾當選國軍楷模,並在官校同學的撮合介紹下認識游女,隨即展開熱烈追求,當時住在龍潭的游女是小學代課老師,劉男陸官畢業後就分發在龍潭,劉男下班就往游女的學校或家裡跑,兩人在認識8個月後就結婚,游女也為劉男辭去教職,專心當個家庭主婦。劉男掛中校軍銜時,曾當選國軍楷模並接受訪問刊登在軍方雜誌。(圖/翻攝畫面)一段令人稱羨的愛情故事5年前開始變調,2014年1月游女為了老公工作被迫簽字「假離婚」,但劉男竟從此再也不回家,游女驚覺被騙,要求劉男辦理復婚,此外,游女買房付了訂金卻因家庭主婦身份無法貸款,也必須由劉男貸款,2人於2014年的4月20日又簽字「復婚」,但劉男之後又提告復婚無效,游女也告第一次的離婚無效,結果法院判決離婚和復婚都沒有法定效力,他們還是法律上的夫妻。讓游女撕心裂肺的是,劉男不顧他少將指揮官的身分,肆無忌憚地追求部屬的母親P女,甚至在莒光日的上午8點,還將一張與P女合照、上面寫著「我是真心愛妳」的照片傳到陸航同學群組及通訊錄所有人,連游女娘家人及兒子都收到。前妻游女痛批劉男「好好的將軍不當,跑去做小三的傳令兵」。(圖/讀者提供)游女曾傳訊息給P女,請她注意言行舉止,P女則挑釁的回覆「ㄎㄎ」,劉男得知竟還立即質問游女做了什麼事讓P女不高興,氣得游女回覆「你將軍不好好當,整天去當小三的傳令兵」。針對前妻游女指控,劉男表示,他在部隊期間1年薪水約180萬,10年就有1800萬元,這些都是前妻拿走的,最早的小公寓房貸也是他付的,就連後來將房子賣掉所剩180萬元也是被前妻拿走,甚至在離婚後,他還向銀行信貸200萬、並將其中的150萬元借給前妻,「法院判決我可以探視小孩,但每回都被前妻刁難阻撓」。劉男強調,現在生活很平靜,並不希望受到外界干擾,最好都不要報導,何況清官難斷家務事,不是一篇報導就可以說清楚的,事情已經過去多年他也不想再提起。至於當年帶現在的妻子去基地參觀時,當時兩人只是朋友,他是接待「一群朋友」參訪,看似親密的照片,只是旁邊的朋友起鬨而已。
少將變傳令3/離婚後復婚又不認帳!老父坐輪椅上法庭作證 搞了半天2人還是夫妻
前陸軍飛行訓練部劉姓少將指揮官(劉男)與前妻游女之間的官司仍在最高法院審理中,前妻游女告劉男不履行協議,本刊調查,劉男與游女於2015年1月離婚,再於4月20日結婚,但後來他卻不承認復婚的婚姻有效,並將老父推進法庭作證,而游女也告先前的離婚無效,結果法院判2個人都勝訴,於是搞了半天,2人還是夫妻。根據游女的說法,2014年12月,劉男主動向游女坦承與P女外遇,且P女是劉男在飛訓部一位部屬的母親,劉男告訴游女說已有媒體要爆料,希望游女與他先辦「假離婚」,隔年1月,他回家又吵又哭、下跪又鬧自殺,說希望游女能保他的將軍仕途,等過幾個月就再復婚,並承諾家裡一切都不會改變。不料,「假離婚」辦妥後的劉男竟再也不回家,游女驚覺被騙,要求劉男辦理復婚,否則她會向法院提告劉男偽造文書,因為當初假離婚時,劉男事前就先蓋好2個見證人的私章,但實際上見證人根本不在場,等於這場離婚根本無效。劉男和游女於2015年的4月20日「復婚」,但劉男之後又提告復婚無效,並將他年邁坐輪椅的父親推上法院作證,劉男還指父親的簽名是自己偽造的。法院判決兩人都提告勝訴,就是離婚和復婚都沒有法定效力,他們還是法律上的夫妻。也因為婚姻關係繼續存在,於是游女告P女侵害配偶權勝訴獲賠30萬元。劉男強調,現在生活很平靜,並不希望受到外界干擾,最好都不要報導,何況清官難斷家務事,不是一篇報導就可以說清楚的,事情已經過去多年他也不想再提起。至於當年帶現在的妻子去基地參觀時,當時2人只是朋友,他是接待「一群朋友」參訪,看似親密的照片,只是旁邊的朋友起鬨而已。游女提告劉男棄養9歲的小兒子,沒想到劉竟在法庭上不認小兒子是他親生的。(圖/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