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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不到薪水!台中爆勞資糾紛50名居服員欠薪達300萬 赴市府陳情抗議
台中市北區的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1日上午到市府前廣場抗議並遞交陳情書,因與管理階層發生勞資糾紛,有50名居家服務員從5月到至今未領到薪資,總計共欠高達300多萬元的薪資,其中10多人不滿相關單位未積極處理,因而到市府前廣場高喊口號「自己的合作社自己救!」希望公部門能協助解決問題。據了解,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有90名社員,平時由理事會與監事會負責社會推動,但現任未善盡職責,日前以54票贊成通過罷免理監事,但後續社會局卻不同意備查,造成無法補選,質疑社會局行政不公正。社會局說明,17日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通過罷免案,21日將會議紀錄送社會局備查,但因被罷免人提出異議,才函請當事人提出說明、給予行政建議,由於合作社理監事罷免屬於私權行為,效力則不須行政機關定奪,債務糾紛應由社內先協調處理,倘若無法協調才利用訴訟程序解決。勞工局表示,台中市府勞工局目前未接獲該機構積欠薪資的申訴,但依《勞基法》雇主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薪資,為確保勞工權益,勞工局將迅速派員至該機構實施勞動檢查,並視檢查情況進行裁罰或處置。衛生局指出,因補選理事主席的程序未完成,衛生局還無法撥付5月份的長照服務費用,考量居家服務員生計問題,後續將請前後任理事主席達成協議,撥付長照服務費給居家服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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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啟動熱危害稽查 19家未雇主採降溫措施
炎夏來臨,新北市勞檢處6月初啟動「夏季熱危害及冷氣作業專案檢查」,督促雇主落實熱危害防護工作及冷氣作業安全規定,迄今已檢查35家,其中有20家違規、占比近6成,熱危害專案違規有19家,態樣多為現場未採取降低溫度措施;冷氣作業則有1家未做好人員防墜設施及防止感電用具。氣溫飆升屢創紀錄,戶外工作者與外送員熱危害風險升高,冷氣安裝人員亦常面臨墜落、感電風險,如有物料或機體飛落,更容易危及通行民眾安全。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夏季戶外工作者是發生熱疾病,如熱衰竭、熱痙攣或熱中暑等高風險族群,雇主應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採取「降溫」、「休息」、「飲水」等防護措施,以防止熱疾病的發生。外送員也必須自主休息、喝水與防曬,避免長時間在高溫下勞動。此外,冷氣安裝人員經常在建築物外牆作業,如未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將面臨職災發生風險,因此透過專案檢查要求雇主落實各項安全整備工作。勞檢處主祕紀宏琦表示,專案啟動迄今已實施35家檢查,其中熱危害專案的違規態樣以現場未採取降低溫度的措施,如設置水霧、遮陽網等設施、未提供陰涼休息場所及飲料或飲用水為主;冷氣作業部分則以未做好人員防墜設施及防止感電用具,如提供勞工絕緣手套居多。勞檢處強調,針對熱危害專案檢查結果,如有違反規定者,將依《職安法》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將處3到15萬元罰鍰;冷氣安裝專案檢查,因作業風險較高,如有違反安全規定者,除要求限期改善外,依《職安法》可處3到30萬元的罰鍰,提醒雇主切莫心存僥倖,否則一經查獲,除依法處罰外,如因此使勞工發生職業災害,亦將面臨民事賠償及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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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烏干達學生來台打黑工!中州科大副校長判5年6月 這官員判更重
中州科技大學招攬非洲烏干達學生就讀,卻讓學生淪為超時工作的奴工,相關主管遭檢警和移民署認定觸犯《人口販運防治法》、《就業服務法》、《刑法》詐欺等罪。彰化地院審理後,依共同犯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將時任柴姓副校長判刑5年6月、推廣中心藍姓主任5年、林姓行政主管2年10月、陳姓人力仲介2年、苗栗縣政府勞青處涂姓副處長7年。判決書指出,柴男、藍女以中州大學招收外籍學生名義前往烏干達招生,並由在烏干達開設飯店之林男加以協助,辦理招生說明會,向參加者佯稱中州大學可以提供獎學金,實習薪資所得足以支付學費及生活費用、償還來台旅費,甚至可以存錢等語,隱瞞烏干達學生一旦來台後,仍須負擔必要的生活費用、中州大學無法保證每位留學生可以順利獲得工作機會、留學生將可能從事勞力密集的工作、一旦工作不順利,必須仰賴家中經濟援助、如果繳不出學費,將依法退學等重要資訊,進而編織來台留學的美夢,讓留學生誤信為真。柴男等人要求留學生在留學簽證面試時,隱瞞來台將打工,且陳述不實的財力資訊,總計16位留學生順利取得入境我國的簽證。留學生抵台後,柴男、藍女除介紹工作予留學生外,亦透過陳男仲介工作。因烏干達留學生來台目的是為求學,並非工作,且尚積欠龐大來台旅費,又必須在台灣生活,只能被迫超時或在夜間工作,毫無任何自行選擇機會之脆弱處境,柴男等人無視此一脆弱處境,讓烏干達留學生長期從事勞動與實質取得之報酬顯不相當之工作,進而達到勞動剝削。另一方面,涂男對於苗栗縣境內雇主是否違法聘僱烏干達留學生從事工作之行政裁罰,為圖利陳男及聘僱烏干達學生之公司,竟透過承辦之勞青處勞工服務科臨時工程助理員廖男主管對其施壓,並直接更換另一位承辦人員,使廖男配合,對陳男及其它公司雇主做出並無違法而不予裁罰之結論,使其等獲得免罰之利益。法院依廖男之自白及證人證詞、扣案之招生說明文件、被告間通訊之信息截圖、學生課程表、薪資證明、學費催繳通知、苗栗縣內部公文簽核、函文、學生工作時間表等證據,認定柴男、藍女、林男共同涉犯修正前人口販運防制法第32條第1項之詐術勞動剝削罪;陳男涉犯同法第32條第2項之勞動剝削罪;涂男、廖男共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彰化地院審酌,柴男、藍女、林男及陳男等人濫用自身社經地位而為本案犯行,自應併科罰金刑方能充分反應行為不法內涵;而涂男濫用公權力,換取廠商免罰利益之官商勾結,亦有科處罰金刑,以適度反應行為不法內涵之必要。因此分別量處被告等人有期徒刑7年至2年不等、併科罰金新臺幣240萬元至30萬元不等之刑度,涂男並褫奪公權5年;另追徵藍女及陳男之犯罪所得。廖男部份,法院考量他於偵查中自白,復無犯罪所得,且依其供述因而查獲同案被告涂男,符合貪污治罪條例第8條第2項之規定,再考量其多次遭施壓,向科長反應多次均無法獲得任何協助,迫於壓力而為本案犯行,並無刑罰必要性,檢察官亦請求為免刑之諭知,爰宣告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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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勞工「試辦約千人」時間曝光 勞長何佩珊:以製造業為主
勞動部長何佩珊今(26)日表示,台灣與印度簽署勞務合作備忘錄(MOU),將引進印度移工來台,初步將採直聘及仲介雙軌制,且以小規模試辦,首批引進人數不會超過1000人;至於來台時間點,還未有確切時程,何佩珊透露,可能要一年多後才會實施。勞動部長何佩珊(右)。(圖/報系資料照)立法院今天審查台灣印度移工MOU,勞動部長何佩珊在立法院備詢時表示,勞動部採用雙軌並行,一方面用直聘,一方面也會評選優質仲介,直聘部分還在摸索中,並嘗試推動新的直聘方式,與現行直聘不一樣。民進黨立委林月琴質詢,台印MOU協議提到總額與名額都由台灣方面決定,入境人數多寡台灣有主導權,未來是針對製造業中的哪個行業別開放,對此,何佩珊回應,勞動部有徵詢工總意見,但必須等MOU通過後再去訪問產業雇主意見,讓雇主確定到底那個業別最需要。林月琴還問到,小規模試辦會先引進多少人,何佩珊指出,其實會非常少,初期不會超過1000人。另外,國民黨立委廖偉翔也詢問,印度移工開放時程為何。何佩珊表示,沒有確切時程,大概要1年多後才看得到。廖偉翔並追問,若1年後試辦可行,是否2、3年後擴大至1、2萬人,何佩珊則表示,過去蒙古國移工曾有失敗案例,這牽涉到移工來台後是否適應,「要逐步進行」。外交部亞東太平洋司長藍夏禮表示,印度和台灣關係在各領域逐漸升溫,包含力積電在印度協助設廠;今年2月後,印度總理莫迪也慰問我國花蓮震災;6月時覆謝賴清德總統祝賀其當選總理貼文等,可見印度對本合作協定非常期待。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署長蔡孟良報告時也指出,本合作意向符合雙方需求,本MOU條文共13條,都是基於平等互惠。在第2條,也是社會所關切的,招募來台的勞工與名額完全依照我方需求;第8條則推動直接聘僱計畫,透過雙方各自專責窗口與選公制度達到推動;在第10條失聯移工在台收容等問題,未來也由印度方合作;最後也與專家學者等團體討論印度移工素質、語言、宗教文化等議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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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聯客運勞工超時工作!已違反9次遭罰85萬 知名上市公司也被點名
新北市勞工局今公布今年第3波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的雇主名單,共有334家業者,開罰1952萬元,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有61家。其中統聯汽車客運使勞工超時工作,已是第9次違反同一規定,加上僱用勞工人數達1500餘人,因此遭重罰85萬元。勞工局指出,違規情形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有61家,其次為未依法置備或逐日記載勞工出、退勤時間,有49家;至於未依法給予勞工特別休假,則有35家;另外違反職安法部分,仍以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施最為普遍,計有137家。至於違反性工法部分,主要為雇主於知悉職場發生性騷擾時,未採取立即有效糾正補救措施,有2家;勞工申請生理假時,遭受雇主不利處分者,有1家。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則以未依法給付資遣費為主,有7家;至於未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者,有1家。以上違規雇主名單皆已匯入「新北勞動雲」的「違法雇主查詢」專區(https://ilabor.ntpc.gov.tw/cloud/Violate)。新北市勞工局今公布今年第3波違反勞動基準法、職業安全衛生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的雇主名單,共有334家業者,開罰1952萬元。(新北市勞工局提供)勞工局指出,統聯汽車客運使勞工超時工作,已是第9次違反同一規定,加上僱用勞工人數達1500餘人,因此遭重罰85萬元。知名上市公司一詮精密工業及新日興公司亦有使勞工超時工作,其中新日興公司使勞工單月延長工時高達99小時,甚至連續3個月超過法定上限,兩家公司分別是第7次及第6次違反同一規定,各遭重罰78萬及60萬元。另新日興公司除使勞工超時工作外,亦多次未提供勞工必要的安全衛生設施,也遭連續裁處3萬及4萬罰鍰。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雇主於知悉職場有性騷擾行為時,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如有違反規定,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此外,為因應勞基法罰鍰金額提高至100萬元,已於2020年6月8日修正公告新的裁罰基準,依照違規次數、僱用勞工人數及違法情節決定罰鍰金額,違規事業單位如為上市/櫃公司者,將加重裁罰金額20%。勞工局呼籲雇主遵守法令規定,以免屆時遭受高額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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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場工作「手臂遭切斷」 印度工人赴義謀生卻被丟包路邊身亡
義大利一處郊區17日發生一起死亡事件,31歲印度籍工人薩特南(Satnam Singh)於農場操作重型機具時,不慎讓手臂被切斷、雙腳也被壓碎,但雇主卻將他直接遺棄在路邊,並導致他最終傷重不治身亡。根據外媒《衛報》(The Guardian)、《今日印度》(India Today)的報導,事情發生在羅馬附近的拉蒂納(Latina),當時薩特南正在研究拖拉機上的塑膠滾筒包裝機,直到事故發生,雇主安東尼洛(Antonello Lovato)忽視薩特南妻子的懇求,只將2人載到路邊便離開,還將薩特南放置在水果盒中。薩特南的妻子打電話報警過後,經過約1個半小時,相關單位才派出空中救護機把薩特南送到醫院,但薩特南仍於19日因傷重不治逝世。報導指出,薩特南與妻子在3年前去往義大利謀生,時薪為5歐元(約新台幣173元)。目前安東尼洛也因過失殺人、違反工作場所安全法規及未能提供援助而接受調查。對此,印度駐義大利大使館在社群平台X對薩特南的死亡表示哀悼,並表示正在積極與當地政府進行聯繫,會努力聯繫其家人並提供協助。而義大利勞工部長瑪麗娜(Marina Calderone)則直言此事件是「真正的野蠻行為」,希望肇事者能受到應有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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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抗議「工作分配不均」提前1個月離職 公司找不到人「強迫上班」不來算曠職
離職的時候總是希望好聚好散,許多人會提前通知主管和人力資源部門,然而日前一名網友就表示,自己按照規定提早1個月提離職,但公司卻因為找不到人不讓他走,甚至還限制他的休假,如果不來上班要算曠職。有一位網友在「匿名公社」上發文表示,自己已經按照規定提前一個月提出離職,然而公司卻因為找不到適合的接替人選,而不允許他離職。更令他感到不滿的是,公司甚至限制他的休假,並表示如果他無法出勤,會將其視為曠職。原PO也透露,自己決定離職的原因並非無法勝任工作,而是因為感覺公司工作分配不公,「兩者差很多,為什麼要亂說話?」他進一步說明自己這段時間一直受到同事們的冷眼相待,讓他非常困擾,如今想離職卻又被留下,「當初說想做這份工作的人很多,不是說公司有我沒我沒差嗎?現在又刁難我、不讓我走是什麼意思?」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留言表示,「勞工局走進去就什麼毛病都沒了」、「限制休假還威脅勞工以曠職論, 光這點就不知道要被罰多少了,反正都這樣不如申訴勞工局」、「假單照丟錄影,公假請完請事假病假生理假照顧假」、「能的話,最好形成證據後到勞工局檢舉,檢舉的目的不是為了現在離職,而是為了未來再找工作。很多公司會去詢問先前的公司評語當成背景調查,走的不愉快時,你現在的公司肯定不會給好評語,有些公司會跟你諮詢原因,你有勞工局這邊的資料,就可以證明是公司問題,不是你的問題」、「已經提前告知離職,時間到就走人,如果公司說你不來要開除你,記得錄音文字信息存證,還有把你自己提出離職申請的文字或是表單存好,如果真的搞曠職開除看有沒有亂扣薪水,去勞工局檢舉,有疑問一律詢問勞工局最准」。事實上,根據勞動基準法第15條規定,勞工離職需依工作年資長短提前預告雇主,繼續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於10日前預告之;繼續工作1年以上3年未滿者,於20日前預告之;繼續工作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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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防堵登革熱 市民「病毒血症期」自主通報可領1000獎勵金
時值氣溫濕熱的夏季,登革熱疫情升溫,為提升市民與在台南就業的外籍移工自主通報意願,達到有效防堵社區潛在病例之發生,台南市政府今(18日)辦理「登革熱症狀勿輕忽,自主通報保健康」記者會,台南市長黃偉哲親自主持,鼓勵仲介業及僱主如遇受僱者有疑似症狀,可至各衛生所進行NS1快篩試劑檢驗,盼有效杜絶登革熱病毒之擴散。黃偉哲表示,提供自主通報獎勵金,是防疫的手段之一,並非主要目的,重點在於提醒民眾注意公共衛生,藉由抑制潛在登革熱感染源,來達到全面杜絕之效果。黃偉哲指出,目前的9個境外移入案例,在社區並無擴散跡象,算是度過第一道難關。他強調境外移入與本土病例往往僅有一線之隔,呼籲大家謹慎留意,尤其適逢雨季,許多地方在下雨過後,都有積水情形,期盼民眾與市府防疫團隊攜手合作,做好孳生源清除工作。衛生局指出,凡居住於台南市的市民或在台南就業的外籍移工,於病毒血症期(發病前一日至發病後五日)內至醫療院所或衛生所自主通報,經認可實驗室檢驗為登革熱確診個案,則給予每例民眾自主通報確診者獎勵金1,000元(等值禮券),而外籍移工若由雇主/仲介公司協助自主通報者,同時給予雇主/仲介公司每例獎勵500元(等值禮券),此外,除民眾自主通報外,也請醫療院所加強快篩及通報,並給予醫師通報獎勵金100至300元,前200名確診個案加碼每例獎勵金2,000元。黃偉哲表示,提供自主通報獎勵金,是防疫的手段之一,並非主要目的。(圖/台南市政府提供)衛生局表示,由於登革熱潛伏期為3至14天,國人在國外遭病媒蚊叮咬並感染後往往是返國後入社區才發病,環境中病媒蚊叮咬後經8至12天後將具有傳染登革熱病毒的能力,如未能及時阻絕傳播,則恐造成本土疫情發生,因此,請醫療院所如遇疑似登革熱患者,可使用登革熱NS1快篩試劑輔助診斷及通報,以利即早採取防治措施,同時也請留意病患是否出現重症警示徵象,適時給予適當醫療處置。登革熱防治中心提醒,請市民朋友出國或旅遊出發前,務必做好居家環境積水容器清除及倒置,避免蚊蟲孳生,此外,在旅遊中也要多加注意防蚊措施,儘量穿著淺色長袖衣褲,並於皮膚裸露部位使用經衛生福利部核可的防蚊藥劑,避免遭受病媒蚊叮咬,至於,在旅遊返國後入境時如有發燒等疑似症狀,應主動告知機場檢疫人員並自主健康管理14天,如出現發燒、四肢痠痛、頭痛、後眼窩痛、肌肉痛、骨骼關節痛等症狀時請儘速就醫並落實防蚊措施,且就醫時請主動告知醫師近期旅遊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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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宏科技勇奪104首屆雇主品牌大賞至高榮譽!
飛宏科技在首屆104雇主品牌大賞中榮獲「最佳雇主品牌獎」,成為46家獲此殊榮的企業之一,展現公司對於人才的吸引力及留住人才的能力。此次獲獎企業的員工價值主張(EVP)多半具備「共創、多元、永續」這三大關鍵字,飛宏科技亦不例外。我們的核心競爭力在於員工的訓練與發展,將員工視為永續成長的夥伴,鼓勵員工持續充實專業新知,並與工作實務結合,展現成長動能。飛宏科技總經理林洋宏表示:「選才、育才、留才策略,一直是飛宏核心競爭力的關鍵,將員工視為永續成長的夥伴,鼓勵員工持續充實專業新知。而且我們更進一步考量到,外部的薪資水平與通膨等因素,每年評估內部的薪資檢視與調整,近兩年平均調薪幅度優於市場薪資調幅。除此之外,由公司100%提存持股金至員工個人信託專戶中,提供關鍵員工成為公司股東,一同為公司未來持續努力,共享營利。」飛宏科技總經理林洋宏(左) 、104人力銀行總經理黃于純(右)(圖/飛宏科技提供)104雇主品牌大賞中所強調的「利他之心」是雇主品牌的真諦,這也飛宏科技一直倡導的企業文化。人資部資深經理蘇秀芬表示:「飛宏科技注重員工的工作與生活平衡,積極推行彈性工時制度,並建立新人輔導員制度,讓新進同仁可以快速融入環境,大幅降低流動率。我們提供職能專業訓練、語文與人文學習、組織讀書會等課程,培育每位員工的軟實力。」更值得一提的是「工作生活平衡」、「多元友善共融的職場環境」、「熱愛且樂於學習的氛圍」是飛宏員工對工作環境的直接感受。除了節慶獎金、員工分紅、久任金幣等福利,公司每年定期舉辦家庭日、員工旅遊,並提撥旅遊補助金、部門聚餐補助、結婚祝賀、分娩補助。另外也規劃餐車、休憩設施等活動空間,提升員工的工作滿意度。選才、育才、留才策略,一直是飛宏核心競爭力的關鍵(圖/飛宏科技提供)由於這些優異的管理與培育措施,飛宏科技不僅勇奪104首屆雇主品牌大賞的「最佳雇主品牌獎」,更多次榮獲「幸福企業-金獎」、「TTQS 人才發展品質管理系統銀牌」、以及「TCSA台灣企業永續報告-金獎」等殊榮,展現了公司在員工關懷及企業永續發展方面的傑出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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誇張!攤商路邊叫賣水果廣播「不買去紅敢」 網友:違停去旁邊烘乾
離譜!有民眾在臉書社團「爆廢1公社」發佈一段影片,畫面顯示有水果攤販車在桃園市中壢區的路上叫賣,期間使用大聲公透過廣播竟說「1斤29元,要買就買,不買去紅敢」,引起大批網友熱議,後續警方根據影片已通知車主到案說明,並依法開單裁罰。 據了解,有攤商在中壢區明德路旁叫賣水果,還透過大聲公廣播「要買就買,不買去紅敢」等話語,讓民眾訥悶「現在賣水果的都這樣嗎?」,該過程被民眾拍攝上傳至「爆廢1公社」臉書社團,隨後引起網友留言回應「違停去旁邊烘乾」、「新明市場很髒亂很多年了」等諸多言論。 警方表示,中壢分局興國派出針對影片內容,攤販佔用道路並廣播叫賣的行為,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9條於公共場所任意叫賣物品,妨礙交通,不聽禁止,處新臺幣3000元以下罰鍰或申誡,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1項10款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攤位,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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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熱傷害已增加1倍! 國健署署長提醒:3招預防中暑、熱昏厥
根據衛福部疾管署「即時疫情監測及預警系統」通報急診就醫資料顯示,今(2024)年4月熱傷害就診人次為231人次,相較去年同期(111人次)增加1倍以上。端午節後開始進入夏季天氣,若未多加留意,可能會增加熱傷害風險。尤其嬰幼童、65歲以上長者、慢性病患者、戶外工作者、運動員、體重過重者等熱傷害6大高風險族群更要留心,國健署署長吳昭軍提醒,民眾外出活動時,應避免或減少曝曬於高溫環境下,並牢記預防熱傷害的3字訣「涼、補、心」。預防熱傷害第一招: 保持「涼」爽人體在溫度及濕度高的環境下,若汗水排不出體外、水分攝取不夠等,可能會讓體感溫度漸漸升高,導致熱傷害。因此,預防熱傷害第一個方法就是保持「涼」爽,國健署表示,民眾可以從4方面著手,包括:衣著:建議穿著輕便、淺色、寬鬆、透氣及抗UV的衣服。戶外活動時,可依個人需求,適度使用防曬用具,且能具有散熱效果。避免陽光直射:室內窗戶可以加裝遮光窗簾,並關掉非必要的燈和電器設備,避免產生更多的熱氣。另外切勿將幼童及寵物單獨留在車上,因為不論車內有無空調,都有一定的危險性。加強散熱:可透過增加環境空氣流通、灑水降溫、加強通風設施、採用空氣調節器等方式來加強散熱。適當休息場所:儘可能待在室內涼爽、通風或有適當空調的地方;若是戶外工作者,雇主應提供適當休息場所,避免長時間暴露在高溫或陽光直射的環境中,以降低熱傷害的發生。預防熱傷害第二招: 「補」充分水分第二,則是要「補」充分水分,國健署提醒,民眾應定時補充水分,不可等到口渴才補充,而且應維持每天攝取至少2,000㏄白開水的好習慣,切勿選擇含酒精、咖啡因及大量糖分的飲料,以免身體流失更多水分。而水分攝取量也應依活動強度、身體狀況、氣候環境等適度調整,不過若患有疾病或經醫囑須限水者,則不包括在上述的補充水分建議原則中。另外,若是長時間從事高強度活動或工作者,除了會流失大量水分,電解質也會流失,因此國健署建議,這時也要適度補充含有電解質(鹽分)的液體,避免脫水、熱痙攣、無力、頭暈、抽筋等狀況,但有鹽分攝取限制者,則應遵循醫師建議。預防熱傷害第三招: 提高警覺「心」第三,民眾也要提高警覺「心」,國健署表示,應留心氣象預報,留意中央氣象署所發布的高溫警訊,嬰幼童及長者避免於上午10時至下午2時外出,如果必須外出,建議行走於陰涼處並注意防曬措施。而且要注意身心狀況,國健署提醒,戶外活動者、運動員等,應隨時留意自己及身邊友人的身體狀況,若有體溫升高、皮膚乾熱變紅、心跳加速等情形,應儘快休息並補充水分。如果已出現無法流汗、頭痛、頭暈、噁心、嘔吐,甚至神智混亂、抽筋、昏迷等症狀,更應立即離開高溫的環境,並設法降低體溫(如:鬆脫衣物、用水擦拭身體或搧風等),必要時應立即就醫,尋求專業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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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危害達4級」雇主未預防將直接開罰 最高罰15萬
氣候變遷有感!據研究,我國升溫速度較全球升溫明顯,近年更時常傳出38度以上極端高溫,為了保障戶外工作勞工權益,職安署過去就要求雇主應執行熱危害預防,但仍要限期改善後才可開罰,近日預告修正相關法令,若熱危害風險達最高的第四級時,雇主未提供遮陽設施、電風扇及休息場所時,免經限期改善即可開罰最高15萬元罰鍰,預計最快7月底上路。如以勞動部所在的台北市中山區查詢,14日的中午時段的熱危害風險等級已達第四級。勞動部職安署職業衛生健康組組長張國明表示,考量近年天氣日趨炎熱,部分戶外工作勞工面臨中暑等風險,過去僅能要求限期改善後開罰,因而預告修正「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要求雇主應於熱危害風險達第四級的高風險危害時採必要措施,不用限期改善就可開罰3萬至15萬元罰鍰。必要措施包括作業場所設置遮陽設施,並提供風扇、水霧或其他具降低作業環境溫度效果設備及在鄰近作業場所設置遮陽及具有冷氣、風扇或自然通風良好等具降溫效果休息場所,並提供飲水或適當飲料。由於過去限期改善時間達30天,部分工程時間往往只有1至2周,複檢時該事業單位時常已經結束,因此2022年以前開罰僅有零星個案,2023年提高檢查強度及縮短限期改善時間則已開罰17件、81萬元,也通知限期改善3000餘件。台灣職業安全連線執行長黃怡翎說,過去要求雇主應針對熱危害預防提供相關措施,但還要限期改善,對此次修正樂觀其成,增加雇主提供預防設施的義務,但提醒勞動部除了應告知雇主外,也應向勞工廣為宣傳,勞工才會知道如何保護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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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無人可耕影響糧食安全 邱志偉籲調配農業移工接棒
立法委員邱志偉7日開記者會指出,隨著農村人口老齡化和少子化進程加快,我國農業勞動力短缺的問題已經嚴重存在多年,導致大面積農地無人可耕,農業生產效率下降,對國家糧食安全和農民收入構成嚴重挑戰,呼籲農業部、勞動部在一個月內共同針對農業勞動力短缺之產業衝擊提出改進報告;另針對移工媒合問題,共同成立跨部專案小組精確配合勞動力與農業生產之供需,提升本地勞動力與移工的媒合率。 邱志偉表示,根據農業部最新數據,25歲至45歲年齡段的黃金農業勞動人口比例逐年減少,特別是25歲至34歲之間的年輕農民減少最多,十年內下降了5.42%。反之,50歲及以上的農業勞動人口比例則顯著增加,已逼近75%,平均年齡超過65歲,且逐年上升。因為鄉村人口外流至城市,導致農業人力發展出現斷層,產生青黃不接的情形。由於勞動強度高、收入相對較低,農業勞動力的供需矛盾長期存在並愈加突出,生產力受到嚴重影響,成為未來農業發展之一大憂患。立委邱志偉說,目前政策對於10人以下小型農民或農民團體聘僱移工核配比率為本外勞1:1;事業單位及大型農戶維持核配比率35%,但這樣的核配比對農主來說仍為一大壓力。在請不到本勞的情況下,可申請的農業移工總額即使達1.2萬人,仍是「看得到、申請不到」。再者,農業勞動力有其「季節性」、「短期性」、「產業差別」等特殊性質,如未確實調查分析農務實際需求與勞動力的缺口,亦難解決問題。立委邱志偉呼籲,為應對農業勞動力短缺,政府應正視問題嚴重性,並積極研究引入農業移工之相關措施,以緩解勞動力不足的現狀。同時,也應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規定,保障農業移工的合法權益,確保他們能夠安心工作,提升農業生產效率。為了有效提升農業移工的核配率,邱志偉向農業部與勞動部提出2點訴求:第一、勞動部與農業部在一個月內共同提出檢討報告,詳細分析當前移工核配過程中的瓶頸和挑戰,提出切實可行的改進措施。第二、針對本外勞媒合問題,共同成立專案小組專門負責跨部會合作,通過專案方式,精準匹配農業生產需求與勞動力供應,提升本地勞動力與外來移工的媒合率。農業部輔導司副司長陳怡任表示,對於移工核配比率,將依雇主端管理人力的能力,並依照不同性質與需求給予適切調整。另針對申請移工的門檻,定期檢討放寬資格與簡化申請流程,針對季節性缺工,目前已規劃試辦計畫。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專門委員胡欣野表示,對於移工核配比率去年6月已進行修法,放寬核配比以及雇主資格,後續針對兩大訴求將與農業部積極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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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節應給假給薪 勞動部:3天假「工資這樣算」
今年6月10日「端午節」為國定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規定,雇主應給予勞工休假,當日工資照給。雇主如徵得勞工同意在端午節當天出勤,工資應依法加倍發給。至於端午節如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假。勞動部官網日前發布新聞稿指出,今年(113年)端午節為星期一,勞雇雙方如約定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今年會形成3天連假。假設月薪為新臺幣36000元的勞工(以36,000元÷30日÷8小時,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出勤8小時,其各日出勤工資給付規定如下:6月8日(星期六):性質為休息日,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給加班費,試算如下:150元×1⅓×2小時+150元×1⅔×6小時=1900元6月9日(星期日):性質為例假,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至雇主如係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依《勞動基準法》第40條規定,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試算如下:150元×8小時=1200元6月10日(星期一):性質為休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休假日出勤加倍發給工資,試算如下:150元×8小時=1200元 勞動部強調,端午節連假期間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或勞動部1955專線提出申訴,以維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