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喝酒
」 陪酒唐山事件重現?陸16歲女拒男子陪酒要求 竟被痛毆「滿臉是血」
唐山事件重現?4月3日凌晨大陸四川省內江市東興區有1名男子在1家牛肉粉店用餐時,起身走向2名未成年女子,說要幫忙買單,對方拒絕後,竟要求他們陪喝酒,隨後女方再度回絕,豈料男子開始惡言相向,還突然揮拳打向2名女子,有名女子還被打得滿臉都是血。此事一出,立刻引起熱議,警方表示,正在展開調查,並強調肯定會追查到底。據新浪新聞報導,有網友於4月3日爆料,在四川省內江市東興區萬達廣場旁的1家牛肉粉店裡,有2名未成年女子在凌晨用餐時,被陌生男子騷擾,還遭到對方拳打腳踢。監視器畫面顯示,4月3日凌晨4時07分,牛肉粉店裡的3名男顧客中,身穿黑色衣服的男子起身走向2名女顧客,並坐下來,與對方交談後,黑衣男子突然揮拳打向2名女子,隨後其中1位女子起身用腿踢向男子,之後2女子先後遭到男子毆打,最終雙方被店內工作人員拉開。對此,其中1名受害者李姓女子於4月3日下午表示,她與閨蜜都16歲,4月3日凌晨4時左右,2人一起到牛肉粉店用餐,隨後隔壁桌的1名黑衣男子來搭訕,突然說要幫忙買單,他們說不需要,豈料對方竟要他們過去陪喝酒,他們則再度回絕。李女說,為了支開男子,她當時則抱著一種開玩笑、拒絕的心理說「喝酒可以,你拿10萬元出來。」想著這樣對方就不會繼續騷擾了,也許這句話惹怒了男子,對方開始惡言相向,更怒嗆「你是什麼,金子做的嗎?」不斷辱罵,這時好友聽不下去了就回「我們是金子做的」。隨後男子突然揮拳打向李女的閨蜜,也立即對著2人動手,李女說「一直追著我打,打了我的頭,踢到我的肚子了,我閨蜜被他打得滿臉都是血。」男子打完人後還威脅他們,說如果敢報警就砍死他們,而後是在店員和男子同行朋友的勸阻下,該男子才停下來,並和同行朋友離開,女方隨即報了警。對此,警方表示,已經看到了網上的影片,並接到女生報警,現在正在進行調查,並強調肯定會追查到底。
跳一次500!基隆越南籍女陪侍大跳脫衣舞 警喬裝酒客逮4人
基隆市警局日前獲報,仁愛區孝三路上一間酒店疑似有脫衣陪酒等情形,警方獲報後也喬裝成酒客,等待越南籍女陪侍主動上前攬客,假意付錢看秀,等到3人開始脫衣露胸時,當即出示身分,將女陪侍與一名黃姓女會計等4人全數依妨害風化罪嫌送辦。據了解,該間酒店的女陪侍多來自越南等地,更已敢脫敢玩文明,以此來吸引顧客上門。警方獲報後也喬裝成酒客前往消費,由3名越南籍女子一起陪喝酒唱歌,隨後其中一名阮姓女子詢問警方,「要不要看秀舞」,警方假意答應後便以一支舞500元之價碼,答應看秀,3人立即大跳艷舞,就在準備脫衣時,警方也立即亮出身分。警方後續也將櫃台的56歲黃姓女會計,3名跳艷舞的越南籍女子等,依公然猥褻與妨害風化等罪移送地檢署偵辦。基隆市警局第一分局表示,警方將持續針對轄內特定行業與高風險治安場所,加強臨檢查察,對於不法情事絕不寬貸,以維市民安居生活。
控制狂丈夫婚後「瘋狂AA制」 妻提離婚還被逼過夜:不然不簽協議書
彰化人妻小晴(化名)日前控訴老公阿興(化名)結婚後還是狂要求AA制,甚至連朋友在場也還是照樣討錢。除此之外,阿興還控制慾極強,時常介入她與友人的聚會,稍有不滿就威脅或騷擾她的家人,讓人妻受不了想離婚,沒想到對方竟還開條件要求陪過夜或陪喝酒,所幸女方最後還是向法院提告,成功獲判離婚。小晴在判決書中指出,婚後夫妻兩屢屢因為金錢及價值觀不同起爭執,例如丈夫要求各項開支都要AA制,還經常在付款之後就馬上討錢,完全不顧在場友人感受;此外,丈夫婚後控制及主導慾極強,除了強行介入友人聚會,還會在她與朋友外出時,瘋狂發送訊息、打電話要求報告行蹤或立即返家,有一次她和朋友出遊比較晚回家,丈夫就打電話騷擾她的父母,威脅要撞門,多次嘗試溝通後,丈夫都很不耐煩,甚至還反過來責怪她小題大作。後來她實在受不了這樣的生活方式,決定分居,並於今年2月1日正式表明想要離婚。然而,阿興在聽聞小晴提出離婚之後,除了要求返還結婚金飾及空氣清淨機費用外,還要求小晴陪伴前往KTV唱歌並同住一晚及陪酒,還威脅若被拒絕就不會同意簽名。小晴指控,丈夫對離婚的事態度反覆,一下子嗆她快點提告離婚,一下子又反悔,她沒有辦法才決定向法院訴請離婚。沒想到阿興經過法院合法通知後並未到庭,僅在答辯時表示,自己沒有任何證據要聲請調查,對於卷內資料也無意見,只希望法官駁回小晴的訴訟。彰化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小晴與阿興自今年1月底分居至今,阿興自己也曾多次表示無意繼續維持婚姻,更沒有表現出有意挽回婚姻的具體行動或意願,可見雙方的婚姻已經出現重大破綻,最終裁定准許小晴的請求,判准兩人離婚,全案仍可上訴。
處男「初戀女同志」與女友吵架 他陪喝酒解悶卻凍未條硬上!下場慘了
一名女同志在與現任女友發生爭執後,向學生時期曾經交往過的李男訴苦,沒想到李男陪她在飯店喝悶酒時,竟藉酒壯膽硬上她,女子反抗後打電話告訴現任女友遭到性侵並提告。對此,台北地院判決李男以強制性交罪判刑1年10月、緩刑3年,並支付10萬元和解金。據悉,李男與被害人從小就是同窗好友,2人在學生時期曾有一段純純的愛,但女子與李男交往後,認清自己並不喜歡生理男性,因此向李男坦白,結束戀情,之後兩人成為好哥兒們,出社會後仍保持連絡。但後來被害人交了女友,並在去年9月因故大吵一架,因此心情煩悶的她邀了李男出來喝酒訴苦,而李男也豪爽答應,然而李男稍晚帶著醉意上網訂旅館房間,並因此訂到了隔天晚上的房間,於是2人決定隔天到旅館繼續喝酒。2人隔天買了一堆酒到旅館房間狂飲,期間女子還藉著酒意打電話給女友,但女友不是沒接電話,就是口氣不好地叫她不要打電話來鬧,女子越喝越悶,一度到廁所吐,隨即在廁所睡著了。但她事後聲稱,當天醒來時她躺在床上,而且李男孩壓在她身上親她,她無力抵抗只能轉頭避開,沒想到李男之後還脫褲子硬上,她痛得受不了,只好用盡全身力氣踢了李男一腳,李男這時才停下來。被害人這時隨即打電話向女友求救,沒想到李男還嗆她:「妳好了沒啦,我想睡覺。」之後她趕緊穿上衣服離開,事後在女友的鼓勵下對李男提告。李男去年12月到地檢署應訊時,坦承2人有發生性關係,但辯稱女子酒量超好,當天根本沒有醉,反而是他喝醉很想睡,但女方一直吵著不讓他睡,還要他一起玩牌,甚至說只要她能贏,就可以做愛,結果他贏了之後隨即做愛,過程中女子很享受,還發出愉悅的呻吟聲,但他當天醉得太厲害,而且是他的第一次,做愛的感覺跟他想像的不太一樣,所以做到一半就停止,沒有射精。但法院審理後,李男又改口坦承性侵,法官依據他事後與女子的對話記錄、飯店監視器等事證,認定他違反女子意願,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刑1年10月,但審酌2人曾為男女朋友,分手後仍有聯絡,關係算是和睦,且李男因為酒精催化,一時失慮,事後多次向女子道歉,並已經以10萬元和解,因此宣告緩刑3年。可上訴。
曾「陪綜藝大哥喝酒」被開黃腔 黃小柔上節目便當少一份靠他解圍
黃小柔出道超過20年,最早從女團出道之後轉戰主持、戲劇界發展,近日她接受媒體訪問表示,她剛出道時曾被欺負,上節目便當都少她的份,是庹宗康幫她解圍,她還自曝陪綜藝大哥喝酒,還要講黃色笑話。《ETtoday星光雲》報導,黃小柔剛出道時,為求曝光機會,她有時上通告沒拿錢,還要幫忙開燈。黃小柔說,「工作人員都是欺負我們這種新人,妳一定是最早到,每次數便當,就是少妳一個!是後來遇到康哥(庹宗康)。」庹宗康表示,從今天起他會罩黃小柔,如果誰敢再欺負她,就會被他弄。黃小柔表示,之後她才有便當吃,有貴人相助還是比較好過。黃小柔說,以前出完外景有些大哥吃消夜,需要女藝人陪同,但事實上就是陪他們喝酒,「妳整晚坐在那邊只能倒酒,妳也不能聊天,妳資歷那麼淺,偶爾還要被開黃色笑話,妳如果不去,之後就不能去那個節目!」最後她學到把自己變男人,狂講黃色笑話,只為了保護自己。黃小柔說,她還曾經被一個女藝人陰,她在某次上節目問她要不要穿休閒的姊妹裝,而黃小柔照做穿球鞋,女藝人卻穿得很浮誇,上節目她被排到後面,而女藝人站綜藝大哥旁邊。事後,黃小柔詢問女藝人,沒想到女藝人回,「我早上起床就忘記了。」
比基尼下身半簍空 火辣傳播妹工地「清土屎照」萬人按讚
傳播妹不只能陪喝酒,竟然還能幫做工。近日有名網友表示,現在粗工價格昂貴而且還很難叫,他看傳播妹跟粗工價格差不多,就找傳播妹來工地,該貼文引發網友討論。網友29日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公開版》發文說,「現在的粗工又貴又不好叫,我看價錢差不了多少,就直接叫傳播妹來工地清土屎了」,從照片中可見,長髮傳播妹穿著橘紅色比基尼,腳踩有跟的鞋子,跟著一名男子一起清泥土,畫面非常突兀。此文一出,有超過1.2萬名網友按讚,超過2444則留言,網友紛紛留言回應「真的很實用,清完還可以一起做運動」、「順便清水溝吧」、「道德在哪裡,專業在哪裡,電話在哪裡」、「請問哪家傳播?我工程需要」、「叫傳播打阿朱力真的只是剛好而已」。但也有網友表示,傳播妹算時薪工人算日薪,錢怎麼會差不多,「一個是一天1800一個是一小時1800。」據《蘋果新聞網》報導,傳播公司經紀人指出,普通傳播妹每小時有12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4個等級,一次最少要叫2個小時,接單的地點通常是KTV、汽車旅館,傳播妹可陪客人唱歌和喝酒等。
新鮮人求職好難!近3成曾遇面試騷擾、言語歧視
6月正值畢業生找工作季節,不過很多社會新鮮人,還沒進到工作岡位,就在面試階段體驗到職場暗黑。根據yes123求職網調查,有87%新鮮人在面試時遭探隱私,29%曾遇面試騷擾,28%碰過面試言語歧視,包括遭嫌棄畢業學校、科系、胖瘦等,讓新鮮人不知所措。不論面試時的表現如何,最令求職者緊張、甚至尷尬的,莫過於遇到面試官提問奇怪的問題,或者出現奇怪的舉動。從yes123求職網調查發現,誇張一點的,甚至碰過「面試性騷擾(言語或肢體)」,比例就佔了29.1%。yes123求職網調查,在可複選狀況下,這些「言語或肢體騷擾」,主要依序為:「問有無隱疾或會不會生理痛」(30.2%)、「開黃腔」(25.5%)、「問性傾向」(24.1%),以及「問三圍或體重身高」(23.3%)、「搭肩」(20.5%)。關於「面試性騷」部分,其餘狀況還有:「要求陪喝酒或吃飯」(19.4%)、「碰手、牽手」(18.3%)、「摸背」(15.2%),以及「要求伴遊」(9.7%)、「摸臀」(8%)。還有高達86.6%的新鮮人透露,今年曾經在面試時,「被詢問過」涉及個人隱私的問題,在可複選狀況下,私密問題主要依序有:「感情狀況」(58.8%)、「興趣嗜好」(50.5%)、「結婚或生育計畫」(42.3%)、「星座血型」(27.7%),以及「身心健康狀況」(25.2%)、「宗教信仰」(16.6%)、「政治立場」(10.1%)、「生辰八字」(8.5%)。在面試過程中,新鮮人也可能聽到一些不太能接受的「批評」、「挖苦」,此次調查也發現,有28.2%的人就透露,在面試經驗當中,有遇過「言語歧視」,而且在可複選狀況下,主要是針對:「畢業學校」(36.6%)、「科系、主修」(33.7%)、「體重、胖瘦」(31.1%),以及「長相、外表」(26.9%)、「性別」(24.3%)。對於「面試歧視」,被嫌棄的狀況又還有:「學歷高低」(20.9%)、「在校成績」(19.4%)、「家庭背景」(18%),以及「口音、說話腔調」(13.1%)、「家鄉、出生地」(10.3%)。yes123求職網發言人楊宗斌表示,徵才企業過度詢問隱私,或者屬於性騷擾、言語批判的舉動,恐怕都涉及了「就業歧視」,而且在某種程度上,還是因為「職場權力不對等關係」所造成,求職者應該立刻表達不滿、拒絕的態度。假如被問到關於個人隱私,但卻不太想回答的題目,楊宗斌建議,其實可以婉轉告知面試官:「抱歉,這方面的私人問題不太方便說明,請您諒解,謝謝!」如果屬於更積極一點的求職者,甚至可以反問對方:「想了解您問這些問題的原因,它與應徵工作的關係是?」然後再就原因部份,給面試官答案即可。
不是SOD!性感睡衣女威脅「不陪酒就負評」外送員一摸…慘被警察抓
大陸一名外送員日前深夜送餐時,遭一名女子要求陪喝酒,還被威脅不陪的話就給他負評,外送員只好接受這天降桃花運。他認為女子身穿性感睡袍,一定是在誘惑自己,就一把摸了上去,沒想到女子被摸了一陣後竟報警,讓他覺得衰透了!(圖/看看新聞)綜合陸媒報導,這起案件發生在大陸江蘇省,外送員日前送餐到府時,遇見一位已經喝到茫的女子,而且女子還身穿性感睡袍,直嚷著叫外送員陪她喝酒,一解她剛失戀的痛苦。外送員喊冤,表示當時女子逼他留下來陪酒。(圖/看看新聞)外送員起先拒絕了女子的要求,但女子竟威脅他若不留下來陪喝酒,就要給他負評;外送員禁不起誘惑加威脅,送完其他的單後又回到女子住處陪她喝酒。他越看女子越覺得這是天外飛來的桃花,頭腦一熱就伸手摸了女子,沒想到女子被摸了一陣子之後開始反抗,最後還報了警。(圖/看看新聞)警方獲報處理後限制外送員不能擅離居住城市,但他卻跑去找住在外地的女友,警察只好跑去抓他,而他的女友當時就在身邊!警方對女友的提問全部都不回答,只說案情讓外送員父母知道就好,幫他掩飾了這可能會導致分手的內情,讓外送員相當感激。警方找上門,外送員女友問個不停。(圖/看看新聞)
越南妹子陪酒「下體全裸」超級嗨 被抓辯稱:只是內褲穿反
兩名越南籍女子在基隆市一間小吃店當「坐檯小姐」,去年8月和三名男客進入包廂之後,她們不只陪喝酒,甚至把內褲當場脫到腳踝處,沒想到卻被臨檢員警抓包。女子辯稱自己脫內褲的理由是突然發現內褲穿反,因為想要換回來,才會脫下內褲,但還是被法官依妨害風化判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4萬元。判決書指出,一名羅姓女子在基隆市仁愛區愛一路開設小吃店,請來潘姓、高姓越南籍女子坐檯陪酒,但她們的坐檯費2.5小時只有300元,比政府規定的最低薪資還要低,所以只能靠小費才能多賺一點。至於包廂費是300元,每位客人的低消是200元,可說是相當便宜。越南妹子在這一棟大樓3樓陪酒。(圖/Google Map)去年8月23日晚間8時許,林姓、曾姓、羅姓三名男客上門消費,潘女、高女和三男一同進入包廂,1個多小時後,潘女站上沙發並將緊身裙往上拉、內褲脫到腳踝處,以賺取更多小費。沒想到基隆一分局員警當天擴大臨檢,就在此時打開包廂門,將所有猥褻行為看得一清二楚。小吃店負責人辯稱越南陪酒女子的行為與店家無關,只有要求她們陪客人喝酒、聊天和唱歌。潘女則表示自己原本沒有站在沙發上,是在包廂待了1個多小時後發現自己的內褲穿反了,所以要到隔壁包廂換回正面,「當時已脫掉拿在手上,正準備穿警方就進來了」、「我看到警察進來就嚇到跳到沙發上」。林男供稱自己和兩名友人在包廂內「男生自己聊天,跟小姐沒有互動,沒有注意小姐在做什麼」,而且吳男還說包廂內男女兩群人非但沒有互動,甚至還坐得很遠。基隆地院審理此案,法官認為他們的供詞與一般酒客到有小姐坐檯之店家消費常情不符,不足採信,依妨害風化罪判小吃店負責人羅女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潘女判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4萬元、高女處罰金2萬元,可易服勞役20日。
女友全程觀看 男不顧她悲喊「現在生理期」硬上閨密好友
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與張姓女友、張女友人,三人相約夜唱,結束後回到租屋處續攤,結果李男不但強灌女友的閨密喝烈酒,還不顧對方正值生理期,當著自己女友面前,性侵女友的好友得逞。新北地院近日依強制性交罪,判李男3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李男是在2018年1月,與女友、女友的好友三人一起夜唱,歡唱後三人回到李男租屋處,結果李不但強灌女友的好友喝烈酒,還要求對方脫下褲子讓他猥褻。結果受害女子因為生理期來,肚子不舒服,為了想快點逃離現場,只好脫下褲子配合;沒想到李一看對方褲子脫下,竟大起色心,當著女友的面前,性侵女友的好友得逞。後來受害女子不堪受辱,事後驗傷提告,李男否認犯行,辯稱是小美主動脫下褲子讓他撫摸,且沒有強制發生性行為。但李男的女友出面指稱,李男的確有威脅好友陪喝酒、脫褲子等,當下好友有表達過自己不願意,但仍被性侵。新北地院審酌,李男偵訊時否認性侵、撫摸受害者,但事後卻改口,前後說法不一;另外,李男為滿足性慾而違反受害者意願,導致對方內心恐懼,且事後未達成和解,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判李男3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 請撥打113、110◎勵馨基金會 台北市蒲公英諮商輔導中心專線02-2362-2400◎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