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組
」 疾管署 人事異動 警政署 無名屍 人事受同儕影響青少年吸菸率增加20倍 國健署助遠離菸害
《菸害防制法》修法後,未滿20歲禁止吸菸,但根據國健署2021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結果,國中生吸菸率2.2%、高中職7.2%,推估我國有近6萬名青少年吸菸。開學在即,國健署呼籲青少年勿抽菸,戒菸專線服務中心近年也致力青少年戒菸宣導。國健署今(26)日舉辦113年度學生「戒菸撥六三」Instagram短影音競賽活動頒獎典禮,其中大專院校組第一名「以你為榜」團隊,描述父母抽菸對孩童造成負面影響,提醒家長別讓抽菸環境成為孩子的日常。團隊導演余雋宏表示,此作品從個人經驗出發,堂弟小時候曾模仿叔叔抽菸,叔叔從此開始戒菸。國健署菸害防治組組長羅素英表示,依據調查結果,父母有吸菸的國高中生,相較於雙親不吸菸者,吸菸風險高出2~5倍以上;多數好友有吸菸的國高中生,吸菸率也比身邊沒有抽菸者的人,多出12~20倍以上,顯示青少年吸菸率深受家長與同儕吸菸行為影響。國健署副署長賈淑麗呼籲家長,當孩子處於模仿行為高的年齡層,切記為了孩子戒菸,讓他們能在正向無菸環境成長。賈淑麗說明,實務經驗上,比起用藥戒菸,青少年透過同儕或其他支持來協助戒菸的效果更佳,最近暑假快結束,希望透過短影音宣導,藉由同儕力量加強菸害防制,達到青少年菸害「節流」。戒菸專線服務中心執行長陳富滿解釋,有些民眾無法接受用藥物的副作用,但其實研究指出,藥物搭配專線效果會更好,「不過重點還是想戒菸的動機」。陳富滿說明,許多人想戒菸,但卻沒有方向,專線會提供專業引導,例如告訴民眾如何轉移注意力、可以吃什麼東西。陳富滿說明,習慣的養成大約30至40天,當戒菸者持續半年沒有點菸,就能歸類成沒有菸癮,不過仍有可能因個人壓力大或周遭環境影響,導致「復吸」狀況發生,專線也都會進行提醒。戒菸專線服務中心針對青少年,積極提供戒菸諮詢服務,國民健康署呼籲有戒菸意願民眾,可利用免付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或使用Line通訊軟體(ID:@tsh0800636363)進行戒菸相關諮詢,透過專業人員提供便利、隱密的諮詢服務,提供有效的策略與方法,讓自身戒菸成功,共創無菸環境及健康生活。
北市警官人事大搬風! 103人名單全出爐
應勤、業務需要,北市警局督察等職缺,經局長李西河邀集副局長、主任秘書、督察長與政風室及人事室主任等共同開會檢討,依適才適所、專才專用、品操能力、工作績效、職務歷練等原則通盤考量,計派補第四至九序列督察、秘書、專員、副分局長、副大隊長、隊長、副隊長、偵查隊隊長、組長、主任、股長、督察員、警務正、中隊長、警務員兼所長、警務員、巡官兼所長等職務計103人。本案職務異動人員如附一覽表,並統一於113年8月27日(星期二)離到職。1、本局保安科專員(第四序列)婁子才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2、中正第一分局副分局長陳國座陞任本局保安科專員(第四序列)3、松山分局副分局長李兆欣陞任本局督察室秘書4、士林分局副分局長郭大恆陞任本局行政科專員(第四序列)5、文山第二分局副分局長陳義孟調任大同分局副分局長6、大同分局偵查隊隊長陳偉仁陞任文山第二分局副分局長7、內湖分局副分局長許卜仁調任中正第一分局副分局長8、交通警察大隊副大隊長楊文欽調任內湖分局副分局長9、中正第一分局交通組組長林榮峰陞任交通警察大隊副大隊長10、少年警察隊隊長吳坤安調任松山分局副分局長11、保安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翁麒豪陞任少年警察隊隊長12、中山分局副分局長余永廉調任士林分局副分局長13、中山分局督察組組長林信介陞任中山分局副分局長14、士林分局副分局長蔡煉勇調任本局防治科專員(第五序列)15、中正第二分局副分局長吳山連調任士林分局副分局長16、南港分局副分局長楊坤明調任中正第二分局副分局長17、本局行政科專員(第五序列)謝佾廷調任南港分局副分局長18、信義分局偵查隊隊長高玉松調任大同分局偵查隊隊長19、士林分局偵查隊隊長曾逸群調任信義分局偵查隊隊長20、北投分局偵查隊隊長許文鋒調任士林分局偵查隊隊長21、文山第一分局偵查隊隊長陳怡凱調任北投分局偵查隊隊長22、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八隊隊長陳俊銘調任文山第一分局偵查隊隊長23、刑事警察大隊經濟組組長鄭文學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八隊隊長24、刑事警察大隊預防組組長周維強調任刑事警察大隊經濟組組長25、刑事警察大隊專員謝其瑾調任刑事警察大隊預防組組長26、中正第一分局偵查隊隊長謝昆材調任松山分局偵查隊隊長27、松山分局偵查隊隊長蔡致然調任中正第一分局偵查隊隊長28、大安分局督察組組長吳俊逸調任中山分局督察組組長29、信義分局督察組組長陳志傑調任大安分局督察組組長30、松山分局督察組組長陳佳緯調任信義分局督察組組長31、中正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張翊軒調任松山分局督察組組長32、本局公共關係室新聞股股長陳育健調任中正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33、本局公共關係室警務正蔡再璧調任本局公共關係室新聞股股長34、本局督察室督察員林聖崴調任保安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35、中正第一分局行政組組長王俊成調任中正第一分局交通組組長36、士林分局行政組組長宋柏達調任中正第一分局行政組組長37、婦幼警察隊副隊長黃贏慧調任士林分局行政組組長38、本局人事室任免股股長莊惠華調任婦幼警察隊副隊長39、士林分局秘書室主任呂清安調任士林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40、捷運警察隊行政組組長洪秀美調任士林分局秘書室主任41、本局行政科正俗股股長江金紋調任捷運警察隊行政組組長42、本局保安科警務正謝育銘調任本局行政科正俗股股長43、萬華分局保防組組長韓秀珍調任中正第二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44、文山第一分局行政組組長楊健良調任萬華分局保防組組長45、本局行政科警政股股長蘇天成調任文山第一分局行政組組長46、本局保安科警務正張義和調任本局行政科警政股股長47、文山第二分局秘書室主任王世馨調任文山第二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48、南港分局行政組組長許能全調任文山第二分局秘書室主任49、文山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柯清波調任南港分局行政組組長50、刑事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劉光恆調任文山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51、本局督察室督察員周永健調任刑事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52、交通警察大隊事故處理組組長王雅佩調任北投分局秘書室主任53、本局督察室督察員黃宗斌調任交通警察大隊事故處理組組長54、文山第二分局防治組組長吳立傑調任本局民防管制中心警務正55、本局公共關係室公關股股長許文彥調任文山第二分局防治組組長56、本局保防科警務正王明祝調任本局公共關係室公關股股長57、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三隊警務員兼副隊長劉居榮陞任刑事警察大隊專員58、刑事警察大隊專員黃升揮調任本局訓練科警務正59、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詹秀娟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專員60、大安分局刑事警務員林士詔陞任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61、本局督察室警務正顏志祥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62、本局民防管制中心警務正鄭其昌調任本局督察室警務正63、本局督察室警務正羅秀成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64、中山分局警務員陳盈宇陞任本局督察室警務正65、本局督察室警務正蕭景嘉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66、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蔡佳瑜調任本局督察室警務正67、萬華分局華江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周仲德陞任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68、本局行政科警務正王玉玲調任本局保防科警務正69、大安分局刑事警務員黃甯陞任本局行政科警務正70、大同分局延平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鄭俊廷陞任本局保安科警務正71、本局防治科警務正黃彥喬調任本局保安科警務正72、中正第二分局偵查隊警務員兼副隊長薛博文陞任本局防治科警務正73、大安分局新生南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劉孝謙陞任本局公共關係室警務正74、大安分局瑞安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奕鈞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75、萬華分局青年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李家名陞任本局防治科警務正76、交通警察大隊督察員陳俋宏調任交通警察大隊中隊長77、中正第一分局刑事警務員李智瑋調任保安警察大隊中隊長78、大同分局警備隊隊長徐順胤調任北投分局刑事警務員79、大安分局警備隊隊長黎家維調任大同分局刑事警務員80、大安分局和平東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林意翔調任大安分局新生南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1、士林分局文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王聖傑調任大安分局和平東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2、士林分局天母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第八序列)馬奕桓陞任士林分局文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第七序列)83、士林分局社子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鍵頡調任士林分局天母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4、內湖分局東湖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呂俊逸調任士林分局社子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5、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李佳熹調任內湖分局東湖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6、萬華分局西園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王崇倫調任大安分局瑞安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7、南港分局同德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呂凱揚調任萬華分局西園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8、中正第一分局警務員劉昱廷調任南港分局同德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9、內湖分局內湖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孫吉筠調任大同分局延平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0、內湖分局潭美派出所巡官兼所長張哲偉調任內湖分局內湖派出所巡官兼所長91、松山分局刑事警務員蔡岱娟調任內湖分局潭美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2、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王竺榆調任萬華分局華江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3、南港分局督察員蔡佳雯調任萬華分局青年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4、松山分局松山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張君業調任北投分局警務員95、大安分局安和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霍建元調任松山分局松山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6、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王健仲調任大安分局安和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7、松山分局民有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李年立調任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8、萬華分局偵查隊警務員兼副隊長柯杰男調任松山分局民有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9、士林分局芝山岩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蔡育憲調任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100、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游啟銘調任士林分局芝山岩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01、內湖分局西湖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黃振綱調任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102、萬華分局康定路派出所巡官兼所長李昭毅調任內湖分局西湖派出所巡官兼所長103、北投分局刑事警務員熊一鋒調任萬華分局康定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
北市已婚女巡官當街擁吻巡佐慘了 雙雙遭記申誡處分
北市某分局一名防治組已婚女巡官,其日前被同事目擊與一名36歲的溫姓派出所巡佐當街擁吻。警方發現後也立即主動介入調查,確認2人有不正當交往關係後,立即對2人記出申誡處分,並報請市警局。據了解,該名已婚女巡官由於承辦勤區戶口查察業務,因而與派出所的36歲溫姓巡佐認識,雙方進一步擦出火花,不料日前2人相約聚餐後,卻被同事直擊當街擁吻,立即舉報2人有不正當交往關係。而女巡官事後也已與丈夫離婚。警方獲報後也立即主動介入調查,經確認2人確實有不正當交往關係後,當即分別對2人記出1支申誡,同時報請市警局查察,並將2人列為關懷輔導對象,加強管考輔導。
估1年160億助抗癌 健保署考慮「酒捐」當癌症新藥基金財源
總統賴清德提出「健康台灣」願景,其中之一政見即為成立癌症新藥基金。健保署長石崇良2日指出,根據《財政紀律法》,癌症新藥基金需有既有收入、國庫撥補以外的財源,酒捐或可成為財源。癌團對此樂觀其成,學者專家以現行菸稅與菸捐比例試算,預計一年可為癌藥基金帶來160億的收入。石崇良表示,民間成立基金只要募到3000萬就可以,但政府依《預算法》,必須先為基金找定位。癌藥基金唯一的出路是特別收入基金,這需回到《財政紀律法》,要有既有收入、國庫撥補以外的來源。《健保法》有個未開徵的酒捐,可作為癌藥基金的新收入。根據台灣癌症基金會調查,立委認為最可行的基金財源包括菸及新興菸品捐(69%)、公害汙染相關基金撥補(65%)、酒捐(42%)、糖捐(41%)。石崇良認為,酒捐較可行,原因是菸捐屬「既有收入」,而糖捐定義模糊,一些人喝三分糖,一些人喝無糖,有課徵難度。至於公害汙染相關基金,錢則不多。對於開徵酒捐,台灣癌症基金會執行長張文震表示,「絕對樂觀其成」。飲酒和肝癌、食道癌、頭頸癌等癌症有密切關聯,過量的酒精對健康有害,若開徵酒捐,以價制量是個好的做法。台灣醫藥品法規學會理事長康照洲則說,我國針對部分酒類採零關稅或低關稅,紅酒、威士忌消費量在世界排名很前面,但過量飲酒有害健康。開徵酒捐雖人錢不多,但積沙成塔,但重點在思考健保要涵蓋什麼程度,若所有的都要救,財源將永遠不夠。淡大會計系教授韓幸紋以現行菸稅及菸捐比例試算,預計一年可為基金帶來160億的收入。不過,她認為,除酒捐外,提高酒稅也是個做法,這不會被視為「既有財源」,過去長照基金成立時,也是以提高菸稅作為收入來源。對於酒捐會何時開始研議徵收?石崇良表示,會先讓總統政見落實,以公務預算執行,成立癌藥新藥基金後,再凝聚社會共識,這需立法才能執行。國健署菸害防治組長羅素英也回應指出,若開徵酒捐,法規及社會共識方面都有待討論。(飲酒過量,有害健康/禁止酒駕)
女性停經罹患代謝症候群機率大增! 教你「5大飲食秘訣」有效預防
婦女在停經前心臟病的發生率較男性低,但停經後的風險則與男性相近,可能是因為女性荷爾蒙雌二醇在停經後便減少,失去保護心臟的作用,也因此產生代謝症候群。代謝症候群五大指標 停經後婦女罹患風險達50%代謝症候群可預防也可治療,要是不及早檢查治療,將比一般人增加6倍糖尿病風險、4倍高血壓風險、3倍高血脂風險、2倍心臟病及腦中風風險,變成慢性病病人。下列五項中符合任三項就是代謝症候群:(1)腹部肥胖:男性腰圍≧90公分、女性腰圍≧80公分(2)血壓偏高:收縮壓≧130 mmHg或舒張壓≧85 mmHg(3)空腹血糖偏高:空腹血糖值≧100 mg/dL(4)空腹三酸甘油酯偏高:≧150 mg/dL(5)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偏低:男性<40 mg/dL、女性<50 mg/dL預防代謝症候群 改善飲食成效優於補充荷爾蒙治療停經後因為缺乏女性荷爾蒙,低密度膽固醇(壞的膽固醇)及總膽固醇、三酸甘油脂會升高,高密度膽固醇(好的膽固醇)將降低,這就是荷爾蒙缺乏的影響而提高代謝症候群的風險,使其發生率增至50%。而停經後,改善代謝症候群的方法,除了多運動外,應從飲食方面著手:依每日飲食指南,均衡攝取六大類食物:婦女每天所需熱量約1600-1900大卡,建議限制高碳水化合物和高油脂食物,鼓勵適量、均衡飲食,以及多攝取高纖食物,例如全榖雜糧及蔬菜。增加蛋白質:為避免肌少症,蛋白質攝取建議為每天每公斤體重1.1克蛋白質。豆類製品(豆腐、豆漿)、白肉(魚、雞、鴨)、雞蛋、牛奶、優酪乳等都是優質蛋白質的來源。維他命D:停經後婦女補充維他命D可以改變脂肪代謝,缺乏者會產生高血壓和三酸甘油酯,並減少高密度膽固醇,尤其在肥胖和糖尿病者。主要食物來源為魚肝油、高油脂魚肉(鮭魚、秋刀魚等),目前建議停經後婦女每日從飲食中攝取維他命D為10-15微克(400-600 IU)。Omega-3脂肪酸:建議停經後婦女每天從飲食中攝取Omega-3脂肪酸含量佔總熱量0.6-1.2%(約1-2.5克),如油性魚(鮭魚、沙丁魚、鯖魚等)、魚油、亞麻仁油。抗氧化營養素:停經後婦女多攝取具抗氧化營養素,如維他命A、維他命C、維他命E、多酚和異黃酮(包含新鮮蔬菜水果、未精製全榖雜糧、堅果、黃豆等),可有效降低總膽固醇、低密度膽固醇、三酸甘油酯和血糖。藉由飲食來改善更年期的代謝症候群,比補充荷爾蒙治療更為有效。出處:國民健康署慢性疾病防治組
口罩禁令全面鬆綁 相關4大QA一次看
由於先前新冠疫情嚴重,指揮中心規定進入8大類場所必須要戴口罩。而在歷經1265天,疾管署考量國內新冠疫情持續穩定可控,且國際間陸續放寬防治措施,終於宣告解除口罩禁令,調整調整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為建議佩戴口罩場所,相關4大QA一次看。指揮中心於2020年12月宣布口罩禁令開始,強制8大場所需要戴口罩,而後隨著疫情逐漸退燒、可控,各場所也陸續鬆綁,僅剩國內醫療照護院所機構是唯一沒有解除的場所。不過疾管署也在5月進行傳染病防治諮詢會COVID-19防治組會議討論,決議於5月19日結束口罩禁令,調整新冠肺炎相關感染管制措施中的民眾,及醫療照護工作人員佩戴口罩建議,並增訂「防範呼吸道傳染病,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須知」。Q1:口罩令鬆綁範圍?A1: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從強制佩戴口罩調整為建議佩戴。疾管署決議於5月19日結束口罩禁令。(圖/翻攝自衛福部疾管署)Q2:民眾佩戴口罩時機?A2:1.有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如:流感、COVID-19)或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如:流鼻水、咳嗽或打噴嚏)時,非必要請避免進入醫療照護機構;如有必要進入,於有症狀期間及症狀緩解後5日內,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並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2.過去一週內曾與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觸、本身為免疫力低下(如:移植或血液腫瘤等病人)或是具有其他流感、COVID-19重症高風險者、探視或照護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落實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手部衛生,並遵循醫療照護機構內部相關規定或國家防疫政策佩戴口罩。3.本身為免疫力低下(如:移植或血液腫瘤等病人)或是具有其他流感、COVID-19重症高風險者,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並落實手部衛生。4.探視或照護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時,應佩戴口罩並落實手部衛生。5.當醫療照護機構依社區疫情及機構內傳播風險評估,規範應佩戴口罩之管理措施時,應依醫療照護機構規定佩戴口罩。6.當國家防疫政策或主管機關規定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之管理措施時,應依政策規定佩戴口罩。Q3:醫療照護機構工作人員佩戴口罩時機?A3:(一) 工作人員應遵守標準防護措施,照護疑似或感染COVID-19病人應視其執行之醫療照護處置項目及場所,採取適當防護措施與個人防護裝備。並可視疫情風險或實務需要考慮擴大使用呼吸道防護和護目裝備的時機。(二) 醫療照護機構可依社區傳播風險評估與各單位實務現況(如:院內群聚事件、進入高風險單位,實施感染源控制措施,訂定應佩戴口罩之情境與區域管理規範。Q4:無法戴口罩的族群要如何進行防護?A4:2歲以下嬰幼兒或因身體、心理等因素未能佩戴口罩民眾,於咳嗽或打噴嚏時,應使用衛生紙遮掩口鼻,使用完畢後將衛生紙丟進垃圾桶,執行手部衛生,降低傳播風險。疾管署也提醒民眾,呼吸道傳染病感染者可能症狀不明顯或生病前即有傳染力,且您不一定知道與您接觸的人是否可能會因為感染流感、COVID-19等呼吸道傳染病而有嚴重的病情,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遮蓋口鼻,可以防止呼吸道分泌物散播。2歲以下嬰幼兒或因身體、心理等因素未能佩戴口罩之民眾,於咳嗽或打噴嚏時,應使用衛生紙遮掩口鼻,使用完畢後將衛生紙丟進垃圾桶,並執行手部衛生,降低傳播風險。疾管署強調,口罩規定鬆綁,民眾生活回歸常態仍應持續落實肥皂勤洗手、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好習慣;並籲請儘速踴躍前往接種COVID-19疫苗。
口罩令19日全面解除! 疾管署:醫療照護機構「6情境」仍建議佩戴
自2020年12月1日起實施的口罩令,經多次放寬後,目前僅剩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持續列為應佩戴口罩場所。對此,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8日宣布,考量國內COVID-19疫情持續穩定可控,將於5月19日全面解除口罩令。今(17日)疾管署再發新聞稿提醒,醫療照護機構是包含多種微生物的複雜環境,且病人及住民多為慢性疾病或免疫力低下等高風險族群,一旦感染呼吸道傳染病,容易導致嚴重併發症或死亡。為防範呼吸道疾病於機構內傳播,自本年5月19日起調整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配合佩戴口罩建議,並製作「防範呼吸道傳染病,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須知」。疾管署官網曾在8日發布新聞稿指出,經召開「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COVID-19防治組」專家會議決議:考量國內COVID-19疫情持續穩定可控,且國際間陸續放寬防治措施,「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進入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應佩戴口罩」公告將於本年(2024年)5月19日停止適用,調整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為建議佩戴口罩場所。疾管署官網今稍早又發布新聞稿提醒,鑑於醫療照護機構是包含多種微生物的複雜環境,且病人及住民多為慢性疾病或免疫力低下等高風險族群,一旦感染呼吸道傳染病,容易導致嚴重併發症或死亡。為防範呼吸道疾病於機構內傳播,自本年5月19日起調整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配合佩戴口罩建議,並製作「防範呼吸道傳染病,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須知」,提供民眾及醫療照護機構使用。民眾於醫療照護機構建議應佩戴口罩的情境如下:有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如:流感、COVID-19)或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如:流鼻水、咳嗽或打噴嚏)時,非必要請避免進入醫療照護機構;如有必要進入,於有症狀期間及症狀緩解後5日內,應佩戴口罩,並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過去1週內曾與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觸,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並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本身為免疫力低下(如:移植或血液腫瘤等病人)或是具有其他流感、COVID-19重症高風險者,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並落實手部衛生。探視或照護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時,應佩戴口罩並落實手部衛生。當醫療照護機構依社區疫情及機構內傳播風險評估,規範應佩戴口罩之管理措施時,應依醫療照護機構規定佩戴口罩。當國家防疫政策或主管機關規定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之管理措施時,應依政策規定佩戴口罩。疾管署也提醒,呼吸道傳染病感染者可能症狀不明顯或生病前即有傳染力,且您不一定知道與您接觸的人是否可能會因為感染流感、COVID-19等呼吸道傳染病而有嚴重的病情,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遮蓋口鼻,可以防止呼吸道分泌物散播。另2歲以下嬰幼兒或因身體、心理等因素未能佩戴口罩之民眾,於咳嗽或打噴嚏時,應使用衛生紙遮掩口鼻,使用完畢後將衛生紙丟進垃圾桶,並執行手部衛生,降低傳播風險。請大家共同維持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遵循及落實手部衛生的好習慣,透過簡單的預防措施,可以保護自己、親人和為您提供照護的醫療人員。
美國9州爆「乳牛禽流感疫情」還傳人 疾管署:勿飲用未殺菌生乳
美國自3月底以來,已有9個州、34個乳牛群爆發禽流感疫情,在德州甚至有1名牧場業者確認感染H5N1病毒。對此,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等機構已開始對商店出售的牛奶和牛肉餡進行檢測。由於擔憂疫情向人類蔓延,世界衛生組織(WTO)也示警,H5N1禽流感病毒有可能透過候鳥傳播到美國以外其他國家的乳牛。而衛福部疾管署今(16日)則呼籲民眾切勿飲用未經殺菌處理的生乳(raw milk)。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CDC)指出,乳牛感染禽流感病毒的情況已在德州、密西根州等9個州出現。據FDA的檢測,零售店出售的牛奶樣本中已有1/5含有病毒存在的痕跡。美國聯邦法律規定生產商必須對牛奶進行巴斯德殺菌法(Pasteurization,pasteurisation)。FDA則指出,由於經過巴氏殺菌法,即使牛奶中檢出病毒痕跡,飲用也不會造成危害。目前當局還在繼續針對38個州的市售牛奶樣本進行檢測。衛福部疾管署今(16日)呼籲民眾切勿飲用未經殺菌處理的生乳(raw milk)。(圖/達志/美聯社)不過WHO對禽流感疫情蔓延至人類的擔憂仍然存在,儘管目前尚未確認H5N1病毒已在人與人之間傳播,但是此前被感染的動物致死率「極高」。報導補充,2024年3月,首個禽流感病毒感染乳牛的案例遭到證實。當時,德州1名飼養乳牛的農場員工也被發現感染。WTO流感計畫處負責人也在瑞士日內瓦舉行的記者會上稱,由於候鳥將病毒帶到世界各地,其他國家的乳牛肯定有被感染的風險。雖然WTO認為禽流感病毒造成的整體公共衛生風險很低,但仍呼籲各國保持警覺。雖然一般認為禽流感不會透過牛奶傳播,但她也重申了WTO長期以來的建議,那就是飲用經過巴氏殺菌法消毒的牛奶。對此,衛福部疾管署今(16日)表示,當局13日已召開傳染病防治諮詢會流感防治組會議,邀集農業部、食藥署及相關專家與會,針對國內新型A型流感防治工作進行盤點與討論。會中全面盤點並討論我國在動物禽流感疫情監測、乳製品食用安全及疫情接觸者健康監測部分的防治作為,最後也建議,國內目前雖然無出現此疫情,但仍呼籲民眾切勿飲用未經殺菌處理之生乳,食藥署也補充,國內市售鮮乳目前也皆有殺菌製程。此外,會議也建議農業部進行牛隻H5N1疫情監測,若發現牛隻H5N1疫情,即透過現行農衛雙方禽流感疫情交換機制,提供疫情資訊予衛生單位,對接觸者進行主動健康追蹤。另疾管署也已預先規劃萬一發生哺乳動物感染禽流感疫情時的因應措施,包括啟動新型A型流感通報條件修訂,以及預擬疫情發生時畜牧場工作人員個人防護裝備穿戴建議等措施,降低相關疫情對產業與食安可能造成的衝擊。
全面解除口罩令「選在520前1天」 薛瑞元:新總統上任前ending是不錯選擇
自2020年12月1日起實施的口罩令,經多次放寬後,目前僅剩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持續列為應佩戴口罩場所。不過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昨(8日)卻突然宣布,考量國內COVID-19疫情持續穩定可控,將於5月19日全面解除口罩令。由於時間點落在新總統上任的520前一天,也引發外界熱議。對此,衛福部長薛瑞元今(9日)回應,這是衛福部昨天在傳染病防治諮議會上做出的決定,笑稱:「新總統上任前把新冠相關防治、管制措施做一個ending也是不錯的選擇。」衛福部疾管署官網昨發布新聞稿指出,經召開「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COVID-19防治組」專家會議決議:考量國內COVID-19疫情持續穩定可控,且國際間陸續放寬防治措施,「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進入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應佩戴口罩」公告將於本年(2024年)5月19日停止適用,調整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為建議佩戴口罩場所。疾管署說明,因應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應佩戴口罩公告廢止,為建立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配合佩戴口罩之新常態,疾病管制署參考WHO、美國、英國等感染管制措施,於本年5月8日提至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COVID-19防治組會議討論,調整COVID-19相關感染管制措施中民眾及醫療照護工作人員佩戴口罩建議,並增訂「防範呼吸道傳染病,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須知」。疾管署也在文末強調,口罩規定鬆綁後,民眾生活回歸常態仍應持續落實肥皂勤洗手、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好習慣;並籲請儘速踴躍前往接種COVID-19疫苗。對此,薛瑞元今出席立院衛環委員會審議「再生醫療法草案」,並在會前受訪時回應,全面解除口罩令是衛福部昨天在傳染病防治諮議會做出的決定,但他也笑稱「新總統上任前把新冠相關防治、管制措施做一個ending也是不錯的選擇。」另有媒體問及,口罩令解除是否會加劇近期的腸病毒流行,薛瑞元解釋,腸病毒是接觸傳染,並不是藉由空氣傳染,因此兩者不相衝突。
全面鬆綁!5/19起醫療院所不強制戴口罩 有疑似症狀者除外
疾病管制署今(8)日表示,經召開「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COVID-19防治組」專家會議決議:考量國內COVID-19疫情持續穩定可控,且國際間陸續放寬防治措施,「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進入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應佩戴口罩」公告將於本(2024)年5月19日停止適用,調整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為建議佩戴口罩場所。疾管署說明,因應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應佩戴口罩公告廢止,為建立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配合佩戴口罩之新常態,疾病管制署參考WHO、美國、英國等感染管制措施,於本年5月8日提至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COVID-19防治組會議討論,調整COVID-19相關感染管制措施中民眾及醫療照護工作人員佩戴口罩建議,並增訂「防範呼吸道傳染病,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須知」。調整說明如下:一、民眾(一)有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如:流感、COVID-19)或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如:流鼻水、咳嗽或打噴嚏)時,非必要請避免進入醫療照護機構;如有必要進入,於有症狀期間及症狀緩解後5日內,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並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二)過去一週內曾與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觸、本身為免疫力低下(如:移植或血液腫瘤等病人)或是具有其他流感、COVID-19重症高風險者、探視或照護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落實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手部衛生,並遵循醫療照護機構內部相關規定或國家防疫政策佩戴口罩。(三) 2歲以下嬰幼兒或因身體、心理等因素未能佩戴口罩之民眾,於咳嗽或打噴嚏時,應使用衛生紙遮掩口鼻,使用完畢後將衛生紙丟進垃圾桶,執行手部衛生,降低傳播風險。二、醫療照護機構(一)工作人員應遵守標準防護措施,照護疑似或感染COVID-19病人應視其執行之醫療照護處置項目及場所,採取適當防護措施與個人防護裝備。並可視疫情風險或實務需要考慮擴大使用呼吸道防護和護目裝備的時機。(二)醫療照護機構可依社區傳播風險評估與各單位實務現況(如:院內群聚事件、進入高風險單位),實施感染源控制措施,訂定應佩戴口罩之情境與區域管理規範。(三)醫療照護機構應有適當的空調通風系統,且應依循廠商建議定期清潔、檢查、維護保養或更換系統相關耗材配件等,確保有效通風,維護室內空氣品質。疾管署強調,口罩規定鬆綁,民眾生活回歸常態仍應持續落實肥皂勤洗手、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好習慣;並籲請儘速踴躍前往接種COVID-19疫苗。
口罩禁令5月19日起全面解除 民眾赴醫院可免戴
疾病管制署今(8)日將召開專家會議,決議從5月19日起解除口罩禁令,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皆改為「建議佩戴口罩場所」,也就是說,強制戴口罩規範全面解除。國內因應新冠疫情實施的口罩令超過千日,目前僅剩下醫療院所等醫事機構持續列為「應佩戴口罩場所」,目前新冠疫情雖然脫離高原期,處於低點但上下波動,因此口罩令是否再鬆綁才會受到關注。據疾管署表示,因應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應佩戴口罩公告廢止,為建立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配合佩戴口罩之新常態,疾病管制署參考WHO、美國、英國等感染管制措施,在今年5月8日提至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COVID-19防治組會議討論,調整COVID-19相關感染管制措施中民眾及醫療照護工作人員佩戴口罩建議,並增訂「防範呼吸道傳染病,民眾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須知」。調整說明如下:一般民眾(一) 有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如流感、COVID-19)或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如流鼻水、咳嗽或打噴嚏)時,非必要請避免進入醫療照護機構;如有必要進入,於有症狀期間及症狀緩解後5日內,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並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落實手部衛生。(二) 過去一週內曾與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觸、本身為免疫力低下(如移植或血液腫瘤等病人)或是具有其他流感、COVID-19重症高風險者、探視或照護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患者,進入醫療照護機構應佩戴口罩,並遵循醫療照護機構內部相關規定或國家防疫政策佩戴口罩。(三) 2歲以下嬰幼兒或因身體、心理等因素未能佩戴口罩之民眾,於咳嗽或打噴嚏時,應使用衛生紙遮掩口鼻,使用完畢後將衛生紙丟進垃圾桶,執行手部衛生,降低傳播風險。醫療照護機構(一) 照護疑似或感染COVID-19病人應視其執行之醫療照護處置項目及場所,採取適當防護措施與個人防護裝備。並可視疫情風險或實務需要考慮擴大使用呼吸道防護和護目裝備的時機。(二) 醫療照護機構可依社區傳播風險評估與各單位實務現況(如院內群聚事件、進入高風險單位),實施感染源控制措施,訂定應佩戴口罩之情境與區域管理規範。(三) 醫療照護機構應有適當的空調通風系統,且應依循廠商建議定期清潔、檢查、維護保養或更換系統相關耗材配件等,確保有效通風,維護室內空氣品質。
台灣醫院口罩令逾千日「全面解除」? 疾管署:月底討論是否全面鬆綁
新冠疫情爆發4年了,民眾在公共場合已可以免戴口罩,但對不少人而言口罩已成為日常必需品,不過醫院、診所、一般護理之家及老人福利機構持續列為應佩戴口罩場所至今已逾千天。對此,衛福部疾管署19日表示,醫療院所鬆綁口罩令與否,本月底會送專家會議討論評估。新冠疫情仍嚴峻時,台灣於2020年12月1日起規定,出入8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勸導不聽者依法開罰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而近期一次口罩令調整則為2023年8月15日,如今僅剩醫院、診所、一般護理之家及老人福利機構須佩戴口罩。對此,疾管署副署長曾淑慧說明,3月14日召開「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COVID-19防治組」會議,會中也針對「廢除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進入醫療(事)機構、老人福利機構應佩戴口罩公告」進行討論。會中決議將研議廢除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口罩令後,如何建立民眾進入醫療(事)與老人福利等機構的佩戴口罩新常態,並檢視現行醫療機構感染管制措施指引的佩戴口罩規範,在未來適當時機再行討論廢除此公告之提案。曾淑慧表示,疾管署於4月底預計召開專家會議討論口罩令是否廢除,而檢視醫院佩戴口罩現行感管查核及指引說明主要有以下3項:1、2024年醫院感染管制查核基準:醫院之急診、門診就醫病人分流機制及就診動線規劃適當,且張貼明顯告示,提醒就醫民眾與陪病者,出入醫療院所應佩戴口罩,並有協助未佩戴口罩就診病人佩戴口罩之措施。2、標準防護措施:涵蓋呼吸道衛生/咳嗽禮節,而當健康照護人員於檢查或照護具有呼吸道感染症狀之病人時,建議需遵行飛沫傳染防護措施(如戴口罩)和手部衛生;本身受呼吸道感染之健康照護人員應避免直接接觸病人,特別是高危險群的病人,若無法避免時則需佩戴口罩。3、飛沫傳染防護措施:健康照護人員密切接觸採取飛沫傳染防護措施的病人時,應在進入病房時即戴上口罩。採取飛沫傳染防護措施的病人轉出病房時,如病人的狀況允許,應戴上口罩並遵守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
北市警局選後大風吹 名單出爐!70警官異動
北市警局於今(23)日宣布副分局長至警務員等第4至第8序列人事異動名單,總計調整70人。其中,大安分局副分局長左慧中陞任北市警局防治科專員,而中山分局偵查隊長陳人嘉調任刑事局電偵一隊擔任隊長,懸缺則由原中正二分局偵查隊長袁雲澂接任。警局指出,為應勤、業務需要,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專員等職缺,經局長張榮興邀集副局長、主任秘書、督察長與政風室及人事室主任等共同開會檢討,依適才適所、專才專用、品操能力、工作績效、職務歷練等原則通盤考量,計派補第四至八序列專員、副分局長、副隊長、隊長、組長、主任、股長、督察員、警務正、警備隊隊長、警務員兼所長、警務員等職務計70人,並統一於2月26日(下周一)辦理離到職。本次異動名單如下:1、大安分局副分局長左慧中陞任本局防治科專員(第四序列)2、大同分局副分局長林本泓調任大安分局副分局長3、中正第一分局副分局長莊祐銓調任大同分局副分局長4、信義分局副分局長林岳寬調任中正第一分局副分局長5、北投分局副分局長王致傑調任信義分局副分局長6、本局保防科社調股股長鄭威信陞任北投分局副分局長7、文山第二分局行政組組長謝佾廷陞任本局行政科專員(第五序列)8、中正第二分局偵查隊隊長袁雲澂調任中山分局偵查隊隊長9、文山第二分局偵查隊隊長黃瀰嬗調任中正第二分局偵查隊隊長10、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隊長歐陽俊調任文山第二分局偵查隊隊長11、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組組長蔡漢政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隊長12、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六隊隊長楊志宏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組組長13、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七隊隊長賴楷淳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六隊隊長14、刑事警察大隊肅竊組組長陳明宗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七隊隊長15、刑事警察大隊預防組組長陳重仁調任刑事警察大隊肅竊組組長16、刑事警察大隊專員(第六序列)周維強調任刑事警察大隊預防組組長17、本局公共關係室警務正林承緯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專員(第六序列)18、南港分局行政組組長謝和軒調任內湖分局防治組組長19、本局防治科查察股股長許能全調任南港分局行政組組長20、本局督察室督察員劉熙能調任本局防治科查察股股長21、士林分局督察組組長陳心怡調任文山第一分局民防組組長22、文山第二分局督察組組長吳國鍵調任士林分局督察組組長23、本局督察室督察員林宇鴻調任文山第二分局督察組組長24、北投分局民防組組長吳鈞裕調任文山第二分局民防組組長25、捷運警察隊副隊長陸小萍調任北投分局民防組組長26、中正第一分局保防組組長詹永樟調任捷運警察隊副隊長27、本局保防科警務正曾渙清調任中正第一分局保防組組長28、中正第二分局保防組組長時自廣調任本局保防科社調股股長29、文山第二分局保防組組長呂明曄調任中正第二分局保防組組長30、本局保防科觀保股股長常曉玲調任文山第二分局保防組組長31、交通警察大隊勤務指揮中心主任莊惠鈞調任本局保防科觀保股股長32、本局勤務指揮中心警務正黃明正調任交通警察大隊勤務指揮中心主任33、少年警察隊副隊長蔡青松調任文山第二分局行政組組長34、本局行政科正俗股股長胡玉磊調任少年警察隊副隊長35、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江金紋調任本局行政科正俗股股長36、通信隊副隊長陳永昇調任本局秘書室檔案股股長37、本局訓練科訓練股股長葉育碩調任通信隊副隊長38、本局秘書室檔案股股長高曉寧調任本局訓練科訓練股股長39、保安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黃柏翔調任內湖分局交通組組長40、內湖分局交通組組長翁麒豪調任保安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41、本局督察室警務正洪長義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42、中山分局督察員蕭景嘉陞任本局督察室警務正43、本局督察室警務正高詮恩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44、本局秘書室警務正羅秀成調任本局督察室警務正45、南港分局偵查隊警務員兼副隊長李建璋陞任本局秘書室警務正46、本局防治科警務正楊坤龍調任本局保防科警務正47、大安分局羅斯福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謙時陞任本局防治科警務正48、中正第一分局警務員林國強陞任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49、本局勤務指揮中心督察員胡金龍調任本局公共關係室警務正50、本局後勤科警務正呂東益調任本局勤務指揮中心督察員51、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劉枝祥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52、大同分局警務員陳韋勲調任大安分局羅斯福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53、大安分局臥龍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王韶瑋調任捷運警察隊警務員54、中正第一分局刑事警務員彭豐裕調任大安分局臥龍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55、萬華分局華江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李智瑋調任中正第一分局刑事警務員56、中山分局大直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周仲德調任萬華分局華江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57、中正第二分局南海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賴新天調任中山分局大直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58、大安分局刑事警務員張惟智調任中正第二分局南海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59、中正第一分局介壽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沈邵群調任大安分局刑事警務員60、南港分局南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余承翰調任中正第一分局介壽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1、中正第一分局博愛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謝宗益調任南港分局南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2、文山第一分局木新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徐麟凱調任中正第一分局博愛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3、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陳建中調任文山第一分局木新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4、北投分局大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鄒德瑞調任萬華分局刑事警務員65、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廖文麒調任北投分局大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6、北投分局關渡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以雯調任士林分局刑事警務員67、士林分局刑事警務員何彥鋒調任北投分局關渡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68、文山第一分局復興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林卷億調任信義分局警務員69、信義分局警務員蔡佾錩調任文山第一分局復興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70、中山分局警備隊隊長徐奕平調任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
女護理師失蹤13年 「尋人高手」警助祂農曆年前與家人團圓
看似平凡的團聚過年,卻是許多家庭的奢望。素有「尋人高手」之稱的新北市板橋警分局防治組王閔南警官,近日成功讓一名失蹤13年的無名女屍,在農曆年前與家人團聚。板橋警分局表示,該名死者2010年12月19日陳屍在江子翠河濱公園新北橋下往河岸草叢旁,並因遺體泡水嚴重腐敗無法辨認,僅能推估死者身高150至160公分,年約50到90歲,隔年火化後收葬於三芝生命園區。家屬雖在2010年11月20日報警三重大同派出所協尋,可惜當時搜尋杳無音信,家屬最終因失蹤人口滿7年可宣告死亡,在2022年1月25日向法院申請宣告死亡撤尋。案經王閔南舊案新查,發現交叉比對未有符合失蹤個案,但完全沒相關資訊著實令人費解,於是改用有無宣告死亡撤尋而未尋獲失蹤相似個案,過濾資料後確認有1筆宣告死亡撤銷。儘管「我們警政單位沒放棄,最怕家屬放棄」,但死者高齡71歲老父在勸說下,去年9月從高雄北上板橋,協助採檢比對。然經比對2人15組體染色體均無矛盾,但未達研判標準,需女方家屬粒線體DNA比對,加上無母親方面親戚,令查尋一度陷入瓶頸。幸好,板橋分局成功找到姨母,經比對後綜合研判,該為生前在醫院從事護理師工作失蹤人口,與無名女屍有一親等血緣關係,順利找到家屬。老父在王閔南協助下,一路完成高鐵訂位、洽詢書記官開庭並安排1樓,最後在三芝生命園區帶回失蹤13年女兒,在農曆年前完成遺憾但圓滿的團圓。
寓教於樂!永和幼童參訪派出所 可愛互動萌翻天
新北市永和區頂溪國小附設幼兒園日前帶著幼童前往新生派出所參訪,永和警分局為積極建構校園防詐網絡,培養學童自我防衛意識,增進犯罪預防知能,警方持續以「分齡、分眾」之多元宣導活動,強化校園反詐、反毒、婦幼安全、數位性影像教育等議題,透過寓教於樂的方式帶給小朋友深刻印象。頂溪國小附設幼兒園於日前帶著年幼學童至新生派出所參訪,分局防治組、偵查隊、新生派所組成犯罪預防宣導團藉此機會辦理識詐、反毒、反霸凌及婦幼安全等宣導課程。希望能透過辦理宣導活動,加強學生婦幼安全常識,提升反詐、反毒能力。參訪過程中,新生派出所所長莊于霈親切向師生講解派出所的勤務運作,值勤技巧與任務分工,並親自示範執勤時的應勤裝備運用,讓小朋友們親自體驗如何上銬解銬,呼用無線電,透過寓教於樂的方式對警察工作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永和警分局分局長王耀輝表示,盼藉由參訪宣導活動,讓婦幼安全、反詐反毒宣導向下扎根,讓學童在更友善安全的環境中成長。如有任何問題皆可撥打110報案專線及165反詐騙專線,警政與教育攜手維護婦幼安全、防止毒品、詐騙入侵校園。
「大寒」強碰寒流!「7症狀」恐心臟病發作 護心8式可預防
24節氣的最後一個節氣「大寒」在今(20)日到來,這段期間是一年中最寒冷的時節,對此,中央氣象署指出,東北季風於20日增強,寒流也將來襲,低溫下探6度。國健署提醒,「三高患者」、「心血管疾病患者」及「長者」要特別注意,一旦身體出現7種不對勁現象,很有可能是心臟病急性發作。國健署慢性疾病防治組組長吳建遠表示,「三高患者」、「心血管疾病患者」及「長者」都要記得規律服藥、定期回診,如有心臟病史的民眾,任何時間都要隨身攜帶病歷卡與緊急用藥以備不時之需。吳建遠提醒,當身體出現胸悶、胸痛、手臂疼痛、呼吸困難、噁心、極度疲倦、頭暈等7個症狀,要多加留意,很有可能是心臟病急性發作的警示,應立即前往醫院就診。國健署提到,民眾除了要適時添加衣物禦寒,也要落實健康生活習慣8式,這樣才能預防心血管疾病。第1式:飲食均衡均衡攝取六大類食物(全穀及未精製雜糧、豆魚蛋肉類、乳品類、蔬菜類、水果類、油脂與堅果種子類),以低油、低糖、低鹽、高纖(三低一高)為原則,避免因天冷而大吃大喝或攝取高熱量的炸物。第2式:規律運動減少久坐,且每周累積150分鐘的中度運動,在進行運動前,需「充分的熱身」,此外,應避免在低溫的大清早外出運動,可以考慮在天冷時改為室內的運動。第3式:充足睡眠養成早睡晚起的習慣,成人每日需要睡足7~9小時;若家中有嬰幼兒,需特別注意保持正確的睡姿及室內通風,可考慮使用睡袋型睡衣,或以包巾包裹幫助孩子保暖,但要切記將手臂露出,避免蓋住臉部。第4式:拒菸節酒吸菸會讓血壓、血脂升高,對心血管造成不良影響,另外建議以茶或水代替酒,身體更輕鬆無負擔。第5式:適當腰圍肥胖容易引起三高,男性腰圍應小於90公分、女性腰圍應小於80公分。第6式:預防高血壓牢記「722」口訣,連續7天量測、早晚各量一回(共2回)、每回量「2」次取平均值,建議的血壓值<140/90 mmHg。第7式:預防高血糖定期監測血糖值,空腹血糖標準值為<126 mg/dl。第8式:預防高血脂定期監測血脂值,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160 mg/dl。
入秋最強冷空氣報到!心血管疾病「7大徵兆」別輕忽 這群年輕人注意了
受到2波東北季風來襲,全台氣溫瞬間驟降,秋冬季節轉換之際,也是心血管疾病的好發期。對此,國民健康署提醒民眾,如若出現胸悶、胸痛、心悸、呼吸困難、噁心、冒冷汗、頭暈或暈厥等7大徵兆,小心恐是心血管疾病找上門。一份英國研究發現,氣溫每低1℃一個月內罹患心肌梗塞的機率就會增加2%,且自溫度降低後算起的14天內危險性最高。國健署慢性疾病防治組吳建遠組長表示,心血管疾病的高風險族群除了年長者之外,罹患高血壓、高血糖及高血脂等慢性病的年輕人也是高危險群。對此,吳建遠示警,民眾如果出現胸悶、胸痛、心悸、呼吸困難、噁心、冒冷汗、頭暈或暈厥等7大警訊,且伴隨嘴角歪斜、手腳無力和口齒不清等徵兆,請盡速前往醫院就醫,以免錯失治療時機。吳建遠也提醒,若本身有高血壓家族病史,或患有慢性病及抽菸、酗酒、肥胖、缺乏運動等高風險群,須養成定期測量血壓的習慣,冬天外出運動時最好避開早晚低溫時段,出門活動建議採「洋蔥式穿搭」以達到禦寒效果。
蘆洲警深入鄰里宣傳「目睹兒」理念 防制家暴避免產生下一個加害者
新北市蘆洲警分局三民派出所為了宣傳反詐騙和防制家暴理念,昨日晚間在保新里社區舉辦治安座談會議,由所長王明堂主持,以實際案例傳輸防詐理念,並宣導「目睹兒」觀念,希望避免兒童能成為下一個被害者或加害者,里民也積極參與,與警方零距離對談、即時了解地方上治安及交通建言。王明堂首先向民眾報告轄區治安、交通狀況分析、刑案發生查獲統計比較、治安、交通犯罪趨勢分析、勤務策進作為及預防犯罪宣導資料等,使社區民眾瞭解轄區治安、交通現況、警察勤務作為及預防犯罪防治宣導。偵查隊偵查佐李玟庭則透過防詐影片及新聞真實案例,剖析新興的詐欺犯罪操作手法,提醒不管是何種手法,詐騙集團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利用各種管道及方法騙取民眾的財產。防治組家防官蘇柏文宣導家庭暴力中「目睹兒」的觀念,兒童目睹父母爭吵的家暴案件容易在他們心裡留下陰影,導致他們成為下一個被害人或加害者,所以警方在處理家暴案件時,如果有發現有兒童目睹,警方第一時間會通報社工,讓社工介入處理,了解和輔導孩童的身心狀況。蘆洲分局防治組組長吳郡卿表示,發現任何可疑情事,第一時間通報警方,就能嚴防犯罪擴大,就如同破窗效應理論般,改善犯罪的環境,宵小也會有所顧忌,不敢為所欲為,期望未來能強化警民合作,使轄區的治安更穩定,交通更順暢。
新北中階幹部大風吹 119警員調動名單出爐
新北市警察局今日公布人事異動名單,共有119名中階幹部調整,包括犯罪預防科科長蘇有異調任民防管制中心主任,後勤科科長陳孝明則接任犯罪預防科職位,警察局表日,此次調動是為強化警政效能,維護治安穩定為應當前治安工作勤、業務需要,調動人員則統一於7月17日下午5點前,到新單位報到。調整名單如下:1 .犯罪預防科科長蘇有義調任民防管制中心主任2 .後勤科科長陳孝明調任犯罪預防科科長3 .後勤科第四序列專員洪維紳調任後勤科科長4 .行政科警政股股長侯盛文調任中和分局秘書室主任5 .板橋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吳家華調任行政科警政股股長6 .樹林分局秘書室主任邱吉峯調任板橋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7 .公共關係室警務正張環麟調任樹林分局秘書室主任8 .蘆洲分局行政組組長邵文明調任蘆洲分局交通組組長9 .瑞芳分局交通組組長黃啓峯調任蘆洲分局行政組組長10 .蘆洲分局人事室主任盧永賢調任瑞芳分局交通組組長11 .婦幼警察隊行政組組長呂岳城調任中和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12 .刑事警察大隊預防組專員黃國龍調任婦幼警察隊行政組組長13 .永和分局秘書室主任盧鴻仁調任永和分局防治組組長14 .秘書室庶務股股長陳少平調任永和分局秘書室主任15 .秘書室警務正陳慶原調任秘書室庶務股股長16 .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五隊隊長陳文雄調任三峽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17 .刑事警察大隊經濟組組長劉宗鑫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五隊隊長18 .行政科警務正王鴻祥調任刑事警察大隊經濟組代理組長19 .林口分局民防組組長張春熙調任汐止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20 .婦幼警察隊偵防組組長陳建仲調任犯罪預防科警務正21 .刑事警察大隊肅竊組組長陳怡龍調任婦幼警察隊偵防組組長22 .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五隊專員陳國裕調任刑事警察大隊肅竊組組長23 .保防科警務正吳焜麟調任金山分局行政組組長24 .保防科偵防股股長莊勇贊調任保防科觀保股股長25 .保防科警務正孫延傑調任保防科偵防股股長26 .刑事鑑識中心警務正張良帆調任刑事鑑識中心第二股股長27 .淡水分局督察組組長黃一芳調任林口分局督察組組長28 .林口分局督察組組長李翊凡調任刑事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29 .刑事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曾志白調任淡水分局督察組組長30 .土城分局偵查隊隊長薛光明調任淡水分局偵查隊隊長31 .新店分局偵查隊隊長蔡調坤調任土城分局偵查隊隊長32 .淡水分局偵查隊隊長王凱文調任新店分局偵查隊隊長33 .犯罪預防科警務正侯承延調任法制室警務正34 .犯罪預防科警務正劉圳鎮調任保防科警務正35 .刑事警察大隊土城偵查隊警務員兼副隊長張森維陞任公共關係室警務正36 .婦幼警察隊警務員洪竹慶陞任犯罪預防科警務正37 .金山分局警備隊隊長游孟丞陞任犯罪預防科警務正38 .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八隊警務員兼副隊長凌明奇陞任秘書室警務正39 .三峽分局警務員吳良生陞任秘書室警務正40 .保安警察大隊第三中隊中隊長詹學良陞任民防管制中心警務正41 .永和分局永和所警務員兼所長莊振華陞任保防科警務正42 .板橋分局警務員劉以謙陞任外事科警務正43 .刑事鑑識中心警務員楊端凱陞任刑事鑑識中心警務正44 .三重分局大有所警務員兼所長柯軍竹調任三重分局光明所警務員兼所長45 .蘆洲分局德音所巡官兼所長俞明廷調任三重分局大有所巡官兼所長46 .蘆洲分局警務員蔡哲明調任蘆洲分局德音所警務員兼所長47 .中和分局巡官張宇翰調任中和分局秀山所巡官兼所長48 .新店分局安康所警務員兼所長陳文品調任永和分局永和所警務員兼所長49 .中和分局中原所巡官兼所長楊玉暐調任新店分局安康所巡官兼所長50 .交通警察大隊中和分隊代理中隊長林煌智調任中和分局中原所巡官兼所長51 .刑事警察大隊偵查員鄭文傑調任交通警察大隊中和分隊代理中隊長52 .交通警察大隊樹林分隊分隊長王國鈞調任樹林分局彭厝所巡官兼所長53 .林口分局巡官莊子彥調任交通警察大隊樹林分隊分隊長54 .板橋分局巡官莊政裕調任林口分局文林所巡官兼所長55 .樹林分局警備隊隊長黃福順調任金山分局警備隊隊長56 .永和分局得和所警務員兼所長黃世昌調任樹林分局警備隊隊長57 .新店分局深坑所巡官兼所長蘇建豪調任永和分局得和所巡官兼所長58 .瑞芳分局金瓜石所巡官兼所長蔡昕宸調任新店分局深坑所巡官兼所長59 .刑事警察大隊偵查員王任嗣調任瑞芳分局金瓜石所巡官兼所長60 .三重分局慈福所巡官兼所長黃奇偉陞任蘆洲分局警務員61 .中和分局錦和所警務員兼所長何宗諭調任三重分局慈福所警務員兼所長62 .新店分局青潭所巡官兼所長陳政延調任中和分局錦和所巡官兼所長63 .刑事警察大隊偵查員陳炫彰調任新店分局青潭所巡官兼所長64 .中和分局中和所巡官兼所長林合豐調任新莊分局巡官65 .中和分局積穗所巡官兼所長陳則佑調任中和分局中和所巡官兼所長66 .交通警察大隊汐止分隊分隊長徐冠明調任中和分局積穗所巡官兼所長67 .新莊分局巡官張智博調任交通警察大隊汐止分隊分隊長68 .蘆洲分局龍源所巡官兼所長丁源興調任新莊分局巡官69 .蘆洲分局巡官林彥廷調任蘆洲分局龍源所巡官兼所長70 .汐止分局長安所巡官兼所長程冠綸調任汐止分局巡官71 .金山分局野柳所巡官兼所長蔡志明調任汐止分局長安所巡官兼所長72 .刑事警察大隊偵查員梁世詮調任金山分局野柳所巡官兼所長73 .金山分局金山所警務員兼所長鄭承圃調任金山分局警務員74 .交通警察大隊金山分隊分隊長李語堂調任金山分局金山所巡官兼所長75 .金山分局巡官林昆秀調任交通警察大隊金山分隊分隊長76 .三峽分局湖山所警務員兼所長楊朝廷調任三峽分局警務員77 .三峽分局鶯歌所警務員兼所長李明川調任三峽分局湖山所警務員兼所長78 .三峽分局三峽所警務員兼所長鄧博元調任三峽分局鶯歌所警務員兼所長79 .三峽分局吉埔所巡官兼所長謝英山調任三峽分局三峽所巡官兼所長80 .交通警察大隊三峽分隊分隊長潘錫良調任三峽分局吉埔所巡官兼所長81 .交通警察大隊永和分隊分隊長張岸玲調任交通警察大隊三峽分隊分隊長82 .刑事警察大隊偵查員游斯凱調任交通警察大隊永和分隊分隊長83 .交通警察大隊瑞芳分隊分隊長蔡百剛調任交通警察大隊分隊長84 .蘆洲分局巡官李宏庭調任交通警察大隊瑞芳分隊分隊長85 .樹林分局柑園所警務員兼所長黃耀億調任保安警察大隊警務員86 .交通警察大隊淡水分隊分隊長陳昱叡調任樹林分局柑園所巡官兼所長87 .蘆洲分局巡官陳思翰調任交通警察大隊淡水分隊分隊長88 .新莊分局頭前所警務員兼所長高裕傑調任新莊分局中港所警務員兼所長89 .新莊分局中港所警務員兼所長張謝佛調任新莊分局頭前所警務員兼所長90 .刑事警察大隊板橋偵查隊警務員兼副隊長阮國城調任刑事警察大隊中和偵查隊警務員兼副隊長91 .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一隊警務員兼副隊長潘宗威調任刑事警察大隊板橋偵查隊警務員兼副隊長92 .刑事警察大隊蘆洲偵查隊警務員陳聲華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一隊警務員兼副隊長93 .刑事警察大隊永和偵查隊警務員兼副隊長蘇勝文調任交通警察大隊警務員94 .刑事警察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警務員張光耀調任刑事警察大隊永和偵查隊警務員代理副隊長95 .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六隊警務員兼副隊長林長儀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土城偵查隊警務員兼副隊長96 .刑事警察大隊蘆洲偵查隊警務員顏嘉潁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六隊警務員兼副隊長97 .刑事警察大隊新莊偵查隊警務員游書程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八隊警務員兼副隊長98 .海山分局文聖所警務員兼所長利建德陞任第七序列職務99 .新莊分局福營所警務員兼所長周義哲陞任第七序列職務100 .海山分局新海所警務員兼所長詹螢姍陞任第七序列職務101 .新店分局碧潭所警務員兼所長張安宏陞任第七序列職務102 .蘆洲分局警備隊警務員楊文濱陞任蘆洲分局警備隊隊長103 .三重分局長泰所警務員兼所長楊晟輔陞任第七序列職務104 .蘆洲分局蘆洲所警務員兼所長蔣延紹陞任第七序列職務105 .海山分局海山所警務員兼所長吳宗澤陞任第七序列職務106 .蘆洲分局五股所警務員兼所長洪澤宇陞任第七序列職務107 .刑事鑑識中心警務員王焌霖陞任第七序列職務108 .刑事鑑識中心警務員官元揚陞任第七序列職務109 .板橋分局警務員陳思帆陞任第七序列職務110 .板橋分局後埔所巡官兼所長王品正陞任第八序列職務111 .三重分局永福所巡官兼所長汪佐凌陞任第八序列職務112 .刑事鑑識中心巡官胡瓅文陞任第八序列職務113 .刑事鑑識中心巡官鍾任賢陞任第八序列職務114 .刑事鑑識中心巡官李孟翰陞任第八序列職務115 .刑事鑑識中心巡官孫琮益陞任第八序列職務116 .三重分局巡官陳躍升陞任第八序列職務117 .金山分局巡官張俐平陞任第八序列職務118 .三峽分局巡官洪懿亨陞任第八序列職務119 .外事科巡官王忠倫陞任第八序列職務
老翁失蹤慘成無名漂流屍! 新北警端午前夕DNA比對助團圓
新北警為了將協尋失蹤人口工作經驗傳承更多人,辦理「尋人高手」培訓,指導同仁如何透過警用系統交叉比對失蹤人口與無名屍之關聯性,在講習課程也透過「實戰演練」方式讓受訓學員實際操作執行,期間計查明2件無名屍體身分,圓家人「生要見人,死要見屍」的心願,讓飄魂多日的大體能魂歸故里,在端午前夕與家屬陰陽團圓。警界尋人高手板橋分局防治組警員王閔南,曾赴警政署「失蹤人口專責小組」受訓,迄今接辦失蹤人口業務已有20餘年,已幫助千餘名失蹤人口及無名屍找到回家的路,曾多次獲得國家警光獎及模範公務人員殊榮肯定,為國內頂尖尋人高手;新莊分局警員王聖傑於97年加入辦理失蹤人口業務迄今,即誠心向王閔南學習精進身分不明比對技巧,迄今查找無數失蹤人口、讓無名屍能有善終,更幫助經濟困難家屬尋求善心人士協助,讓警察愛的溫暖點亮社會各個角落。本次兩人擔任「尋人高手」培訓計畫的種子教官,指導6名菁英學員透過科技及資訊比對提升失蹤人口協尋成效。一名居住在台北市的72歲蔡姓失智老翁2月21日從萬華租屋處離家後失聯,當時蔡翁之子為照顧同是失智且因摔倒骨折住院之母親,遲至3月2日才報案父親失蹤,蔡翁失蹤隔天就在臺北市萬華區華中橋下河岸被發現溺斃;另一名在台北市獨居的71歲郭姓老翁,有精神方面疾病且有酗酒問題,導致情緒常不穩定,郭翁於4月10日離開中山區住所後便與家人失去聯繫,郭翁之子未與父親同住之因素,於4月15日才報案協尋,郭翁失蹤當天就在中山區大直排水站出水口旁被發現溺斃。由於2名老翁大體被發現時身上均無證件,導致警方無法通知家屬認領,因此依規定將大體暫冰存在殯儀館,並通報公告為無名屍。新北警尋人高手團隊在課程中清查雙北之失蹤人口時,注意到該2名失蹤老翁之協尋資料,清查比對系統資料,深入抽絲剝繭,研判失蹤老翁與萬華及中山區無名屍案件時間、地緣及身體特徵具有相關聯性,遂分別前往採集該2名老翁家屬DNA送法醫研究所比對,終確認身份。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防治科科長羅光中指出,全台灣每年平均有2萬5千人口失蹤,新北市佔了六分之一以上,將近4千多名,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全國首創辦理「尋人高手培訓」計畫,將種子教官的協尋能量開枝散葉、發揚光大,109年開訓至今,學員們共計尋獲失蹤人口、身分不明及協助民眾尋親超過300件,成效斐然。今年1月至5月新北警已尋獲失蹤人口2050名,為全國最多,此後也將持續推動精進員警查尋技能,期待能夠做到讓「生者團圓、死者安息」的目標。羅光中也強調,失蹤人口是每一個家庭的痛,家屬焦急心情就如同熱鍋上的螞蟻,而尋人高手培訓計畫目的就是希望透過經驗豐富的種子教官,將技能傳承給有熱誠的後進同仁,擴大服務的能量、將協尋失蹤人口的技能普及化,讓每個同仁在受理失蹤人口案件時,都能盡快協助家屬找到人。新北市政府警察局長廖訓誠也呼籲把握「走失協尋三不七要」,「三不」為發現家人失蹤「不用等」,可立即報案隨時受理,報案地點 「不用跑」可就近派出所報案,全國派出所都可單一窗口受理,另家中若有失蹤多時之家人,可透過DNA科技鑑驗比對,過程完全免費「不用錢」;「七要」是更新照片、愛心手鍊、指紋捺印、愛心布標、GPS定位、鄰里守望相助、警廣廣播協尋。請民眾多加利用,把握黃金時間,提高找回親愛家人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