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筱珮
」坐牢浪費青春、念經不為母親!逆子弒母最新精神評估出爐 差點讓兇手自由
2018年10月17日晚間,桃園爆出逆子弒母的人倫悲劇,34歲梁姓男子與66歲母親發生衝突,梁男憤怒之下持刀追砍母親,重砍母親頭部10刀、雙臂胸腹27刀,母親因此當場慘死。但高等法院卻於8月20日判決無罪,僅要求桃園市衛生局評估梁男是否需要治療。好在最後是檢察官發現梁男另外涉及傷害案,判決55天拘役,但在10月13日就執行期滿,屆時梁男就完全自由。在一審期間,梁男在接受精神鑑定時,對於犯下弒母的罪刑,竟然表示「覺得荒唐」、「有點白痴」,甚至說如果讓人發現這件事情,他就得浪費青春坐牢。於是法院認為梁男毫無悔意,且他曾加入詐騙集團遭判刑1年1個月,理應加重刑責,但依據精神鑑定結果與其他證據,梁男由於長期吸毒導致精神狀況有問題,依法可以減刑,再加上家人求情希望不要判處死刑,於是判他無期徒刑。梁男後來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期間,梁男辯稱當時正在吸毒喝酒,根本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並說案發後都有念佛經2至3小時,但此舉並非是為了母親,而是為了追求自己的平靜。二審合議庭審判長陳筱珮、陪席法官羅郁婷、受命法官陳玉雲綜合判斷後,認定當時應該是毒品效力發揮最大的時刻,梁男因為毒品效力喪失行為能力,認定「當時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是真的,於是在8月20日改判無罪,僅要求桃園市衛生局評估是否需要梁男接受強制治療。但在衛生局評估過後,卻發現梁男經過評估後,發現梁男完全沒有心神喪失或異常的問題,依法要直接放人。好在最後是檢察官發現梁男另外涉及傷害案,判決55天拘役,但在10月13日就執行期滿,屆時梁男就完全自由。而在這段時間,檢察官重新送狀上訴,最高法院也在短短11日內作出判決,要求撤回無罪判決,該案件發回高等法院重新審理。而檢方也希望以此為由,依照一審判決的無期徒刑,繼續羈押梁男。
弒母剁頭扯出爭議內幕!吵架拉上床「做愛就會和好」 他硬上竟無罪
桃園男子梁崇銘2018年10月持刀弒母37刀,還將母親的頭顱砍下,從12樓拋出,結果二審竟逆轉無罪,引起社會譁然。審理此案的審判長為陳筱珮,因為此事,過去備受爭議的審判再被翻出來,其中一起性侵案,至今仍讓圈內議論紛紛。判決書指出,台北阿孟(化名)與女友發生口角,結果居然將對方強拉到床上發生性行為,不顧他人意願手指侵入、舔下體,直到女友用力反抗才罷手。阿孟在法庭上辯稱,沒有要強制性交的意思,只是之前女友曾說過,如果吵架的話,只要把她帶到床上發生性行為就好了。阿孟表示,先前有很多次女友都會反抗踢、踹,但都有和好,且女友在提起告訴後,仍有回來同住,並且要到警局撤告,只不過警員說無法撤告。阿孟強調,女友雖然表示不願意,但因為之前也有這樣過,後面當他知道對方是真的不願意了,就停止動作。(圖/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一審,法官依強制性交罪判阿孟1年8個月有期徒刑;案上訴至二審,審判長為陳筱珮。合議庭認為,阿孟循同模式求和,認女方所稱不願意並有反抗動作,均與之前相同,認其無違女方意願,且於發現女方反應與前不同時,即停止性行為,則辯稱其無強制性交之犯意,既堪採認。合議庭指出,女方指證被告強制性交,與事實不符,容有瑕疵,揆諸前揭規定說明,應為被告無罪之諭知,以免冤抑。原審未詳為勾稽二人性行為模式,僅憑女方指稱其有說不同意,並有反抗行為,遽認被告係違反其意願而為強制性交,容有未洽,應由本院撤銷改判無罪。檢方認為,該理由太離譜,因此提起上訴。最高檢察署也表示,無論是夫妻、情侶或曾發生性關係,只要對方這次不想發生性行為,隨時都有拒絕發生性行為的權力。
弒母砍頭判無罪!審判長曾讓草山分屍狂逃死 資深藝人「也是可憐」涉偽造本票免關
桃園市前年發生一起驚悚命案,有毒品前科的男子梁崇銘吸毒後,和67歲母親爆發口角,竟持刀狂砍媽媽37刀,甚至剁下對方頭顱,從12樓住處丟到1樓中庭,冷血行徑震驚社會,一審遭處無期徒刑。沒想到,案件上訴高院後,審判長陳筱珮根據鑑定報告,認定梁嫌行凶時辨識能力受毒品影響,逆轉改判無罪,引發輿論譁然。檢警調查,35歲的梁男是家中么兒,有詐欺、恐嚇、毒品等多項前科,平時和母親同住在中壢區陸光六街一處社區;2018年10月18日,梁嫌在家中吸食安非他命,精神不穩的狀態下和母親發生口角,遂持開山刀朝對方瘋狂揮砍37刀,造成被害人當場死亡,不料他未就此罷休,竟將媽媽的頭顱砍下並丟出陽台。桃園地院審理時,梁男聲稱因吸毒致神智不清,清醒後深感懊悔,加上其他家屬幫忙求情,遭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無期徒刑。全案上訴二審,高院委請台大醫院對被告進行精神鑑定,合議庭審判長陳筱珮根據鑑定結果,認為梁嫌弒母時受毒品影響,對犯行無辨識能力,最後改判無罪,且不需付保護管束。高院判決引發輿論譁然。(圖/報系資料照)判決結果引發輿論譁然,陳筱珮的背景也隨即遭起底。根據司法陽光網資料,她擁有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法學碩士學位,曾因推動刑事訴訟新制獲嘉獎,而經過她改判的重大案件並非頭一次;2018年5月31日,射箭教練陳柏謙在華山草原木屋殺害高姓女子並殘忍分屍,一審遭判死刑,二審認定他「曾經自首」,改判無期徒刑。另外,資深女歌手陳盈潔2013年被控涉嫌偽造本票,一審遭北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2月;案件到了二審,陳筱珮認為被告為了向告發人借款,被要求在本票上簽署胞妹名字,她基於信任相信對方所說「不會造成妹妹麻煩」,才會答應簽名,難認有偽造犯意,甚至看到陳盈潔中風時還當庭說「也是可憐」,最後改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