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塘偉
」 法律桃園少女北上女僕店打工 因租屋問題疑遭網路霸凌輕生
律師呂秋遠7日在FB發文表示,一名罹患三期癌症的母親告訴他,女兒從桃園北上到台北的女僕店打工,結果卻因在匿名群組遭霸凌,不堪攻擊,選擇輕生。這名母親指出,這些網友在明知女兒有精神方面的困擾下,卻依然用惡毒的言詞攻擊她。少女的母親難過對呂秋遠律師詢問:「我都癌症三期了,能看到這些霸凌她的人得到報應嗎?」呂秋遠針對此事的發文。(圖/翻攝自FB)據《CTWANT》追蹤了解,該名少女S是從桃園北上在女僕店打工,來到台北後與另外一名同樣從事女僕咖啡廳工作的N女共租。但後續疑似因少女S擅自帶友人返家,引發N女不滿,兩方便因此事發生惡性爭執,後續演變成互揭對方過往黑歷史。S少女與N女之間的對話截圖,發言者(右邊)為S少女。(圖/翻攝自FB)網友整理整起事件的概要資訊。(圖/翻攝自Plurk)後來,事情在網路上傳開後,2人的爭執內容成為LINE社群「女僕&偶像靠北八卦版」當中成員的談資。後續N女也在該群組內自報身分,同時N女疑似在該社群中頗有人氣,因此社群內不少成員抓住S少女過往的黑歷史攻訐,甚至以「地獄梗」為掩護,多次在社群內羞辱S少女。匿名社群入口截圖。(圖/翻攝自LINE)S少女後來得知N女進入LINE群組的事情後,也曾進入該社群企圖解釋,但是當社群內的成員得知S少女入群後,以「N女曾發自己的露點照來滿足粉絲,S女如不比照辦理,就不給予話語權」為由,繼續攻訐S少女。網友對於匿名社群網友對S少女的要求評論。(圖/翻攝自Plurk)匿名社群網友針對S少女的討論。(圖/翻攝自Plurk)匿名社群網友針對S少女的討論。(圖/翻攝自Plurk)最後,S少女疑似不堪網路霸凌,選擇輕生。S少女曾經任職的店家則在第一時間發出公告,表示在徵求S少女家屬的同意下,會將S少女的薪資捐贈給慈善機構,同時呼籲「網路霸凌很可怕,不要真的以為不負責任的匿名狂噴不會有任何後果!自己說的話請自己負責!」S少女生前工作的店家公告。(圖/翻攝自IG)而更令人髮指的是,S少女死亡的消息傳開後,該社群內再次流出數張截圖,當中有人以S少女的暱稱大作文章,指稱「跳下去真成XX醬了」、「鬼門關了,現在跳會被關在外面喔」、「不知道下鍋煮完了沒,救援隊及時趕到的話,應該還是新鮮XX」等誇張言論。匿名社群網友針對S少女過世後的討論。(圖/翻攝自Plurk)匿名社群網友針對S少女過世後的討論。(圖/翻攝自Plurk)匿名社群網友針對S少女過世後的討論。(圖/翻攝自Plurk)根據網路流傳截圖可得知,目前該群組內幾名曾發文攻訐S少女的網友,除了在群組內推卸責任,認為S少女的死亡與他們無關外,有S少女的親友表示,至少有1名以上的網友向自己傳訊為先前的言行致歉。匿名社群網友針對S少女過世後的討論。(圖/翻攝自FB)匿名社群網友針對S少女過世後的討論。(圖/翻攝自FB)與此同時,有網友提到,其實不管是少女S還是N女,兩人過往都有很多黑料,S少女過往也數度曾有意欲跳樓輕生舉動,N女也有幫忙叫救護車。該名網友也提到,S少女的親友希望事情就這樣沉寂下去。網友針對目前事情現況發表評論。(圖/翻攝自Plurk)但也有網友分享截圖,表示S少女生前就曾發文表示,自己遭到N女的騷擾,還有種種背後搞小動作的行為,讓S少女感到身心俱疲。S少女友人擷取S少女生前發文。(圖/翻攝自FB)《CTWANT》獨家訪問到品和法律事務所長陳塘偉律師,陳塘偉律師表示,針對群組內網友的行為,如其行為真實構成霸凌的話,在刑事上有公然侮辱或誹謗的構成可能,判斷依據主要是針對網友評論的內容來判定要用哪條法律。而在民事上,有可能會因為對人格權的貶損構成侵權行為,這部分是有民事賠償責任的。◎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癌末男遭棄養「表妹照顧到臨終」 兄姊提告追討700萬遺產
宜蘭一名吳姓男子,生前因為確診口腔癌末期,沒有兄弟姊妹願意照顧。出院後的他是由葉姓表妹照顧,葉姓表妹也十分盡責,讓吳男得以善終。吳男在臨終前,曾口頭承諾葉女,表示會將遺產作為葉女母親與葉女小孩的教育基金。未料在吳男過世之後,葉女拿取吳男的存款被吳男的兄姊發現,吳男的兄姊就對葉女提出訴訟,要求葉女歸還757萬元。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吳男過世之後,原本棄吳男不顧的兄姊注意到吳男的銀行帳戶被提領一空,後續得知是葉女提領後,直接對葉女提出告訴,要求葉女歸還757萬元,同時還要葉女歸還吳男生前贈與的項鍊、金牌等物。葉女在法院上表示,吳男患病後,自己將其帶來宜蘭照顧,吳男為了方便治療與給予費用,便將存摺、提款密碼、印章、不動產權狀等物交給葉女,並贈予項鍊、金牌,叮囑其協助幫忙處理醫療與身後事。後續葉女也在吳男的生活開銷、醫療費用,甚至到最後的喪葬費用進行墊付,金額至少超過500萬元。而且,吳男的友人也在法院上表示,吳男生前患病時,其哥哥、姊姊曾分走吳男的錢,吳男出院後也曾因為不知何去何從,向該名友人哭訴。該名友人也表示,自己曾去宜蘭探望吳男,曾看到吳男與葉女母親相談甚歡,但對於兄姊不願意照顧他仍心存芥蒂。吳男友人也在法院上提到,吳男曾向葉女母親表示,會留一筆錢給其養老,以及留一筆錢給給葉女的子女生活教育費,雖然第一時間就遭葉女母親拒絕,但最後吳男還是將錢交付給葉女。最後宜蘭地院審理後認定,吳男在世時曾受到葉女的照顧,當時帳戶中被葉女提領的161萬元,以及金牌、項鍊的贈與,均屬於人之常情,法院採信葉女的說法。但後續的524多萬元的財物,雖然葉女辯稱是代墊的費用,但由於葉女並沒有辦法拿出有效的單據支持其說法,且吳男生前雖然有同意要留下一筆費用給葉女母親與葉女的子女,但吳男並未說要給予多少、何時給,且葉女的說法也無其他相關證據。因此,法院最後判決葉女應歸還524萬2200元給吳男的兄姊等4人,從112年6月至清償日止,年息5%,可上訴。陳塘偉律師表示,就本案件而言,雖然吳男生前曾向友人、葉女母親與葉女表示要贈與金錢,但實際上該種方式與法定的遺囑要件不合法,並不屬於有效遺囑。如果吳男有意打算將自己的遺產贈與葉女與葉女母親,且不願意將遺產分給兄弟姊妹的話,因為親屬在法律上有特留分的規定,即便吳男留下有效的遺囑,在法律上仍有爭議,最適當的做法,就是吳男應在生前完成財產的轉移,或是透過保險、信託等金融工具來達成目的。
粉絲AI製圖悼念鳥山明遭人盜圖接單販售 法界:《七龍珠》版權方可主張權利
日本知名漫畫家鳥山明於8日傳出逝世消息,讓不少粉絲大呼崩潰,不少網友都發文緬懷,就連知名藝人成龍也發出與鳥山明的合照哀悼。而目前有消息指出,一名網友使用AI製圖哀悼鳥山明的離世,結果作品竟然被GK工作室直接盜用,甚至光明正大的接單生產,這讓當初在哀悼圖上花費不少心思的網友感到非常的不滿。在8日傳出鳥山明逝世的消息後,網友「Ben Huang」就在FB社團「Bing DALL-E 3 and ALL AI 生成式藝術小小詠唱師」發文哀悼鳥山明,內容中表示七龍珠是他小時候少數有接觸的漫畫之一,感謝鳥山明帶給他美好的童年回憶。而Ben Huang透過微軟Bing所生成的AI圖十分細膩且迷人,只見畫面中,《七龍珠》主角孫悟空頂著灰白的頭髮、身穿著經典的道服,左手拿著一個花圈,右手則是靠在墓碑上。而墓碑上的文字寫著「鳥山明,1955至2024」,墓碑周圍也有些許花朵的裝飾,讓整體的感覺非常的平衡。Ben Huang也解釋,透過AI生成圖片的話,中文字通常會變成亂碼,作品中的文字是請擅長PS的朋友幫忙後製而成的。面對如此細節滿滿又貼切的作品,該篇文章在短短3日內就獲得3.3萬則按讚,超過2600次的分享。也有網友在底下敲碗請求咒語(AI製圖的指令),Ben Huang也毫不吝嗇的直接分享給其他網友。也可能是這個作品實在太過細膩且具有代表性,後續這張圖竟然被民間一些GK工作室盜用,Ben Huang在實際調查後,發現有超過30個賣場使用他的圖片進行接單製作與販售的行為。網友創作的圖片遭到工作室盜用接單。(圖/翻攝自GK國度 奇蹟工作室)雖然Ben Huang曾與其中一個工作室取得聯繫,該工作室負責人表示,是有人自稱是「圖片創作者」之後,他們才代工開始製作,而如今已經進入到建模狀態,所以無法停止生產。為此,Ben Huang強調「我要明確指出,我從未授權或同意過我的作品被用於商業目的。實際上,在這個案例中,我不擁有這個IP也沒有權力去授權或同意。AI二創的版權問題一直存在爭議,我沒有想到會親身經歷這樣的情況。因此,我要重申,我沒有授權也不希望我的這一個AI作品被用於任何商業化用途。任何未經原廠授權的商業行為,請自行承擔責任。」為此,《CTWANT》獨家訪問到3位律師針對此事情發表看法。整體而言,3名律師對於使用AI製作圖片的網友,是否擁有圖片的著作權這點上,意見有所出入。但在於《七龍珠》版權方可以主張權利這點,看法上是完全一致的。協弈法律事務所所長蘇奕全律師受訪時表示,其實目前我國法律對於AI製圖的界線定義仍非常模糊,但就過往類似案例而言,AI製圖的作品有很高的機率還是在「製作人」身上,但如果AI製圖的作品中有用到「版權物」,比如本案中的《七龍珠》主角孫悟空的形象,而這時候,版權擁有單位仍然可以向製作AI圖片的人主張權利(不管是否有營利)。而在本案中,網友製作的AI圖片遭到GK工作室濫用、接單,進行商業化行為,蘇奕全律師認為,創作的網友在法律上是可以向這些GK工作室主張自己的權利,而且勝訴的機會非常的高。但與此同時,《七龍珠》的版權方也可以透過法律來向製圖的網友或是這些工作室主張權利。品和法律事務所的陳塘偉律師表示,目前國內對於AI著作權的定義注重在原始性與創作性,即著作人的獨立創作、個性及創意,AI製圖仍須視「人」參與程度而定。如果AI製圖工具並不符合「最小創意原則」,偏向認為AI製圖的作品並不存在著作權。就此案來講,網友難以針對自己的作品向GK工作室主張權利,但是《七龍珠》的著作權擁有者是有權利向網友或是GK工作室主張自己的權利。資鋒法律事務所陳建佑律師則回應,目前我國法律(例如著作權法)沒有明文AI製圖(生成圖片)的著作權歸屬,也沒有明文是否有著作權產生、是否為著作。先前智慧財產局曾有函釋「AI(人工智慧)是指由人類製造出來的機器所表現出來的智慧成果,由於AI並非自然人或法人,其創作完成之智慧成果,非屬著作權法保護的著作,原則上無法享有著作權。但若其實驗成果係由自然人或法人具有創作的參與,機器人分析僅是單純機械式的被操作,則該成果之表達的著作權由該自然人或法人享有。」就本案而言,網友是用Bing生成製作圖片的,且有在臉書社群表示「可供大家做非營利使用」,但不一定有著作權。如果要主張擁有著作權,目前國內外的學理與實務都趨向嚴格認定,創作人必須證明他對AI下指令的參與程度非常高,例如N次反覆下指令與修正調整,以構成該當作品的「原始性」與「創作性」,才可以稱為「著作」,才享有著作權法的保障。包括二創的概念,如果創作人因為AI取得著作權,或二創而取得獨立的著作權,或符合著作權法第65條「合理使用」原則的規定而不會侵害到《七龍珠》版權方的著作權。本案中的網友透過AI生成的圖片遭GK工作室盜用的情況來講,網友是否擁有著作權仍有爭議。如網友擁有著作權的話,就可以主張GK工作室侵害創作人的著作財產權(包括重製權等等)。這邊包含從2D的圖面,衍生到3D的公仔創作,都是著作權保障的範圍,因為保障的是著作的形式、表現格式、方式,不保護概念或思想本身。就本案實際情況來看,《七龍珠》的版權方握有著作權、商標權,此點是毫無爭議的,所以版權方可以對GK工作室主張侵權,至於是否能對創作人主張侵權,這點尚有爭議,目前全世界,尤其美國那邊的判決都還在發展中,台灣則是還沒有法條與案例。
Toyz告超哥殺人未遂!專業律師「即便圍毆很難與組織犯罪連接」 法律粉專分析:易科罰金3至6萬結案
YouTuber超哥於20日晚間,因為不滿前電競選手Toyz的言論,大街上直接當著直播鏡頭的面毆打Toyz,事後造成Toyz頭部有嚴重撕裂傷。而Toyz的委任律師則認為,超哥在攻擊過程中幾乎都是往Toyz頭部招呼,因此除了對超哥提告傷害外,另外還提出殺人未遂、恐嚇、違反組織犯罪條例等4項刑事罪名。但如此提告,看在專業的法律粉專眼哩,則認為有點過頭。FB粉絲專頁「吉點就訟」就針對超哥與Toyz之間的爭執進行分析,文章中提到「據新聞報導,Toyz的律師認為超哥都往Toyz頭打,所以幫Toyz對超哥提起殺人未遂、違反組織犯罪條例等告訴」。但「吉點就訟」認為,這其中頂多就是構成傷害,根本不可能成立殺人未遂,因為墜主要的原因就是「超哥手上沒有拿武器」,在這樣的情況下「縱使超哥一直猛尻Toyz 的頭,還踹Toyz,也不可能有想要殺Toyz的意思,所以是絕對不可能成立殺人未遂的」。除此之外,Toyz的委任律師也對超哥提出組織犯罪的訴訟,「吉點就訟」認為,要違反該條例的前提,是超哥一夥人本來就是為了要做一個犯罪行為所以才聚在一起,而且都有事先策劃好犯罪的分工合作內容。也就是說「超哥一夥人聚在一起目的就是要扁Toyz,還互相先講好由誰來開扁,其他人要幹麻,這樣才會成立」。就目前影片看起來,從頭到尾都只有超哥出手的話「看不出超哥一夥人哪裡是一個犯罪組織或犯罪集團」。而「吉點就訟」認為,組織犯罪通常是與詐騙、販毒集團或是某幫派堂口有關係,根本也與超哥一夥人搭不上。「吉點就訟」也在文章最後表示,整起案件由他的推估,應該頂多就是傷害罪成立,遭判刑1至2個月,接著易科罰金3至6萬元結案「告殺人未遂跟組織犯罪條例就太過了」。《CTWANT》獨家訪問到品和法律事務所陳塘偉律師,陳塘偉律師表示,打人絕對是需要譴責的,但有沒有構成組織犯罪則會被打個問號,實務上就算是超哥一夥人圍毆Toyz一人,也不是直接就可以跟組織犯罪劃上等號。而在殺人未遂跟傷害之間,陳塘偉律師解釋,主要是行為人所呈現出來的主觀意圖差別來判斷,比如超哥知道打頭會死人,但還是拿利器往頭打,那可能就有有殺人未遂的疑慮,但還是需要經過事實上的調查。陳塘偉也表示,因為畫面並沒有拍攝到全程,但如果過程中,超哥把對方的頭往地板、牆角撞擊的話,那的確有殺人故意的可能,可是實務上,法院在調查過程中還是會看客觀狀況中,所呈現出來的主觀意圖。
少年18歲生日超驚喜禮物 銀行帳戶跑出3.5億…數小時後慘遭歸零
英國一名剛成年的18歲少年,日前在查閱自己帳戶的時候驚奇的發現,自己的銀行帳戶內竟然憑空出現890萬英鎊(折合新台幣約3.5億元)。而雖然少年第一時間就想要拿著這筆錢大肆花費,但卻遭到母親阻止。而在歷經數小時「億萬富翁」的體驗後,銀行終於發現到問題,並且及時修正這個錯誤。根據《鏡報》報導指出,這位名叫吉萊斯皮 (Dane Gillespie) 的少年在7日將祖母寄給他的8900英鎊的支票存入在全英房屋抵押貸款協會(Nationwide Building Society)的帳戶中。而吉萊斯皮後來在13日,也就是自己18歲生日當天檢查支票的金額是否入帳的時候,吉萊斯皮這時才驚訝的發現,自己帳戶的餘額竟然暴增為890萬英鎊。吉萊斯皮第一時間就呼喚自己的母親前來觀看,看到如此龐大的金額,也讓吉萊斯皮的母親感到十分訝異,因為他知道兒子只有在上周拿著8900元英鎊的支票去存入銀行,如今帳戶內會出現這麼多錢,一定是銀行流程發生問題。雖然吉萊斯皮一度想要用這些錢大肆揮霍,但這個念頭很快地就被吉萊斯皮的母親給捻熄,吉萊斯皮的母親表示「別傻了!那並不是我們的錢,我們需要來解決這個問題」。而在與銀行連繫後,銀行終於察覺到這起意外事件,除了將金額修正外,同時也重新簽發了支票的更正。不過如此意外也讓吉萊斯皮當上了幾個小時「億萬富翁」。吉萊斯皮的母親表示「還好有阻止兒子拿著錢出去揮霍,否則他就得為自己的消費買單、還債」。《CTWANT》獨家訪問到品和法律事務所陳塘偉律師,陳塘偉律師表示,如果民眾遭遇銀行失誤,導致銀行帳戶內存款暴增的情形。第一時間千萬不要想著把錢花掉,因為這筆錢最終是得歸還銀行的。如果民眾拒絕歸還,或是將錢全部領出來的話,將會構成不當得利,屆時恐會面臨官司訴訟,得不償失。
停車位遭強佔還被嗆「不爽去報警」 專業律師:真的可報案提告
近日有網友發文,表示自家購買的停車位長期遭到鄰居霸佔,溝通數次無果,還被惡霸鄰居反嗆「不爽去報警」,而管委會也對此表示無法可管。而有專業律師表示,其實這一切是有法可管的。近日有網友在臉書社團《匿名公社》發文,表示「碰到這種鄰居氣都氣飽了,當初買房子時是連車位一起買,也有產權的登記,但有一戶自己的停車位不停停我的,每次叫警衛聯絡還死不馬上下來移車,電話裡一直狂嗆髒話,是當流氓比較了不起?」這名網友接著表示「今天就更扯了,等了半小時還不下來,後來叫我去停他的車位,我一去看,他的位置離電梯超遠的,難怪每次都要停我的,我說我不要他嗆我去報警,但警衛說私人產權警察也沒辦法執行公權力,我說要鎖車他說我敢鎖就告我妨礙自由。」為此,網友很無奈的表示「問管委會他也只是說只能勸導不能做什麼?自己的車位被佔用我卻什麼事情都做不了?真的只能鼻子摸摸吞了嗎?」不少網友在看到這篇貼文後,紛紛留言表示「你有產權就可以提告侵佔並主張賠償」、「這種垃圾人還真不是要臉」、「警衛跟管委會都不敢惹事啦,這已經侵佔了」、「自己車直接停前面,不要移」。《CTWANT》獨家訪問到品和法律事務所陳塘偉律師,陳塘偉律師表示,如果民眾遭遇類似的事情,在管委會無法協助處理的情況下,建議千萬不要「自己鎖車」或是「車位焊鐵架」,因為這有觸犯強制罪的可能。而民眾如鐵了心要透過司法流程解決問題,第一時間可以先用自己車輛「擋車」來保留車位被占據的現場證據,同時「馬上」報警,接著對警方表示,或是提告對方觸犯刑法第304條強制罪(或搭配刑法第320條第2項竊佔不動產)。
車位長期遭霸佔「還被要求出示購買證明」 女子一招讓惡鄰居哭喊:我不是故意的
在中國當地時常耳聞有人霸占鄰居的專屬車位,而不少車位的主人都被迫用各種奇招來反制這些霸佔車位的人。近期中國湖南長沙就有一名女子,因為自家車位被鄰居霸佔長達數個月,自己去找鄰居理論時卻反被鄰居要求出示「車位購買證明」,否則不願意挪車。最後,氣不過的女子,直接找工人在車位旁邊直接焊上鐵架,讓鄰居的車子根本開不出來,這招反而讓霸佔車位的鄰居哭喊「我不是故意的」。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湖南長沙的劉姓女子近期發現自己購買的車位長期遭人霸占,透過社區管委會調查後,發現是同社區的唐姓女子所為。後來劉女透過各種方式與唐女進行溝通,要求唐女挪動自己的車子。但唐女多次以出差、旅遊等理由拒絕挪車,甚至還要求劉女出示車位的購買證明,來證明「這就是他的車位」。(圖/翻攝自微博)面對唐女無理也無禮的要求,又聽到管委會與唐女溝通時,唐女各種推託,劉女最後真的憤怒了。他找到工人直接在自己的車位附近焊上各種大小不一的鐵架,目的就是要把唐女的座車困死在自家車位中。劉女也表示「我就是要他態度良好的跟我道歉,我就可以當著他的面拆掉鐵架」。(圖/翻攝自微博)唐女事後也接受訪問,一開始就哭喊「我不是故意的」,但否認先前劉女曾找尋管委會與其溝通,更表示「管委會根本不理我」,而對於要求劉女出示車位購買證明一事,唐女也是百般推託,強調自己根本沒有這個意思,還反咬劉女惡意鎖車跟焊鐵架,讓自己無法用車。而截至目前為止,唐女依舊沒有現身處理座車,也沒有向劉女致歉。《CTWANT》獨家訪問到品和法律事務所陳塘偉律師,陳塘偉律師表示,在台灣如果遇到自家車位遭人霸占的情況,建議千萬不要「自己鎖車」或是「車位焊鐵架」,因為這有觸犯強制罪的可能。陳塘偉建議民眾如果遇到類似的事情,第一時間應該是通知管委會或是社區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員,依照他們的權責範圍內,或許有機會進行強制鎖車。但這部分要看管委會的授權範圍到哪,如無授權相關範圍,管委會或管理員也不能強制鎖車。這時候民眾只能依竊占罪向警方提出告訴。
網友自創「行車糾紛以武會友同意書」 律師:實務上有爭議!
近年來,台灣社會發生多起行車糾紛,雙方大打出手的情況也是十分常見,後續也因此延伸出法律問題。現在就有網友自製了一份「行車糾紛以武會友同意書」,希望能「有禮貌且有品且有規範的打架」。但是看在專業律師眼中,這份同意書雖然符合法律要件、可行程度很高,但在實務上仍有一定程度上的爭議。有著國內「二手車界Airbnb」稱號的車勢網,其總經理陳保元日前在臉書上發文,表示自己設計了一個「行車糾紛以武會友同意書」,更表示「想說要打架可以,那就以武會友,有禮貌且有品且有規範的打架」。雖然自己設計的十分認真,不僅有雙方規範、勝負判決,甚至就連安全保護措施都名列其中。但也由於這份同意書實在太過天馬行空,所以陳保元並未將這份文件放在網站上,但仍然印了兩份放在車上。沒想到他在7日行車時,真的與另外一輛車子發生行車糾紛,雖然自己一開始不斷與對方道歉,但對方車主卻是三字經連發,不斷的飆罵著陳保元。之後陳保元就拿出這份同意書給對方,沒想到對方車主在車內仔細閱讀完這份同意書後,丟下一句「哩系北七膩!」就把車開走了。但由於對方車主並未歸還,這也讓陳保元直呼「同意書可以還給我嗎?」不過對於這份同意書可以化解暴力衝突一事,也讓他十分驚喜。陳保元自製的「行車糾紛以武會友同意書」全文。(圖/翻攝自陳保保臉書)也由於這份同意書實在太過奇葩,《CTWANT》獨家訪問到品和法律事務所陳塘偉律師,陳塘偉律師開頭就表示「這份同意書的內容來看,實務上仍然有相當大的爭議空間」。陳塘偉律師解釋,這份同意書是可以證明被害人有事前承諾(同意),符合阻卻違法、不構成犯罪的要件。但這個前提是,雙方鬥毆的最終結果,沒有符合《刑法》中對於重傷害罪或是殺人罪的範圍,如果其中一方符合重傷害罪或是殺人罪的範圍,那這份同意書是無法保證行為人免受司法懲處。而陳塘偉律師也追加說明,而且就單看這份同意書,雖然有明訂許多保護條款,但其實內容並不詳盡。他以MMA等格鬥競技活動舉例,這類型的活動有著相當詳盡的規則,讓參與賽事的雙方均對「可容許風險」有著清楚的認知(知道等下會發生什麼事情,以及造成怎樣的結果)。在這樣的前提下,即便賽事結果造成其中一方一定程度以上的傷害,但因為兩造雙方是在詳實規則裁決、清楚知曉意外風險下所進行的賽事,如此就可避免司法糾紛的發生。陳塘偉律師認為,這份同意書的內容,並無法證明雙方在「可容許風險」這部分有著清楚的認知,所以認為這份同意書雖有可能符合法律的規範,但是在實務上仍有相當大的爭議。
翻到2萬私房錢…人妻氣炸花光光:以後每天只給100元 尪哭求還錢
不少男性因收入都上繳給妻子管理,平常沒有多餘的金錢可以運用,因此都會藏私房錢,以備不時之需。一名人妻無意間發現老公偷藏2萬私房錢氣炸,帶著孩子去吃好料,並且揚言以後每天只給100元,反正夠花。針對妻子的行為,品和法律事務所律師陳塘偉表示,就細看本篇故事而言,整體比較偏向竊盜。原PO表示,去儲藏室拿電風扇出來要整理,結果意外發現老公藏的私房錢,算一算居然有2萬,因此拿著錢帶著孩子去吃吃到飽,晚上孩子就跑去跟老公說這件事,未料老公竟要她把錢交出來,甚至還哭哭啼啼,不還就離家出走,至今連電話都不接。原PO說,「我怎麼可能會還他,男人有錢就會作怪,一天200怎麼存也不可能存到2萬,我都沒質疑他錢哪裡來的,他好意思哭哭啼啼說我太過分,孩子在旁邊就不覺得丟臉嗎?一天200原來還可以存錢,那我明天開始改給他一天一百就好了,反正夠花。」貼文一出引起討論,不少人認為「妳有點過分,他愛你才把錢給妳,私房錢是偶爾買禮物給妳跟小孩」、「等妳老公覺醒了,妳就知道這2萬對妳來說損失有多大」、「可憐的老公」。對此原PO回應,「一些正義魔人也不要太激烈,我就不信你們的老婆會允許你藏私房錢。」針對此案例,品和法律事務所律師陳塘偉表示,法律並不會因為夫妻關係而有所改變,就以本篇文章而言,觸犯何種法律要視妻子的行為之細節判定,如妻子是在未告知情形下直接取用,這構成竊盜;妻子趁著丈夫不備取走、且丈夫先前已經表達拒絕給予的意思,這構成搶奪;丈夫在妻子的恫嚇脅迫下交出,這構成強盜。律師陳塘偉指出,就細看本篇故事而言,整體比較偏向竊盜。但他也強調,如果金額不高,又涉及家庭內事項,本文的夫妻之間,是否有無其他協議也難得知。
「除夕洗車約初二拿」卻看到店家大門深鎖 網友發文求助…專業律師建議這樣做
農曆新年連假期間,相信不少人都會全家出遊,尤其今日(2日)是初二,不少家庭都選在這天回娘家。但稍早就有PTT網友發文,表示原本跟洗車店約好今日早上要拿車,結果到了現場卻看到洗車店大門深鎖,讓他們初二出遊行程受到嚴重阻礙,找了警察也無濟於事,該名網友就發文詢問,想知道還有什麼方式可以解決問題。有網友在PTT八卦板發文,內容中指出,父親在除夕下午將車子拿去洗車店洗車,但店家表示因為待洗車輛太多,無法在初一完成,所以雙方約定好在初二一早拿車。結果沒想到今天(初二)一早前往洗車店時,卻看到大門深鎖,打老闆的電話也無法取得聯繫。這讓他有種「預訂年菜找不到餐廳的既視感」。而由於網友預定今日要回娘家,沒有車可用一事讓他十分頭痛。他雖然有去詢問警察,警察也表示可以提告侵占,但建議「過幾日再說」,因為現在沒有明顯侵占的證據,而他們現在也在洗車店門口等待,不知該如何是好。不少網友看到文章後,紛紛留言表示「不要慌,初二殺肉的應該也沒有開門」、「警察在混啊,哪裡無解」、「老闆幫你找理由不用回娘家啦」、「笑死,警察的理由真的爛」,而對於部分網友建議提告盜竊,該名網友則回應「警察跟我爸說車是他自願交給老闆的,沒辦法報偷竊」品和法律事務所陳塘偉律師表示,就網友所提供的資料來看,整起事件其實並不構成「竊盜罪」,因為竊盜的定義是要有「趁你不知道的、不理解的情況下,將你名下財產的所有權轉移成自己」,這才是構成竊盜罪的要素。陳塘偉律師表示,網友所提及的內容,其實比較偏向是侵占罪,但是在實務上能夠成立侵占罪的機率也很低,因為對方可以主張自己沒有主觀犯罪意圖(臨時有事情無法交車、遺忘交車時間、無法聯繫上網友說明理由等等)。陳塘偉律師認為,這件事情最多屬於民事上的「遲延交付」,建議網友在不影響原有行程的情況下,趕快去租車出遊。但租車的收據必須要保留好,因為屆時可以憑藉著收據對洗車廠老闆提出遲延交付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