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定人
」非法領養女童…夫妻讓兒子穿裙子「代替驗DNA」 偽造身份報戶口
孩童拐賣事件頻傳,在世界各地都有案例。中國河南有一對夫妻,去年9月在司法鑑定中心用自己兒子代替一名女童做DNA檢驗,當局發現事有蹊蹺,調查後懷疑有非法人員透過內部人員,將抱養或非法拐賣的兒童身分洗白,好成功報戶口。據《極目新聞》報導,打拐志願者「上官正義」獲取的鑑定意見書顯示,王某和李某2023年9月就是否和王某珂存在生物學親子關係進行鑑定,被鑑定人一欄載明,王某為父親、李某為母親、王某珂為子女,性別女,出生日期為2020年10月9日,「依據現有資料和DNA分析結果,支持王某、李某為王某珂生物學的父母」。上官正義指出,前往司法鑑定中心進行簡易的孩子,並非女童王某珂,而是由王某和李某的兒子王某程代替,因而懷疑有非法人員通過內部人員將抱養甚至非法拐賣的兒童身份洗白,從而實現落戶。而王某今年3月也坦承,鑑定照片中的孩子,是其兒子王某程,但堅稱王某珂是他親生女兒,只是做鑑定時女兒不在身邊,便在中間人的聯絡下帶兒子去做檢驗。相關人士遭到懲罰。(圖/翻攝自極目新聞)相關人員介紹,王某珂真實姓名為何某珂,2020年1月2日出生在廣東潮州某區婦幼保健院,生父何某以及生母的戶籍在湖南郴州。由於何某夫妻已經有2個女兒,所以在生產前萌生「若第3個孩子還是女孩就送養」的想法。而住在河南新密的金某夫婦無法生育,一直想領養一個孩子,在朋友楊某的介紹下,2020年1月3日前往潮州將何某珂帶回撫養,並偽造身份資訊,讓兒子穿裙子假裝是女生去做檢驗,結果成功過關。由於鑑定中心的風險防範意識不強,對鑑定申請人的身分審核把關不嚴,遭到當局懲罰,通報批評並責令改正。對於偽造文件、印章等相關涉案人員,機關依據違法情節不同,做出相應的行政處罰或者刑事拘留,不過確切的人數有多少,官方暫時沒有公布。
檢驗中心爆造假!要男童穿裙子「假扮女兒」做親子鑑定 夫妻認了
大陸媒體近日接獲爆料,指河南省駐馬店市黃淮司法鑑定中心存在親子鑑定關係中涉嫌造假、替換被鑑定人身份的違法行為,懷疑有非法人員涉嫌通過內部人員將抱養甚至非法拐賣的兒童身份洗白,從而實現合法化落戶。1對王姓夫婦坦承,2人為了方便,將兒子穿上裙子代替「女兒」進行抽血化驗,《紅星新聞》報導,鑑定材料顯示,汝南縣夫婦王某和李某在該中心與名為「王某珂」的孩子做親子關係鑑定,結果為「支持王某、李某為王某珂的生物學父母親。」經過詳細調查發現,實際鑑定的孩子並非「王某珂」,而是這對夫婦的親生兒子王某程,其家庭戶口上目前並無名為王某珂的孩子。最終王姓夫婦承認鑑定親子關係時,2人將兒子王某程穿上裙子代替「王某珂」進行抽血化驗,但夫妻倆否認王某珂是抱養或拐賣得來,而是多年前送養出去的親生女兒。至於為何不讓王某珂本人來做鑑定,該對夫妻解釋,由於當時孩子不在身邊,為了方便才出此下策。對此,河南黃淮檢測科技有限公司負責人表示,王某、李某前來做鑑定時提供的出生證明上性別為女孩,如果鑑定環節中女孩被人替換,那這應當是被鑑定人提供虛假鑑定材料的問題。汝南縣衛健委工作人員11日查詢資料後證實,在汝南縣境內,王某、李某夫妻名下並未有名為王某珂的孩子的出生證明。《紅星新聞》記者隨後前往駐馬店市司法局,向官方部門進行了舉報。接待人員回應,針對舉報問題,他們將交由相關業務部門盡快去核實,了解情況。
毒蟲板模工「嫌別人講話吵」…拿西瓜刀砍死無辜男 國民法官參審重判14年
彰化縣和美鎮36歲賴姓板模工人今年3月吸毒飲酒後,不滿鐵皮屋內同住租客打麻將製造噪音,又懷疑別人議論自己,竟持西瓜刀砍死來宿舍探訪友人的67歲洪姓男子。案經彰化地院及國民法官參審後,賴男被依殺人罪判處14年徒刑,刑後監護5年。賴男3月10日、13日先後吸食安非他命、喝下3瓶啤酒後,在13日14時左右嫌宿舍房客與其友人打麻將聲吵雜、有人在議論自己,又巧逢洪男與吳男在走道聊天,竟失控持西瓜刀朝兩人狂奔,並從後砍殺洪男頸椎、脊髓,造成洪男大量出血當場死亡。警方當天對賴男實施酒測、驗尿後,確認其酒精濃度達0.24;安非他命1450ng/mL、甲基安非他命8050ng/mL。案發現場目擊者也指,賴男曾對宿舍內的人說:「你們講話小聲點。」之後就不分青紅皂白行兇。檢察官則依殺人罪嫌對賴男提起公訴。經查,賴男14歲就讀國中期間,即因施用毒品遭台中地院裁定觀察、勒戒;21歲犯下搶奪、竊盜案件,遭分別判處1年1個月及7個月徒刑;24歲又因吸毒被判4個月徒刑。國民法官根據賴男自白、鑑定人於審理時證述、檢察官提出證據,認定患有興奮劑(安非他命)、酒精使用障礙症,及興奮劑、酒精引發精神病症的賴男,犯下殺人罪。考量其為累犯又隨機殺人,具社會危險性、對刑罰反應能力薄弱,應予以加重其刑,法庭最終依殺人罪判賴男14年徒刑。可上訴。《CTWANT》提醒您:珍愛生命,向毒品說不! 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
男子資源回收推撿1400元美鈔!直奔銀行換錢 一驗竟是「偽鈔」下場慘
中正第一分局介壽路派出所,日前接獲台灣銀行總行通報有造假美鈔事故,蘇姓男子在整理資源回收物時,發現一個紅包袋內竟藏有1400元美鈔,興奮之餘趕緊前往銀行換取台幣。行員檢查後發覺鈔票質感有異,立即報警,蘇男在場不斷喊冤,警詢後將依偽造有價證券罪嫌,函送檢方偵辦。37歲的蘇男負責資源回收工作, 11月16日在大安區和平東路三段意外發現一個夾於廢紙堆中的紅包袋,打開時竟然驚喜地發現裡面有14張面額100元的舊版美鈔,興喜以為獲得意外之財,為確認這筆意外之財的真實性,蘇男先後拿到2家不同的銀行進行辨認。然而,情節逐漸轉變成一場驚悚的經歷,2家不同的銀行均對這些美鈔感到懷疑,因其顏色怪異、質感老舊雖然看似真實,但卻不同於市面上流通的紙鈔,出於謹慎考量,行員建議蘇男前往台灣銀行總行進行進一步查驗。台灣銀行總行人員依觸摸鈔票,及顏色色澤認定都與真鈔不同,事後請出鑑定人員確認比對後,驚人的事實浮現,這些美鈔竟然是偽造,因蘇男起初稱是要換鈔,行員依規定通報並請警方到場協助。蘇男在場不斷喊冤,聲稱是在回收物中意外發現這筆財寶,只是好奇心驅使下將這些美鈔拿去兌換,卻因此涉嫌意圖使用偽造貨幣,全案警訊後依《偽造有價證券罪》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中正第一分局警方呼籲,民眾兌換貨幣應循正當途徑,切勿私下兌換以免受騙,若撿到可疑的鈔票,應該立即交予警方處理,對鈔票是否為偽造紙鈔等相關疑義,可洽詢中央銀行發行局或向警察機關報案、檢舉,但凡有意圖使用、行使偽造、變造公債票或其他有價證券的行為,都將觸犯刑法,可處3年至10年的有期徒刑,得併科90000元以下的罰金。
司法院啟動執行續造計畫五年有成 平均終結一件少兩日
司法院今(17)日舉行「執行續造計畫啟動5週年成效」記者會,民事廳廳長周玫芳表示,2017年9月啟動執行續造計畫後,雖然法院每年新收案件持續成長,民事執行事件收件數從2019年138萬餘件,攀升到2022年收件數163萬餘件,但2019年平均終結一件需23.6日,縮短至2022年需21.7日,減少約2日。周玫芳表示,為提昇民眾使用司法院及各法院執行程序之效率及便利性,執行程序已完成電子化,並建置拍賣公告電子公告欄、第三人扣薪試算表、優化法拍屋查詢系統、新增不動產鑑定人資訊平台、新增土地共有人資料介接系統、新增電子債權憑證聲請功能,以及優化線上聲請流程。司法院民事廳打造執行續造計畫已屆滿5年,期間陸續完成執行程序行政規則修訂、編修民事執行實務參考手冊、民事執行文書格式例稿手冊、執行司法事務官常用例稿手冊、民事執行法令彙編等書籍,2019年出版印行「民事執行實務參考手冊」以來,已陸續提供2401套書,供各地方法院辦理執行業務人員參考。周玫芳指出,民事廳執行續造計畫,今年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每月新收案件數仍大幅增加,但平均終結一件減少2日。未來仍將積極蒐集各界建議,適時研議相關措施,保障人民權利。
驚悚!國中操場竟挖到神秘白骨 彰檢送台大鑑定…竟是清朝古屍
彰化縣田尾國中於去年11月為校內PU跑道進行整建工程時,挖土機竟挖出1具不完整的骨骸,當場嚇壞所有人,隨後也緊急報警處理,由於骨骸無衣物裹住,且嚴重風化,又歷經2次覆土,彰化地檢署為求慎重,將部份骨骼送往台大地質科學系加速器質譜實驗室,27日公布鑑定結果,確認該骨骸距今已有221年的歷史,為清朝的骨骸。據悉,田尾國中於去年11月初,包商在進行整建工程時,發現1具不完整的骨骸,當時還傳出骨骸是新骨,此外因為田尾初中由1964年成立,當初建造校舍時,也沒類似傳聞,所以讓此具骨骸的疑點重重。檢方表示,2022年11月2日接獲北斗警分局報驗,為求慎重,指派朱健福檢察官同法醫相驗,經人類DNA定量結果,發現人類DNA量極低,也未檢出Globalfiler STR DNA型別,因此研判檢體已嚴重腐敗。此外,現場並無人造纖維或棺木殘骸,研判骨骸是在人造纖維出現前,就已埋在此處。檢方為釐清該骨骸是否涉及刑案,因此再將部份骨骼送往全國唯一能鑑定人類骨骼年份的台灣大學地質科學系加速器質譜實驗室進行加速器質譜儀碳十四定年,經科學鑑定後,確認該骨骸距今已有221年的歷史,為清治嘉慶7年。田尾國中在設校前,校地為第二公墓,因此可能是先人骨骸,如今將依照彰化縣處理無名屍體自治條例之規定,公告招領,期滿無人招領則由當地公所予以收埋。
竹北氣爆結構鑑定報告出爐 縣府:受創大樓安全無虞
624竹北氣爆造成6人輕重傷,為確認受竹北瓦斯事件影響的社區建築物結構安全,新竹縣政府工務處協調新竹瓦斯公司於6月29日委託社團法人新竹縣建築師公會做結構安全鑑定,建築物主體結構安全鑑定報告書已於8月10日完成,評估認為結構安全無疑慮,正式報告已遞送給社區管委會。新竹瓦斯公司指出,受瓦斯事件影響的社區大樓於民國84年完工,規劃地上12層、地下2層共84戶,為鋼筋混凝土構造物,此次鑑定工作委託新竹縣建築師公會辦理,建築師陸續至大樓各戶實地會勘10次。評估認為結構安全無疑慮。(圖/新竹縣政府提供)縣府工務處表示,根據建築物主體結構安全鑑定報告書的內容顯示,此次鑑定工作包含針對受災戶、公共梯間適當位置取樣混凝土試體,作混凝土抗壓強度試驗、氯離子含量試驗、中性化試驗,同時對地下層、受災戶作室內水平測量,以上試驗及測量結果均符合規範標準,無發現異樣。工務處說明,受災戶的柱、樑、樓板經檢視,並未發現有混凝土爆裂,僅發現粉刷層剝落,而柱、樑也未發現有鋼筋外露情形,故研判結構未受氣爆火害影響;另外,經鑑定人現場勘查大樓各住戶,其主要結構樑柱均無結構性裂縫,安全無慮,而室內隔間牆壁屬於非主要結構的構造,現有細裂紋等也不影響整體結構安全。縣府提到,報告書也指出,社區大樓整體建築物參考原始建築、結構圖面及現場勘查結果,經建物耐震性能評估初步評估結果,其耐震能力安全尚無疑慮,經整體初步評估建築物的結構安全亦尚無疑慮。
不堪長期被家暴!6旬婦「持刀殺夫」潑鹼水 國民法官聚焦滅證審案
新北市一名63歲季姓婦人因長期遭到丈夫家暴,去年11月趁著丈夫醉酒熟睡之際持刀殺害,事後還以鹼片水潑屍有滅證之嫌,新北地院今進行交互詰問程序,當時勘驗命案現場的程姓員警,也以證人、鑑定人身份傳喚到庭,選任出庭參與審判的6位國民法官,今聚焦季婦潑鹼水其動機是否為滅證,作為後續量刑之權衡。程姓員警還原案發經過,當時發現死者遺體疑遭腐蝕性液體潑灑,手、背部皮膚均呈「皮革化」,季婦起初聲稱是藥酒導致,不過經法醫勘驗,認為是遭強酸或強鹼侵蝕,季婦才又改口是用鹼片水潑屍。程姓員警透露,廚房流理台、廁所洗手台均驗出死者血跡反應,季婦坦承犯案後的確有清理現場,也有使用抹布擦拭血跡。對此,多名國民法官陸續提問,「為何死者燒灼傷集中於背部?」、「能否從腐蝕程度判斷死亡時間?」程姓員警回覆,死者當時可能呈現仰躺狀態,導致從正面潑灑的鹼水向下流動,因此液體沉積在後背,也無法從腐蝕性傷口推斷出死亡時間。針對程姓員警證詞,檢察官表示,季婦不僅欺騙警方潑藥酒,犯案後還以抹布清理現場,足見犯罪手段惡劣、態度不佳,請合議庭及國民法官審酌季婦是否滅證。季婦委任律師葛彥麟辯駁,季婦並未說過用藥酒潑灑一事,且對受害者生前潑鹼水是「犯罪手段」之一,死後潑灑才涉嫌滅證,應釐清死者的死亡時間,至於廚房、洗手台均驗出血跡,僅是犯案後下意識要洗手清潔,不能判定為滅證,考量季婦主動自首以及情堪憫恕,請合議庭及國民法官納入審酌。
健身教練勒斃前女友…無期逆轉「輕判15年」 法官稱「不然假釋已60歲」
新北一名張姓健身教練與黃姓女友分手後仍同居,不料雙方之後因感情糾紛再度爆發口角衝突,沒想到張男竟狠將黃女勒斃。一審張男被判無期徒刑,結果到了二審大翻盤,「這原因」改判15年,讓家屬相當不能接受。回顧案情,擔任健身教練的張姓男子去年2月因不滿黃女提出分手,懷疑其另結新歡,竟一氣之下在板橋租屋處把人勒斃。之後發現自己鑄下大錯,持刀猛刺胸口意圖輕生,還致電好友要對方幫忙照顧媽媽。張男經過搶救後,撿回一條命,不過黃女被發現時已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仍宣告不治。一審新北地方法院判張男無期徒刑,張男不服提出上訴。二審高等法院認為,考量張男曾表示後悔一時犯的錯,雖未獲得家屬諒解,但自己永遠不會放棄,足見並非完全不知悔悟,另鑑定人推測張男具有中高度再社會化可能性,若量處張男無期徒刑,最快也要執行25年才可假釋,而屆時張男已60歲,能否復歸社會顯有疑問,有悖於刑罰強調教化矯正之積極作用,並不符合罪刑相當原則,因此依殺人罪改判張男15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對此自稱是家屬的網友在PTT憤怒表示,主法官不知道為什麼一直讓張男去答辯,然後這些問話全部都是他一旁的律師在旁教張男講的,「(張男)被查出一堆案底,超級多行車糾紛,還會家暴母親,我真的不懂這位二審主法官你的想法是怎樣,這樣的人不關到死好嗎?」網友說,「審判最後,主法官詢問犯人說你有甚麼話想對家屬說嗎?結果犯人長達5分鐘,一句都不說,現場就這樣安靜,最後還是他旁邊的律師說,你趕快跟對方家屬說對不起,然後犯人才說對不起,是人都看得出來 這真的有悔意嗎?這是該有的態度嗎?然後今天看到這樣的審判結果,我們真的無語。」
5億高中生解剖報告出爐 中檢揭死因「高處墜落」1024字聲明曝
擁有5億身價的賴姓高中生,與26歲夏姓男地政士助理登記結婚,2小時候離奇墜樓,案情疑點重重。賴母近日委託知名法醫高大成驗屍,發現死者右手有「4針孔」,認為死者可能遭他殺。對此,法務部法醫研究所上週已完成賴男解剖鑑定報告,並以「最速件」公文送交台中地檢署;而中檢今(6日)也發布聲明回應。以下為聲明全文:臺中地檢署偵辦賴姓高中生疑似墜樓死亡案件,經法醫研究所法醫師出具之解剖鑑定報告所載,顯示死者之死亡原因符合高處墜落,造成左後背部鈍挫傷,引起左側多處肋骨骨折、兩側血胸、胸腹部多處臟器破裂出血而死亡。另死者體內並未檢出酒精、葡萄催芽劑或其他常見之毒藥物反應(共驗1000餘種)。本署檢察官將審酌報告內容並綜合死者家屬意見及所蒐集之一切證據,縝密持續進行偵查,以期迅速釐清事實。本件賴姓死者於民國112年5月4日經救護人員送醫急救(死亡)後,警方即開始調查並於同年月5日報請本署檢察官相驗,檢察官即於當日率同本署法醫師相驗後,因認有犯罪嫌疑,即開始進行偵查,並決定儘速解剖以確認死亡原因,經聯繫、確認法醫研究所專責解剖之法醫師及解剖室之時程,遂擇定於同年月9日進行解剖,同時進行相關偵查作為,此均有相關辦案紀錄存卷可查。承辦本案之司法警察本即無法自行決定是否結案抑或結案之理由,故坊間日前所指本件起初以自殺結案,經死者家屬反彈始進行調查乙情,顯與事實不符。檢察官會同法醫師進行相驗、解剖,為刑事訴訟法所定調查證據之法定證據方法,必須恪遵刑事訴訟法第204、204之1、216、217條等相關規定,依循嚴謹法律程序,在有充足設備之適當場所,由具有法醫師法規定之資格,且深具學理與實務經驗之現任法醫師為之。負責偵辦之檢察官與司法警察亦須會同在場,並全程錄音錄影以確保其合法性及確認相驗、解剖時遺體之實際狀態。法醫師進行解剖,除會仔細檢視遺體有無醫療急救證據、外傷證據及觀察遺體全身部位,並採集包含腦髓、心臟、肺臟、肝臟、脾臟、腎臟、胰臟、甲狀腺、血液、尿液、胃內容物檢體,返回法醫研究所進行顯微鏡觀察及毒物化學檢驗外,亦會與檢警勘查採證所得之現場照片、救護車監視器畫面、測量現場之高度、距離等一切情狀相互核對驗證,綜合解剖、毒物化學檢查結果及上開勘查採證所得證據,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以鑑定人身分具結後,方可出具專業並有證據能力之解剖鑑定報告書。從而,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法醫師出具之解剖鑑定報告之嚴謹度、完整性,甚至如虛偽不實即受偽證罪處罰之負責任程度,均須接受全面之檢視及驗證。檢察官為法定公益代表人,刑事案件之偵辦,應嚴守罪刑法定及無罪推定原則,對被告有利及不利之事證,均應詳加蒐集、調查及斟酌。相關訴訟關係人並更應堅守偵查不公開,防止洩漏偵查方向、內容導致相關嫌疑人勾串、滅證而有礙真實之發現。本署檢察官仍將持續秉持尊重死者及家屬之立場,謹守證據法則及勿枉勿縱之司法精神,嚴密查辦。
遭NCC違法濫權對待 司法要還中天公道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遭批護航《鏡電視》,《TVBS》民調指出64%民眾認為有政治力介入NCC處理鏡電視申請案。相較2020年中天新聞台換照案受到NCC違法濫權的對待,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10)日對於換照案的宣判備受關注,司法如何撥亂反正、還中天公道,全民都在看。2020年11月,NCC處分不予中天新聞台換照,中天提告訴請法院撤銷,並應作成准予換照處分,且NCC須賠償79億5369萬9980元;律師提出多項主張,指責NCC處分違法,包括聽證程序違法、審查評分表不合法及NCC委員審查意見錯誤及矛盾,違反比例原則等。中天新聞台換照,NCC是用比對待《鏡電視》嚴苛數倍的標準行事,根據中天律師的論述,NCC審查換照的聽證會程序違法,侵害言論自由,且聽證程序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原則,這個違法瑕疵無從補正,NCC不予換照處分應予撤銷。律師指出,NCC用突襲性方式,20天前才通知將舉行聽證會,且中天在聽證會前曾3次聲請閱卷,然而除中天自己提出的資料外,NCC一律拒絕閱卷,中天無法得知鑑定人相關資料及意見,導致當事人武器不對等。律師表示,聽證會當天,7位選任的鑑定人中竟有5人中途離席,由NCC委員擔任的聽證會主持人,更明示及暗示在場的鑑定人無須現場回覆,證明NCC嚴重剝奪中天依法享有對聽證鑑定人發問之權利及機會,顯見聽證程序流於形式。NCC委員對於換照案的審查意見也出現許多錯誤及違法,包括NCC委員的個別審查意見有文字雷同、誤繕處相同、重複評價、審查範圍錯誤,及評分結果矛盾的諸多瑕疵,NCC竟依據這種審查意見來判斷,並作成瑕疵及違法的處分。律師認為,NCC曾經對外表示,衛星頻道無總量管制,應採撤換分流原則,原則上應予換發執照,但NCC卻不給中天新聞台換照,不符自己所宣示的撤換分流原則。律師解釋,中天當時已提出8個承諾事項,甚至同意NCC附加條款換發執照,但NCC卻未予考量;況且中天節目若有嚴重違法的情事,NCC自可依據衛廣法規定命節目停播,但NCC卻從未為停播處分,直接不准換照,形同令其永久停播,顯然不符比例原則。
后豐女師墜橋命案嫌疑人再審2度獲判無罪 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
21年前的台中后豐大橋陳姓女教師命案,死者男友王淇政、王男友人洪世緯被控殺人,各遭判刑15年、12年6月定讞入獄,2018年最高法院裁准再審,並讓王、洪立即出獄,台中高分院再審及再更一審將2人改判無罪,但最高法院撤銷再審更一無罪判決,發回再更審。最高法院撤銷有2項重要理由,首先是證人證述內容與卷證資料不符合,其次是再更一審無罪判決,以事後的鑑定人意見,推翻發生21年前、時間久遠以前的事實,違背論理法則。2002年12月7日凌晨,陳女在后豐大橋墜橋身亡,檢方一度認定是自殺,將王、洪不起訴,但家屬聲請再議,事後檢方找到目擊證人王清雲,王清雲指證他看見王自後面抱住陳女,另洪抬起陳女雙腳作勢往橋下丟,還聽到王說「如果要分手,就要讓妳死」,案情急轉直下,變成為殺人案,王、洪2人被判刑確定並入獄服刑。事後王淇政向監察院陳情,並聲請再審,台中高分院認為根據法醫鑑定報告,死者為頭下腳上垂直墜橋,無從認定死者為自殺,駁回再審,王提抗告,最高法院認為王清雲證詞前後不一,罕見地自為裁准再審。台中高分院再審改判王、洪2人無罪,檢方不服再審判決,提起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台中高分院無罪判決理由過於草率,撤銷無罪判決,發回再更審,再更一審又判無罪,檢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撤銷發回。
親子鑑定綠光炸頂 嬌妻一句「泳池水太髒」人夫竟信了
隨著鑑定技術的進步與普及,越來越多夫妻及伴侶會主動進行親子鑑定,卻也鬧出許多令鑑定人員哭笑不得的事件,有懷孕女子一次帶7個男伴檢查,結果所有人都不是生父,還有丈夫證實被戴綠帽後,居然接受妻子「泳池太髒」而懷孕的說法。據《上觀新聞》報導,這些奇特又詭異的鑑定案例,有人工受孕產子後「自己不是生母」的悲劇,也有「前妻偽造鑑定結果」多年後才被發現的心機,在在都讓鑑定人員確信,最誠實的男人與最楚楚可憐的女人,都可能偷吃、否認姦情,甚至不惜以身試法避免外遇被揭發。其中最讓鑑定人員印象深刻的,當屬一名男子得知孩子不是自己親生的後,居然採信老婆「常去游泳,可能泳池水不乾淨懷孕」的說詞,但作為第三方,他們無權過問、論斷別人的家務事,只能旁觀或聽聞慈父被綠後一把推開懷中兒子、不相信妻子沒出軌的丈夫不斷糾結報告裡的小數點。此外,由於鑑定技術範圍不侷限於人類的血緣關係,因此有鑑定公司收過床單是否被別人睡過、被潑糞提屎找兇手、牛肉是否混豬肉、確認車禍肇事狗、海鮮拼盤被質疑用混種魚與植物種類等奇葩的鑑定要求。
醫師有危險1/男稱「看到鬼」砍斷護理師手筋 精神鑑定僅能領200元
2021年5月,雙和醫院傳出一名洪姓男子在負壓隔離病房中持水果刀砍殺3名護理師,其中1人右手手筋被砍斷。事後洪男自稱因「加護病房症候群」而「看到鬼」才會犯案,還要求進行司法精神鑑定。護理師工會理事長陳玉鳳表示,國內外確實都有過當事人為了博得媒體關注而砍殺醫護人員事件,第一線的醫護人員在面臨類似狀況時只能隨機應變、聽天由命。衛福部嘉南分院成癮既司法精神科主任李俊宏指出,司法精神鑑定在進行過程中,有3大部分需進行評估,包括就審能力、責任能力與就刑能力,其中最為大眾所關注的就是責任能力,主要須釐清當事人在案發當下是否有因病情而導致認知能力受損。類似的狀況不僅僅發生在病房中,李俊宏指出,只要是重大刑事案件,司法精神鑑定的精神科醫師除了得面對病患因為治療病況有隨時暴起攻擊的狀況,還得注意病情以外的因素,如患者想脫逃,或是因遭判刑度較重,正常申訴管道無法滿足其要求時,就會將鑑定醫師作為攻擊對象,試圖博得媒體關注。儘管院方配置有保全人員,也有和警方建立連線,或有法警戒護,但在診間內通常只有醫護人員和被鑑定人,若遇到暴力攻擊事件,直接承擔暴力風險的對象仍是醫護,但進行司法精神鑑定的精神科醫師卻被歸類為低風險人員,不但無法領取風險加給,還得到65歲才能退休,讓他無奈自嘲「到時候如果遇到要怎麼跑」。雙和醫院負壓隔離病房發生護理師遭確診病患持刀砍傷事件,醫院警衛特別加強人員管制。(圖/報系資料照)在台灣要想成為司法精神鑑定醫師雖然是自願的,但需有7年以上鑑定經驗或修過相關學分,經「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甄審通過後才能取得鑑定資格。據了解,台灣目前具有資格擔任司法精神鑑定人的精神科醫師僅有84人,但實務上真的有接受委託執行者應再少於此一數目。李俊宏忍不住感嘆,司法精神鑑定人的甄審如此嚴格,但這種專業在醫院來看卻是「賠錢」貨,因為做一次精神鑑定,健保僅給付344點,換算下來約200多元,若和心理諮商費用得花上3000至5000元不等相比,根本是天壤之別。面對高風險環境仍願意投身這樣領域,李俊宏指出,最大的主因是能看著當事人在改善病況後回歸正常生活,彌補自己當時所犯下的錯誤,並避免類似狀況再發生。但如今在沒有任何法律可以保障司法精神鑑定人員的人身安全情況下,醫護人員想要自保還得靠經驗,如鑑定時不打領帶、隨身物品越少越好,以防意外狀況發生,希望政府未來能加強對醫護團隊的人身保護,並補貼保全人員的津貼。在雙和醫院砍殺醫護人員事件中,洪男當時是因確診新冠肺炎而遭隔離在負壓病房中,他趁醫護人員準備進入隔離病房送餐之際站到病房外,因而立即遭到制止,要求他回到房內。洪男當下也同意回房,不料卻又再次走出病房詢問「出口在哪裡?」,護理師說「阿伯,你不能離開病房」則讓洪男瞬間拿出事先預藏好的水果刀朝醫護人員猛刺。洪男在雙和醫院持刀砍傷3名護理師,新北地院合議庭認為,洪男犯案當下精神無異常,判其12年6月徒刑。(圖/報系資料照)當保全與警方先後趕到場時,洪男竟還向警方表示,自己持刀是為了「要吃水果」,更不斷高喊,「自己有權請律師」、「叫記者來」,更不斷抱怨「我每天戴口罩在家睡覺為什麼會得」。法院針對洪男的精神狀態進行司法鑑定,從報告中發現洪男過往並無精神疾病史,儘管其在事發前一天有打電話向女兒表示,自己整晚沒睡、「醫院裡都是鬼」、「茶水有味道」等語,其事後確實也有出現急性譫妄症等症狀,但在案發當下應仍屬於譫妄症的「清醒期」,這點從洪男事先預藏水果刀、在護理師假意同意帶洪男離開診間,洪男當下便停止攻擊,更在警方到場後不斷表示自己有權可以請律師等情形發現,因而不採信洪男的辯詞,一審重判洪男有期徒刑12年半。
醫師有危險2/趁鑑定傷人搏關注 重刑犯借不到筆直接衝撞精神醫
台灣重大社會刑案的兇嫌往往都會經過「司法精神鑑定」,做為法官判刑的參考,但隨著國民法官制度的上路,擔任鑑定的醫師被曝光甚至被肉搜的可能性也隨之增加,而鑑定時遇到暴力風險也持續增加,讓精神科醫師大嘆自己從事的是「低薪高危」職業,希望政府有關單位能加以重視改善。加強對醫護團隊的人身保護,並補貼保全人員的津貼。衛福部嘉南分院成癮既司法精神科主任李俊宏就曾親身遭遇過犯人的人身攻擊。在一次鑑定過程中,當事人才剛坐下眼睛就不斷在診間內掃視,試圖尋找可攻擊的工具,但整個診間空蕩蕩的並無多餘布置,最後當事人轉而表示希望能夠借筆,幸而李俊宏有警覺,要當事人直接「講出來」就好,不料當事人眼見希望破滅,竟衝上前來試圖搶筆攻擊醫師,所幸及時被法警壓制未有傷亡。來自輿論的攻擊與威脅,壓力也不小於人身危險。2019年,年僅24歲的鐵路警員李承翰在處理鄭姓男子的補票衝突時,遭鄭男持刀刺殺殉職。法院對鄭男進行司法精神鑑定,一審法官審酌榮總嘉義分院所做之司法鑑定,認為鄭男在案發當時為急性發病狀態,判鄭男無罪,引發輿論沸騰,鄉民更一度將負責鑑定報告的沈正哲醫師肉搜,要他出來面對。 負責對刺殺鐵路警察兇嫌鄭男精神鑑定的沈正哲醫師,認為鄭男在案發當下因病而導致認知能力喪失,瞬間成為鄉民肉搜對象。(圖/報系資料照)事後,沈正哲所在的醫院為保護其人身安全,在第一時間取消其門診的初診服務,而二審法院認為鄭男案發當下僅因病認知能力下降,不到完全喪失,改判鄭男有期徒刑17年,面對如此龐大的輿論壓力,則讓沈正哲醫師宣布不再從事司法鑑定。在台灣要想成為司法精神鑑定醫師雖然是自願的,但需有7年以上鑑定經驗或修過相關學分,經「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甄審通過後才能取得鑑定資格。據了解,台灣目前具有資格擔任司法精神鑑定人的精神科醫師僅有84人,但實務上真的有接受委託執行者應再少於此一數目。李俊宏無奈表示,類似狀況幾乎是每個司法精神鑑定醫師都會面對的「後遺症」,類似的情形也將隨著國民法官的上路而越來越常見,因為醫師得出庭交互詰問、說明解釋報告結果,會讓自己更容易被鄉民肉搜。 目前全台擁有司法精神鑑定資格的醫師僅84人,但醫師除須面對病患因病況暴起攻擊外,還可能因病情以外的因素而遭到攻擊。(圖/翻攝自123RF)他表示,作為一個司法鑑定醫師,除了得面對來自被害者或是加害者,甚至是對於鑑定報告所不滿的每一個人的事後質問,更得面對直接來自於診間的不確定暴力風險,因為來進行鑑定的人不代表有接受過治療,有的當事人在鑑定的當下甚至有嚴重的譫妄與幻聽。即使有法警戒護仍有極大人身風險,但精神鑑定醫師卻得在毫無保障的情況下,赤手空拳面對突發狀況,與一般內外科等醫師相較危險多了,但卻被有關單位劃為「低風險族群」,無法領取任何高風險職業加給,甚至得屆齡滿65歲才能退休,在如此低薪高危的環境下,讓本來就稀少的司法鑑定精神醫師將成為瀕臨絕種的專業人員。