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國成
」駕駛人有福了!行政法院統一見解 測速標誌100至300公尺內超速才罰
全國駕駛人最關心的測速照相拍照位置問題,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今天下午統一見解,裁定駕駛人在測速警告標誌後方100公尺至300公尺內超速才開罰。至於另一派見解認為,測速槍應設置在測速取締標誌後100公尺至300公尺之間,只要能偵測拍到車輛超速,不管多遠都算違規的見解,則不被大法庭內多數法官採納。中央警察大學曾統計,台灣駕駛人每年接獲交通罰單比例世界第一,平均每人至少收到1.5張罰單!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做出上述具有原則重要性的預為統一見解後,希望台灣能擺脫交通罰單比例世界第一的奇異榜首排名。本案源起許姓民眾在2020年6月23日下午,開車行經新竹市香山區台1線南下88.2公里時,遭警方持「非固定式雷射測速儀器(即測速槍)」測得時速98公里,已超過當地60公里速限,警方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第85條第4項等條文當場舉發,裁處1800元罰鍰、並記違規點數1點。許姓民眾很不服氣,主張他在測速警告標誌100公尺到300公尺之間根本沒看到警察拿測速槍在測速,沒想到事後收到罰單,指他在那個路段違規,可見警察測速拍照時站的地點,根本不在上述距離內,向台中地院提起行政訴訟,遭駁回後,上訴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不過台中高等行政法院發現北、中、南3所高行見解不同,決定暫不判決,整理不同見解後,裁定移請最高行政法院統一見解,由於最高行政法院各庭意見不一,該院第4庭提案交由大法庭審理。本案爭點在於當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2條規定的違規地點,在一般道路應於100公尺至300公尺間,「明顯標示之」,後來條文的文字雖然略有修正,可是法條一直沒說測速槍是否須設在上述100公尺至300公尺內。許姓民眾主張本案測速距離取締標誌203公尺,但測速槍距離取締標誌450公尺,測速槍拍照的距離違反法條,希望行政法院主持公道。最高行政法院大法庭成員包括:兼任審判長的院長吳明鴻、法官吳東都、帥嘉寶、胡方新、陳國成、蕭惠芳、王碧芳、簡慧娟、蔡紹良。其中胡方新及吳東都共同提出不同意見書。
8所法院院長將異動 台南地院院長擬由最高法官沈揚仁接任
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近日將討論重要人事案,司法院研擬台南地院院長由最高法院法官沈揚仁接任,基隆地院院長由苗栗地院院長陳雅玲接任,苗栗地院院長由台東地院院長王漢章接任,屏東地院院長由澎湖地院院長李昭彥接任,嘉義地院院長由金門地院院長陳弘能接任。另外,最高法院法官蔡新毅派為懲戒法院法官,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陳國成派為最高行政法院庭長,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長張國勳派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基隆地院院長李麗玲派為最高法院法官,嘉義地院院長胡文傑派為台中高分院庭長,屏東地院院長李淑惠派為高雄高分院庭長,司法院憲法訴訟廳長許辰舟、法治及新聞宣導處長張永宏派最高法院辦事法官。此外,最高法院辦事法官陳麗芬、宋松璟、侯廷昌、吳秋宏調派高院庭長,最高法院辦事法官謝說容調派台中高分院庭長。最高法院辦事法官林玉珮、王本源續留最高法院擔任辦事法官,高等法院庭長王怡雯、劉方慈,與高院法官呂淑玲、管靜怡、林怡秀、何俏美,及台中高分院法官林慧貞、台南高分院庭長藍雅清、台南高分院法官蔡孟珊等人皆調派最高法院擔任辦事法官。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李君豪、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文燦調最高行政法院辦事。
神隱院長1/「第一表姊夫」掌最高行政法院 龜縮2個月不開會拒交流
去年12月25日,時任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兼庭長的吳明鴻,在民進黨立院黨團的護航下,由總統蔡英文任命為最高行政法院院長,由於吳明鴻是蔡英文的表姊夫,外界諷刺為小姨子(表親)任命表姊夫當院長,立刻引爆「家天下」的爭議,同時大傷蔡英文「司法改革」的承諾。最高行政法院和最高法院、懲戒法院是台灣三大「終審法院」,終審法院的法官權力極大,被形容為「有權力說最後一句話的人」,若說院長一職「喊水會結凍」也不為過。去年12月31日,司法院在一片撻伐聲中舉辦交接典禮,吳明鴻正式接棒,他致詞時宣示,自己一定會「加強與社會對話」。然而,吳明鴻就任至今已經3個多月,卻不見最高行政法院和社會有什麼良性溝通,所謂的「加強對話」似乎只是說說而已;甚至,他還無視每月固定召開法官會議的傳統,竟只在今年1月26日蜻蜓點水開了一次會,無怪乎不少部屬私下都稱他「神隱院長」。據悉,院長每個月固定召開法官會議,一起討論分案、人事交接等院內相關事務,是最高行政法院的慣例,對於行政運作極為重要。前院長藍獻林幾乎都會如期召開,積極與庭長、法官交換意見,吳明鴻卻對法官會議意興闌珊,導致無法即時解決問題。對於吳明鴻遭轟神隱,最高行政法院書記官長兼發言人陳國成表示,今年1月曾召開法官會議,近兩個月來因為沒有要討論的事項,所以沒開會,法官會議也不是每個月一定要開;至於藍獻林在任內每月都會召開法官會議,是因為當時有些內部規範需要討論,現都已討論完畢。最高行政法院是3大終審法院之一,掌管民眾控告行政機關案件,地位崇高。(圖/李宗明攝)
神隱院長2/法官會議接連取消 法界譏:找他要登尋人啟事
總統蔡英文任命表姊夫吳明鴻擔任最高行政法院院長引發爭議,不少人對於吳明鴻的學經歷感到十分好奇。67歲的吳明鴻是屏東縣佳冬鄉人,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畢業後,取得該校地政研究所碩士學位,司法官訓練所第18期結業,歷任新竹和台北地院檢察處檢察官、桃園和板橋地方法院法官、台灣高等法院法官、最高行政法院法官,也當過庭長、行政法院評事以及台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院長。法學素養和審判能力被認為「一般」的吳明鴻,早年擔任檢察官時,曾起訴轟動一時的「原住民湯英伸殺人案」,求處被告死刑。1986年初,湯英伸因遭雇主積欠工資,還被扣留身分證,酒後與雇主發生衝突,殺害雇主夫妻和兩人的2歲女兒,犯後投案自首。由於此案涉及種族歧視和剝削等議題,時任天主教主教單國璽為首的各界菁英紛紛聲援,並且向總統蔣經國請願「槍下留人」,引發國際關注,但湯英伸最後仍遭槍決。早年擔任檢察官時,吳明鴻審理轟動全台的「原住民湯英伸殺人案」,因求處湯英伸死刑而引爆論戰。(圖/報系資料照)此外,吳明鴻任職行政法院期間,曾審理9合1大選公投案、前高雄市長韓國瑜針對罷韓投票,及婦聯會與黨產會間的假處分案。個性低調保守的吳明鴻,目前雖然是最高行政法院最資深的法官,人緣不錯也不曾樹敵,更不會張揚自己與蔡英文的裙帶關係,然而,他拿下院長寶座之際仍遭藍綠砲轟。前民進黨立委林濁水就質疑「這樣是司法獨立的現象?」國民黨主席江啟臣則批評根本是「綠色獨裁」,讓人產生憲政危機感。有其他法院的法官透露,聽說吳明鴻都待在辦公室,單獨找他不難,但他好像不願開誠布公地溝通院內事務,「如果身為院長,心不打開,怎麼溝通?見到人有用嗎?」另1位司法官則說,如果行政院長蘇貞昌每天待在辦公室,同仁有事自己去找他,2個月都不開院會,這樣好嗎?北部1名檢察官也坦言,早就耳聞吳明鴻常常不開會,「其實不管是法官、檢察官還是行政人員,都需透過開會協調出彼此最佳的工作模式,開會是凝聚共識最快、最好的方式,身為院長如果消極應對,同仁辦起事來就變得沒有效率,等於變相浪費大家時間。」對於吳明鴻遭轟神隱,最高行政法院書記官長兼發言人陳國成表示,今年1月曾召開法官會議,近2個月來因為沒有要討論的事項,所以沒開會,法官會議也不是每個月一定要開;至於藍獻林在任內每月都會召開法官會議,是因為當時有些內部規範需要討論,現都已討論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