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定報告
」 死刑 車禍 羅致政 環狀線 侯友宜高雄透天厝火警驚魂!63歲男子受困頂樓 疑瓦斯桶爆炸引發大火
高雄市三民區大順二路一處透天厝,12日凌晨發生火警,所幸屋主成功逃生,但其63歲兒子不幸被困於頂樓,火災疑似由1樓廚房的瓦斯桶引起,現場曾傳出疑似爆炸聲,濃煙滾滾,經消防隊緊急救援後,屋主的兒子被成功救出,但因嗆傷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接受治療,火災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據悉,這起火警發生於12日凌晨12點50分,火災地點為1棟2層樓加頂樓的透天厝,鄰居聽到疑似瓦斯桶爆炸聲後,立即報警,消防隊迅速派遣17車42人前往現場,到達現場後,消防隊發現1樓廚房冰箱與瓦斯桶正在燃燒,火勢迅速蔓延,所幸火勢並未波及周圍住宅,並在1點08分成功控制火勢,1點16分完全撲滅。火災熄滅後,消防隊發現已經90歲的黃姓屋主成功逃離火場,但其63歲的兒子卻被困於頂樓,經過消防隊的搜救,黃男的兒子被順利救出,雖意識清楚且無外傷,但疑似因為吸入濃煙而出現嗆傷,當場被送往醫院治療,並目前在加護病房中觀察。警方表示,火災的具體起因仍待進一步調查,消防局火調科將對起火原因進行詳細鑑定,由於黃男兒目前仍在醫院接受治療,警方待他康復後將進行筆錄,並配合火災鑑定報告,如果調查發現有縱火行為,將依法追究責任。
高雄1歲嬰摔到頭身亡 遺體解剖「多處新舊傷」確認遭凌虐
高雄市6日驚傳虐嬰案,1歲男嬰因頭部創傷被送急診,搶救仍宣告不治。雖然23歲吳姓生母聲稱孩子從床上跌下,但醫院發現男嬰手部骨折、身上有傷痕,懷疑生前遭受虐待。檢方今(8日)進行遺體相驗,認為應是兒虐案件,不過確切死因要等鑑定報告出爐。社會局6日晚間10點多接獲醫院通報得知,得知一名男嬰頭部、顏面、身體有多處傷勢,疑似遭到虐待。社工到醫院了解後,會同警方啟動重大兒虐偵查。檢警調查後認為,吳女涉嫌重大,橋頭地方法院昨晚裁定羈押。事實上,男嬰阿嬤去年曾2度控訴媳婦虐嬰,表示雖然沒親眼目睹家暴,但孫子全身傷,不過,一次查出是翻身撞到護欄,算是疏忽;一次沒有發現傷勢,所以家暴案未成立。不過男嬰遺體今天進行解剖,從上午9點一直進行到下午2點,整整5個小時,結果發現男嬰有顱骨骨折、顏面多處挫傷等新舊傷痕,認為應是兒虐案件,但確切死因尚未出爐。值得注意的是,吳女已結婚但尚未登記的李姓同居人,疑似也動手打孩子,被檢察官改列被告,經複訊後,李男因吳女打小孩而不制止或通報,認定知情不作為,諭知以5萬元交保。《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新北市議員批環狀線圖利中工 北市府:為減民眾不便速處理
新北市議員卓冠廷指控,捷運新北環狀線通車4年多就因0403地震多處嚴重錯位,修復經費暴增至14.41億元,在事故調查報告尚未完成前就決定付款給廠商批雙北涉嫌圖利中華工程和威京集團。台北市政府29日聲明,雙北市政府考量此次震損真正原因短期內無法釐清,為求儘速讓環一復駛以減輕民眾通勤不便,復原工程有急迫性,需儘速處理,呼籲不要政治操作。卓冠廷表示,環狀線事故鑑定報告要等到明年1月才出爐,但新北市決定幫威京中工付上億工程款只要1天。2011年新北市府與台北市府簽訂合約,主責捷運業務是時任副市長李四川,簽定環狀線工程該由台北市負責的條款,但當他去台北市服務後,如今同一份合約居然變成新北市出錢。台北市政府澄清指出,環狀線第一階段由原台北縣政府規劃及報奉行政院核定,並基於事權統一及介面整合等因素,於縣市合作會議達成將環一交由台北市政府興建的共識,並經報請交通部同意後,於2006年11月24日由當時馬英九市長與周錫瑋縣長「簽訂台北捷運系統環狀線建設計畫階段建設與土地開發行政契約書」。北市府指出,而現任台北市政府李四川副市長係於行政契約書簽訂後,於2007年9月才到台北縣政府服務,一直到2018年12月25日離開新北市政府。環一建設工程接近完工時,雙北市政府就環一未來營運進行協商,後於2018年12月28日由當時柯文哲市長與朱立倫市長簽訂營運行政契約,明訂環一營運盈虧及重置費用由新北市政府負擔,並暫交由台北捷運公司營運3年,再由新北市政府考量是否收回自行營運。北市府表示,2023年3月經雙北協商共同函請交通部同意,環一地方主管機關移回由新北市政府擔任,經交通部同意後,已於5月正式移轉新北市政府營運;況且雙北簽定契約,皆由首長為之,請卓冠廷不要為了選舉進行假想,做政治操作。北市府指出,關於環狀線第一階段因地震所需修復問題,雙北市政府考量此次震損真正原因究為天災、施工不當或設計等問題,短期內無法釐清,為求儘速讓環一復駛以減輕民眾通勤不便,且基於公共利益,復原工程有急迫性,須依法依規儘速處理,因此採復原與鑑定同步進行方式辦理,待第三方專家小組鑑定報告出爐後,如確認有廠商之責任,則將由台北市政府捷運局依原契約向廠商求償。
府中捷運站外電梯急墜釀2傷! 專家:3條鋼索「可徒手扭裂」問題很大
新北市政府前天(27日)舉辦萬聖節活動,不料捷運府中站2號出口外的遊龍景觀電梯卻驚傳墜落意外,導致55歲孫姓女子與其8歲姪子受傷。對此,台灣省機械技師公會專門委員顏長榮率眾趕赴現場檢查,發現剛換新的3條鋼索竟可以輕鬆以徒手扭裂,質疑鋼索非常有問題,後續將釐清這3條據悉是日本進口的鋼索材質是否符合規定,以及廠商是否有過失。55歲孫姓女子27日下午1時,帶著8歲姪子乘坐府中捷運站2號出口旁的電梯時,突然發生電梯鋼纜斷裂鬆脫的情況,導致電梯從2樓直墜1樓,女子也因此骨折,男童身上則有撕裂傷,所幸2人送醫救治後無生命危險。對此,新北市工務局和板橋區公所指出,此意外為電梯鋼纜斷裂鬆脫導致,不過由於鋼索5月才全面換新,而且8月剛抽查完,維修廠商還在9月保養過,並在這個月7日及17日2天進行檢修。因此,市府也邀請第三方公正單位台灣省機械技師公會到場鑑定。台灣省機械技師公會專門委員顏長榮,在事故後隔天隨即到場檢視,結果發現電梯內3條鋼索不僅全斷,而且斷裂的位置還都不同,徒手隨便凹一凹就會出現裂絲,讓他質疑鋼索非常有問題,需要調查鋼索的材質是否符合規定。顏長榮補充,初步透過廠商出示的進口報單來判定,該鋼索應該是日本進口,然而後續廠商仍要附上發票、相關書面資料、鋼索材質、廠商證明及安裝相關位置圖進行審核。顏長榮表示,目前可以判斷應該是鋼索斷裂導致電梯下墜,雖然調速機、煞車拉桿都運作正常,但電梯下墜速度過快,再加上緩衝空間不足,才會導致電梯彈跳及乘坐人員受傷,不過鑑定結果還是要以最終鑑定報告為準。
要求母親每月給2萬養他到死!中風男打官司因「無血緣關係」遭駁回
南部一名男子阿明(化名),因中風後四肢無法行動,語言能力亦顯著降低,現已不能自行維持生活,且無謀生能力,他主張母親小美(化名)為優先順序的法定扶養義務人,應負起法定扶養義務,要求對方按月給付扶養費2萬3200元,直至他死亡為止。不過,法院裁定,由於親子鑑定報告證實,阿明非小美親生,判定駁回阿明的請求。全案可上訴。阿明提出,小美既為他的母親,亦是優先順序法定扶養義務人,對不能維持生活且無謀生能力的他,應負有法定扶養之義務,為此依民法第1114條第1項規定,請求小美按月給付扶養費,每月5日前應給予2萬3200元,直到他死亡之日為止。小美表示,她與阿明並無親子關係存在,且雙方前往醫院做過親子鑑定,報告明載「排除小美是阿明的親生母親」,認為阿明請求扶養費一事並無理由。判決書指出,按民法第1114條、第1115條、第1117條分別定有明文規定,下列親屬,互負扶養義務:1、直系血親相互間;2、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3、兄弟姊妹相互間;4、家長家屬相互間。又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時,應依順序定其履行義務之人:1、直系血親卑親屬;2、直系血親尊親屬;3、家長;4、兄弟姊妹;5、家屬;6、子婦及女婿;7、夫妻之父母;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以親等近者為先。若負扶養義務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應各依其經濟能力,分擔義務;受扶養權利者,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前項無謀生能力之限制,於直系血親尊親屬,不適用之。案經法院審理,阿明主張2人為直系血親關係,並提出戶籍謄本供參,但小美抗辯2人並無血緣關係,也拿出醫院親子鑑定報告證實,故法官審酌,阿明請求小美給付扶養費,即屬無據,應予駁回。全案可上訴。聲請程序費用由阿明負擔。
環狀線修繕經費暴增 新北市府挨批問責牛步
新北市議員張維倩23日表示,新北捷運環狀線停擺至今,修復經費屢屢創新高,尤其是工程修繕費用部分,由新台幣4億多元暴增到14億元左右,承包廠商有責,卻還能在地震後大賺修復財,「實在很壞心。」新北市議會23日進行市政總質詢,身兼總召的張維倩等人聯合質詢提到,曾代表國民黨參選2024總統大選失利的新北市長侯友宜,選後曾宣示市政工作要「加倍奉還」,但媒體評比,侯友宜從之前的五星市長掉到四星市長,4月舉行的市長滿意度調查,更從已不光彩的17名掉到19名,市政拉警報。張維倩舉例,環狀線問題路段施作商中華工程近年爭議不斷,本次環狀線承包興建工程,蓋好沒多久就被震壞了,修繕又賺一筆,等於二次賺、大發國難財,呼籲市府勿當冤大頭。她呼籲,市府一定要查清楚責任歸屬,還給市民一個交代,若修繕費用真的必須增加,希望每一筆錢都要用到刀口上,否則再被無限「摃潘仔」(當傻子耍),只會賠了夫人又折兵。侯友宜回應,鑑定報告還沒出爐,若出爐後確定是施工單位責任,一定求償,而修復工程大概12月23日會完工,後續會進行安全測試,這也是台灣捷運第一次遇到災害復原的狀況,涉及工法等問題,團隊都還在摸索,已經全速處理中。侯友宜重申,其實通車之前的防震裝置和設施,都要經過交通部審查後才會通過,本次0403地震責任的歸屬,必須由第三方公正的土木結構技師公會專家和學者討論,調查還需一些時間,只是復原工作先行,市府也只是先墊付,不代表市府一定得認栽,如果釐清是施工單位的責任,當然一定求償。侯友宜最後表示,市政滿意度民調起起伏伏,會檢討哪些不足的地方,但新北鞭長莫及人口眾多,人均經費不足勉力持家,在不公平的起跑點上,市府團隊仍努力經營市政,望外界多支持。
環狀線修繕暴增10億 市府挨批被當盤子
新北捷運環狀線受0403花蓮大地震影響受損,其中板新站至橋和站鋼箱梁錯位營運中斷,市府力拚年底復駛,民進黨市議員張嘉玲22日指出,修繕經費從4.5億元增加至14.41億元,暴增約10億元,痛批新北市不該被中華工程綁架「當新北市政府是盤子嗎?」新北市副市長劉和然回應,若第三方鑑定結果認定責任在中工,市府一定會求償。張嘉玲昨在議會質詢指出,台北第一魚果市場減項發包,承攬的中工現在威脅台北市政府,如不再續建就要多支付13.4億元善後;施工廠商同為中工的捷運信義線東延段工期也延後2次,追加預算至8.15億元。張嘉玲指出,環狀線原修復經費4.5億元,再加上營損、接駁等5.6億元,共約10.2億元,如今修復經費暴增至14.41億元,加上營損、接駁等4.7億元,增至19.1億元。其中修繕經費從4.5億元增至14.41億元,暴增約10億元,市府被中工掐著脖子,還在替中工講話。捷運局長李政安解釋,地震後顧問公司首次評估經費約4.5億元,後續因為補強增加、滾動式檢討與縮短工期,費用才增至14.41億元,包含軌道、電纜修復等,中工負責是8億多元。張嘉玲不滿嗆,這樣給中工的經費也從4億元增加1倍至8億元。張嘉玲認為,中工這家公司大有問題,從台北第一魚果市場、捷運信義線東延段,甚至到環狀線修復都是一樣的套路,新泰塭仔圳二期開發也是中工得標,不知道還會被用同樣套路追加多少經費,質疑「只有中工能做嗎?」張嘉玲說,環狀線修復工程的調查,從地震到現在已過了半年,北捷稱明年1月鑑定報告會出爐,新北市卻一無所知,如今又任由中工暴增工程經費,沒有讓議會知道監督,環狀線仍在保固期中工卻不賠償,這19億元不該由新北市民埋單,「當新北市政府是盤子嗎?」如市府後續沒有嚴格處理訴訟賠償,就是有圖利中工之嫌。劉和然說,修復過程都經專家學者建議,希望把結構安全做得更好、安全行駛,若第三方公正鑑定出爐認定該由中工負擔賠償,市府一定會求償。
環狀線修繕新北市慘幫中工善後?侯友宜批不實指控
新北市長侯友宜16日表示,環狀線受損鑑定報告尚未出來,目前沒有確定賠付責任,新北市政府正盡速修繕中,但並非終局確定新北市府得扛責,呼籲外界不要混淆視聽。新北捷運環狀線「板新」至「橋和」二站間,因0403大地震受損,列車中斷運營,拆分成「新北產業園區至板橋」和「中和至大坪林」二段運營至今,儘管有協調客運業者免費接駁停駛的板橋至中和段,每日仍影響至少10萬人次通勤族。台北市議員林延鳳16日直指,當初環狀線本段施工廠商為威京集團旗下的中華工程公司,當時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市府團隊,未完成驗收,就與新北市侯市府聯袂搶快通車,事發後中華工程甩鍋近新台幣4億成本的保固責任,還大賺維修災難財。對此,侯友宜16日回擊是「不實指控」,目前新北市政府僅是墊付環狀線受損所需修繕費用,畢竟第一時間是要的是盡速恢復,未來鑑定出爐後該向誰求償,新北會依法辦理。新北市政府捷運局官員進一步強調,針對環狀線修繕,其實已依《政府採購法》啟動緊急工程採購工作即動工,遠期修復所需的盤式支承和施工架都已經進駐工地現場,目前進度良好,有望在2024年底恢復環狀線通車。侯友宜重申,按照契約精神,涉及賠償問題已請第三方公正單位鑑定中,未來鑑定出來是誰的責任便依法辦理,新北市一切過程都按規定公開透明,如果業者有問題,一定會要求業者賠償,這不容許馬虎,呼籲外界不要扭曲。
被重案改變的台灣/愛女逝世8年 王婉諭仍憂:台灣進步要靠一次一次的血跡
2016年3月28日,台灣曾發生震驚社會的「小燈泡事件」,3歲女童「小燈泡」隨母親前往西湖捷運站迎接家人,卻在途中遭思覺失調症患者王景玉持刀砍殺。小燈泡遇害當下,台灣社會正處於激烈討論死刑存廢的氛圍中,小燈泡的母親王婉諭也曾多次被媒體問到是否支持廢除死刑,但她當下僅表示:「與其說希望他被判死刑與否,不如說更想知道他為什麼會做下這件事情。」而王景玉在近3年的審理過程中,分別在一、二審委託榮總與台大醫院進行精神鑑定,結果呈現出其犯行受到精神疾病的影響,因此符合《刑法》第19條減刑的條件,最後在2020年4月15日由最高法院以無期徒刑定讞。對此,王婉諭夫妻曾公開在臉書發表聯合聲明,認為「判決不符合期待」。近日,王婉諭接受CTWANT訪問時,談到了這中間的思考,以及說明認為判決部符合期待的原因。王婉諭提到,她後續有機會讀到王景玉的精神鑑定報告,報告中追溯他從國小到高中的求學經歷,也找到了他的親友們了解狀況。她在了解王景玉的成長過程後,覺得在他逐漸惡化到失控殺人前,其實有很多可能得到協助的機會,然而他就是一步一步的不斷墜落,最終犯下無可挽回的大錯。講到這裡,王婉諭在約1個小時的訪談過程中,首次出現帶著猶豫與遲疑的表情,坦稱:「當時在量刑訴求上,是一個非常辛苦的狀態」。王婉諭表示,她與丈夫能理解「廢死」議題是一種普世價值,也期待或許某一天台灣能成為一個足以接納廢除死刑的環境。但前提應該是大家對國家的社會安全有足夠的信心,同時對國家整體的福利制度有足夠的了解,覺得社會已經準備好可以接納「廢除死刑」的舉措了。但她也坦言,「我覺得這條道路還是非常遙遠的。」她皺著眉頭,似乎努力找尋精準且合適的說法,「對於我們來說,我們的恐懼和害怕是他(指王景玉)沒有辦法順利復歸社會,因為國家制度沒有辦法救助他,所以我希望他不要出來造成更多的傷害。」8年過去,喪女之痛仍然未曾從王婉諭身上淡去,她也仍然在害怕「萬一王景玉未來獲得假釋回到社會中,社會有沒有準備好面對這件事?」(圖/黃鵬杰攝)王婉諭自述,她之所以會表示「判決不符期望」,是因為在整起事件中,感受到國家有太多的不作為,就像此前提過關於社會安全、關於精神衛生,都還有許多國家可以協助、輔導的不足之處。但是國家表現得只把「判刑」當成唯一的責任,彷彿只要將王景玉判了刑,不管是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國家的責任就已經了結了。至於該怎麼避免類似的事件再次發生,或是萬一王景玉未來獲得假釋回到社會中,社會有沒有準備好面對這件事?沒有,沒有任何後續交待。王婉諭苦笑表示,「我覺得這也是我們為什麼後來一直試圖在堅持這些道路,就是『國家不做我們就自己來做』,大概是這個概念。」但王婉諭強調,雖然她在訪談中提到許多認為國家不作為的地方,但是她並不認為政府所有公部門的人都不了解問題何在,或缺乏執行的意志,只是具體到個別的公務員,有沒有收到鼓勵與支持,能夠堅持去做這些事情。她提到在競選過程中,曾得到一位已退休政務官的站台支持,對方還表示自己是第一次站台支持一個候選人,讓她感懷於心,「這其實足以看到,他對我的表現是肯定的,然後他也知道這些事情他們該做,但是過去因為沒有一個監督制衡的角色,讓他在裡面也做不了這些事情。」她再以少子化問題舉例,「我們都知道少子化問題絕對是國安危機,我們也知道家長托育照顧孩子的辛苦,但政府在做的事情就是發現金、發補助。」她表示,政府絕對知道該怎麼做,但是沒有民意代表或者其他監督者的角色,能夠推動、逼迫政府部門去做這些事。王婉諭表示,想讓台灣的未來變得更好,接下來需要所有公民站出來成為改變的一份子。因為民意代表就是公民所推舉出來。台灣的進步動力中,有許多熱血的民眾在默默努力,重要的是要讓這股民間的動能凝聚起來。訪談最後,王婉諭透露接下來的打算,「我覺得台灣的進步,很悲哀的是,它需要靠一次一次的血跡,也就是發生重大事件、有人付出生命作為代價後,才有辦法往前一點。但我們更擔心的是,即使有人犧牲了也沒辦法進步。所以我們現在即便是一個沒有立法院席次的政黨,仍然希望能夠凝聚民間的力量。當不幸的事件發生時,至少我們能藉著群眾的目光放在議題上,努力去推進一點什麼。只有在這種時候,政府才有機會感受到壓力,才會有決心去做該做的事。」「我覺得我沒有那麼悲觀,我覺得公部門很多的人都知道問題在哪裡、知道怎麼做。但他可能礙於很多的現況,比如政治現實、量能上的現實、長官們考量的現實,所以沒有辦法去做。我覺得只要我們能夠建立起橋樑,或者借助機會給他們搭起這個舞台,他們可能就能夠往前推進。」※編按:本文採訪時間發生於2024年9月10日,而憲法法庭9月20日才做出「有條件合憲」判決。關於「死刑存廢問題」,王婉諭女士在9月20日之後另在臉書發佈有「更完整論述」。●衛生福利部致力於推動全國心理健康促進,提供心理衛生教育、宣導、心理諮詢、心理諮商及個案關懷訪視、社區支持資源連結等服務。➤全國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查詢▸http://pse.is/58urj8➤更多心理健康促進資源▸https://pse.is/6k6lav
環狀線斷軌半年迄無鑑定報告...遭疑跟「這1案」有關 新北捷運局回應了
受0403花蓮大地震影響,新北捷運環狀線受損,其中板新站至橋和站仍停駛,市府力拚年底復駛,民進黨市議員張嘉玲不滿指出,災損發生迄今已半年,但第三方鑑定結果報告仍未出爐,進度緩慢,質疑是否與威京集團的京華城弊案有關。捷運局回應,至8日已召開15次委員會議,探討環狀線災害調查分析及原因,待鑑定報告出爐,將依約究責。張嘉玲指出,環狀線是台北市捷運工程局主責工程與發包,而在台北市捷運工程局與中華工程簽訂的工程契約中也提及,「地下結構工程、高架結構工程、地面結構工程或與構造體安全有關之修繕工作存有保固期5年」,但0403花蓮大地震,新北震度只有5級,並未超出環狀線6級設計的耐震強度,修復費加上到年底的接駁公車等費用,粗估要14億元,目前也還在保固期之內。她質疑,第三方鑑定結果報告遲未出爐,是否與威京集團的京華城弊案有關,因檢方日前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獲准,其中威京集團下的中華工程持京華城23%股權,加上威京集團本身財務狀況不佳,憂心就算最後責任歸屬確定是北市,中工恐無力賠償,要求捷運局一定要硬起來,「不能讓新北市民埋單」。捷運局表示,專家學者從災害發生至8日召開15次委員會議,已完成復原工程設計、並優化盤式支承,盡快讓鋼箱梁復位外,同步做各種分析與鑑定,目前正探討環狀線災害調查分析及原因,待第三方公正單位完整鑑定報告出爐後,依契約及相關規定究責。捷運局說,若後續經第三方公正單位認定震損屬原工程契約應改善或保固範圍,將請北捷依原契約向廠商求償。捷運局指出,環狀線受地震影響共造成9跨鋼箱梁位移,共有139項設施受損,目前復原工程已完成簡支梁段第一至四跨箱型梁復位工作,第五跨頂昇設備預計本周完成復位,第六跨頂昇準備中,而連續梁段安裝重型支撐架及加勁鈑焊接作業中。鋼箱梁逐一復位的同時,也接續其他復原工項,包含伸縮縫、軌道、隔音牆、機電設施復原、子系統測試及線性淨空檢核等,最後再完成機電系統整合測試及電聯車試運轉等,確認一切安全無虞下力拚年底全線復駛。
台南槍擊丟包醫院命案 開槍男子遭判刑23年!國民法庭判決理由曝光
去年發生的台南安南醫院丟包案,台南地院歷經9天的國民參審程序,7日晚間8點多宣判,林澤峰被判處徒刑23年,林昱凱無罪。其中,國民法庭在判決理由中,還特別列舉3大從重因素及5大從輕因素,作為林澤峰的判刑依據。國民法庭指出,林澤峰承認持有改造手槍及子彈,以及開槍射殺徐男,但否認持槍抵住對方胸口開槍,辯稱是相隔1個汽車寬度的距離射擊最後一槍;然而,根據法醫師出具的鑑定書及到庭說明,認定林澤峰是持槍抵住被害人胸口射擊最後一槍,因此殺人罪部分重判徒刑19年。國民法庭還認為,徐男所受「入口處有灼燒痕跡」、「入口處無火藥刺青(子彈進入皮膚,與皮膚接觸時,所產生的火藥反應,屬於非接觸性且近距離槍傷的特徵)」,加上子彈造成體內「入口小、中間大、出口小」的傷勢,符合接觸性槍傷特徵。同時,林澤峰開槍後離開再返回案發現場,隨即搶下徐男載往安南醫院的行為,目的是將其盡速送醫,並非為了延遲或阻斷對方接受救治。國民法庭強調,林澤峰直接故意抵住胸膛槍擊徐男剝奪其生命,造成難以回復的結果,並使被害人家屬承受無盡的傷痛;量刑前社會調查鑑定報告也認為,林澤峰具有反社會性人格,有高度再犯可能性;林澤峰接受量刑前社會調查時,曾提及「再次發生仍會開槍」而呈現的犯罪後態度,在在都是該法庭從重量刑的因素。另外,量刑前社會調查鑑定報告指出,林澤峰於成長過程中,因家庭及校園的負面成長經驗,形塑他以暴力解決問題的行為模式;他於行為後旋即將徐男送醫,曾經嘗試彌補惡行;案發之後攜槍投案,且大致上配合調查並承認犯罪;量刑前社會調查鑑定報告表示,如果經過長期的心理治療及輔導,仍有改善行為的可能性;接受量刑前社會調查鑑定時,林澤峰曾陳述「知道沒有資格剝奪他人生命」的態度,均為國民法庭從輕量刑的因素。至於林昱凱部分,國民法庭也說,不能充分證明林昱凱與林澤峰有共同持有手槍子彈並殺人的意思,呈現在法庭的證據,也無法證明林昱凱有幫助林澤峰犯罪的意思,因此決定判處無罪。
台東疑似農藥中毒事件釀3死!法醫解剖釐清死因 檢方展開深入調查
台東市近日發生疑似農藥中毒的事件,造成三人不幸喪生,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於20日進駐台東市立殯儀館,針對死者進行解剖,以確定死因,台東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陳妍萩表示,目前該案仍以相驗為主,尚未轉為刑事案件。根據陳妍萩的說法,事件發生後,法務部法醫研究所主動聯繫,表示全力支持解剖工作,解剖程序於20日上午10時正式展開,由於需處理三具遺體,預計解剖時間將較長。檢方並未設定結果出爐的具體時間,強調希望法醫能有足夠的時間進行詳細比對,並與衛生福利部確認相關資料,最終製作出正式的鑑定報告。針對是否已找到農藥的來源,陳妍萩指出,調查仍在持續進行中,檢方將從多個角度進行蒐證,包括訪問死者家屬及其附近親友等,雖然目前涉及偵查的內容無法公開具體細節,強調現場掌握到的跡證將進行深入分析。目前,該案仍然列為相驗案,檢方並未放過任何可能的證據,連續2天,檢方人員已在現場展開蒐證工作,並對家屬在治喪期間表達感謝,感謝家屬願意全力配合調查。
撞死人爆甩鍋卸責!桌球甜心要求「重新鑑定死因」家屬氣炸拒和解
被封為「桌球甜心」的國手鄭先知,去年8月駕車行經台北市中山區龍江路時,不慎衝撞騎乘機車的楊姓父女,導致楊父送醫救治1個月後仍不幸死亡,事後鄭先知雖坦承肇責,但她卻辯稱楊男的死因與「車禍無關」,因此導致雙方和談破局,鄭先知也遭到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對此,台北地院昨(12日)開庭審理,鄭先知再度要求鑑定楊男是否「死於疾病」,由於雙方無和解共識,法官將擇期再開庭。回顧該案,該起死亡車禍發生於2023年8月18日上午11時許,鄭先知因開車轉彎未禮讓直行車,導致楊姓父女1死1傷,遭到死者家屬提告,今年7月台北地院開庭時,鄭先知表明願意支付賠償金達成和解,除了保險理賠金500萬元之外,她有意再自掏腰包100萬元賠償家屬,沒想到和解最終仍宣告破局,關鍵原因在於鄭先知否認,楊男的死因與車禍有關。死者家屬的委任律師向法官表示,鄭女駕車害命後,一再辯稱楊男的死因並非是她造成的,「死者是因自己的問題或在醫院急診室急救導致骨折或內臟受傷過世。」此說法讓楊男家屬無法接受,認為鄭先知態度惡劣不肯認錯,拒絕被告的和解要求,請求法官重判嚴懲。台北地院昨(12日)再度開庭審理,鄭先知仍要求重新鑑定楊男是否「死於疾病」,鄭先知的委任律師表示,根據楊男的法醫鑑定報告顯示,死者肋骨斷裂不排除是急救過程造成,且病歷紀錄中也可見楊男曾多次因自身疾病入住加護病房,合理質疑死因與車禍有直接相關。由於鄭先知一再對楊男死亡的因果關係爭議不休,引起家屬不滿,此次雙方仍未達成和解共識,因此法官決定擇期再開庭。對此,鄭先知表示,在楊男住院期間她一直持續關心對方,但自從楊男不幸逝世後便無法直接聯繫到家屬,強調自己並沒有卸責,要求鑑定楊男死因是想釐清她應負的責任。
何妤玟衰捲母妹租屋處火災 她曝原生家庭令人心碎!親揭母女關係
女星何妤玟的媽媽位於台北市天母的租屋處8月24日發生火警,消防局初步研判疑似是菸蒂導致。有鄰居向週刊爆料,要何妤玟給交代。何妤玟今(11日)情緒低落,「我從來不想特別提我的原生家庭多麼令人心碎。」何妤玟表示,關於母親與妹妹的居住處發生意外一事,感到非常遺憾與難過,從知悉事件的第一時間,便立刻放下工作竭盡全力協助家人與屋主處理事情至今,萬幸的是這事件中並沒有任何人員傷亡,目前全部事件的後續處理都已經進入法律程序。何妤玟指出,有關失火原因、財務損失等,都要等候法律的鑑定報告,因為這並非本人住所,所以也只能盡力陪伴與協助,希望事件可以儘速圓滿落幕,再次為佔用新聞版面向大家說聲不好意思,讓媒體跟社會大眾擔心了,也謝謝關心她的所有朋友,感謝你們。她也無奈地說,「我媽媽有2個女兒,是妹妹與媽媽在住,明明我都有跟記者說明,為什麼還要這樣亂寫,法律上正在調查,我到底一個都不在現場的人,現在要出來負什麼責任?」她今(11日)在IG限動嘆,「謠言毀謗只會讓我浴火重生,更加美麗。我從來不想特別提我的原生家庭多麼令人心碎,我寧可你們永遠看到亮麗微笑的姐姐。」事實上,何妤玟過去就曾在節目上提到,媽媽和爸爸離婚前3年左右,因為不相信別人,經常批評她,導致自己很困惑,推測自己的完美主義可能也是因為家庭的關係;由於小時候沒有獲得爸媽足夠關愛,所以至今對媽媽還是有些距離感,坐在旁邊一小時可能也沒有講到一句話。
何妤玟衰捲火災風波!嘆「妹妹惹事要我扛」 心累喊話:這世界沒良知嗎?
女星何妤玟今(10日)被週刊報導,母親與妹妹位於台北市天母的租屋處在上月底疑因菸蒂釀禍導致火災,飼養多年的愛犬受牽連,連鄰居都險遭波及。何妤玟為此在社群一連發送多篇文章澄清,「真是欲哭無淚,鬼扯亂寫的劇情,根本不是我住的的地方,也要硬扯我進來。」還透過律師發出聲明。她傍晚再度於Threads發聲,無奈表示:「妹妹惹事,我還要去扛,甚至被污衊?這世界真的沒有良知嗎?」此前,何妤玟在10號下午約1點針對週刊報導內容發表聲明,表示關於母親與妹妹的居住處發生意外一事,她感到非常遺憾與難過,從知悉事件的第一時間,便立刻放下工作竭盡全力協助家人與屋主處理事情至今,萬幸的是,這起事件中並沒有任何人員傷亡,目前全部事件的後續處理都已經進入法律程序。何妤玟指出,目前事件的後續處理已經進入法律程序,有關失火原因、財務損失等,都要等候法律的鑑定報告,因為這並非她本人的住所,所以也只盡力陪伴與協助,希望事件可以儘速圓滿落幕。然而,這篇公告似乎無法撫平何妤玟無端遭捲入風波的心情,她又於傍晚再度於Threads發聲,難過表示:「我一個人長期養母親就算了,現在妹妹惹事,我還要去扛、甚至被污衊?我才比她大兩歲,我們是平輩ㄟ!面對親情的斷捨離,我已經很難過跟痛心了,現在還有媒體要造謠帶風向,還有網友要在法律事件裡傷害我。我從以前到現在,多麼努力的照顧我的家人……這世界真的沒有良知嗎?」事實上,何妤玟在律師聲明中提到,此次火災事故涉並非何妤玟的住所,而是她親屬的住處,且事件發生當日,何妤玟並不在場。聲明中也強調,火災並未造成任何人員傷亡,僅有財物受損。然而,目前火場鑑定尚未完成,責任歸屬仍需進一步調查。此外,針對部分不實傳言與網路評論,何妤玟透過聲明駁斥,同時也呼籲「發言者應該自重,評論必須基於事實,如有誣衊行為將可能涉及刑法誹謗罪,她與律師團隊將保留追訴權利。」針對何妤玟的心痛喊話,許多網友給予支持:「不要負責,不要被道德綁架勒索。妳是妳、她是她,她的人生不需要妳負責」、「要先照顧好自己喔,要不然妳會先被打垮」、「身為母親主要照顧者,且手足也是惹事一族的人,真的覺得當一個唯一正常的人很辛苦。」何妤玟律師聲明全文。(圖/翻攝FB/何妤玟 Winnie Ho)
母妹租屋處大火疑抽菸釀禍!鄰要她給交代 何妤玟怒發2聲明
女星何妤玟的媽媽位於台北市天母的租屋處8月24日發生火警,消防局初步研判疑似是菸蒂導致。有鄰居向週刊爆料,要何妤玟給交代。對此,何妤玟透過律師發出2點聲明。本人也無奈地說,「我到底一個都不在現場的人,現在要出來負什麼責任?」何妤玟表示,關於母親與妹妹的居住處發生意外一事,感到非常遺憾與難過,從知悉事件的第一時間,便立刻放下工作竭盡全力協助家人與屋主處理事情至今,萬幸的是這事件中並沒有任何人員傷亡,目前全部事件的後續處理都已經進入法律程序。何妤玟指出,有關失火原因、財務損失等,都要等候法律的鑑定報告,因為這並非本人住所,所以也只能盡力陪伴與協助,希望事件可以儘速圓滿落幕,再次為佔用新聞版面向大家說聲不好意思,讓媒體跟社會大眾擔心了,也謝謝關心她的所有朋友,感謝你們。她也無奈地說,「我媽媽有2個女兒,是妹妹與媽媽在住,明明我都有跟記者說明,為什麼還要這樣亂寫,法律上正在調查,我到底一個都不在現場的人,現在要出來負什麼責任?」同時何妤玟也透過律師發出聲明表示,並無居住於該租屋處,事發當日亦未在場,然於事發後,即主動與屋主聯繫,並指派律師與屋主、鄰居成立善後群組,惟目前火場鑑定仍未完成、責任尚待釐清,必須靜待調查結果,才能續行動作。聲明指出,豈料竟有心人士惡意誣指未為處理,並影射此事件與其有關,此情均與事實重大不符,仍請發言者自重,評論確應有事實所本,如言論逾越對事實之評價,而屬貶損名譽、編造事實之行為,將涉刑法誹謗罪。
陳敏薰買官案!陳水扁與吳淑珍洗錢1千萬元「一審判免訴」 高院今撤銷發回更審
前總統陳水扁被控在前台北101董事長陳敏薰買官案涉嫌洗錢,被台北地檢署於2015年1月起訴,不過北院合議庭今年5月認為,依修正前洗錢防制法規定,此案已完成10年追訴權時效,依程序判決免訴;台北地檢署不服判決,提起上訴。高院認為,應保障當事人聽審權的訴訟程序,今天撤銷判決,發回北院更審。前總統陳水扁。(圖/報系資料照)根據高院28日判決指出,法院於被告因疾病不能到庭為由而裁定停止審判後,其原因消滅、或因其他事由欲為終局判決前,若無事實上的困難,應使訴訟參與者有表達意見的機會,並透過到庭陳述意見或其他適當方式,踐履保障當事人聽審權之正當法律程序,北院認本件追訴權時效完成即逕為免訴判決,其踐行之訴訟程序難認妥適,故撤銷發回北院原審。回顧這起案件始末,檢方指控陳水扁在2004年1月間,與妻子吳淑珍收受陳敏薰1000萬元,協助陳敏薰取得台北101董事長,兩人已各被依貪污罪判刑8年定讞;而高院二審審理此案時,認定吳淑珍將賄款透過胞兄吳景茂存入人頭帳戶,檢方認為陳水扁也涉洗錢,分案偵辦,2015年1月19日依洗錢罪嫌起訴陳水扁。台北地院認為,扁涉犯洗錢罪,法定刑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依修正前刑法第80條第1項第2款規定,其追訴權時效為10年,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期間,根據醫院的診斷鑑定報告,認為陳水扁有多重身體症狀,因病無法到庭,停止審判而停止追訴權時效進行,持續所達上開追訴權時效期間之4分之1,即2年6月,另外,檢方查期間行使追訴權共計4年7日,2015年5月13日裁定停止審判,為審判期間行使追訴權,共計3月18日。合議庭計算,本案犯罪行為終了日為即2006年1月25日,計入追訴權時效期間10年、停審期間2年6月,共為12年6月,加上檢方行使追訴權的4年7日、北院於停審前行使追訴權的3月18日,全案共已追訴16年9個月25日,追訴權時效早已完成,因此判決免訴,不過北檢以判決有程序瑕疵、追訴權時效計算有違誤等理由,6月21日上訴。
盧正臨刑喊冤! 伏法至今24年…調查報告「3發現」恐遭冤屈
退休警察盧正於1997年12月涉犯擄人勒贖殺人罪,2000年6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後三審定讞,同年9月7日執行槍決。盧正家屬及冤獄平反協會認有冤情,向監察院陳情。調查結果顯示,盧正涉犯擄人勒贖殺人罪遭判處死刑確定案,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88年度上重訴字第758號判決所認定之犯罪事實顯有錯誤,盧正恐遭受冤屈,並非真正犯罪行為人。調查委員王美玉、高涌誠說明調查發現如下:一、 被告盧正臨刑喊冤,恐遭受冤屈調閱台灣高等檢察署台南檢察分署執行死刑卷宗發現,盧正於執行槍決前,執行檢察官訊問時,仍堅稱係遭冤枉。二、原確定判決認定詹姓被害人係遭盧正殺害棄屍,與事實不符,監察院已於2024年6月20日函請法務部轉所屬研議提起非常上訴或再審(一)死亡時間的疑義:原確定判決認定盧正係於1997年12月18日18時許殺害詹姓被害人,於同日20時許棄屍,惟經蕭旭峰教授以法醫昆蟲學依本案相同條件進行死後間隔模擬實驗結果,研判死者應係1997年12月19日接近屍體尋獲時方遭殺害並棄屍,原確定判決認定詹姓被害人的死亡及棄屍時間,明顯與科學事實不符,經查盧正於1997年12月19日已遭警方跟蹤監控,有明確不在場證明,原確定判決認定詹姓被害人遭盧正殺害棄屍,顯與事實不符,違反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二)鞋帶是凶器嗎?原確定判決認定本案扣案鞋帶為凶器,惟查本案審理時對於犯罪手法本存有疑義,擬邀請法醫師再行鑑定,因未實際囑託,致仍有疑點未明,經藍錦龍股長進行鞋帶緊拉勒痕型態實驗及依本案詹姓被害人頸部勒痕形態鑑識結果,認極可排除本案扣案鞋帶為凶器之可能性;又盧正供稱係手套襪子徒手撕斷膠帶綑綁被害人,經藍錦龍股長模擬重建實驗結果,膠帶斷口應呈扭曲情狀且沾有織物纖維,惟檢視卷內現場勘查人員自被害人身上取下之膠帶,切口平整且無沾黏織物纖維。顯示盧正之自白欠缺真實性,原確定判決認定之犯罪事實有誤。(三)盧正雖曾於警詢及檢察官偵訊初期自白,惟經趙儀珊副教授以有完整逐字稿之盧正偵訊筆錄內容與盧正致家屬親筆書信等資料進行司法心理鑑定分析,提出「供述鑑定報告」認為盧正自白的真實性低,錯誤自白的可能性高。三、現行刑事訴訟法有關死刑執行之規定,須經司法行政最高機關「令准」,然現行實務僅以法務部「函」復高等法院檢察署之方式為之,且無須蓋用法務部機關印信,除與刑事訴訟法之法律文字不相符合外,並違反立法原意,且與其他執行命令相較,顯然輕率。
嗆重判簽安樂!撞死婦人害2少女重傷 「德東飆車王」未獲和解竟輕判定讞
台北市男子簡祥宇2022年3月18日駕車行經士東路、芝玉路二段時,高速撞上2名女高中生和65歲謝姓婦人,謝姓婦人不幸身亡,2名少女則身受重傷,簡在審理時還嗆聲法官,要法官考量「全台」駕駛的用路安全,並稱若被重判就簽安樂死,一審遭判4年徒刑,他上訴後賠償被害人240萬元,試圖和解不被接受,但法官認為其有悔意,二審輕判2年10月,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定讞。據了解,簡男家境優渥,其家族在陽明山及芝玉街都有地產,他則是某電競遊戲企業社負責人,靠著陪玩家網路遊戲練等賺錢,更被網友稱為「德東飆車王」。2022年3月18日晚間7時許,簡男駕駛黑色轎車高速衝撞斑馬線上的3名行人,2名女高中生身受重傷、多處骨折,簡姓婦人則急救後宣告不治,簡男被當場逮捕,犯後態度卻讓人髮指。在審理期間,簡男稱自己的時速僅45公里,更推託3名被害人是「突然走出」,他剎車不及才釀成事故,否認飆車撞死人,但鑑定報告顯示簡男當下時速破百公里,此說法也遭檢察官打臉。一審時,簡男認為自己是事故中的「生還者」,要法官考量全台駕駛用路安全,並高喊若自己遭重判,願簽死亡同意書安樂死,審判長則訓斥他是在威脅法官,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判處他有期徒刑4年。簡男不服判決再上訴,並一改囂張態度,先賠償死傷者240萬元,但最終仍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法官認為他有悔意,二審輕判其2年10月,檢方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日前駁回檢方上訴,全案維持二審判決,簡男獲2年10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