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德華
」台校拜神農3/公益興學成「三不管」 創校董事成孤鳥挺身護校產
「我真的很不想鬧到廣東省教育廳,兩岸合作興辦出這所台商子弟學校是很有意義的,包括我和許多老董小孩都是這裡畢業校友。」東莞台商子弟學校董事、創校企業代表之一的林志猛無奈地告訴CTWANT記者,「我都已退休好多年,竟還在煩惱要如何保護校產基金,竟成了董事會的孤鳥。」他也感嘆公益辦校竟成了兩岸教育主管機關三不管地帶,一旦學校董事會未盡職發揮監督功能,很容易遭人專權把持一手遮天。東莞台商子弟學校(以下簡稱東莞台校)於2000年9月成立,在上海及華東等三間台商子女學校中成軍最久,位於東莞市中堂鎮潢涌區上一村,占地約180畝(約12公頃),為一所從幼稚園到高中十五年一貫的住宿型學校,設有60間宿舍,教學完全與台灣的教育接軌,學歷受到兩岸認可。目前東莞台校招收約2600多名台灣籍學子,今年收到的學雜費約5億元,據了解該校之前帳上餘款高達約4億元,教育部並已同意該校自112學年度起調整學雜費,幅度以不超過5%為原則,並請學校增加清寒助學金補助經費。東莞台校游泳館到底是否有啟用文件,受到創校董事林志猛的質疑。(圖/林志猛提供)這間由台商合力募款創辦的東莞台校,開辦基金人民幣1億1800多萬元,約當新台幣近五億元,教育部補助4400萬元,當地潢涌村委會也提供購校土地款近億元等,在兩岸各設一董事會,一在台灣教育部備案(董事19人),一個在大陸立案(董事11人);另成立「財團法人東莞台商育苗教育基金會」(董事9人),專為募款及開具收據管理基金而設。三個董事會的董事共39人及3名監察人,23年以來的董事長,皆為葉宏燈一人。今年73歲的葉宏燈,曾任致伸科技資深副總,致伸在東莞設立的東聚電業董事長,做過「東莞市台商投資企業協會」第一屆副會長、第二、三屆會長,東莞台校是在他擔任會長時所創辦,因而順勢出任學校董事長。該校三個董事會將在12月22日於台北維多麗亞酒店各自召開董事會,成員包括台商、退休教育部官員、退休校長、現任大學教授等;林志猛是東莞台校立案於大陸的董事會成員,前教育部常務次長吳鐵雄、陳德華,曾任建國中學校長吳武雄則分為台灣、大陸董事會的副董事長。依據東莞台校官網揭露,該校榮譽董事長包括致伸梁立省、台達電鄭崇華、仁寶許勝雄、光寶宋恭源、富華集團張漢文等電子、傳產界大咖,還有教育界的前教育部部長楊朝祥、吳清基、前教育部政務次長李建興,也是該校榮譽董事長。據了解,楊朝祥是目前唯一還被邀請列席董事會致詞的榮董。東莞台校現有2600名學生,是一所從幼稚園到高中十五年一貫的住宿型學校。(圖/翻攝自東莞台商子弟學校臉書)對於葉宏燈為何可從2000年創校以來一直擔任董事長?「唉,學校章程未載明『董事長、董事』有任期限制」「葉董是創辦人享有『永久董事,無須選舉』權利,給予的禮遇竟成了日後的破口。」一名台協會員跟CTWANT記者分析說。「隨著創校台商退休、離世,或『被榮升為榮譽董事長』喪失董事表決與發言權,董事會監督、財務內控逐漸失靈,很怕別的私校發生的掏空校產、浮濫申報差旅、圖利特定人、借款作無關校務用途等憾事,發生在台校呀!」林志猛說。
高教工會控33名退休高官到私校當「門神」 教育部這樣說
高教工會今指控,過去25年來,有33位從教育部退休的高官轉任私校當「門神」,影響大學學術探討,學校為達到績效而不斷動員師生去做一些事情,造成校園「過動」現象。教育部對此表示,已積極研議並落實相關措施,減少退休人員離職後再任私校情形。高教工會表示,教育部長潘文忠曾於2016年表示,將修改《教育部組織法》,限制高教及技職司長以上官員離職或退休後,於3年內不能轉任私校董事或校長。但這些年來,「私校門神」問題不但未解,還更嚴重。高教工會理事長周平表示,教育部和科技部有很多競爭型獎補助,私立大學位為了取得更多資源,就找來瞭解政府行政作業的教育部退休官員前來任職,以充當「門神」。這些門神充滿了績效主義,為了達到指標,學校就不斷動員師生辦座談會或去聽研討會,原本應該安靜的校園,現在都很「過動」;同時,這些人也影響到年輕博士進入大學任教的機會。高教工會秘書蘇子軒表示,過去25年來,有33位教育部退休高官轉任私校,其中包括7位前教長、12位前次長、10位前司長、3位前主秘及1位會計長。高教工會舉例,前教育部長吳清基,現在是台北政經學院、明道大學以及輔英科技大學董事;前政務次長呂木琳新任南開科技大學董事以及大同大學講座教授;前政務次長陳德華,現在是台北政經學院執行長、以及台灣首府大學、景文科技大學與東方設計大學的董事。高教工會要求教育部與民進黨政府立刻重啟真正能杜絕門神的「旋轉門條款」之制定,他們提出兩點訴求:一、立即制定禁止教育部官員離退後至私校擔任「各種有給職」的旋轉門條款;二、現任的所有教育部官員應公開宣示退休或離職後不至私校任職!不過高教工會指控的33人,幾乎都是前朝官員,他們在蔡英文政府執政前就離開教育部,之後轉任私校,並未違反法律。教育部表示,根據現有規定,退休公務人員、公立學校教職員及軍職人員,如再任私立學校職務且支給待遇超過法定基本工資時,應停止領受月退休金,教育部退休高階主管人員亦受上開法律規定的限制。教育部表示,近年退休軍公教人員轉任私校人數已呈減少趨勢,由106學年度之1855人,降至110學年度1004人,降幅達45%,教育部未來並將持續落實相關措施,以減少再任私校情形。
寶佳林陳海30億興學遭質疑 台北政經學院黃煌雄聲明「純屬捐款,從無涉入校務」
前寶佳集團執行長唐楚烈陷入勞動基金炒股弊案,連帶關於寶佳集團創辦人林陳海捐贈30億元給促轉會前主委黃煌雄,與清華大學15年簽約採取「校中校」籌辦的台北政經學院(TSE),引發清大學生議會質疑及發動連署。台北政經學院籌辦人黃煌雄今天(22)強調「30億元純屬林陳海個人捐款,並未涉入興學校務,目前也收到全部款項」,並呼籲「讓台北政經學院成為台灣最美的人文風景」。以下為黃煌雄聲明全文。TSE籌備階段歷時約兩個月2019年10月24日,財團法人台北政經學院基金會捐助人會議通過捐助章程,確認第一屆董事名單,共9位,包括黃煌雄、林家宏、朱雲漢、單驥、曾志朗、黃榮村、吳清基、蔣偉寧和廖英智;接著於同日召開財團法人台北政經學院基金會董事會籌備會議,推舉黃煌雄為基金會第一屆董事長,並經黃董事長提名,聘任前教育部次長陳德華為基金會執行長。台北政經學院基金會董事會在2019年10月31日,以籌備處的名義正式向教育部遞件,申請設立基金會。11月14日,教育部以台教社(三)字第108060196號函,同意許可設立。11月21日,向台北地方法院申請法人設立登記,11月29日,領取台北地方法院法人登記證書。TSE由清華主辦、中央合辦2019年11月5日,依籌備會議的決議,正式發函給台灣大學、清華大學、交通大學、中央大學、陽明大學5位校長,敬邀參與籌備台北政經學院。其間,陽明大學和交通大學兩位校長於11月上旬和中旬先後函覆,「因正在推動兩校合併之組織重大改革」,「盱衡全局與諸多考量下,誠摯推薦由清華大學或中央大學申請籌設」。中央研究院廖俊智院長也在12月致函籌備委員會表示:「清華大學是國內唯一曾經培育三名諾貝爾獎得主的大學。其核心教育理念,豐沛的學術能量以及不斷創新的校務發展傳統,足當肩負『台北政經學院』使命。」台大則由兩位副校長邀請陳德華執行長與朱雲漢院士見面,說明不參與籌設的理由;清華大學的「台北政經學院構想書」於2019年12月25日收到;中央大學的「台北政經學院設院構想書」於2019年12月30日收到。TSE審議階段歷時約三個月2020年2月10日,TSE設立合作學校的審查會議在台大校友會館三樓舉行,清華與中央均由校長賀陳弘與周景揚親自帶領其團隊進行簡報,清華有7人與會,中央有8人與會。參與的董事會成員對兩校簡報作了比較,最後達成「由清華主辦、中央合辦」的共識。最後審查會議決議:(一)對於合作學校選定的共識:1. 基金會全體董事對於二校所提的構想書及簡報內容,都給予高度的肯定。更感謝二位校長及所帶領的團隊對於本計畫的積極投入與支持。2. 清華大學在院核心的校務治理及國際連結與聲望評價,中央大學在永續發展的學術成就與國際合作所具備的優勢基礎,都將有利台北政經學院的設立與發展。基於整合優勢條件之考量,台北政經學院之設立,決定採取部分合作的模式,由清華大學主辦,中央大學合辦。3. 中央大學參與合辦的模式,可採分設研究中心或學程,亦可派代表參與「院務發展與規劃委員會」,但必須不影響以清華大學為主體的運作權責。基本原則由基金會先與清華大學溝通確認後,合辦的內容與細節再由清華大學與中央大學商討確認。(二)附帶決議:1. 訂於2月13日(星期四)上午 11:00 於本基金會會議室邀請清華大學就本次會議決議之後續執行(包含推動之時程)進行討論。2. 「院務發展與規劃委員會」是本計畫推動的重要核心,負責審議學院興革事宜、年度預算、院長之遴選等,其組成由清華大學與基金會共同商定。3. 為避免未來院務推動造成困擾,請清華大學研議不設院務會議的可能性。4. 既以台北政經學院為名,應優先考量在台北市設立據點。請清華大學針對月涵堂的整建重新提出規劃,基金會全力協助促成。5. 學校在師資員額的配合是原構想方案所設定的條件,請清華大學對此提出具體之承諾。6. 期望在一個月內與清華大學完成具體合作內容的協商後,……拜會教育部部長尋求支持。3月12日,雙方通過「財團法人台北政經學院基金會與國立清華大學合作設立台北政經學院合約書」,全文僅 8 條:一、為培育以亞洲為重心之全球與公共事務領袖人才,並為人文社會科學領域前沿知識與理論的創新以及促進世界之永續發展,財團法人台北政經學院基金會(以下簡稱甲方)與國立清華大學(以下簡稱乙方)合作於乙方設立台北政經學院。為強化雙方長期合作關係,落實台北政經學院之設立宗旨,特定訂本合約。二、 乙方應參酌台北政經學院設立構想方案提具設立計畫書,由校務會議通過並經甲方同意,作為台北政經學院運作之依據。台北政經學院應於110學年度開始招生上課。三、甲方負責籌募新台幣30億元,以其孳息協助台北政經學院發展軟硬體所需。四、 乙方應每年向甲方提出工作成果報告及預決算。五、 乙方之校長聘為甲方之董事,以利雙方之合作。六、 本合約有效期間自簽約日起至民國124年7月31日止。雙方可於合約屆滿五年前,再議定長期合作新合約。七、 依本合約第二條所定台北政經學院設立計畫書為本合約之一部分,未來如需變更,除完備乙方校內程序外,亦需經台北政經學院院務發展與規畫委員會審議通過並徵得甲方之同意。八、 本合約若有爭議,雙方約定,以台北地方法院為一審法院。3月19日,雙方再通過「台北政經學院設立計畫書」;3月24日,拜會教育部長潘文忠;4月7日,清大校務會議通過TSE設立案;5月8日,舉行TSE和清華大學合作設立台北政經學院的簽約儀式,潘部長親自見證賀。校中院是清大政策 非台北政經學院獨享2019年10月,清大賀陳校長說明他正推動「院本位」政策,有意將現行「三級三審」改為「二級二審」;有關TSE一事,他已跟清大人文、管理兩學院院長談過,獲得支持;最近,又與上述兩學院的有關教授交談,也獲得支持。一百多年前,倫敦政經學院(LSE)在費邊社人力與財力的支持下,逐步成長茁壯;20世紀50到80年代,LSE成為全球社會主義、自由主義、保守主義三大世界思潮的主要論述發源地,因而與牛津、劍橋大學一樣,成為一所享有世界性聲望的學府。面對21世紀的世局,讓TSE能成為2030年以後的 LSE,是一項跨世代全力以赴的志業,而TSE推動迄今,始終伴隨著不少質疑,很高興能和清華大學共同譜寫「化不可能為可能」的故事,讓TSE的誕生成為台灣最美的人文風景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