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政策
」 指揮中心 新冠肺炎2月大嬰染先天性梅毒 疑似母親生產前「不安全性行為」
疾管署今(21)日表示國內確診1例先天性梅毒確定病例,為2個月大嬰兒,6月上旬因發燒至40度就醫,就醫時因有皮膚紅疹、色素沉著及長骨出現骨質異常症狀,醫師通報為疑似先天性梅毒,後經檢驗確診先天性梅毒;醫生進一步對案父及案母抽血檢驗梅毒均為陽性,一家3口一起接受治療中。案母雖於孕期第12週、第32週定期做產檢,梅毒檢驗結果皆為陰性,推測是懷孕32週後至生產前的不安全性行為因而感染梅毒所致。國際間近年梅毒及淋病疫情呈現上升趨勢,且新生兒先天性梅毒數亦也上升,以美國為例,2022年先天性梅毒病例增加超過3,700例,較前一年上升755%。依疾管署監測資料顯示,我國去(2023)年新增確診通報梅毒感染人數計9,941人、淋病8,257人,「不安全性行為」是主要感染原因。與前(2022)年相比,梅毒上升2%、淋病上升3%;依年齡層分析,15-24歲族群梅毒、淋病增幅最為明顯(梅毒2023年1,480人,較2022年1,239人,上升19%;淋病2023年2,783人,較2022年2,594人,上升7%)。而值得注意的是,女性感染人數雖相對較少,但增加幅度卻明顯高於男性(女性梅毒2023年1,862人,較2022年1,535人,上升21%;女性淋病2023年891人,較2022年828人,增加8%)。另我國近年每年約1至2名先天性梅毒確診個案,未有增加趨勢,有賴我國防治政策包括孕婦定期產檢梅毒、早期發現早期治療及疑似個案追蹤通報等執行措施與民眾的配合。疾管署說明,梅毒和淋病都是經由皮膚、黏膜和血液傳染之性傳染病。梅毒常見症狀包括無痛性潰瘍與硬性下疳、皮疹等,若未接受適當治療,晚期則會出現「梅毒腫」、「心臟血管性梅毒」或「神經性梅毒」。孕婦感染梅毒如未接受適當治療,梅毒可透過胎盤垂直傳播給胎兒,導致胎兒死亡或先天性梅毒等不良結果;淋病常見症狀包括尿道化膿,排尿有刺痛或灼熱感,女性感染後大多症狀不明顯,因此常被忽略,若沒有及時接受治療,不論男性或女性,都可能造成不孕;也可能導致泌尿生殖系統外的感染,如:直腸、咽喉部的感染、淋菌性結膜炎等。疾管署呼籲,梅毒及淋病雖屬可治癒之疾病,但是無法終身免疫,只要有不安全的性行為,不論是陰道交或口、肛交等,都有可能感染性傳染病,由於性傳染病症狀不一定明顯,預防性傳染病最重要的是做好預防措施,包括:全程正確使用保險套及搭配水性潤滑液、有不安全性行為者,定期篩檢及早就醫診斷及早治療;孕婦須定期產前檢查,及早發現及早治療,降低感染先天性梅毒風險。一旦確診,務必提醒配偶或性伴侶也接受篩檢及治療,避免乒乓感染(意指像打乒乓球一樣來回重複感染),多管齊下才能有效的預防感染性傳染病。
飲酒會增加罹癌風險 衛福部推3酒癮防治政策正式啟用酒防中心
長期過度飲酒會影響身體健康,根據國健署估計,國內約有843萬的飲酒人口,其中多達100萬人有暴飲情形。為推廣正確酒精知識、提升酒癮防治識能,衛福部委託馬偕紀念醫院成立首家「台灣戒酒暨酒癮防治中心」,並於11月24日正式啟航。心理健康司司長陳亮妤表示,台灣戒酒暨酒癮防治中心除了服務有飲酒問題、戒酒需求的民眾外,也期待能透過研究、人力培育等,使國內酒癮戒治體系更加健全,讓酒癮者能重拾健康生活。酒精與7癌風險有關 影響身心、家庭、社會酒精成癮又稱為「酒精使用障礙(Alcohol Use Disorder)」,世界衛生組織(WHO)已將「酒精使用障礙症」列為影響全球十大疾病之一,根據2021年美國國家酒精濫用和酒精中毒研究所資料,酒精造成的傷害包含大腦、心臟、肝臟、胰腺、癌症、免疫系統等。此外,飲酒也會增加罹癌風險,根據國際癌症研究機構資料顯示,酒精是第一類致癌物,與食道癌、肝癌、大腸癌、直腸癌、口咽癌、喉癌和乳腺癌等7種癌症有因果關聯。台灣戒酒暨酒癮防治中心方俊凱主任表示,酒精使用障礙不僅會影響患者生理與心理,也會造成後續家庭及社會問題,像是酒癮患者合併憂鬱症而產生自殺風險極高,酒駕事故影響波及家庭幸福與社會安全。衛福部推3酒癮防治政策 酒防中心11/24正式啟用因此,社會必須正視酒癮的危害。衛福部部長薛瑞元也強調,飲酒與7項癌症有關且具有身心共病問題,而今(2023)年衛福部已推動以下3項重大酒癮防治政策:製作聰明酒杯:以提升酒精標準量識能,推廣適量飲酒,不喝最好更健康擴大酒癮治療費用補助方案經費:讓問題性飲酒者能得到酒癮治療補助開辦酒癮防治中心:衛福部特別委託馬偕紀念醫院,成立了全台第1間「台灣戒酒暨酒癮防治中心」,透過實體櫃檯及諮詢專線,提供民眾專業諮詢。關於「台灣戒酒暨酒癮防治中心」的部分,也已在11月24日正式啟航,將提供民眾臨櫃與專線諮詢酒癮相關議題、酒癮篩檢與轉介服務,並著重於酒精與酒癮的知識推廣、酒癮專業人才培育、提升酒癮治療及共病照護服務品質等,全面協助提升我國酒癮預防與治療品質與量能。酒癮治療費用有補助 籲及早治療、減少威脅除了台灣戒酒暨酒癮防治中心外,事實上目前全國共有135家酒癮治療機構提供酒癮治療服務,另外衛福部也提供酒癮治療費用補助方案,補助每人每年4萬元,減輕就醫負擔。薛瑞元部長呼籲,有問題性飲酒或酒癮的民眾,應勇敢尋求專業協助,透過專業諮詢及早接受治療、解決共病,不再被酒精所控制。尤其酒精使用有年輕化趨勢,對兒少族群身心危害不容小覷。凡是有飲酒問題或戒酒需求的民眾及家屬可以透過免費的專線 0800-255959尋求專業的諮詢與服務。
7旬翁回雲林老家除草 全身發熱痠痛確診登革熱!
登革熱是我國第二類法定傳染病,台中市衛生局14日接獲醫院通報,大里區70多歲退休男性因發燒、肌肉痠痛、食慾不振至醫院就醫,採檢NS1快篩陽性,衛生單位昨立即展開個案疫調,並同步通知大里區公所開設區級防治中心,執行活動地病媒蚊密度調查,15日執行化學防治,請當地民眾配合。衛生局疫調發現,該民眾定期往返雲林古坑鄉老家除草、整理環境,7月1日於雲林老家感覺被蚊子叮咬,7月3日出現身體發熱、肌肉痠痛、食慾不振等不適症狀未就醫,7月10日及11日至台中市診所就醫症狀未改善,7月12日至醫院就醫,7月14日NS1篩檢陽性後通報。該民眾檢體已送中央實驗室檢驗中,研判感染地為雲林縣,匡列同住家人6人,目前關懷雖無出現登革熱疑似症狀,衛教持續健康監測。大里區公所開設區級防治中心舉行應變會議。(台中市衛生局提供)衛生局長曾梓展指出,登革熱為我國第二類法定傳染病,該案病毒血症期間皆於大里區住家社區內活動,由於接獲個案通報時,為個案發病後10天,社區風險高,大里衛生所將執行鄰居健康關懷衛教,請民眾出現症狀盡速就醫,或通知衛生所安排採檢。衛生局說明,針對境外移入或本土個案的居住地、活動地,市府團隊及區公所等將協力執行登革熱病媒蚊孳生源清除及化學防治工作,如經查獲積水容器有孑孓,除現場輔導立即改善外,將依據傳染病防治法可處1萬5000元以下罰鍰,未改善者將按次處罰;也呼籲民眾主動配合疫情各項防治工作,如有拒絕、規避或妨礙情形,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可處30萬元以下罰鍰,請市民朋友務必配合防治政策。衛生局提醒,近期天氣酷熱,偶有陣雨,是病媒蚊容易生長的季節,如戶內、外有積水容器,病媒蚊密度可能增加,大幅提升社區登革熱疫情風險,請市民朋友協力配合居家環境巡檢,落實「巡」、「倒」、「清」、「刷」4大防治原則,一起清除戶內外積水容器,移除孳生源,共同防治登革熱,共同守護自身及家人健康。
性平三法將修法!民眾黨呼籲:延長追訴期、加重性騷罰則
立法院臨時會將審議修訂《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性騷擾防治法》。民眾黨立委賴香伶、發言人楊寶楨今(14)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提高性騷罰則、延長追訴與申訴期限,成立專責性騷擾防治中心,提供法律協助和心理支持,建立平等且互相尊重的環境。立委賴香伶指出,擔任台北市勞動局長時,勞動局與性平辦公室共同規劃「台北市職場性別平等七大指標」,包含推動性別平等、薪資待遇平等及教育訓練,期盼能將這些措施擴大到全台。如今身為民眾黨團性平修法專案小組召集人,召開修法會議集思廣益,期盼MeToo運動不只是新聞焦點,也能為性別平等權帶來實質改變。賴香伶表示,民眾黨針對性平三法也分別提出自己的版本,《性別工作平等法》草案簡化申訴流程,力求打造友善且安全的工作環境;《性騷擾防治法》防治草案除了提高行政罰鍰至最高新台幣60萬元,更加碼於地方政府應提供受害者必要協助。《性別平等教育法草案》則完善通報機制,事件發生後24小時內未通報將予以裁罰。賴香伶表示,為填補法規漏洞,民眾黨主張提高性騷罰則、延長追訴及申訴期限,要求各機構將「性騷擾防治政策」充分告知員工,並明定為勞動檢查項目,以利督促執行。再者,更要保護吹哨者,同時提升性別平等機制的透明度,提供性騷擾受害者更多元、公正的申訴及維權途徑。發言人楊寶楨表示,民眾黨積極推行性平教育,本周三(12日)舉辦職場性別平等教育講座,邀請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理事、前北市府法務局長袁秀慧,講解職場性平實踐、強化政治工作者平權意識,全體同仁強制參加、觀看。民眾黨黨部牆面貼有「禁止性騷擾圖樣」與「防治申訴辦法」,並附上申訴專線信箱,強化警示效果,且只要任何人知悉性騷情事均可申訴,就算是離職員工提出申訴,也一定會受理,並進行後續關懷與調查。楊寶楨指出,民眾黨團對性騷擾絕對「零容忍」,遇到案件馬上啟動性平程序,各立委辦公室皆已明確公告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鼓勵同仁瞭解、遵守,並能勇敢提出申訴。民眾黨團承諾,對每一個申訴進行嚴肅對待,且進行保密處理,並對違規行為者予以適當的懲處。
5/1指揮中心解編!新冠改第四類傳染病 4大調整措施曝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5)日表示,鑒於COVID-19疾病嚴重度下降,國內疫情持續穩定且處於低點,且國際間亦朝向調降防疫等級,故宣布自5月1日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另,考量中央各部會及地方政府於指揮中心運作期間已強化聯繫合作與應變能力,經盤點國內醫療量能及防疫物資儲備情形,綜合評估疫情發展及病毒變異株變化趨勢,行政院同意指揮中心於同日一併解編,由衛福部成立跨單位防治聯繫會報持續COVID-19整備應變工作。5/1指揮中心解編,由衛福部成立跨單位防治聯繫會報持續防疫整備應變工作。(圖/指揮中心提供)指揮中心說明,5月1日防疫降階後,調整措施及工作重點如下:5/1起新冠改第四類傳染病,4大調整措施曝。(圖/指揮中心提供)一、多元監測疫情,每週主動說明:疾管署持續以多元管道監測國內外疫情及變異株流行趨勢,於每週例行記者會向國人報告。二、公費疫苗持續,規劃年度接種:持續儲備及提供各年齡層公費COVID-19疫苗接種;隨時參考最新實證及各國接種建議,提報ACIP專家會議討論後續接種計畫。三、投藥照護延續,保護脆弱族群:持續提供符合條件之染疫民眾公費抗病毒藥物及清冠一號;染疫康復者門住診整合醫療計畫持續辦理;專責病房解除開設;維持陪探病管制納入常規管理;醫療院所及照護機構持續落實必要之感染管制措施,以保護脆弱族群。維持符合現行病例定義之COVID-19併發症(中重症)確診個案經醫師評估須住院隔離治療並通報,由公費支應隔離治療期間醫療相關費用(包含不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解隔條件不變;輕症患者維持自主健康管理之建議,高風險族群以及出現警示症狀者儘速就醫。四、整備醫療物資,快速應變動員:為因應疫情快速變化,必要時將動員重啟專責病房及集中檢疫所(以國軍營區為主)之收治量能,即時調度醫療資源。目前醫用口罩、家用快篩試劑、抗病毒藥等防疫物資庫存量充足,若自由市場產生恐慌性搶購等供需失衡情形,將啟動實名制販售;相關防疫物資將定期檢視儲備量及品質,確保國內生產量能及建立國外專案進口機制,必要時可快速釋出防疫物資供醫療端及民眾使用,保障民眾健康。指揮中心指出,在解編後,將持續透過衛福部之「COVID-19防治聯繫會報」,強化相關單位溝通協調,定期盤點醫療及防疫物資整備情形,以利疫情變化或新興變異株出現時之即時應變。另,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將增設「COVID-19防治組」,聘請專家就COVID-19防治政策業務持續提供專業建議。此外,上述防疫降階調整措施相關資訊,將置於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防疫降階,應變持續」專區 (建置中),歡迎各界參閱。指揮中心成立運作迄今已1,192天,指揮中心特別感謝全國民眾三年多來的配合,以及醫事人員與投入防疫工作同仁的辛勞,在全球面臨疫情威脅以及經濟重大衝擊的時刻,使臺灣仍得以保有相對的安全與穩定。由於國際COVID-19疫情仍持續,世界衛生組織亦尚未解除「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指揮中心請民眾持續配合相關防疫措施,維持良好衛生習慣,並依照最新建議接種COVID-19疫苗,提升自身及群體免疫保護力,共同邁向疫後新生活。
防疫再鬆綁! 輕症3/20起免隔離 中重症仍需通報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9)日表示,基於國內外疫情趨緩,宣布如疫情穩定,自今(2023)年3月20日(個案採檢日)起,調整「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疾病通報定義,改為:符合COVID-19併發症(中重症)條件之民眾需通報並隔離治療,輕症或無症狀民眾如檢驗陽性,不需通報也不需隔離,但建議進行「0+n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快篩陰性,或至距離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已達10天無需採檢,即可解除。相關配套措施將配合修訂及實施。(圖/指揮中心提供)指揮中心說明,考量COVID-19疾病嚴重度下降,感染者多數為輕症或無症狀個案,且本土疫情穩定、2月起防疫鬆綁未明顯影響疫情,為減少確診對民眾影響、減輕醫療端逐案通報負擔,並與國際防疫調整方向一致,邁向疫後新生活,故調整現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疾病通報定義,由「確診均通報」改為「併發症(中重症)才須通報」,即如為新冠檢驗陽性,且出現肺炎需氧氣治療或其他新冠相關併發症,因而住院(含急診待床)或死亡,醫事人員才須通報。(圖/指揮中心提供)指揮中心進一步說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疾病通報定義調整後,其他因自行使用家用快篩檢測陽性、或因配合醫療院所相關感染管制等相關措施篩檢陽性的輕症或無症狀之輕症民眾,不需通報也不需強制隔離,亦不會收到隔離通知書及簡訊,此類對象建議進行「0+n自主健康管理」至快篩檢測結果為陰性,或距離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已達10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建議有症狀時在家休息,避免不必要外出,無症狀或症狀緩解(退燒至少1天)後可安心外出;外出時請全程佩戴口罩;同時提醒,為降低感染後引發併發症之風險,65歲以上長者、孕產婦、具慢性病或免疫不全/免疫低下病史者等具「COVID-19重症高風險因子」之民眾於快篩陽性後,請儘速就醫,以利醫師及早診治並開立口服抗病毒藥物。另0+n自主健康管理屬於指引建議性質,由民眾自主進行,無相關罰則。(圖/指揮中心提供)(圖/指揮中心提供)指揮中心指出,配合本次防治政策調整,同步修訂相關配套措施於3月20日實施,包括取消健保卡資料上傳COVID-19檢驗結果自動通報「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方式,請醫療院所改至傳染病通報系統網站或運用醫院電子病歷自動通報(EMR)等方式通報「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併發症)」、取消確診者自主疫調回報機制、取消居家照護遠距諮詢服務、取消確診者同住家人及入境民眾自主防疫措施、停止更新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系統(DVC)及健康存摺中確診及檢驗資料、調整因應COVID-19疫情之視訊診療措施、調整確診死亡個案遺體處理感染管制指引、調整醫療機構因應COVID-19個人防護裝備建議等。指揮中心表示,為利政策調整推動順利,規劃3月20日至26日為7天緩衝期,供採檢日於本年3月19日(含)以前之民眾及相關單位在緩衝期時可進行通報等相關防治作為及行政作業。例如,民眾於3月20日持3月19日家用快篩陽性證明至醫療院所就診,如醫病雙方均同意3月19日快篩結果且醫師評估為確診個案,仍適用舊版病例定義及相關防治措施。此外,上述防疫鬆綁新制相關資訊,將置於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輕症免隔離,邁向疫後新生活」 專區 (資料陸續建置中),歡迎各界參閱。指揮中心特別感謝疫情期間民眾的配合,以及醫事人員與投入防疫工作同仁的辛勞,請民眾持續配合相關防治措施,同時呼籲「疫苗加一,解封安心」運動已開始;接種院所時間、地點等相關資訊,可透過疾管署官網「疫苗加一,解封安心」專區查詢,也請民眾儘速接種COVID-19疫苗,提升自身及群體免疫保護力,共同邁向疫後新生活。
政院拍板!3/20起確診輕症免隔離、自主健康管理5+N改成「0+N」
隨著國內新冠疫情持續趨緩,行政院長陳建仁,於今天(9日)行政院會上,拍板防疫措施再放寬,自3月20日起,調整確診者隔離措施,從「5+N」改成「0+N」,並將修正通報條件,輕症將可「免通報、免隔離」,相關執行細節,將於今天下午由指揮中心在記者會上宣布。行政院代理發言人羅秉成,剛剛在院會後記者會轉述,閣揆陳建仁表示,近期全球疫情趨緩,國內在口罩令鬆綁後,疫情並未反彈,且指揮中心積極推動「疫苗加一、解封安心」全民接種運動,現階段是再度擴大鬆綁防疫措施的好時機。陳建仁表示,針對指揮中心所規劃修訂嚴重特殊傳染病傳染性肺炎的病例定義,及篩檢陽性的輕症個案,可免通報、免隔離,建議自主健康管理0+N等2大防治政策,他表示,在疫情可控前提下,同意指揮中心的規劃,並於3月20日起實施。陳建仁並表示,會請教育部、勞動部等單位,針對篩檢出陽性的無症狀或輕症的學生、教職員工及民眾,在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的請假在家休息的假別和規定,要妥為對外說明宣導,並鼓勵各類對象,依指揮中心建立疫苗施打劑次,盡速接種疫苗,維護民眾的健康安全。
快訊/國內爆2起猴痘病例 感染源待釐清
疾病管制署1日表示,國內有2起猴痘病例,病患為居住在新竹縣和高雄市的2名男性,2月下旬出現症狀,研判應為本土個案,感染源待釐清。疾管署公布,我國第6、7例確定病例,分別為北部40多歲及南部20多歲本國籍男性,居住地分別為新竹縣及高雄市,於2月下旬因身體陸續出現發燒、丘狀癢疹、水泡、淋巴結腫大、舌頭潰瘍等症狀,經醫師評估後採檢通報,分別於2月26、27日確診陽性,2名個案近期無出國旅遊史,研判為本土個案,目前於醫院隔離治療中;經疫調匡列相關接觸者共25名,已進行衛教並自我健康監測21天。疾管署說明,我國已於去年6月23日將猴痘公告列為第二類法定傳染病,截至今日累計通報疑似病例47例,其中確診2例本土及5例境外移入病例(感染國家為德國1例、美國3例、1例奧地利),餘40例均排除。疾管署提醒,猴痘傳播對象具侷限性,此波疫情以親密接觸之人際傳播為主,提醒民眾,前往流行地區或國內高風險場域,應落實自我防護,並避免出入可能與不特定人士密切接觸之社交活動等高風險場域,如出現皮膚病灶,例如:皮疹、水泡、斑疹、斑丘疹、水泡、膿疱等,以及發燒、畏寒/寒顫、頭痛、肌肉痛、背痛、關節痛、淋巴腺腫大(如耳周、腋窩、頸部或腹股溝等處)等疑似症狀,應儘速就醫,並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該署除持續加強國際港埠檢疫措施及民眾風險溝通與衛教宣導,亦已採購並配置抗病毒藥物及猴痘疫苗供符合條件者使用,及加強監測、通報及適時調整相關防治政策。
配合邊境管制、社區防治措施開放 指揮中心調整0+7自主防疫期篩檢時機規定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日表示,近期國際疫情趨緩,未發現具威脅之新型變異株,配合邊境管制及社區防治措施穩健開放,自2月7日起調整自主防疫指引中有關篩檢時機之規定,取消原入境當日或自主防疫第一天或匡列為接觸者當天以快篩試劑進行快篩、以及外出須有2日內快篩陰性結果之規範,改為「自主防疫期間如出現症狀再使用家用快篩試劑篩檢」。(圖/指揮中心提供)指揮中心說明,目前自主防疫對象須於入境當日或自主防疫第一天(D0/D1)或匡列為接觸者當天以快篩試劑進行快篩,自主防疫期間如需外出,須有2日內快篩陰性結果,並由政府提供4劑快篩試劑供自主防疫對象使用。指揮中心經評估國內外疫情趨勢及國內醫療量能,自2月7日起調整自主防疫指引檢測時機,於出現症狀時使用家用快篩試劑篩檢,並於自主防疫地點休息。配合防治政策調整,入境者快篩試劑自由領取劑數自2月7日零時(航班表定抵臺時間)起,由4劑調整為1劑,確診者之密切接觸者亦自2月7日起(確診者隔離起始日)同步調整為發放1劑。指揮中心指出,目前國內販售家用抗原快篩試劑通路普及,庫存充足,民眾如有快篩試劑需求,可至各通路(如藥局或有販售快篩試劑之超商/零售通路)自行購買,籲請民眾遵守相關防疫作為,同時維持個人防疫好習慣,落實手部衛生及咳嗽禮節等個人防護措施,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共同維護國內防疫安全。
因應入境旅客增長 明年起不具健保非本國籍人士確診須自付確診費用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5)日表示,考量國內疫情趨緩,邊境及社區防治政策穩健鬆綁,規劃自2023年1月1日起,非本國籍人士在臺期間如確診COVID-19,其確診隔離治療費用須由確診者自付。指揮中心指出,現行民眾於國內確診後隔離治療或隔離治療期間之相關醫療費用,不分國籍、或是否具健保身分,均由政府預算支應。依據監測資料顯示,本(2022)年截至11月28日止,非本國籍人士確診個案數計260,929例,占本年確定病例數3.2%,其中112例為中、重症個案。為因應入境旅客人數穩定成長,預計自2023年1月1日起(確診隔離起始日),調整COVID-19確診隔離治療費用支付對象(以確診當下之身分別為主):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不論是否具健保身分)、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以及在臺受聘僱之外籍人士(含藍領移工、白領應聘、失聯移工、境內僱用之外籍漁工等),其確診隔離治療期間相關費用由政府預算支應。二、不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如於在臺期間確診,其確診隔離治療期間相關費用由個案自行負擔。指揮中心說明,請相關部會(外交部、內政部、教育部、交通部等)宣導不具健保身分之外籍人士(含旅客、短期來臺交換學生等)於入境前建議投保醫療險,在臺期間應遵守現行防疫規範,外出時可攜帶乾洗手用品隨時保持手部清潔,返回住所時,確實執行手部衛生。如果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腹瀉或嗅、味覺異常時,應佩戴口罩,儘速就醫,不要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及前往其他公共場所,確保防疫安全。
指揮中心放寬防疫政策 4大新制一次看
現今政府選擇與病毒共存,防疫政策逐漸鬆綁,指揮中心在4日時宣布4大防疫新制,並於7日正式開始實施。除了取消接觸者居隔外,還取消參加宏動須施打三劑疫苗的規範,以及公共場所量體溫的制度。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自11月7日起,調整下列防治政策。1. 取消接觸者「居家隔離」措施,全面採行「0+7天自主防疫」。2. 非重症確診者隔離/自主健康管理改為「7+n天」:非重症確診者於隔離7天解除隔離後,接續進行自主健康管理,最多7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如快篩陰性,即可提前解除相關管制措施。3. 取消民眾參加「會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持續有效保持社交距離」性質活動須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第3劑)接種或快篩之限制,包含宗教活動、團體旅遊及健身房、八大行業等。4.取消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體溫量測之強制性規範。自11月7日起,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放寬防疫規範。(圖/翻攝自臉書/疾管署指揮中心)指揮中心說明,配合上述政策鬆綁,11月7日起確診民眾至「確診個案自主回報疫調系統」填寫相關資訊時,就同住接觸者部分僅需填報2歲以上及未滿2歲密切接觸者「人數」,無須填列同住接觸者詳細個人資訊,地方政府將提供2歲以上密切接觸者每人4劑公費快篩試劑於自主防疫期間使用。指揮中心提醒,採居家照護之確診民眾自11月7日起,於完成7天隔離後接續進行自主健康管理,最多7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如果快篩陰性,即可解除自主健康管理。進行自主健康管理之民眾,無症狀者可以正常生活及外出,不以快篩結果為限制,惟應避免出入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或容易近距離接觸不特定對象之場所,禁止聚餐、聚會等近距離或群聚型活動,如須前往醫院陪病、探病、就醫或檢查,請遵守目前各項醫療應變措施,有症狀者如需就醫,禁止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以保護自己與他人。指揮中心同時指出,自11月7日起,亦鬆綁部分社區管制措施,逐步回歸常態生活。民眾參加宗教活動、團體旅遊及或是進出健身房、八大行業等「會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持續有效保持社交距離」性質活動或場域,不受疫苗接種劑次及快篩結果之限制;另進入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亦不再強制量測體溫。自11月7日起,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放寬防疫規範,將不再強制測量體溫。(圖/黃耀徵攝)指揮中心呼籲,民眾應持續配合相關防治措施及指引,落實勤洗手及咳嗽禮節等衛生防護措施,並建議接種COVID-19疫苗,提升自身及社區保護力,降低疾病傳播風險。
第3例猴痘案例出現! 北部20多歲男「淋巴腫大發燒」
疾病管制署(以下簡稱疾管署)今日公布,我國第3例猴痘境外移入確定病例,為北部20多歲本國籍男性,於今年7月前往美國旅遊,8月2日搭機返國後進行居家檢疫,8月3日出現淋巴腺腫大、膿疱、背痛及發燒等症狀,8月4日依衛生單位安排就醫並進行採檢,於今日確認陽性,目前在醫院隔離治療中。經疫情調查共計匡列2名高風險接觸者,為個案在美期間同住且有密切接觸,並一起搭機返國之2名友人,目前均無不適症狀,地方衛生單位已開立健康監測通知書密切追蹤至8月23日;另將調閱艙單,並針對其返國航班左右鄰座乘客,列入中風險接觸者,同時衛教該接觸者自我健康監測至8月23日。疾管署進一步說明,猴痘於今年6月23日公告為第二類法定傳染病,已進行密切監測並提醒醫師加強通報,截至今日,累計通報疑似病例21例,其中3例確診均為境外移入(德國1例、美國2例),餘18例均排除。另自 6月30日起,該署將具有本土或不明感染源猴痘個案之53個國家旅遊疫情提升至「第二級:警示(Alert)」,國人若前往該些國家,應避免可能與不特定人士密切接觸之社交活動等高風險場域,返國入境時如出現發燒、皮膚病灶如紅疹、丘疹、水泡或膿疱等疑似症狀,應主動告知航空公司人員及機場港口檢疫人員,並儘速就醫,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疾管署指出,此波猴痘疫情自5月中於英國爆發以來,全球累計85國報告至少27,195例確診,其中以歐洲(16,437例)及美洲(10,288例)病例數最多,累計病例前五名為美國7,102例、西班牙4,577例、德國2,839例、英國2,759例及法國2,239例,亞洲目前新加坡報告13例,已發生本土病例,日本、韓國等亦有報告境外移入病例。世界衛生組織(WHO)已於7月23日宣布猴痘疫情列為「國際關注公共衛生緊急事件」(PHEIC)。疾管署提醒,猴痘傳播對象具侷限性、以親密接觸之人際傳播可能性較高,或與照顧確診者的醫護人員有關,該署除持續加強國際港埠檢疫措施及民眾風險溝通與衛教宣導,亦已採購並配置抗病毒藥物 (Tecovirimat)提供國內出現重症患者時使用,且積極洽談採購第三代天花疫苗以供儲備,同時將積極監測國際疫情,並適時調整修正相關防治政策。相關資訊可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或撥打國內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
癮君子爸爸被下令「不准靠近小孩」 新調查!9成戒菸者親子互動拉警報
吸菸者普遍擔心抽菸導致的嚴重疾病將縮短未來與家人相處的時間,但其實吸菸現在就會侵蝕爸爸們現與家人的親密時光。波仕特2022年戒菸習慣調查也證實,近9成因家庭戒菸者健康及親子互動已出現狀況。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顏啟華醫師在父親節前提醒吸菸者,戒菸要快,早日找回家人互動及自身健康,若擔心不斷來襲的戒斷症狀,建議搭配快速消滅戒斷症狀的尼古丁輔助品幫助戒菸。顏啟華醫師說,除了健康外,現在親子互動受阻也是吸菸的危害之一。據國民健康署資料統計,平均約2至3分鐘就有一位不吸菸者因他人吸菸而罹患疾病,特別針對發育尚未完全的兒童,短期會引起呼吸道不適,長期更會造成其他健康問題。因此,家人都會禁止吸菸者靠近小孩,針對為家人而戒菸者分析調查也證實,曾被阻止抱小孩者,近6成經常發生,近4成受阻更長達3個月以上,也有75%會主動降低與家人親密互動頻率或保持距離。顏啟華醫師提醒,三手菸可殘留在屋內長達6個月,保持距離治標不治本,及早戒菸才是維繫家庭不二法門。調查也證實,這群為家人而戒菸的人中,近5成戒菸後終能毫無顧忌地隨時擁抱小孩、近2成也表示觀察到家人過敏、咳嗽、呼吸道相關症狀好轉。顏啟華醫師說,戒菸沒有想像中簡單,失敗主因大部份都與戒斷症狀有關。調查也指出,3成意志力戒菸者,多次放棄戒菸原因為菸癮或戒斷症狀太強,更有近8成認同累積失敗會增加困難度。菸齡超過20年的戒菸者陳先生表示,自己曾被老婆下令與小孩保持1.5米「遠」距離,即使單獨帶小孩出門,小孩也因菸味不願與他互動。他曾嘗試戒菸不下數十次,以為憑意志力就能戰勝一切,但每次堅持不到一周就被戒斷症狀擊敗。在多次掙扎下,主動尋求親友建議,選擇能快速消滅戒斷症狀的尼古丁戒菸噴霧,最後成功在父親節前找回與孩子的親密互動。顏啟華醫師表示,戒菸之路不容易,別只依賴意志力,選擇快速生效輔助品,加上醫師與藥師專業協助、家人一同支持,才能加快達到成功戒菸。而政府多年來積極推動菸害防治政策,藉由多元方式與服務呼籲及早戒菸,並透過提供戒菸輔助用藥服務,給予吸菸者客製化的戒菸治療建議。戒菸者每次僅需負擔2成以下,最高200元的部分負擔,便能幫助早日贏回健康人生。
疾管署將進行血清流行病學調查 為調整防治政策上作參考數據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16)日表示,為瞭解全國年齡別與地理區域之COVID-19血清陽性率變動趨勢,疾病管制署(以下稱疾管署)參考WHO調查指引,以及國際主要機構分析COVID-19血清流行病學之方法,將進行「我國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血清流行病學調查與長期趨勢分析計畫」,俾利作為調整防治政策上的參考依據。指揮中心說明,為瞭解今(2022)年4月份起爆發較大規模本土Omicron疫情期間,社區是否存在隱形傳播鏈,並建構全國COVID-19血清流病監測機制,前述計畫將與「醫療財團法人台灣血液基金會」(以下稱血液基金會)合作,針對今年1月至6月收受之全國各捐血中心之血清存檔樣本,依各縣市人口、性別、年齡比例進行分層隨機抽樣,每2週1次,每次3,000-3,500件,預計抽樣36,000件檢體;該時段有捐血的民眾被抽到之機率約3-4%。考量目前國人可捐血年齡群(17-65歲)中,至少接種1劑新冠疫苗接種率已近90%,難以透過抗棘蛋白抗體(anti-Spike protein)陽性結果,辨別屬疫苗接種誘發或病毒感染後產生,因此,本計畫僅進行SARS-CoV-2病毒抗核蛋白抗體(anti-Nucleocapsid protein)檢測。指揮中心進一步說明,本計畫為保護捐血人個資,血液基金會於抽樣後,僅提供匿名資料與血清存檔樣本給疾管署進行後續檢驗與資料統計分析。抽樣檔案將由血液基金會按程序銷毀,血液基金會或疾管署均無法辨識或回溯特定捐血人檢體檢測結果,故無法將檢驗結果通知特定捐血人,亦無法提供查詢。指揮中心指出,加入或退出此計畫不會影響捐血人現有任何權益,亦不會被特別註記。該計畫經疾管署人體研究倫理審查會審查通過,採用選擇退出(opt out)的方式,以確保受試者的自主權。若有曾於該段時間捐血之捐血人欲退出本計畫,請於今年6月30日前致電1922並請留下相關資料(血袋號碼,或提供姓名、身分證字號及生日);或請以書面方式寄送相關資料至台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6號疾病管制署疫情中心(新冠病毒血清流行病學調查與長期趨勢分析計畫),後續由血液基金會於檢體抽樣前排除。
抽樣5千捐血人「血清抗體監測」 想退出可於10/18前致電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5)日表示,為防堵 COVID-19病毒Delta變異株入侵社區,指揮中心已於今(2021)年8月23日啟動防堵Delta變異株之COVID-19加強監測方案,並將由疾病管制署進行捐血人血清抗體陽性盛行率研究調查計畫,以作為防治政策上的參考依據與評估捐輸血者之風險。指揮中心說明,為瞭解今年5月份本土COVID-19疫情上升之際,社區中自然感染或接種疫苗的抗體陽性比例之地理分布與趨勢變化,與評估捐輸血者之風險,前述計畫將針對今年4月25日至7月3日全臺各捐血中心之血清存檔樣本(每袋血均須留存此樣本,作為血液安全追溯調查之用)隨機抽樣共5000件,檢測SARS-CoV-2病毒抗核蛋白及棘蛋白抗體,該時段有捐血的民眾被抽到的機率約為1-2%。指揮中心指出,該計畫不僅是作為防治政策上的參考依據,亦為國際上普遍使用於COVID-19血清流行病學調查之方式。該計畫為保護捐血人個資,血液基金會於抽樣後,僅提供匿名資料與血清存檔樣本給疾病管制署進行後續檢驗與資料統計分析。抽樣檔案將由血液基金會按程序銷毀,故無論是血液基金會或疾病管制署均無法辨識或回溯特定捐血人檢體檢測結果,亦無法將抗體檢測結果通知特定捐血人。若血清抗體發現是陽性,指揮官陳時中強調,陽性表示過去曾經染疫,但與個案無關,是要了解社區過去染疫情況,他也指出只要有結果就會盡快公開報告,「因為IRB委員很嚴格。」指揮中心指出,加入或退出此計畫與否並不影響捐血人現有任何權益,亦不會被特別註記。該研究經疾病管制署人體研究倫理審查會審查通過,採用選擇退出(opt out)的方式,以確保受試者的自主權。若有曾於該段時間捐血之捐血人欲退出本計畫,請於10月18日前致電1922並請留下相關資料(血袋號碼,或提供姓名、身分證字號及生日),後續由血液基金會於檢體抽樣前排除。
指揮中心強調「疫苗政策兩大原則」 由中央與原廠簽約採購、統籌分配執行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9)日表示,關於「地方政府或企業申請COVID-19疫苗專案輸入流程」議題,指揮中心已多次說明,有關疫苗的輸入申請,有嚴謹的條件與規定,除應有原廠的授權,也必須依照食品藥物管理署召開專家會議審查,且最終須依照指揮中心防疫政策使用,任何民間單位、縣市政府的申請也都必須符合同樣的嚴謹程序。因此,基於保障國民健康安全,疫苗政策應秉持「由中央政府與原廠簽約採購」、「由中央政府統籌分配執行」兩大基本原則,此涉及疫苗安全、法律責任與接種部署三大層面:一、疫苗安全:Covid-19是全球重大流行疫病,為了確保國民健康安全,相關疫苗的取得,因為涉及嚴謹的緊急授權程序以及供應配送等相對嚴格的技術要求,為維護國人健康,保障國家整體之安全,我國疫苗政策與各國相一致,皆由中央政府依權責與專業統籌辦理。二、法律責任: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 5條,傳染病防治政策及計畫,包括「預防接種」均是中央主管機關權責;此外,依照「藥事法」第 48-2 條規定意旨,製造或輸入緊急的疫苗藥物,其專案核准權限也屬中央主管機關。因此,有關疫苗的取得、分配與接種,均應由中央統籌,並與地方政府密切合作。三、接種部署:疫苗的購買與施打,涉及嚴格的供貨、冷鏈以及專業人力丶物力的規劃部署,必須配合國家整體防疫策略,施打有序,以確保供應分配的安全性、有效性及公平性,因此執行層面也都必須由中央統籌處理。指揮中心強調,對於近來有企業、宗教或社會團體表示願意出資購買海外原廠疫苗捐贈政府使用,或提供管道途徑,媒合促成向原廠採購者,政府均表達高度感謝與肯定。但為確保國人的安全健康,並達到國家整體防疫的成效,中央的疫苗政策是統一由政府向原廠採購,統籌分配使用,這也是絕大多數國家所採取的基本原則。由政府與原廠直接簽約採購,確保原廠對政府直接負疫苗安全與法律的責任。企業、宗教等民間團體的捐贈,以及地方政府的採購,也需採取同樣原則處理。
強調「必須由中央採購」確保疫苗安全 指揮中心:原廠接觸對象都是國家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9日)公布國內新增327確定病例,分別為320例本土個案及7例境外移入個案;另有校正回歸本土個案166例,總計493例,確診個案中新增21例死亡。關於疫苗部分,陳時中今(29日)強調,還是要由中央政府和原廠簽約採購。對此,外界疑問,很多企業想採購疫苗,現在是只能由中央採購,是有何法規限制?疫情監測組組長周志浩表示,接洽很多國際廠商,中間也很多仲介廠商來詢問,但之後指揮中心都回過頭問原廠,而原廠回覆指出,接觸對象都是各國家;周志浩強調,分別接洽這部分,是否能確保每個關節包括冷運冷藏條件、品質是否能獲得確保,這都是他們關心的地方。周志浩說明,這也是為何他們接洽對象是原廠,若運送過程轉一手、二手,無法確保品質條件,「這也是為何要洽原廠,從原廠出來直接到我們手裡,這樣的品質才是有保障。」周志浩也提到,原廠也說,基本上不會賣給廠商,若之後有接到相關訊息也可以反應給他們,「代表原廠也不希望看到這種情形。」陳時中補充,提出文件流程,開始讓政府做審查、簽約,疫苗錢,政府有,企業要捐贈也很感謝,但程序裡面不會讓其他人去簽約,因為他沒辦法負責,也不是他審查,進來之後有問題,這就出問題,所以政府會審慎訂定相關契約,但是感謝大家有管道來做媒合,接下來就是政府要來做的事情,不管是出錢、訂契約,這樣雙方責任才能確定清楚,安全性也互相有保障,運送來去都希望不要透過第三手,確保疫苗安全。指揮中心強調,基於保障國民健康安全,疫苗政策應秉持「由中央政府與原廠簽約採購」、「由中央政府統籌分配執行」兩大基本原則,此涉及疫苗安全、法律責任與接種部署三大層面:一、疫苗安全:COVID-19是全球重大流行疫病,為了確保國民健康安全,相關疫苗的取得,因為涉及嚴謹的緊急授權程序以及供應配送等相對嚴格的技術要求,為維護國人健康,保障國家整體之安全,我國疫苗政策與各國相一致,皆由中央政府依權責與專業統籌辦理。二、法律責任: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 5條,傳染病防治政策及計畫,包括「預防接種」均是中央主管機關權責;此外,依照「藥事法」第 48-2 條規定意旨,製造或輸入緊急的疫苗藥物,其專案核准權限也屬中央主管機關。因此,有關疫苗的取得、分配與接種,均應由中央統籌,並與地方政府密切合作。三、接種部署:疫苗的購買與施打,涉及嚴格的供貨、冷鏈以及專業人力丶物力的規劃部署,必須配合國家整體防疫策略,施打有序,以確保供應分配的安全性、有效性及公平性,因此執行層面也都必須由中央統籌處理。
佛光山、郭台銘喊捐疫苗助台 陳時中:仍要由中央簽約採購、分配執行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9日)公布國內新增327確定病例,分別為320例本土個案及7例境外移入個案;另有校正回歸本土個案166例,總計493例,確診個案中新增21例死亡。關於疫苗部分,佛光山已向疾管署申請,希望捐贈20萬至50萬劑疫苗,而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所屬的永齡基金會也將提出文件申請。對此,指揮中心回應了。陳時中表示,這2天收到一些,企業也好、宗教團體也好,對於購買疫苗非常熱心,謝謝這些熱心團體,不過也提醒整體基本原則,申請後,還是要由中央政府和原廠簽約採購,讓中央政府統籌分配、執行,「有熱心管道提供給我們,直接原廠授權證明,大家就會一起來談後續應有行政作為。」陳時中再次強調,由中央政府簽約採購、分配執行,畢竟疫苗是要打在身體上面,相關的安全有效性,必須受到一定程度監督、控管。指揮中心表示,基於保障國民健康安全,疫苗政策應秉持「由中央政府與原廠簽約採購」、「由中央政府統籌分配執行」兩大基本原則,此涉及疫苗安全、法律責任與接種部署三大層面:一、疫苗安全:COVID-19是全球重大流行疫病,為了確保國民健康安全,相關疫苗的取得,因為涉及嚴謹的緊急授權程序以及供應配送等相對嚴格的技術要求,為維護國人健康,保障國家整體之安全,我國疫苗政策與各國相一致,皆由中央政府依權責與專業統籌辦理。二、法律責任: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 5條,傳染病防治政策及計畫,包括「預防接種」均是中央主管機關權責;此外,依照「藥事法」第 48-2 條規定意旨,製造或輸入緊急的疫苗藥物,其專案核准權限也屬中央主管機關。因此,有關疫苗的取得、分配與接種,均應由中央統籌,並與地方政府密切合作。三、接種部署:疫苗的購買與施打,涉及嚴格的供貨、冷鏈以及專業人力丶物力的規劃部署,必須配合國家整體防疫策略,施打有序,以確保供應分配的安全性、有效性及公平性,因此執行層面也都必須由中央統籌處理。
彰化採檢無症狀患者中央「無法可罰」 陳時中緊咬:縣府須懲處失職公務員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23日)表示,有關8月17日公布國內第485例新冠肺炎確診個案,因該案無症狀並於居家檢疫期間前往醫院採檢,未遵循指揮中心公費採檢規範,且居家檢疫者於檢疫期間外出採檢,可能造成防疫風險,引發輿論關注。指揮中心陳時中指揮官指示該中心行政組廉政小組(下稱廉政小組)進行調查,廉政小組遂於8月24日及8月28日提出調查報告。陳時中說,雖然有違法,但沒有罰則,未來定法時會來考慮。指揮中心指出,依據廉政小組調查,彰化縣衛生局共有兩項作為違反指揮中心政策,一為對無症狀居家檢疫者進行採檢;二為主動要求居家檢疫者於檢疫期間外出。經研析認為已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5條第1項第2款第1目、第2目及第17條第1項規定。指揮中心表示,現行傳染病防治法對於地方主管機關違反第5條所定權責事項,或違反第17條第1項指揮官統一指揮、督導及協調者,並無相關行政裁處罰則規定。若地方主管機關未落實執行防疫政策或有逾越法規權限之作為,是否適用傳染病防治法規範,未來可於傳染病防治法修正時,參考立法例併同為立法政策評估。彰化縣衛生局違反指揮中心防治政策、處置或措施,另涉有公務員違法或怠於執行職務之失職行為,應由彰化縣政府依其具體情節循公務員服務法、考績法及懲戒法等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