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伯謙
」 陳伯謙 華山分屍案 華山分屍 無期徒刑 死刑昔破華山分屍案遭表揚!警官遭爆喝花酒 應曉薇斥:家屬傷口撒鹽
北市官拜兩線三的林姓警官日前被爆出喝花酒,並疑似性侵酒店小姐,而回顧其仕途,也被起底其時任忠孝東路所長時因偵破華山分屍案而受到表揚。對此,北市議員應曉薇也轉述華山分屍案被害人高爸爸所述,表示當時是他不放棄拿著所有資料分析,事隔近15天後,林姓警官才認為陳伯謙可疑,最後害女兒慘死,但林姓警官竟以此邀功破案。北市議員應曉薇轉述華山分屍案被害人高爸爸所述,表示自己在得知當年派出所所長涉及性侵案件後,回憶當時找不到女兒,多次前往尋求時任忠孝東路所長的林姓警官協助,但林卻不重視更認為兇手陳伯謙不可能殺人,直到事隔15天候,林才懷疑陳可疑,但最後女兒慘死,林卻成為破案的大功臣。應曉薇指出,高爸爸事後也怒指,「女兒就是被無能所長間接害死的。」、「如果所長能用心,整頓草原哪來命案。」應曉薇回憶本案,林姓警官在所長任內對於華山草原淫亂、失控檢舉,甚至提供裸趴照片要求所長整頓,所長除未積極反應都發局,或推責非主責管理機關,無權力管轄。應曉薇說倘若林有所作為都能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進行勸導再開罰,也就不會讓草原繼續失控,導致命案發生。應曉薇指出,後續她也曾告知所長應多協助家屬,並勇於坦承華山亂象,但所長僅表示,「偵查不公開,長官要求他迴避。」事後命案發生分局長、所長未被記過,竟還因此獲得表揚,應曉薇當時即痛批當年警察局長陳嘉昌「在死者家屬身上撒鹽,神智不清?」應曉薇也對此呼籲,如今林姓警官被爆喝花酒、疑性侵,華山命案一事再被討論,針對華山命案應重啟內部調查,當年各局處有無官官相護追究責任,同時呼籲北市警局應對其停職辦到底,並同時也鼓勵潛在受害人勇於指控。
偵辦「華山分屍案」破案被表揚 英雄警察竟侵犯酒店小姐…下場慘了
射箭教練陳伯謙在2018年犯下震驚社會的「華山分屍案」,性侵女學員後將其勒斃,並將屍體肢解,一審被判死刑,上訴後檢方認定有矯治可能,改判無期徒刑定讞,褫奪公權終身。而該案的破案關鍵之一員警林俊燁,還因此接受表揚,豈料現在被爆出已婚喝花酒,還騷擾猥褻一名酒店小姐,形象瞬間跌落谷底。據《三立新聞》報導,當時華山分屍案懸宕多日,林俊燁將嫌疑最重的陳伯謙約到派出所相談,發現其口供前後不符,直接表明:「我覺得只有2種可能,1種是高女逃家、你藏匿她;另1種就是你可能涉及更大的案子」,同時給出2個選擇,「如果你沒有做,那拍拍屁股直接走人;但如果你有做,我給你3個小時考慮時間」。陳伯謙知道事跡快敗露,選擇第2條路,這時林俊燁心裡也有個底,在派出所等到晚上10點,但陳伯謙還沒來報到,於是前往華山旁的小木屋逮人,順利突破對方心防,坦承一切犯行。對此,警方在臉書《臺北波麗士》發文,感謝林俊燁的努力,「本案感謝本局中正第一分局參與同仁對案件努力及辛勞,更表揚忠孝東路派出所所長林俊燁對案件的鍥而不捨,終於還給被害家屬一個公道」。警方發文表揚林俊燁。(圖/翻攝自臺北波麗士臉書)沒想到,林俊燁被《鏡週刊》爆出今年休假時,接受招待到酒店喝花酒,甚至帶小姐出場,還多次騷擾,事後遭記過並調離現職。不只如此,林俊燁除了騷擾,還有性侵。被害酒店小姐指控,當時林俊燁堅持帶她出場,誘騙到旅館後猥褻性侵,還找酒店幹部施壓,只好離職換工作。豈料,她收到自己被人跟蹤偷拍的照片,因為這些事身心受創,最後在友人的協助下,到台北市婦幼警察隊報案,指控林俊燁性侵。林俊燁被暴性侵酒店小姐。(圖/翻攝自三張犁派出所臉書)對此,市警局督察室表示,林俊燁今年1月3日被檢舉非因公涉足不妥當場所,經主動調查違反警紀屬實,核予記過2次,並調整服務單位;另外涉嫌妨害性自主部分,7月7日受理該案後即主動查處,隨後於7月20日將林俊燁移送台北地檢署。◎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華山分屍案兇嫌免死 父悲嘆女兒慘遭肢解「社會都在保護壞人」
2018年5月,台北市華山大草原發生震驚社會的「分屍案」,凶手陳柏謙一度被判死刑,但最高法院今年2月判處無期徒刑定讞,引發家屬悲憤,死者高女父親表示,對台灣社會及司法失望透頂,四處求神拜佛卻得到這樣的結果「正義與冤屈無法被伸張」。華山草原分屍案,凶嫌陳伯謙免死、無期徒刑定讞。(圖/報系資料照)當年,陳男原於華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教導射箭,曾多次到草堂上課的高女,當年5月31日下午,前往草堂與陳男等人聊天、飲酒,最後酒醉昏睡。隔天凌晨陳男意圖性侵,對方雖明示拒絕,但陳男仍性侵得逞並將她勒斃。陳男事後將死者分屍成7大袋,並將死者左乳頭、下體割下,隔天清晨將屍塊載運至陽明山區棄置,陳男接著返回草堂以明礬、鹽覆蓋左乳、外陰部帶回家,企圖製成標本收藏。警方最後突破陳男心防坦承犯案,檢方起訴後求處死刑,一審時陳男遭判處死刑,但二審、更一審都認定他自首,予以減刑,改判無期徒刑。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於今年2月判處無期徒刑定讞,陳伯謙確定逃過死刑。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死者高女的父親受訪時語氣滿是無奈和憤恨,痛批法院為了判決陳嫌可教化,採信台灣司法心理學會的鑑定結果,對台灣社會及司法感到非常失望。命案發生後,高父也透過宗教力量的慰藉,奔走各大廟宇向神明訴說心願,但凶嫌最後逃死,讓他無奈表示,「怎麼沒有辦法請神明來懲罰惡人,有時候也想尋求解答,但神明好像都躲起來了,沒辦法幫我們伸張正義或冤屈」。高父表示,女兒遇害後,一家人將近2年不太外出,一切都讓他們身心俱疲,若有辦法移民就會移民,「台灣社會都在保護壞人,殺人不會死刑,但他殺的那個人就是死了」。
華山分屍案陳伯謙免死定讞 綠市議員參選人嘆女性只能自保
華山分屍命案今(23)日判決確定,最高法院認定更一審判決無違誤,駁回上訴,全案以無期徒刑定讞。對於凶嫌陳伯謙逃過死刑,引發社會譁然。對此,民進黨桃園市議員參選人李柏瑟哀痛表示,性侵通報案件每年高達近兩萬件,超過八成都是熟人性侵,呼籲所有女性對高危險場所要提高警覺, 在有酒精飲料的場合下不要落單。案件發生在2018年5月31日,陳伯謙在台北市華山草原上的野居草堂性侵酒醉昏睡的高姓女子,再以手勒死女方分屍。一審判陳死刑,二審和更一審皆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認定高院更一審判決沒有違誤,今日駁回上訴,陳伯謙遭判無期徒刑定讞。對於判決結果,被害死者高姓女子父親悲痛表示,司法已死,沒有公理正義,他感到最不公平的就是陳伯謙被認為有教化可能。李柏瑟也質疑,陳男的犯罪手段極端殘酷,惡性重大至極、泯滅人性,屬情節最嚴重犯行,我國的無期徒刑,真的能遏止凶嫌與社會永久隔離?李柏瑟指出,據官方統計,性侵通報案件每年高達一、兩萬件,且有八成都是熟人,她呼籲所有女性,性侵害特別容易在兩造雙方毫無戒心或沒有防備的情況下發生,對高危險場所要提高警覺, 牢記自我保護和身體界限,在有酒精飲料的情況不要落單。
華山人魔逃死脫產未賠償 受害女父痛批:政府跟惡魔站在一起
華山分屍案凶手陳伯謙涉殺死高姓女子後,割下她的乳部及私處後棄屍,但卻獲判無期徒刑定讞, 高女的父親得知判決結果後,氣憤地說政府的態度就是廢死,不管凶手殺人多凶殘、殺了幾個人都不會判死,政府已經跟惡魔站在一起了。且民事部分,陳伯謙一審判賠1401萬元後沒有上訴,但他在殺人後2週後就脫產,法官問要不要和解,或還款計畫,陳也都沒有回答,死者家屬也未獲得賠償。
華山分屍殺人魔陳伯謙逃死 最高法院判無期定讞
華山草原分屍案凶手陳伯謙遭高等法院更一審以可教化和兩公約為由,判處無期徒刑,檢方及陳男提上訴,最高法院今天(23日)認定更一審判決無違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陳伯謙2018年6月間,在台北市華山草原上的野居草堂性侵酒醉昏睡的高姓女子,再以手勒死女方分屍。一審判陳死刑,二審和更一審皆改判無期徒刑。更一審認為藉由矯正機關施以心理治療、生命教育課程等,陳伯謙有教化可能,判處無期徒刑,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
華山分屍案改判無期徒刑:有教化可能 陳伯謙出庭沉默不語
犯下華山分屍案的凶手陳伯謙,性侵、勒斃酒醉的高姓女學員,並肢解成七大袋棄屍後還狂言要出書,一審將他判死刑,但去年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認定,有教化、治療可能改判無期徒刑;由於陳的羈押期將屆,法官提訊他,被記者問及改判免死刑的感想,陳沈默未回答。陳伯謙在華山草原搭建「野居草堂」推廣傳統弓道技藝,高姓女子2018年5月31日到草堂飲酒聊天,翌日凌晨酒醉昏睡,陳趁機性侵並勒斃高女,將屍體藏放草堂內塑膠箱,再於6月3日深夜分屍,隔日清晨運至陽明山區棄置,另將左乳、外陰部分製成標本收藏。刑事部分一審判陳男死刑,高院二審認定符合自首要件,改判無期徒刑,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仍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審理中。民事部分,高女父母向陳求償,台北地方法院認定,陳男在看守所會客時,與友人對話「看能不能出一本書,賺個一桶金」顯然毫無悔意,更加添高女父母痛苦,因此如數判准,陳男總共要賠1401萬6374元。
就是不判死1/華山分屍案驚傳重大瑕疵 更一審鑑定做半套就宣判
3年前爆發的華山分屍案,是近年來最變態、兇殘的殺人案,當時37歲的兇嫌陳伯謙性侵勒死高姓女生後,竟殘忍分屍,屍體大部分棄置陽明山區,另將左乳、外陰部分製成標本收藏。現在驚傳,高等法院更一審竟未完成全部鑑定程序,就急著讓陳伯謙逃過死刑,宣判無期徒刑,審判程序爆發重大瑕疵!據了解,被害人律師謝智潔及家屬,在更一審言詞辯論時就發現不太對勁,因為鑑定團隊負責人林明傑教授在鑑定報告出爐後,今年8月4日上法庭作證時表示,第一次訪談時,就講好「靜態量表」和「動態量表」都要做,可是陳柏謙進行4次訪談,只完成「靜態量表」,認定陳男有「中度教化可能」,但是對陳男最不利的「動態量表」來不及做。檢方認為實在太離譜,已提起上訴。犯罪學教授林明傑法庭作證時,認為陳伯謙企圖掩飾殺人犯行,但高院更一審未讓林明傑完成「動態量表」,就判免死。(圖/翻攝自YouTube)林明傑當庭指出,「靜態量表」是根據陳伯謙的前案、被害人的選擇等因素進行評估,才認定他的再犯率低,可是「動態量表」就需要評估他現在的想法,而陳男現在的訴訟策略是幾乎全部否認,還推說殺人的是Eric(審檢都認為是不存在的虛擬人物),這樣的訴訟策略引導他「掩飾整個過去的行為」,林明傑直言:「這種情形下的再犯率是高的,矯正可能性會低到20分、甚至10分」。詭異的是,更一審合議庭還當庭訊問林明傑:「『動態量表』有補做的可能嗎?」林回答「可以」,在場人士本以為合議庭決定補做「動態量表」,不料後來合議庭竟宣布9月8日宣判,讓檢察官、被害人律師及家屬大為吃驚,明明還未完成全部的鑑定程序,就訂宣判期日,讓人產生諸多聯想和懷疑。檢察官也查出,根據司法院頒布的「重大矚目刑案量刑前調查鑑定評估手冊」的規定,鑑定團隊應包括精神醫學、臨床心理及社會工作、觀護人或犯罪學等三種專業人士,本案缺乏社會學、精神醫學等專業的精神科醫師,社工師、保護觀察官等專業人員參與,顯示鑑定團隊專業領域不足。檢方和被害人家屬律師在給最高法院的上訴書強調,更一審判決有嚴重瑕疵,有「應調查而未調查的證據,判決已違背法令」,最高法院應予撤銷發回。更一審合議庭審判長是曾淑華、受命法官陳文貴、陪席法官許文章。已婚的陳伯謙自稱專精原民射箭技藝,2018年5月間向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承租華山草原一小塊空地,搭建「野居草堂」招徠民眾繳費學射箭, 同年月31日,30歲的被害人高姓女生,到草堂與陳男及友人一同飲酒聊天,隔天凌晨陳男友人陸續離去,高女不勝酒力,在草堂內休息,陳男趁機性侵,高女反抗不成,慘遭勒頸殺害肢解。陳男被捕入獄後,竟狂言要出書「賺一桶金」,寫「變態殺人魔的心情自白」,被害家屬和律師痛批他毫無悔意。民事部分,陳男已判賠1401萬6374元確定。殺人魔陳伯謙在華山草原違法搭建的「野居草堂」,竟成為高姓女生慘遭分屍喪命處。(圖/報系資料照)
就是不判死2/兇手推給幽靈就逃死 被害家屬怒批法院是正義絆腳石
「法院說陳伯謙有教化可能,但他不認錯、謊話連篇,還捏造一個不存在、叫Eric的兇手進行『幽靈抗辯』,怎麼會有教化可能?」提到涉及華山分屍案的陳柏謙至今仍推諉卸責,痛失愛女的高爸爸難掩心中悲憤,痛批判決陳男無期徒刑的高等法院更一審,竟成被害家屬爭取正義的絆腳石。案發至今,高爸爸和高媽媽上法庭已經3年多了,全家人的身心備受煎熬與折磨,在這超過1000個日子裡,高爸爸說,「每次要開庭的前幾天,太太都會心神不寧,情緒變得非常激動,上法庭的那一天更是如此,太太還曾昏倒在法庭上,全家人都非常擔心。」華山分屍案被害人家屬高爸爸,痛批高等法院成為正義的絆腳石,法官想盡各種理由不判兇嫌陳伯謙死刑。(圖/張文玠攝影)開庭前會心神不寧、情緒激動的不只高媽媽,3年來,高爸爸和高媽媽一樣食不安穩、睡不安寧,「我之前的體格是壯壯的,失去女兒後,體重從當時的67公斤,掉到現在剩下59、60公斤」,面容憔悴的高爸爸搖著頭說。夫婦兩人都不能理解,明明法律規定窮凶極惡的殺人犯應該判死刑,為什麼就是有法官想盡理由,硬說陳柏謙有教化可能、替他脫罪?高爸爸表示,「家屬不僅在訴訟上要面對殺人惡魔,前面還有一塊絆腳石,竟然是法院!」他說,二審認定陳伯謙自首、不用判死,更一審改說他有教化可能,也不用判死,「反正法院就是想盡各種理由不判死刑!」法院不想判死刑,高爸爸認為跟執政當局的態度有關,因為政府一直想廢除死刑,礙於民意,「明的不講、暗地裡操作」,影響了法院。他認為「政府想廢死、就趕快修法,但是應擬定配套措施,不能判無期徒刑也能假釋,否則就是欺瞞國人。」警務人員出身的高爸爸,對於刑事案件並不陌生,只是沒想到竟會發生在自己的寶貝女兒身上。眼看陳伯謙從被警方鎖定時的狡辯推諉,到一審當庭向他們下跪道歉,再到他翻供、捏造不存在的兇手Eric,進行「幽靈抗辯」,甚至想出書賺錢,到現在只承認刑責最輕的棄屍罪,高爸爸不得不懷疑,陳伯謙一路以來,都有高人在旁指點。法院常引用兩公約作為不判死刑的理由,被害人家屬質疑與執政當局的廢死態度有關,圖為高院刑事庭大廈。(圖/翻攝自google map)對於法院不想判死刑,就引用兩公約當藉口,高爸爸更是難掩氣憤,痛批「現在台灣,好像要殺好幾個人才會判死刑」,但殺人分屍屬於最嚴重犯行,判陳伯謙死刑,符合兩公約規定的最嚴重犯罪、可處死刑的規定,法院竟然視而不見。高爸爸強調,現在案子已經到了最高法院,希望法官拿出勇氣,直接判陳伯謙死刑,治亂世需用重典,不然保護不了弱勢的婦幼族群,難道政府要比照美國,讓人民合法擁有槍械自衛?
華山分屍案驚傳重大瑕疵 檢辯踢爆更一審鑑定未完就宣判
3年前爆發的華山分屍案,當時37歲的兇嫌陳伯謙性侵勒死高姓女生後,竟殘忍分屍,屍體大部分棄置陽明山區,另將左乳、外陰部分製成標本收藏,是近年來,最變態、兇殘的殺人魔,現在驚傳,高等法院更一審竟未完成全部鑑定程序,就宣判陳伯謙無期徒刑,審判程序爆發重大瑕疵!
華山分屍案割乳人魔陳伯謙「可教化」逃死 死者父痛批「沒有天理!」
發生在2018年6月1日、震驚全國的「華山分屍案」,射箭教練陳伯謙性侵高姓女學員後,先將其勒斃,再割下左乳、下體,製作成標本,又將高女屍體肢解成7大袋,棄屍陽明山區。一審判死,二審改判無期徒刑,案上訴到高院更一審,今(8)日高院宣判,認為陳柏謙具教化可能性,因此判無期徒刑,對此,高女父親在法庭外痛批,「沒有天理」、「難道國家真的想廢死嗎?」檢警調查,陳伯謙在案發當天晚上向高女求歡遭拒後,竟直接性侵被害人,再將其勒斃,先是割下左乳、外陰部,以明礬、鹽製作成標本收藏,而高女其餘屍體,陳男則用刀具,肢解成7大袋,丟棄陽明山區。痛失愛女的高姓父親無法接受判決結果,在法庭外直呼「沒有天理」、「難道國家要廢死嗎?」(圖/翻攝畫面) 一開始陳伯謙矢口否認犯行,直到警方掌握相關證據後,突破他的心房,他才坦承犯案,檢方起訴陳男,並求處死刑,地院一審判死,二審認為陳男符合自首減刑要件,因此改判無期,但最高法院不認可,因此發回更審。高等法院一審於今日宣判,以「可教化」為由,維持原判無期徒刑,讓在法庭外痛失愛女的父親相當不滿,痛批「難道國家真的想廢死嗎?」、「沒有天理」、「我們很不服氣!」高女父親還指出,陳伯謙在法庭上從未向被害人道歉,犯案後還聲請心理鑑定,根本就是企圖逃過死刑。
華山分屍案陳柏謙逃死刑 狂言出書「變態殺人魔的自白」撈錢
犯下華山分屍案的兇手陳柏謙(39歲),被控性侵殺害高姓女學員,且分屍7大袋,他在羈押期間,曾狂言出書「賺1桶金」,寫「變態殺人魔的心情自白」。一審陳伯謙被判死刑,高院更一審今日宣判,依《殺人罪》、《毀損罪》、《遺棄屍體》等罪,判處陳柏謙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回顧案情,陳伯謙是射箭教練,在華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教授射箭,2018年5月31日下午,學員高女到草堂飲酒聊天,6月1日凌晨,陳男趁高女酒醉將她性侵勒斃,就地肢解成13塊,分屍成7袋,再將屍塊載運至陽明山區丟棄,陳男接著返回草堂以鹽覆蓋左乳、外陰部帶回家,企圖製成標本收藏。檢方起訴後求處死刑,一審認定陳男犯《強制性交故意殺害被害人罪》、《毀壞遺棄屍體罪》、《竊盜罪》,判處陳男死刑。案經上訴,高院二審認為符合自首條件,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案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審理時,死者家屬怒批陳男很會演戲,今高院更一審宣判,仍將他判處無期徒刑,讓陳男逃過死刑制裁。另外,民事部分,高女父母向陳男求償,台北地方法院認定,陳男在看守所會客時,曾大言不慚告訴友人「看能不能出書,賺1桶金」,顯然毫無悔意,判陳男賠償1401萬元6374元。
割乳分屍做標本!華山分屍案更一審 陳伯謙又逃死…仍判「無期徒刑」
發生在2018年年間的華山分屍案,當時震驚社會,兇嫌陳伯謙一審被判處死刑,二審認定他符合自首減刑要件,改判無期徒刑。全案經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今天(8日)上午宣判,仍將他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回顧這起駭人聽聞的「華山分屍案」,是在2018年5月間,射箭教練陳伯謙在華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本來設立目的,是為了推廣傳統弓道技藝。但案發當天,被害高姓女子下午到草堂飲酒聊天,兇嫌陳伯謙向高女求歡不成,竟強行性侵後還將她勒斃,又把高女遺體分屍13塊,並將乳房、外陰部分製成標本收藏,殺害手段相當兇殘。檢方起訴陳伯謙後求處死刑,一審認定陳男犯「強制性交故意殺害被害人罪」、「毀壞遺棄屍體罪」、「竊盜罪」等罪名,判處他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後來案經上訴,高等法院雖維持與一審相同的罪名,但改認定陳伯謙符合自首減刑要件,因此撤銷一審死刑判決,改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院發回更審,今天更一審高院宣判,駁回上訴,陳伯謙又再度逃死,被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華山變態殺人魔揚言出書 陳伯謙提訊裝孬
2018年在台北市華山園區性侵殺害台大畢業高姓女子,事後殘忍分屍的變態殺人魔陳伯謙,日前宣稱想出書寫「變態殺人魔的心情自白」,要「賺第一桶金」,下午高院提訊出庭後,被媒體問到是否出書、以及有無賠償被害人家屬時沉默不語,戴著手銬腳鐐離開高院。陳伯謙以推廣原住民傳統弓道技藝名義,在台北市華山草原搭建「野居草堂」,吸引高姓女子到草堂飲酒聊天,2018年6月1日凌晨,趁高女酒醉昏睡性侵並勒斃,屍體藏放草堂內塑膠箱,兩天後殘忍分屍,竟將左乳、外陰部分製成標本,冷血指數破表,隔天清晨將其餘屍塊棄置陽明山區。刑事部分一審判處陳男死刑,二審認定符合自首要件,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後,正由高院更一審審理中,合議庭下午傳訊陳男出庭;民事部分,一審上週判陳男須賠償死者家屬1401萬餘元,同時傳出陳男在看守所會客時,竟與友人對話「看能不能出一本書,賺個一桶金」,引發社會激憤。
華山殺人魔1/愛女付費學射箭慘遭性侵分屍 兇手判死是家屬唯一心願
2018年6月發生震驚全國的台北市華山草原分屍命案,擔任射箭教練的兇手陳伯謙一審宣判死刑,但二審卻逆轉逃死改判無期徒刑,全案現由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審中,日前台北地院民事庭也判決陳伯謙應賠償1401萬,但死者父親高爸爸告訴本刊,陳伯謙早將名下財產移轉,而且不知移轉給誰,即使法院作出賠償判決,但想要順利取得這筆賠償金仍十分困難。高爸爸目前也提告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應對管理華山草原不當而造成愛女喪生負責,幾乎三天兩頭就和律師碰面研究,但目的並不在於獲得金錢上的賠償,他強調「任何求償金額拿得到,我們會做為公益使用」,事實上高爸爸唯一的心願就是陳伯謙被判處死刑並早日定讞。對於二審改判陳伯謙無期徒刑的理由是「符合自首要件」,高爸爸對此予以駁斥,他說,2018年5月19日女兒在臉書上認識陳伯謙,同月29日兩人首次見面,女兒還付了500元向陳伯謙學習射箭,31日那天女兒一身輕便打扮說要到華山園區,沒想到離家後自此與家人永隔。高爸爸和親友成立line「123木頭人」群組針對陳伯謙進行全面監控,並因而協助警方破案。(高爸爸提供)高爸爸回憶說,女兒失蹤後即曾找陳伯謙詢問消息,當時陳伯謙說女兒跟著新竹山區一個宗教團體走了,於是高爸爸帶著民間搜救人員及搜救犬足足搜山2次,終於確定女兒不在新竹山區,但這也讓當過警察的高爸爸開始懷疑陳伯謙涉案,於是再找親友協助鎖定華山「野居草堂」進行外部監控。高爸爸告訴記者,幾個親友用line建立「123木頭人」群組相互聯繫,不久即發現陳伯謙行跡確實可疑,而警方密集出現在華山草原查訪也帶給陳伯謙不小的壓力,終於在6月17日晚上9點多,突然出現2輛小貨車,看見陳伯謙將屋內的東西往車上搬,高爸爸等人認為情況有異,「陳伯謙想跑」的念頭一閃而過,於是立即通知警方趕到現場攔阻並將陳伯謙帶回派出所。高爸爸說,「陳伯謙在派出所待到18日凌晨才被警方突破心防供出部份案情且避重就輕閃爍其詞,怎會是自首?」「陳伯謙當時已經想要逃離現場,是被警方逮到的,根本不符合自首要件。」對於二審改判無期徒刑的理由無法接受。高爸爸唯一心願就是陳伯謙早日判處死刑定讞以慰愛女在天之靈。(圖/報系資料照)
華山殺人魔2/陌生女子被托夢靈異附身 回家叩謝親恩哭訴「對不起」
2018年6月,轟動全國的華山草原分屍命案宣布破案當天,受害高女的家屬輾轉接到一名女子傳來訊息指,「我是來分享死者想要試著傳達讓身邊家人朋友知道的事情,雖然有些雜訊可能讓訊息部分內容失真,但我盡力了。」由於語焉不詳,但內容似乎是在女兒死後透過「陌生人」傳達給家人的一些訊息,讓高家一家人感慨萬千。而這樣的靈異事件之後又再度發生,另有一名女子被死者「附身」跑至高家並當場對著高父、高母撲地泣訴「對不起,讓爸爸媽媽擔心了。」高爸爸告訴記者,6月18日破案那天有一名女子輾轉傳來訊息說,女兒托夢給她,但一直語無倫次,大意是「她現在沒事,謝謝30年來陪伴她的父母和妹妹,以及認識以及不認識卻熱心找她的人,她感受到大家的關心,不要太為她難過,她經歷的痛苦很短暫。」該女子說死者一直用三字經辱罵那個變態(指兇手陳伯謙),還說「後事幫她辦簡單一點,不用太複雜,不用請太多人來,幫她埋在古蹟附近就好。死者也提出2個要求,一是請大家好好過生活,另外就是她現在不知道要去哪,希望幫她指引一下路。」高爸爸說, 2018年6月20日晚上11點多,有一位媽媽社團的朋友打電話到家裡,轉述說「約30分鐘左右有人要來找我們,要家屬都在樓下等候,當時全家還帶著非常哀傷的情緒,以為只是其他的親友要來探望我們。」高女被殺害後分屍丟棄在陽明山的偏僻山區,警方費盡辛苦才尋回拼湊完整遺體。(圖/警方提供)等到約定時間,一輛汽車停靠路旁,先下來一位女士示意家屬拉開乘客座車門,打開車門那一霎那,一位年齡與受害亡女年紀差不多的年輕女子,一直痛哭流涕,哭喊著「爸爸、媽媽對不起」,旁邊另外有一位年輕女子在旁安慰著她,高家夫婦扶著痛哭流涕女子下車,這名女子馬上又撲倒在地,哭喊著「爸爸、媽媽對不起、讓你們擔心了、我要回家、我要回家。」高爸爸回憶當時的情景說,痛哭流涕的女子進入家裡後,「她仍然一直哭喊著爸爸、媽媽對不起,安撫她一陣子之後情緒有緩和許多,接著她說她要喝水,但是並不是這位女子要喝水,而是要倒一杯水放在亡女床邊桌子上。」高爸爸表示,該名女子說,晚上被死者附身托夢,無法入睡、工作,「輾轉第3天才找到我們,將亡女靈魂帶回家裡才得以安寧,這位女子的媽媽也覺得很不可思議。」
華山殺人魔3/國賠所得捐公益 受害家屬提告北市府力討公道
震驚全國的華山草原分屍案,受害者家屬一心指望兇手陳伯謙早日判處死刑確定,但因凶案發生與台北市政府對於華山大草原「草堂野居」有管理不當因果關係,因此家屬也對市府提告求償,死者高女的父親告訴本刊,「任何求償金額只要拿得到,我們都會做為公益使用,希望陳伯謙這個殺人魔判死刑!」高爸爸主張,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6月30日間,一群自稱「野青眾」的民眾向台北市政府借用華山草原,並由陳伯謙在華山大草原違法搭建建物「野居草堂」並開班收費授課。而死者高女於2018年5月間陸續前往草堂參與陳伯謙的收費課程,並於同年6月1日凌晨,於草堂內慘遭陳伯謙強制性交得逞後殺害分屍,這兩者明顯有因果關係,因此提告權責單位的北市府都市更新處及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高爸爸共計向市府求償1500餘萬元,他說,市府明知華山大草原上有包含「野居草堂」在內的很多違章建築物,竟不制止搭建,亦未移請建管單位密切追蹤管制使用情形,而且市府人員也曾數度前往現場會勘,卻默許違法行為繼續存在。高爸爸痛批,市府甚至漠視當地里民多次檢舉,而放任野青眾繼續諸多違法行為,使華山大草原失其場地安全性,成為犯罪溫床。野居草堂足供遮蔽風雨,兇手陳伯謙不但住在此處更在此開班收費授課,市府起初竟飾詞狡辯是棚攤,相關人員已被記過申誡懲處。(圖/高爸爸提供)高爸爸指出,野青眾屢於夜間舉辦多人聚集活動,製造噪音,並有點燃營火、酗酒甚至吸食毒品等行為,更有違法搭建多頂帳篷形成如同露營場地之大規模夜宿,行為明顯已違反法令,市府非但未主動介入管理野青眾多項違法行為,更對當地里民多達30件陳請檢舉案件置若罔聞。由於死者高女報名參加野居草堂開設單次收費500元的射箭技藝課程,開班授課的草堂自應先向教育局申請許可設立,且更應由授課人員檢附弓箭技能證明文件,但市府卻未善加管理,怠忽職守而出現社會治安破口,造成高女在違建的野居草堂中遭強制性交後殺害,並將屍體藏於草堂內3日後再行分屍,因此高爸爸認為因市府管理維護場地過失,造成女兒遭受死亡結果,自有相當因果關係。
華山分屍案凶手今被判賠1400萬 財產移轉家屬索賠無門
震驚社會的台北華山分屍案,涉案凶手陳伯謙一審判死刑,二審卻逆轉改判無期徒刑,但上訴至最高法院後已撤銷發回,現由高院更一審中,至於慘遭性侵殺害的死者家屬向法院民事求償1400餘萬元,11日由台北地方法院作成判決裁定陳柏謙需賠償1401萬6374元。儘管民事判決陳伯謙需賠償家屬,但日前家屬的委任律師出庭時即曾表示,陳伯謙疑將不動產轉移,且家屬不知道被移轉給了誰,因此針對陳伯謙提出的假處分已被法院駁回,恐怕很難順利取得賠償金。2018年6月間陳伯謙在台北市華山草原上他所經營的野居草堂內,性侵酒醉昏睡的高姓女子,得逞後竟徒手勒殺高女,再進行分屍,犯行令人髮指。一審台北地院依強制性交而故意殺人罪,判處陳伯謙死刑,褫奪公權終身。但上訴二審後,台灣高等法院則認定陳伯謙是自首,主動供出犯罪經過及棄屍地點,因而改判無期徒刑,但全案經上訴最高法院,去年10月間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高院更審中。死者家屬領取台北地檢署核准的100萬元犯罪被害補償金後,再向陳伯謙提告求償1400餘萬元,案經北院審理,11日上午法官正式判決陳柏謙應賠償高女父親659萬7561元、高女母親741萬8813元,合計1401萬6374元。全案仍可上訴。
華山分屍殺人魔偷脫產!家屬求償1400萬 最新判決出爐
發生在2018年年間的華山分屍案,當時震經社會,兇嫌陳伯謙二審遭判無期徒刑,全案目前在高等法院更一審審理中。死者家屬另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陳男求償約1400萬元,卻發現對方早已脫產,北院11日最新判決出爐,判他應賠1401萬6374元。回顧這起駭人聽聞的「華山分屍案」,是在2018年5月間,射箭教練陳伯謙在華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主要是為了推廣傳統弓道技藝。但案發當天,被害高姓女子下午到草堂飲酒聊天,兇嫌陳伯謙向高女求歡不成,竟強行性侵後還將她勒斃,又把高女遺體分屍13塊,並將乳房、外陰部分製成標本收藏,殺害手段相當兇殘。死者家屬原求償1500萬元,後因領取犯罪被害人補償金,縮減聲明到約1400萬元,但卻發現對方早已脫產。台北地院民事庭審結,今天判陳伯謙要賠死者父親659萬7561元、死者母親741萬8813元,賠償總額為1401萬6374元,可上訴。
華山分屍案陳伯謙脫產 躲死者家屬1400萬元追償
最高法院審理華山分屍案發現凶手陳伯謙不僅兇殘,性侵、勒斃酒醉的高姓女學員,並肢解成7大袋棄屍,而且狡猾脫產可能導致死者家屬無法向其追償1400萬元。目前法院審理華山分屍案,一審判陳伯謙死刑,二審認定他自首符合減刑要件改判無期徒刑,但最高法院認為是否為自首仍待調查而發回更審,另竊盜部分判刑8月確定。法院審理華山分屍案,陳伯謙被控2018年5月31日下午4時,趁高女到草堂飲酒聊天,翌日凌晨高女酒醉昏睡,陳趁機性侵並勒斃她,將屍體藏放在草堂內塑膠箱,還偷走高女背包內的200多元花用,6月3日深夜11時,陳用利刃將高女分屍肢解成13塊,分屍成7袋,並將死者左乳、下體割下,4日清晨將屍塊載運至陽明山區棄置,再返回草堂以明礬、鹽覆蓋左乳、外陰部返回住處,企圖製成標本收藏。陳伯謙一審被法院認定在高女家屬通報失蹤後,警方立即調閱附近監視器畫面清查,且懷疑陳殺人,陳不符合自首要件,一審判處死刑;但高院卻認定,陳是主動向警方坦承犯行,警方報請檢察官偵辦後,依據陳供述尋獲遭肢解棄屍的屍塊軀幹,符合自首要件,依法減刑,改判無期徒刑。全案經上訴,最高法院認為,陳男是否符合自首要件,可否減刑及其犯罪事實有待調查,另也應給被害人家屬到庭,表達對陳男科刑的意見,以5項理由將無期徒刑判決撤銷,發回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