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宗元
」Dcard遭二度搜索! 律師陳宗元痛批耍大牌:學臉書真的白目
社群網路媒體Dcard因兒少、妨害名譽、網購詐欺等上百案件無法公開會員個資,在昨(18日)遭到內湖警分局2度搜索,並約談公司法務人員到案說明,創辦人與公關也坦言「在執法機關有按法定流程揭示必要文件的前提下,我們皆配合提供執法機關相對應資料。」對此,曾任檢察官的律師陳宗元感嘆,不知道Dcard到底哪來的勇氣,竟然拒絕檢警調資料的要求,以為可以學美國公司臉書,說不提供就不提供。律師陳宗元昨(18日)在臉書發文指出「說真的,我不知道Dcard到底哪來的勇氣,拒絕檢警調資料的要求」,強調檢警發函要調資料,其實是好聲好氣麻煩Dcard自己提供,沒想到Dcard竟然還不識相。陳宗元續稱,在台灣什麼案由都可以拿得到搜索票,「不要想在那裡學臉書,說不提供就不提供,台灣司法是對臉書沒辦法,又沒辦法去美國搜索,所以只能這樣。你一個台灣公司,在台灣境內,居然敢這樣,只能說真的是白目了。」他也點名Dcard公司的法務「不曉得到底是幹什麼吃的」,「看來真的是要排隊搜索了!」回顧整起案件,第1次搜索起因於警方在全省各地陸續接獲民眾報案,除了有詐騙集團向大學生借用存款簿作為人頭帳戶,也有許多人假借團購名義開團收錢,之後隨即消失跑路,警方獲報後發現詐騙來源大都來自Dcard網站,且因為網站的匿名機制,以致受害人無處追討損失,連加害人的身分都搞不清楚。此外,刑事局日前也接獲一網友報案,被害人是一名年輕男性,他自陳在Dcard心情版閒聊,卻遭到一名使用暱稱的網友指稱他有犯罪前科,是網路渣男,被害人對此相當不滿,認為對方透過網路匿名放話,因此到刑事局報案提告。但前述的詐騙案及網路妨害名譽等案件,本來只需要把PO文者約談到案說明後,案件就可偵處移送,但Dcard公司卻比照外商公司規定,要警方持法院核發搜索票,才願意提供涉案帳號的原始登入資料,對此刑事局也只好高規格對待,11月3日下午檢警部門等10多名幹員,持台北地院核發搜索票到Dcard位於北市大安區總部,展開大動作搜索,整個搜索行動持續近4個小時才收隊。Dcard始終不甩警方辦案的需求,堅持要搜索票才配合,讓過去10年好不容易與臉書、谷歌、LINE等跨國平台達成協議的檢警認為Dcard身為台灣企業,姿態卻擺得跟國際科技巨擘一樣高,直呼「以保障隱私權遮掩不法,實在太誇張!」如今內湖警分局為偵辦詐欺案件,18日2度持士林地院核發搜索票到Dcard總部搜索,警方也針對Dcard未善盡台灣企業管理網域的相關責任,約談Dcard公司法務人員到案說明。Dcard公關則向《ETtoday》表示,Dcard一直以來都依循《個資法》及相關法令規範,積極配合執法機關來函調查,「在執法機關有按法定流程揭示必要文件的前提下,我們皆配合提供執法機關相對應資料。」。
義國富商監護權案驚動大法官 憲法法庭緊急裁決:女童暫留台灣
詹姓空姐與義大利藍姓商人爭取8歲女兒監護權,官司敗訴後,她的女兒特別寫信給蔡英文總統,表示想留在台灣,案件真的出現大逆轉,詹女聲請「裁判憲法審查」及暫時停止執行,憲法法庭18日緊急裁准,生父無法立即將女童帶離台灣。這也是憲法訴訟新制上路後,首件暫時處分裁定。憲法法庭的裁定,有絕對效力且無法抗告或救濟。惟依照《憲法訴訟法》規定,暫時停止執行的效力不能超過6個月,且聲請憲法裁判後失效,換句話說,在9月之前的這半年內,女童可以留在台灣,等到憲法法庭裁判出爐後,才能知曉女童歸爸爸還是媽媽監護。不過,曾任檢察官的陳宗元律師質疑,這樣的裁定就是「第四審」,司法院真的越來越像行政院,台灣的司法感覺也越來越容易受到新聞輿論的影響,引以為傲的司法獨立會不會走向回頭路呢?更有法界人士直言,大法官是政治任命,介入審查個案終局裁判,恐嚴重影響審判獨立。這起社會高度關注的案件,起因義籍藍姓男子,與台籍詹女在2014年未婚生下一女,後來2人感情生變並引爆跨海爭女的官司訴訟戰。台北地院作出暫時處分,裁定在改定親權結果出爐前,詹女應將女兒交付給藍,讓藍帶女兒出境回義大利同住。詹女提抗告先被高院駁回,再抗告也被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後,北院訂3月14日是執行交付的最後期限,但女童不願離開學校,因詹女早在3月10日就透過律師,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詹女說,女兒此次一去,孩子將受到受國民教育權、在台灣的生存權、母女人格尊嚴、婦幼安全等無可回復的損害,不知何處是兒家?詹女還說,台灣不是海牙公約國,普通法院單向保障外籍生父,不顧本籍母女的權益?本案至為急迫,請求憲法法庭的大法官們裁定,讓女兒留在台灣。憲法法庭審理後指出,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的行使或負擔的暫時處分事件,法院如果決定不當,確實會使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全發展的憲法權利,遭受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害,與憲法權利有相當大的關係。憲法法庭認為,最高法院確定終局裁定有無牴觸憲法,仍待憲法法庭憲法審查,且確定終局裁定已進入強制執行程序,本件確具急迫性與必要性,沒有其他手段可避免及防範,有准予暫時處分的必要。昨日傍晚作成裁定,本案在裁判憲法審查案件裁判宣告前,暫時停止執行,但詹女聲請女兒應由她與藍在台共同監護部分,因無急迫必要性,此部分裁定駁回。
教母驟逝3/醫美糾紛案件暴增 資訊不對稱民眾總是輸家
台灣美體小舖前董事長黃慧娟在醫美診所昏迷,搶救2個月仍宣告不治,接掌美體小舖董座的黃慧娟獨子曾峙屏,怒告醫美診所實際負責人和員工的消息傳出後,再度引發外界對於醫美糾紛的關注。法界研究發現刑事案件數和民事判賠金額都以醫美糾紛居冠,顯示醫美司法案件將會越來越多。對於醫美糾紛的起因,法界和醫界普遍認為多來自溝通不良,以及病患或家屬對突發事故無法接受的心理。一旦遇到醫療事故,病患和家屬在醫療專業不足、資訊不對稱的情況下,想要釐清責任和原因,就只能透過司法訴訟,請律師、法官和檢察官協助釐清真相,造成醫美糾紛層出不窮的結果。可是司法訴訟真能解決爭議嗎?曾任地檢署醫療專組檢察官的律師陳宗元指出,近年醫美盛行,醫美糾紛案件愈來愈多,可是根據衛福部統計1987年到2010年間,醫事審議委員會所有的鑑定案件中,認定醫師有疏失的有987件,大約只佔醫療訴訟鑑定案件的8%,如果加上經鑑定可能有疏失的593件,也只佔全部醫療訴訟鑑定案件的13%,特別是鑑定和訴訟過程曠日廢時,不管最後誰輸誰贏,都是一場折磨。陳宗元認為,病患及家屬在醫美糾紛中居於劣勢,主要因為醫療具有高度專業,病患及家屬在資訊的取得上有落差,而濫訴也是病患及家屬不太容易打贏官司的重要原因之一。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副秘書長黃鈺媖律師指出,美的東西較為主觀,加上大家對於美的看法不一樣,雙方認知產生落差,特別是醫美較為商業化,醫院或診所在說明過程中,會較強調優點,但是對於可能造成的身體傷害,以及手術失敗機率,較會避重就輕,就容易產生糾紛。黃鈺媖強調,社會上不時傳出沒有醫師資格的美容師或護理師替消費者進行侵入性治療,這是違反醫師法的嚴重行為,衛福部和醫策會曾在2013年聯手推動「美容醫學品質認證」,考核醫美機構的硬體設備、人員資格與醫療品質。民眾可到衛福部或醫策會查詢名單。黃鈺媖也提醒民眾,目前電視台購物頻道販賣醫美療程的情形相當氾濫,節目中銷售優待券,費用相當低廉,其實都已觸法,衛生機關罰不勝罰、抓不勝抓,消費者購買時千萬要當心。前台南市醫師公會理事長王正坤醫師對法官們演講醫療糾紛案例時表示,醫師在進行醫美手術前,應與病患作好術前溝通,誠實告知各種醫學美容的「療效」、「副作用」、「可避免的醫療傷害」、「不可避免的醫療傷害」與「醫療的不確定性」,再由患者簽署「知情同意書」,才能減少糾紛。對此,法漾診所負責人傅先生表示,今年7月23日下午4點左右,Mia(指美體小舖前董事長黃慧娟)到法漾診所和他討論珠寶買賣,雙方聊了大概1個小時,護理師問她說,既然來了,要不要做一下保濕療程?Mia回說好,就去洗手間,後來護理師發現Mia在洗手間待了一段時間,就進去關心一下,沒想到她竟然昏倒在洗手間,護理師連忙對她做CPR(人工呼吸),他則打電話叫救護車,送往台北馬偕急救,不料搶救2個多月仍回天乏術,不知道Mia的昏迷和她前兩個禮拜曾打莫德納疫苗有無關係。傅先生指出,他是Gay,和Mia認識時間超過10年,或許因為他的性向關係,因此Mia更能相信他,並能安心在診所做美容,Mia就像是他的朋友、姐姐、老師和媽媽。Mia昏迷後,他很難過,沒心情經營診所,就歇業了。傅先生強調,案發當天絕對沒有進行侵入性的醫美治療,現在醫療和科技這麼發達,不管有或沒有,應該都查得出來,當時他和護理師都極力救治Mia並送醫,最後卻被誤會,他和護理師都感到非常委屈,但現在也只能面對。至於美體小舖董事長曾峙屏方面,截至記者發稿為止,尚未接獲回應。
環保公司不環保! 棄置上萬噸廢棄玻璃纖維遭收押
有合法廢棄物清理許可的桃園市長松工程公司,受委託處理多家廠商的環保纖維事業廢棄物,卻未將收取之玻璃纖維進行處理再製,反而透過曲姓環保掮客與混凝土廠福盈建材,將對環境有危害的上萬噸玻璃纖維任意棄置中彰投郊區廠房、土地;彰化地檢署5日發動搜索,45歲曲男聲押禁見獲准、37歲顧姓負責人30萬元交保,其餘涉案業者均請回。不法獲利檢方仍在清查中。桃園市長松公司為合格的環保再利用公司,卻將受託收取的玻璃纖維事業廢棄物,透過不肖掮客與混凝土廠,非法任意棄置中部的空廠房、郊區土地上,棄置數量達上萬公噸,遍及台中市、彰化縣和南投縣等地,又以外埔區最大量。(圖/彰化地檢署提供、中國時報謝瓊雲彰化傳真)彰檢調查,長松公司受託以每噸2千元至3千元費用處理玻璃纖維,卻未依合法再利用程序處理,反勾結不法營造業者,簽立虛偽的買賣與運輸合約,以合法處理機構掩飾非法棄置事業廢棄物犯行,向環保機關不實申報;實際上卻將對上萬噸玻璃纖維碎片,透過簡姓男子棄置、掩埋或回填於郊區土地或閒置廠房。桃園市長松公司為合格的環保再利用公司,卻將受託收取的玻璃纖維事業廢棄物,透過不肖掮客與混凝土廠,非法任意棄置中部的空廠房、郊區土地上,棄置數量達上萬公噸,遍及台中市、彰化縣和南投縣等地,又以外埔區最大量。(圖/彰化地檢署提供、中國時報謝瓊雲彰化傳真)上萬噸廢棄的玻璃纖維粉碎塑料,陸續被棄置在彰化和美、二水、台中市外埔區、和南投縣草屯、名間等郊區廠房或土地。其中,外埔區有2處空地遭棄置數量最多,引發當地居民反彈抗議,因而向環保局檢舉。由於玻璃纖維已經遭破碎成為細小碎片、粉末,吸入時恐造成喉嚨、肺部等黏膜不適,近距離接觸時也會引發皮膚發炎,參與搜索的檢警調與環保官員幾乎全戴上口罩,還有人戴上N95防護,減緩不適。彰檢襄閱主任檢察官葉建成表示,檢方獲報中投多處空廠房、空地遭棄置不明廢棄物,引發居民抗議並向環保單位檢舉,指派檢察官陳宗元組成專案小組偵辦;5日聯合桃檢、中檢等檢警調和環保主管單位,出動27名檢察官、總計216人次大規模搜索16個處所,傳訊、拘提30多人到案說明。桃園市長松公司為合格的環保再利用公司,卻將受託收取的玻璃纖維事業廢棄物,透過不肖掮客與混凝土廠,非法任意棄置中部的空廠房、郊區土地上,棄置數量達上萬公噸,遍及台中市、彰化縣和南投縣等地,又以外埔區最大量。(圖/彰化地檢署提供、中國時報謝瓊雲彰化傳真)檢警調查中發現,另有2家事業廢棄物處理機構,也以類似手法模式,賺取廢棄物處理費牟利。檢察官訊問後認定曲姓環保掮客、長松公司羅男、福盈公司顧男和清運業者簡男等6人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諭知顧男30萬元交保;其中曲男罪嫌重大,具有串供、滅證之虞,6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其餘4名被告無羈押必要請回。大葉大學工學院院長李清華表示,玻璃纖維一般為玻璃纖維或玻璃纖維樹脂的統稱;前者破碎後呈現細小針狀如粉塵,去化管道為付費送回玻璃廠燒熔再製,另外目前也可加在混凝土中,作成低強度混凝土,作為公共工程管溝回填之用,一樣需要付費委請混凝土廠處理。桃園市長松公司為合格的環保再利用公司,卻將受託收取的玻璃纖維事業廢棄物,透過不肖掮客與混凝土廠,非法任意棄置中部的空廠房、郊區土地上,棄置數量達上萬公噸,遍及台中市、彰化縣和南投縣等地,又以外埔區最大量。(圖/彰化地檢署提供、中國時報謝瓊雲彰化傳真)李清華說,以環氧樹脂包覆的玻璃纖維可以增加材料強度,廣泛用於電腦主機板等物品,若再有電焊鉛、錫或電鍍銅等重金屬,任意棄置廢棄物,對環境、土壤和人體的危害就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