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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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敏薰買官洗錢案追訴時效過了!陳水扁判免訴 北檢提上訴:法官算錯時間
前總統陳水扁被控在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買官案」中,涉嫌與妻子吳淑珍共同洗錢1000萬元,由於扁因病停審,致案件拖延超過16年,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本案犯罪追訴權時效已完成,判決免訴。但台北地檢署認為法官時間「算錯了」,21日以判決有程序瑕疵、追訴權時效計算有違誤等理由,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上訴。北檢認為,目前扁有3案停審中,若本案獲判免訴成功,恐將影響其他3件停審案,扁可能繼續以「拖字訣」將3案都拖過追訴權時效獲免訴判決。最高檢20日特別邀集台灣高檢署、北檢開會討論,決定由北檢在昨天提起上訴。檢方指控,陳敏薰2004年透過吳淑珍向陳水扁表達欲爭取特定職位,指示祕書將1000萬元支票送至總統官邸交予吳淑珍;珍取得賄款後,扁即運用其職務權限,安排陳敏薰於2004年5月21日以中華開發工業銀行法人代表身分出任台北金融大樓公司董事,並經選任為台北101董事長。扁為避免1000萬元資金來源遭查覺,由珍將支票轉交友人分成6筆定期存款進行洗錢。北院認為,扁涉犯洗錢罪,法定刑為5年以下徒刑之罪,依修正前刑法規定,其追訴權時效為10年,扁因疾病不能到庭停止審判而停止追訴權時效進行,這部分時效為2年6月,檢方行使追訴權4年7日,法院行使追訴權期間3月18日,共計16年9月25日,本案追訴權時效應自扁犯罪行為終止日即2006年1月25日起計算,已超過追訴時效,於5月20日判免訴。扁2015年1月獲保外就醫迄今,除本案因追訴權時效完成獲判免訴,另國務機要費貪汙案因《會計法》修法除罪,2022年扁也被判免訴,他另有北院的隱匿國家機密案及高院的教唆偽證案、二次金改案共3案停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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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珈課豔遇…晚上不能約有鬼 他「發現是人妻」問:會被告嗎?全場急勸退
儘管我國通姦罪在刑法上已經除罪化,但仍要負擔民事責任。1位男子近日透露,他透過瑜珈課認識1位自稱沒有男友的女子,對方好像對他非常有興趣,但是晚上約出門都被拒絕,沒想到男子無意間發現女方竟然已婚,讓他急著上網求助,「請問如果已婚的人謊稱自己單身,然後我們這樣有後續的話我會被告嗎?」貼文曝光後也引發網友熱議。原PO昨(12日)在PTT以「對方不知道我知道這樣還會被告嗎?」為提發文透露,自己最近透過瑜珈課認識1位女生,2人偶爾會一起聊天吃飯,對方也聲稱自己沒有男友,而且還會在言談之中各種明示、暗示,感覺對他很有興趣,但奇怪的是,每次原PO要約她晚上見面,她總是說晚上有事,只能白天一起運動。原PO感嘆,直到後來他無意間發現女子其實已經結婚,但已對女方有感情,覺得很惋惜,因此決定上網詢問,「請問如果已婚的人謊稱自己單身,然後我們這樣有後續的話我會被告嗎?畢竟她謊稱單身,我也是被騙的。」貼文曝光也引發網友熱議,「她說單身時錄音,當作存證」、「認真的說,這篇發出來你就很難說你不知道對方婚姻狀態」、「不管你有沒有發現,對方都可以告,定罪率有差而已,你已經發現了,正常情況你是沒辦法在裝了,想也沒用」、「沒用,朋友就這樣被告過,一樣賠錢了事」、「你最好問清楚,有對話紀錄最好,已經知道就別再碰了」、「建議不要有後續,小心被告,我認真的。你不知道這女的還有沒有其他人」、「本來不會,但現在有了這篇文章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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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安佐爆想選議員「推槍枝、大麻合法化」 友人力挺:對社會一定有貢獻
藝人狄鶯、孫鵬的獨子孫安佐近日因為在泰國吸食大麻,還擅闖民宅,還疑似精神恍惚,引發軒然大波。不過,他的友人逆風相挺,更透露孫安佐想要參選議員,推動槍枝及大麻合法化,再度引起外界關注。孫安佐開直播砲轟「台灣人一直刺激我底線」,自稱是生存者,「我從地獄回來的時候,我從不懼怕任何人的,當我說中文的時候,我變得很溜,溜到每個人都會覺得我嗑藥,覺得我抽嗨,覺得我需要去看精神病」,還反問:「我需要看精神病嗎?」孫安佐友人逆風挺他的行為。(圖/翻攝自孫安佐IG)友人在IG發文透露,最近在一個遊艇趴和孫安佐見面,對他有了直接的認識,也聊了很多,「我認識的孫安佐是非常聰明的人,他走過的境界一堆酸民根本搆不上邊,才會一直酸,因為酸民們根本沒有他那麼高的想法」,反而是不清楚真相的人在罵他,更稱讚對方的聰明才智有實際成果,自己製槍、做裝甲,是個槍械武器的發明家。友人提到,孫安佐直播稱自己「是24歲裡最強的」,我同意這是肯定的,「他敢說自己是第2的話,沒人敢說自己是第1的好嗎?Respect」,接著更指孫安佐說25歲要幹大事。友人坦言,雖然不確定是否是遊艇上聊到的話題,關於參選議員,推動槍枝合法化、大麻合法化等運動,但他可以確定的是,未來孫安佐對台灣社會一定會有特別的貢獻,2人還要一起努力推動大麻合法化、毒品合法化(藥物除罪化)、性交易合法化、槍枝合法化等,喊話要大家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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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僕也缺工2/乏經驗與專業菜鳥審圖只要10分鐘 業界:你敢住這種房子?
政府部門缺員問題嚴重,特別是建管和工務單位需才孔急,實務界人士透露,目前許多大樓建築結構審查流於形式,只要十分鐘就完成審查作業,他反問:「這種『專業』把關的建築,你敢住嗎?」考試院公最新數據揭露,2014年報考各類科公務人員逾80萬人次,2020年疑因受到疫情影響,報考人數「腰斬」首次跌破40萬人次,去年更只有32萬報考人次。以土木工程類為例,無論是高考或地方特考,報名人數都小於需用員額,加上地方政府的職等不如中央政府,中榜考生大多選擇中央政府履新,地方政府的員額自然不足,年復一年,各項專業工作只能由其他同仁分攤。以2023年為例,高考二級土木類科,需用員額24人,只來了13人考,錄取11人。對於建管單位缺人嚴重,建築師呂欽文直言問題有二:首先,建管工程人員動不動就被羅織罪名,加上社會氛圍造成這些人的尊嚴低落,建管人員大都不想待在單位,相繼離職反而讓留在單位上的人力更吃緊;其二,經驗缺乏傳承,最直接的是審查流程延誤且專業度下降,由於台灣法規規定,若地下室開挖未達4層或建築樓高未達50米,只需要地方建管單位書面審查,然而建管單位人力又缺乏設計實務經驗,審查流於資料勾稽,詳細度也不足,建照一樣由縣市政府核發,但背後的可靠度有誰敢保證。北市大直新建案灌漿意外,不少專家指出,就是建管處審查工程圖與執照經驗不足惹禍。(圖/方萬民 攝)土木工程師陳先生就是實例,他受到家中長輩影響,18歲高職畢業後便報考土木類科普考,第二次就輕鬆上榜。後來他取得學士學位,接著又相繼通過地方特考和高考,不料卻在報到受訓前,長輩身纏罰單銷單案遭控圖利上銬,儘管事後不起訴,自己也已不敢再投入公職,轉赴業界打拼。新北市土木建築學會理事長余烈則直批,近月不少建築工地灌漿鄰損案,就是沒有經驗的建管處人員審照釀成。他感嘆說,剛畢業的新鮮人願意到公部門服務很好,但是長官自己業務繁忙,根本沒時間帶新人,儘管新人充滿熱血,自己也相信多數不會有貪汙邪念,但「真的沒經驗又沒人教,你要他怎麼辦?」若能提高土木工程類科專業加給,並同步綁定5年以上業界經驗,相信「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公部門能有效招到具有經驗的即戰力人才。對於可能的改革方向,呂欽文建議,政府單位應考慮「圖利除罪化」,由於各項工程一定有利潤,廠商才會來投標,但是公務人員憂心遭落選者檢舉,對於各項興利措施動輒得咎,呼籲政府單位思考,如果各項告發圖利案中,公務人員並無受惠與對價關係,是否能考慮除罪化,讓正派想好好做事的公務員,不再籠罩在圖利陰影下。台北市政府人事處副處長李花書則直言,在已經缺員的公務體系中,由於中央職務列等優於地方,不少人才紛紛投向中央,連待遇已堪稱一流的北市府,都面臨人才流失的問題。呼籲中央政府修法,至少讓地方職務列等向中央看齊,以免淪為政府內部中央地方互搶人窘況。新北市土木建築學會理事長余烈直言,必須提高薪資誘因並要求資歷門檻,否則建照審查問題只會愈發嚴重。(圖/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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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確定無法特赦陳水扁 他仍有4起案件「裁定停止審理 」
總統蔡英文即將在520正式卸任,近日傳出蔡可能會特赦涉貪的前總統陳水扁,外傳蔡英文將在明天(17日)、520前最後一個上班日宣布特赦前總統陳水扁一事。不過,因內閣已於今日(16日)總辭,進入看守階段,即使蔡英文命令特赦陳水扁,行政院及法務部也無法進行副署及完成後續程序。據了解,因內閣已於今日(16日)總辭,進入看守階段,即使蔡英文命令特赦陳水扁,行政院及法務部也無法進行副署及完成後續程序。(圖/方萬民攝)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行政院長陳建仁內閣已於今日(16日)總辭,進入看守階段,即使蔡英文命令特赦陳水扁,行政院及法務部也無法進行副署及完成後續程序。因此,外界所傳蔡英文將於明(17)日、520前最後一個上班日宣布特赦的說法,並不成立。根據《赦免法》第六條及第七條,「總統得命令行政院轉令主管部為大赦、特赦、減刑、復權之研議。」、「經總統命令特赦、減刑或復權者,由主管部發給證明於受赦免人。」所以特赦乃政治性措施。若陳水扁獲特赦,已經定讞的20年刑期將一筆勾銷,不過陳水扁家族仍有多起弊案還在審理中,除了陳水扁有4起案件停止審理,扁嫂吳淑珍還有洗錢案件在高院更三審中,至於兒子陳致中、黃睿靚夫婦,現在已經無案在身。前總統陳水扁。(圖/方萬民 攝)陳水扁2000年當選總統後成功連任,但在他任期尾聲的2006年6月間陸續爆發SOGO禮券案、海外洗錢、國務機要費等相關弊案,引起眾怒,進而發動紅衫軍行動。陳水扁家族弊案的源頭就是國務機要費案,當年還燒出海外洗錢等相關弊案,不過在立法院2022年5月三讀通過《會計法》修正草案後,國務機要費已經除罪化,包含所涉及的洗錢也一併免訴,讓扁家刑責大減。除了陳水扁這4起未審結的案件中,妻子吳淑珍也捲入陳敏薰買官案洗錢部分、二次金改案之國泰併世華兩起案件,這兩案中扁珍2人均因健康因素停止審判程序,未來若法院重啟審理程序,吳淑珍的刑期也會再增加。此外,吳淑珍目前仍有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兩案的洗錢部分,仍繫屬於高等法院更三審,但吳淑珍也因為健康因素,從未出庭。至於此件洗錢案於去年4月間經最高法院將部分案情定讞,陳致中被判刑1年、併科罰金150萬元、沒收犯罪所得美金816萬9015.3元;黃睿靚洗錢罪判刑10月、併科罰金150萬元,但宣告緩刑4年,需支付公庫100萬元。不過,陳致中已在去年5月間發監執行,今年過年前已經獲得假釋出獄,陳致中執行完畢後,兩夫婦已經從扁家相關弊案脫身,沒有涉入其他案件,而陳水扁相關弊案陸續定讞後,2010年12月2日發監執行,但他入監後傳出心臟不適,多次戒護就醫,2013年4月間被轉到台中培德病監,2015年1月間獲准保外就醫後,至今超過9年未再入監執行。陳水扁若獲得特赦後,他所涉及的龍潭購地弊案、陳敏薰買官案、二次金改元大併復華案、龍潭購地洗錢部分,均不須再入獄服刑。不過陳水扁仍有4起案件,目前停止審理中,這4案分別為侵占總統府公文案、陳敏薰買官案洗錢部分、二次金改案之國泰併世華案,以及教唆偽證案,一旦法院重啟審理程序,未來陳水扁若遭判刑定讞,還是須入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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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娛樂用大麻」將被禁止! 總理怒批「摧毀國家未來」:年底前重新列為毒品
泰國在2022年6月宣布「大麻合法化」,成為亞洲第1個把大麻從毒品管制移除的國家。而在昨(8)日,泰國總理賽塔(Srettha Thavisin)宣布,在今年年底,政府會重新將大麻列為毒品,以遏止由於缺乏監管而讓兒童接觸到大麻,並使得犯罪率上升的問題。根據《路透社》、《美聯社》的報導,儘管泰國在過去2年裡,大麻零售額迅速成長,成千上萬家商店和企業湧出,預計到2025年產值還將高達12億美元(約新台幣388億元),當局仍然選擇改變政策。賽塔在社群平台X上提出,「希望衛生部修改相關規定,將大麻重新列為毒品。衛生部應迅速頒布規則,僅允許其用於健康和醫療目的」,並表示「毒品是個摧毀國家未來的問題,許多年輕人都有毒癮。我們必須迅速行動,扣押(毒販的)財產,並擴大治療範圍。」報導指出,在2018年,大麻在泰國可用於醫療用途,更於2022年開放了娛樂用大麻、將其除罪化。而批評者認為,大麻自由化開放地過於倉促,缺乏相關法令與配套措施,導致了巨大混亂。對此,賽塔在參加與緝毒監管當局的會議後發言,命令地方政府在90天內交出緝毒成果,要求當局重新定義法律中的毒品持有範圍,從「少量」更改為「一粒」,以便警方加強執法力度,並將在今年內發表重新列管大麻的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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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法庭瀰漫「廢死氛圍」! 專家學者坦言死刑合憲不樂觀
憲法法庭2024年4月23日進行死刑大辯論,擔任法務部專家學者代表的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教授賴擁連,參與全場的死刑辯論,他對釋憲結果表示悲觀。賴擁連在憲法法庭直擊觀察發現,整個法庭氛圍,「好像就是要廢死」,他對釋憲結果不樂觀,應該是會朝廢死方向去解釋。賴擁連指出,支持廢死的一方結合律師團體,在某種程度上算是有備而來,似乎想在蔡英文總統的人權政策下,「裡應外和」達到廢死目的。賴擁連舉例,大法官詹森林在庭上質疑法務部,憲法法庭過去對許多爭議如同婚、通姦罪解釋時,法務部也都說違反多數民意應尊重立法和行政權。宣告違憲後,行政院也提修法讓同性可結婚、通姦除罪化,「為什麼現在死刑就一直要用民意希望憲法法庭讓步?」法務部檢察司司長郭永發表示,通姦罪是侵犯配偶權,同性婚姻則是個人對性的取向權利,這兩種權利和死刑問題截然不同,因為死刑是侵害社會公益及國家刑事政策,各屬不同層次的東西,不能相提並論。最高檢察署檢察官林麗瑩也指出,歐洲人權法院認為,要禁止死刑,政治部門需先達成共識,德國聯邦憲法法院也認為,此議題須留給立法部門決定。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認為,死刑廢除議題是立法部門決定,聲請人提到宣告死刑違憲的國家,其背景皆相似,都是政治部門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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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釋憲辯論3/民調以「無條件廢死」混淆真實民意 早有數據稱「配套懲戒」是關鍵
死刑存廢一直是台灣社會矚目的議題,每當台灣社會發生重大刑事案件,是否廢除死刑就會成為社會討論焦點。憲法法庭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法務部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討論死刑是否違憲。據《中央社》報導,王信福等37名死囚認為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並停止執行,憲法法庭23日召開言詞辯論庭,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法務部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討論死刑是否違憲。聲請人方訴訟代理人、律師李念祖、李劍非、李宣毅進行開庭陳述。死囚訴訟代理人李劍非律師則表示,多年來民調所謂的「多數反對廢死」是過於簡單的說法,因為這種民調都是在問不存在的假問題:「人民接受無條件的廢死嗎?」但在憲法上要問的是「是否存在替代死刑的措施」。多年來有許多數據顯示,民眾會因為配套措施的不同,改變對於死刑制度的支持度,但政府一直以「無條件廢死」的命題與理由,持續怠惰不作為。在憲法法庭上,訴訟代理人李劍非律師指出,死刑的正當理由中,最常聽到的是以「多數民意支持」作為基礎,但正如釋字748號解釋揭示,基本權的保障為憲法的基本職責,人性尊嚴、生命權的剝奪與界線是重要的基本權問題,釋字第603號解釋也提到,雖然民意調查能作為解釋參考的「事實資料」,但不能作為論斷憲法意旨的「依據」。李劍非說,多年來所謂的「多數反對廢死」是過於簡單的說法,因為這種民調都是在問不存在的假問題,「人民接受無條件的廢死嗎?」但在憲法上要問的是「是否存在替代死刑的措施」。國家發展委員會的民調中,如果改採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有51%贊成;法務部也曾表示若有配套措施,人民的反對廢死意見降低。李劍非指出,法務部2018年的民調顯示,56%民眾同意「有條件廢死」;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多次在報告中承認「人民會因配套措施改變態度」。而德國在廢死時,民意是支持死刑的,一直到20年後才改變,可見民意會隨著政府推行的替代方案而改變。李劍非說,法務部已多次確認,有包括較長的有期徒刑、特殊無期徒刑、保安監禁及終身監禁等替代方案。前法務部長陳定南及法務部長蔡清祥在立法院的報告中,均以說明「無期徒刑」或「較長的有期徒刑」是廢除死刑的有效措施。他認為,早在20年前台灣就已經有了替代方案的研究和準備,但政府一直以「無條件廢死」的命題與理由,持續怠惰不作為。同性婚與通姦罪除罪作出解釋前,民意都是多數反對,但終究會理解大法官對憲法的基本價值的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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赦扁難題2/阿扁堅持無罪不低頭 媳黃睿靚最可能延續政治香火
蔡英文主政8年始終未正視「赦扁」,而準總統賴清德則是一直以來的立場也相當明確,其認為陳水扁為前國家元首,從政經歷對台灣貢獻多,以此為由就足以特赦他,但他也有前提,必須是陳水扁願意道歉、認錯,以及相關法律程序必須完備。只是現在赦扁難題在於,陳水扁始終認為自己是無罪的,本人可能也不想被特赦,恐已變成歷史定位及名聲之戰。前總統陳水扁卸任後因涉嫌國務機要費案、洗錢罪等重罪遭收押禁見,甚至出現一幕經典畫面,在羈押於土城看守所的鏡頭中,舉起被上銬的雙手,高喊政治迫害,直到2010年因龍潭購地案被判11年徒刑,在監獄服刑約6年後,2015年保外就醫至今,他曾說:「喝花酒可以除罪,為何用國務機要費拚外交不能除罪?」。至今陳水扁仍堅持自己是無罪,也仍有國務機要費案、國泰併世華等案暫停審理中。前總統陳水扁的經典畫面,在羈押於土城看守所的鏡頭中,舉起被上銬的雙手,高喊政治迫害,至今仍有大批死忠支持者認為阿扁無罪。(圖/報系資料照)根據《憲法》第40條以及《赦免法》的規定,總統有權行使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的權力,並可命令行政院進行相關的研議。特赦與大赦有所不同,特赦針對被判刑定讞的特定個人,免除其刑罰執行,例如陳水扁總統特赦的楊儒門以及蔡英文總統特赦的韓豫平和張淯森等;而大赦則針對特定罪名的全國性赦免,取消已被判刑者的刑罰宣告,且未受追訴的案件也不再受追究。雖然大赦的效力高於特赦,但迄今為止,中華民國自行憲以來,尚未有總統行使大赦的情況出現。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指出,按照現行法律,特赦是針對判刑確定者,審理中或暫停審理的案子並不在特赦範內,但陳水扁涉及的多數案件都已停止審理,因此赦扁有一定難度;或者總統也可以朝大赦的方向考慮,不過大赦可能涉及多項相關罪名,範圍也相對廣泛,未來不論賴政府做什麼抉擇,只要在法律授權的基礎下就可行。準總統賴清德過去曾多次表態支持特赦阿扁,未來執政四年,赦扁議題的重擔也將落在他身上。(圖/黃耀徵攝)「除了法律必須完備,還要尋求最大的社會共識,如果絕大多數的人都同意特赦,赦免阿扁就比較不易有爭議。」民眾黨立委張啓楷表示,只是阿扁也有幾件事要做,例如為當初第一家庭破壞社會和諧而道歉,應該要認錯,賴清德也是這樣呼籲,若前述條件具足,「我贊成特赦,畢竟歷史的問題還是要解決」。「民進黨到底要支持阿扁是無罪?還是執行特赦等同承認阿扁犯罪?」前立委、現任民眾黨中央黨部政策智庫召集人張其祿認為,「赦扁」已變成政治攻防,矛盾的地方在於,陳水扁自己認為他無罪,恐怕本人也不想被特赦,但他需要歷史定位,畢竟民主轉型後政黨輪替的首任總統,最後若以「貪腐」兩字論斷結局,對他來說可能太沉重,所以陳水扁一直在爭的,就是他是無罪的。張其祿直言,基於政治考量,支持阿扁的族群,不管如何都還是綠營的鐵票倉,就變成這件事一直放著,若未來民進黨持續執政,赦扁議題終究無解,尤其陳水扁現在等同於未服刑,只差無法出國,現在僅是阿扁的名聲之戰,「我持悲觀的看法,阿扁的歷史定位應該不可能由這一代決定,恐怕還是要等待以後的歷史學家去評論。」陳水扁的赦免爭議尚待處理,而其子陳致中涉及洗錢案與偽證罪判刑1年2個月,今年2月假釋出獄,女婿趙建銘也涉入台開內線交易案判刑3年8個月,雙雙無法參政,民進黨內人士表示,阿扁的女兒陳幸妤個性愛恨分明,在政壇上會具有很高的標幟性,但她本人應該沒有意願,現在只有扁媳黃睿靚最有希望步入政壇,未來扁家不管派誰出來選,地方就是保證一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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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農族王光祿獵槍案無罪確定 最高院檢聯手維護原民狩獵文化
布農族獵人王光祿持土造獵槍狩獵,原本遭判刑3年6月確定,經總統特赦後,免除徒刑執行,但罪刑宣告仍然存在,檢察總長為王光祿提起非常上訴,2021年遭駁回後,再度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2024年3月14日判決撤銷有罪判決,自為改判無罪確定。王光祿案引發動物保育和原住民狩獵文化衝突,最高法院認為槍砲條例限制原住民不能使用較安全的現代制式獵槍,且野生動物保育法也限制原住民打獵習俗,都已違反憲法保障多元文化和原住民傳統的意旨,刑七庭2017年9月決議裁定停止審判、聲請釋憲,創下司法首例,進而促成替原民狩獵文化除罪化。當時最高法院刑七庭指出,狩獵是原住民千年傳統文化特徵之一,主管機關不應未和原住民諮商,硬將現代法律強加原住民身上。《野生動物保育法》還規定獵捕保育類動物最重可處5年徒刑、甚至可加重刑期1/3,這樣的法律規定已減損原住民狩獵的效果,違反憲法增修條文和原住民基本法所保障原住民族財產權益。刑七庭質疑,《槍砲條例》不讓原住民使用現代化的制式獵槍,《野生動物保育法》限制原住民只能在動物逾量、學術研究、教育目的或傳統文化祭儀必要才能進行狩獵,兩種法律都不顧原住民的傳統生活習慣。刑七庭表示,上述兩種法律都未依據憲法和原住民基本法檢討修正,且不符兩公約所規定,應事先和原住民部落諮商、得到同意,並共同分享科技進步的尊重和雙贏理念。64歲王光祿當時表示,年邁母親想吃肉,因此他拿撿到的長槍,在台東山區獵得保育類台灣長鬃山羊、山羌,遭檢方起訴,最高法院在2015年10月29日,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刑3年2月,另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判刑7月、併科罰金7萬元,合併應執行3年6月徒刑定讞。檢察總長為王光祿提起非常上訴,因此他暫時不須入獄,承審的最高法院法官也裁定停審聲請釋憲,但大法官釋憲雖認定王光祿涉犯部分條文須要修正,但他持槍狩獵仍有罪,東檢為求周延,未定期發監執行,總統特赦後,免除徒刑執行,現在最高法院將有罪判決撤銷,改判無罪,因此罪刑都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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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妻「只有3種姿勢」…中校為1事跟監她 遭求償百萬判決出爐
一名中校和妻子今年1月協議離婚,事後遭前妻指控在婚姻期間對房事需索無度,還嫌她「永遠只有那3種姿勢」,又懷疑她外遇,不僅長期跟監,還在她手機安裝監控軟體,侵害其隱私權,提告求償100萬元。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女方外遇屬實,但中校長期嚴重侵害原告隱私權,應賠償10萬元。可上訴。根據判決書,原告主張,被告擔任軍職,家庭事務及照顧子女責任多由原告獨自承擔,然兩造因房事不協調爭執長達數十年,被告長期對房事索求無度,埋怨原告「永遠只有那三種姿勢」、「是你性障礙、性冷感,心裡有什麼陰影嗎?」等語,要求原告改善及學習性事技巧、協助打手槍等,因原告無法滿足其性需求,被告即與原告發生爭執,且為此曾多次提出離婚訴求,原告實飽受折磨,身心早已俱疲不堪,然顧及子女年幼一再隱忍。原告於103年因子女補習而結識一名男子,共同承租桃園大溪農地合作務農,兩人相談甚歡,有時談話過於縱情恣意而無暇其他,然均謹守份際無逾矩情事,惟卻遭被告誤會,於108年間派人尾隨跟監、竊取原告駕駛車輛上裝設之行車紀錄器,並於原告手機上裝設監控軟體,嚴重侵害原告隱私,要賠償100萬元。男方辯稱,原告稱被告性事索求無度,且被告娶妻13年應知原告顧全家事平日疲累屬良家婦女無法配合云云一節為破綻主因,然實則原告花大量時間與小王發展外遇關係,甚至發生性行為,女方長期外遇藕斷絲連,應負婚姻破綻較重責任,不得向被告主張損害賠償。台北地院審酌,雖然女方外遇屬實,但通姦罪業已除罪化之情況下,被告仍為原告外遇爭議而長期監控原告,顯已嚴重侵害原告隱私,散佈第三人並導致損害擴大,此乃明確之事實,被告構成故意不法侵害原告之隱私且情節重大,更為兩造婚姻破裂的重要原因之一,判處被告應賠償10萬元為適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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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修野保法!增訂「六福村條款」 動物脫逃飼主需通報且要付圍捕費
行政院長陳建仁15日拍板「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除全面禁用獸鋏,也特別針對原住民未經許可獵捕保育類動物改採行政處罰,刑罰部分全面除罪化。另外,也增訂「六福村條款」,未來若有保育類野生動物脫逃,業者須通報及負擔圍捕費用。此次修正全面禁止使用獸鋏,對接動保法規範,農業部指出,獸鋏會造成誤觸動物的嚴重傷害,動保法已明文禁止獸鋏製造、販賣及使用,且不論是農民防治獸害或原住民族狩獵均有其他工具可替代,實務上極少使用,因此修法全面禁止。有鑒於去年六福村發生東非狒狒逃逸事件,草案增訂保育類野生動物於飼養或繁殖中若有逸失,飼主應通報並自行圍捕,可請當地主管機關協助,相關圍捕費用應由飼主負擔,若未通報當地主管機關或未積極圍捕,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農業部次長杜文珍說,此案造成社會極大負擔,因此修法避免事件再發生。此外,台東縣海端鄉布農族獵人王光祿於2013年間持獵槍射殺山羌等保育動物,花蓮高分院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野保法處3年6月徒刑,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大法官2021年對此案做出釋字第803號解釋,僅部分違憲,同年5月20日總統行使赦免權,特赦王光祿。農業部說,為尊重原住民傳統狩獵禁忌、貼近實務需求,這次草案就增訂原住民「非營利自用」狩獵的要件,及如出生或除喪禮俗等狩獵需求的事後「備查制」。現行野保法規定,原住民基於傳統文化、祭儀,未經申請許可獵捕「一般類」野生動物應處行政罰鍰,卻無規範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的相關罰則,導致曾有原住民遭課以刑責,這次修法則明定若未經許可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可處10萬元以下罰鍰。行政院會昨也通過「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公部門依現行條文進用原住民族之職務類別僅限「約僱等五類人員」,修正朝不限特定職務類別;也規範位於原住民族地區公部門進用比率原則不得低於3%,另花蓮縣、台東縣政府及55個原鄉公所,依其所轄地區的原住民族人口比率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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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勸陳沂「收斂言語暴力」! 她親上火線39字回擊了
網紅陳沂於5日下午在台北街頭遭嫌犯黃男突襲暴打,導致臉部和耳朵受傷,黃男落網後則供稱認錯人。事件發生至今,網友紛紛翻出她過去得罪過的藝人、網紅,並在她的臉書留言勸她「言語暴力也是一種暴力,該收斂了」。對此,陳沂則再度譴責暴力,親回「如果認為我言語暴力,歡迎對我提告,妨害名譽還沒除罪化,法治社會有錯用法律解決,不是暴力!」陳沂於5日下午行經台北市長安東路時,被一名黃姓男子攔住去路,對方持手機狂毆她的頭部,造成她臉部、耳部受傷。她於6日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事發經過,情緒還一度潰堤。稍早,她則在臉書發文,分享先前直播截圖說道「我看到Toyz被打的時候,我第一個念頭是,下一個難道是我」,還配文寫下「全場唯一,真預言家!」調侃自己。此文一出,有網友紛紛為她打氣,但也有人留言「言語暴力也是一種暴力,該收斂了」。對此,陳沂則親上火線回應「如果認為我言語暴力,歡迎對我提告,妨害名譽還沒除罪化,法治社會有錯用法律解決,不是暴力!」有網友勸她「言語暴力也是一種暴力,該收斂了」,陳沂則再度譴責暴力。(圖/臉書 陳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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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心捐款自以為能「消罪孽」 西裝男當車手狂收500萬終在淡水落網
新北市30歲黃姓女子日前透過臉書加入一個投資集團,輕信當中老師所言陸續匯款,經朋友提醒後才驚覺自己遭到詐騙,於是與警方合謀約出車手,順利調到26歲紀姓男子,紀男落網時連連喊冤,但警方調查後確認其經手金額超過500萬元,他更拿贓款捐贈慈善團體,自以為能消除罪孽,詢後被依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據了解,黃女被臉書股票投資廣告吸引,加入LINE群組並安裝股票投資APP,之後再以抽中股票為由要求儲值現金,黃女不疑有他,陸續匯款投資68萬元,日前跟朋友分享賺錢心得,友人經提醒可能是詐騙圈套,她才察覺上當報警。而詐騙集團近日再次聯繫黃女並慫恿她投資,黃女連忙報警,並與淡水警分局員警配合,與車手相約在老街速食店面交,紀男西裝筆挺赴約收款,接過裝有假鈔的紙袋便起身離開時,一旁埋伏員警見狀立即上前表明身分並逮捕。紀男落網後連連喊冤,稱自己「我剛剛做,甚麼都不知道」,表示是接到指示來送禮盒、取包裹,但員警在其手機照片發現他經手金額超過500萬元,更找到一張慈善團體的捐款收據,全案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 淡水警分局呼籲,不要輕信來源不明投資管道或網路連結,詐騙集團會以各種話術,營造許多賺錢的假象,讓被害人自願掏出更多錢來,最後血本無歸,聽到「保證獲利」、「穩賺不賠」、「高報酬」等關鍵字一定是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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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疑妻出軌「潑鹽酸警告」…他出獄後恐嚇「一起死」 潑油燒死妻同居人
南投一名周姓男子原先懷疑妻子外遇,對她潑鹽酸以示警告,導致對方二度燒傷,被依傷害罪判刑入獄1年8個月並離了婚。而在出獄後,周男不滿前妻與黃姓男子同居,不僅傳送多則恐嚇簡訊,更直接開車到其工廠,將黃男壓制在地上還潑油點火,前妻也被掐住脖子無法動彈,幸好一旁店家的員工跑來拉開周男,前妻才得以脫身。最終,由於周男毫無悔意,最高法院依殺人罪,判處他18年有期徒刑。根據判決書指出,周男於108年8月間,曾因懷疑妻子出軌而潑對方鹽酸,後遭判刑入獄服刑,妻子也趕緊聲請了保護令,而周男在出獄後,仍與前妻保有聯繫,但對於前妻受雇於黃男、並與其同居一事感到不滿,因此多次傳LINE嗆聲:「如果你一定要在那邊做我禮拜天之前一定會行動」、「不相信我們可以試試看」、「反正我不會被關就一起死而已」。而後,周男開始對前妻丟雞蛋、冥紙,並再次傳訊恐嚇「看到妳幾次,我就砸幾次」、「火要是來了,妳要趕快跑喔」、「我一定背著汽油彈,一起跟你們死」,最終在110年12月26日,騎車到加油站買汽油,準備前往黃男工廠行兇。周男先是提塑膠桶到加油站,買了7.5公升的汽油,並去了「紓壓會館」唱歌、引用高粱酒,然後抵達黃男工廠進到室內,大喊著「討客兄」、「要給你們死」,朝著機器和前妻、黃男身上潑汽油,黃男立即持棒球棍想上前阻止周男,2人扭打在一起,前妻也跑到屋外準備報警,不料周男卻瞬間將黃男壓在地上,用打火機點燃黃男的衣物,導致黃男全身起火,周男也遭到燒傷。周男隨即起身追了出去,想把前妻一併燒死,遂掐住她的脖子阻止其反抗,此時旁邊店家的員工衝了過來,將周男拉了開來,前妻才逃過一劫,但黃男也因燒傷過於嚴重,送醫急救仍不治身亡。後來,周男在接受精神鑑定時,反覆說著「希望回到通姦尚未除罪化的時候,讓前妻及其男友坐牢」、「要去閻羅王面前討論誰對誰錯」,而該案經過審理,法官認為周男在犯案時並無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導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是否違法或欠缺,因此最高法院維持前審判決,依照殺人罪判處周男18年有期徒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